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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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17篇

时间:2022-11-10 08:35:07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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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17篇

篇一: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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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余华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余华的父亲是一位退休了的外科医生。多年之前,这位外科医生给余华讲了一个关于“卖血”的故事。

  成百上千个人在一位姓李的“血头”的组织下,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一直到江苏。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卖血”。这样的故事离我们今天已经很遥远了,我们听说过“献血”,但却不知道“卖血”是怎么回事。

  于是余华提笔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是为了告诉读到这本书的人什么是“卖血”,而是为了讲述一个“卖血为生”的人——许三观背后的人生故事。

  相对于《活着》一书中的福贵,许三观的人生离我们更近,也更加自然和真实。他是旧时中国千千万万个普通劳动人民的集体群像映射,他的形象塑造更具普世价值。当你读到这个形象的时候,你会不假思索地想,我是不是在哪里也认识这么一个许三观。

  许三观也有可能不叫“许三观”,他有可能是任何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也有可能是任何一个在社会底层为了生存而挣扎的小人物。

  作为大时代之下的一个小人物,许三观的人生面临了诸多的

  苦难。《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许三观如何一次又一次地通过卖血,来不断战胜自己人生之中的惊涛骇浪,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去化解人生之中不断遭遇的噩运,最后捍卫家庭和幸福的故事。

  许三观一生忠厚、善良,亦不乏担当和责任感,但却一生命途多舛。为了活着而活着,是那个特定年代大部分底层百姓的缩影。

  在当时的农村,卖血被当作检验一个男人体质是否强健的标准。荒诞而落后的乡野理论,影射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农村生活的愚昧无知,以及由于愚昧无知而导致的悲剧性。

  对于年轻的许三观而言,生活还没有给他出难题。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阿方和根龙第一次进城卖血,认识了医院里的李血头。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很快和“油条西施”许玉兰结婚了。婚后,妻子生了三个儿子,许三观分别给他们取名为一乐、二乐和三乐。许三观俨然走上了人生的巅峰,通过自己的奋斗,他过上了平静而安稳的生活。

  可是当一乐慢慢长大,他才发现命运用九年时间把他编织进一个天大的谎言。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反而像妻子的初恋情人何小勇。城里的人传起了闲话,妻子许玉兰亲口承认在婚前与何小勇发生了关系。

  像所有男人的正常反应一样,许三观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屈辱,并开始有意疏远一乐。打小最亲的儿子怎么就一下子成了别人的种?许三观觉得郁闷而憋屈,他发泄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许玉兰。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退缩了,因为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无奈之下的许玉兰,放下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去求何小勇。何小勇抵死不认,他的女人无情地奚落了许玉兰。

  方铁匠带人到家里搬东西。许三观终归于心不忍看着这个家分崩离析,顾不得邻里的窃笑和嘲讽,用第二次卖血换回来一个家的完整。

  许三观并非圣人,他的心里一直没能跨过去那个坎。许玉兰给他戴了绿帽子,许三观也要去出轨,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回作为个男人的心理平衡。许三观去医院看望摔断了腿的旧情人林芬芳,情不自禁地和她发生了关系。许三观第三次去卖血,是为了补偿林芬芳。

  许三观出轨的事情最终闹得人尽皆知,他和许玉兰终于扯平了,谁也不欠谁。遇上了饥荒年景,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的人能够吃上一顿饱饭,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了。一家人去胜利饭店,每个人吃了一碗面条。可是一乐不是自己亲

  生的,许三观舍不得让一乐吃面条。一乐伤心地离家出走,他要去找他的亲爹何小勇,可是何小勇不认他。

  这个被抛弃的孩子走在街上,只要谁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就认谁做他的爹。许三观于心不忍,一乐是他最喜欢的儿子,可惜却不是自己亲生的。他走出家门,找到一乐,带他去胜利饭店吃了一碗面条。

  我们乐意于看见这样一个许三观。他对家庭的维护,也让我们明白,所谓简单平淡的生活,或者平凡安稳的幸福,就是要经得起风雨,要同舟共济。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家之主,许三观撑起了一个好男人的形象,一个好父亲的形象。

  赶上了文化大革命,许玉兰因为和何小勇的事情,成了批斗的对象。许玉兰成了“破鞋”,不仅被剃了阴阳头,还要每天跟着去陪斗。许三观不敢包庇许玉兰,可是他给许玉兰带饭,把肉和菜都藏在米饭底下。

  这是许三观作为一个男人的细致之处,他无法阻止人们对他的女人进行迫害,可是他以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来维护着她,不让她因此而失去依靠。

  许三观对许玉兰的维护,让我想起那么一句话:世间最好的爱情,不是在你春风得意之时,刚好遇见了你。而是在遇见了你之后,山长水远,道阻且长,仍旧不离不弃,一生相依。

  许三观遭遇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重击。不是许三观亲生的儿子一乐患了肝炎,被紧急送往了上海的大医院。以往的那些灾难,许三观一次卖血就能够挺过来。可是这一次,许三观前几次卖血的钱加起来,都不够医药费。

  为了给一乐看病,许三观踏上了艰难坎坷的卖血之路。他搭船去上海,一路上要经过六个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我仿佛看到他一路北上,一口一口地喝下肮脏冰冷的河水,瑟缩着身体四处卖血的身影。当许三观因为多次卖血而晕倒住院,前几次卖血的钱都被花出去,他和医院的那番讨价还价,那种身为人父的孤独无助几乎让我潸然泪下。

  许三观走在寒冷的街上,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他将钱叠好放回胸前的口袋,这时他觉得无比委屈,泪水流出了眼眶,寒风吹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

  许三观坐汽车赶到了上海,结束了自己的卖血之路,他去医院找许玉兰和一乐。医院的床空着,许三观以为一乐死在了医院,不禁大放悲声,直到听到许玉兰在后面叫他:“许三观,你总算来了。”

  许三观不是一个英雄,但是对许玉兰而言,他是一个好丈夫,对一乐而言,他是一位好父亲。很多年之后,许三观老了,他已

  经年过六十,头发花白。在他年轻的生命里,他一次一次通过卖血渡过难关。

  许三观的一生买了很多次血,为妻子、为儿子、为初恋情人、为家庭温饱……他突然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当他走进医院,年轻的血头却拒绝了他,连推带搡地把他赶出了医院。

篇二: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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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总结——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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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2#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最深刻的不是他卖血时的害怕,而是卖血前的准备。有经验的卖血人告诉他要喝多多的水,就算尿急也一定要憋着等到抽血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血就可以多一些、就可以多卖一些钱…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忘记。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3#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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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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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4#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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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5#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办法。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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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文~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会,是不得已,开会,说许玉兰是妓女,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的那样。在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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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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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心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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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体会范文5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范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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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摒弃了宏大的历史叙事,将1948至1988年的时代大历史悬置,关注的是许三观的个人小历史,以一种“小民视角”去折射时代巨变的光辉。

  “小民”是指这样一群人:“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没有梦想。”总之,他们是一群“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他们对时代历史的感知,也有世俗的烟火气息在里面。

  这种“小民视角”在文本的表层首先表现在叙事立场上“,书中的人物经常白己开口说话”,他们有白己的声音,同时余华也放弃了全知全能的姿态“,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书中总是力避叙述话语,而是通过人物白己的话语推动情节的发展,“许三观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他们说”,总是他们先看到再说出,然后我们才能了解到,在这个意义上,作者是“无所事事”的,小民的

  声音掩盖了叙述话语

  其次在文本内容上,“大历史”一经日常生活过滤、折射,已经蜕变为一种很情境化的东西,它关注的是个体命运的变迁。从许三观的生活中,我们能看到已经被淡化为背景的宏观历史,“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此前,许三观的生活始终游离于时代之外,他个人成长、婚恋的小历史占据文本前台,从此时“小历史”和

  “大历史”开始合流。但是“小历史”依然有白己的声音,那一句“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直指历史,闪烁着民间的智慧光芒。面对底层小民的生存状态,余华也一改往日冷峻的笔调,从人性之恶的汪洋肆虐中走出来,而关注起日常生活中那些温情的细节。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而出现,他调侃他们,也理解他们,鼓舞他们也批判他们,而不再像〈〈现实一种》之类作品中毫不动容地分崩离析着人和人性。〈〈许》中那些冲淡了苦难色彩的幽默细节,那些充溢着整个文本的俗世气息,那些认识或陌生的小民间情谊的白然流露,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的“烟火味儿”,这些都让这个故事没有因为卖血而倍显凄惶,反而增加了几分可触可摸的“血液”的温度,体现了人类苦难面前积极白救的姿态。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白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

  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

  ,使全文

  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

  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

  来。”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

  〈〈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

  朴。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

  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白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

  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

  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

  写、情节结构来,作品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

  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

  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例如许三观六十

  岁卖血被拒绝后流下了眼泪:“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

  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

  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

  网。”一连串的五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

  和性格特点。

  〈〈许三观卖血记》是九十年代以后余华转型的力作,借助这部“卖血”

  的故事,他理解世界,并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得到隐喻式的表达。余华用原

  初的形式,原初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原初的生命故事。这个故事干瘦到质

  朴,质朴到雄浑,仿佛一首从洪荒绵延到当下,又从这里飘荡向远方的歌。

  余华也说过,“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

  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篇四: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5篇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希望能帮到各位.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1《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_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_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2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

  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

  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3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

  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

  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4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5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革命.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

篇五: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多篇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希望能帮到各位。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1《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2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

  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

  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

  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3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

  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篇六: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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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一)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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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二)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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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三)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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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批斗,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四)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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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五)

  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办法。

  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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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文革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批斗会,是不得已,开批斗会,说许玉兰是妓女,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批斗的那样。在批斗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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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心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

  眼里有泪。

篇七: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下面是由为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一)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二)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

  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

  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三)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批斗,

  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四)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

  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有感(五)

  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办法。

  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

  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文革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批斗会,是不得已,开批斗会,说许玉兰是妓女,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批斗的那样。在批斗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

  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

  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心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

  眼里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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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论《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人物形象

  作者:陆丕娥

  内容摘要:苦难是余华20世纪90年代小说的一大主题话语。余华1995年8月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以许三观卖血为线索,叙述他一生中面对的各种苦难以及他在苦难中的无边的挣扎。文章从许三观的苦难和他消解苦难两方面来分析许三观积极应对苦难的坚韧形象。

  关键词:苦难坚韧卖血生存人性

  先锋作家余华他的后期作品体现出两大主题:苦难与温情。继《活着》之后1955年8月,他的又一部代表作《许三观卖血记》完成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许三观卖血记》仍然继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受难的本质。它同样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以种种不可预测的劫难展示了任务的坚韧品质,就像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它仿佛是一条绵延的道路,一条亘古的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道出了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生。”作品中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自己的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苦难

  许三观的一生与卖血结下了深缘,他的一生是重复卖血的苦难人生。张闳先生在《血的精神分析》一文中,曾经将血在中国作家笔下的表现意象分为三类:“作为祭品的血”、“作为物品的血”和“作为商品的血”。按这样的分法,许三观的血毫无疑问的被判定为商品的血,当许三观的血一次次被当做商品卖掉的同时,映射着许三观生活中的一次次苦难。

  首先,许三观的生活苦难一部分来自于社会时代的苦难。从他的出生来说,许三观并没有显赫的出生,而是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并且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成为一个孤儿,他不能在一个正常的家庭中长大,享受家的温暖。他在去乡下找爷爷的途中不小心迷了路,幸好被四叔遇到,才有了新的依靠,长大后成为丝厂的送茧工。命运带给他的苦难他别无选择,只能从容面对。许三观的一生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自然灾害、文革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社会动荡,这些社会动荡是许三观的社会时代苦难的根本来源。许三观通过个人努力组建了家庭,“安稳”地过上几年后赶上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锅被取走了,灶被砸了,粮食被收了,吃上了大锅饭,可这样的“好日子”没过上多久,各个食堂相继停火,各自回到各自的家自主开火。就在这时,还没有来得及储备足够的生存资料的时候,饥荒来了,越来越多的人上街乞讨,粮食价钱不断上涨,许三观一家也难逃此劫,米饭变为玉米粥而且越来越稀了。在一家五口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

  饥饿难耐时,他独自一人去卖血,并给了李血头五元钱回扣,全家吃上一顿面条。自然灾害过去了,文革来了,每个人说话、做事都必须小心谨慎。为了填补找了三天没有找到的妓女这一空缺,妻子许玉兰被抓去“急救”了,他和妻子共同遭受着文革带来的苦难。文革过去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长大了的儿子只有三乐留在城里,一乐、二乐都被下放到农村去发展生产,这对希望儿子早日回城的许三观来说,无疑又是一次所处时代带来的苦难。生活时代给许三观带来一次次苦难,这些苦难一次次地摧残这许三观的身心,动荡的社会时代给许三观带来了动荡不安的生活苦难。

  其次,许三观的生活苦难另一部分来自于许三观本身。

  许三观的个人苦难来自于家庭和他选择的人生。自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挣下了钱娶了许玉兰之后,他的苦难人生由此开始。许三观组建家庭后,有了三个儿子,在作品中他第二次卖血便是家庭带给他的个人苦难。以为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对方拉走了自己的家具强迫他支付医药费,看着被搬空的家,他选择了他解决苦难的快速方法。自然灾害面前,为了让家庭里的每个人都能挺过去,许三观承受着比自己家人更多的苦难。一乐、二乐被下放农村,为了让一乐、二乐与农村队长搞好关系,许三观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为了儿子承担苦难。一乐得了肝炎,作为父亲的他不希望自己什么都没有体验的儿子就此死去,为了他最喜爱的儿子一乐他置自己的生死于不顾,一心救活儿子。许三观作为一家之主,家庭的苦难也就

  是他的苦难,而这些苦难在缺乏物质条件的他面前就成了无边的苦难。

  许三观的苦难除了生存条件带给他的苦难之外,还有精神上的苦难。许三观是一个追求平等的人,他不容许别人和他不一样或者说他和别人不一样。因为有了许一乐,他和许玉兰的夫妻关系算得上失去了平衡变得不平等。在当了9年的王八乌龟之后,他不想再做“王八”了,要让一乐去找何小勇,可当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他去卖血又继续做着“乌龟”。这对许三观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他要背负着这个精神苦难生活着,这种精神痛苦远比物质上的压力和苦难大得多。

  许三观所处的时代,生存的社会环境和他的家庭以及精神压力给他带来了无边的苦难。无情的苦难保卫这许三观,苦难越大就显得他越小。

  消解苦难

  许三观在面对人生的各种苦难时,他的唯一方式是卖血,以最便捷的方法换取最实在的物质挺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在各种遭遇面前,他就犹如海明威笔下的“硬汉”形象,强大的战胜生活难关,坚韧而顽强的消解生活苦难。

  首先,许三观以积极、主动的人生态度应对时代苦难。

  许三观从小是一个孤儿,这是他不可改变的命运,可他并没有以为自己是个孤儿就过得落迫,他遇到了四叔,找到了新的依靠,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自己的人生,长大后成为一名送茧工,并且还是城里人。自他成家后,社会动荡给他带来的苦难对他来说是很难消解的,他是实惠中的人,因此他不可能不经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自然灾害、文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社会动荡,他也不可能改变历史,逃过一劫。在这个动荡不安的时代里,许三观表现得从容、乐观。经历大跃进、人民公社会,许三观和别的家庭一样,家里的锅被取走了,灶被砸了,没有一丝不许的反抗,还带着家人挑选符合自己口胃的食堂去就餐。在没锅没灶的时候,自然灾害来了,许三观与家人节衣缩食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在饿死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许三观蛮有兴致的卖血带全家人去吃一顿面,改善生活。文革来了,许三观一家再次陷入苦难的泥潭,妻子许玉兰被抓去填补空缺,一次又一次被批斗,往街上一站就是一整天,许三观只能让儿子随便写上大字报贴在许玉兰的大字报上。他不能改变这一事实,可他也没有因为不公平,不公正的事件而无理取闹,没有丧失理性而是小心翼翼地关心妻子许玉兰:“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的罪,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我的脚站肿了,你到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你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都不怕了、、、、、、”从许玉兰的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知道许三观对妻子的支持和鼓励,积极应对苦难的态度。他的三个儿子都长大后,又赶上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代潮流,只有三乐在他身边,一乐和

  二乐都被下放到农村去搞生产,看着儿子艰苦的奋斗,并且前途未卜,他不可能替代儿子去受苦,可为了儿子,他以自己的“强大”身躯为儿子讨好生产队长,争取让儿子早日回城。许三观在面对一系列很难消解的时代苦难时,化鲜血为物质,化遭遇为动力,坚韧、顽强地缓解生活中的各种苦难,用积极的态度阐释这平凡的人生。

  其次,许三观用实际行动来消解个人苦难。

  作品中,许三观应对生活苦难的方式是卖血,卖血成了小说的情节主线,也是他人生的全部价值和意义所在。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完成了自我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意义的确认。许三观消解个人的难度比起消解时代苦难显得更容易,我们能读到的是多次的“哀其不幸”却没有“怒其不争”的慨愤。他始终以实际行动来应对个人物质上的苦难和精神苦难。

  苦难。

  一方面,许三观用“生命之源”消解了家庭带给他的物质

  许三观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除了最后一次之外,他每一次卖血都与物质的缺乏有很大联系。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同时也证明自己的身体健壮,他用挣下的钱娶了妻子许玉兰,消解了个人问题。“儿子”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对方逼他付医药费,家里的家具被搬空后,为了家他去卖血换回家具,消解了其实在他内心里很不

  乐意消解的这一次物质苦难。二乐的生产队长到家里来,苦于无钱招待,又不得怠慢生产队长,在龙根的说情下,他又卖了一次血,招待了二乐的生产队长,还为他备了厚礼。一乐得了肝炎,除了借钱外,他一路卖血到上海,置生死于不顾,救活了儿子。他通过自己的血液,在商品化地交换法则中,实现了自我生命的哺育功能,他的血是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并使家庭摆脱了一次次绝境,使孩子们的生命获得延续,就像许玉兰最后向儿子们说的那样:“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在物质苦难面前,许三观在家人需要他的帮助的时候没有任何逃避的站出来,用他顽强的生命力和坚韧的性格带着家人度过难关,谱写了一首首无私的父爱赞歌。

  另一方面,许三观用实际行动来消解精神苦难。

  许三观的精神苦难来自于一乐和许玉兰,他在面对精神苦难时显得比面对物质苦难消极了。小说中,许三观先后用七次买血行为来拯救一乐,而一乐却不是自己的儿子,是妻子许玉兰和何小勇的私生子。面对这个有悖于人伦和尊严的尴尬现实,许三观在极度的内心煎熬与挣扎中所做的努力,加大了小说的内在震撼力。在中国传统的伦理操守中,血脉的承传谱系非常严格,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是我身上流出来的血脉,就不可以成为我的亲骨肉,所以许三观的感受是,一乐即使叫我爹,他也是别人的儿子,自己则当了多年的王八乌龟。当无数次听到别人说一乐长得不相许三观,像何小勇,他便把一乐、二乐、三乐叫到床上一排坐着,自己搬着凳子坐在对面,

  顺着看过去,倒着看回来,得出“这三个崽子越笑越长得像”的结论。自己对自己说:“他们说一乐长得不像我,可一乐和二乐、三乐长得一样、、、、、、儿子长得不像爹,儿子长得和兄弟像也一样、、、、、、没有人说二乐、三乐不像我,没有说二乐、三乐不是我儿子、、、、、、一乐不像我没关系,一乐像他弟弟就行了。”许三观的这番推理似乎不合逻辑却又合乎情理,在他阿Q的自我安慰调适中又有多少心理压力埋于心里,他心中的疑问自己不能解决,一乐不能解决,只有一个人能解决那句是许玉兰,在他的逼问下,许三观终于知道真相。他不想再做“乌龟”,他要让一乐去找何小勇,并且态度强硬,可在一乐离家出走时,他找到了一乐,背上他去了胜利饭店。在一乐身上,许三观不能消解自我的精神苦楚,于是他把消解这种苦楚的矛头指向了许玉兰,用实际行动来变不平等为平等:

  许玉兰说:“许三观,我正在洗床单,这床单太大了,你帮我揪一把水。”

  许三观说:“不行,我正躺在藤榻里,我的身体刚刚舒服起来,我要是一动就不舒服啦。”

  许玉兰说:“许三观,你来帮我搬一下这只箱子,我一个人搬不动它。”

  许三观说:“不行,我正躺在藤榻里享受呢、、、、、、”

  许三观用“享受”和“报复”来消解精神压力,此外,当他得知痛恨的何小勇被车撞后,心里别提多高兴。他去看望摔断腿的工厂同事林芬芳,与林芬芳发生了私情,并且还卖血报答林芬芳,私情暴露后,他所追求的平等才看似平等了,他用行动,以消极的态度最终消解了精神上的苦难。

  此外,许三观积极抗争苦难的行为彰显了人性本质。

  许三观的一次次受难,一次次消解苦难,他所做的一切努力和无私奉献使他拥有了高尚的品质。这样的品质从他对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的态度中体现出来。许三观从小是个孤儿,到乡下找爷爷时遇到四叔,在他心中,四叔是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的恩人,他甚至希望他最喜欢而又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以后能像他对四叔那样。他这辈子最痛恨的,诅咒着不得好死的人何小勇,被车撞后住进医院生死未卜,他在“偷”乐的同时,又在劝着一乐去给何小勇喊魂,教育着一乐做人要有良心,并且认定了一乐就是他许三观的儿子。在还未“认定”一乐是自己的儿子之前,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逼迫他支付医药费,第一次为了一乐卖血。饥荒年间,为了让家人吃上一顿好饭,他卖血带着家人去吃面条。但是,他不希望他卖血的钱花在“别人的儿子”身上,只给了一乐五角钱去买红薯,一乐还因此离家出走,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背上一乐走向胜利饭店、、、、、、

  在许三观身上,他的人性里边似乎让我们看到了两个角色,一个是阿Q一个是阿甘。别人都说一乐长得不像他时,他让三个儿子

  排成一排坐着,从左到右从右到左看了又看,阿Q的认为儿子长得不像他没关系,想兄弟也行。可他为了一乐又阿甘似的拼命地卖血,一路卖血到上海,他在林浦、百里、松林、黄店及长宁五个地方买了五次血,为了强迫自己喝下冰冷的河水,不停抱着自己抖动的他,卖尽浑身热气被旁人取笑,置生死于不顾,休克差点死掉,他的“阿甘”行为让我一次次感动。生活的苦难对他而言已变得微不足道,他仍然坚韧、顽强地与苦难斗争,在艰辛的生活中继续前进,不低一次头,,彰显出美好人性。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苦难交响曲。面对生活中种种无法预知的苦难,余华笔下的许三观采取的坚韧积极抗争态度,尽管他在苦难中垂死挣扎,他也要尽己所能的去寻找解决苦难的出路。在他身上,我们看不到他对社会政治的批判和对生活困苦的抱怨,他在无尽的辛酸中展示着人性的美好,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篇九: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01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1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与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下面是小编整合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与心得,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与心得1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

  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与心得2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01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1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与心得3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可生活总是有“惊喜”。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

  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

  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与心得4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与心得5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_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

  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篇十: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5篇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1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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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2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

  【】

  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3有些时日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也有些时日没有静下来记录所想所感了。最近看了东野圭吾的《谁杀了她》、路遥的《人生》和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原谅我为负数的智商,看完了《谁杀了她》之后,居然还是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她。《人生》这本书,难道是因为我看完了矛盾文学奖的《平凡的世界》便显得它并没有令我惊喜万分吗?里面每个人物我都能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原型,像润叶一样的巧珍,像田晓

  【】

  霞一般的黄亚萍,像少平一样的高加林……甚至我能预测到巧珍和润叶相似的命运。反倒是余华的这本书给我更多内心的震撼,就像看完《城南旧事》一般觉得眼睛涩涩的,心里酸酸的……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的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大字报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爸一起去散步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妈聊聊生活琐事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给奶奶打一个问候电话了,都快忘记早些时候所得到的温情了,都快忘记多久不会轻易感动了……

  被《许三观卖血记》而感动,不仅仅是他这个人,他对儿子们的爱和他为了讨好二乐队长拼了命地喝酒,还有文中末处他的固执和执拗。这么多年卖血所养成的习惯,卖完血,必定要吃猪肝和黄酒。而后日子蒸蒸日上,他们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补丁,他们的生活就像许三观现在的身体,许三观逢人就说:我身体很好。最后的最后许三观走过许玉兰早晨炸油条的小吃店;走过了二乐工作的

  【】

  百货店;走过了电影院,就是从前的戏院;走过了城里的小学;走过了医院;走过了五星桥;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肉店;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然后,他走过了胜利饭店。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从饭店厨房敞开的窗户里飘出来,和油烟一起来到,这时许三观已经走过去了,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站在那里,张开鼻孔吸着,他的嘴巴也和鼻孔一起张开来。许三观突然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从前他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二乐的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而如今他只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已年迈的他的血已经是无人接受。

  他流下了委屈的眼泪,不仅仅是因为别人不再接受他的血,也为他这卖血的一生而流泪,又或许流下的不是眼泪,也是他多年卖出去的血汗。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他说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尚康健,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4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

  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

  代的人性。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

  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

篇十一: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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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析《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罗雯轩来源:《北方文学》2018年第30期

  摘要:《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作家的代表作之一,余华在文中刻画了一群在苦难中不断挣扎却不自知的人,许三观在与苦难进行一次次的抗争中表现出了坚韧与顽强的精神。本文通过分析许三观卖血的前因后果,阐述许三观如何与现实的虚假平等进行抗争,希望帮助高中生理解这篇小说的主题,看清社会与人性。

  关键词:许三观;卖血;苦难;坚韧顽强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一篇揭露社会现实和人性本质的小说,苦难是小说的主题,是余华为了透视人性和社会所营造出的特定环境。小说的叙述时间囊括了许三观四十多年的人生经历,许三观以卖血解决生活困境的行为让我们窥探到生活的苦难与艰辛,也表现出普通人在面对生活困苦时的坚韧与顽强。

  一、生存信仰

  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小说中讲述了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共四十年的人生经历。纵观全文,每次许三观遇到生活困境时,都会去卖一次血,以此换来足以对抗苦难的金钱,他靠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苦难,从另一方面来讲,许三观的这种行为就是以命换钱。许三观全文一共卖了12次血,第一次卖血只是因为好奇,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但在尝到卖血的甜头之后,他逐渐将卖血作为一种骄傲,正如小说中许三观在向别人传授卖血之道时自己所说的“卖了血身体弱了吗,没有,为什么?这是老天爷赏我的,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1]从许三观的话里可以看出,他已经将卖血当成了一种生存信仰,正因为有着这种卖血求生的信仰支撑他,才让他坚持卖血四十年不动摇,将自己笼罩在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中。

  二、血缘与家庭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血缘与家庭为许三观构筑了坚实而强大的生存基础。从小说中可以看出,许三观的家庭是靠着他卖血才得以构筑,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有着家庭和血缘的牵绊,许三观才能完成自我拯救,展现出坚韧与顽强的抗争精神。文中描述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是许三观却肯多次卖血救他性命,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为了不让方铁匠拉走家里的东西,不得已去卖血,这是他第二次卖血;当许三观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病了,许三观进行了第五次卖血;后来一乐病重,许三观在借钱无果后,只能先让妻子许玉兰带着一乐去上海,而他自己则设计好前往上海的路线,“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上频繁的卖血行为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但是他仍就没有放弃利用卖血换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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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最后许三观得知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却不曾后悔拯救一乐,无血缘的残酷现实被家庭温情溶化,为了家庭许三观可以用自己的命去救一乐的命,《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小说突破了陈旧的血统亲缘理论,将许三观对一乐的关怀描述成一个生命对另一生命的关怀,拉近了生命之间的距离。长期以来,我国人民一直认为血缘是维系家族、家庭的纽带,许三观靠着卖血拯救了他的家人,延续着自己生命,证明了血缘和家庭早已经成为支撑许三观继续卖血的关键。

  三、追求“平等”

  余华在1998年韩文版的《许三观卖血记》的序言中曾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而许三观也一直将“平等”作為自己的行为准则,他之所以能够顽强面对生活的苦难,正是因为许三观对于“平等”的追求。当许三观得知妻子许玉兰在结婚之前就犯了生活作风问题之后,他认为自己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被妻子的行为颠覆,但是许三观不知道该怎么重新建立以往的平等关系,于是他先将妻子痛揍了一顿,然后什么事情都不做,他对妻子说“我不能去买米,我现在什么事都不做了,我一回家就享受。”许三观这么做的原因就是想要惩罚妻子的不贞,但仅仅是这样却仍旧不足以平复许三观内心深处的不平感,直到他在家里与自己的旧情人林芬芳偷情之后,才觉得双方地位变得平等。许三观的这种平等感建立在破坏另一个家庭、伤害另一个男人的基础上,是一种狭隘的、畸形的平等,但也正是因为这种平等观念,才使得他一直在苦难中顽强的生活着。

  四、悲哀的结局

  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所展现出来的许三观面对苦难的坚韧与顽强是对现实社会黑暗面的刻画,描绘了如同许三观一般生活在苦难中而不自知的人们的生活情况,读者既能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生命的力量和面对苦难不屈不折的抗争精神,也能体会到当时社会生活的无奈与辛酸。在小说结尾处,当许三观一家已经不用再靠许三观卖血维持生计时,他感觉无尽的悲哀萦绕在心头,尤其是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再也卖不出去时,许三观感觉到了生活的绝望,由此可见卖血早已成为许三观自我拯救的唯一方式,卖血生涯的结束令他不知自己该如何面对未来的风险和灾祸,所以他的人生信念随之彻底崩溃。

  最悲哀的是当许三观因为自己不能再卖血而痛哭时,三个儿子劝他回去所说的话“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爹,你别哭啦,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2]直至小说结束,许三观的一生都被荒唐但又无法避免的卖血事件纠缠着,看似滑稽,实则心酸,看到许三观最后的结局,不免让人唏嘘感叹。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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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体现出了许三观在面对苦难时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让读者感受到文中的抗争精神,但它也是一部让人欲哭无泪的悲剧。许三观在得知自己不能再卖血后,他的人生信念随之崩塌,而后三个儿子的话语打破了他内心最后憧憬和希望,余华在文中将对生命的思考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参考文献:

  [1]余小霞.论许三观的伦理身份与伦理选择[J].文学教育(上),2017(07):42-44.

  [2]顾鑫.囿于苦难的精神渊薮——读余华小说《许三观卖血记》[J].名作欣赏,2017(30):91-92.

篇十二: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P>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

  余华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可以说是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展示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生活可以低到尘埃,心却可以住在天堂。古语有云:“至穷无非讨口,不死总得出头。”即使生活道尽途穷,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找到出路。余华笔下的许三观,正是这样的人。他一路摸黑前进,披荆斩棘,让一家五口从无米下锅熬到了吃饭自由。其实,《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充满希望色彩的悲情小说,许三观一生都在靠卖血来填补生活中的黑洞,但就是这种“熬”的精神让一家人度过了所有难关。由此可见,无论活在什么样的年纪,面临什么样的磨难,只有坚持“熬”的态度,才能品尝到甘甜的滋味。就如同一锅汤,大火煮开,只闻其味;转为小火慢炖,方能逐渐熬出浓香。人生也一样,只有不着急、慢慢熬,才能过上你想要的生活。下面让我给大家分享几点感悟:

  一、只要还有期盼,生活就有希望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茧工,自小父亲去世,母亲跟人跑路。一天,他在路上遇见去卖血的老乡,听闻卖一次血能赚35元,便也跟着走进医院去卖血。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换来的钱娶了老婆,生下三个儿子。后来每次遇到经济困难他都去卖血,不曾想卖血竟成了他一生的救命稻草。日子渐长,一家五口的日子过得疾苦,大儿子一乐早早地到乡下去插队,二儿子二乐随后也跟上一乐的脚步,小儿子三乐留在家里读书。那时候的生产队,只要讨好队长,就有希望早点调回城里

  工作。许三观翘首企盼,终于盼到了二乐的队长。二乐的队长到他家坐了半个小时,抽了四根香烟,然后扬手发令晚上要来他家吃饭。可是许三观口袋里只有两元钱,他摸摸口袋,想想二乐,奔向医院,又去卖血。而他距离上次卖血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不符合医院卖血规程,他再卖血就危及性命了。许三观一心只想着让队长吃饱喝好,期盼二乐早点调回城里来,苦苦哀求医院让他卖血。这次卖血换来的钱,买了鱼肉,烟酒。他撑着刚刚卖完血的身体,陪队长喝到不省人事。许三观本以为不按规程卖血,还酗酒,快要死了。可他心里还有三个儿子,这个念想让他再次挺了过来。正如生命因着期盼而活跃,日子因着活跃而明朗。只要心中还有一丝丝念想,就能汇聚撑下去的力量,生活就有希望。许三观一生都在卖血,因为卖血可以使他看到希望的火苗。只要能向前挪一步,他都要去卖血。那次陪酒送烟之后,二乐被调回城里工作了,许三观觉得生活又有了奔头。曾在网上看到一句话:“只要你抱着希望,死去的意志就会在你内心复活。”人生路漫漫,只要不死就会有希望,生活一定要有所期待。

  二、学会精打细算,总能渡过难关许玉兰嫁给许三观的时候,要一件大红旗袍,要两件棉袄,还要给家里布置齐全家具。这个完整的家,在许玉兰的妥善计划和许三观的努力供给中过得平常也温馨。许三观在丝厂每月领回一副线织的手套,她就会把手套藏在箱子的最底层。手套积到一定的数量时,她便会根据许三观和三个儿子的身材来给他们织线衣。许玉兰就是平日里数着手套过日子,一针一线把生活支拎起来,使家人能在寒冬里感到

  丝丝暖意。她总能把日子过得细致,财米油盐也细算得有条有理。那时候,政策从大锅饭又回到了自吃自家。眼看米缸要见底,许玉兰悄悄拿出来了省吃俭用的粮食来。结婚这十年,她每天都把日子过得一丝不苟。她在床底放两口小缸,每天煮饭时,会抓一把米放到床底小缸里。许玉兰每天从五口人的嘴里省出些米,这样的计划使得半年不到就有了两小缸米。她估算着那两小缸米有几斤,值几钱,把算出来的钱叠好放在箱子底。她从来不动这些省下来的钱,她知道紧要关头是要用钱的。《左传》有言: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当你懂得了未雨绸缪,才可以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防患于未然。当三乐八岁,二乐十岁,一乐十一岁的时候,荒年就来了。许玉兰拿出了她省下来的两小缸米,还有盘算那两小缸米省下来的钱。许玉兰估算着荒灾还有半年,于是他们不再吃午饭了。许玉兰估算着两缸米如何省着吃撑完荒年,于是她用节俭下来的十三元去买了一百斤玉米棒子,磨成粉和着大米一起煮粥,使得稀粥更黏稠些,能抵饱些。

  就这样,有了许玉兰的积谷防饥,一家五口熬过了这个长得叫人失去味觉的荒年。民间流传着一句话:“精打细算够半年,遇到荒灾不受难。”生活中懂得处处精打细算的人,茶米油盐总不缺,倘若遇到灾荒,也有一缸之米度日。

  三、能够忍受孤独,终会看到曙光三个儿子,年龄相差不大,却有着各自的孤独。一乐是大哥,常常跟在父亲身边。许三观的木桶掉进井里,一乐立即跑去出主意打捞。

  许三观修瓦片,一乐立即跑去扶梯沏茶当助手,十足是个小爷们。二乐是二哥,母亲去哪他跟到哪。许玉兰拆手套织线衣,必有二乐的帮忙。许玉兰聊家长里短,聊八卦是非,必有二乐陪聊。似个跟屁虫。三乐是幺小,他谁也粘,也不敢粘,总是被嫌弃。因为年纪小,挂着鼻涕被嫌,帮倒忙被嫌,陪着哭被嫌。他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站在糖果店外面吞口水,蹲在河边和小鱼虾说悄悄话,贴着木头电线听嗡嗡的电流声,抱着膝盖睡着在别人家门口,问着路人他家的方向往哪走。童年时代的孤独,是走向家门那条羊肠小道。少年时代的孤独,是离开家门伸向远方的那条路。三兄弟虽个性不一,各有所喜,但在孤独的世界里,也不忘互相给对方鼓励。一乐去农村插队的日子,没有同伴,没有朋友,常与夕阳为伍。这时候的孤独伴着暮云化作一道炊烟,飘向家的方向。后来一乐休假回家,发现二乐也下乡去插队了,三乐去城里的机械厂上学了。三乐得知大哥回来,偶尔会回家陪他散步倾心,加油打气。三兄弟在成长中孤独,在孤独中成长,都长成了有伴的人。后来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工作,也有了自己的房子,也成了自己的家。狄德罗曾说:“忍受孤独或者比忍受贫困需要更大的毅力。”我们生而为人,注定会历经孤独,但是如果有足够的毅力来忍耐孤独,那我们将会看到不一样的人生。只有熬过孤独的苦,才会过更好的生活。

  四、综上所述《爱在哈佛》里有一句台词:“上天只把痛苦送给可以坚持的人,因为他们坚信痛苦的尽头是希望!”许三观一家自始至终都在与命运

  抗争,幸运的是,他们熬到了最后,战胜了苦难,获得了新生。人生中的“熬”,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能量,唯有懂得了“熬”,才能将这种能量充分发挥出来,继而渡过人生路上的一道道难关。“熬”从来都不是安之若命,而是要不断调整自己的节奏,提升自己的能力,最后守得云开见月明。

篇十三: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P>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一、作者简介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余华是“先锋小说”的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二、作品简介《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十年后,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叫一乐、二乐、三乐,但许三观发现一乐不是他

  的儿子,而是何小勇的儿子,但当时一乐打了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便要一乐去认何小勇为父,让他赔钱,但何小勇不肯,许三观无奈之下,卖血还钱;第三次卖血是出于一己私欲,在如愿以偿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后,为了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他第三次卖血;第四次卖血发生在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之后,全民大饥荒,在一家人吃了57天玉米粥后,许三观第四次卖血;第五次卖血是“文革”时期,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为此,许三观再次走进医院;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了,为了招待队长,许三观在上一次献完没多久再次卖血;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许三观突发奇想,想卖血,可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想到这,许三观哭了……”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叙述人站在中立状态,进行包含着温情与人道精神的客观描写,显示出对于民间生活状况,和人们生存环境的极大关注,由此透露出余华对贫苦老百姓的深切关怀。三、小说特点1.《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摒弃了宏大的历史叙事,将1948至1988年的时代大历史悬置,关注的是许三观的个人小历史,以一种“小民视角”去折射时代巨变的光辉。“小民”是指这样一群人:“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没有梦想。”总之,他们是一群“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他们对时代历史的感知,也有世俗的烟火气息在里面。这种“小民视角”在文本的表层首先表现在叙事立场上“,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他们有自己的声音,同时余华也放弃了全知全能的姿态“,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书中总是力避叙述话语,而是通过人物自己的话语推动情节的发展,“许三观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他

  们说”,总是他们先看到再说出,然后我们才能了解到,在这个意义上,作者是“无所事事”的,小民的声音掩盖了叙述话语。其次在文本内容上,“大历史”一经日常生活过滤、折射,已经蜕变为一种很情境化的东西,它关注的是个体命运的变迁。从许三观的生活中,我们能看到已经被淡化为背景的宏观历史,“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此前,许三观的生活始终游离于时代之外,他个人成长、婚恋的小历史占据文本前台,从此时“小历史”和“大历史”开始合流。但是“小历史”依然有自己的声音,那一句“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直指历史,闪烁着民间的智慧光芒。2.面对底层小民的生存状态,余华也一改往日冷峻的笔调,从人性之恶的汪洋肆虐中走出来,而关注起日常生活中那些温情的细节。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而出现,他调侃他们,也理解他们,鼓舞他们也批判他们,而不再像《现实一种》之类作品中毫不动容地分崩离析着人和人性。《许》中那些冲淡了苦难色彩的幽默细节,那些充溢着整个文本的俗世气息,那些认识或陌生的小民间情谊的自然流露,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的“烟火味儿”,这些都让这个故事没有因为卖血而倍显凄惶,反而增加了几分可触可摸的“血液”的温度,体现了人类苦难面前积极自救的姿态。3.《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4.《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

篇十四: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P>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一、作者简介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余华是“先锋小说”的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二、作品简介《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十年后,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叫一乐、二乐、三乐,但许三观发现一乐不是他

  的儿子,而是何小勇的儿子,但当时一乐打了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便要一乐去认何小勇为父,让他赔钱,但何小勇不肯,许三观无奈之下,卖血还钱;第三次卖血是出于一己私欲,在如愿以偿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后,为了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他第三次卖血;第四次卖血发生在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之后,全民大饥荒,在一家人吃了57天玉米粥后,许三观第四次卖血;第五次卖血是“文革”时期,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为此,许三观再次走进医院;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了,为了招待队长,许三观在上一次献完没多久再次卖血;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许三观突发奇想,想卖血,可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想到这,许三观哭了……”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叙述人站在中立状态,进行包含着温情与人道精神的客观描写,显示出对于民间生活状况,和人们生存环境的极大关注,由此透露出余华对贫苦老百姓的深切关怀。三、小说特点1.《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摒弃了宏大的历史叙事,将1948至1988年的时代大历史悬置,关注的是许三观的个人小历史,以一种“小民视角”去折射时代巨变的光辉。“小民”是指这样一群人:“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没有梦想。”总之,他们是一群“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他们对时代历史的感知,也有世俗的烟火气息在里面。这种“小民视角”在文本的表层首先表现在叙事立场上“,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他们有自己的声音,同时余华也放弃了全知全能的姿态“,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书中总是力避叙述话语,而是通过人物自己的话语推动情节的发展,“许三观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他

  们说”,总是他们先看到再说出,然后我们才能了解到,在这个意义上,作者是“无所事事”的,小民的声音掩盖了叙述话语。其次在文本内容上,“大历史”一经日常生活过滤、折射,已经蜕变为一种很情境化的东西,它关注的是个体命运的变迁。从许三观的生活中,我们能看到已经被淡化为背景的宏观历史,“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此前,许三观的生活始终游离于时代之外,他个人成长、婚恋的小历史占据文本前台,从此时“小历史”和“大历史”开始合流。但是“小历史”依然有自己的声音,那一句“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直指历史,闪烁着民间的智慧光芒。2.面对底层小民的生存状态,余华也一改往日冷峻的笔调,从人性之恶的汪洋肆虐中走出来,而关注起日常生活中那些温情的细节。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而出现,他调侃他们,也理解他们,鼓舞他们也批判他们,而不再像《现实一种》之类作品中毫不动容地分崩离析着人和人性。《许》中那些冲淡了苦难色彩的幽默细节,那些充溢着整个文本的俗世气息,那些认识或陌生的小民间情谊的自然流露,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的“烟火味儿”,这些都让这个故事没有因为卖血而倍显凄惶,反而增加了几分可触可摸的“血液”的温度,体现了人类苦难面前积极自救的姿态。3.《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4.《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

  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例如许三观六十岁卖血被拒绝后流下了眼泪:“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一连串的五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和性格特点。《许三观卖血记》是九十年代以后余华转型的力作,借助这部“卖血”的故事,他理解世界,并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得到隐喻式的表达。余华用原初的形式,原初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原初的生命故事。这个故事干瘦到质朴,质朴到雄浑,仿佛一首从洪荒绵延到当下,又从这里飘荡向远方的歌。余华也说过,“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篇十五: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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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染温情: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我特殊喜爱《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由上海文艺出版社2021出版,讲解并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血染”的温情--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吴江农商行:徐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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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免不了抹几把眼泪。

  许三观和他的家人后来一起经受了三年自然灾难,在极度的困

  假如一乐不为弟弟三乐打破了方铁匠大儿子的头,或许,许三观

  难极度的饥饿中,他又一次去卖了血,只为给孩子们一顿饱饭;又一

  一家是可以和乐地过下去的。一乐打破了别人孩子的头,人家伤得很重,起经受了文化大革命,对被打成妓女的妻子,他选择了力所能及的不

  在医院里等着救命钱,这钱,得未成年人一乐的父母来承当。许家不富

  离不弃,某天给在街上清扫的许玉兰送饭时,埋在白米饭下面的几块

  有,所以许三观不愿意了。他说我已经免费为何小勇养了九年儿子,这

  红烧肉几乎让我垂涎欲滴!多纯朴的智慧,多纯朴的爱!

  回他儿子闯祸了,这钱得他这个亲爹掏。不商量法理,我理解许三观的

  许三观一生中最大规模的卖血行为是由下乡的一乐患了肝炎引

  心思,他憋屈之外他还穷,假如不是穷,他也许不会找何小勇要这钱。发的。一个非亲生而胜亲生的儿子,命在旦夕,一个年过不祸的单薄

  这只是我的猜想,事实上他要许玉兰去找了何小勇要钱。

  父亲,毅然确定,卖血治好儿子。十天之内,卖了四次四百毫升的血,

  许玉兰没要回来钱,这也是合乎规律情理的。人在不幸中总是想

  其中一次几乎失血丧命。我没有去想这样的事情现不现实,我就是很

  法叠出,许玉兰气极哭极闹极之后,接受了旁观者的建议,委派她和何

  高兴看到许三观活了下来,治好了一乐的病,陪着儿子们长大,看着

  小勇的儿子许一乐上生父何小勇家要这笔闯祸补贴。一乐仍旧没要回来

  他们成家立业,后来还活了很久。

  钱,这还是不是合乎规律情理我就不大清晰了。

  余华给了我们一个温情的结尾,好像验证了好人有好报的古话。

  事情的结果是,许三观恶狠狠地咒骂了何小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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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活着》中败掉家里的一百多亩地由地主沦为农民的福贵,

  在北大读过书的范跑跑,面对这些一般百姓,他不知道内心深

  还是《许三观卖血记》里多次卖血的许三观,抑或是《兄弟》中拣破烂

  处会不会深处“羞辱”二字。时代在进展,社会在进步,我们的繁华

  拣成亿万富翁的弟弟李光头和最终被生活所迫为做广告注射激素致死

  进步,应当是普世的,让许三观不需要再卖血,我们不能再看到佝偻

  的哥哥宋光,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在他们的一生中都做过穷

  着身子的许三多在寒风中等着采血,我们的盛世不应当建立在许三观

  人,都受过生活的煎熬。余华把人和人之间的那种残酷状态〔萨特说,们的“卖血”上。

  他人即地狱〕,用一种特别潇洒的轻松情调来描述,更让人对人性的丑

  文章物业经理人

  恶有了切肤之痛,对和善、暖和更有了深深期盼。

  在余华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与如今风靡的偶像剧里完全不同的

  生活和人生。这些人,许三观们的地位底下,文化底下,但道德素养并

  不底下;他们的家境贫困,生活贫困,但意志并不匮乏;他们的语言粗

  俗,行为卤莽,却让人感觉到了真实和可信!——这才是中国的农民:

  勤劳、和善、英勇、憨厚、可爱、率直、知足、知恩图报!这让我看到

  这次四川汶川震灾中许多和善的农民他们不顾小家,舍己为人的高尚品

  质!

  魏

篇十六: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P>  人性的温情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无论活着的年代怎么黑暗无光,穷苦交困,你都有一种力量,酿成足以你支撑下去的勇气,因为那便是人性的本原所便是人性的本原所在。题记

  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后,我的心里顿时萌发一种硕大却始终摸不透的苍凉感,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书中的人物如此鲜明,活得真实,情节又是紧紧相扣,小说犹如让读者置身于失重的空气稀薄的空间,时而怨恨那个年代里的人的愚昧与天真,有时又不得不对他们感到同情,有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矛盾心情交织相酌,有时却又对他们身上可贵的质朴与勇气感到欢欣。对于书中所描写的历史大背景是新中国建设时期,经历了人民公社大炼钢那个时代的盲目,文化大革命的荒唐,其中承载了新中国太多的沧桑岁月,饱含了那时人们太多的悲喜往事。那个年代的生活,那个年代的人们,对现在的我们来说,或许就像让人止步不敢试足的苍郁的冷丛林,只见烟云流动,却足以让人顿生心寒之意,同时又不得不敬重那个特殊年代里的人们的勇气。

  阅读的过程中,心中始终充斥着一种隐隐作痛的忧愁,感伤那个年代的画面,感怀那个年代的人与事,时时衍生出那个特定年代气息里所蕴含的历史浑厚感与人性温情。历史与温情交织交融,不知会有谁想要印证其中的乍喜乍悲的忧伤?不知又会有谁想要体验其中的虽悲却喜的沧桑激情岁月呢?

  小说的主人公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是个城里的送茧工。他的命很苦,却知足,骨子里有股傻劲。他的傻,让他相信在他老家所流传的荒谬说法。他们认为不能卖血的男人都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壮年轻,便走上最终让他借以为生的卖血路。他的傻,让他在一次卖血中差些丢掉性命而得到医院救助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抢救他时所输入的血还给医院,说出这辈子没拿过别人的东西的让人无法理解的话语。他的傻,致使年老的他在过上安定日子后,因想吃炒猪肝和黄酒而跑去卖血,而又因为他的血没有人要而精神崩溃,在街上放声大哭。或许许三观的种种这些行为看起来是如此的荒唐,让众人发笑,但与其说他想要通过卖血来证明自己,还不如说是他的至纯至真让他相信了这一切,让他活得质朴安分。

  许三观身上散发出来的傻,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纯真,这种品质恐怕我们已经早已丢失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现代社会的人们逐渐变得圆滑狡诈。他们有一套套待人处事的圆滑潜规则,为了得到想要的利益,不惜运用一切泯灭人性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的手段是隐蔽的,利益关系却是庞大而环环相扣的。在人性大战中,他们逐渐磨去了自己的棱角,麻木地追求众人热衷的所谓的价值与成功。他们失去了往昔的质朴与无私,自甘活在虚伪的面具下。他们是可悲的,为了物质的丰盈而不顾精神的行尸走肉。换个角度反思一下,我们说许三观透着一股让人发笑的傻气,那现代都市里的我们使小伎俩地阿谀奉承权贵者,我们又何尝不是真真正正的装疯卖傻,不知羞耻地以傻卖傻吗?孰傻孰智,何者才活出真实呢?自夸聪明的我们又是真傻还是假傻呢?

  那个年代里的人们,透着一股傻与纯真,只因骨子里仅存着一丝爱,一点情,温存着人性的温情,才让他们战胜饥寒,打败穷困,度过那个让今人无法想象的艰苦的岁月。那是一种人性的温情,是对生命单纯的热爱,是一种活着的态度,让全书的故事就在隐隐的的人性

  温情下娓娓道来。

  史铁生曾经说过爱是受命于上帝所谓责任,是据其丰饶的一次次沉着的演奏。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世态炎凉,荒灾与贫困满天飞,能够吃上一顿丰盛的佳肴大餐,穿上一件精美的崭新衣服,做上自己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奢侈的妄想。卖血,便成为了穷人们的生存方式,也是他们能够苟延残喘地活下去的唯一出路。每一次的卖血,牵动每一根神经,触动每一个细胞,都让奔流的血液平息,但生命的奔腾大流却未曾因此而退潮,却反而越来越汹涌。他们不是在践踏着生命的可贵,迫于无奈的生存,还有为了家庭的生计,为了他们的家人,为了爱与责任,他们的每一次卖血,都体现着他们人性中的温情,以及对所拥有的生命爱得深沉的人性光芒。

  许三观,他只是千千万万个卖血者中的一人。而许三观身上的人性温情正充分体现在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作为一个男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正源于那种与生俱来的责任,让他在跌宕起伏的苦难命运的仍用爱连系着他爱的人。爱与责任,便是他身上散发的人性的温情。

  许三观初次卖血便把妻子许玉兰娶回来,组建了新家庭。正当遇上饥荒,家里的妻儿早已不识肉味。面对家里粮食紧缺的状况,他同心良苦地给饥饿的妻儿送上一顿精神大餐。他用嘴给他们每人炒一道菜,并要求他们用耳朵听着吃,希望家人们能够望梅止渴。一家人其乐融融地享受完丰盛大餐后便心满意足地睡了。然而在家人连续吃了五十六天的玉米稀饭后,他开始于心不忍了,心开始隐隐作痛。他为了能让饱受饥饿困扰的家人能上饭馆吃上一顿面条,毅然选择用鲜血去换金钱。虽然妻子知道后心痛不已,他却要求妻子梳妆打扮好,把这天当成春节来过,而这让本来黯淡的艰苦岁月增添了一种患难与共的温情,让人心暖。

  面对让他戴绿帽而终日在街坊邻里面前抬不起头的妻子许玉兰,尽管他表面对她曾经的放荡行为感到愤怒,但心底却还是把她当作自己的伴侣。文化大革命时期,许玉兰被套上妓女的罪名,常常被人民群众当街批斗。作为丈夫的许三观看到在外面受罪的妻子,所有的痛恨皆化为乌有。她脚站肿了,他倒热水给她烫脚;她回来晚了,他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他站在街上,他送饭送水给她,还在白饭底下藏着肉&&对于许玉兰生下其他男人的孩子,虽是怨恨眼前这个女人,但更多的,他还是选择了包容。除此之外,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勇敢承认自己由于妻子婚前出轨的行为而导致的不平衡感,在儿子面前坦白自己与邻居林芬芳发生的不轨之事,为的只是让儿子不再痛恨自己的母亲。他勇敢到站出来了,他内心的声音让他不仅懂得包容他人,而且勇敢承认自己的错误。这一切,仅因为许三观有作为一个男人的担当。不管怎样痛恨她的不该,但责任的力量让他备受伤害的心灵仍温存人性的温情,让他站在理性的角度去继续爱她,呵护她。

  为了自己孩子的前途,他也毅然选择去卖血,一次次验证了血浓于水的父子情谊。对于最让他尴尬的大儿子一乐,他是又爱又恨。爱他,是因为他最懂事,是三个儿子最让人疼爱的孩子,恨他,是因为他偏偏是其它男人的孩子,让自己多年遭人羞辱与嘲笑。虽有恨,有过各种不甘,但他心中纯粹的人性温情却阻挡不了父爱的无私。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他卖血换钱给人家赔钱道歉。一乐离家出走了,他到处找他,并带他去饭店吃上昂贵的面条。他逐渐见接纳这个别人的孩子,甚至对他如自己的孩子。后来,他的孩子一乐、二乐被安排上山下乡插队接受劳动改造,他用卖血换来的金钱当作他们的生活费。卖完一次还不够,还继续选择卖血这种卖命的方式,给他们的生产队长献殷勤,希望儿子能够早日调回城里来。

  可见一个父亲对孩子用心良苦甚至心寒的中国传统式关爱,我想这一切,只源于有爱,尽管奉上自己的生命。

  故事的高潮也是最令人感动揪心的一幕便是许三观为了救处在生命危期的儿子一乐,而选择一路卖血。他十天之内买了四次血,如此不要命,义无反顾地以种卖命的方式去筹集资金,不惜一命换一命。小说令人反讽的是,为何偏偏是一乐,为何许三观愿意用死去救的人偏偏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呢?命运总是事与愿违,看似玩弄人于指掌之间。命运捉弄了许三观,但他却接受玩弄,义无反顾地为一乐而卖血卖命,这种爱的付出,是在令人佩服。

  尼采曾说过伟大的人是爱命运的。爱命运是爱的根本含义,是爱的至高境界。并非所有的命运都会让人喜欢,但不管什么样的命运你都要以爱的态度来对待,这不单是受造者对创造者的承诺,更是上帝的承诺,更是上帝拯救人于魔掌的根本方略。伴随书中让人欣慰的大团圆结局,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思考,或许,许三观更多的是在坦然接受命运的到来,以另一种充满温情的方式反抗命运。虽然上天让他一开始爱上不该爱的人,拥有不该有的孩子,但他的温情却一直未减,在他跌宕艰难的卖血之路上散发着纯粹的人性魅力。

  他接受命运,用人性的温情去反抗命运,最终爱上自己的命运。其实,他更热爱生命,他的血液奔腾不息,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活下去的勇气和战斗力。

  不管前路如何黑暗,我想,血是会一直流下去的。

  因为人性一直都在,情不会泯灭。

篇十七:分析《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狡黠”“温情”与最终的“失落感

P>  许中那些冲淡了苦难色彩癿幽默细节那些充溢着整个文本癿俗世气息那些认识戒陌生癿小民间情谊癿自然流露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癿烟火味儿这些都让这个故事没有因为卖血而倍显凄惶反而增加了几分可触可摸癿血液癿温度体现了人类苦难面前积极自救癿姿态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一、作者简介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余华是“先锋小说”的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二、作品简介《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十年后,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叫一乐、二乐、三乐,但许三观发现一乐不是他

  的儿子,而是何小勇的儿子,但当时一乐打了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便要一乐去认何小勇为父,让他赔钱,但何小勇不肯,许三观无奈之下,卖血还钱;第三次卖血是出于一己私欲,在如愿以偿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后,为了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他第三次卖血;第四次卖血发生在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之后,全民大饥荒,在一家人吃了57天玉米粥后,许三观第四次卖血;第五次卖血是“文革”时期,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为此,许三观再次走进医院;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了,为了招待队长,许三观在上一次献完没多久再次卖血;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许三观突发奇想,想卖血,可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想到这,许三观哭了……”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叙述人站在中立状态,进行包含着温情与人道精神的客观描写,显示出对于民间生活状况,和人们生存环境的极大关注,由此透露出余华对贫苦老百姓的深切关怀。三、小说特点1.《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摒弃了宏大的历史叙事,将1948至1988年的时代大历史悬置,关注的是许三观的个人小历史,以一种“小民视角”去折射时代巨变的光辉。“小民”是指这样一群人:“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没有梦想。”总之,他们是一群“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他们对时代历史的感知,也有世俗的烟火气息在里面。这种“小民视角”在文本的表层首先表现在叙事立场上“,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他们有自己的声音,同时余华也放弃了全知全能的姿态“,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书中总是力避叙述话语,而是通过人物自己的话语推动情节的发展,“许三观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他

  们说”,总是他们先看到再说出,然后我们才能了解到,在这个意义上,作者是“无所事事”的,小民的声音掩盖了叙述话语。其次在文本内容上,“大历史”一经日常生活过滤、折射,已经蜕变为一种很情境化的东西,它关注的是个体命运的变迁。从许三观的生活中,我们能看到已经被淡化为背景的宏观历史,“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此前,许三观的生活始终游离于时代之外,他个人成长、婚恋的小历史占据文本前台,从此时“小历史”和“大历史”开始合流。但是“小历史”依然有自己的声音,那一句“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直指历史,闪烁着民间的智慧光芒。2.面对底层小民的生存状态,余华也一改往日冷峻的笔调,从人性之恶的汪洋肆虐中走出来,而关注起日常生活中那些温情的细节。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而出现,他调侃他们,也理解他们,鼓舞他们也批判他们,而不再像《现实一种》之类作品中毫不动容地分崩离析着人和人性。《许》中那些冲淡了苦难色彩的幽默细节,那些充溢着整个文本的俗世气息,那些认识或陌生的小民间情谊的自然流露,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的“烟火味儿”,这些都让这个故事没有因为卖血而倍显凄惶,反而增加了几分可触可摸的“血液”的温度,体现了人类苦难面前积极自救的姿态。3.《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4.《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

  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例如许三观六十岁卖血被拒绝后流下了眼泪:“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一连串的五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和性格特点。《许三观卖血记》是九十年代以后余华转型的力作,借助这部“卖血”的故事,他理解世界,并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得到隐喻式的表达。余华用原初的形式,原初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原初的生命故事。这个故事干瘦到质朴,质朴到雄浑,仿佛一首从洪荒绵延到当下,又从这里飘荡向远方的歌。余华也说过,“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