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9篇
1.领导干部难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一些领导干部对改革不够重视,忽视了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导致基层工作存在问题。
2.全面从严治党在具体操作层面缺乏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具体操作缺乏可行性,一些地方甚至缺少具体执行的措施。
3.不同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重心并不相同。在某些领域,职责体系不够完善,相关人员缺乏担当,导致责任落实不够严格。
4.某些行业领域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现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关键在于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如果责任划分不清,难以形成责任意识。
5.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起伏不定。有的时候反腐斗争有很强的动力,但不稳定,一旦流程减缓,就难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6.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缺乏切实的措施。一些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缺乏行动,往往只是口头上说,缺少实际的行动。
7.某些地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假抓、假打、假推进”的现象。指定人员负责,但实际执行缺少足够的切实行动,导致全
面从严治党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8.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缺乏完善。相关部门缺少具体的职责规范及统一的指导方针,使得责任落实无法得到合理运用。
9.一些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执行力度不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需要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努力,假如只是言听计从,那么责任落实难以高效。
篇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0篇】
1.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不够先进,对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认识不深入,存在漠视纪律、不尊重制度的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认识,建立起尊重制度、敬畏纪律的制度和文化,同时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2.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出现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约权力的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加强廉政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重视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不自觉后退”、“官本位”、“自我放纵”等不良风气。
整改措施:强化党内教育,加强自我约束,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减少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群众诉求满
足不够及时有效。
整改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群众工作,真正实现“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加强考核监督,严肃追究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等问题。
5.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受贿行为等,涉嫌违纪违法。
整改措施:加强对干部的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责和处理。
6.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的重视,对单位层面的问题视而不见,导致管理不能落实。
整改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干部的纪律约束,建立健全问题反映和处理机制,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维护党的统一领导。
7.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拖延等问题,影响工作效率和群众利益。
整改措施:强化干部能力和素质培养,提高工作效率,重视群众诉求,并建立信任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的工作督促。
8.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
导干部在用人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腐败等情况,导致人才流失、团队不稳定。
整改措施: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提高公正公平性,加强选拔人才的政治素质和廉政素质,同时建立起干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9.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面临问题时不主动解决,对意见和建议置之不理,导致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学习和培训,提高解决问题和处理意见和建议的能力,倡导开诚布公、接受监督的工作态度,与群众共同解决问题。
10.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违反中央部署、不履行任务等问题,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按时保质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政策宣传,争取上级部门的资源支持,建立起工作推进和协同机制,加强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篇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的不断落实,各级党组织越来越重视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然而,当前我们面临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下:
一、理念不够清晰,责任意识不强
不少党组织存在着“认识政治不深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清晰,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党领导人员可能把责任落实当成一项任务完成,缺乏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不能将“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融为一体,不能以政治担当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
二、工作制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
一些党组织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时,往往存在着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党员干部在执行的过程中形同虚设、形式主义、敷衍了事,不能真正地推进工作落实。党组织应从工作规划初步开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标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确保责任的落实达到真正的效果。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各级党组织互相监督,但现在监督机制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一些党组织没有明确纪检监察机构和主管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力,监督过程可能被主观或客观因素影响,监督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此外,主体责
任的落实需要由领导干部本着问题导向,着重解决最长久的问题,而不是进行一次性的突击整改,这就必然涉及复杂的考核评价机制,如果机制不完善,就很难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全党大局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宣传、培训,注重群众参与,并建议建立有针对性的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篇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精选11篇)选题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项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其核心是从党内全面落实党的主体责任,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然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过程中,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党的主体责任应该由党的领导干部承担,但一些领导干部对党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担当的精神。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情况下,相关的工作无法有效推进,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受到限制。
其次,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党的主体责任需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证落实,但一些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不够,导致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不力。这种监督不力的问题为一些党员干部提供了逃避全面从严治党的机会,使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战果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
再次,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依法治党,但一些党员干部对法治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规法纪存在模糊理解,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贯彻执行不到位。这种法治意识的淡薄导致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中存在着法律风险,给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最后,存在思想观念转变不足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党
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改变思想观念,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一些领导干部的理念观念转变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存在抵触情绪,使得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受到阻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要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其次,要改进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的主体责任的监督力度。再次,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最后,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离不开党的主体责任的落实,但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责任担当不够、监督不力、法治意识淡薄和思想观念转变不足等问题。只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更好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继续写: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还需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更加具体的解决办法。
首先,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这种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出现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对党的主体责任的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担当的精神。这可能与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工作环境有关,比如产生了“唯上不唯下”的作风,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漠视党的主体责任,只顾自己的职务和个人利益,忽略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的主体责任的认识。通过开展系列培训和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党的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同时,也要建立考核机制,将党的主体责任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指标,对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
其次,监督不力的问题。监督是党的主体责任的保证,但在一些党组织中,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不够,在党的主体责任的落实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漏洞。这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领导干部对监督机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配合监督的精神;二是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利用职权,干预、阻碍对自己的监督;三是一些党组织对监督工作缺少重视,没有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应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的主体责任的监督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对干部的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行为规范的监督,确保党的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
再次,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法治党,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贯彻执行不到位,这主要与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不强有关。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法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规法纪存在模糊理解,甚至对法律法规敷衍了事。
为解决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律
培训和学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深化对法治的理解,使党员干部在实践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事、依法用权、依法担责。
最后,思想观念转变不足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党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改变思想观念,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一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有抵触情绪,认为这是束缚他们权力的“枷锁”,不愿意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
为解决思想观念转变不足的问题,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通过宣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落实党的主体责任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加强党性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法治意识和推进思想观念转变,才能更好地落实党的主体责任,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努力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坚强保证。
篇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8篇
1、问题不足:有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责任意识薄弱,不能够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建议: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帮助他们认识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主动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问题不足:有些地方和单位不能够形成整体合力,责任分散,导致全面从严治党效果不佳。
建议:要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各级单位和各个层面的责任得到充分落实和执行。
3、问题不足:有些党组织没有严格监督自己成员的行为,导致一些问题不断发生。
建议: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检查、考核和评价,确保他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态度和行为。
4、问题不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存在盲区。
建议:要加强对责任落实的全面排查和摸底调查,找出责任落实的盲区,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5、问题不足:一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的情况。
建议: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6、问题不足:一些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规划性。
建议:要注重规划,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规划和目标,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化。
7、问题不足:一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
建议:要加强对失职失责的惩处,让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坚决杜绝失职失责的现象。
8、问题不足:有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只是口号喊得响亮,但实际行动不力。
建议: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增强人们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让党员干部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需要和决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篇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存在的问题
2023年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一:
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
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二:
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才能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但由于诸多
原因,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现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与新时期党的要求不相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履行监督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是一至两人,有的只是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2.一些基层院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党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
3.一些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好。无论是监督院领导还是一般干警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监督机制不畅,对院领导班子监督比较薄弱,对普通干警的监督也难以严格认真,有时仅仅流于形式。同时,存在重视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事中监督,对重点的办案环节、办案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监督乏力。
二、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提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程度。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议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编制和人员福利待遇的发放收归上级检察院,建立由市级院纪检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上下一体化的大督察和违纪案件查办机制,发挥纪律的监督权威作用。
3.加强协作,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认真梳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拓宽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借助外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等外部监督,形成全方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八小时之外言行的倒逼机制。实行“阳光检务”,坚持办案、办公透明化,把检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三:
在全力抓好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中,大连市纪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落实好辽宁省委、省纪委部署的5项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巡视“回头看”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不落实”问题,开展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未认真履行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明确方案、严明责任目标、采取强力举措,着力解决问题,以“两个责任”的有力推进和层层落实,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着力解决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一些成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市委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建立健全主责清晰、履职到位、追责严格的落实责任体系。市委、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工作情况;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近期,以土地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领导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继续深化党委(党组)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述职、约谈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各地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向市委进行述职;对履行责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约谈主要领导,责令改正问题。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指标体系,与评定业绩挂钩,并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分管地区、单位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着力解决部分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不认真、长期不办案问题
开展监督责任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在7月1日前,重点检查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市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情况,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缺位、纪律审查不力等问题。坚持约谈制度。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逐一约谈以来没有立案和其他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市直派驻机构负责人,督促市直派驻机构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对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纪律审查过程中,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尤其是瞒案不报、有举报有案不查的,予以纪律追究,进行组织处理。
着力解决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问题
完善市委常委带队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专项检查制度。每年由市委常委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建立市级巡察机制。对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等情况进行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同时,逐步扩大巡察范围、实现全覆盖,探索建立市级巡察专门机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查处;坚持“一案双查”“一岗双责”制度。
篇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
1、缺乏落实的决心。首先,不够坚决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认识上的偏差,缺乏正确的政治意识、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规范的作风,缺乏严格自觉的担当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决心不够坚定;
2、制度落实不力。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有所缺乏,制度落实不力,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够切实,制度的缺失和不健全,使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可能性受到了制约;
3、监督落实不严。再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还存在着监督落实不严的困境,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主体不够牢固,对违规行为的惩处不够有效,使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现了断层和空白;
4、社会关注不够。最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社会关注不够的问题,社会舆论缺乏监督,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研和评价缺乏有效的对策,导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进程得不到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