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协议书【10篇】(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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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协议书【10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2-12-30 18:55:04 来源:网友投稿

代收协议书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收协议书【10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代收协议书【10篇】(完整文档)

代收协议书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委托事项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收款。

  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代为收取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酒款委托期限自

  第二章 保证与承诺

  第二条甲方保证:

  1、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委托收款真实、全面的背景情况,以及有效的线索;

  3、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

  第三条乙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乙方所代为收取的甲方账款均应在收到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转入甲方账户,甲方账户为:

  第四章 合同生效及解除

  第四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甲方违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2、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难以确认。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其在第三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第五章 违约条款

  第七条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另一方(“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九条 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其它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收协议书2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银行________市分行(以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本次发行普通股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每股发行价格____元,发行总价额____元。甲方委托乙方为代收股款银行,代甲方收取本次发行的总价额。

  二、乙方安排____个代收点(详见另纸),为甲方代收股款。代收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代收期间内,乙方____个代收点全部营业,代收股款。

  三、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股款缴纳人名册及印鉴证书交付于乙方。乙方按名册记载收款。

  四、缴款人缴款时,应提交甲方认股书,按认股*载交款后,乙方应向缴款者开具收据,并将存根收据副本交付于甲方。

  五、缴款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缴款时,乙方应代甲方收取缴款人迟延利息。日迟延利息为原本的____‰。

  六、乙方于开具收据时,应检验认购人印鉴。

  七、甲方应在收款期间届满后3日内,按乙方实际收取股款(含迟延利息)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代收手续费。逾期不支付时,乙方有权从代收股款中扣除。

  八、乙方应在甲方缴清手续费或从代收股款中扣除手续费后3日内,将代收股款、迟延利息及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前两项金额应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迟延划拨时,每日按总金额的____‰向甲方交付迟延金。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方有不得已之事由时,应于10日前通知对方而终止协议。终止只对将来有效,终止中项按本协议办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事务所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发起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收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快递服务的同时,为乙方提供代收货款,即货到付款的增值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负责按承诺的时效及服务区域为乙方提供派件签收及货款代收服务,同时需满足乙方的查询要求;

  二、甲方负责安全将乙方托寄物运抵目的地,并保证快件外包装不受损坏;

  三、乙方需提供收件客户的详细准确地址及收件付款人姓名;

  四、乙方确保所托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接受甲方服务人员收寄时的开箱查验;

  五、乙方必须提供代收托寄物发票(如收据,必须由乙方发件人(亲笔签名),做为甲方向收件客户收取货款的依据,并将发票提供给甲方收件人;

  六、乙方单票托寄物价值及发票金额最高为100000元(含)人民币(本协议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超过此标准,甲方不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托寄物遗失,甲方依据寄件客户提供的发票(收据)金额赔偿,如出现破损,按损失部分的实际价值赔偿,同时经赔偿后的破损部分需归甲方所有。如发生拒收退货收取正常运费的作为退货费用;

  七、对外包装完好、乙方原因造成托寄物、货款发票问题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代收货款,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因收方客户因托寄物内容产生的异议,甲方需通知乙方详细情况,并协助乙方与收件客户解决后进行派送收款。

  九、甲方按单票收取乙方代收货款的`手续费,金额为单票代收货款金额的xx%;同时如每票手续费金额不足xx元,按xx元收取(每票最低手续费为元),手续费最小计费单位为元,按四舍五入计算。

  十、双方的结算周期为(周、月结),双方在每周(月)前完成对帐工作,并与xx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代收货款金额(扣除手续费及运费)。如在对帐期间产生异议,乙方必须提供相关单据说明,否则三日内将以甲方帐单为准。

  十一、甲方必须按结算日期支付乙方代收货款金额,否则每日按代收货款净额%支付乙方滞纳金。

  十二、本协议仅适用于代收货款费用的结算,凡涉及快件寄递费用,以甲方收费及结算方法为准。

  十三、未尽事宜按甲方运单《快件运输条款》处理。

  十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协商终止合作或者甲方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解除本协议时失效。

  十六、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代收协议书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与_________(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_________(建设单位)预收备料款(或工程款)____________元。为此,委托人依照《*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预收款退款担保。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公司委托个人收款委托书范本公司委托个人收款委托书范本。

  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应将预收款项存入受托银行,并接受受托银行监督。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应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以受托银行为受益人反担保,(或以可转让有资产价值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并向受托银行提供反担保函(或与受托银行签定抵押协议)。

  五、受益人凭保函、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文件及委托人将预收款项用于合同规定之外用途证明,要求受托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受托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应首先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帐户划付公司结算保证金帐户不足支付,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由受托银行垫付。

  六、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付资金。受托银行对垫付资金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七、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要求第三方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垫付资金及利息(或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价款中优先受偿)

  八、委托人应按受托银行担保金额度_______‰按年交付担保费用,并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纳。

  九、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本协议任何条款修改及本协议解除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收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租赁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进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示的代收代付对象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 租金账户“专门用于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账户“应与甲方自有的结算账户分开。

  除甲方按有关规定应收取的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外,租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务的,应在出租代理合同中注明所提供延伸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市建委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网上备案系统据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载打印付款列表并盖章后送交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向出租人代付租金并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付款信息。

  第四条 甲方将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时,应在合同中约定通过租金账户代收代付租赁房屋的租金。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单,甲方据此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收款信息。

  第五条 甲方要求从租金账户提取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的,应不超过租金账户同期收入的10%。确实超过同期收入的10%的,应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乙方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核对后予以划转。

  第六条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能将房屋出租的,甲方应将自有资金通过租金账户支付给出租人。

  第七条 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应用自有资金垫付租金,承租人补交租金后,甲方可从租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 第八条 甲方提取佣金或垫付房租的,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银行审核后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自有资金账户。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发生变更、终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日内,在网上备案系统予以变更、注销。未及时变更或注销造成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开立的“租金账户“计息。

  第十一条 乙方详细记录“租金账户“资金收支情况,并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条 租金帐户存续期间,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对“租金账户“进行冻结或扣押,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租赁代理租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十三条 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及中介协会履行对租金账户的资金划转情况监督检查职责时,甲乙双方均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经银行和机构盖章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及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服务费用: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备案一份。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收协议书6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根据*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加盖物业公章的相关缴费通知单、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帐帐号等便于甲方及时转帐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关缴费非经营性收据;

  2、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3、甲方按相关部门向甲方收取的水电费为依据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乙方应将代收代缴的费用及时代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滞纳金或其它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至甲方在该物业租赁期满为止。

  第四条其他事项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本合同共二页,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收协议书7

  甲 方:瑞丽市财政局

  乙 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服务方式和任务

  (一)服务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设臵仅限于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点”窗口,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甲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无偿为乙方提供服务窗口、办公桌椅、安装网线、电话线及电源线。

  2、乙方负责配臵代理收费服务人员2名、网络终端一台、PRII打印机一台、点钞机一台、POS机一台,免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

  3、客户可以选择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代收窗口或在乙方营业厅办理行政事业性缴费业务。缴费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转账方式,转账必须持在乙方开立的个人(单位)银行卡或支票办理。但持支票办理的必须回到乙方营业厅办理。(建议持他行金融产品不予办理。是否可以持本行支票到代收点办理有待商议,因为需要考虑印鉴核对及账户余额是否足额的问题)。

  4、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必须遵循云财综[1999]4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瑞政办发[20xx]49号《关于印发<瑞丽市行政>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服务任务

  1、负责代甲方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

  2、负责将代收非税收入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非税收入专户;

  3、负责根据甲方指令将属于预算内资金划缴国库。

  二、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第一道进门为界,在瑞丽市政务中心内如发生乙方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情形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填写《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的规范性的合规性。如因执收单位未按云财综[1999]42号文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填写《缴款通知书》,导致乙方退单或缴费错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动员客户使用乙方金融产品办理缴费业务。为巩固双方的合作,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存款业务支持,

  以此弥补乙方为本次合作所投入的人力和资产成本。

  4、因甲方指令错误,导致乙方错划资金,造成责任事故或资金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时,出现重大过失或服务质量很差等情形时,经双方协商,乙方不能或怠于处理,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办公区第一道门之前,发生的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财产负有保护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受理收款业务时,如因乙方差错导致缴款书填写错误或收费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及时入账,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将预算内资金解缴入库,或因乙方差错,导致串户造成甲方资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承责任

  5、甲方未尽力为乙方提供存款业务支持,致使乙方在本次合作中长期处于成本大于收入的状态,乙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业务流程

  (一)凭证使用

  1、《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一式两联单。由执收单开具,第一联交客户到乙方办理缴费后,由乙方留存,第二联由执收单位留存。

  2、《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一式五联单。由乙方开具。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退缴款人交执收单位,第三联借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四联贷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五联收账通知待乙方入账后交甲方凭以做账。

  3、乙方应将《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制度,切实加强监督。

  (二)报表种类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代收解缴专户汇总月报表》一式四联。由乙方按月完成填报工作(数据截止日期以甲方每月断账日为准),一式四联均需由乙方和执收单位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第一联银行留存备查,第二联交执收单位备查,第三、四联交甲方备查。

  (三)缴费流程

  1、客户到执收单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由执收单位按规定开具一式两联《缴费通知单》,加盖执收单位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将第一联交客户凭以到乙方办理缴费。

  2、乙方收到客户所持《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第一联,乙方只负责审核《通知书》内容填写的完整性,无误后,填写一式五联《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以现

  金或转账形式向客户收妥费用后,加盖相关印章后,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退缴款人交执收单位,第三联借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四联贷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五联收账通知待乙方入账后交甲方凭以做账。

  (四)入账要求

  1、乙方必须于收费当日至迟于次日上午将收费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并附《专用缴款书》第四、五联。该专用账户户名为:瑞丽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外资金;账号:820011010000101189。

  2、预算内资金划缴国库,甲方需填写《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一式五联单,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国库资金划转时间和要求及时划账。

  (五)对账要求

  1、执收单位与甲方的对账时间和要求由甲方确定并完成;

  2、乙方与甲方按月核对代收费账务流程:

  (1)由甲方负责通知进驻在政务中心的执收单位,持执收单位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主动到乙方在政务中心设臵的代收费窗口领取汇总月报表(除此之外的执收单位由乙方主动送达)。并由执收单位在一式四联汇总月报表上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其中执收单位留存一联,其余三联返还乙方。(领取时间待双方协商后再定)

  (2)待执收单位盖章后由乙方负责将汇总表连同缴款书

代收协议书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电话:传真:

  受托方: 住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委托事项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收款。

  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代为收取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酒款委托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7】月【31】。

  第二章 保证与承诺 第二条甲方保证:

  1、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委托收款真实、全面的背景情况,以及有效的线索;

  3、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

  第三条乙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乙方所代为收取的甲方账款均应在收到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转入甲方账户,甲方账户为:

  第四章 合同生效及解除 第四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甲方违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2、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难以确认。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乙方违反其在第三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第五章 违约条款

  第七条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另一方(“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九条 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其它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收协议书9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与_________(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_________(建设单位)预收备料款(或工程款)____________元。为此,委托人依照《*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预收款退款担保。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公司委托个人收款委托书范本公司委托个人收款委托书范本。

  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应将预收款项存入受托银行,并接受受托银行监督。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应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以受托银行为受益人反担保,(或以可转让有资产价值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并向受托银行提供反担保函(或与受托银行签定抵押协议)。

  五、受益人凭保函、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文件及委托人将预收款项用于合同规定之外用途证明,要求受托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受托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应首先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帐户划付公司结算保证金帐户不足支付,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由受托银行垫付。

  六、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付资金。受托银行对垫付资金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七、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要求第三方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垫付资金及利息(或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价款中优先受偿)

  八、委托人应按受托银行担保金额度_______‰按年交付担保费用,并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纳。

  九、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本协议任何条款修改及本协议解除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收协议书10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托方(简称乙方):xxx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守信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款项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烟台开发区磁山温泉小镇·颐生苑号房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费用元(大写)。代收款项如下:x契税:1)首套房90*米以下,按总房款的1%计算;2)首套房90*米至144*米,按总房款的1.5%计算;3)首套房144*米以上或非首套房,按总房款的3%计算。 x公共维修基金:七层以下带电梯及小高层(十二层以下)66元/㎡。 x产权登记费:80元。 x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加10元。

  2、甲方所委托乙方代收款项为国家政策性收费,甲方许诺以上代收费用按即时政策规定多退少补。

  3、甲方保证据实提报房屋套数,按照相应契税比例委托乙方代收此项费用,甲方承担因谎报房屋套数而导致的一些后果和责任。

  4、乙方代收款项后,向甲方提供相应代收款依据的单据,并由乙方将所代收款项统一缴纳至相关*行政部门,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手续,待取得产权证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行政部门开具的发票,同时收回代收款收据,按行政部门提供的发票金额多退少补。

  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时间为自双方签订本协议起至办理出房屋产权证止。

  6、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xxx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xx小镇·xx苑售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