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3篇)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3篇)

时间:2022-11-23 16:45:10 来源:网友投稿

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3篇)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3篇)

篇一: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重点突出、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依法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部署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实际,联合相关部门,认真组织部署,明确工作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严格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二、时间和重点检查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30日。

  1

  检查重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等控制高风险食品和原料索证的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堂基本条件和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加工、储存、留样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制度、明厨亮灶等信息公示情况等。三、组织机构、人员分工成立2020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四、工作要求(一)、认真排查,堵塞漏洞,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执法人员要把此次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沟通,对辖区内学校、幼教机构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及经营超过保质期和经营未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要依法严厉处理。(二)、建立协作工作机制。检查组要与教育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报、报告制度,

  1

  及时通报学校食堂许可情况、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共同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五、总结、问题整改及复查2019年10月9日前,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报州局餐饮监管科和县食安办;并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和问题进行复查。

  1

篇二: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2月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组长)、(教育局)

  二组:(组长)、(教育局)

  三组:(组长)、(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三: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3篇

  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第1篇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二、整治时间、范围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

  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

  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处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