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17篇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1二主要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结合实际更新对一把手的监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1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1二主要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结合实际更新对一把手的监督理念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在履行工作职责行使权力及作风方面的新情况新动向经常提醒警钟长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促使领导紧密联系群众廉洁从政真正为人民掌三从实际工作中探索出破解任务对一把手实行监督管理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件新鲜事物如何干这项工作让监督工作取得真正效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
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范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
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把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前瞻性,及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要抓紧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运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届中、届未考核的成果,加大组织调整的力度。比如,对那些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票较多的领导干部,对那些闹不团结、经组织谈话教育仍无改进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能力较弱,不能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都应及时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执行有关制度情况、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定期分析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制度,经常分析研究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和信息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问题;落实巡视制度,不定期派出巡视组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把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内容。2、严格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当前,重点是要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已有的制度。实践证明,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领导干部届中考察制度、重大问题请示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这些制度在落实中要紧密结合实际,既体现出其科学性、又保证不走样。(四)把好用人关口,强化惩诫机制。选好、用好“一把手”,实际上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有的“一把手”之所以犯错误,重要原因是素质不高,本来不具备担当“一把手”的品德、水平和能力。有的人在当“一把手”之前就有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由我们用人失察,让这样的人钻进了“一把手”队伍。因此,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非常重要,它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1、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要有新的突破。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①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一把手”违法乱纪,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但在考察上对“德才兼备”原则把握不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政治素质不高,即使能力很强,也是决不能放在“一把手”的岗位上。②选拔“一把手”要坚持广大干部群众公
认的原则,要把那些不图虚名、踏实、群众拥护、成绩显著、富有活力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做到把好入口关,选准选好“一把手”。③要扩大干部选拔考察中的民主,选拔“一把手”不仅要到干部所在的单位考察,还要到他过去过的单位去了解情况;不仅要考察干部圈的情况,还要认真了解其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不仅要通过干部管理部门了解干部,而且要向执纪执法和信访部门了解情况.二是积极稳妥地进行“一把手”任用方式的改革,加大公开选拔“一把手”的力度。目前,全国各地都采用了“双推双考”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但多数只限于选拔副手,公开选拔“一把手”的不多。有的同志对公开选拔“一把手”心存这样那样的疑虑,怕选出来的人选难以担当“一把手”的重任。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今后,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一把手”应该占一定比例。三是加大“一把手”的交流力度。这是保证“一把手”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证人民群众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措施。对不同级别岗位的“一把手”应确定不同的交流时限。原则上越重要,掌握的权力越大的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越要加快交流的速度。一般地说,一个“一把手”在一地一岗不宜超过5年,组织人事、纪检、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系统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速异地交流和异岗调整。2、强化惩诫机制,加大对“一把手”案件查处力度。从近几年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来看,“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把手”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是非常恶劣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处“一把手”的案件遇到阻力、困难和压力也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须强化惩诫机制:一是各级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加强领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决铲除可能造成“一把手”犯错误的条件和土壤,当前尤其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收支两条线”规定,整体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有形建设市场,逐步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审计等部门要把经济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要把审计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内审计为主。三是各级执法执纪部门要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对“一把手”案件,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不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对“一把手”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四是各地要坚决克服部分“一把手”违法违纪后处理过轻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第二篇: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工作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工作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工作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范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工作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工作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第三篇:谈巡视制度监督一把手问题文章标题:谈巡视制度监督一把手问题在现行体制下要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建立自上而下的巡视制度是必要的,但不能片面强调这种监督形式,因为这种监督毕竟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毋庸讳言,我国现行的干部监管体制,还未能有效地解决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表现为近年来一把手违法违纪的案件居高不下,存在着对少数一把手腐败过程中“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难于监督,事后基本不能监督”的弊端。对此,中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以解决这个问题。去年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一把手杜世成等问题能暴露,也说明了巡视制度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种制度有很大的局限性,是一种大权管小权的监督,一种临时性的事后监督,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对此,笔者结合完善巡视制度来谈谈如何加强监督一把手的问题。巡视者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巡视者(巡视组)与被巡视者关系的基本定位,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且是大权管小权的监督。在这一点上二者不可倒置,否则巡视工作就无从谈起。当然,双方也有相同之处。如出发点是相同的,即无论是巡视者还是被巡视者,其最终目的都在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最终目的的一致性是巡视双方统一的基石,决定了巡视双方不存在根本性冲突,不应该出现对抗。同时权力授受关系是相同的,如中央巡视组是党中央委派的,负有监督的使命,而省里党政一把手也是党中央任命的,担负着发展当地经济和稳定社会的重任。因此,巡视双方都要对中央负责,处理好履行巡视职能与维护被巡视单位开展工作的关系。巡视者是监督者,但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要明确到一个地方进行巡
视,不是为了来挑毛病、找岔子,更不是为了整人,而是了解情况、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因此,巡视者一定要维护地方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权威,给其创造宽松的环境,维护工作大局的稳定,使他们能够放手开展工作。否则,可能事与愿违,使当地党政负责人缩手缩脚。被巡视单位的一把手是被监督者,但不要把巡视看作同自己过不去,把自己置于监督的对立面,排斥监督,而要看到开展巡视既是对领导干部的有力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既有利于发现和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又可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展开。因此,要把巡视工作作为一项关系本地区党的建设的大事来对待,提高自觉性、增强主动性,积极投入,做好工作,协助巡视组完成好巡视工作任务。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曾多次吃过所谓“钦差大臣”的亏。因此,在巡视工作中无论是巡视者还是被巡视者,同时既要受到监督制约又要受到保护支持。实际上,对一方面的监督制约,就是对另一方面的保护支持。反之亦然。如在保护支持上,巡视者有“四可”的权限,即为了解被巡视方的情况,巡视者可列席有关会议,可与有关人员谈话,可召集有关座谈会,可查阅有关文件和材料。又如监督制约,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巡视者要做到“四不”,即不干预被巡视地方或单位的日常工作,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处理具体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不作个人表态。这些规定表明,对一把手的巡视监督必须在制度框架内进行,而决不能另搞一套。处理好巡视前、巡视中和巡视后的关系巡视工作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但总的说来巡视属于事后监督的范畴。因此,在监督一把手的巡视过程中,要搞好巡视前、巡视中和巡视后工作的衔接。如巡视中的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可以通过对存在偏差的纠正有效地抑制事态的恶化,为巡视后工作的展开奠定良好的基础,这是巡视工作的关键所在。又如巡视后的工作,主要是落实整改问题,同时还要总结经验教训,注意把事后监督转化为事前、事中监督,使以后的各项工作少走弯路,这是巡视工作的目的所在。巡视中的根本任务是要了解和掌握巡视对象的真实情况,特别是深层次的问题。如果被巡视对象确有问题而发现不了,那就谈不上对一把手的监督了。当然,巡视中的工作不仅是发现问题,还包括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无非是两大类,一类是重大问题,包括重要案件的线索、涉及一把手个人的较大问题等。对此,巡视组要严守纪律,及时报上级有关方面,绝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另一类为一般问题,这时巡视组应与被巡视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如发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存在明显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又如对有明显违背原则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再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及时给予提醒。总之,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巡视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干部打招呼,这样,会收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巡视后的工作主要是如何运用其成果,抓整改落实的问题。否则,即使巡视前做的准备再充分,巡视中发现问题再准确,也都将前功尽弃。巡视工作结束后,在监督一把手问题上至少应注意三个环节:一是汇报工作时,将一把手作为重点汇报对象。对了解到的相关问题与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梳理和归纳,并向有关部第四篇:浅谈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浅谈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
所谓“一把手”,是指在一个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一把手”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一把手”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坚决地遏制腐败、惩治腐败,防止“一把手”腐败尤其重要。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促使他们正确使用权力,为富民强县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已成为我县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一把手”违纪违法基本情况近年来,纪检部门查案执纪实践表明,乡镇和部门“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2014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件,其中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2件,占总数的52%。“一把手”腐败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二、“一把手”腐败现象多发的主要原因1、教育流于形式,难以触及灵魂。这些年,虽然廉政教育年年开展,但“一把手”常常是强调工作忙,该参加的活动由他人代替,该学习的材料他人代阅,该撰写的心得由他人代笔,静下心来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少。加之教育的内容针对性不强,教育形式单一,难以触及受教育者的灵魂,无法产生持久的效果,以致一1些“一把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防腐的思想防线筑得不牢,经受不住权、钱、色的考验,跌入了腐败的泥坑。2、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能到位。一些领导干部一旦到了“一把手”岗位上,权力大了,环境变了,追随的人多了,敢提不同意见的人少了。久而久之极易患上唯我独尊、独断专行的“一把手综合症”,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成了凌驾于一个地方或部门的组织之上,不受廉政法规制度约束的特殊干部。由于“一把手”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形成了“上级监督管不了、舆论监督看领导”的局面,从而使各种监督机制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一把手”个人品质不高或道德滑坡,很容易滋生腐败,甚至带坏一个班子。3、付出大于回报,心理严重失衡。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一把手”的权力相对集中,相应的责任也十分重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许多工作被上面列为“一把手”工程,都要“一把手”亲自抓,使得其工作压力很大,加班加点习以为常,透支健康现象普遍。而在现行的工资人事制度下,一个乡镇科级干部的收入微薄,面对一个能力没有自己强、水平没有自己高、付出没有自己多却腰缠万贯的企业老板,心理往往会严重失衡,进而会千方百计地寻求补偿。于是,一些人手中握有的公权便异化为私权,成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从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二、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具体举措
“一把手”腐败现象影响大,造成的危害大,而治理的难度也比较大,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为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中央通过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科学判断反腐形势制订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认为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应结合《实施纲要》,针对“一把手”产生腐败的具体原因,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和理论与己见的创新,建立起五种机制。1、建立和完善教育防范机制。要针对“一把手”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群众观和法纪观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使“一把手”明白监督是对干部的最大关爱,接受监督是最好的自我保护,从而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认真落实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提醒,做到早打招呼早防范;要加强对“一把手”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防止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牟取私利。要建立对“一把手”督学考学的制度,督促其定期参加学习,接受教育,解决“领导生病,群众吃药”的问题,以保证教育的实效。2、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实行选举民主,将“一把手”的选择权交给党员和群众,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只图领导满意不顾群众意愿的状况,使“一把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行“一把手”的直选制度,使下级和普通党员、群众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自己认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能力强、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为带头人。3、形成分权制衡的制约机制。针对“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对不同性质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分解,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对独立行使,在各种权之间形成合理的结构,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要着力规范“一把手”的决策权、用人权和审批权。用制度来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作,代之以“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和“一把手”独断专行,有效解决“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的问题。4、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具体的制度。要着力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办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
应由党委或党组会进行表决,切实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以个人意志代表集体决定。全面推行基层党代表常任制,发挥好党代表对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作用。加强审计监督,对“一把手”进行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影响较大的审计查证及结果,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以健全机制为保证,寓监督于日常管理之中,通过推行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报告、述廉评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制度,从多方面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一把手”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5、建立合理可行的激励机制。一是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办法,实现干部考评管理的科学化。考核“一把手”政绩既看显性政绩,也看隐性政绩;既看各项数字,也看各种成本,以全面准确地评价“一把手”的实绩,确定其升降去留。二是改善“一把手”待遇,实行“中薪保廉”。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与工资想结合的工资制度,使“一把手”的工资收入同他们的岗位责任、实际能力、工作业绩挂钩,与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相当。三是推行政务消费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职务消费制度。对“一把手”因履行职务需要所产生的消费开支进行科学测算,总量核定,货币化到人,超支不补,结余奖励,使职务消费与自身所获取利益相互联系,与绩效考核、审计监督、升迁激励等相互关联,(“一把手”乱支乱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石棉金华)以解决第五篇:关于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通知xx卫生院关于开展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管理的通知医院各科室:根据市、县纪委文件精神要求,要在卫生系统开展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按照县卫生局党组发(2014)15号文件精神安排和部署,结合我院实际,通过实践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现作如下小结: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工作领导小组,由王选军任组长,陈彦文、杜辉为副组长,陈晓燕、方洁、黄瑛为成员,陈晓燕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任务和分工,对各个环节的工作如何进行、从哪入手,进行了部署,确保难题破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1二、主要任务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结合实际,更新对“一把手”的监督理念,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在履行工作职责、行使权力及作风方面的新情况、新动向,经常提醒,警钟长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促使领导紧密联系群众,廉洁从政,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三、从实际工作中探索出破解任务对“一把手”实行监督管理,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件新鲜事物,如何干好这项工作,让监督工作取得真正效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强化教育,经常反思,作到警钟长鸣,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热爱集体,善于奉献。2、完善各项制度,把好人、财、物三个重要环节,充分发挥财务内审小组的作用,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坚持财务民主,重大开支、环境建设,坚持讨论,实行民主决策。3、提倡廉政承诺制。单位“一把手”正式上任后,与县卫生局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在全院职工会上宣(请你继续关注www.maidoc.com)读承诺书内容,同时向大家承诺,在整个任职期间如何以身作则,带领全院职工为医院发展共同努力,共同奋斗,使医院的各项工作稳中有升。4、严格财、经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定期将财务账目在院内公开。5、坚持财务公开“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勤廉双述”,防止权力集中,独断专行的行为,督促领导转变作风,廉洁高效。6、按照“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依法监督“的方针,前移监督关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审计,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和事中审计,做到防微杜渐。7、严格遵守干部管理条例,坚持以人为本,不循私情,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真正把有用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8、在门诊大厅设立党风廉政监督箱和监督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广大群众监督。9、重大建设实行民主,专人负责,分工管理,在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完成任务。
通过工作探索,加大对“一把手”的严格要求,我院领导更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善于理解人,经常深入科室与职工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了与干群之间的密切联系,避免了权力集中和决策失误,使“一把手”的工作更加高效、廉洁,领导作风更加扎实,办事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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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调研报告:纪委关于强化“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调查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强化“一把手”监督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也是亟待突破的工作难点。区纪委结合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从三个方面对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进行调查研究。
一、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一把手”违纪违法,背后大都有监督、制度、意识等层面的原因:(一)监督力量偏弱,“一把手”监督失之于宽松软目前,针对“一把手”的监督力量较为分散,未形成整体合力,表现为“两不两缺”:1、党委监督不够全面。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但在实践中,部分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较为片面:干部考核任用方面,偏重经济发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显绩,不重道德品质、民主作风、廉洁自律等潜绩,出现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现象;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部分党委对下级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不够,党内谈心谈话不够,对干部情况,思想动向不能及时掌握;干部教育方面,部分党委没有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廉政教育、警示提醒,廉政教育需要强化;党风廉政巡察方面,一些地方巡察方式滞后,巡察覆盖不够,不能精准发现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利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2、纪委监督不够扎实。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检查是职责所在。从实践看,纪委对“一把手”监督存在不实问题:有的“四种形态”
运用不好,不注重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发现“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往往会网开一面,不及时跟进批评教育,导致干部小错变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有的执纪问责不严,对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没有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板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执纪问责的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够;有的派驻监督弱化,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够,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监督实效较差。
3、同级监督缺少力度。单位班子成员和“一把手”长期共事,熟悉“一把手”思想、工作、生活、廉政状况,具备监督优势,但同级监督普遍缺少力度:有的不愿监督,信奉好人主义,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刻意回避和掩盖矛盾,即使发现问题也不向上反映;有的不敢监督,认为提意见会被“一把手”打击报复,会被上级党组织视作“搞不团结”,进而影响自己的进退留转;有的不便监督,单位“三会一课”制度贯彻不好,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正常开展,对“一把手”存在的问题不能讲清楚、谈透彻,干部意见建议不能充分表达。
4、群众监督缺少渠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是最好的监督员。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持续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权力清单、预算资金、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内容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压缩了寻租空间,保障了权力规范运行。但在实践中,很多公示仅有整体描述,缺乏具体细节,导致领导用权缺乏“透明度”,群众监督缺少“知情权”。特别是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多,身边问题和意见建议难以反映,对“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只能旁观、无法评判,想监督而无法监督。
(二)制度建设偏弱,“一把手”用权缺乏刚性约束
实践中,“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制度的源头治理作用没有充分发
挥,干部用权缺乏刚性约束。
1、旧方难治新病,制度缺乏时代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党规党纪,为加强干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遵循。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基层单位没有深入贯彻上级精神,对已经滞后的监督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充实内容,习惯用“旧药方”解决“新病症”,制度的监督效力难以发挥。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但一些单位并未据此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实领导干部对问责情况作深刻检查等内容,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监督作用无形中被削弱了。
2、药方不对病症,制度缺乏操作性。基层制定“一把手”监督制度,应该立足实际、找准问题,做到量身定做,避免照搬照抄,确保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实践中,在上级党组织出台“一把手”监督制度后,一些基层单位没有深入研究本单位权力范围、结构、流程,去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而是照抄上级制度,出台的制度原则性有余、操作性不足,制度笼子扎得不细不密,对权力的制约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3、开方却不下药,制度缺乏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在执行,制度脱离执行就是空文。一些地方虽然制定了规范的“一把手”监督制度,但只是纸上印印、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实施中缺少宣传、缺少推进、缺少监督,制度难以落地生根,权力实际运行与制度设计初衷相背离。一些上级党组织不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问责没有及时跟进,压力传导不下去,也影响了制度生效。
(三)干部党性意识淡薄,逾越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
少数党政“一把手”党性意识淡薄,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
1、被监督意识淡薄。监督是对干部的厚爱,但部分“一把手”缺乏被监督意识,原因是存在三种思想:一是官本位思想。有的习惯发号施令、独断专行,只能指挥监督别人,不能接受别人监督;二是权威论思想。有的认为被监督是组织对干部的不信任,会破坏“一把手”的权威和形象;三是特权论思想。有的缺乏党内监督无禁区的意识,将自己置于监督之外,拒绝接受各类监督。以我区查处的原环保局局长王XX违纪案为例,王XX连续多年不按规定如实报告妻子购置房产、儿子注册公司、个人处置房产等个人有关事项,刻意逃避正常的组织监督。
2、纪律意识淡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但少数“一把手”依然我行我素,对纪律要求置若罔闻,不遵规不守纪,频繁触碰纪律底线。以王XX违纪案为例,其主要违纪事实包括对抗组织调查,收受现金、购物卡,接受企业安排的旅游,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纵容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处置危险品,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一个人就触犯了六大纪律。
篇三: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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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社会化,是党风政风建设的必然要求。下面是就爱阅读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篇1
党的以来,中央纪委着眼于反腐倡廉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为了做好今年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我县就党风政风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意见与建议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相结合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党政正职对述廉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关联不重视,认识不够。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重在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主体的有关情况,是近年来纪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采取的创新性措施,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是常规性工作,通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关系到党政正职和所在单位的利益,因此,部分党政正职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考核十分看重,对述廉评议认识不到位,认为述廉只要自身廉洁就不会有问题,主要将自身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向组织报告,却忽略汇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部分党政正职的述廉报告内容空洞,导致述廉与责任制考核关联不大,使述廉评议没有实质性内容可以评
议,难以从中发现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不够。
2.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结果在责任制考核中运用不够。
我县的述廉评议工作方案规定,述廉情况和评议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由于每年只是在少数单位和部门之间开展述廉评议,而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在全县各单位进行,涉及单位、内容较多,为了考核的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只将廉政评议结作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参考,而没有纳入责任制考核分值。
3.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后续整改落实追踪力度不大,长效机制欠缺。一是注重整改承诺,跟踪整改不到位。述廉对象和考核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承诺整改时限、措施等,但评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放松了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导致出现评议时态度诚恳、评议后不了了之等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治标不注重治本。
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注重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但放松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由点到面进行分析,该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是否要全面开展整治,缺乏治本性的思考和处理。三是责任追究乏力。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涉及到单位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组只注重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的整改,而很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单位党政正职或是领导班子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存在惩处力度较轻的问题。
(二)意见和建议
1.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和工作环节上下工夫,增加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环节。往常各级纪委都是将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作为日常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没有将评议环节纳入责任制考核当中来。从述廉内容和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上看,两者之间可以整合同步进行,这样既加强了监督,又可以为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介于党政正职参与述廉评议的人数较少,我们可以探索建立党政正职定期述廉评议制度,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考核(或是季度考核),扩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的参与度,并建立台账,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责任制
考核的依据。同时,为了强化监督效果,我们可以建立网上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廉评议。其次,我们也可以借鉴湖南经视电视问政栏目组的经验,在市、县电视台开创电视问廉栏目,这样不仅拓宽了参与述廉评议范围,又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促使党政正职要实事求是的述,参评人员也可以真枪真刀地评,达到述廉评议的预期目的。
2.在问题整改落实上严要求,落地整改,建立回访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一是要汇总梳理。每次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对评议和考核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整改意见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将情况向县委书面报告,同时形成正式整改意见,交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县纪委,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整改回访。整改时限过后,县纪委要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回访群众,群众不满意,要指导督促各单位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县纪委要指导并督促各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章立制,达到治本的目的。
3.在述廉评议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上要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常新。一是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必须运用好,好与坏不能同样对待,一定要有区别、有说法。二是要将述廉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加大述廉评议结果的运用,不能运用在纸面上和制度中,要有做法,并将结果运用在一定范围通报。比如述廉评议结果是基本称职的,否定其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资格;是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等。三是要将述廉评议的结果,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廉评议结果运用,让党政正职从自身和单位利益出发,重视述廉评议工作,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一)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党委会成员自律意识不强。当前极少数党委会
成员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错位、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发生腐败行为,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受纪委监督,甚至有部分人想法设法规避纪委的监督。
二是同级纪委难于监督、不敢监督。一是同级纪委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使纪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难于监督同级党委。二是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作为业务指导部门,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不敢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监督,造成了端了人家的碗,难以监管的局面。
三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中国共产党党章》虽明文规定了纪委要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但是,具体行使纪检监察权的制度规定并未形成完善的体制,使得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乏力。其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程序等均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使得纪委行使监督职权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四是部分纪检干部没有全力监督,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理念不新、措施不力、能力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工作的职责不明、方法不对,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能力不强,执纪办案能力偏弱,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
五是监督举报查处难到位。在纪委所查处贪腐案件中,很少出现纪委及派出机构主动检举揭发的案件,除了以上论述的现有体制下的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外,还有很多案件是监督中发现问题进行举报而得不到有效查处的。例如,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前纪检委书记刘继全,他举报原汉台分局公安局长汪广赋的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写给上级的举报信,居然原件返回到他自己手中。20XX年,他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汪广赋才被免职。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建议
1.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经常从党纪法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四个方面入手,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会成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纪委监督,警示党委会成员把握权力边界、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的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后,同级纪委与同级党委二者之间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就可以独立行使监督监察职责。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的财政经费、工资待遇由上级纪委和派出机构统一筹划,这样纪检监察人员在行使纪检监察权利的时候,不再有所顾虑,从而达到监管到位、查处问题到位的效果。
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一是用制度明确同级党委必须接受纪委或纪检监察组织的各项事项及其范围,使得同级党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也保证纪委或纪检监察行使
职权合情合理合法。二是用制度明确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方式方法、监督检查的程序,保证纪委或纪检机关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恰当行使监督职权,用明确的法规和制度来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4.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独立性。纪委查办贪腐案件,必须报同级党委同意并向上级纪委汇报的规定是一种新的突破,使得纪委查办案件的权威性不断提高,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减少了同级党委的约束性,增强了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案件查办及审理过程中,同级党委带来的压力也值得深思。笔者认为,在案件查办工作过程中,只接受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以保证案件查办的独立性,避免受同级党委的牵制,从而使案件查办效果得到落实。
5.培养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要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会监督工作中不好监督、不便监督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增强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经常举办机关内部业务培训和外派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做好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量大面广,人少事多,难以实现全方位监督到位。当前,党的相关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内容、范围、重点、方式、程序等,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后,主要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承担党风政风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但在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备的人员较少,力量薄弱,要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全覆盖难度非常大,如何解决监督工作到位不缺位与人手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理清思路,创新方式加以解决。
二是如何把握转职能与失职,如何处理好监督到位与简政放权的关系?近些年,在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特
别是强化问责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按照转职能的要求,应当从原来参与的一些具体事务中退出来,专职实施监督。但如何退出,哪些具体事务不再参与,退出后怎么实施全程监督,退出后怎样监督才能真正有效?把握不好的话就容易造成监督缺失而失职,但参与过多又与转职能的要求是否相冲突?是否会与简政放权的要求相违背?
三是监督工作的高要求与监督专业知识匮乏之间的矛盾。监督的具体事项有不少的事项,需要具备一定的与监督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对该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否则,在监督过程中进行分析判断、查找漏洞就不一定准确,从而给有效、高效实施监督带来一定影响。如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进行监督,就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对其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审核。
四是先行一步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纠风治乱消化腐败存量时,上级统一部署了不少清理整治项目,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力度和标准把握不同步的现象,有的县市进展得快,清理得彻底一些,有的进展稍慢,整治标准放宽
一点,这样或多或少造成各县市不平衡,在推进中增加一些阻力。尤其是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的自选清理整治项目,由于其他县市很可能没有同步进行,因而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有一些人因互相比较,看到别的县市没有进行这项清理整治而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清理整治工作难度。
(二)意见和建议
一要理清思路,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在实际工作我们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主要是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抓总。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把监督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下去,形成有力支撑。即使是牵头抓总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也要根据职责职能的归属,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让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要创新方式,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要全面履行监督
职责,就要做到监督全覆盖。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繁重,人手不够,我们可以让纪检监察室作为抓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者,实行分片联系制度,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监督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从而掌握全面情况。这样,就把全县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全覆盖。
三要认真梳理,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没有终点,需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但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间节点都会有不同的重心,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才能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重点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实施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方面下功夫。同时,我县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人事领域专项清理、重点项目指挥部清理、受刑事追究的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清理和国家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要加强学习,提高监督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监督工作涉及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增强创新监督方式、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关键部门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时效性、科学性、监督的精准度。建议开展对监督知识特别是对重大事项如何监督进行系统培训,如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篇2
为全面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及20XX年反腐倡廉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及20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深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及20XX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及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
十二五期间及20XX年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握关键环节,夯实了两个责任。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印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黄陵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查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使考核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长期得不到好转的严格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单位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
(二)注重廉政教育,推进了源头治腐。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举办清廉中国清风龙乡廉政文化作品展、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演讲比赛和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30余场次。发放《四风之害》、《贪路无归》、《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240余套。先后组织各级党员干部460余人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洁从政与预防职务犯罪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有353名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农村层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重要岗位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建立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共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5次,累计2.5万余条。编发《纪检监察简报》182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纪检监察信息稿件2076条,向市纪委分别
上报调研、网评文章155、114篇。二是加强源头防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县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56个部门及乡镇领导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3987万元。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3次,涉及金额8188.14万元,节约951.4万元。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形成《党风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聘请和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作风监督举报制度》、《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八条禁令》等制度。创新三述形式,按照年初承诺、平时践诺、半年和年终述诺及评诺四个环节,先后组织2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视和大会三述。
(三)深化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一是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重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点,开展明查暗访34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6件,警示训诫41人,党政纪处分14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
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履职不力,态度冷硬、办事拖拉、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展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对干部守岗履职、工作作风、考勤考核,以及上班时间打游戏、赌博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冷横硬、吃拿卡要、中梗阻、滥用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等现象。三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和清理情况进行了督查。认真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以开展学党章、严党纪、干实处、走前列学习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为契机,突出抓好对学习、执行、维护《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二是全程跟踪督查。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每年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
民十件实事等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成立三问工作组进驻涉及的项目。对黄帝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17个重点项目实施挂牌保护,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开展吃空饷、空中飞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活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清退和解聘30人,县财政追回多领取的工资和津补贴55.6万余元。每年安排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教育卫生系统收费、药品三统一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执法监察。
(五)保持高压态势,遏制了腐败蔓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信访举报实行台账管理。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制定《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实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狠抓案件查办。20XX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了结181件,立案221件,结案221件,党政纪处分221人(乡科级36人、一般干部43人、其他人员15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
察看11人、开除党籍4人、行政降级9人、行政撤职4人,开除公职1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三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县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案情,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无故延期或过期不结的乡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了工作水平。一是厘清职责。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县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监督检查室、问责问廉问效办公室(警示训诫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干部室更名为干部监督室。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1个精简至9个,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二是注重教育。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工作汇报制,由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及县纪委各科室主任轮流辅导,先后就党的法规政策、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培训辅导。先后组织、选派160余人次参加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委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对1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第二部分: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及各级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注重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氛围。于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向全
县各级下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650册。三是突出节点监督,促进作风好转。针对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干部73人,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2人,约谈提醒1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件,党政纪处分1人,辞退1人。四是狠抓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52件,立案75件,结案75件,党纪处分67人,政纪处分26人,双重处分4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干部48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五是严格追究问责,推进工作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30名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思考不多,工作中正面、负面典型总结不及时,典型案
例教育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各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对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四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还不够合理,人员编制不足,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缺乏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业务骨干。
十三五时期及20XX年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十三五时期工作规划
在总结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黄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县经济社会环境更加优化,各级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后五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严明纪律、促进发展,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县委的权威,做到切实维护、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政令畅通。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县委、
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对惠民、支农惠农、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城乡统筹发展,耕地林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更加注重发挥再监督作用,变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不再参与到部门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具体事项中,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坚决防止和纠正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
(二)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全县各级纪检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
取信于民。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压力传向基层,严肃查办城中、城郊以及重点项目所在村小官巨贪案件。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
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密切协作。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不断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按照健全完善全天候、全方位、面对面、近距离、全时音像监控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谈话室,不断提升办案科技化水平,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
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应。
(三)围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XX年工作规划》,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贯彻实施之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按照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审计、组织、人事和舆论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
进活动。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在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建立诚信评级制度,注重诚信评价结果运用。执行和完善领导干部三述、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推进政府部门和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四张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完善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消费和结算。实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程,推进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
(四)围绕科学问责、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推行基层纪委书记责任清单管理,突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建立接受监督评议制度,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审阅、质询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加大对《廉洁自律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村民监督委员委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实行三资信息网络化监管。加
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厂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稳步扩大网上公开范围,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五)围绕践行宗旨、凝心聚力,切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背群众路线、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纠正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等行为。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严肃执纪问责。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持久抓
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随机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司企业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公开曝光。
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强化对党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和公务人员履行职责、执行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六)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
项基础性工程。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轮岗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县纪委会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领导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
进一步落实中纪委两为主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派出机构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各乡镇纪委、派出机构要严格落实纪检监察业务以外零分工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二部分: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夯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这一思路,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坚持从严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守纪律规矩意识。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为改进作风提供有益营养。开展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强化对权力
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制度执行效果。
第二,坚持坚持再坚持,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曝光,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问责。严肃执纪监督,持续纠正四风,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在县电视台开设百姓问政栏目,促进干部作风不断改进,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第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解决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第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减存量、遏增量,努力实现不敢腐,强化不能腐、不想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第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主动担当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推进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增强纪律
观念和规矩意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保持队伍纯洁,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篇3
三转是党中央、中央纪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转快转。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更要以三转要求为引领,自觉探索实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可行思路。以下,就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问题作初浅的探讨。
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
转方式是三转的必经路径。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转方式不管怎么转,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职能转了,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之相适应。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
的现实意义,首先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职能的需要。
转职能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适应转职能的需要,各地纪检部门相继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撤并了原来的党风室和纠风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任务不是原来党风室和纠风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新的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机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狠抓党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转职能,随之就要转方式。转方式势必需要两个改变。一是变包打天下为术业专攻,尽快解决越位问题。作为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首先是要回归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解决越位问题。其二是要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妥善解决错位问题。从本地实际来看,地方党委、政府习惯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方方面面保驾护航、挡箭灭火,适应转职能、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主动把战线收窄。党风政风监督机构更要依靠顶层设计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坚定决心、严格落实、主动作为,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其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高质效的需要。
毋需讳言,作为县市级党风政风监督机构,落实转方式确实迫切需要改变一些现状,解决过去工作疲于应付,工作
质效不高的问题。目前面临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一是任务繁杂,亟待厘清。撤并前的党风室,其全称是市(县)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多而又杂,除党风建设,党风政风监督外,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任务。二是越位错位,亟待扭转。在基层工作中,一些具体性、事务性工作易直接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甚至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从而使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从本地情况看,过去几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确包揽了一些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譬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在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牵扯了一些经信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的具体业务,而影响了自己的监督主业。在党风政风建设方面,也参与了一些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包揽了部分应该由党委、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譬如,党风、政风建设的年度工作要点,本应由党委、政府相应部门制定和实施,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只是履行再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到位。党委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本应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完成并提交上一级相关部门,而不是由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去包揽。同时适应转方式和提高工作质效的需要,在党风政风监督方式上,应该由过去大而
全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案件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签字背书以及民主、公开、科技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在执纪问责方面,要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以及下发纪律文书、监察文书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今后工作的方向,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能曝光的应尽量曝光,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对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牵涉到非主要审查对象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也应追究连带责任,体现执纪到位。三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亟待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一项具体任务,还包括督促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前,乡镇纪委的现状距三转要求也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通过对本地19个乡镇的调研发现,乡镇纪委书记参与本级党委、政府分工,平均分管5项以上工作,且很多时间和精力被经济工作、综合治理等占据,主业不突出。本地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近3年来的案件查办数据显示,这期间,1/3以上的乡镇纪委无真正意义上的自办案件。二是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等组成;但事实上,乡镇纪委委员大多由党政办、团
委、综合治理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三是乡镇纪委职能发挥受限。基层惠民政策的落实、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居三重一大监管等本应由乡镇纪委监督,但往往由于其无力承担,最终由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检查。以上差距的客观存在,无形给党风政风监督机构的工作分散了精力,增加了压力。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必须同时督促乡镇纪委一起转,乡镇党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在这方面,党风政风监督同样是再监督和再检查,监督其真正落实。如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才能抓到实处,提高质效。
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实现路径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实现顺利地转方式,不会一蹴而就,需要通过一系列途径。
首先,需要转观念。转变观念,清除思想障碍是做好三转的前提。必须克服思想误区,做到真心转、真正转。转方式,就必须先转思想,树牢主责意识、主业意识、归位意识,
切实履行好党纪国法赋予的基本职责。在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破除与本位要求不一致的习惯定势。一是要破除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市委、市政府信赖,大局意识强的观念,逐步退出影响主业的工作领域。二是要破除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的观念,贯彻好抓早抓小、查准查快,依纪依法惩治,防止腐败分子漏网。三是要破除管得全、伸得长就是工作有为,监督有方的观念,聚焦监督任务,与业务部门工作保持合理距离。要实现转观念,必须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可以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如专题报告、讨论会等,切实把本地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转要求上来,在全市上下营造早转、快转、真转的浓厚氛围。
第二、需要转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其要旨是围绕监督主业,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在革新中求转,在改进中应变,以方式方法的转变提升监督实效。因此必须树立务本求实的态度,把握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内涵和规律,借鉴科学的管理理念,善于运用逆向思维、法治思维,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监督工作转机制,可以实行效果倒推,把目标管理的理念寓于执纪监督之中。破解监督工作职能泛化、主次混淆、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四面出击、不问效果等问题,必须从转变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改变工作模
式入手,切实把突出主业主责的成效,作为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首要目标,当成衡量工作优劣的主要尺度,坚决克服工作无标准、目标随风飘、效果大小一个样的问题。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必须对每项工作的目标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止步于干工作,还须明确为什么干工作、要达到什么效果和目标。对监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需要树立整体思维,以效果为终点一步步倒推工作计划,精心设计方法步骤、流程规则、时限要求等,在任务部署与目标要求之间搭起桥梁,强化过程管理,使每个环节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有据可依,确保既定时间节点达到既定工作效果。要按照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落实时限,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何时完成,做到定岗定目标、定责定任务。每个监督工作人员都必须时刻保持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明确最终目标,随时计量工作进程,按照完成任务目标的时限倒排工期,形成以效果倒逼作为的工作机制。
第三,需要寻求必要支持。市(县)级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能否取得实效,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分不开。为此,一方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三转精神和
要求,争取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支持。另一方面,就三转工作要求,要主动与基层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为乡镇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织尽快实现三转争取支持。
第四,需要重新确责定位。要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必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一是在监督领域上要把握好增与减。一方面,可以探索采取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党委重大决策公开等方式,切实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一把手、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必须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进一步收缩战线,明确重点,突出主业。二是在监督方式要上把握好进与退。一方面,要主动退出贴标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曝光、约谈、查处、通报措施上做好归位,在创新监督平台和监督手段如加强舆情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上做好进位,使监督执纪更为有力有效。三是在监督环节上要把握好强与弱。比如,在三公经费控管方面,可以年初通过明确三公经费降幅指标、各部门承担责任
的方式来倒逼财政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成问题单位追究责任,同时追究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五,需要多方位创新。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既要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还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必须围绕监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在探索再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上创新破题。例如,在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中,本地创新监督方式,有力整合各级纪检监察、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社会监督资源的力量,构建了作风建设督查、重大决策督查、执法督查、效能督查四位一体的大督查机制,向庸懒散奢和四风问题亮剑。配合督导检查,20XX年成立了市治庸办,推进明查暗访、治庸问责常态化。组建了3个明查暗访组,每组都配有酒精测试仪和摄像机等器材,采取四不定(不定时随时组织、不定人临时组合、不定点突击检查、不定方式随时抽查)方式,持续开展暗访天天行动,重点对机关干部作风效能情况开展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情况,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20XX年,全年开展明查暗访198次,检查单位567家、酒店300多家,发现问题56例。全年共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单位33家、个人28人,责成市直单位在系统内自行通报批评15人,分
别对63人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其中科级干部21人。在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本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一是联系协调机制。建立全市治庸问责工作例会制度,由市治庸问责办牵头,各单位治庸问责办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交流信息,并就有关治庸问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督办考核机制。坚持过程控制和目标考核,实行一周一碰头、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结总帐。每周召开一次市治庸问责办各组碰头会,审定各组工作计划,听取各组工作进展汇报,并对各组工作绩效实行领导点评。对各单位治庸问责工作按月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举报投诉办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方式予以处理。对交办各单位的投诉件,一般情况办理单位应在7日内向市治庸办书面回告办理结果;紧急情况,办理单位应当立即办理即时回告;重要复杂情况,应在15日内办结并书面回告。对自办投诉件,一般情况7日内办结,紧急情况即办即结,重要复杂情况15日内办结。对批转各单位阅处的投诉件,办理单位应将办理情况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并报市治庸办。对实名投诉或投诉人留有联系方式的,办理单位要在15日内向投诉人回复办理情况。四是明查暗访机制。明查暗访要认真履行工作程序,
每次明查暗访都要有记录台账。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五是监督制约机制。要求治庸问责办工作人员要严守执纪办案工作规程和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对违反办案规程和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去年以来,本地还创新监督方法,推进电视问政常态化,通过邀请一把手现场接受电视访谈,将四风问题通过电视听证公开亮出来,让群众监督,督促整改、跟踪问责,倒逼职能部
门依法行政;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科学化,创新开展三个最不评选,有力推进了党风政风好转
第六,需要有效载体。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不是凭空直转,而是要围绕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通过有效载体,解决具体问题,最终达到正风肃纪的具体目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反对四风,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可具体以抓好七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抓好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
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情况的执纪检查监督。必须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上报,媒体曝光,形成教育震慑效果。同时要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向作风常态化制度转变。
总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清思路,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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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篇四: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问题的调研铁岭市规划局杨阳
“一把手”在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居于核心
地位,对一个辖区(单位、系统的发展、党风政风建设和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乃至干部队伍建设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思维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涵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单位的工作和风气起着抉择性的影响。“一把手”所处岗位、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当前虽然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措施是有力的,群众是肯定的,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领导自身不愿监督。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
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
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2.上级不会监督。我们的工作就要求监督无处不在,让上级的监督不远,让同级的监督不软这样的模式使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存在的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有所改善。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权力特有的腐蚀性认识不足。如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出于担心挫伤下级的工作积极性,下级出了问题会损害地区形象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出现问题的“一把手”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地批评了之,甚至包庇护短。在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一年一次或两次的调研检查和听取汇报,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基于此,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由心理,放松自我改造。
3.同级不便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会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部门和自身利益受到影响。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反贪机关,在领导体制上同时受同级党委或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双重领导和制约,其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均掌握在同级党委或政府手中,客观上形成了一种附属关系。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由于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负心理,放弃自我警觉。
4.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调研中,有少数下级单位“一把手”反映:我们
之所以能走上今天的领导岗位,固然是组织栽培、自身努力以及群众信任的结果,但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讲,我们的职务是一把手任用的(或起着主要作用),待遇是一把手给的,甚至年终的绩效考核测评一把手所占分值也是最多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体现工作成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怎么能监督一把手。由于下级监督形同虚设,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大心理,放任自我欲望。
5.群众不能监督。近年来,虽然采取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聘请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群众监督,但是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各级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位置,是权力运行的中心,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他们行使权力的行为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防止一切滥用权力的行为。为此,特提出如下措施: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关键是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一把手”的党性修养,使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建议各级组织尤其是上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制定刚性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内容,组织“一把手”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尤其要认真学习党十七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同时,要严明纪律,要求“一把手”不能因工作繁忙等原因随意少参加甚至不参加理论学习等活动。此外,切实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对主动接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不断采取新举措、新办法强化监督的
要积极宣传,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对那些拒绝监督,干扰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2.强化制度建设,保证监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强化制度建设,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的制度、规定,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使“一把手”的权力既得到应有的法规保障又受到合理制约。一是要建立“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过程、决策过程以及个人收入、家庭财产、廉洁情况向群众定期公开,增加透明度,以供监督。二是实行“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对那些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原则上五年要轮岗一次,同时对在同一岗位或在同一地区任职达到八年的“一把手”以及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也要定期进行交流,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三是继续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以及重大事项的制度。各地、各单位要
对“一把手”直接掌管的人、财、物等实权岗位的权力实行分解,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明确标准,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四是健全和完善“一把手”审计制度。在抓好离任经济审计的基础上,要建立“一把手”任中审计制度,并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苗头予以及时教育和纠正,对审计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五是推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建议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收编归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其工作关系、后勤保障、绩效考核、人员编制、干部任用、业务工作等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但仍要任该单位党组(委)成员,必须参加所驻单位党组会,但不参与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决策,只是监督审批、决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如果发现有问题,直接向党组提醒,重大问题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监督的经常性和有效性。一是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将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尤其是要严肃查处因监督不力,导致腐败的案件,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对权力监督之中。三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考核。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通过民主评议、测评、谈话等方式,重点考核“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实现用人与管人有机结合。四是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的社会监督尤其是网络监督的作用,通过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互补,克服监督手段和监督渠道上的局限,形成监督合力。五是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指导力度。民主生活会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面对面进行思想交锋,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坚决克服“批评别人提希望,自我批评谈现象”问题。
2011年8月10日
篇五: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立足早发觉早提示对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提示约谈廉政约谈重点围绕实行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动约谈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日常训练提示拧紧思想开关敲响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县纪委监委对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为着力点,针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精准问责,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果。
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综合运用述责述廉、主动约谈、追责问责、派驻监督等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找准着力点,持续探索新途径,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现根据会议安排,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以做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为目标,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把每年查处的本地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深化监督、创新监督、做实做细监督的重要着力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月剖析一起本地发现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案明纪、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方便便捷特点,及时摘引上级领导干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讲话,选取相
关理论、制度、文章等,与县委组织部相结合纳入每月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接受监督,坚守从政底线。用好用实两类“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今年来,共发出建议书XX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二是开展述责述廉让“一把手”述责明责。将述责述廉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推进红脸出汗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让“一把手”和县级干部走上台,亮出“家底”、直面质询,推动形成真问真评真“出汗”,既述出了压力,也述出了实效。
三是主动约谈提醒敲响廉洁履职警钟。立足早发现、早提醒,对“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廉政约谈”,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动约谈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日常教育提醒,拧紧思想开关,敲响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今年来,XX县纪委监委共主动约谈部门(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XX人次,有力推动了“关键少数”主体作用的发挥。约谈督
办,强化“以巡说纪”,坚持以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和监督合力,巡察结束后,组织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召开“以巡说纪”教育大会,深刻剖析问题根,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四是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为着力点,针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精准问责,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果。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违法行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以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20XX年以来,因工作履责不力先后问责部门(单位)一把手XX人、领导班子成员XX人,通过把问责对象聚焦在“关键少数”身上,充分彰显问责制度威力。
五是强化主体责任考核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对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乡镇和6个县直部门“一把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
贯彻落实,下一步,将把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
步丰富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内容,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放大监督震慑效应。
篇六: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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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工作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工作待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
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工作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范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工作经费由上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工作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
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工作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工作: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把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前瞻性,及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要抓紧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运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届中、届未考核的成果,加大组织调整的力度。比如,对那些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票较多的领导干部,对那些闹不团结、经组织谈话教育仍无改进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能力较弱,不能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都应及时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执行有关制度情况、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定期分析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制度,
篇七: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调研报告:切实加强对单位“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他们位高权重,拥有实际上的人事权、经营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职务、薪资调动权,往往成为不法分子腐蚀的主要目标;他们接触面宽、关系广、应酬多,容易被人情世故所左右;他们受到直接监督相对较少,有的本身也不乐意接受监督,发生问题的概率比较大。他们一旦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深入分析对“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难的问题,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规范其从政行为,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的突出问题毋庸讳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人际关系变化和各种利益关系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对有些单位、部门和地区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尽管近年来,各地坚持以体系建设为统揽,加强权力监控,加大惩治和预防力度,但在这方面也不例外。一是自律意识不强,不愿接受监督。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一把手”存在着不愿被监督的现象。主要源于有的对自己过于自信,认为自己过去没有错,将来也不会犯错,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监督自己就是对自己挑毛病、找茬子,有损自己的权威,于是放纵自我,不愿接受监督;有的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自视高人一等,抵制监督;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把自
己掌握的公共权力当成私有财产,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不同意见,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想方设法拒绝或逃避监督。
二是监督体制不顺,监督先天乏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并以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为主,特别是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么由同级党委或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兼任,要么由同级党委或行政机关任命,这在客观上决定了监督者缺乏执纪的自主性、独立性,对“一把手”的监督也会停留在“华而不实”的状态。尤其是派驻在各部门的纪检组,因人、财、物权受制于监督客体,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所谓的监督往往停留于“纸上谈兵”。至于人大、政协及社会舆论等相对独立的监督系统,其监督对象又大都交叉分布在各有关单位内,具体运行时监督合力很难形成,这必然会严重影响监督作用的发挥,弱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效能。
三是内部监督乏力,下级监督薄弱。目前,自上而下的监督相对较为有力,但自下而上的监督或是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则相对薄弱。由于“一把手”大权在握,委员很难起到监督作用。有的成员内心也反对“一把手”违法乱纪,但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求洁身自好,不愿去冒监督“一把手”的风险;有的认为自己是“一把手”提拔的应感恩,或者以后的个人升迁还需仰仗“一把手”,就不想监督;有的明知“一把手”作出的决策是违背党的方针政策,但这个决策对自己或亲友或熟人有好处,也就不愿对“一把手”监督,而是顺水推舟;有的过多考虑自己的政治前途、地位,更怕被打击报复,不敢得罪“一把手”,等等,致使对“一把手”用权行为本应严格监督的,反而成了监督的“盲区”。
四是存在神秘行政,群众监督不到。由于当前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
还不是很高,监督信息不够畅通,社会实施有效监督的难度较大。加之,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行往往是在特殊的环境里利用特殊的方式来完成,如各种形式的会议、上下左右打招呼、个别几个人的口头交代、电话指示等。当“一把手”为了某种私利,其权力运行由光明转入黑暗,不公开真实信息,不搞评估论证,不搞专家咨询,不征求群众意见,在这种神秘行政情况下,监督渠道就会被堵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四权”皆空,就无法实施有效监督。
二、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的原因分析
“一把手”的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很容易发生权权、权钱、权色交易。分析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原因之一:“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党政“一把手”常常由一人担任,有的“一把手”甚至身兼数职,许多重大事项,“一把手”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致使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无论一个地方,还是一个部门,“一把手”都处在权力的中心位置,掌管着人财物的决策权,决定着下属的前途和命运,如果“一把手”愈独断专行,敢于监督他的人就愈少,投其所好的人就愈多。即使“一把手”比较民主,有接受监督的度量,但由于一些人有求于他或想利用他谋求政治进步,或是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就会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原因之二:权力滥施时暗箱操作。有些“一把手”不是把人民赋予他相应的权力,看作是党和人民的信任,而是把职务和权力视作自己的资本,作为自己为所欲为的工具,只是将制度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把民主集中制原则抛在一
边,不商量,不讨论,决策往往处于封闭状况,个人说了算,或是搞假民主,走走程序,走走过场,对不同意见置之不理,实施形式上的民主、实质上的独断,或者不讲程序,一杆子插到底,集决策和执行于一身,事前不打招呼,事后也不向班子其他成员通气,内情不透明,或者知悉的人极少,或是以需保密为由,应该公开的事情也不公开,使他人无法监督。
原因之三:监督主体的地位没有独立。监督客体领导监督主体、监督主体依附于监督客体的事实,决定了监督机关很难能自主、独立地履行对同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即使在对下级党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过程中,如发现被监督单位及个人的违纪问题,尤其是一些重大敏感问题时,要不要向上级反映,反映到什么程度,也要事先向同级党委或政府请示汇报征得同意后,才能履行监督机关自身职能,一旦同级党委、政府有异议,或者不同意,监督机关也只有无能为力。
篇八: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
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以下四方面的。(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
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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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健全防机制,规权力运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围内公开,必须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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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
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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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
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两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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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把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前瞻性,及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当前重点要抓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要抓紧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运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届中、届未考核的成果,
篇九: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课题调研报告范文开展‘一把手’监督”课题调研近几年来,我区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在财政资金的监管、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不断完善对自身和其它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有效监督,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区共31个党支部,其中13个社区党支部.单位一把手基本上都能执行集中制,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在对单位一把手在行使权力中自觉接受监督的约谈调查中,98%选择满意和基本满意.各单位基本上制定了加强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在对单位一把手权力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的调查中,选择有所改善和有明显改善的占86%.(一)落实决策规则,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区党委认真执行了党委议事规则、班子会议制度等决策制度,坚持集中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党委班子会议(班子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切实落实各项决策规则,重大事项都实行集体决策和决策.体现在:如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一把手主要是负责全面工作,在财政改革和管理的重大举措、重大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都是经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一把手主要承担了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角色.(二)完善监督机制,约束一把手权力行使区党委紧紧抓住一把手权力行使这个关键,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党委、管委一把手除自觉接受人大、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和广泛的社会监督外,在党委、管委内部构建起了三重的内部监督机制,对一把手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一是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党内监督).定期开展局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好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在遵守《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规定》等廉政制度方面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有效规范一把手的权力行使.二是内设机构实行监督(部门监督).建立了内设机构对一把手的监督体系:由纪委办公室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党委办公室在人事、财物管理方面进
行监督;形成协调合作、运行科学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干部群众广泛监督(群众监督).
大力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述廉,设立畅通的群众意见投诉渠道,自觉主动地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资金监管,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重点领域,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立足于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和管理,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在完善财和物的管理上促进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管.
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把各项政府性资金(基金)纳入财政结算中心管理.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的检查.
扎实开展涉及民生的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以及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民生.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完善行政事业性单位的资产管理,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行为,把好国有资产的进出关.
二、目前对一把手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虽然近年来对一把手在财政资金的监管、政府采购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问题.有的单位一把手认为不分管人财物,担心自己会被架空,被卖了都不知道,不肯放权;有的一把手认为自己是单位的头头,只有监督别人的权利,没有自己也要受制约和监督的意识,认为接受监督,就是剥夺自己的权力,从而不愿接受监督.(二)制度落实问题.从督促检查了解的情况,各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管理的有关制度.但从一些信访举报件来看,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挂墙上,没有全部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从而助长了一些单位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长制的风气.(三)监督渠道单一.目前,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主要来自纪检部门,渠道单一.一方面,对单位一把手的任中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也没
有开展财务大检查.再一方面.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有的单位公开不及时或不够全面,群众知情权没有得
到全面体现,积极性不高.当然,群众积极性不高,也有老好人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三、对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一)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加强学习是增强一把手的党性原则,确保正确行使权力,强化集中意识,树立
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的前提因素.通过学习,促使一把手坚持四个原则,正确行使权力.
一是坚持讲政治原则,牢固树立讲政治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集中制原则,在讨论决定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决策问题时,充分发扬,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决策科学、、正确.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财政资金分配、重大资金使用、政府采购项目决策前一把手要广泛征求意见,要深入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真实依据,避免决策出现偏差或失误.四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对重大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决策的问题,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党委做出决定后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
(二)加强监督,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监督的水平.一是充分发挥驻在部门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驻在部门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审查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政府采购决策是否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对重大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督促所驻部门定期公开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的具体明细、计划,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二是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单位一把手在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决策环节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预算监督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有无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在资金安排和政府采购项目决策有无经班子集体研究,表决决定,一把手有无先入为主,搞一言堂的情况发生.
在检查中如发现一把手有违反上述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要加大对一把手违规的问责力度.
篇十: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工作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工作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工作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
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工作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工作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
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工作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工作: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
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
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
篇十一: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调研报告范文2000字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
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
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
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
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
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
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
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
篇十二: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范文(精选多篇)第一篇: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
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以下四方面的。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
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健全防机制,规权力运作
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
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
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
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两方面的:
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把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前瞻性,及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当前重点要抓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要抓紧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运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届中、届未考核的成果,加大组织调整的力度。比如,对那些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票较多的领导干部,对那些闹不团结、经组织谈话教育仍无改进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能力较弱,不能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都应及时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执行有关制度情况、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定期分析干部思想政
治素质制度,经常分析研究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和信息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问题;落实巡视制度,不定期派出巡视组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把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纳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2、严格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当前,重点是要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已有的制度。实践证明,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领导干部届中考察制度、重大问题请示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这些制度在落实中要紧密结合实际,既体现出其科学性、又保证不走样。
(四)把用人关口,强化惩诫机制。
选、用“一把手”,实际上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有的“一把手”之所以犯错误,重要原因是素质不高,本来不具备担当“一把手”的品德、水平和能力。有的人在当“一把手”之前就有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由我们用人失察,让这样的人钻进了“一把手”队伍。因此,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非常重要,它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
1、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要有新的突破。
一是严格标准,把入口。①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一把手”违法乱纪,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但在考察上对“德才兼备”原则把握不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政治素质不高,即使能力很强,也是决不能放在“一把手”的岗位上。②选拔“一把手”要坚持广大干部群众公认的原则,要把那些不图虚名、踏实、群众拥护、成绩
显著、富有活力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做到把入口关,选准选“一把手”。③要扩大干部选拔考察中的民主,选拔“一把手”不仅要到干部所在的单位考察,还要到他过去过的单位去了解情况;不仅要考察干部圈的情况,还要认真了解其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不仅要通过干部管理部门了解干部,而且要向执纪执法和信访部门了解情况.二是积极稳妥地进行“一把手”任用方式的改革,加大公开选拔“一把手”的力度。目前,全国各地都采用了“双推双考”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但多数只限于选拔副手,公开选拔“一把手”的不多。有的同志对公开选拔“一把手”心存这样那样的疑虑,怕选出来的人选难以担当“一把手”的重任。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今后,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一把手”应该占一定比例。三是加大“一把手”的交流力度。这是保证“一把手”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证人民群众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措施。对不同级别岗位的“一把手”应确定不同的交流时限。原则上越重要,掌握的权力越大的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越要加快交流的速度。一般地说,一个“一把手”在一地一岗不宜超过5年,组织人事、纪检、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系统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速异地交流和异岗调整。
2、强化惩诫机制,加大对“一把手”案件查处力度。从近几年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来看,“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把手”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是非常恶劣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处“一把手”的案件遇到阻力、困难和压力也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须强化惩诫机制:一是各级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加强领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决铲除可能造成“一把手”犯错误的条件和土壤,当前尤其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收支两条线”规定,整体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有形建设市场,逐步拓展政府采购围。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审计等部门要把经济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
要把审计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内审计为主。三是各级执法执纪部门要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对“一把手”案件,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不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对“一把手”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四是各地要坚决克服部分“一把手”违法违纪后处理过轻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第二篇: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
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健全防机制,规权力运作
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工作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工作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
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
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工作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工作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工作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
第三篇:谈巡视制度监督一把手问题
章标题:谈巡视制度监督一把手问题
在现行体制下要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建立自上而下的巡视制度是必要的,但不能片面强调这种监督形式,因为这种监督毕竟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毋庸讳言,我国现行的干部监管体制,还未能有效地解决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表现为近年来一把手违法违纪的案件居高不下,存在着对少数一把
手腐败过程中“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难于监督,事后基本不能监督”的弊端。对此,中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以解决这个问题。去年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一把手杜世成等问题能暴露,也说明了巡视制度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种制度有很大的局限性,是一种大权管小权的监督,一种临时性的事后监督,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对此,笔者结合完善巡视制度来谈谈如何加强监督一把手的问题。巡视者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巡视者(巡视组)与被巡视者关系的基本定位,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且是大权管小权的监督。在这一点上二者不可倒置,否则巡视工作就无从谈起。当然,双方也有相同之处。如出发点是相同的,即无论是巡视者还是被巡视者,其最终目的都在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最终目的的一致性是巡视双方统一的基石,决定了巡视双方不存在根本性冲突,不应该出现对抗。同时权力授受关系是相同的,如中央巡视组是党中央委派的,负有监督的使命,而省里党政一把手也是党中央任命的,担负着发展当地经济和稳定社会的重任。因此,巡视双方都要对中央负责,处理履行巡视职能与维护被巡视单位开展工作的关系。巡视者是监督者,但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要明确到一个地方进行巡视,不是为了来挑毛病、找岔子,更不是为了整人,而是了解情况、反映情况、提
出意见和建议。因此,巡视者一定要维护地方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权威,给其创造宽松的环境,维护工作大局的稳定,使他们能够放手开展工作。否则,可能事与愿违,使当地党政负责人缩手缩脚。被巡视单位的一把手是被监督者,但不要把巡视看作同自己过不去,把自己置于监督的对立面,排斥监督,而要看到开展巡视既是对领导干部的有力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既有利于发现和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又可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展开。因此,要把巡视工作作为一项关系本地区党的建设的大事来对待,提高自觉性、增强主动性,积极投入,做工作,协助巡视组完成巡视工作任务。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曾多次吃过所谓“钦差大臣”的亏。因此,在巡视工作中无论是巡视者还是被巡视者,同时既要受到监督制约又要受到保护支持。实际上,对一方面的监督制约,就是对另一方面的保护支持。反之亦然。如在保护支持上,巡视者有“四可”的权限,即为了解被巡视方的情况,巡视者可列席有关会议,可与有关人员谈话,可召集有关座谈会,可查阅有关件和材料。又如监督制约,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巡视者要做到“四不”,即不干预被巡视地方或单位的日常工作,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处理具体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不作个人表态。这些规定表明,对一把手的巡视监督必须在制度框架内进行,而决不能另搞一套。处理巡视前、巡视中和巡视后的关系巡视工作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但总的说来巡视属于事后监督的畴。因此,在监督一把手的巡视过程中,要搞巡视前、巡视中和巡视后工作的衔接。如巡视中的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可以通过对存在偏差的纠正有效地抑制事态的恶化,为巡视后工作的展开奠定良的基础,这是巡视工作的关键所在。又如巡视后的工作,主要是落实整改问题,同时还要经验教训,注意把事后监督转化为事前、事中监督,使以后的各项工作少走弯路,这是巡视工作的目的所在。巡视中的根本任务是要了解和掌握巡视对象的真实情况,特别是深层次的问题。如果被巡
视对象确有问题而发现不了,那就谈不上对一把手的监督了。当然,巡视中的工作不仅是发现问题,还包括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无非是两大类,一类是重大问题,包括重要案件的线索、涉及一把手个人的较大问题等。对此,巡视组要严守纪律,及时报上级有关方面,绝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另一类为一般问题,这时巡视组应与被巡视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如发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存在明显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又如对有明显违背原则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再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及时给予提醒。总之,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巡视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干部打招呼,这样,会收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巡视后的工作主要是如何运用其成果,抓整改落实的问题。否则,即使巡视前做的准备再充分,巡视中发现问题再准确,也都将前功尽弃。巡视工作结束后,在监督一把手问题上至少应注意三个环节:一是汇报工作时,将一把手作为重点汇报对象。对了解到的相关问题与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梳理和归纳,并向有关部
第四篇:浅谈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
所谓“一把手”,是指在一个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一把手”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一把手”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坚决地遏制腐败、惩治腐败,防止“一把手”腐败尤其重要。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促使他们正确使用权力,为富民强县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已成为我县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一把手”违纪违法基本情况
近年来,纪检部门查案执纪实践表明,乡镇和部门“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2022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件,其中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2件,占总数的52%。“一把手”腐败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
二、“一把手”腐败现象多发的主要原因
1、教育流于形式,难以触及灵魂。这些年,虽然廉政教育年年开展,但“一把手”常常是强调工作忙,该参加的活动由他人代替,该学习的材料他人代阅,该撰写的心得由他人代笔,静下心来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少。加之教育的内容针对性不强,教育形式单一,难以触及受教育者的灵魂,无法产生持久的效果,以致一1
些“一把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防腐的思想防线筑得不牢,经受不住权、钱、色的考验,跌入了腐败的泥坑。
2、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能到位。一些领导干部一旦到了“一把手”岗位上,权力大了,环境变了,追随的人多了,敢提不同意见的人少了。久而久之极易患上唯我独尊、独断专行的“一把手综合症”,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成了凌驾于一个地方或的组织之上,不受廉政法规制度约束的特殊干部。由于“一把手”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形成了“上级监督管不了、舆论监督看领导”的局面,从而使各种监督机制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一把手”个人品质不高或道德滑坡,很容易滋生腐败,甚至带坏一个班子。
3、付出大于回报,心理严重失衡。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一把手”的权力相对集中,相应的责任也十分重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许多工作被上面列为“一把手”工程,都要“一把手”亲自抓,使得其工作压力很大,加班加点习以为常,透支健康现象普遍。而在现行的工资人事制度下,一个乡镇科级干部的收入微薄,面对一个能力没有自己强、水平没有自己高、付出没有自己多却腰缠万贯的企业老板,心理往往会严重失衡,进而会千方百计地寻求补偿。于是,一些人手中握有的公权便异化为私权,成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从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二、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具体举措
“一把手”腐败现象影响大,造成的危害大,而治理的难度也比较大,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为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中央通过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科学判断反腐形势制订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件。我认为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应结合《实施纲要》,针对“一把手”产生腐败的具体原因,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和理论与己见的创新,建立起五种机制。
1、建立和完善教育防机制。要针对“一把手”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群众观和法纪观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使“一把手”明白监督是对干部的最大关爱,接受监督是最的自我保护,从而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认真落实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提醒,做到早打招呼早防;要加强对“一把手”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
理,防止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牟取私利。要建立对“一把手”督学考学的制度,督促其定期参加学习,接受教育,解决“领导
生病,群众吃药”的问题,以保证教育的实效。
2、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实行选举民主,将“一把手”的选择权交给党员和群众,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只图领导满意不顾群众意愿的状况,使“一把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行“一把手”的直选制度,使下级和普通党员、群众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自己认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能力强、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为带头人。
3、形成分权制衡的制约机制。针对“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对不同性质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分解,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对独立行使,在各种权之间形成合理的结构,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要着力规“一把手”的决策权、用人权和审批权。用制度来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作,代之以“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和“一把手”独断专行,有效解决“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的问题。
4、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
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具体的制度。要着力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办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
大额资金使用等,应由党委或党组会进行表决,切实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以个人意志代表集体决定。全面推行基层党代表常任制,发挥党代表对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作用。加强审计监督,对“一把手”进行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影响较大的审计查证及结果,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络,以健全机制为保证,寓监督于日常管理之中,通过推行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述廉评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制度,从多方面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使“一把手”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5、建立合理可行的激励机制。一是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办法,实现干部考评管理的科学化。考核“一把手”政绩既看显性政绩,也看隐性政绩;既看各项数字,也看各种成本,以全面准确地评价“一把手”的实绩,确定其升降去留。二是改善“一把手”待遇,实行“中薪保廉”。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与工资想结合的工资制度,使“一把手”的工资收入同他们的岗位责任、实际能力、业绩挂钩,与中等
(
“一把手”乱支乱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石棉金华)以解决
第五篇:关于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通知
某某卫生院
关于开展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管理的通知医院各科室:
根据市、县纪委件精神要求,要在卫生系统开展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按照县卫生局党组发(2022)15号件精神
安排和部署,结合我院实际,通过实践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现作如下小结: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工作领导小组,由王选军任组长,陈彦、杜辉为副组长,陈晓燕、方洁、黄瑛为成员,陈晓燕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任务和分工,对各个环节的工作如何进行、从哪入手,进行了部署,确保难题破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1二、主要任务
三、从实际工作中探索出破解任务
对“一把手”实行监督管理,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件新鲜事物,如何干这项工作,让监督工作取得真正效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教育,经常反思,作到警钟长鸣,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热爱集体,善于奉献。
2、完善各项制度,把人、财、物三个重要环节,充分发挥财务内审小组的作用,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坚持财务民主,重大开支、环境建设,坚持讨论,实行民主决策。
3、提倡廉政承诺制。单位“一把手”正式上任后,与县卫生局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在全院职工会上宣(请你继续关注ww.haowr.o)读承诺书内容,同时向大家承诺,在整个任职期间如何以
身作则,带领全院职工为医院发展共同努力,共同奋斗,使医院的各项工作稳中有升。
4、严格财、经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定期将财务账目在院内公开。
5、坚持财务公开“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勤廉双述”,防止权力集中,独断专行的行为,督促领导转变作风,廉洁高效。
6、按照“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依法监督“的方针,前移监督关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审计,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和事中审计,做到防微杜渐。
7、严格遵守干部管理条例,坚持以人为本,不循私情,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真正把有用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9、重大建设实行民主,专人负责,分工管理,在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完成任务。
通过工作探索,加大对“一把手”的严格要求,我院领导更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善于理解人,经常深入科室与职工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了与干群
篇十三: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加强一把手权力监督调研报告加强一把手权力监督调研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__________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强化对“一把手”人权、财权、事权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我县干部监督工作水平提档升级。据了解这项制度在全省属于首家出台新浪网、《华商报》、陕西党建网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宣传这一做法还获得年全县组织工作创新三等奖。一、制度产生的背景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职务拟进行调整时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反映出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存在突击提拔、调动干部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即将走马上任或者卸任把人事权当作一种调用自如的“私人工具”将空编一夜之间全部用光把一些“心腹”安置在重要位置有的甚至演变成权钱交易滋生腐败。
二是存在突击花钱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单位的钱是自己辛苦争取来的便无视财经纪律巧立名目胡支乱花甚至导致离任时留下一屁股负债。三是存在突击决策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于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决策为下任领导开展工作埋下了隐患。四是存在离任不交接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离任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交接有的只有口头上交接有的连口头交接也没有造成了接任领导接了一本“糊涂账”后续工作出现矛盾或问题无法界定责任。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这些举动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给新任领导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虽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已严重影响了部分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应该加强对职务变动期间领导干部的监督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用权行为。年月日经过多次修改讨论的《__________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试行)》正式出台。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监督时机冻结“审批权”。《规定》明确指出领导
干部在被确定为拟提拔对象、文件规定需退出领导岗位或县委、县委组织部做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决定的由县委组织部派员到其所在单位宣布冻结事项主要冻结人事调整、财务审批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具体实施中是由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组成工作组在职务变动领
导干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会议上开展冻结工作工作组对单位的人事编制、实有人数及职务情况、现金、银行存款和重大事项进行核实登记填写《__________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通知书》由冻结对象、人事、财政、组织部门签字后正式宣布冻结。《通知书》由冻结单位、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同时作为离任交接的依据。(二)实行离任审计明确经济责任。我们在冻结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审批权”的基础上及时委托审计部门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变审计监督的“先离后审”为“先审后离”对其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权威认定逐步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依据审计结果决定升退免。
(三)明确监交主体限时离任交接。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在组织宣
布职务调整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监督移交。交接工作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办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监交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从而形成了分类管理、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监督管理格局。(四)规范交接程序亮明交接事项。要求离任领导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之后正式工作交接之前对任期内经济事项及各项工作进行清理、总结并准备书面经济事项交接材料。一是核对冻结时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列出任期末的债权债务、重大经济决策等相关资料填写经济事项交接表。二是由接任领导对自己关心的有关情况向离任领导作提问。三是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经交接双方和监交成员单位共同签字后各持一份备案组织部凭交接书办理调动手续同时作为下一次经济事项交接的依据。(五)严明交接纪律确保顺利实施。交接手续必须在领导干部离任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拖延、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或不办理交接手续的领导干部予以批评教育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通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津贴;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三、取得的成效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是我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创新做法是对“一把手”权力制衡、规范离任交接的一项具体举措。虽然刚刚起步但已初显成效制度出台以来我们已先后对名职务拟调整的县级“一把手”“审批权”进行了冻结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离任交接。我县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逐步规范离任交接工作也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一)为
篇十四: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一把手”的监督难点及对策作者:石学峰来源:《党政干部论坛》2018年第5期
历史和现实经验证明,能否成功解决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是事关反腐败斗争能否真正深入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重大问题,也是新时代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重大课题。当前,我们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尽管力度不断加大,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较大的实际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亟需提出有效对策。
一、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
目前,我们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虽然成绩斐然,但依然存在监督难问题,突出表现为对“一把手”的决策难监督、用人难监督以及使用资源难监督。这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一)“一把手”地位特殊,赋权过重过多
“一把手”在整个领导班子中位居首位,处于“班长”位置,是整个领导班子中的“帅”。上级部门在让“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也往往强化了“一把手”的权力,授予了其更重与更多的权力。在很多地区、很多单位、很多部门,党政“一把手”大都由同一人担任,有的“一把手”甚至身兼多职,许多重大事项,“一把手”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还是监督者。最为重要的人权、事权、财权、物权往往都揽在“一把手”个人手中。这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过多的问题,直接致使许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都对“一把手”产生依赖,由此造成唯“一把手”意见是从。
(二)监督结构不平衡,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
一是自上而下监督太远,往往是“雾里看花”,不能精准监督“一把手”。自上而下的监督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着主观与客观两个层面都难以克服和逾越的障碍。一方面,从主观层面来看,由于私心使然,有的上级往往不愿监督下级“一把手”。比如,有的上级与下级“一把手”之间已经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订立“攻守同盟”,一旦“拔出萝卜”将会“带出泥”,因而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而且还千方百计和想方设法阻碍对下级“一把手”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从客观层面来讲,上级与下级“一把手”之间的层级越多、距离越远、分工越细,就越鞭长莫及和越难全面深入掌握下级“一把手”情况,监督力度就越薄弱。
二是同级相互监督太软,往往“有名无实”,不能发力监督“一把手”。邓小平曾说:“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同级监督“一把手”效果令人堪忧,并不理想。这是因为,同级相互监督太软,往往“有名无实”,不能发力监督“一把手”,从而致使监督最终流于形式。一些人认为,“一把手”掌握着人权、财权、事权以及话语权,根本无法监督,想监督也监督不了。
三是自下而上监督太难,往往“纸上谈兵”,根本无力监督“一把手”。这一方面是由于等级授权的缺陷所致,由等级授权产生的领导干部,往往只会对上级特别是上级“一把手”负责、逢迎、表忠心;另一方面又在于下级监督上级结果运用不甚理想,一些人认为,监督“一把手”是自找苦吃,会受到“一把手”的报复,因而不敢监督。
(三)监督制度体系整合率低,缺乏实施细则,落实不到位
客观而言,目前我国的监督制度,无论就数量还是涉及面,其建设成果都比较显著。但是,当前真正对“一把手”产生约束力的监督制度却实在有限。从根本上讲,就是监督制度还存在缺陷,不够系统和规范,实践中缺乏制度约束和执行制度不力。
一是监督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制度体系整合率低。从监督制度的制定来看,往往哪里“起火”、哪里“冒烟”,就哪里“灭火”、哪里“灭烟”,监督制度建设缺乏全局意识和系统思想。这样制定的监督制度虽有较强的针对性,但确实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问题,且制度与制度各成体系、关联不够,制度体系整合率低,难以形成综合效应。
二是监督制度缺乏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一些监督制度过于笼统和原则,缺乏实质性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从而导致监督制度的实施受阻;有些监督制度完全依赖于“一把手”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严重忽视了监督制度应有的异体监督和外在约束;有的监督制度则内容抽象且严重滞后,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制度之间契合度也不高,所以经常出现几十个制度也管不住“一把手”的问题。
三是实施监督制度的保障机制不健全,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极大地妨碍了监督制度对“一把手”的规范和约束。
二、有效解决“一把手”监督难的对策
如何破解对“一把手”的监督难点?当前,亟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一把手”权力的界限
要明确界定“一把手”权限。建立“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制度规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审批权、重要人事任免权等作出明确具体的界定,并通过法规制度予以确立,逐步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明确各权力层次、权力主体的职责权限,防止越位、缺位、错位。
(二)建立上级领导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责任制度
上级党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要经常研究分析干部考察考核、民主评议和信息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下级“一把手”监督失控出现严重问题,要追究有关上级领导人的连带责任。
(三)实行严格的经济和财务制度
“一把手”犯罪绝大多数与钱财有关,为了有效防止“一把手”经济犯罪,要建立起严格的经济和财务制度,实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财务制度公开、财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实行储蓄实名制,公开收入状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一把手”进行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并向社会公开审计结,将会对“一把手”经济权力的使用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但我国目前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以离任前审计为主,任期内的同步审计工作还未跟上。在离任前很短的时间内对“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本身就具有较大的难度,且有的经济犯罪错综复杂,事前又作了较多的“准备工作”。所以加强“一把手”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就显得非常迫切。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以监督“一把
篇十五: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党风政风监督社会化,是党风政风建设的必然要求。下面是店铺给大家带来的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篇1
党的以来,中央纪委着眼于反腐倡廉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为了做好今年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我县就党风政风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意见与建议(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相结合存在的问题1.部分党政正职对述廉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关联不重视,认识不够。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重在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主体的有关情况,是近年来纪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采取的创新性措施,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是常规性工作,通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关系到党政正职和所在单位的利益,因此,部分党政正职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考核十分看重,对述廉评议认识不到位,认为述“廉”只要自身廉洁就不会有问题,主要将自身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向组织报告,却忽略汇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部分党政正职的述廉报告内容空洞,导致述廉与责任制考核关联不大,使述廉评议没有实质性内容可以评议,难以从中发现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不够。2.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结果在责任制考核中运用不够。我县的述廉评议工作方案规定,述廉情况和评议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由于每年只是在少数单位和部门之间开展述廉评议,而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在全县各单位进行,涉及单位、内容较多,为了考核的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只将廉政评
议结作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参考,而没有纳入责任制考核分值。3.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后续整改落实追踪力
度不大,长效机制欠缺。一是注重整改承诺,跟踪整改不到位。述廉对象和考核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承诺整改时限、措施等,但评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放松了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导致出现“评议时态度诚恳、评议后不了了之”等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治标不注重治本。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注重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但放松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由点到面进行分析,该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是否要全面开展整治,缺乏治本性的思考和处理。三是责任追究乏力。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涉及到单位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组只注重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的整改,而很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单位党政正职或是领导班子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存在惩处力度较轻的问题。
(二)意见和建议1.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和工作环节上下工夫,增加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环节。往常各级纪委都是将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作为日常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没有将评议环节纳入责任制考核当中来。从述廉内容和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上看,两者之间可以整合同步进行,这样既加强了监督,又可以为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介于党政正职参与述廉评议的人数较少,我们可以探索建立党政正职定期述廉评议制度,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考核(或是季度考核),扩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的参与度,并建立台账,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同时,为了强化监督效果,我们可以建立网上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廉评议。其次,我们也可以借鉴湖南经视“电视问政”栏目组的经验,在市、县电视台开创“电视问廉”栏目,这样不仅拓宽了参与述廉评议范围,又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促使党政正职要实事求是的述,参评人员也可以真枪真刀地评,达到述廉评议的预期目的。2.在问题整改落实上严要求,落地整改,建立回访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一是要汇总梳理。每次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对评议和考核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整改意见要列出清单,
建立台账,并将情况向县委书面报告,同时形成正式整改意见,交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县纪委,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整改回访。整改时限过后,县纪委要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回访群众,群众不满意,要指导督促各单位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县纪委要指导并督促各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章立制,达到治本的目的。
3.在述廉评议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上要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常新。一是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必须运用好,好与坏不能同样对待,一定要有区别、有说法。二是要将述廉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加大述廉评议结果的运用,不能运用在纸面上和制度中,要有做法,并将结果运用在一定范围通报。比如述廉评议结果是“基本称职”的,否定其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资格;是“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等。三是要将述廉评议的结果,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廉评议结果运用,让党政正职从自身和单位利益出发,重视述廉评议工作,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的打算和建议(一)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党委会成员自律意识不强。当前极少数党委会成员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错位、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发生腐败行为,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受纪委监督,甚至有部分人想法设法规避纪委的监督。二是同级纪委难于监督、不敢监督。一是同级纪委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使纪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难于监督同级党委。二是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作为业务指导部门,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不敢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监
督,造成了“端了人家的碗,难以监管”的局面。三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中国共产党章程》虽明文规定了纪委要
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但是,具体行使纪检监察权的制度规定并未形成完善的体制,使得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乏力。其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程序等均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使得纪委行使监督职权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四是部分纪检干部没有全力监督,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理念不新、措施不力、能力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工作的职责不明、方法不对,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能力不强,执纪办案能力偏弱,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
五是监督举报查处难到位。在纪委所查处贪腐案件中,很少出现纪委及派出机构主动检举揭发的案件,除了以上论述的现有体制下的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外,还有很多案件是监督中发现问题进行举报而得不到有效查处的。例如,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前纪检委书记刘继全,他举报原汉台分局公安局长汪广赋的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写给上级的举报信,居然“原件”返回到他自己手中。2010年,他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汪广赋才被免职。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建议1.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经常从党纪法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四个方面入手,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会成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纪委监督,警示党委会成员把握权力边界、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的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后,同级纪委与同级党委二者之间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就可以独立行使监督监察职责。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的财政经费、工资待遇由上级纪委和派出机构统一筹划,这
样纪检监察人员在行使纪检监察权利的时候,不再有所顾虑,从而达到监管到位、查处问题到位的效果。
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一是用制度明确同级党委必须接受纪委或纪检监察组织的各项事项及其范围,使得同级党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也保证纪委或纪检监察行使职权合情合理合法。二是用制度明确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方式方法、监督检查的程序,保证纪委或纪检机关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恰当行使监督职权,用明确的法规和制度来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4.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独立性。纪委查办贪腐案件,必须报同级党委同意并向上级纪委汇报的规定是一种新的突破,使得纪委查办案件的权威性不断提高,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减少了同级党委的约束性,增强了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案件查办及审理过程中,同级党委带来的压力也值得深思。笔者认为,在案件查办工作过程中,只接受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以保证案件查办的独立性,避免受同级党委的牵制,从而使案件查办效果得到落实。
5.培养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要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会监督工作中不好监督、不便监督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增强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经常举办机关内部业务培训和外派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做好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量大面广,人少事多,难以实现全方位监督到位。当前,党的相关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内容、范围、重点、方式、程序等,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后,主要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承担党风政风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但在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备的人员较少,力量薄弱,要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全覆盖难度非常大,如何解决监督工作到位不缺位与人手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理清思路,创新方式加以解决。
二是如何把握转职能与失职,如何处理好监督到位与简政放权的关系?近些年,在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特别是强化问责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按照转职能的要求,应当从原来参与的一些具体事务中退出来,专职实施监督。但如何退出,哪些具体事务不再参与,退出后怎么实施全程监督,退出后怎样监督才能真正有效?把握不好的话就容易造成监督缺失而失职,但参与过多又与转职能的要求是否相冲突?是否会与简政放权的要求相违背?
三是监督工作的高要求与监督专业知识匮乏之间的矛盾。监督的具体事项有不少的事项,需要具备一定的与监督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对该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否则,在监督过程中进行分析判断、查找漏洞就不一定准确,从而给有效、高效实施监督带来一定影响。如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进行监督,就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对其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审核。
四是先行一步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纠风治乱消化腐败存量时,上级统一部署了不少清理整治项目,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力度和标准把握不同步的现象,有的县市进展得快,清理得彻底一些,有的进展稍慢,整治标准放宽一点,这样或多或少造成各县市不平衡,在推进中增加一些阻力。尤其是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的自选清理整治项目,由于其他县市很可能没有同步进行,因而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有一些人因互相比较,看到别的县市没有进行这项清理整治而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清理整治工作难度。
(二)意见和建议一要理清思路,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在实际工作我们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主要是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抓总。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把监督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下去,形成有力支撑。即使是牵头抓总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也要根据职责职能的归属,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让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
作。二要创新方式,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就
要做到监督全覆盖。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繁重,人手不够,我们可以让纪检监察室作为抓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者,实行分片联系制度,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监督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从而掌握全面情况。这样,就把全县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全覆盖。
三要认真梳理,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没有终点,需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但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间节点都会有不同的重心,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才能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重点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实施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方面下功夫。同时,我县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人事领域专项清理、重点项目指挥部清理、受刑事追究的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清理和国家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要加强学习,提高监督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监督工作涉及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增强创新监督方式、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关键部门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时效性、科学性、监督的精准度。建议开展对监督知识特别是对重大事项如何监督进行系统培训,如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篇2
为全面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深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工作重
点和推进举措。“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工作总结第一部分:“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
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握关键环节,夯实了“两个责任”。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印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黄陵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查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使考核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长期得不到好转的严格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单位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
(二)注重廉政教育,推进了源头治腐。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举办“清廉中国·清风龙乡”廉政文化作品展、“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演讲比赛和“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30余场次。发放《“四风”之害》、《贪路无归》、《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240余套。先后组织各级党员干部460余人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洁从政与预防职务犯罪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有
353名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农村层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重要岗位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建立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共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5次,累计2.5万余条。编发《纪检监察简报》182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纪检监察信息稿件2076条,向市纪委分别上报调研、网评文章155、114篇。二是加强源头防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县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56个部门及乡镇领导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3987万元。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3次,涉及金额8188.14万元,节约951.4万元。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形成《党风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聘请和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作风监督举报制度》、《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八条禁令》等制度。创新“三述”形式,按照年初承诺、平时践诺、半年和年终述诺及评诺四个环节,先后组织2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视和大会“三述”。
(三)深化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一是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重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点,开展明查暗访34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6件,警示训诫41人,党政纪处分14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履职不力,态度冷硬、办事拖拉、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展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对干部守岗履职、工作作风、考勤考核,以及上班时间打游戏、赌博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冷横硬”、“吃拿卡要”、“中梗阻”、“滥用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等现象。三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
审核和清理情况进行了督查。认真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以开展“学党章、严党纪、干实处、走前列”学习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为契机,突出抓好对学习、执行、维护《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二是全程跟踪督查。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每年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成立“三问”工作组进驻涉及的项目。对黄帝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17个重点项目实施挂牌保护,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开展“吃空饷”、“空中飞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活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清退和解聘30人,县财政追回多领取的工资和津补贴55.6万余元。每年安排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教育卫生系统收费、药品“三统一”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执法监察。
(五)保持高压态势,遏制了腐败蔓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信访举报实行台账管理。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制定《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实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狠抓案件查办。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了结181件,立案221件,结案221件,党政纪处分221人(乡科级36人、一般干部43人、其他人员15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4人、行政降级9人、行政撤职4人,开除公职1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三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
督管理工作,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县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案情,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无故延期或过期不结的乡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了工作水平。一是厘清职责。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县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监督检查室、问责问廉问效办公室(警示训诫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干部室更名为干部监督室。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1个精简至9个,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二是注重教育。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工作汇报制,由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及县纪委各科室主任轮流辅导,先后就党的法规政策、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培训辅导。先后组织、选派160余人次参加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委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对1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第二部分:2015年工作总结2015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及各级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注重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氛围。于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个一”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向全县各级下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650册。三是突出节点监督,促进作风好转。针对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干部73人,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2人,约谈提醒1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件,党政纪处分1人,辞退1人。四是狠抓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52件,立案75件,结案75件,党纪处分67人,政纪处分26人,双重处分4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干部48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五是严格追究问责,推进工作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30名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思考不多,工作中正面、负面典型总结不及时,典型案例教育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各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对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四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还不够合理,人员编制不足,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缺乏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业务骨干。
“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工作计划第一部分:“十三五”时期工作规划在总结“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黄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县经济社会环境更加优化,各级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后五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严明纪律、促进发展,切实维护政令畅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县委的权威,做到切实维护、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政令畅通。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对惠民、支农惠农、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城乡统筹发展,耕地林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更加注重发挥再监督作用,变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不再参与到部门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具体事项中,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坚决防止和纠正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
(二)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案件查处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全县各级纪检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压力传向基层,严肃查办城中、城郊以及重点项目所在村“小官巨贪”案件。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密切协作。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不断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按照“健全完善全天候、全方位、面对面、近距离、全时音像监控”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谈话室,不断提升办案科技化水平,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应。(三)围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贯彻实施之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按照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审计、组织、人事和舆论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在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建立诚信评级制度,注重诚信评价结果运用。执行和完善领导干部“三述”、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推进政府部门和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四张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完善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消费和结算。实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程,推进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
(四)围绕科学问责、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推行基层纪委书记“责任清单”管理,突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建立接受监督评议制度,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审阅、质询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加大对《廉洁自律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村民监督委员委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实行“三资”信息网络化监管。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厂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稳步扩大网上公开范围,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五)围绕践行宗旨、凝心聚力,切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背群众路线、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纠正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等行为。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严肃执纪问责。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持久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随机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司企业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公开曝光。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强化对党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和公务人员履行职责、执行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
费等问题,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六)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轮岗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县纪委会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领导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进一步落实中纪委“两为主”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派出机构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各乡镇纪委、派出机构要严格落实纪检监察业务以外“零分工”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第二部分:2016年工作计划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夯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这一思路,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第一,坚持从严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
政治规矩,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守纪律规矩意识。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为改进作风提供有益营养。开展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制度执行效果。
第二,坚持坚持再坚持,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曝光,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问责。严肃执纪监督,持续纠正“四风”,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在县电视台开设“百姓问政”栏目,促进干部作风不断改进,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第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解决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第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减存量、遏增量,努力实现不敢腐,强化不能腐、不想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第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主动担当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推进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保持队伍纯洁,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篇3
“三转”是党中央、中央纪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转快转。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更要以“三转”要求为引领,自觉探索实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可行思路。以下,就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问题作初浅的探讨。
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转方式是“三转”的必经路径。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转方式不管怎么转,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职能转了,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之相适应。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首先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职能”的需要。“转职能”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适应“转职能”的需要,各地纪检部门相继成立了党风
政风监督室,同时撤并了原来的党风室和纠风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任务不是原来党风室和纠风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新的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机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狠抓党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转职能”,随之就要“转方式”。“转方式”势必需要两个改变。一是变“包打天下”为“术业专攻”,尽快解决“越位”问题。作为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首先是要回归“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解决“越位”问题。其二是要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妥善解决“错位”问题。从本地实际来看,地方党委、政府习惯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方方面面“保驾护航”、“挡箭灭火”,适应“转职能”、“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主动把“战线收窄”。党风政风监督机构更要依靠顶层设计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坚定决心、严格落实、主动作为,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其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高质效的需要。
毋需讳言,作为县市级党风政风监督机构,落实“转方式”确实迫切需要改变一些现状,解决过去工作疲于应付,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目前面临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一是任务繁杂,亟待厘清。撤并前的党风室,其全称是市(县)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多而又杂,除党风建设,党风政风监督外,还承担党风
廉政建设协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任务。二是越位错位,亟待扭转。在基层工作中,一些具体性、事务性工作易直接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甚至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从而使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从本地情况看,过去几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确包揽了一些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譬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在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牵扯了一些经信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的具体业务,而影响了自己的“监督”主业。在党风政风建设方面,也参与了一些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包揽了部分应该由党委、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譬如,党风、政风建设的年度工作要点,本应由党委、政府相应部门制定和实施,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只是履行再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到位。党委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本应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完成并提交上一级相关部门,而不是由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去包揽。同时适应“转方式”和提高工作质效的需要,在党风政风监督方式上,应该由过去“大而全”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案件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签字背书”以及民主、公开、科技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在执纪问责方面,要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以及下发纪律文书、监察文书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今后工作的方向,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能曝光的应尽量曝光,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对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牵涉到非主要审查对象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也应追究“连带”责任,体现执纪到位。三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亟待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一项具体任务,还包括督促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前,乡镇纪委的现状距“三转”要求也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通过对本地19个乡镇的调研发现,乡镇纪委书记参与本级党委、政府分工,
平均分管5项以上工作,且很多时间和精力被经济工作、综合治理等占据,“主业”不突出。本地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近3年来的案件查办数据显示,这期间,1/3以上的乡镇纪委无真正意义上的自办案件。二是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等组成;但事实上,乡镇纪委委员大多由党政办、团委、综合治理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三是乡镇纪委职能发挥受限。基层惠民政策的落实、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居“三重一大”监管等本应由乡镇纪委监督,但往往由于其无力承担,最终由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检查。以上差距的客观存在,无形给党风政风监督机构的工作分散了精力,增加了压力。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必须同时督促乡镇纪委一起转,乡镇党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在这方面,党风政风监督同样是再监督和再检查,监督其真正落实。如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才能抓到实处,提高质效。
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实现路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实现顺利地“转方式”,不会一蹴而就,需要通过一系列途径。首先,需要转观念。转变观念,清除思想障碍是做好“三转”的前提。必须克服思想误区,做到真心转、真正转。“转方式”,就必须先转思想,树牢主责意识、主业意识、归位意识,切实履行好党纪国法赋予的基本职责。在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破除与本位要求不一致的习惯定势。一是要破除“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市委、市政府信赖,大局意识强的观念,逐步退出影响主业的工作领域。二是要破除“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的观念,贯彻好抓早抓小、查准查快,依纪依法惩治,防止腐败分子“漏网”。三是要破除“管得全、伸得长”就是工作有为,监督有方的观念,聚焦监督任务,与业务部门工作保持合理“距离”。要实现转观念,必须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可以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如专题报告、讨论会等,切实把本地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转”要求上来,在全市上下营造早转、快转、真转的浓厚氛围。
第二、需要转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其要旨是围绕监督主业,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在革新中求“转”,在改进中应“变”,以方式方法的转变提升监督实效。因此必须树立务本求实的态度,把握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内涵和规律,借鉴科学的管理理念,善于运用逆向思维、法治思维,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监督工作转机制,可以实行效果倒推,把目标管理的理念寓于执纪监督之中。破解监督工作职能泛化、主次混淆、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四面出击、不问效果等问题,必须从转变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改变工作模式入手,切实把突出主业主责的成效,作为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首要目标,当成衡量工作优劣的主要尺度,坚决克服“工作无标准、目标随风飘、效果大小一个样”的问题。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必须对每项工作的目标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止步于干工作,还须明确为什么干工作、要达到什么效果和目标。对监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需要树立整体思维,以效果为终点一步步倒推工作计划,精心设计方法步骤、流程规则、时限要求等,在任务部署与目标要求之间搭起桥梁,强化过程管理,使每个环节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有据可依,确保既定时间节点达到既定工作效果。要按照“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落实时限,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何时完成,做到定岗定目标、定责定任务。每个监督工作人员都必须时刻保持“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明确最终目标,随时计量工作进程,按照完成任务目标的时限倒排工期,形成以效果倒逼作为的工作机制。
第三,需要寻求必要支持。市(县)级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能否取得实效,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分不开。为此,一方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三转”精神和要求,争取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支持。另一方面,就“三转”工作要求,要主动与基层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为乡镇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织尽快实现“三转”争取支持。
第四,需要重新确责定位。要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必须立足
“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一是在监督领域上要把握好“增与减”。一方面,可以探索采取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党委重大决策公开等方式,切实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一把手”、“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必须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进一步收缩战线,明确重点,突出主业。二是在监督方式要上把握好“进与退”。一方面,要主动退出“贴标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曝光、约谈、查处、通报措施上做好归位,在创新监督平台和监督手段如加强舆情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上做好进位,使监督执纪更为有力有效。三是在监督环节上要把握好“强与弱”。比如,在“三公”经费控管方面,可以年初通过明确“三公”经费降幅指标、各部门承担责任的方式来倒逼财政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成问题单位追究责任,同时追究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五,需要多方位创新。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既要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还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必须围绕监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在探索“再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上创新破题。例如,在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中,本地创新监督方式,有力整合各级纪检监察、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社会监督资源的力量,构建了作风建设督查、重大决策督查、执法督查、效能督查“四位一体”的大督查机制,向“庸懒散奢”和“四风”问题“亮剑”。配合督导检查,2013年成立了“市治庸办”,推进明查暗访、治庸问责常态化。组建了3个明查暗访组,每组都配有酒精测试仪和摄像机等器材,采取“四不定”(不定时随时组织、不定人临时组合、不定点突击检查、不定方式随时抽查)方式,持续开展“暗访天天行动”,重点对机关干部作风效能情况开展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情况,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2013年,全年开展明查暗访198次,检查单位567家、酒店300多家,发现问题56例。全年共在全市范围内通
报批评单位33家、个人28人,责成市直单位在系统内自行通报批评15人,分别对63人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其中科级干部21人。在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本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一是联系协调机制。建立全市治庸问责工作例会制度,由市治庸问责办牵头,各单位治庸问责办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交流信息,并就有关治庸问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督办考核机制。坚持过程控制和目标考核,实行“一周一碰头、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结总帐”。每周召开一次市治庸问责办各组碰头会,审定各组工作计划,听取各组工作进展汇报,并对各组工作绩效实行领导点评。对各单位治庸问责工作按月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举报投诉办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方式予以处理。对交办各单位的投诉件,一般情况办理单位应在7日内向市治庸办书面回告办理结果;紧急情况,办理单位应当立即办理即时回告;重要复杂情况,应在15日内办结并书面回告。对自办投诉件,一般情况7日内办结,紧急情况即办即结,重要复杂情况15日内办结。对批转各单位阅处的投诉件,办理单位应将办理情况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并报市治庸办。对实名投诉或投诉人留有联系方式的,办理单位要在15日内向投诉人回复办理情况。四是明查暗访机制。明查暗访要认真履行工作程序,每次明查暗访都要有记录台账。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五是监督制约机制。要求治庸问责办工作人员要严守执纪办案工作规程和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对违反办案规程和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去年以来,本地还创新监督方法,推进电视问政常态化,通过邀请“一把手”现场接受电视访谈,将“四风”问题通过“电视听证”公开亮出来,让群众监督,督促整改、跟踪问责,倒逼职能部
门依法行政;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科学化,创新开展“三个最不”评选,有力推进了党风政风好转
第六,需要有效载体。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不是凭空直转,而是要围绕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通过有效载体,解决具体问题,最终达到正风肃纪的具体目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反对“四风”,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可具体以抓好七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抓好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情况的执纪检查监督。必须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上报,媒体曝光,形成教育震慑效果。同时要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向作风常态化制度转变。
总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清思路,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篇十六: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调研报告:“一把手”监督难在何处?在地方领导班子和党政部门中,“一把手”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第一责任人和拍板决定重大事项的最终决策人,他们集决策权、实施权和监督权等诸多权力于一身。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例发现,绝大部分干部都是在“一把手”岗位上或者曾经在担任“一把手”期间,因用权不规范而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有效约束“一把手”的权力,既是对其个人政治前途的关心,也是对巩固执政党自身执政地位的现实考量。然而,监督和制约“一把手”何其之难,却是不争的事实。“一把手”监督难,到底难在何处呢?调研发现,这个问题源于多重因素。理想信念缺失、党性修养不够,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一个人犯错误往往是一念之差。但这个“念”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念头,实际上是其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所支配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一旦理想信念丧失、党性修养滑坡,一些干部就难免会思想扭曲、道德变质、迷失方向。事实证明,这正是很多“一把手”不愿意接受监督、逃离监督的主要原因。在有些“一把手”的脑海里,似乎只要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其它方面任性一点没关系。于是,曾经牢牢守住的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在物欲横流和金钱美色的引诱下逐渐消退,继而很难从灵魂深处思考“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意识不到手中所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而也就没有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直到锒铛入狱以后才意识到“根本上讲,还是放松了要求,失去了信仰,丢失了党性,不再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有愧于党和人民”。一些被查处的“一把手”忏悔说,自己对来自外界、上级、班子成员内部的监督,感觉特别“刺耳”,
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把不同意见当作“杂音”,把建议看作“找麻烦”,有时甚至对提批评意见的人予以打压、刁难。有这种想法,根本原因还在于其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的缺失,对法纪没有敬畏感。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的丧失,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一些“一把手”视监督为异物,将自身独立于监督之外。权力高度集中且权责不对称,难以开展监督。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邓小平同志也尖锐地指出,不适当、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这一问题至今依然存在,甚至有增无减。对于很多“一把手”而言,可谓是一权独大:既有提名权、表决权,也有再议权、否决权,还有执行权,可以说是集教练、发令、裁判等角色于一身。比如,对于县委书记而言,他们对全县的重大项目建设、干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具有其他干部所不能企及的权力。对此,一些人形象地称之为“只要他想干的事情,没有他干不成的,同样只要他不想干的,其他人再反对希望也不大”。这是对县委“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典型概括。客观而言,在复杂的地方和部门工作中,需要“一把手”纵览全局、负总责,但是让人财物等大权过于集中在“一把手”身上也是不科学的。这是最受广大党员干部诟病的一大病灶。事实证明,集决策权、主导权、决定权于一身的“一把手”,极易导致独断专行、暗箱操作、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从理论上讲,权力与责任是相对应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承担。作为“一把手”,在掌握权力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调研发现,不少“一把手”成了“只享受、不买单”的超人。如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很难对其追究责任。即使追责,“一把手”也很少受处分或者处分很轻,没有形成强有力的震
慑。正是这种有权无责的不对等情况,使很多“一把手”在用权过程中有恃无恐,视监督为儿戏。制度体系缺乏整合且执行力低,监督成摆设。权力越大,对人的挑战和腐蚀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执掌多项重要权力的“一把手”难受监督和制约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所以,在古今中外的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历史实践中,人们似乎都在竭尽所能寻找监督和制约权力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提出要用制度来管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新时期以来,中央非常注重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但是调研发现,真正发挥效能的监督制度非常有限。其集中体现就是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制度体系运行不畅。首先是“上级监督太远”。在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下,上级监督对“一把手”来说是最为有效的监督。但是,上级领导由于自身工作繁忙和时空距离等因素的制约,基本上很少对下级“一把手”进行监督。有些上级认为要“用人不疑”,因而对其进行监督就是怀疑和不信任;还有的认为对“一把手”进行监督,会影响其行使职权,干扰正常工作等。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监督多是一种“美丽的神话”。其次是“同级监督太软”。客观而言,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领导能力、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最有发言权,但他们时刻处于“一把手”的领导和调控之下,根本不敢行使监督权。有些“一把手”在本地区或本单位说一不二,自以为这样做是为了树立个人权威,便于开展工作。所以,时常“监控”班子成员的不同意见,严防不同意见。一旦出现监督,哪怕是正常的不同意见也会被当作“找茬”,不守规矩。有的“一把手”甚至通过调整分工来孤立、打击经常提不同意见的班子成员。再次是“下级监督太难”。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家长制遗风仍在一些部门和地区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一把手”俨然成了“家长”、“老板”、“老大”。在这
种情况下,要下级对其展开监督比登天还难。很多下属担心被冠以“找别扭”、“拆台”、“闹不团结”等恶名,行打击报复之实。因此,基本上不可能对掌握其政治前途和命运的“一把手”开展监督。最后是“群众监督太弱”。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享有依法对领导干部包括“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权利。但由于对监督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再加上“一把手”活动的公开性和决策透明度不够,使群众不知情而无从监督;有的群众则认为“监督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和群众监督太弱的直接后果就是监督合力太差。监督过程的静态性、监督空间的封闭性。静态性主要体现在监督制约的“点多线少”,没有形成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比如,一些地方探索实施“一把手”“N个不直接分管”办法,有的地方还提出“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但是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为什么出现这些问题?客观而言,这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其探索实践本身不科学。实际上,问题的关键在于把监督制约看作是简单的静态化处理,仅限于“一把手”决策环节的监督制约,而忽略了从“一把手”权力行使过程、动态的角度来合理设计权力监督制约体系。这种静态化的设计往往是导致“一把手”权力监督乏力的重要原因。此外,监督空间的封闭性也是重要症结。从当前的权力行使过程看,一种自我循环的权力运行特征非常明显。政策议题的设定、政策制定实施、政策效果评估等,都缺乏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权力运行带有封闭性、神秘性、隐蔽性等特征,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过程,几乎成为公众无法涉足的“彼岸世界”。事实上,知情权是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监督何从谈起?从一些案例来看,权力运行的封闭性是滋生“一把手”用权失范、违纪违法的温床之一。专门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强。作为党内专门实施监督的机构,各级纪检
篇十七: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公而忘私鞠躬尽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严格约束自己管好自己身边的人管好自己的家人真正做好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表态发言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一把手”位高权重,监督“一把手”非常重要。因此,作为“一把手”应首先做好“上”“止”“正”自我监督。
“上”字为一诀,要永担使命、人民至上。“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把手”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心中常思百姓疾苦,脑中常谋富民之策。“一把手”作为单位“主心骨”,应带头“脚上沾泥”察民情访民意,扑下身子,走进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与百姓“拉家常”、嘘寒问暖,主动听取基层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一把手”要永远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赤子之心,把责任扛在肩上,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一枝一叶总关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把手”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堂堂正正做人,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止”字为一诀,要俭以养德,行有所止。“知足者富,知止者久”,“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古人常说:每日三省吾身。“一把手”要耐得住生活清贫,守得住朴素寂寞,不奢侈,淡泊名利,像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像红梅傲雪盛开。不论有没有人监督,有没有规则约束,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用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使用得当会造福一方百姓,使用不当会家破人亡。权利由人民赋予,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放大镜”下行使,在阳光下行进。“一把手”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正”字为一诀,要对党忠诚、修身正德。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官先做人,做人先修德。“一把手”必先修身,把群众监督当作“戒尺”置于心间,心有所畏、言有所戒,正人先正己,做人干事都要做表率。对党永葆忠诚之心,对民永葆感恩之心,对权永葆敬畏之心。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公而忘私、鞠躬尽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严格约束自己、管好自己身边的人、管好自己的家人,真正做好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把手”要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坦坦荡荡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