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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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17篇)

时间:2022-11-23 12:50:12 来源:网友投稿

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17篇)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浅谈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受缅甸毒品市场影响,毒品迅速向我国境内渗透,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17篇),供大家参考。

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17篇)

篇一: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浅谈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受缅甸毒品市场影响,毒品迅速向我国境内渗透,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迅猛,毒品危害不断加剧,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之一。虽然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和开展了三轮的禁毒人民战争,毒情有所缓解,但毒品市场依然存在,吸毒问题依然突出,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面临的禁毒工作责任和难度日益剧增,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必将对社会治安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基层禁毒问题对策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州县各工作队(组)及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三轮禁毒人民战争这一中心,以全力遏制毒品的社会危害为目标,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深入开展重点整治为抓手,以禁毒“严打”专项行动为突破,以不断强化禁吸戒毒为重点,以全面深化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抓好禁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势推进禁毒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禁毒工作取得了的明显成效。但在认真分析我镇的毒情状况后,感到形势又是严峻的,任务更是艰巨的。本文以边境乡镇卡场镇为例,对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浅的分析。

  一、卡场镇禁毒现状分析

  卡场镇位于盈江县西北部,距离县城52公里,国境线长41.66公里,是盈江县主要的口岸通道之一,有通往缅甸大小通道18条,居住着景颇、傈僳、汉等主要民族,属于边境高寒山区乡镇。

  (一)禁毒工作现状据统计,截止2015年11月,卡场镇共有在册吸毒人员213人,现有吸毒人员161人。2015年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德宏州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7次,全面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收戒吸毒人员103人,社区戒毒99人,打零案件2起,毒品刑事案件2起,捣毁吸毒窝点16个,查获毒品6.868千克。(二)吸毒人员呈现的特点据调查,卡场镇吸毒人员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毒品泛滥呈现多样性。海洛因、麻黄素等毒品有蔓延增长趋势,在册吸毒人员中有7名曾经吸食鸦片,42名吸食海洛因,其余吸食麻黄素。二是涉毒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吸食新型毒品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据统计,目前在册吸毒人群213人中,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156人,占总数的73%,35岁以上的有57人,占总数的27%,年龄最少的只有15岁,最大的有73岁,女性吸毒人员43人,占总数的20%。三是毒品向农村快速蔓延。全镇最偏远的村都有新增吸毒人员,既有吸食毒品的,也有贩卖的,还有以贩养吸的。四是衍生“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少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胆大妄为进行偷、抢、扒等犯罪

  活动,打击处理不能到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禁毒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于提高一是少数干部群众对毒品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认为禁毒工作与自己无关,是公安部门的事,淡化了禁毒工作是一场长期持久的人民战争的意识,致使在本部门、本辖区的防范措施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坚决。二是宣传教育不深入。禁毒成员单位对日常宣传重视不够,缺乏常抓不懈;宣传方式比较单调,缺少有效宣传载体;宣传对象的层次不够分明,重点不突出。社会禁毒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预防和打击毒品的队伍力量不足1、没有专业人员具体抓禁毒工作,村、组大都是兼职干部,人员少形不成禁毒工作合力。2、由于卡场镇地处边境,村民居住分散,道路交通建设落后,吸毒人员随机流窜,收戒帮教工作难度较大。(三)传统毒品向新型毒品转变迅速据统计,新型合成毒品滥用人数直线上升,空间分布大面积蔓延扩散,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边疆稳定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与破坏。其原因主要为:1、贩卖新型合成毒品相对而言更难发现,更为便利,且利润更高。2、滥用新型合成毒品人员身体上没有戒断依赖症状,也很难发现与惩处。3、新型合成毒品预防教育不到位,大部分人还不知道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且有不少人认为其是软性毒品所以不会成瘾。四是卡场镇靠近缅甸,受境外新型合成毒品渗透较为严重。(四)强制戒毒和特殊人群收戒较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强制隔离戒毒缺乏足够的专业医务人员、医疗设施与医疗经费等原因,对于严重残疾与疾病的吸毒人员一般不予收戒,就是收戒了,没几天就办了所外就医的手续,老、病、残等特殊人群收戒难已成为禁毒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极易产生负面影响。一是极易诱发吸毒人员为逃避强制隔离戒毒而产生自伤自残行为。二是由于收戒难,吸毒人员自暴自弃,易产生以贩养吸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三是不利于老、病、残吸毒人员戒毒,容易让其感受到被社会抛弃的感觉,从而诱发恶意报复社会的行为。四是极易对家庭产生更大的伤害。(五)社区戒毒工作实施比较薄弱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还比较粗放,组织领导力度不够,成立的禁毒办及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不能更好地贯彻国家《禁毒法》和《德宏州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局限于签协议、建档立卡、通讯联络等,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成效不明显。

  (六)戒毒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调查结果显示,吸毒人员吸毒的原因都各有不同,对家庭的伤害也程度不一。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戒毒人员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许多家庭甚至全靠低保维持生活。主要原因为:1、吸毒者大部分是青壮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持者,吸毒者吸毒后造成了自己劳动力的下降甚至丧失,导致家庭生产能力迅速变弱。2、吸毒者需大量的毒资,吸毒一段时间后,家里值钱的东西基本上被变卖一空。三是多次戒毒和治疗也需要花不少的钱。(七)戒毒成果巩固措施不够社区戒毒是《禁毒法》规定的一种帮助戒毒人员巩固戒毒成果和逐渐融入社会的措施,是对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满后的一种过渡性安排。但基层的实际情况是,强制戒毒期满后几乎处于放任状态,大部分人员离开戒毒所后即流入社会。虽然政府和村委会都成立了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但成员全是兼职,据了解,全镇约三分之二的社区戒毒对象存在失控,社区戒毒工作开展还没有进入常态化。对于失控问题,有因管理措施和必要的就业帮扶、维持治疗、生活救助等问题没有跟上,也有因遭受歧视而丧失信心,短期内又再次染毒,怕尿检后强制戒毒,导致不愿坚持戒毒;即使是有戒毒决心的吸毒人员,由于戒毒需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但美沙酮门诊全镇只有1家,对离街道较远的吸毒人员,戒掉毒瘾仍有一定困难。

  三、加强基层禁毒工作的对策

  (一)全面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是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治本之策。要把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协调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1、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性。既要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又要树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做到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地相结合,提高禁毒宣传的参与率和知晓率。2、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性。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3、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层次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积极宣传报道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斗争成果和典型事例,大力开展禁毒公益宣传;政府、社会团体、和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义务,加强本单位、本辖区的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4、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广泛性。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网吧等易涉毒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和拒毒防毒能力;研究开设禁毒教育课程,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要依托劳动力市场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就业培训、暂住证申领等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5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机制性。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和《德宏州禁毒条例》,将禁毒教育纳入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等内容,着力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二)建好禁毒工作队伍,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力度1、增强抓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对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挤压毒品违法犯罪的空间,绝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在坚持经常性打击的基础上,对吸食新型毒品群体扩张与增长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禁毒专项斗争。2、强化禁毒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禁毒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3、严格执行《宪法》关于禁毒的相关惩处措施,严惩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传递政府禁毒的信心和决心。4、只要是涉及毒品违法犯罪行为,都坚决予以打击,用最强硬的手段,最严厉的措施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其他群众。5、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易涉毒场所的管控。公安、文化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力度,要与经营者签订禁毒责任书,建立巡查、暗访机制,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对发现有吸食、贩卖毒品的场所要清理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停业或取缔,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6、狠抓“禁种铲毒”。将禁种铲毒的责任落实到专人,在罂粟种植、开花结果等季节开展本辖区内的巡查工作,确保毒品“零种植”目标的实现。7、进一步健全完善禁毒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问责规定和兑现奖惩。(三)有效遏制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迅速增长1、加大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滥用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其一是身体戒断依赖症状不明显,但心理及精神上极易成瘾。其二是十分兴奋,常常几天不睡觉,极度耗竭身体。其三是心率过快,极易诱发心脏病;容易产生淫乱行为,对肾损害大,易导致性功能丧失。其四是服用后极易出现幻觉、妄想等,

  易导致交通肇事或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五是导致类似精神分裂症的苯丙胺精神疾病,并很难治愈。因此,加大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可以纠正人们对“新型合成毒品是软性毒品不会成瘾”的错误认识,从而能自觉抵制新型合成毒品。

  2、加大对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的矫治力度新型合成毒品对人的心理、行为和社会功能均存在相当严重的危害,而对于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人员教育矫治工作不能完全照搬既有的传统毒品强戒经验,应该从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的行为、认知、心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教育矫治。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中,对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学员要更多地关注毒品伤害中枢神经造成的精神障碍,细心观察他们的日常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矫治;同时不断规范治疗和教育手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从而逐渐摸索出一条科学可行的针对新型合成毒品的脱毒治疗和教育矫治的模式,达到萎缩新型合成毒品需求市场的目的。(四)配全设施,主动化解特殊人群收戒难问题1、建立体制内的医疗体系。在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设立场地齐全、设施完备、医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基本检测条件、能治疗一般常见疾病的小型医院。根据戒毒者病情的轻重和发展来决定治疗机构和实施治疗方案,增进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收治力度。2、单独成立一个专门收治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及零星贩毒人员的医院,达到对特殊人群采取有效的隔离、治疗措施的目的。这样既避免了戒毒人员因所外就医期间对社会安全造成的隐患,又保障了戒毒人员健康权等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被戒毒人员在地方医院治疗期间在社会上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也能有效防止治疗期间自伤、自残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达到了《禁毒法》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的要求。(五)落实举措,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开展社区帮教工作,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是解决毒品蔓延、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重要措施。1、摸清情况,建好台帐。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衔接,并把禁毒工作列入治安防控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切实提高对本辖区吸毒人员的发现能力,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本辖区毒品蔓延情况。特别是要建立禁毒工作台帐,指定专门人员收集整理禁毒工作资料,规范建档,确保资料整齐、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加强跟踪,掌握动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接触社会面广、信息灵通、反映快捷的优势,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严密管控,适时掌握毒情动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掌握禁毒工作的主动性。3、做好帮教,转化吸毒人员。落实具体的责任人,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的吸毒人员要定人、定责任、定措施,把定期谈话、不定期尿检等帮教工作落到实处,防止

  已戒毒人员再次吸毒,通过转化一批吸毒人员,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六)努力帮助戒毒人员家庭“脱贫”1、帮助戒毒人员家属消除焦虑、失望、恐惧等不良心理,从而激发戒毒人员家属生活的信心

  和克服困难的勇气,使其重新认知吸毒者和戒毒人员。2、开展技能培训、安置就业,切实帮助吸毒人员家庭解决生活、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扶难救困,为吸毒者摆脱毒瘾,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条件,使家庭真正成为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继续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治的基地。

  3、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分解为一年、两年、三年三个档次,大部分吸毒者经评估后一年期满出所;吸毒年限较长、戒毒次数较多、戒毒效果不太好的,执行两年的戒毒期限;吸毒年限长、戒毒次数多、戒毒效果很不好、多次违反管理规定的,执行三年戒毒期限。让大部分戒毒者一年出所的原因为:其一,由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的封闭性与社会发展的快速性,戒毒者封闭的时间越长,其适应社会的能力越差,回归社会的难度越大,心理的障碍会越多。其二,吸毒者大部分是青壮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持者,戒毒出所时间提前有利于发挥其对家庭的支撑作用。其三,有利于鼓励戒毒者在戒毒中积极表现,以争取早点出所。

  总之,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和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全民战争,事关民族兴衰和地方的长治久安,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随着大力推动禁毒工作,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禁绝毒品的全民战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已经2011年6月26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德宏州禁毒条例》[4]唐斌《国内外禁毒研究的路径分析》上海大学,2006年[5]卡场镇禁毒工作总结,2015年12月

篇二: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毒品的危害毒品违法犯罪的形势和贯彻实施禁毒法做好禁毒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来谋划部署和推动及时解决制约禁毒工作的各种保障性机制性体制性障碍逐步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专业能力技术与装备水平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

  关于如何做好社区当前形势下禁毒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如何做好社区当前形势下禁毒工作的思考及建议毒品是人类的公害,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的一大隐患,面对严峻的毒品形势,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禁毒工作,进一步去探索实践,以解决禁毒工作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实质问题为重点,为净化一方寸土,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一方百姓稳定有着极深远的意义。

  现结合社区禁毒工作经验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一、基本情况XX社区总面积3.9平方公里,辖XX、龙腾、北门、希望4个居委会,现已入住13910户4.3万余人(其中:流动人口15637人)。社区禁毒办共有工作人员5人,派出所有正式民警4人,辅警15人。目前,社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04人,其中:纳入社区戒毒12人,社区康复9人,戒断未满三年7人,在场在所20人,死亡11人,出国境2人,回归社会43人。社区21名戒毒康复人员全部进入“阳光驿站”,进站率达100%。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领导重视,保障先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成立以社区党委书记、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社区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社区各办部所负责人、居委会支书、禁毒专干、

  派出所民警为成员的禁毒人民战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7次禁毒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及研究部署禁毒工作。

  二是加大经费的投入,2018年,县级财政匹配预算禁毒经费4万元,但每年实际经费支出均超出预算,社区积极协调资金,加大禁毒经费的投入,保障了工作有效运转。

  在辖区4个居委会分别设立了禁毒工作站,进一步夯实基层网底作用。

  (二)加强宣传,预防为主,提升防毒、拒毒意识。2018年,社区开展行业场所检查及禁毒预防宣传活动2次,“三失”青少年摸底排查及禁毒预防宣传2次,组织社区义务巡逻队在辖区背街小巷、街面进行小喇叭巡逻宣传10余次。走访出租屋、临街门面开展流动人口禁毒宣传3次,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行对比核查2次,开展了以“外流贩毒宣传”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2次。密集地场所宣传3次,对2家医院、7家药店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强化禁毒管理,坚决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失。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警示教育等向广大居民群众、外来人员等宣传毒品危害相关知识,增强群众对毒品的防范能力,提醒广大居民群众远离毒品,不吸毒、不贩毒,共同参与禁毒工作,抵御禁毒带来的伤害。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三)搭建平台,分类管控,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一是按照“一办两会三中心”的运行模式,健全“阳光驿站”组织机构。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4名社区戒毒专干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设立了康复、就业、帮扶中心,并从县相关部门和社区抽调人员参与此项工作。二是成立并规范社区志愿者协会和家委会2个社会组织,鼓励和引导其积极参与“阳光驿站”工作。三是按高、中、低三类进行风险评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经评估,社区现有高风险人员2人,中风险28人,低风险43人。按照相关要求,社区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定了管控措施,对2名高风险人员制定了管控方案,落实领导包保。7月,对高风险人员进行走访2次,了解其近期身体情况。目前,社区高风险吸毒人员管控率达100%,均处于稳定状态。(四)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执行力。一是按照“科学戒管,长期联动”的要求。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每月组织“一办两会三中心”、各居工作站、社会组织等部门召开1次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的详细服务计划,做好吸毒人员从强制戒毒所到站点的“无缝衔接”以及融入社会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与社区禁毒办、派出所、司法所实现无缝对接。戒毒康复人员进站后,及时与居委会、“两会”沟通协作,了解其生活、就业、家庭及思想动态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管理。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充分发挥居委会、网格员、民警及康复、帮扶、就业中心和社会组织、“两会”等人员的作用,对接受服务3-6个月后的7名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家人关系的调解、亲子关系的重建、就业援助等进行回访,积极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督查机制。对进站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并每月对参加活动、尿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季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同时,由社区纪委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办(部)、居委会配合开展禁毒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报社区党委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二是推进数据禁毒。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康复的21名吸毒人员按照系统要求录入系统,及时维护“四定一动”信息,按规定时限完成数据系统推送的工作指令。目前,正在执行社戒社康人员查询动态信息22余条。

  (五)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有条不紊推进“阳光驿站”建设。社区阳光驿站工作紧紧围绕“六有”目标,一方面:实行工作派单制,对需要“三中心”、各居委会、网格等办部所落实或协助办理的相关工作,由社区分管负责人亲自下单安排和调度。另方面:每月底开展一次自评,对当月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制订下月计划,按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步实施。同时,实行坐班制,每周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阳光驿站坐班,并依托县人社、民政、卫计、教育等部门,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抽调相关人员到阳光驿站对进站人员实施帮扶服务或提供有效帮扶链接,有效推进了社会化戒毒康复工作。今年以来,社区“阳光驿站”各项工作成效明显。身心康复方面:新培育社会组织1个(息烽县新希望社会工作服务社),组织开展戒毒康复人员一对一心理辅导10次20余人;县卫计部门配备1名医生每周轮流到驿站义务坐诊,为20余人进站人员提供量血压、心肺功能检查等服务,并加强对美沙酮药物替代维持治疗,目前,已有9人到美沙酮门诊进行了转介登记,4人服用美沙酮。就业培训方面:设立了“阳光助业”分站,“阳光助业”小站,对有就业意愿的开展GYB就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目前,进站的21名社戒社康人员有2人成功创业,2人推荐就业,17人灵活就业,就业率达100%。救助帮扶方面:2018年为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家庭办

  理低保1人、公(廉)租房6人(其中:1人给予住房补贴);并在节日期间为8名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家庭送去大米菜油折合现金达2000余元。

  “两会”作用发挥方面:动员志愿者和戒毒康复人员参与社区禁毒预防教育宣传活动10余次,帮助其融入社会这个大家庭,鼓励他们树立信心,远离毒品,定时做好尿检,争取早日戒断,并指导吸毒人员家属对吸毒亲人提供正确的帮助和教导,使吸毒人员早日戒断毒瘾。

  (六)齐抓共管,源头预防,遏制毒品蔓延。一是抓好禁种铲毒工作。社区与居委会和各居民小组签订了禁种铲毒责任书,与居民签订了禁毒承诺书,组织和发动公安民警、禁毒工作者、居委会干部和部分志愿者40余人,对辖区内楼顶花园、绿化带等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踏查,尚未发现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保持了“零种植”目标,进一步巩固了禁种成果。二是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社区现有行业场所38家(其中:旅店21家,足疗10家,酒店1家,洗浴中心1家,KTV2家,网吧3家)。社区派出所牵头,与相关场所业主签订了禁毒责任书,与从业人员签订了禁毒承诺书,并会同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场所的管理,不定时开展联合检查,对场所业主进行了2次禁毒知识测试,测试及格率达100%。

  并在场所显要位置设立禁毒警示标志140余个。三、目前存在的现状及成因(一)现状1.社会禁毒意识薄弱,参与度不高。虽说各政府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但全社会参与禁毒工作的格局尚未形成,还存在“毒品离该们很远”的错误认识思想,绝大部分人员不重视,不关注,推动难度大。2.日常管控和打击难度增大。一是部分吸毒人员长期在外居住,户口未迁走,及时准确掌握这类人员动态信息存在较大难度,存在有吸毒人员处于失控状态。二是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贩毒人员反侦查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他们不仅研究公安机关侦查措施和手段,采取“人货分离”、“打卡交易”、“网络交易”、“雇人交易”等手段逃避打击,还研究禁毒法律法规,采取“蚂蚁搬家”、”毒品和辅料分离”等方式规避风险。三是吸毒人员为逃避打击,已将吸毒场所从舞厅转移到宾馆、浴池和出租房屋内,公安机关发现难度明显增大;四是吸毒人员还采取“汗蒸”、“携带药物”、“替换尿液”等多种方法应对尿检,致使检测结果不准确、不明显,难以处罚到位。四是对部分零星贩毒人员惩处较轻,未能顺线深挖、摧毁整个贩毒网络,影响了打击力度。3.阳光驿站”作用发挥不够好。主要体现在戒毒康复人员均在就业,如经常组织其到驿站开展娱

  乐、健身、培训等活动与其生活、就业存在一定冲突。4.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高。社区禁毒工作者都是非在编人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对专业知

  识了解不透,都是凭长期的工作经验开展工作,但对易制毒方面的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5.开展易制毒检查工作存在困难。社区职责职能重在服务,没有执法权,只能在派出所,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易制毒排查打击工作。6、吸毒易诱发多类型犯罪。吸毒人员为了获取毒资,常常实施盗窃、抢劫、抢夺、绑架等侵财犯罪;使用冰毒后,又损伤其中枢神经,导致出现幻觉、焦躁、暴力倾向,极易诱发强奸、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毒驾等违法犯罪。(二)成因1.区域特点导致毒情发展。随着交通区位优势日趋明显,铁路、高速公路纵横交错,毒品将不断向各地渗透。2.外出务工沾染不良习惯。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村村名涌入城市务工,他们在外出务工过程中较易接触到毒品,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暴利,无视法律,铤而走险,走上吸贩毒道路。他们涉毒后,不断在同乡中传播,扩大吸毒人群。有些贩毒人员为开拓市场,瞄准家乡,大肆进行贩毒活动。如此恶性循环,导致家乡毒品问题发展蔓延。

  3.复杂心理因素诱发吸毒。空虚、好奇、悲观失望、追求“时尚”、寻求刺激等不良心理,爱占便宜、以吸毒减肥等错误动机和方式,是沾染毒品以至吸毒成瘾的诸多诱因。4.家庭不良因素影响导致吸毒贩毒。青少年吸食毒品,相当一部分与家庭环境有关。一些家庭监督教育弱化,对孩子的教育漠不关心;有些家长本身就吃喝嫖赌、吸毒贩毒,对子女直接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夫妻离异家庭对青少年有直接影响,导致一些青少年走上了吸毒贩毒歧途。5.吸毒转变为贩毒,以贩养吸。按目前市场的冰毒销售平均价格和日吸食平均数量0.3克计算,每天需要的吸食毒品开支约在300元左右,每月约需9000元。较高的毒资支出对一般的吸毒人员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有些吸毒成瘾人员由于劳动力衰减甚至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巨额毒资支出更难以为继,毒瘾发作时,不得不冒险贩毒以获取巨额利润,赚取吸毒所需毒资。四、意见及建议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这是已被深刻揭示了的惨痛历史教训。为应对严峻的禁毒形势,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进度工作,建议:(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毒品的危害、毒品违法犯罪的形势和贯

  彻实施禁毒法做好禁毒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来谋划、部署和推动,及时解决制约禁毒工作的各种保障性、机制性、体制性障碍,逐步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专业能力、技术与装备水平、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

  同时,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禁毒工作者的培训指导,提升工作能力。加强禁毒工作者对禁毒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作为戒毒工作者,只有对禁毒知识的全面了解,才能更有效地投入到工作角色中。(三)进一步扩大宣传,减少危害。要坚定不移地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统筹社会资源,加强禁毒预防宣传,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毒品预防教育衔接机制,普及家庭防毒知识,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突出外出务工人员、人口密集场所和广大青少年重点,改进宣传方式。要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计生调查等为抓手,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禁毒宣传;以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加强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禁毒宣传,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降低高危人群的涉

  毒概率。(四)进一步严打管控,遏制毒害。一是公安机关要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充分

  利用信息资源,努力发掘毒品线索,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遏制毒品危害。

  重点研究预防打击外流贩毒对策,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外流贩毒现象,积极协调流入地公安机关,开展案件延伸侦查工作,切断贩毒通道,摧毁贩毒网络,防止毒品进入泛滥成灾。

  同时,加大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有效管控社会吸毒人员,提高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减少毒品需求,萎缩毒品消费市场。

  二是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检查管理,截断毒品的流通渠道,遏制毒品的蔓延。

  三是加大对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的检查力度,严厉整治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涉毒问题。

  四是进一步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各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杜绝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社会,替代毒品。

  五是大力开展禁毒“严打”整治,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六是不断巩固“无毒社区”的创建成效。

篇三: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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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反映:禁毒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姓名:XXX

  部门:XX部

  基层反映:禁毒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观念陈旧,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随着新型毒品的产生,毒品问题近年来才在各地迅速蔓延。基层调研发现,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对禁毒形势的严峻性,毒品问题产生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复杂性的认识还不深刻。毒品治理工作的观念陈旧,仍定位为公安一家的事,认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就可解决所有问题。

  二是合署办公,统筹协调能力有限。目前,政府禁毒办与公安禁毒部门往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人员多为公安民警,受到知识结构、经验阅历、工作精力等因素制约,对禁毒工作整体推进定位不高,谋划格局偏窄,难以放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大背景下去考量禁毒工作。同时,公安机关仅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有限,加之有的成员单位参与的主动性不强,对自己的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工作“推着走”,甚至推着也不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一时难以形成。

  三是考评缺位,乡镇积极性难调动。当前,不少地方已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考评,但相关内容、指标不尽合理,被考主体责任仍落在禁毒办或公安机关,成员单位特别是基层乡镇(街道)没有压力感和紧迫感。导致配备给乡镇(街道)用于禁毒工作的社工,被安排参与到“五水合治”、“三改一拆”,或驻村、综治等其他工作中。真正用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矫正、管理、帮扶的精力仅20%-50%,甚至管控对象尿检记录也是凭空申报,应付了事。另一方面,本地在册吸毒人员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未分类分层次管理,即使矫正停吸,人员总数也只增不减,工作成效难以显现,抑制基层矫治吸毒人员,重返正常生活的积极性。

  四是氛围欠浓,禁毒宣传存在秘密感。禁毒宣传已在广播、电视、

  报纸、网络等媒体上逐步推开,但民众对毒品及其危害的知晓度仍较低。吸毒无害或少害,甚至治病、减肥、减压等错误观念在年青人群体中仍有不小市场。对涉毒易感高危人群干预的针对性不强,宣传内容震撼力不够,效果不明显。进村入户宣传存在秘密感,村干部对本村涉毒情况底数不清,不知谁吸毒、谁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家庭认为吸毒是家丑,不可外扬,但又不知如何矫治,只能听之任之,任其发展。也有群众有积极参与禁毒活动志愿,但参与方式单一,或不知如何参与。

  为此,基层建议: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发挥禁毒委(办)职能作用,全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强化核心成员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重点人群全流程干预。三是坚持考评引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快速蔓延态势。四是坚持专群结合,激发人民群众智慧力量,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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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对社区禁毒工作的几点建议:如何做好禁毒工作建议

  长期以来,xx社区在区委、区w政府的领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具体指导下,在派出所、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的协作下,认真贯彻“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发动社会各办的力气,实行打击、预防、宣扬、教育、管理等措施,使辖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强,贩毒活动明显收敛,吸毒人员的滋生得到有效把握,公民的禁毒意识有普遍提高,禁毒工作有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吸毒人员社会帮教方面

  xx社区目前共有在册吸毒人员24人〔男性17人,女性7人〕,有5人正在服刑或劳教,应帮教人数为19人,其中有3人下落不明,已帮教人数为16人。在已帮教的吸毒人员当中,有7人已连续脱毒3年以上,其余9人也在渐渐远离毒品。

  为了能对吸毒人员进展更好地帮教,社区成立了由管街民警、党员、工作人员组成的帮教小组,对吸毒人员实行了一对一的帮教方式,由帮教小组为帮教对象建立帮教档案,帮教人员定期对帮教对象进展回访,并做好帮教记录。同时做好其家人的工作,关怀吸毒人员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他们进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禁毒宣扬,挂念他们找工作、鼓舞他们自谋职业,还为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申请低保,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和家庭的暖和,使他们能振作起来,改正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在我们的鼓舞和挂念下,16名帮教对象都根本能够自食其力,多数人外出打工,有个别人到外地学手艺、学技术,也有女性吸毒人员成功脱毒后建立起了幸福的家庭,我们还为1名吸毒帮教对象申请了低保,使他的生活得到保障。xx二区吸毒人员张某自99年被强制戒毒后始终待业在家,为了防止她因无所是事又与一帮吸毒旧友混在一起而复吸,社区帮教小组鼓舞她学习一门谋生的手艺,并帮她报名参与了美容培训班的学习。2004年,张某在xx二区开了一家美容院,社区帮教小组的几个成员都成了她的顾客,还时常为她介绍一些新顾客和生意经,现在她的美容院经营得红红火火,生活过得很好。

  比方美发、摩修等,可以考虑先去做学徒。他父亲很感谢我们的挂念,承受了我们的建议,打算送他去学摩托车修理。

  结合我们平常的帮教工作,我们觉得帮教工作应当多多考虑帮教对象的安置问题。由于只有让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才能使他们从内心里感觉到自己没有被卑视,从而远离毒品,重新做人。可以联系一些单位来帮忙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假设是无法解决那么可以挂念他们进展就业培训,让他们能学习到一门手艺和技术,将来可以自谋出路。因此,建议上级部门考虑能多为吸毒帮教对象供应各种免费的技术培训或为帮教对象参与培训学习供应一些优待政策,让他们学无所忧。

  二、关于禁毒人民战斗考核方法

  禁毒工作应考核的内容:加强领导、加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立、目标和任务、加强禁毒预防宣扬教育、开展创立“无毒害社区〞、建立吸毒人员监控帮教体系等。

  三、关于禁毒的根底问题

  禁毒工作的根底应包括: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在居民群众中进展毒情调查,摸清涉毒人员的底数,并建立起相关档案,以保证有文件档案备查。在社区、群众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扬,特殊是做好青少年的禁毒宣扬教工作。打击种、制、贩、毒活动,预防和把握吸毒行为的发生,对吸毒人员进展帮教等。因此,禁毒根底工作应建在社区、学校及来往人员比较简单的高危场所等处,通过加强禁毒宣扬,提高群众特殊是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打击毒品犯罪行为的意识,同时做好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无毒〞气氛,从而到达毁灭毒品的目的。

  以上是我社区对于禁毒工作的一点意见和建议。无论如何,我们仍会以创立“无毒社区〞为目标,尽一切努力做好禁毒工作。

  在帮教工作中,对吸毒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相对来说比较简洁做,但对于安置他们的实际问题就比较难解决。很多吸毒帮教对象都期望社区能帮他们解决工作的问题,但由于条件和力量有限,大多数时候,我们只能鼓舞帮教对象自谋出路。而这些吸毒人员由于吸毒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想投资做点小生意却苦于没有资金,而且他们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又没有一技之长,找起工作来的确存在肯定的困难。如xx二区的杨某,只有学校文化,始终找不到工作。社区帮教小组也曾帮他介绍过送水和送煤气的工作,但由于他缺乏交通工具,工作效率不高,因此拿到很低的工资只能牵强养活自己,一份工作做了没多久也做不下去了。现在他已经三十多岁了,还找不到一份固定的工作,帮教小组鼓舞他去学习一门手艺,

篇五: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禁毒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禁毒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观念陈旧,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随着新型毒品的产生,毒品问题近年来才在各地迅速蔓延。基层调研发现,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对禁毒形势的严峻性,毒品问题产生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复杂性的认识还不深刻。毒品治理工作的观念陈旧,仍定位为公安一家的事,认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就可解决所有问题。

  二是合署办公,统筹协调能力有限。目前,政府禁毒办与公安禁毒部门往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人员多为公安民警,受到知识结构、经验阅历、工作精力等因素制约,对禁毒工作整体推进定位不高,谋划格局偏窄,难以放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大背景下去考量禁毒工作。同时,公安机关仅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有限,加之有的成员单位参与的主动性不强,对自己的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工作“推着走”,甚至推着也不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一时难以形成。

  三是考评缺位,乡镇积极性难调动。当前,不少地方已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考评,但相关内容、指标不尽合理,被考主体责任仍落在禁毒办或公安机关,成员单位特别是基层乡镇(街道)没有压力感和紧迫感。导致配备给乡镇(街道)用于禁毒工作的社工,被安排参与到“五水合治”、“三改一拆”,或驻村、综治等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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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毒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中。真正用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矫正、管理、帮扶的精力仅20%-50%,甚至管控对象尿检记录也是凭空申报,应付了事。

  另一方面,本地在册吸毒人员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未分类分层次管理,即使矫正停吸,人员总数也只增不减,工作成效难以显现,抑制基层矫治吸毒人员,重返正常生活的积极性。

  四是氛围欠浓,禁毒宣传存在秘密感。禁毒宣传已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逐步推开,但民众对毒品及其危害的知晓度仍较低。吸毒无害或少害,甚至治病、减肥、减压等错误观念在年青人群体中仍有不小市场。对涉毒易感高危人群干预的针对性不强,宣传内容震撼力不够,效果不明显。进村入户宣传存在秘密感,村干部对本村涉毒情况底数不清,不知谁吸毒、谁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家庭认为吸毒是家丑,不可外扬,但又不知如何矫治,只能听之任之,任其发展。也有群众有积极参与禁毒活动志愿,但参与方式单一,或不知如何参与。

  为此,基层建议: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发挥禁毒委(办)职能作用,全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强化核心成员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重点人群全流程干预。三是坚持考评引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快速蔓延态势。四是坚持专群结合,激发人民群众智慧力量,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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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当前禁毒斗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禁毒斗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1.禁毒专业队伍力量薄弱,经费不足,不能满足当前禁毒斗争的需要。2.有关部门协作意识不强,侦查工作难以深入开展。贩毒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从吸毒人员到最下层的贩销点、转销点直到源头毒枭,由小到大,数量由少到多,一般都呈网络型树枝状发展态势,往往牵涉到周边县(市、区)甚至外省市。但受警力、经费等客观条件制约,常常只能就案办案,与周边县(市、区)以及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协作、深查细挖较少,影响打击效能。3.禁毒宣传教育有待深化。近年来,各地禁毒部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还存在局限性,缺乏深度和广度。主要表现在日常宣传教育没有持之以恒,往往局限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部分禁毒成员单位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被动应付,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4.帮教工作措施不到位,复吸率居高不下。近年来,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帮教小组,开展了一些帮教工作,但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没有真正形成派出所、街道(镇)有关部门、村(居)或单位、家庭“四体一位”的帮教体系,有的只靠派出所管片民警工作,导致复吸率居高不下。二、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对策1.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各级领导要提高对禁毒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正视当前的毒情形势,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要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禁毒工作所需的经费。要配齐配强禁毒专业队伍力量,大力加强队伍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禁毒工作中的铁拳作用。2.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禁毒意识。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无业人员、外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易染毒高危人群的预防教育工作。要积极尝试开展更加有效的新型的禁毒宣传教育形式,比如在公园设置禁毒宣传角、组织禁毒宣传表演队等,力争做到每月都有不同的禁毒宣传内容,切实消除禁毒宣传的死角、盲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3.加强侦查协作,切实提高堵源截流功效。禁毒专业队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要积极主动与周边县(市、区)禁毒专业部门加强联系和协作,互通信息,切实提高堵源截流的功效。4.切实做好戒毒帮教工作,努力降低复吸率。对每个戒毒出所人员,有关街道、乡镇和村居都要建立帮教小组,从生活、工作上多关心、帮助吸毒人员,努力切除他们与“毒友”的联系。派出所要密切与戒毒部门的联系,严防出现漏管失控现象。5.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领导,把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街道、乡镇及各个村(居)、单位、学校。要将“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落实检查、考核措施。要深入贯彻“无毒保净土,有毒创无毒”的观念,努力将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

篇七: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禁毒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观念陈旧,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随着新型毒品的产生,毒品问题近年来才在各地迅速蔓延。基层调研发现,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对禁毒形势的严峻性,毒品问题产生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复杂性的认识还不深刻。毒品治理工作的观念陈旧,仍定位为公安一家的事,认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就可解决所有问题。

  二是合署办公,统筹协调能力有限。目前,政府禁毒办与公安禁毒部门往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人员多为公安民警,受到知识结构、经验阅历、工作精力等因素制约,对禁毒工作整体推进定位不高,谋划格局偏窄,难以放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大背景下去考量禁毒工作。同时,公安机关仅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有限,加之有的成员单位参与的主动性不强,对自己的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工作“推着走”,甚至推着也不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一时难以形成。

  三是考评缺位,乡镇积极性难调动。当前,不少地方已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考评,但相关内容、指标不尽合理,被考主体责任仍落在禁毒办或公安机关,成员单位特别是基层乡镇(街道)没有压力感和紧迫感。导致配备给乡镇(街道)用于禁毒工作的社工,被安排参与到“五水合治”、“三改一拆”,或驻村、综治等其他工作中。真正用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矫正、管理、帮扶的精力仅20%-50%,甚至管控对象尿检记录也是凭空申报,应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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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本地在册吸毒人员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未分类分层次管理,即使矫正停吸,人员总数也只增不减,工作成效难以显现,抑制基层矫治吸毒人员,重返正常生活的积极性。

  四是氛围欠浓,禁毒宣传存在秘密感。禁毒宣传已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逐步推开,但民众对毒品及其危害的知晓度仍较低。吸毒无害或少害,甚至治病、减肥、减压等错误观念在年青人群体中仍有不小市场。对涉毒易感高危人群干预的针对性不强,宣传内容震撼力不够,效果不明显。进村入户宣传存在秘密感,村干部对本村涉毒情况底数不清,不知谁吸毒、谁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家庭认为吸毒是家丑,不可外扬,但又不知如何矫治,只能听之任之,任其发展。也有群众有积极参与禁毒活动志愿,但参与方式单一,或不知如何参与。

  为此,基层建议: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发挥禁毒委(办)职能作用,全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强化核心成员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重点人群全流程干预。三是坚持考评引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快速蔓延态势。四是坚持专群结合,激发人民群众智慧力量,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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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第四当然在工作中我们还有很多地方社区毒工作没有有效开展对吸毒人员帮教管控任然公安机关一家的事同时基层禁毒工作者和部分社区民警认识丌到位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只停留在书面戒者平台操作阶段在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吸毒人员的上门难造成了部分禁毒工作者和社区民警的难上门现象不吸毒人员正面接触少甚至是没有见过面对其的管控也成了纸上谈兵

  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困难的原因与对策之我见

  长宁县的在册吸毒人员在2012年底超过千人(根据禁毒系统统计),能否对吸毒人员开展有效管控,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由于被吸毒人员的特殊性,对吸毒人员的管控是基层人口管理的难点,特别是长宁县是外出务工的大县,大量吸毒人员外出又加重了工作的难度。结合长宁县社区戒毒工作实际,就当前吸毒人员管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谈几点看法。

  吸毒人员管控难,这首先是吸毒人员自身的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一方面不少吸毒人员为了吸毒和逃避打击,将在户籍地的房子出租或者卖掉,长期在其他易于获取毒品的地区生活,户籍找不到人,而流入地对其情况又不清楚,人员处于失控状态。二方面吸毒人员流动性大,改革开放以来,长宁由于经济发展的原因,外出到沿海务工人员很多,以2013年为例,长宁县有45万常住人口,外出务工就有17万人次,部分人员甚至长期举家外出,本地连房子都没有了。到2013年长宁禁毒网生成吸毒人员1100多人,而外的抓获录入就有700多人,也就是说长宁的吸毒人员一大半是在外地,特别的沿海发达地区染上毒瘾的,这些人,户籍地基本无法管理。三是大部分吸毒人员都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其对基层干部、社区民警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民警上门,他们害怕被抓要跑,而社区基层干部上门,他们大部分是有恶习的人,有的又恐吓社区干部,帮教、导致管控很难。

  吸毒人员的复吸几率大,对其的帮教、纠正是个长期、系统的过程。可以说打击、处理一个吸毒人员是相对比较容易实现的,但真正通过对其的帮教,使其彻底摆脱毒品是有相当难度的。大部分吸毒人员无固定收入,社会不愿意接受他们,为满足其毒瘾,获取毒资,极易实施贩毒、盗窃、抢劫等其它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了危害性。

  从现在管控的机制来说,按照吸毒人员管控要求,各地抓获处理吸毒人员后,要将其信息录入到禁毒信息系统,对吸毒成瘾的要责令社区戒毒,对戒毒出所人员要进行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康复的报到情况和尿检情况要及时录入禁毒信息系统,同时基层政府要对吸毒人员进行就业安置。同时,上级禁毒委对管控率和就业安置均有考核指标。

  长宁在开展吸毒人员管控工作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录入的问题。一是信息录入的问题上,有录入不及时的问题,我们抓获一些吸毒人员时,他们陈述曾被其他地方处理过,但,由于没有及时录入,系统内查不到;二,是从司法戒毒所出来的人员,由于司法系统没有禁毒信息系统,人员进所出所情况没法录入,导致人员现状无法及时掌控,同时司法戒毒所时间关满就放人,使基层无法向其宣布社区康复,人员出所后就可能漏管。三是,外地录入时,吸毒人员冒用他人姓名,我们无法更正,而真正的吸毒人员可能漏管,四时,已死亡的吸毒人员无法消除,增加排查管控的负担。

  其次,关于责令社区戒毒问题。长宁是人口外出务工大县,有相当一部分吸毒人员长期居住生活在外地。而当地公安机关本来在责令社区戒毒时,本来可以责令在居住地进行社区戒毒,而为了推卸责任或为减少麻烦,责令社区戒毒的管控地的一律是户籍地。同时,有很多外地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后,没有把责令的文书发给户籍地,只是在禁毒信息系统中录入生成,而户籍地根本不知道该员已经被责令社区戒毒,但失控的责任在户籍地,长宁在2014年清理出社区戒毒康复未报到的107名吸毒人员,都是外地下的决定书,而我们在调查时了解的情况是,这些人大部分长期在外打工,根本没有回来,户籍地无法了解其现实情况,更无法进行有效管控。

  第三,关于管控录入的问题。长宁县在开展社区戒毒工作中,不管是本地责令的,还是外地责令的社区戒毒,只要我们收到吸毒人员被责令社区戒毒的情况,社区戒毒工作站都要上门通知其本人来参加社区戒毒。对于外地责令的社区戒毒,本人确实又没有回来的,按照规定应将其超期未报到的信息录入禁毒信息系统。但一旦录入,人员还是处于失控状态,责任还是在户籍地,管控率就会降低,考核时户籍地要被扣分。据笔者了解,很多外出务工较多的地方,为了提高管控率,不得不录入虚假信息,应付检查考核。

  第四,当然,在工作中,我们还有很多地方社区戒毒工作没有有效开展,对吸毒人员帮教管控任然公安机关一家的事,同时基层禁毒工作者和部分社区民警认识不到位,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只停留在书面或者平台操作阶段,在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吸毒人员的“上门难”造成了部分禁毒工作者和社区民警的“难上门”现象,与吸毒人员正面接触少,甚至是没有见过面,对其的管控也成了“纸上谈兵”。在对吸毒人员的具体管控中,由于没有能力给吸毒人员以必要

  的关爱,关心和解决其本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出现不少在控的吸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已是对吸毒人员的管控难的重要原因。

  以上分析可看出,长宁县等很多内地吸毒人员管控难,从根本原因来说,是吸毒人员自身的特点和现代社会人员的流动性决定的,特别作为内地因经济差别而大量人员外出务工,管控尤其困难。

  要解决吸毒人员管控难,就要减少吸毒人员外出,将吸毒人员滞留在本地戒毒,从根本上说要求从两个方面解决问题。一是社区要具备戒毒治疗条件,因为毒品指所以称为毒品,重要原因就在于其戒除很困难,一部分吸毒人员自己也想戒毒,但在大部分地方无基本的戒毒治疗条件,无戒毒支持手段,仅仅靠个人意志力去戒毒,这样是很难戒除毒瘾的。二是社区要能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很多吸毒人员,特别是吸食海洛因人员,因为长期吸毒,好逸恶劳,造成经济困难。加上社会各界对吸毒人员的歧视、排斥使部分想找工作的吸毒人员也难以找到工作,失去经济来源。

  上级部门也看到以上两点,所以,提出要对吸毒人员进行就业安置,并纳入考核,这当然是治本之策。但在内地特别是内地农业县,可以说是基本无法落实,可能大城市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能够实现。究其原因来讲,一是目前就业问题突出,很多下岗工人、失地农民、退伍军人和毕业大学生都难找工作,特别是像长宁县这样的农业县,因为经济发展的差距,很多人在本地不能找到就业途径所以,才外出务工,更几乎没有什么单位和企业原接纳吸毒人员。二是如果吸毒人员能够解决就业,那么,如果没有吸毒的人员没有工作,是否他们也去吸毒从而解决就业呢,这本身是一个悖论。

  所以,在目前的经济发展有限,社会支撑能力还很弱的情况下,要解决吸毒人员的戒毒治疗和就业安置,从目前情况看,还是水中月、镜中花。管控问题,只能从管控机制上想办法。

  首先要解决吸毒人员录入问题。吸毒人员录入问题中第一,要解决及时和如实录入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特别要从考核机制上下功夫,一些地方害怕吸毒人员上升,影响考核,对新抓获的吸毒人员不敢及时录入,这对上级和各地对毒品形势的判断是不利的。第二,要解决录入纠错的问题,特别是抓获异地的吸

  毒人员,基层公安机关对其身份的核实有的因为工作麻痹大意,有的因异地及时核实在传唤的时间内无法及时核实,造成录入错误。而基层办案单位即使发现,也无法及时更正,根据目前的管理规定,至少要到省级禁毒部门方甚至公安部方能修改,增加基层更正的时间和成本。由于不能及时更正,给被冒名的人员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增大,引起上访或诉讼。而基层民警可能受到处分甚至丢掉工作。所以,一些地方抓获外地吸毒人员不愿录入系统。为了保护被冒名的人员,也为了保护基层民警,建议将更正纠错的权限下放到市级公安部门,因为他们离基层近,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同时,他们没有直接与吸毒人员打交道,也能直接对基层公安进行监督。第三,要与司法戒毒部分建立联系机制,对戒毒出所人员及时采取康复措施,从而使出所人员不漏管。第四,对死亡的吸毒人员,在经核实后,建议从系统中注销,避免影响统计和管理。

  其次,要解决社区戒毒管辖的问题。对抓获的外地吸毒人员,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办案部门应对其现实际居住地进行了解,也有必要征求其本人意见,对在实际居住地进行社区戒毒更合适的,就应在实际居住地进行,不能一律推向户籍地。

  第三,要解决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问题。如在前面分析的,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别,基本条件的不具备,要想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最好的办法是对社区戒毒不愿参加或参加后不能遵守规定又复吸的吸毒人员,第一步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第二步,戒毒出所后,对于家庭和社区无法管理的吸毒人员,送入政府建立的康复农场或工厂,进行戒毒康复。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做好社区戒毒情况如实录入的问题。对于应当参加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拒不报到或报到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规定的,要将其情况如实录入,并与公安大情报系统相衔接,无论哪里公安机关,一旦发现,及时抓获,并送强制隔离戒毒。使拒不报到或报到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犹如在逃人员一样,逃无可逃。当然,这也需要对管控率松绑,确保录入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

  第四,让社区戒毒工作落到实处。由于各种原因,社区戒毒工作在各地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只有全国各地都落实了社区戒毒工作,让吸毒人员在社区有条件戒毒,有条件生活,真正形成全国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地才不会互相推诿,才可能不留死角,吸毒人员才可能真正走向社会。

篇九: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浅谈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受缅甸毒品市场影响,毒品迅速向我国境内渗透,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迅猛,毒品危害不断加剧,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之一。虽然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和开展了三轮的禁毒人民战争,毒情有所缓解,但毒品市场依然存在,吸毒问题依然突出,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面临的禁毒工作责任和难度日益剧增,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必将对社会治安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基层禁毒问题对策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州县各工作队(组)及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三轮禁毒人民战争这一中心,以全力遏制毒品的社会危害为目标,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深入开展重点整治为抓手,以禁毒“严打”专项行动为突破,以不断强化禁吸戒毒为重点,以全面深化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抓好禁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势推进禁毒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禁毒工作取得了的明显成效。但在认真分析我镇的毒情状况后,感到形势又是严峻的,任务更是艰巨的。本文以边境乡镇卡场镇为例,对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浅的分析。

  一、卡场镇禁毒现状分析

  卡场镇位于盈江县西北部,距离县城52公里,国境线长41.66公里,是盈江县主要的口岸通道之一,有通往缅甸大小通道18条,居住着景颇、傈僳、汉等主要民族,属于边境高寒山区乡镇。

  (一)禁毒工作现状据统计,截止2015年11月,卡场镇共有在册吸毒人员213人,现有吸毒人员161人。2015年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德宏州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7次,全面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收戒吸毒人员103人,社区戒毒99人,打零案件2起,毒品刑事案件2起,捣毁吸毒窝点16个,查获毒品6.868千克。(二)吸毒人员呈现的特点据调查,卡场镇吸毒人员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毒品泛滥呈现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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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海洛因、麻黄素等毒品有蔓延增长趋势,在册吸毒人员中有7名曾经吸食鸦片,42名吸食海洛因,其余吸食麻黄素。二是涉毒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吸食新型毒品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据统计,目前在册吸毒人群213人中,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156人,占总数的73%,35岁以上的有57人,占总数的27%,年龄最少的只有15岁,最大的有73岁,女性吸毒人员43人,占总数的20%。三是毒品向农村快速蔓延。全镇最偏远的村都有新增吸毒人员,既有吸食毒品的,也有贩卖的,还有以贩养吸的。四是衍生“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少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胆大妄为进行偷、抢、扒等犯罪活动,打击处理不能到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禁毒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于提高一是少数干部群众对毒品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认为禁毒工作与自己无关,是公安部门的事,淡化了禁毒工作是一场长期持久的人民战争的意识,致使在本部门、本辖区的防范措施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坚决。二是宣传教育不深入。禁毒成员单位对日常宣传重视不够,缺乏常抓不懈;宣传方式比较单调,缺少有效宣传载体;宣传对象的层次不够分明,重点不突出.社会禁毒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预防和打击毒品的队伍力量不足1、没有专业人员具体抓禁毒工作,村、组大都是兼职干部,人员少形不成禁毒工作合力。2、由于卡场镇地处边境,村民居住分散,道路交通建设落后,吸毒人员随机流窜,收戒帮教工作难度较大。(三)传统毒品向新型毒品转变迅速据统计,新型合成毒品滥用人数直线上升,空间分布大面积蔓延扩散,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边疆稳定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与破坏。其原因主要为:1、贩卖新型合成毒品相对而言更难发现,更为便利,且利润更高.2、滥用新型合成毒品人员身体上没有戒断依赖症状,也很难发现与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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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新型合成毒品预防教育不到位,大部分人还不知道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且有不少人认为其是软性毒品所以不会成瘾。四是卡场镇靠近缅甸,受境外新型合成毒品渗透较为严重。

  (四)强制戒毒和特殊人群收戒较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强制隔离戒毒缺乏足够的专业医务人员、医疗设施与医疗经费等原因,对于严重残疾与疾病的吸毒人员一般不予收戒,就是收戒了,没几天就办了所外就医的手续,老、病、残等特殊人群收戒难已成为禁毒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极易产生负面影响。一是极易诱发吸毒人员为逃避强制隔离戒毒而产生自伤自残行为。二是由于收戒难,吸毒人员自暴自弃,易产生以贩养吸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三是不利于老、病、残吸毒人员戒毒,容易让其感受到被社会抛弃的感觉,从而诱发恶意报复社会的行为。四是极易对家庭产生更大的伤害。(五)社区戒毒工作实施比较薄弱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还比较粗放,组织领导力度不够,成立的禁毒办及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不能更好地贯彻国家《禁毒法》和《德宏州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局限于签协议、建档立卡、通讯联络等,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成效不明显.(六)戒毒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调查结果显示,吸毒人员吸毒的原因都各有不同,对家庭的伤害也程度不一。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戒毒人员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许多家庭甚至全靠低保维持生活。主要原因为:1、吸毒者大部分是青壮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持者,吸毒者吸毒后造成了自己劳动力的下降甚至丧失,导致家庭生产能力迅速变弱。2、吸毒者需大量的毒资,吸毒一段时间后,家里值钱的东西基本上被变卖一空.三是多次戒毒和治疗也需要花不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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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戒毒成果巩固措施不够社区戒毒是《禁毒法》规定的一种帮助戒毒人员巩固戒毒成果和逐渐融入社会的措施,是对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满后的一种过渡性安排。但基层的实际情况是,强制戒毒期满后几乎处于放任状态,大部分人员离开戒毒所后即流入社会。虽然政府和村委会都成立了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但成员全是兼职,据了解,全镇约三分之二的社区戒毒对象存在失控,社区戒毒工作开展还没有进入常态化。对于失控问题,有因管理措施和必要的就业帮扶、维持治疗、生活救助等问题没有跟上,也有因遭受歧视而丧失信心,短期内又再次染毒,怕尿检后强制戒毒,导致不愿坚持戒毒;即使是有戒毒决心的吸毒人员,由于戒毒需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但美沙酮门诊全镇只有1家,对离街道较远的吸毒人员,戒掉毒瘾仍有一定困难.

  三、加强基层禁毒工作的对策

  (一)全面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是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治本之策。要把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协调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1、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性。既要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又要树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做到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地相结合,提高禁毒宣传的参与率和知晓率。2、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性。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3、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层次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积极宣传报道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斗争成果和典型事例,大力开展禁毒公益宣传;政府、社会团体、和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义务,加强本单位、本辖区的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4、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广泛性.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网吧等易涉毒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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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和拒毒防毒能力;研究开设禁毒教育课程,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要依托劳动力市场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就业培训、暂住证申领等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5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机制性。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和《德宏州禁毒条例》,将禁毒教育纳入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等内容,着力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二)建好禁毒工作队伍,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力度1、增强抓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对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挤压毒品违法犯罪的空间,绝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在坚持经常性打击的基础上,对吸食新型毒品群体扩张与增长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禁毒专项斗争。2、强化禁毒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禁毒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3、严格执行《宪法》关于禁毒的相关惩处措施,严惩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传递政府禁毒的信心和决心。4、只要是涉及毒品违法犯罪行为,都坚决予以打击,用最强硬的手段,最严厉的措施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其他群众。5、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易涉毒场所的管控。公安、文化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力度,要与经营者签订禁毒责任书,建立巡查、暗访机制,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对发现有吸食、贩卖毒品的场所要清理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停业或取缔,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6、狠抓“禁种铲毒”。将禁种铲毒的责任落实到专人,在罂粟种植、开花结果等季节开展本辖区内的巡查工作,确保毒品“零种植”目标的实现。7、进一步健全完善禁毒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问责规定和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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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效遏制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迅速增长1、加大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滥用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其一是身体戒断依赖症状不明显,但心理及精神上极易成瘾。其二是十分兴奋,常常几天不睡觉,极度耗竭身体.其三是心率过快,极易诱发心脏病;容易产生淫乱行为,对肾损害大,易导致性功能丧失。其四是服用后极易出现幻觉、妄想等,易导致交通肇事或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五是导致类似精神分裂症的苯丙胺精神疾病,并很难治愈。因此,加大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可以纠正人们对“新型合成毒品是软性毒品不会成瘾”的错误认识,从而能自觉抵制新型合成毒品。2、加大对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的矫治力度新型合成毒品对人的心理、行为和社会功能均存在相当严重的危害,而对于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人员教育矫治工作不能完全照搬既有的传统毒品强戒经验,应该从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的行为、认知、心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教育矫治。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中,对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学员要更多地关注毒品伤害中枢神经造成的精神障碍,细心观察他们的日常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矫治;同时不断规范治疗和教育手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从而逐渐摸索出一条科学可行的针对新型合成毒品的脱毒治疗和教育矫治的模式,达到萎缩新型合成毒品需求市场的目的.(四)配全设施,主动化解特殊人群收戒难问题1、建立体制内的医疗体系。在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设立场地齐全、设施完备、医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基本检测条件、能治疗一般常见疾病的小型医院。根据戒毒者病情的轻重和发展来决定治疗机构和实施治疗方案,增进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收治力度。2、单独成立一个专门收治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及零星贩毒人员的医院,达到对特殊人群采取有效的隔离、治疗措施的目的。这样既避免了戒毒人员因所外就医期间对社会安全造成的隐患,又保障了戒毒人员健康权等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被戒毒人员在地方医院治疗期间在社会上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也能有效防止治疗期间自伤、自残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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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还达到了《禁毒法》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的要求。

  (五)落实举措,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开展社区帮教工作,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是解决毒品蔓延、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重要措施。1、摸清情况,建好台帐。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衔接,并把禁毒工作列入治安防控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切实提高对本辖区吸毒人员的发现能力,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本辖区毒品蔓延情况.特别是要建立禁毒工作台帐,指定专门人员收集整理禁毒工作资料,规范建档,确保资料整齐、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加强跟踪,掌握动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接触社会面广、信息灵通、反映快捷的优势,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严密管控,适时掌握毒情动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掌握禁毒工作的主动性。3、做好帮教,转化吸毒人员。落实具体的责任人,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的吸毒人员要定人、定责任、定措施,把定期谈话、不定期尿检等帮教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已戒毒人员再次吸毒,通过转化一批吸毒人员,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六)努力帮助戒毒人员家庭“脱贫”1、帮助戒毒人员家属消除焦虑、失望、恐惧等不良心理,从而激发戒毒人员家属生活的信心和克服困难的勇气,使其重新认知吸毒者和戒毒人员。2、开展技能培训、安置就业,切实帮助吸毒人员家庭解决生活、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扶难救困,为吸毒者摆脱毒瘾,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条件,使家庭真正成为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继续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治的基地.3、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分解为一年、两年、三年三个档次,大部分吸毒者经评估后一年期满出所;吸毒年限较长、戒毒次数较多、戒毒效果不太好的,执行两年的戒毒期限;吸毒年限长、戒毒次数多、戒毒效果很不好、多次违反管理规定的,执行三年戒毒期限。让大部分戒毒者一年出所的原因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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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由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的封闭性与社会发展的快速性,戒毒者封闭的时间越长,其适应社会的能力越差,回归社会的难度越大,心理的障碍会越多.其二,吸毒者大部分是青壮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持者,戒毒出所时间提前有利于发挥其对家庭的支撑作用。其三,有利于鼓励戒毒者在戒毒中积极表现,以争取早点出所。

  总之,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和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全民战争,事关民族兴衰和地方的长治久安,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随着大力推动禁毒工作,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禁绝毒品的全民战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已经2011年6月26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德宏州禁毒条例》[4]唐斌《国内外禁毒研究的路径分析》上海大学,2006年[5]卡场镇禁毒工作总结,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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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浅谈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受缅甸毒品市场影响,毒品迅速向我国境内渗透,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迅猛,毒品危害不断加剧,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之一。虽然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和开展了三轮的禁毒人民战争,毒情有所缓解,但毒品市场依然存在,吸毒问题依然突出,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面临的禁毒工作责任和难度日益剧增,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必将对社会治安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基层禁毒问题对策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州县各工作队(组)及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三轮禁毒人民战争这一中心,以全力遏制毒品的社会危害为目标,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深入开展重点整治为抓手,以禁毒“严打”专项行动为突破,以不断强化禁吸戒毒为重点,以全面深化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抓好禁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势推进禁毒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禁毒工作取得了的明显成效。但在认真分析我镇的毒情状况后,感到形势又是严峻的,任务更是艰巨的。本文以边境乡镇卡场镇为例,对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浅的分析。

  一、卡场镇禁毒现状分析

  卡场镇位于盈江县西北部,距离县城52公里,国境线长41.66公里,是盈江县主要的口岸通道之一,有通往缅甸大小通道18条,居住着景颇、傈僳、汉等主要民族,属于边境高寒山区乡镇。

  (一)禁毒工作现状据统计,截止2015年11月,卡场镇共有在册吸毒人员213人,现有吸毒人员161人。2015年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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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州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7次,全面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收戒吸毒人员103人,社区戒毒99人,打零案件2起,毒品刑事案件2起,捣毁吸毒窝点16个,查获毒品6.868千克。

  (二)吸毒人员呈现的特点据调查,卡场镇吸毒人员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毒品泛滥呈现多样性。海洛因、麻黄素等毒品有蔓延增长趋势,在册吸毒人员中有7名曾经吸食鸦片,42名吸食海洛因,其余吸食麻黄素。二是涉毒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吸食新型毒品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据统计,目前在册吸毒人群213人中,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156人,占总数的73%,35岁以上的有57人,占总数的27%,年龄最少的只有15岁,最大的有73岁,女性吸毒人员43人,占总数的20%。三是毒品向农村快速蔓延。全镇最偏远的村都有新增吸毒人员,既有吸食毒品的,也有贩卖的,还有以贩养吸的。四是衍生“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少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胆大妄为进行偷、抢、扒等犯罪活动,打击处理不能到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禁毒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于提高一是少数干部群众对毒品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认为禁毒工作与自己无关,是公安部门的事,淡化了禁毒工作是一场长期持久的人民战争的意识,致使在本部门、本辖区的防范措施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坚决。二是宣传教育不深入。禁毒成员单位对日常宣传重视不够,缺乏常抓不懈;宣传方式比较单调,缺少有效宣传载体;宣传对象的层次不够分明,重点不突出。社会禁毒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预防和打击毒品的队伍力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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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1、没有专业人员具体抓禁毒工作,村、组大都是兼职干部,人员少形不成禁毒工作合力。

  2、由于卡场镇地处边境,村民居住分散,道路交通建设落后,吸毒人员随机流窜,收戒帮教工作难度较大。

  (三)传统毒品向新型毒品转变迅速据统计,新型合成毒品滥用人数直线上升,空间分布大面积蔓延扩散,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边疆稳定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与破坏。其原因主要为:

  1、贩卖新型合成毒品相对而言更难发现,更为便利,且利润更高。

  2、滥用新型合成毒品人员身体上没有戒断依赖症状,也很难发现与惩处。

  3、新型合成毒品预防教育不到位,大部分人还不知道新型合成毒品的

  危害,且有不少人认为其是软性毒品所以不会成瘾。四是卡场镇靠近缅甸,

  受境外新型合成毒品渗透较为严重。

  (四)强制戒毒和特殊人群收戒较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

  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

  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强制隔离

  戒毒缺乏足够的专业医务人员、医疗设施与医疗经费等原因,对于严重残疾

  与疾病的吸毒人员一般不予收戒,就是收戒了,没几天就办了所外就医的手

  续,老、病、残等特殊人群收戒难已成为禁毒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极易产生

  负面影响。一是极易诱发吸毒人员为逃避强制隔离戒毒而产生自伤自残行为。

  二是由于收戒难,吸毒人员自暴自弃,易产生以贩养吸等违法犯罪行为,对

  社会安全造成隐患。三是不利于老、病、残吸毒人员戒毒,容易让其感受到

  被社会抛弃的感觉,从而诱发恶意报复社会的行为。四是极易对家庭产生更

  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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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五)社区戒毒工作实施比较薄弱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还比较粗放,组织领导力度不够,成立的禁毒办及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不能更好地贯彻国家《禁毒法》和《德宏州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局限于签协议、建档立卡、通讯联络等,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成效不明显。(六)戒毒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调查结果显示,吸毒人员吸毒的原因都各有不同,对家庭的伤害也程度不一。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戒毒人员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许多家庭甚至全靠低保维持生活。主要原因为:1、吸毒者大部分是青壮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持者,吸毒者吸毒后造成了自己劳动力的下降甚至丧失,导致家庭生产能力迅速变弱。2、吸毒者需大量的毒资,吸毒一段时间后,家里值钱的东西基本上被变卖一空。三是多次戒毒和治疗也需要花不少的钱。(七)戒毒成果巩固措施不够社区戒毒是《禁毒法》规定的一种帮助戒毒人员巩固戒毒成果和逐渐融入社会的措施,是对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满后的一种过渡性安排。但基层的实际情况是,强制戒毒期满后几乎处于放任状态,大部分人员离开戒毒所后即流入社会。虽然政府和村委会都成立了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但成员全是兼职,据了解,全镇约三分之二的社区戒毒对象存在失控,社区戒毒工作开展还没有进入常态化。对于失控问题,有因管理措施和必要的就业帮扶、维持治疗、生活救助等问题没有跟上,也有因遭受歧视而丧失信心,短期内又再次染毒,怕尿检后强制戒毒,导致不愿坚持戒毒;即使是有戒毒决心的吸毒人员,由于戒毒需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但美沙酮门诊全镇只有1家,对离街道较远的吸毒人员,戒掉毒瘾仍有一定困难。

  三、加强基层禁毒工作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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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一)全面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是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治本之策。要把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协调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1、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性。既要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又要树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做到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地相结合,提高禁毒宣传的参与率和知晓率。2、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性。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3、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层次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积极宣传报道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斗争成果和典型事例,大力开展禁毒公益宣传;政府、社会团体、和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义务,加强本单位、本辖区的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4、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广泛性。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网吧等易涉毒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和拒毒防毒能力;研究开设禁毒教育课程,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要依托劳动力市场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就业培训、暂住证申领等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5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机制性。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和《德宏州禁毒条例》,将禁毒教育纳入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等内容,着力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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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二)建好禁毒工作队伍,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力度1、增强抓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对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挤压毒品违法犯罪的空间,绝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在坚持经常性打击的基础上,对吸食新型毒品群体扩张与增长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禁毒专项斗争。2、强化禁毒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禁毒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3、严格执行《宪法》关于禁毒的相关惩处措施,严惩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传递政府禁毒的信心和决心。4、只要是涉及毒品违法犯罪行为,都坚决予以打击,用最强硬的手段,最严厉的措施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其他群众。5、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易涉毒场所的管控。公安、文化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力度,要与经营者签订禁毒责任书,建立巡查、暗访机制,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对发现有吸食、贩卖毒品的场所要清理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停业或取缔,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6、狠抓“禁种铲毒”。将禁种铲毒的责任落实到专人,在罂粟种植、开花结果等季节开展本辖区内的巡查工作,确保毒品“零种植”目标的实现。7、进一步健全完善禁毒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问责规定和兑现奖惩。(三)有效遏制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迅速增长1、加大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滥用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其一是身体戒断依赖症状不明显,但心理及精神上极易成瘾。其二是十分兴奋,常常几天不睡觉,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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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度耗竭身体。其三是心率过快,极易诱发心脏病;容易产生淫乱行为,对肾损害大,易导致性功能丧失。其四是服用后极易出现幻觉、妄想等,易导致交通肇事或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五是导致类似精神分裂症的苯丙胺精神疾病,并很难治愈。因此,加大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可以纠正人们对“新型合成毒品是软性毒品不会成瘾”的错误认识,从而能自觉抵制新型合成毒品。

  2、加大对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的矫治力度新型合成毒品对人的心理、行为和社会功能均存在相当严重的危害,而对于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人员教育矫治工作不能完全照搬既有的传统毒品强戒经验,应该从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的行为、认知、心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教育矫治。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中,对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学员要更多地关注毒品伤害中枢神经造成的精神障碍,细心观察他们的日常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矫治;同时不断规范治疗和教育手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从而逐渐摸索出一条科学可行的针对新型合成毒品的脱毒治疗和教育矫治的模式,达到萎缩新型合成毒品需求市场的目的。(四)配全设施,主动化解特殊人群收戒难问题1、建立体制内的医疗体系。在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设立场地齐全、设施完备、医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基本检测条件、能治疗一般常见疾病的小型医院。根据戒毒者病情的轻重和发展来决定治疗机构和实施治疗方案,增进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收治力度。2、单独成立一个专门收治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及零星贩毒人员的医院,达到对特殊人群采取有效的隔离、治疗措施的目的。这样既避免了戒毒人员因所外就医期间对社会安全造成的隐患,又保障了戒毒人员健康权等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被戒毒人员在地方医院治疗期间在社会上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也能有效防止治疗期间自伤、自残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达到了《禁毒法》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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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的要求。

  (五)落实举措,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开展社区帮教工作,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是解决毒品蔓延、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重要措施。1、摸清情况,建好台帐。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衔接,并把禁毒工作列入治安防控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切实提高对本辖区吸毒人员的发现能力,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本辖区毒品蔓延情况。特别是要建立禁毒工作台帐,指定专门人员收集整理禁毒工作资料,规范建档,确保资料整齐、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加强跟踪,掌握动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接触社会面广、信息灵通、反映快捷的优势,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严密管控,适时掌握毒情动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掌握禁毒工作的主动性。3、做好帮教,转化吸毒人员。落实具体的责任人,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的吸毒人员要定人、定责任、定措施,把定期谈话、不定期尿检等帮教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已戒毒人员再次吸毒,通过转化一批吸毒人员,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六)努力帮助戒毒人员家庭“脱贫”1、帮助戒毒人员家属消除焦虑、失望、恐惧等不良心理,从而激发戒毒人员家属生活的信心和克服困难的勇气,使其重新认知吸毒者和戒毒人员。2、开展技能培训、安置就业,切实帮助吸毒人员家庭解决生活、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扶难救困,为吸毒者摆脱毒瘾,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条件,使家庭真正成为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继续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治的基地。3、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分解为一年、两年、三年三个档次,大部分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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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者经评估后一年期满出所;吸毒年限较长、戒毒次数较多、戒毒效果不太好的,执行两年的戒毒期限;吸毒年限长、戒毒次数多、戒毒效果很不好、多次违反管理规定的,执行三年戒毒期限。让大部分戒毒者一年出所的原因为:其一,由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的封闭性与社会发展的快速性,戒毒者封闭的时间越长,其适应社会的能力越差,回归社会的难度越大,心理的障碍会越多。其二,吸毒者大部分是青壮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持者,戒毒出所时间提前有利于发挥其对家庭的支撑作用。其三,有利于鼓励戒毒者在戒毒中积极表现,以争取早点出所。

  总之,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和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全民战争,事关民族兴衰和地方的长治久安,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随着大力推动禁毒工作,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禁绝毒品的全民战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已经2011年6月26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德宏州禁毒条例》[4]唐斌《国内外禁毒研究的路径分析》上海大学,2006年[5]卡场镇禁毒工作总结,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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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P>  我国30多年的禁毒、戒毒工作,产生了许多方法、模式,尽管我国现有各种戒毒模式都在以各自的运作方式治疗和帮助药物依赖者,然而,多年实践发现,这些戒毒模式尚有以下问题:复吸率高,回归社会难,强制、医学手段与社会心理康复未能形成有效的整合,社区资源未充分利用与重视,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的颁布实行,标志着我国禁毒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全面推进禁毒、戒毒新的历史阶段,对推动我国禁毒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利用《禁毒法》颁布带来的契机,推动我国禁毒、戒毒事业的发展,我们需要对既往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探讨《禁毒法》颁布前后戒毒模式的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应对方法。

  一、我国《禁毒法》颁布前的戒毒模式

  我国《禁毒法》颁布前的戒毒模式包括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和自愿戒毒。

  1.强制戒毒:强制戒毒由公安机关主管。强制戒毒对吸毒人员进行集中封闭式管理,在一定的治疗时间后实现生理脱毒,到达降低毒品需求的目的。因而强制戒毒既是一个对吸毒者进行有效控制的过程,也是控制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极佳措施。但是,由于对强制戒毒人员大多都采用准监所式的管理模式,强制戒毒人员社会支持受限,从而对其回归社会造成极大影响。同时,强制戒毒时间一般较短,最长不超过1年,只能使戒毒人员生理脱毒,不能完成完整的戒毒过程。此外,专业人员、设备、经费等资源的缺乏都是强制戒毒的缺陷。总的来说,强制戒毒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今,强制戒毒已不再是国际上主要的戒毒模式,在芬兰和挪威,强制戒毒于20世纪90年代就被取消。最近,联合国各机构呼吁各国关闭强制性拘禁戒毒和康复中心,并在社区中开展自愿的、知证的、基于权利的健康和社会服务,.

  2.劳教戒毒:劳教戒毒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劳教戒毒是我国目前相对有效的戒毒形式。劳教戒毒时间为1-3年,不仅有利于戒毒者的生理康复,也有利于进行心理矫治。另外,劳教戒毒对戒毒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再就业培训,使劳教戒毒人员戒毒成功率提高,戒毒效果相对较好。但劳教戒毒也存在“重惩罚、轻戒毒”的弊端,存在着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的缺乏,以及由于心理干预专业人员身份及场合的特殊性,使心理干预效果受到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对整个劳教的合法性有着较大的争议。

  3.自愿戒毒:自愿戒毒的管理大部分以医院化的标准医疗为主,有较强的医疗技术和设备。虽然自愿戒毒所大多采取封闭的病房管理模式,相比强制戒毒者,人身自由限制较少,生活待遇较好,但由于自愿戒毒所是以盈利为目的,给戒毒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致使大部分戒毒者没有条件进行自愿戒毒。此外,自愿戒毒只能使吸毒者生理脱毒,而不能到达心理康复和回归社会,自愿戒毒的法律依据不够,对自愿戒毒人员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由此造成很多自愿戒毒所无法控制毒源,戒毒成功率大打折扣。

  以上戒毒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由于吸毒带来的各种问题,但共同的挑战是:绝大多数强制和劳教戒毒所都投入低,自愿戒毒所的投入几乎为零;人力资源匮乏的困扰,缺乏热心、耐心和专心从事戒毒工作的专业人员,因而,戒毒治疗大多停留在脱毒治疗阶段,社会康复治疗多数停留在说教阶段,自愿戒毒受利益驱动,多数管理不良,治疗机构一味追求短期效果,重医械,轻康复,治疗缺乏针对性,不重视个体不同情况与需求;戒毒资源未能充分整合,戒毒工作几乎完全由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承担,社区没有充分参与到戒毒康复工作中,戒毒人员从戒毒所返回社区后几乎没有后续跟进。

  二、《禁毒法》下的戒毒模式

  《禁毒法》颁布后,我国戒毒体系发生了重构。《禁毒法》新设置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赋予了社区戒毒重要地位,凸显了自愿戒毒的重要作用,并且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统一为强制隔离戒毒。

  1.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是一种新型戒毒模式,是构建和谐社会在禁毒领域的表达。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单元,通过基层群众组织对吸毒人员展开戒毒治疗、康复训练、技能培训等措施,最终使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过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处于一个开放的社会环境中,较少限制人身自由,更能表达以人为本的戒毒工作理念;加之家庭的支持和关心,使吸毒人员感到自身价值的存在,戒毒的依从性较高。另外,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是一个调动公民共同参与的戒毒措施,对毒品的预防宣传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

  2.强制隔离戒毒:据《禁毒法》第31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国家对吸毒人员由严惩改为帮助,这就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根

  本目的是戒除毒瘾,而不是对吸毒人员的惩罚。这是强制隔离戒毒与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最大的不同之处。此理念在2011年6月26日公布实施的《戒毒条例》中也得到了强调。

  3.自愿戒毒:《禁毒法》赋予了自愿戒毒措施的合法地位,对自愿戒毒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给予了较为充分的估计和应对。根据自愿戒毒实际进行的需要,禁毒法还赋予了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对戒毒人员的身体、物品检查和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权。因此,《禁毒法》在促进自愿戒毒为我国禁毒事业作更大奉献的同时,又极力减少自愿戒毒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公共卫生的角度看,《禁毒法》的重要意义在于:(1)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责任,并提出“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对提高全国人民的禁毒意识有很大的帮助,从而对吸毒的预防产生重大影响。(2)《禁毒法》规定对待吸毒人员以“帮助、教育和挽救”的基本原则,承认吸毒者的“患者”身份,采用“生理+心理+行为+家庭”的综合矫治方法使戒毒更加科学化。社区戒毒的设立使得吸毒者戒毒时能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并得到亲朋好友的支持,强制隔离戒毒中,其目的也由原来对吸毒人员的惩罚而改为戒除毒瘾,这对吸毒者合法权益的保证起到了重要作用,将提高戒毒的成功率。(3)《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并将毒品宣传教育放于总则之后,规定了各部门的禁毒宣传义务。这对人们了解毒品危害,阻止吸毒人群的扩大将会起到积极作用。(4)《禁毒法》赋予降低危害等积极干预措施以法律地位,如使“美沙酮维持治疗、提供清洁针具合法化”。

  三、新形势下我国戒毒存在的问题

  1.对药物滥用和药物滥用者的负性态度:在大多数的政府文件中,药物滥用和卖淫、赌博,被称为“丑恶的社会现象”。大多数人认为药物滥用是坏习惯、人格问题或道德败坏,而不认为是一种疾病。不管是外行还是专业人员,均认为惩罚应该是治疗药物滥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吸毒者咎由自取,应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在我们的调查中,即使是从事药物成瘾治疗的专业人士,也不认为药物滥用是一种脑的疾病。因此,目前我国对吸毒者进行惩罚的制度仍然存在并不奇怪。

  2.法规和制度方面的落实、衔接问题: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还不完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对吸毒人员的监督管控力量薄弱。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执行主体为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际执行主体为街道办事处、乡镇

  人民政府指定的社区组织,即居委会和村委会。虽然我国的社区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结构很完善,但管理权力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实际上主要是靠戒毒人员的自觉性来进行行为控制。另外,各种戒毒措施之间如何衔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经费、执行机关都未明确规定,诊断评估方法尚未确定,戒毒制度与社区矫治制度未能有效结合等,都会使《禁毒法》的执行效果削弱,达不到预期效果。

  3.戒毒资源不足且未能充分整合:戒毒机构分别隶属于公安、司法、医疗等部门,各部门间竞争资源,不能优势互补,不能形成合力。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违法者”和“患者”间的认同混乱,对治疗效果缺乏科学的评估标准等因素,都成为了为毒品依赖者提供适宜的、以循证为基础的、权利平等治疗的障碍。戒毒机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落实不到位,自愿戒毒机构因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不可防止地要对利润进行追求,这直接和间接影响到了戒毒的公益性。在戒毒者回到社区后,由于专业人员、场地、经费的限制,使他们缺乏科学全面的后续照顾,在心理上得不到正确的指导,生活来源无法落实,加上稽延性戒断症状、社会歧视与偏见等使得戒毒的努力功亏一篑。

  4.专业人员和戒毒设施缺乏:无论是强制还是自愿戒毒机构,以及社区戒毒,都需要大量的、经过系统培训的专业人员。但我国对参与戒毒工作的人员培训不足,在吸毒成瘾治疗机构中的医生只有50%接受过戒毒相关培训,超过2/3的医生的戒毒经验少于3年。同时,由于戒毒设施的缺乏,各种戒毒措施不到位,容易导致疗效较差。合成毒品所致的精神病性症状是目前戒毒领域一个新的问题,因而戒毒机构急需招募更多的精神卫生人员参与治疗与康复工作,开展有关药物成瘾精神专科知识的培训课程和项目。药瘾者共存的精神疾病应该得到及时的治疗,因为药物成瘾和精神疾病常常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如果从事药物成瘾治疗和评估的是精神科医生,将十分有利。在药物成瘾治疗领域引进更多的精神科医生和精神卫生人员是十分必要的。

  5.戒毒学科发展较弱且相关研究缺乏:药物依赖在国际发达国家已发展成独立的学科,拥有许多高水平的科研与学术机构,政府投入较大,戒毒相关研究比较先进。我国戒毒工作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相关学术研究及医疗戒毒专业机构缺乏,更注重管理及经验探索,对我国戒毒模式与方法缺乏系统的临床研究与评估。

  四、对策

  1.消除歧视与偏见:最重要的就是改变公众和专业人员对药物滥用和成瘾的态度。只有公众了解了药物成瘾的性质,才能公正地对待药瘾者;只有专业人员熟悉本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才能为药瘾者提供有效的治疗。媒体对改变公众对药物滥用和药瘾者负性态度可起到很大的作用。

  2.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颁布更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法律法规,使社区和其他戒毒基层部门的工作能顺利开展。卫生部门应该会同公安、司法部门尽快制定包括生理和心理指标的科学合法的诊断评估标准。将合成毒品尽早进行科学的划分和管理,对成瘾行为进行预防和治疗。

  3.强化社区工作:社区既是戒毒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戒毒工作的终端,良好的后续照顾工作十分重要。目前的“无毒社区”和“重点整治”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需要各级禁毒办尽快催促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落实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专项经费及禁毒社工人员编制,并将当地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与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进行资源整合,使社区戒毒和后续照顾做到科学、专业。

  4.培训更多的专业人员:我们需要一大批的专业人员,他们能理解吸毒者的痛苦与需求,相信只要能用科学和专业的方法和技能给予戒毒者指导,并身体力行给予戒毒者希望,就为成功的治疗奠定了基础。因此,我们应培训更多的专业人员,使他们能掌握医学、社会心理康复方法,有的放矢解决吸毒者的问题。

  5.戒毒康复人员的参与,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国际国内经验已经证明,戒毒康复人员最大程度地参与到治疗程序中是戒毒成功的关键。各级政府要积极鼓励社会团体、社区组织、同伴教育骨干参与到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社会服务工作中,积极探索向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购买相关服务的机制和方法。治疗机构应对这些志愿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能力培训和工作督导,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重视戒毒学科发展,加强相关研究:要提高我国戒毒工作水平,需要重视我国戒毒学科发展,提升相关研究水平,加强对戒毒专业研究及临床专业机构的投入,对我国戒毒工作中的难点与重点进行相关研究与攻关,探索具有循证基础的戒毒模式与方法,大力推广科学戒毒模式。

  7.整合资源,探索新型的戒毒模式:我们应该对过去二十多年的禁毒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在各级禁毒委的领导下,科学设计,联合攻关,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禁毒戒毒策略和成功的禁毒戒毒模式。这种模式应该强调公安、司法机关与医务工作者的通力合作,充分利用他们各自在戒毒治疗中的作用,并将医疗干预与心理康复纳入整个戒毒过程中,实现治疗方案的个体化、动态化和最优化。强化与社区的联系与社区帮教,使戒毒成为一个整体,这样有助于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最大程度提高治疗效果,到达保持操守,维持社会安定的目的。基于上述理念,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在“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课题”的支持下,以戒毒机构和社区资源间的“无缝连接”为基础,联合公安、司法、民政、医务工作者及社区力量,对长沙、上海、昆明3个城市的6个社区的海洛因依赖康复者进行了为期2年的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干预,把脱毒、防复吸、回归社会、监督管理、社会帮教等连接为一个整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8:增加政府和社会的投入:禁毒、戒毒是一项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的社会公益事业。因此,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应该加大对戒毒的投入,特别是康复、回归社会的投入,以减少对社会的危害和公共资源的占用。

  总之,禁毒、戒毒是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科学的决策与强有力的组织是戒毒成功的关键和保证。

篇十二: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P>  当前禁毒斗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禁毒斗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1.禁毒专业队伍力量薄弱,经费不足,不能满足当前禁毒斗争的需要。2.有关部门协作意识不强,侦查工作难以深入开展。贩毒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从吸

  毒人员到最下层的贩销点、转销点直到源头毒枭,由小到大,数量由少到多,一般都呈网络型树枝状发展态势,往往牵涉到周边县(市、区)甚至外省市。但受警力、经费等客观条件制约,常常只能就案办案,与周边县(市、区)以及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协作、深查细挖较少,影响打击效能。

  3.禁毒宣传教育有待深化。近年来,各地禁毒部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还存在局限性,缺乏深度和广度。主要表现在日常宣传教育没有持之以恒,往往局限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部分禁毒成员单位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被动应付,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帮教工作措施不到位,复吸率居高不下。近年来,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帮教小组,开展了一些帮教工作,但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没有真正形成派出所、街道(镇)有关部门、村(居)或单位、家庭“四体一位”的帮教体系,有的只靠派出所管片民警工作,导致复吸率居高不下。

  二、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对策1.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各级领导要提高对禁毒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正视当前的毒情形势,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要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禁毒工作所需的经费。要配齐配强禁毒专业队伍力量,大力加强队伍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禁毒工作中的铁拳作用。2.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禁毒意识。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无业人员、外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易染毒高危人群的预防教育工作。要积极尝试开展更加有效的新型的禁毒宣传教育形式,比如在公园设置禁毒宣传角、组织禁毒宣传表演队等,力争做到每月都有不同的禁毒宣传内容,切实消除禁毒宣传的死角、盲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3.加强侦查协作,切实提高堵源截流功效。禁毒专业队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要积极主动与周边县(市、区)禁毒专业部门加强联系和协作,互通信息,切实提高堵源截流的功效。4.切实做好戒毒帮教工作,努力降低复吸率。对每个戒毒出所人员,有关街道、乡镇和村居都要建立帮教小组,从生活、工作上多关心、帮助吸毒人员,努力切除他们与“毒友”的联系。派出所要密切与戒毒部门的联系,严防出现漏管失控现象。5.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领导,把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街道、乡镇及各个村(居)、单位、学校。要将“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落实检查、考核措施。要深入贯彻“无毒保净土,有毒创无毒”的观念,努力将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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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P>  当前我县禁毒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受沿海发达地区的时尚娱乐、消费观念的影响,毒品迅速向内地渗透,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迅猛,毒品危害不断加剧,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之一。虽然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毒情有所缓解,但毒品市场依然存在,吸毒问题依然突出,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面临的禁毒工作责任和难度日益剧增,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必将对社会治安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当前我县禁毒工作的现状随着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在禁毒宣传教育、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毒情形式依然不容乐观,截止2010年9月,我县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共有681人,其中传统毒品504人,新型毒品17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98‰。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县新型毒品吸食人员呈现增长趋势。吸毒人员主要现状:一是青年吸毒人员较多,占在册吸毒人数的72%以上;二是无业和社会闲散人员较多,分别占在册吸毒人数的63%和35%;三是文化程度偏低。文盲、小学文化、初中文化分别占现有吸毒人员的5%、35%、49%;四是吸毒群体性别差异较大,男性占81%、女性占19%;五是吸食毒品的场所多变,以歌舞娱乐场所、茶楼、宾馆酒店、汽车内等为主,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六是吸食毒品方式以烫吸、注射和二者混合为主,吸食毒品种类以“海洛因”、“冰毒”、“k粉”、“麻古”、“摇头丸”为主;七是夫妻及家庭成员共同吸毒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公安机关查获的夫妻及家

  庭成员共同参与的涉毒案件逐年增多;八是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吸毒时有发生,同事之间容易交叉影响,参与吸毒。九是涉毒地区逐步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特别是新型毒品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青睐。

  二、当前禁毒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吸食传统毒品的现象在我县得到了有效遏制。从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县当前正处于由传统毒品向新型(合成)毒品转向阶段,县城区域内吸食“冰毒”、“麻古”等新型毒品人员不断增多,且正逐步向农村地区蔓延,禁毒工作面临新的挑战。1、禁毒形势日益严峻。近年来,我县吸毒人员已由单一的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企业主等社会各界人士发展,吸毒已在不同层次、类别的人群中体现。随着吸食新型毒品人员在我县迅速蔓延,“以贩养吸”的现象也逐渐突出。部分吸毒人员由原来吸食传统毒品(如海洛因)转变为吸食新型毒品(如冰毒)。目前我县境内已发现的新型毒品有冰毒、K粉、麻古、摇头丸等。据悉近年来在新滋生吸毒人员中吸食新型毒品的占85%以上。另外吸毒场所更具隐蔽性,由迪吧、KTV转移到宾馆、酒吧、网吧等场所,禁毒形势日益严峻,打击难度明显加大。2、禁毒机制有待完善。一是部分领导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禁毒工作是公安政法机关的事情,与本单位无关,对禁毒工作支持、配合不够,存在公安政法机关单打独斗、孤掌难鸣的局面。二是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能分工不明确。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职能优势未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缺乏协作配合,齐抓共管、

  综合治毒的力度不够,影响了禁毒工作的整体效果。三是考核评估体系不够完善。缺少具体、刚性的禁毒工作任务和要求,政绩评价体系尚未形成,禁毒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不能真正落实。

  3、禁毒防控体系薄弱。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目前我县禁毒宣传主要集中在县城区和少数乡镇开展,如零阳镇、江垭镇、通津铺镇、零溪镇、杉木桥镇、苗市镇等,其余大多数乡镇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应付检查,敷衍了事现象。少数禁毒委成员单位工作积极主动,如县教育局、县药监局、县民政局等,但大多数成员单位就各自的工作职能在禁毒宣传教育上重视不够,宣传方式比较单调,宣传对象的层次不够分明,缺少有效宣传载体,重点不突出,社会禁毒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广泛参与禁毒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社会帮教不力。吸毒人员在控率、戒断率低,失控率、复吸率高。绝大部分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监管措施不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未真正落到实处,缺乏有效的帮教措施,社区戒毒(康复)大多停留在档案上、文字中,使“四位一体”的社区帮教措施流于形式。三是涉毒打击力度和装备投入尚需加强。公安机关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网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不同程度上还留有死角,且反弹压力持续存在。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毒品犯罪手段不断更新,集团化、暴力化明显增加,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犯罪也趋势明显,我县目前的缉毒科技装备又无法适应当期缉毒侦查工作的需要。

  三、当前禁毒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思想高度统一,全力推进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禁毒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政要清醒认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禁毒人民战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做到禁毒工作有规划、有安排、有督促、有考核、有成效。三要充分发挥禁毒委成员单位在禁毒宣传教育、打击毒品犯罪、禁毒帮教管理等方面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担负起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四要完善考核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把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另外还要经常性地开展禁毒工作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2、注重宣传实效,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是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治本之策。宣传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禁毒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参与制定禁毒宣传教育规划,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协调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积极宣传报道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斗争成果和典型案例,大力开展禁毒公益

  宣传活动。公安、教育、文化、旅游、广电和工、青、妇等要注重禁毒宣传教育的经常性,既要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又要树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做到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提高禁毒宣传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同时要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性。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其它各级各部门也要认真履行义务,加强本单位、本辖区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3、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毒品犯罪的打击工作力度。一是公安机关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挤压毒品违法犯罪的空间,绝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在坚持经常性打击的基础上,对吸食新型毒品群体扩张与增长等突出问题上适时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公、检、法、司等在打击涉毒犯罪的过程中,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快审快判,司法机关要定期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及时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司法援助。二是加强对易涉毒场所的管控,公安、文化、工商等要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力度,建立定期巡查、暗访机制,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对发现有吸食、贩卖毒品的场所要及时清理整顿,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停业或取缔,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三是狠抓“禁种铲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禁种铲毒的责任落实到专人,在罂粟种植、开花

  结果等季节开展本辖区内的巡查工作,确保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目标的实现。四是公安、卫生、药监、商务、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三品”的监管力度,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4、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开展社区帮教工作,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是解决毒品蔓延、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要密切加强与公安、司法等机关的配合、衔接,做好本辖区毒情大排查工作,摸清情况,建立台帐,确保资料整齐、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把禁毒工作列入治安防控管理范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辖区吸毒人员。特别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接触社会面广、信息灵通、反映快捷的优势,加强跟踪,掌握动态,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严密管控,适时掌握毒情动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把握禁毒工作的主动性。民政、劳动保障和工、青、妇等部门要按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好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吸毒人员社会救助、就业培训、帮教转化工作。对辖区的吸毒人员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把定期谈话、定期尿检等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已戒毒人员再次吸毒,通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使吸毒人员远离毒品,逐步萎缩毒品消费市场。

  5、狠抓队伍建设,确保禁毒工作长期顺利开展。加强禁毒队伍建设是做好禁毒工作的根本保证,要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禁毒力量,加强禁毒队伍管理,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提高禁毒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同时要强化禁毒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开

  展禁毒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缉毒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乡镇禁毒工作者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其进一步熟悉有关禁毒工作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做好禁毒各项工作。另外,发改部门要积极争取禁毒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禁毒工作经费和人员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好涉毒办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不足和装备落后的问题,确保我县禁毒工作长期顺利开展。

篇十四: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P>  禁毒社会工作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云南地区为例

  摘要:近些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社会化转型也在不断加深,社会问题日益增多也在变得愈发严重,党和政府逐渐意识到社会工作能在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国家和政府也越来越重视社会工作的发展。禁毒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一个重要实务领域,是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在禁毒领域得到很好运用的体现。云南省地处我国西南边陲,邻近“金三角”地区,毒情形式严峻,已经成为毒品的重灾区,对于云南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来说会有一定的阻力。云南省政府也高度重视禁毒工作的开展,在发挥司法、公安机关等强制性手段来禁毒的同时,也重视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禁毒社会工作具有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在参与禁毒工作中能发挥独特的作用。

  关键词:禁毒社会工作问题对策研究

  1.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

  社会工作最早产生于西方国家并且在西方国家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和运用,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社会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发展缓慢,但随着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社会工作也慢慢得到重视和发展,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社会工作的建设中来。我国社会工作发展不均衡,呈现出东部相对发达、西部相对落后的特点,云南作为我国的一个西部省份,社会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近些年来随着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资金投放力度的不断增加,社会工作也得到了重视,全省的社工机构总体呈发展的态势,2019年云南省社会工作年会上给出了云南省共有252家民办社工机构,与前几年相比增长较快。

  在我国,禁毒社会工作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属于一个比较新的研究领域,我国禁毒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是从2003年开始的,在近几年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禁毒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来。在我国的上海、广东等发达城市把禁毒社会工作结合当地的实际,不断创新路径和方法,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果。1998年,美国戴托普国际公司与云南省合作在昆明成立中美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即云南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康复部),这标志着我国专业的禁毒社会工作的开始,2007年,国内第一支禁毒社会工作队伍在昆明市官渡区宣布成立,2018年云南省颁布的《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等文件,也推动了我省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

  1.禁毒社会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云南省邻近世界三大毒产区之一的“金三角”地区,是向外贩毒运毒的必经之地,毒情形式日益复杂,在禁毒领域主要还是采取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等强制手段为主,禁毒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视角,有着独特的方法和技巧,在禁毒领域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起步晚、发展不成熟,在发展中依旧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禁毒社会工作地域发展不均衡

  受地形和其它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呈现出东部地区发达、中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特点,社会工作在我国也存在地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在我国,社会工作在沿海城市发展较好,如广州、深圳等地,在西部地区发展相对落后,如云南、广西等。我国禁毒社会工作发展落后,在发达城市得到了一定的重视和发展,在上海、江苏、广东等地,通过政府向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出一批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禁毒社会服务机构,但在很多毒情形式严峻的地方却发展缓慢,云南省作为我国边境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邻近对我国危害最大的毒产区“金三角”地区,在禁毒领域主要还是以政治上施压、法律上严惩的方式,社会工作介入禁毒领域才是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而且云南省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主要集中在昆明市,其他毒情形式严峻的地州城市却没有得到发展。

  (二)社工机构发展落后

  在我国,社会工作起步较晚,社工机构发展也相对落后。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地理位置偏僻、经济文化发展落后,社会工作发展也落后于其他地方,社工机构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2019年云南省社会工作年会上给出了云南省共有252家民办社工机构,和前几年相比,社工机构的数量明显增加,但大部分社工机构规模较小,才刚起步,满足不了当前云南省的实际需求,且云南省社工机构大多集中在昆明市和昭通市,其他地州社工机构数量很少,尤其像德宏、临沧、怒江、普洱、西双版纳、文山等邻近“金三角”地区的城市,对于禁毒社会工作机构的需求更大,但这些地方社工机构数量少,专业能力不强,且提供的服务水平不高。在云南省,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禁毒社会工作机构,都是一些社工机构在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知识宣传的工作,在参与到禁毒社会工作方面,云南省社工机构还需要不断的学习和进步。

  (三)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口较大

  云南省社会工作发展缓慢,对于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缺口较大,虽然近几年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云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有所扩大,也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社会工作的建设和发展中来,但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不足,持证上岗的社工人数还达不到实际需求,目前云南省大部分一线社工还存在非专业、低学历、能力不足等问题。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云南省社会工作人才达4.8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人才总人数超过2000人。在2019年云南省社会工作年会上给出了云南省持证社会工作人才总数超过5000人,和其它发达城市相比,这个数量还是略显偏低。与社会工作其他领域相比,禁毒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较多知识,除了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毒品知识外,还要掌握有关法律、医学、化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云南省的禁毒事业严峻,但禁毒社会工作发展缓慢,到目前为止,云南省还没有专门的禁毒社会工作机构,禁毒领域也没有专门的禁毒社会工作者,都是云南省禁毒办招聘禁毒专干来负责禁毒社会工作,云南省对于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还在很大。

  1.禁毒社会工作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当前政策支持不足

  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在云南,近几年社会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力量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禁毒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新的实务领域,同时也是社会工作中一个极具特色的部分,在禁毒工作中是一支不可缺少的主力军,目前对专业禁毒社会工作者缺口很也大,但云南省在禁毒社会工作上还缺乏各项政策的支持,关于禁毒社工的招聘、管理、薪资待遇这些也未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政府在财政上的支持力度上不足,大部分的资金都是关于扶贫和社会治理以及现在提出的乡村振兴,在禁毒社会工作方面扶持力度很小,对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来说这也是一个阻力。

  1.社会认可度不高

  社会工作具有独特的服务理念和专业的工作方法,能够在我国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社会工作的发展,但总体而言社会大众对于社会工作的认可度都不高,很多人不知道社会工作的存在或者是不知道社会工作的职能,对于一些了解社会工作的人群来说,他们会认为社会工作没有发展空间、前景不好等。禁毒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中一个新的实务领域,在专业方面要求更高,工作过程也更加艰难,但社会大众对禁毒社会工作的认可度普遍不高,在毒情形式严峻的云南省,社会大众会认为禁毒工作主要还是以政府和法律的强制手段为主,而忽视了社会工作介入到禁毒领域可以发挥很大作用,没有意识到禁毒社会化的重要性,因此对发展禁毒社会工作也不够重视。

  (三)禁毒社会工作者得不到重视、薪资待遇低

  近几年来,禁毒社会工作慢慢得到了重视和发展,很多地方在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加大了力度,在资金、人才培养方面都有所投入,在禁毒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来看,

  我国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还在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解决不了我国专业禁毒社会工作者缺口大的问题,在岗的禁毒社会工作者虽然也都加入到当前的禁毒工作中,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不够专业、基础薄弱、保障不足等。云南省还没有建立起针对专业禁毒社会工作者的薪酬保障体系,目前云南省一线社工的工资待遇也不高,很多一线社工对本行业的认可度也不高,与其他发达城市相比较,云南省禁毒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落后,禁毒社工需要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比其他领域的社工要多,但是他们薪资待遇不高,很多禁毒社工也没有达到专业禁毒社工的水平,高级督导的人才更是稀缺,也没有得到重视。

  1.禁毒社会工作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对禁毒社会工作的政策支持

  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有助于禁毒工作更好的推进,党和政府要从政策上加强对禁毒社会工作的支持,完善现有的禁毒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工作在禁毒领域中的职责,增强禁毒社会工作在禁毒工作中的用途及地位,云南省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发展禁毒社会工作,增强各个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让服务更专业,同时也加大财政的支持,培养更多专业禁毒社会工作者加入到禁毒社工队伍中来,多提供一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让他们的专业能力不断提升。云南省政府也要加大对地州城市的扶持力度,支持地州上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鼓励专业禁毒社会工作者参与到边境地区的禁毒工作中去,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和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并整合有效资源协助禁毒社会工作的开展。

  (二)支持禁毒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壮大

  社会工作机构是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渠道,社会工作者通过社工机构这一载体来给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党和政府要加大力度来支持社工机构的发展,培育更多的社会工作机构,同时也要提升社工机构的服务质量。云南省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来培育和发展禁毒社会工作机构,在资金方面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让有能力的机构专门来专门开展有关禁毒的工作,鼓励更多专业禁毒社会工作者加入到禁毒社工机构中去,同时,机构

  之间也要加强交流合作,也要加强和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比如妇联、共青团等,致力于让社工机构得以更好的发展,云南省也要结合当地的特色和实际,来推进禁毒社工机构的发展,可以根据云南省当地的地域分布以及民族聚居等特点,根据当地实际来培育一些特色的禁毒社会工作机构,让云南省禁毒社会工作机构得以更好的发展,同时也推进云南省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三)培养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禁毒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新的实务领域,对工作者的要求较高,在具备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具备禁毒学、法学、医学、化学等知识,云南省政府应该注重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于当前负责戒毒康复的非专业工作人员,应该定期开展有关社会工作知识的培训,让他们学会社会工作的服务过程和具体的服务技巧,进而对社会工作有了深入的认识和认可,云南省政府也要加大对禁毒社会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提升对当地禁毒社会工作者的奖赏力度,同时也定期组织禁毒社会工作者和禁毒领域的其他人员进行交流,发挥各自的优势来促进云南省禁毒工作的开展;各机构也要加强和各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来加快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平时给予禁毒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一些实践和实习的机会,毕业后为他们提供就业的机会。

  参考文献

  [1]张昱,万艳.政策发展与禁毒社会工作制度构建[J].江西社会科学,2019

  [2]李丹.云南民族地区禁毒政策的思考[J].学理论,2016

篇十五: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P>  对社区禁毒工作的几点建议文章标题:对社区禁毒工作的几点建议长期以来,XX社区在区委、区w政府的领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具体指导下,在派出所、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的配合下,认真贯彻“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动员社会各办的力量,采取打击、预防、宣传、教育、管理等措施,使辖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强,贩毒活动明显收敛,吸毒人员的滋生得到有效控制,公民的禁毒意识有普遍提高,禁毒工作有明显的社会效果。一、吸毒人员社会帮教方面XX社区目前共有在册吸毒人员24人(男性17人,女性7人),有5人正在服刑或劳教,应帮教人数为19人,其中有3人下落不明,已帮教人数为16人。在已帮教的吸毒人员当中,有7人已连续脱毒3年以上,其余9人也在逐渐远离毒品。为了能对吸毒人员进行更好地帮教,社区成立了由管街民警、党员、工作人员组成的帮教小组,对吸毒人员采取了一对一的帮教方[-找文章,到]式,由帮教小组为帮教对象建立帮教档案,帮教人员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回访,并做好帮教记录。同时做好其家人的工作,关心吸毒人员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禁毒宣传,帮助他们找工作、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还为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申请低保,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和家庭的温暖,使他们能振作起来,改过自

  新,重新融入社会。在我们的鼓励和帮助下,16名帮教对象都基本能够自食其力,多数人外出打工,有个别人到外地学手艺、学技术,也有女性吸毒人员成功脱毒后建立起了幸福的家庭,我们还为1名吸毒帮教对象申请了低保,使他的生活得到保障。XX二区吸毒人员张某自99年被强制戒毒后一直待业在家,为了防止她因无所是事又与一帮吸毒旧友混在一起而复吸,社区帮教小组鼓励她学习一门谋生的手艺,并帮她报名参加了美容培训班的学习。2004年,张某在XX二区开了一家美容院,社区帮教小组的几个成员都成了她的顾客,还时常为她介绍一些新顾客和生意经,现在她的美容院经营得红红火火,生活过得很好。在帮教工作中,对吸毒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做,但对于安置他们的实际问题就比较难解决。很多吸毒帮教对象都希望社区能帮他们解决工作的问题,但由于条件和能力有限,大多数时候,我们只能鼓励帮教对象自谋出路。而这些吸毒人员由于吸毒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想投资做点小生意却苦于没有资金,而且他们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又没有一技之长,找起工作来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如XX二区的杨某,只有初中文化,一直找不到工作。社区帮教小组也曾帮他介绍过送水和送煤气的工作,但由于他缺乏交通工具,工作效率不高,因此拿到很低的工资只能勉强养活自己,一份工作做了没多久也做不下去了。现在他已经三十多岁了,还找不到一份固定的工作,帮教小组鼓励他去学习一门手艺,比如美发、摩修等,可以

  考虑先去做学徒。他父亲很感谢我们的帮助,接受了我们的建议,打算送他去学摩托车修理。结合我们平时的帮教工作,我们觉得帮教工作应当多多考虑帮教对象的安置问题。因为只有让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才能使他们从内心里感觉到自己没有被歧视,从而远离毒品,重新做人。可以联系一些单位来协助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若是无法解决则可以帮助他们进行就业培训,让他们能学习到一门手艺和技术,将来可以自谋出路。因此,建议上级部门考虑能多为吸毒帮教对象提供各种免费的技术培训或为帮教对象参加培训学习提供一些优惠政策,让他们学无所忧。二、关于禁毒人民战争考核方法禁毒工作应考核的内容:加强领导、加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目标和任务、加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建立吸毒人员监控帮教体系等。三、关于禁毒的基础问题禁毒工作的基础应包括: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在居民群众中进行毒情调查,摸清涉毒人员的底数,并建立起相关档案,以保证有文件档案备查。在社区、群众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特别是做好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工作。打击种、制、贩、毒活动,预防和控制吸毒行为的发生,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等。因此,禁毒基础工作应建在社区、学校及来往人员比较复杂的高危场所等处,通过加强禁毒宣传,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打击毒品犯罪

  行为的意识,同时做好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无毒”氛围,从而达到消灭毒品的目的。以上是我社区对于禁毒工作的一点意见和建议。无论如何,我们仍会以创建“无毒社区”为目标,尽一切努力做好禁毒工作。

  《对社区禁毒工12全文查看

篇十六: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P>  浅谈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受缅甸毒品市场影响,毒品迅速向我国境内渗透,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迅猛,毒品危害不断加剧,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之一。虽然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和开展了三轮的禁毒人民战争,毒情有所缓解,但毒品市场依然存在,吸毒问题依然突出,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面临的禁毒工作责任和难度日益剧增,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必将对社会治安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基层禁毒问题对策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州县各工作队(组)及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三轮禁毒人民战争这一中心,以全力遏制毒品的社会危害为目标,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深入开展重点整治为抓手,以禁毒“严打”专项行动为突破,以不断强化禁吸戒毒为重点,以全面深化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抓好禁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势推进禁毒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禁毒工作取得了的明显成效。但在认真分析我镇的毒情状况后,感到形势又是严峻的,任务更是艰巨的。本文以边境乡镇卡场镇为例,对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浅的分析。

  一、卡场镇禁毒现状分析

  卡场镇位于盈江县西北部,距离县城52公里,国境线长41.66公里,是盈江县主要的口岸通道之一,有通往缅甸大小通道18条,居住着景颇、傈僳、汉等主要民族,属于边境高寒山区乡镇。

  (一)禁毒工作现状据统计,截止2015年11月,卡场镇共有在册吸毒人员213人,现有吸毒人员161人。2015年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德宏州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7次,全面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收戒吸毒人员103人,社区戒毒99人,打零案件2起,毒品刑事案件2起,捣毁吸毒窝点16个,查获毒品6.868千克。(二)吸毒人员呈现的特点据调查,卡场镇吸毒人员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毒品泛滥呈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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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性。海洛因、麻黄素等毒品有蔓延增长趋势,在册吸毒人员中有7名曾经吸食鸦片,42名吸食海洛因,其余吸食麻黄素。二是涉毒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吸食新型毒品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据统计,目前在册吸毒人群213人中,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156人,占总数的73%,35岁以上的有57人,占总数的27%,年龄最少的只有15岁,最大的有73岁,女性吸毒人员43人,占总数的20%。三是毒品向农村快速蔓延。全镇最偏远的村都有新增吸毒人员,既有吸食毒品的,也有贩卖的,还有以贩养吸的。四是衍生“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少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胆大妄为进行偷、抢、扒等犯罪活动,打击处理不能到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禁毒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于提高一是少数干部群众对毒品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认为禁毒工作与自己无关,是公安部门的事,淡化了禁毒工作是一场长期持久的人民战争的意识,致使在本部门、本辖区的防范措施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坚决。二是宣传教育不深入。禁毒成员单位对日常宣传重视不够,缺乏常抓不懈;宣传方式比较单调,缺少有效宣传载体;宣传对象的层次不够分明,重点不突出。社会禁毒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预防和打击毒品的队伍力量不足1、没有专业人员具体抓禁毒工作,村、组大都是兼职干部,人员少形不成禁毒工作合力。2、由于卡场镇地处边境,村民居住分散,道路交通建设落后,吸毒人员随机流窜,收戒帮教工作难度较大。(三)传统毒品向新型毒品转变迅速据统计,新型合成毒品滥用人数直线上升,空间分布大面积蔓延扩散,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边疆稳定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与破坏。其原因主要为:1、贩卖新型合成毒品相对而言更难发现,更为便利,且利润更高。2、滥用新型合成毒品人员身体上没有戒断依赖症状,也很难发现与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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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新型合成毒品预防教育不到位,大部分人还不知道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且有不少人认为其是软性毒品所以不会成瘾。四是卡场镇靠近缅甸,受境外新型合成毒品渗透较为严重。

  (四)强制戒毒和特殊人群收戒较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强制隔离戒毒缺乏足够的专业医务人员、医疗设施与医疗经费等原因,对于严重残疾与疾病的吸毒人员一般不予收戒,就是收戒了,没几天就办了所外就医的手续,老、病、残等特殊人群收戒难已成为禁毒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极易产生负面影响。一是极易诱发吸毒人员为逃避强制隔离戒毒而产生自伤自残行为。二是由于收戒难,吸毒人员自暴自弃,易产生以贩养吸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三是不利于老、病、残吸毒人员戒毒,容易让其感受到被社会抛弃的感觉,从而诱发恶意报复社会的行为。四是极易对家庭产生更大的伤害。(五)社区戒毒工作实施比较薄弱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还比较粗放,组织领导力度不够,成立的禁毒办及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不能更好地贯彻国家《禁毒法》和《德宏州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局限于签协议、建档立卡、通讯联络等,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成效不明显。(六)戒毒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调查结果显示,吸毒人员吸毒的原因都各有不同,对家庭的伤害也程度不一。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戒毒人员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许多家庭甚至全靠低保维持生活。主要原因为:1、吸毒者大部分是青壮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持者,吸毒者吸毒后造成了自己劳动力的下降甚至丧失,导致家庭生产能力迅速变弱。2、吸毒者需大量的毒资,吸毒一段时间后,家里值钱的东西基本上被变卖一空。三是多次戒毒和治疗也需要花不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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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戒毒成果巩固措施不够社区戒毒是《禁毒法》规定的一种帮助戒毒人员巩固戒毒成果和逐渐融入社会的措施,是对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满后的一种过渡性安排。但基层的实际情况是,强制戒毒期满后几乎处于放任状态,大部分人员离开戒毒所后即流入社会。虽然政府和村委会都成立了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但成员全是兼职,据了解,全镇约三分之二的社区戒毒对象存在失控,社区戒毒工作开展还没有进入常态化。对于失控问题,有因管理措施和必要的就业帮扶、维持治疗、生活救助等问题没有跟上,也有因遭受歧视而丧失信心,短期内又再次染毒,怕尿检后强制戒毒,导致不愿坚持戒毒;即使是有戒毒决心的吸毒人员,由于戒毒需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但美沙酮门诊全镇只有1家,对离街道较远的吸毒人员,戒掉毒瘾仍有一定困难。

  三、加强基层禁毒工作的对策

  (一)全面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是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治本之策。要把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协调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1、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性。既要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又要树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做到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地相结合,提高禁毒宣传的参与率和知晓率。2、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性。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3、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层次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积极宣传报道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斗争成果和典型事例,大力开展禁毒公益宣传;政府、社会团体、和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义务,加强本单位、本辖区的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4、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广泛性。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网吧等易涉毒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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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和拒毒防毒能力;研究开设禁毒教育课程,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要依托劳动力市场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就业培训、暂住证申领等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5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机制性。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和《德宏州禁毒条例》,将禁毒教育纳入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等内容,着力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二)建好禁毒工作队伍,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力度1、增强抓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对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挤压毒品违法犯罪的空间,绝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在坚持经常性打击的基础上,对吸食新型毒品群体扩张与增长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禁毒专项斗争。2、强化禁毒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禁毒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3、严格执行《宪法》关于禁毒的相关惩处措施,严惩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传递政府禁毒的信心和决心。4、只要是涉及毒品违法犯罪行为,都坚决予以打击,用最强硬的手段,最严厉的措施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其他群众。5、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易涉毒场所的管控。公安、文化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力度,要与经营者签订禁毒责任书,建立巡查、暗访机制,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对发现有吸食、贩卖毒品的场所要清理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停业或取缔,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6、狠抓“禁种铲毒”。将禁种铲毒的责任落实到专人,在罂粟种植、开花结果等季节开展本辖区内的巡查工作,确保毒品“零种植”目标的实现。7、进一步健全完善禁毒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问责规定和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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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效遏制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迅速增长1、加大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滥用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其一是身体戒断依赖症状不明显,但心理及精神上极易成瘾。其二是十分兴奋,常常几天不睡觉,极度耗竭身体。其三是心率过快,极易诱发心脏病;容易产生淫乱行为,对肾损害大,易导致性功能丧失。其四是服用后极易出现幻觉、妄想等,易导致交通肇事或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五是导致类似精神分裂症的苯丙胺精神疾病,并很难治愈。因此,加大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可以纠正人们对“新型合成毒品是软性毒品不会成瘾”的错误认识,从而能自觉抵制新型合成毒品。2、加大对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的矫治力度新型合成毒品对人的心理、行为和社会功能均存在相当严重的危害,而对于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人员教育矫治工作不能完全照搬既有的传统毒品强戒经验,应该从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员的行为、认知、心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教育矫治。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中,对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学员要更多地关注毒品伤害中枢神经造成的精神障碍,细心观察他们的日常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矫治;同时不断规范治疗和教育手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从而逐渐摸索出一条科学可行的针对新型合成毒品的脱毒治疗和教育矫治的模式,达到萎缩新型合成毒品需求市场的目的。(四)配全设施,主动化解特殊人群收戒难问题1、建立体制内的医疗体系。在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设立场地齐全、设施完备、医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基本检测条件、能治疗一般常见疾病的小型医院。根据戒毒者病情的轻重和发展来决定治疗机构和实施治疗方案,增进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收治力度。2、单独成立一个专门收治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及零星贩毒人员的医院,达到对特殊人群采取有效的隔离、治疗措施的目的。这样既避免了戒毒人员因所外就医期间对社会安全造成的隐患,又保障了戒毒人员健康权等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被戒毒人员在地方医院治疗期间在社会上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也能有效防止治疗期间自伤、自残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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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还达到了《禁毒法》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的要求。

  (五)落实举措,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开展社区帮教工作,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是解决毒品蔓延、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重要措施。1、摸清情况,建好台帐。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衔接,并把禁毒工作列入治安防控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切实提高对本辖区吸毒人员的发现能力,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本辖区毒品蔓延情况。特别是要建立禁毒工作台帐,指定专门人员收集整理禁毒工作资料,规范建档,确保资料整齐、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加强跟踪,掌握动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接触社会面广、信息灵通、反映快捷的优势,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严密管控,适时掌握毒情动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掌握禁毒工作的主动性。3、做好帮教,转化吸毒人员。落实具体的责任人,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的吸毒人员要定人、定责任、定措施,把定期谈话、不定期尿检等帮教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已戒毒人员再次吸毒,通过转化一批吸毒人员,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六)努力帮助戒毒人员家庭“脱贫”1、帮助戒毒人员家属消除焦虑、失望、恐惧等不良心理,从而激发戒毒人员家属生活的信心和克服困难的勇气,使其重新认知吸毒者和戒毒人员。2、开展技能培训、安置就业,切实帮助吸毒人员家庭解决生活、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扶难救困,为吸毒者摆脱毒瘾,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条件,使家庭真正成为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继续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治的基地。3、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分解为一年、两年、三年三个档次,大部分吸毒者经评估后一年期满出所;吸毒年限较长、戒毒次数较多、戒毒效果不太好的,执行两年的戒毒期限;吸毒年限长、戒毒次数多、戒毒效果很不好、多次违反管理规定的,执行三年戒毒期限。让大部分戒毒者一年出所的原因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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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由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的封闭性与社会发展的快速性,戒毒者封闭的时间越长,其适应社会的能力越差,回归社会的难度越大,心理的障碍会越多。其二,吸毒者大部分是青壮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持者,戒毒出所时间提前有利于发挥其对家庭的支撑作用。其三,有利于鼓励戒毒者在戒毒中积极表现,以争取早点出所。

  总之,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和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全民战争,事关民族兴衰和地方的长治久安,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随着大力推动禁毒工作,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禁绝毒品的全民战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已经2011年6月26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德宏州禁毒条例》[4]唐斌《国内外禁毒研究的路径分析》上海大学,2006年[5]卡场镇禁毒工作总结,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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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禁毒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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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禁毒工作思考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定期工作会议联席制度、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交流总结近期工作;以查看台账、实地抽查和明察暗访形式督导检查,并进行排名通报,以书面形式汇报县W县ZF,确保禁毒工作不打折、不走样,切实提高各成员单位的思想认识。“一把手”亲自上阵挂帅、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指挥、亲自督导落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强力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禁毒工作职责的要求,积极承担起本系统任务和推动职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齐抓共管,共同谋划、形成合力,整体推动,保障全面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踏查。加强公安、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扎实做好禁种铲毒排查工作。要深入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空心村”、田间地头、废弃宅地、蔬菜大棚等潜在的非法种植区域,开展全面、不留死角的拉网式踏查铲毒行动,同时利用无人机等设备进行检测,切实提高科技铲毒的水平和能力。对疑似地块和有种植史的村庄和个人、高山沟渠要建立联系制度,跟踪监督,拉网式踏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留隐患,坚决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目标。

  (三)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打击震慑。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毒品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健全堵源截流体系,着力提高情报搜集、分析、研判、交流、应用能力,强化区域协作、情报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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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侦查、拔钉追逃等措施,力争侦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力打好主动仗、信息仗、合成仗,着力提升破案打击水平,力争把违法犯罪网络打得更完整、打得更深入,办成更多的精品案件。

  (四)加强“平安关爱”,落实管控措施。依托综治部门搭建的社区网格平台,以社区为基础、网格为关键*、服务为本职、管理为核心,把吸毒人员服务管理纳入社区、进入网格,最大限度排查发现隐性吸毒人员、降低肇事肇祸风险,确保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措施落到实处,以发现得了、管控得住、转化得好为目标,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吸毒人员。

  (五)夯实社戒社康,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管理集中化、管控网格化、服务专业化、对接无缝化、帮扶精准化、关爱亲情化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N’”模式,完善戒毒康复全程管控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排查登记、出所衔接、维持治疗、吸毒检测、谈话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行为干预、综合评估等管理制度,形成基层ZF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戒毒康复全程管控的工作机制。

  (六)创新群防模式,筑牢群众根基。创新群防群治管理模式,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壮大群众性禁毒团体,把社区戒毒工作纳入志愿者工作中,激发蕴藏在民间的禁毒力量。充分利用各类人力资源,发动不同社会背景、不同职业特长、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员参与对吸毒人员的帮扶工作,形成来源稳定、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禁毒志愿者队伍,建立禁毒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探索推行ZF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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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式,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禁毒公益事业,筑牢禁毒工作的群众根基,打造禁毒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

  (七)创新宣传模式,广泛开展宣传。创新“互联网+宣传”模式,全方位、多角度加强禁毒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应用,拓展禁毒媒体传播平台。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校园毒品预防教育主渠道作用,有效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全面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六进”活动,利用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打造群众性禁毒文体活动品牌。

  (八)推动示范创建,强化管控工作。积极开展禁毒示范联创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加强实效评估,统筹利用社会力量,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总结先进经验,在全县推广带动禁毒工作全面提升。

  (九)加强部门协作,构建堵源截流体系。加强部门查缉协作,推动落实寄递安全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在寄递企业、物流园区等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配备禁毒信息员。

  (十)推进禁毒扶贫,巩固脱贫成果。通过打击整治、管控戒治、预防教育、产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方式,分级分类落实帮扶措施,持续巩固禁毒扶贫成效,防止因吸毒产生新的贫困人口和脱毒脱贫人员复吸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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