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养老社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养老社保体系不断完善,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加强养老社保专项治理工作,提高养老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养老社保专项治理工作在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各级政府加强了对养老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建立了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了对养老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养老社保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合规运营,防范各种违规行为。
其次,养老社保专项治理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各级政府不断完善养老社保制度,加强了养老社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了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确保养老金的长期稳健增长。同时,加强了对养老社保制度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养老社保制度的认知和信任度。
再次,养老社保专项治理工作在风险防范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各级政府积极开展养老社保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养老社保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了对养老社保基金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了养老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的来说,养老社保专项治理工作在监管、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也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力度,全面深化养老社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养老社保制度的长期稳健发展,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可靠的养老保障。
篇二: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防止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蔓延,保人民护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X》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养老机构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全面排查清理,全面净化了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维护了全县经济金融秩序。现报告如下:
一是明确范围,深入摸排。此次排查范围是全县范围内民办养老机构。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XX所,公办养老机构XX所,共收社会供养人员XX人,所有收费均由物价部门审核制定收费标准。全县农村福利院XX所,集中特困供养对象XX人,享受政府兜底保障,不存在收费问题。经过各养老机构自查与工作专班排查,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全面了解利用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机构违规、超范围吸收资金的情况、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方式是采取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检查与规范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全县所有民办养老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发行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
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属于民政职责范围内的将及时上报,同时通报所在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属于民政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查处。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养老机构领域没有非法集资现象,切实保障了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维护了全县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营造氛围,警示风险。加强居民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危害的认识,联合县公益社会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社会养老机构、公共场所、县福利机构和社会组织QQ群、微信群宣传或悬挂“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吸收资金、发行理财产品”、“对单位使用个人帐户收支资金的情况提高警惕”、“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警示标语,提升民众的防范意识。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强化辖区内和养老机构领域集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断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效封堵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切实保障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篇三: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总结范文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府办发〔2022〕114号),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对对我区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区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区社会福利院200张,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
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区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
由于东湖区所处老城区,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区,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
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
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区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区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办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