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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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8篇)

时间:2022-11-22 20:55:02 来源:网友投稿

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8篇)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  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7月3日中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握职责定位,坚决扛起扶贫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8篇),供大家参考。

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8篇)

篇一: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

  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7月3日中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握职责定位,坚决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坚决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进一步巩固深化扶贫工作成果,按照县委的部署,县纪委决定继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严肃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通过监督检查、着重于发现问题、着重于自查自纠,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保障落实长效机制,确保各类扶贫项目有效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二、监督检查的内容(一)扶贫资金的使用和扶贫物资发放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物资发放中出现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雁过拔毛等问题;坚决纠正擅自改变

  扶贫资金投向和变更扶贫项目等行为;重点监督检查教育、卫生医疗等扶贫资金违规使用发放,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优亲厚友,应纳为贫困户的不纳为贫困户,不该纳为贫困户的纳为贫困户,将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户,拥有小汽车、商品房等不符合贫困标准的人员纳为扶贫户的问题。

  (三)扶贫项目管理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招投标不规范,扶贫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虚高,扶贫物资采购价格虚高和项目质量不达标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危房改造项目识别不准、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农村合作社的建立、管理混乱,产出效率低下的问题。

  (四)扶贫政策贯彻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扶贫工作,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干事不担事、失职渎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对巡察、省第三方检查和以往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三、时间安排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8月11日四、组织领导县纪委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为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检

  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林赐贤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常委韩斌、县监察局副局长黎照飞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由李彬礼、邢波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十个监督检查小组,各小组组长及其成员详见附件。

  五、主要方法由县纪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对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现场抽查等方式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六、工作要求(一)监督检查小组组长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监督检查,协调好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实地检查。(二)各县直扶贫责任部门(单位)、各镇、村委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小组工作,全面及时提供扶贫领域有关资金拨付、审批、使用以及危房改造指标管理的台账或资料,严禁提供虚假资料及情况,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各镇应于7月12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将报告报送给驻镇监督检查小组。(三)各监督检查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突出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进行汇

  总,并上报给县纪委。同时要对相关单位、镇、村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要在县纪委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各镇纪委要配合驻镇监督检查小组做好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县扶贫、发改、住建、财政、审计、教育、农业、民政、卫计等职能部门要做好扶贫领域的资金拨付使用、工程项目安排、工程进度跟踪、惠农政策落实、专项审计等方面的自查自纠,于7月12日前将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并配合做好材料汇总、资料提供、政策解答等相关工作。

  (五)各监督检查小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服从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安排,严格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六)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各监督检查小组应于每周五中午12时前以手机短信或书面的形式向县纪委邢波同志(手机号码:xxxxx)报送问题线索。各监督检查小组报送的问题线索具体由邢波同志负责汇总。

篇二: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

  市纪委监委加强扶贫帮困领域监督工作方案措施为了加大扶贫工作措施,各个领导干部加大人力物力,我们不仅要做扶贫工作,同时也要做好监督工作,不要有的人钻空子,为了加强监督力度,你有哪些方案?下面是市纪委监委加强扶贫帮困领域监督工作方案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将对口支援项目资金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在“监督的再监督”上下功夫。突出专项检查,精准发现问题。日前,由区纪委监委领导带队,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2个督查组,分赴新疆巴楚和云南文山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实地考察项目、查阅资料账册、与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座谈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立项审批、划拨入账和采购支付等运作情况,当场指出决策流程、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即知即改。对援疆干部开展廉政教育,传达中央扶贫帮困有关精神,通报民生领域相关案件情况,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援疆、援滇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干部勤政廉洁。二是严肃查处问责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大起底”,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相关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8年社会救助和对口支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梳理自查。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扶贫帮困领域动“奶酪”者一查到底、严惩不贷。今年,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区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职员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名单,贪污民生领域补助款的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向相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并以此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处级干部廉政教育大会上播放,形成有力震慑。三是深化长效机制

  建立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对口联系区机关部门、街镇和区管国有企业的分片联系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区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着力防范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开展低保专项复查,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对救助资金经办人员实行近亲属备案、廉洁承诺制度,建立依托社会第三方专项审计机制,坚决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发生,杜绝优亲厚友,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到位。

篇三: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

  结合前期调研情和摸底排查情况组织财政农业扶贫民政规划建设等扶贫领域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审计法制等部门认真分析研判查找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讨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推广性的解决办法推动建立完善的扶贫领域监管制度体系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简要汇报X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情况。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深入调查研究,找准监督重点。由XX区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农业(扶贫)、民政、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组成扶贫领域专项调研组,全面开展扶贫领域调研工作。一是开展数据分析。X月上旬,调研组对X年X月以来扶贫领域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主要收集相对贫困户、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改造户的相关数据,以及扶贫资金使用、发放的相关数据。同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比对,查找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存在问题,发现扶贫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为开展监督检查夯实基础。二是开展实地调研。X月下旬,调研组深入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座谈、查阅台账、入户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精准扶贫等扶贫领域的基本情况。(二)创新监督手段,全面摸底排查。为确保摸清全区扶贫领域的底数,XX区纪委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手段,全面细致地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一是开展异地抽查复核。结合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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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异地抽查复核工作,重点排查扶贫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XX条。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由XX区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组织各村整理本村的各类贫困户名单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动员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各镇(街道)纪(工)委牵头开展扶贫领域自查自纠,坚持做到以查促改。三是开展全面排查。在排查范围上,在全面排查相对贫困户的基础上,坚持主动加压,将排查范围延伸到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和危房改造户。在排查力量上,整合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共XXX名干部,组成XX个排查组,深入全区XX个镇(街道),通过查阅资料、入户核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扶贫领域“地毯式”排查。四是开展专项暗访。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有力震慑基层党员干部。拍摄了XX镇XX村和XX镇XX村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违纪违法问题的两期暗访片,近期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相关违纪人员已被立案查处。(三)加强执纪问责,确保监督实效。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持100%初核。注重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采用通报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处置;对整改不彻底的,采用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置;对坚决不整改、影响较坏的,采用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处置;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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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处置。今年以来,XX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XX件XX人,结案XX件XX人,正在审查X件X人,纪律处分XX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以来,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摸底排查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由于派驻纪检组的干部参与了扶贫对象全面排查工作,派驻纪检组对所监督单位落实扶贫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有点滞后;三是对重点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还不够到位;四是有些镇(街道)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多次发生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却没有开展专项整治。二、下来工作打算(一)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复核。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排查人员的排查能力,对前期排查的问题全部再核查一遍,对全区重点扶贫项目再核查一遍。委局每个班子成员走访核查X户相对贫困户,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假贫被扶”和“假扶贫”的情况。督促派驻纪检组长核查所监督单位落实扶贫政策情况。(二)强化监督执纪,保障扶贫攻坚。全面初核已发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严惩胆敢向扶贫财物“动奶酪”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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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重点查处在扶贫救济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和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结对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落实的帮扶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保障XX区顺利完成扶贫攻坚的工作任务。(三)深入调查研究,促进制度完善。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和摸底排查情况,组织财政、农业(扶贫)、民政、规划建设等扶贫领域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审计、法制等部门,认真分析研判,查找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讨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推广性的解决办法,推动建立完善的扶贫领域监管制度体系。我就汇报到这里,请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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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精准推进扶贫领域监督工作的调研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一、存在问题从表现形式看,问题主要集中在扶贫项目和资金规划、申报、审核、拨付、监管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或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一是截留套取、挪作他用。个别基层单位将上级拨付的扶贫资金予以截留,挪为工作经费或其他扶贫项目使用。二是虚报冒领、骗取资金。制造假材料,填写假表格,以他人名义或默许他人申报,达到骗取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目的。三是审核不力、工作失职。在扶贫项目规划、申报、审核、拨付、监管过程中,由于机制不畅、信息不互通、疏忽大意或监管不力,致使扶贫资金错发、漏发、被冒领,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从主体责任看,一些扶贫领域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监管缺位,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责任落实不到位,以文件落实文件,对精准扶贫工作未能亲自抓,对牵头组织的扶贫检查考核工作了解不深入,只挂帅未出征。有的职能部门不担当、不作为,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个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未能完全享受资助政策。二是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扶贫工作过多强调如何迎接检查、考评,反复

  强调“留痕迹”“留证据”,很少具体研究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帮扶工作简单地停留在捐钱送物等“短平快”项目上,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帮扶效果欠佳。三是内部监管不力。一些职能部门内部制度不完善,对具有审核、验收职权的人员监管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处理。

  从监督责任来看,扶贫领域涉及大量项目推进、大批资金拨付,但当前查处的多为违规发放、截留挪用等表面问题,想要把深层次问题查清查透,还需要深挖细查。一是监督不精准。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简单,要么对扶贫项目资金规划、申报、审核、拨付、监管流程不熟悉,要么监督检查搞大水漫灌,查阅资料不细、发现问题不准、分析问题不透,发现有价值的可查线索不多。监督力度层层递减,特别是乡镇一级,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监督责任软弱无力,有的仅仅就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未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二是问题线索管理处置不规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不规范,对问题线索既没有专门管理,又缺乏定期分析研判,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机制。三是扶贫领域问题执纪审查不够严格。“一案双查”落实不力,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具体问题的多,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以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少。有些事实调查不清楚,证据不够完整。

  二、成因分析

  思想认识不高。一些基层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对国家扶贫方针政策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甚至有的村干部不能正确区分扶贫工作与村集体发展之间的关系,存在扶贫资金“不要白不要”“用哪都是用”的错误思想。

  信息公开不全。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不畅、信息不互通,各自站在自身立场处理问题。基层干部发挥着政策宣传、申报对象确定及资格前期审核等重要作用,是扶贫政策资金与群众的中间纽带,可惜这个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好。

  法纪意识不强。基层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变着法儿转换名目要资金,认为只要资金不进个人腰包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扶贫领域一些违规违纪行为隐蔽性强,查处存在诸多困难,很多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违纪行为不能及时被追究责任,就会导致一些干部认为惩罚不严,从而产生侥幸心理。

  监督执纪不严。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也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但是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视程度不够,政治站位不高,能力水平相对偏低,发现问题办法较少,还不能完全适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

  三、对策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两个责任”。通过多种方式传导压力和责任,在调查研究、问题线索督办、监督检查等环节,注重督导基层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以及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突出而没有及时查处或者调查不够深入,包庇被举报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问责追究有关职能部门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根据问题发生的地域性、行业性、领域性特点,督促相关部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弘利遴选)

  明确监督重点,严格执纪问责。把乡镇(街道)干部、县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

  员和中层干部尤其是村(社区)“两委”成员作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采取交叉办案、协作办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扶贫资金,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巡察。把握职能定位,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扶贫领域巡察监督。突出巡察重点,着眼全覆盖目标要求,把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尤其是侵害群众利益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贪腐问题,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作用。

  创新监督举措,形成长效机制。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创新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运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扶贫资金进行联合监管,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案件查处中发现的制度缺陷,通过下发检查意见书、监察建议书、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以案促改、促建、促责、促教,堵塞案件多发易发的制度漏洞,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完善通报曝光机制,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

篇五: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

  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方案

  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方案关于加强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的调研报告

  贵州是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每年都有数额巨大的民生资金项目投入,一旦监督管理出现漏洞、查处惩戒不及时,民生资金就会成为腐败分子眼中的“唐僧肉“。充分释放民生资金项目的利好作用,助力贫困群众脱贫摘帽,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同步迈入小康,必须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扶贫资金运作模式、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投入、优化机制、加强监管为抓手,加强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目前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存在的问题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1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让人倍受鼓舞、深感振奋。但是在当前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仍有一些干部把扶贫资金项目作为个人“发家致富“的生财之道,侵吞挪用、优

  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时有发生,国家扶贫政策资金在一些地方被卡在了“最后一公里“。有些基层乡镇、村级在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比如,今年8月2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扶贫腐败案例中,四川省乐至县中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德勇协助他人骗取以工代赈建设资金,20________年,发展改革部门安排中天镇天灯村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涉及资金____________万元(含劳务报酬____________万元)。20________年2月,陈德勇向项目承建人倪某某提供未参与项目建设的____________名村

  民身份信息,倪某某据此编造了《劳务报酬发放登记表》,骗取项目补助资金____________万元。陈德勇同时还有其他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县发展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文国光和副局长张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农经股长杨辉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西省河曲县鹿固乡辉塔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俊雄、村委会原主任刘憨雄骗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刘俊雄以养羊为名申请县畜牧局“以奖代补“项目扶贫资金,县畜牧兽医中心原主任苗旺青等人

  验收时,刘俊雄谎称一块坡地上的羊就是自己养的羊,从而通过项目验收,骗取3万元补助资金,实际上刘俊雄从未养过羊。此外,刘俊雄还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________.____万元,刘憨雄骗取危房改造、村民供炭款等资金________.____万元。刘俊雄、刘憨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苗旺青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钱瑞峰、县扶贫开发中心干部王剑林、鹿固乡干部侯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扶贫开发中心党支部书记邬文斌和鹿固乡原人大主席柳巨虎、副乡长任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鹿固乡副乡长李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这些问题暴露出基层在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管上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围绕民生资金这块“大蛋糕“,“眼红“的“苍蝇“仍然不少,监管的薄弱环节仍然存在,民生资金被“拐骗“的风险仍然处在高位。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从上述问题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法纪意识淡漠,对中央要

  求置若罔闻,随意贪占扶贫资金;一些职能部门对民生资金监管薄弱,扶贫等民生资金被“拐骗“的几

  率和风险仍然广泛存在;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对群众身边腐败查处力度不够大、震慑不够强。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肃处理。同时,也警醒我们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切实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二、关于加强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几点建议加强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必须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把推进、服务、保障脱贫工作任务的落实作为民生监督的主要任务,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反映问题集中、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领域,做细做实做深责任追究、警示教育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以更大力度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要在落实好“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关键在“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党委(党组)要定期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通过剖析腐败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真正让党员干部明白哪些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做到慎言、慎行、慎微、慎独,以无私无畏的心态自觉接受监督,在严于律己中干事创业。

  二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党委(党组)要强化对案件办理工作的支持,关键时刻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为纪检监察机关鼓劲打气、撑腰壮胆,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零容忍“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切实做到书记讲的那样:“凡是敢向民生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对触碰扶贫资金“高压线“、踩到扶贫项目“红线“,对纪律规矩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出于什么目的绝不姑息,一律严惩不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格局。(二)要在发挥好“监督责任“上下功夫。重点在专项监察与常规监督、纪律审查与基层基础建设、纪委监督与部门主抓“三个结合“上下功夫。

篇六: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开展扶贫领

  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

  我们要积极采取多角度、多层次、多方式大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努力营造全区群众了解、关心、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浓厚氛围,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2016年度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8月16日上午,西乡塘区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总结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部署会。区委副书记李东红,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曹阳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传达学习自治区、南宁市专项工作总结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总结我城区专项工作情况,对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指出,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城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政)、纪委(纪工委)高度负责,全力以赴。广大人民群众热烈响应、热情关注、广泛参与,专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积累了宝贵经验。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城区共立案122件,其中按照自治区纪委统计口径立案71件,结案65件,给予党纪处分51人,政纪处分12人,问责3人,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单位“一把手”30人(包括村支书、主任);17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款7.6万元,向15名群众退回违纪款1.5万

  元,查处力度前所未有,专项工作开展10个月,立案数超过2012年至2015年四年立案数的总和。

  会议要求,城区各级各部门要再接再厉、全力以赴,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镇(街道)党(工)委和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各个领域,要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和查处工作;要继续发挥专项工作经验,加强宣传力度,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共同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攻坚战、持久战。

  会议强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推动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化、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城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推动任务落实。一要创新方式,全面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二要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三要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纪问责;四要注重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会议还强调城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狠抓教育管理;二要严格自查自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三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决战决胜之势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推向纵深。

  会议通报表扬了荣获自治区、南宁市专项工作表现突出先进集体和表现突出先进个人;金陵镇、坛洛镇、上尧街道、衡阳街道分别作了典型经

  验发言。2016年度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党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

  策部署,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柳北区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措施,精准发力,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项违纪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协调,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柳北区委高度重视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区党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周思泉书记切实做到“五个亲自”、“五个带头”,即:扶贫攻坚工作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带头公开廉政承诺、带头到贫困户家中解决实际困难、带头约谈提醒、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下基层进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示范引领,先后4次对专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将融安现场会议和融水调研座谈会于春生书记讲话精神进行传达,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区委常委挂点各乡镇、街道、部门督导指导工作。出台《柳北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柳北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督导方案》,就强化纪律审查、开展专项巡察督导、强化警示教育、强化协调合作等监督执纪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目

  标任务,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压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区委和各镇党委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落实的督查力度。坚持“早提醒、常扯袖”约谈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约谈。7月份以来,区委书记、区长、区纪委书记以及分管扶贫副区长等领导共约谈扶贫领域重点责任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干部69人次。其中咬耳扯袖62人次,红脸出汗7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坚持挺纪在前,突出巡察重点,全面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1.突出重点,创新巡察方式。切实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坚持区纪委书记下访暗访民情、纪律审查4个片区工作组日常督导巡察机制,完善区委常委督查巡察制度、完善“两代表一委员”调研巡察制度、完善区委巡察人才库建设等制度,通过现场接访、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核查、个案指导、片区督导等方式,对10个镇、街道和19个重点责任部门,重点就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在“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执行情况、对民生政策的落实和民生资金项目的监管情况、扶贫领域

  “一对一”帮扶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进行督查巡察。共开展各类巡察督查14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5条,

  资料共享平台《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2.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教育。运用柳北之音、纪检监察微信平台、柳北纪检监察网站等网络媒体宣传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开展情况,结合“”开展扶贫领域执纪监督警示教育,组织区机关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到柳北区党风廉政教育国税局基地参观展示大厅、观看微电影《底线》等活动,以案为戒,净化心灵。在各镇、街道、社区、村屯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张贴专项工作公告600余份,在城镇主要干道、209国道悬挂大型广告牌和宣传栏,力求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3.畅通渠道,强化线索排查。将线索排查列明清单归口管理,分级落实责任到某一具体人,采取多种举措,不断扩展新的有效的纪律审查线索来源。一是强化村屯信访举报宣传,设立村屯信访举报宣传栏108块,把举报受理事项、举报方式、举报联系电话全面公开,充分发挥村屯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作用。二是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信访工作台帐,从信访举报中“筛”线索;从专项检查中“找”线索;从部门协作中“拓”线索;从访民情中“引”线索;从巡查中“审”出案源线索;从网络舆情中“捉”案源线索;从上级指导中“获”线索。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扶贫领域的专项检查,对涉及扶贫资金的项目往下延伸到镇

  (街道)、村(社区)居民及农户家中,要求镇(街道)干部逐笔逐户核对排查,不留死角;对平时群众反映比较多的村财务进行审计。三是建立廉洁自律回访机制,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安排工作人员对享受扶贫补助的农户进行一一回访。截止目前,收到扶贫领域相关信访举报16件次,排查问题线索18件次。

  (三)、创新管理模式,构建“一网四区”,强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柳北区通过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网,成立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积极推行“一网四区”的纪律审查协作区模式,有效破解了基层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环境不畅等难题。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查办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重点案件为主”原则,区纪委监察局以建立一张惩治和预防腐败网为目标,区纪委班子成员各联系1个纪律审查协作区,负责统筹调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大+小”培训、“向上学+自学”、“理论+实践”“一对一”个案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指导、参与、督导协作区办案,做到学以致用,学为用之。同时加强纪律审查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协作区办案人力资源库,有法律、组织、财务、审计等专业人才60人,对每个入库干部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予以记录,防止协作办案中出现人情案、关系案。4个协作区在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实现“横向协作”和“纵向协作”相结合,开展办案竞赛,重点调查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助推纪律审查工作“提速增效”,形成了“一网四区”办案格局。柳北区90%的纪检监察干部全部投入到纪律审查工作一线,目前,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已立案80起(新立案77件),结案71件(上年度遗留案件3件),其中党纪处分37人,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24人。共纠正、收缴违规违纪款项58万

  余元。违纪款集中现场清退18.5万元。其中扶贫领域共立案21件,已结案19件,结案率86%。其中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2人,占总立案数的10%。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5人,通报批评6人,挽回经济损失约6万余元。案件通报曝光5批次14人次。

  二、存在问题虽然我们今年在“四风”和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系统性认识不够,存在“松一松、缓一缓”的想法。二是因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街道纪工委书记及区直部门纪检组长还身兼行政事务性工作。三是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不高。三、下步打算(一)全面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我们要积极采取多角度、多层次、多方式大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努力营造全区群众了解、关心、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加大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的公开公示,凡涉及扶贫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都要及时全面地公开,确保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不留死角,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明确公开形式、程序、内容、范围、时限,实现扶贫政策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让基层群众、扶贫对象“懂政策、知情况”。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要求,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及柳北区坚定不移推进扶贫领域正风反腐的坚定决心,不断凝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正能

  量。大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结合“”学习教育,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增强广大基层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和各联系单位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与农户“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扶贫领域有关政策、信息,及时了解、监督扶贫资金的落实情况,确保党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集中力量查纠解决什么问题。要紧盯三类岗位:一是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二是区、镇和街道干部;三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突出四个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突出问题;三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项目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四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扶贫资金申报、审批、下发等环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三)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一是片区组长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组员定期向组长汇报纪律审查、案件线索及案件审查工作情况。分管领导抓组长,组长抓组员,一级一级往下传导压力。对不定期汇报的单位进行电话提醒、约谈,如果该单位仍不认真履行执纪任务的,纪律审查为0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二是要建立案件审查预警机制。区纪委负责全区案件线索的管理,进行一级研判,建立全区问题线索管理台帐。纪检监察室负责区一级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督办,片区组长负责基层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督办,采用红黄蓝预警机制。问题线索1个半月未办结的进行蓝牌提醒,2个半月未办结的进行黄牌警醒,3个月未办结的,给予红牌警告,由主办人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如为人为拖延时间或不作为的,进行问责。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纪监督问责水平,正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确保专项工作纪律审查提质增量。

篇七: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针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紧盯对象程序成效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制订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确保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部署,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纪发〔201x〕xx号)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xx纪发〔201x〕x号)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县纪委监察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实现全县脱贫目标前,每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201x年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针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紧盯对象、程序、成效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制订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确保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二、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的单位和人员县、乡扶贫相关责任单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

  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二)重点查处的问题重点查处以下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对中央、省市县重大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未落实公开制度等问题,以及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工作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等问题。2.查处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市县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走过场以及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3.查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项目管理费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4.查处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

  在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贪污侵占问题,私存私放、挥霍浪费、长期滞留等违规违纪问题。5.查处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结算报账等环节中贪污贿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及其他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6.查处扶贫领域吃拿卡要、办事不公等问题。重点查处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7.查处在扶贫工作中各级主管部门对包保单位、包保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监管不力等问题。重点查处各级主管部门对包保单位履行督促、指导、协调等职责监管不力,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情况、落实帮扶措施情况监管不力,对包保干部包保贫困户情况监管不力等问题。8.其他需要查处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三、组织实施今年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至年底前结束,分四个步骤实施。(一)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6月中旬)。各乡镇、开

  发区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牵头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专门计划安排。有关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于2017年6月28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二)边排查线索边纠正查处(2017年6月下旬—2017年11月上旬)。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牵头责任单位,对2015年以来反映涉农扶贫方面的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排查摸底,仔细甄别核实,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2015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后已经结案的问题线索不在此次排查范围内)。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县直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对本系统2015年以来在督查、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登记、汇总,2017年8月5日前集中移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将持续开展对各乡镇、开发区的全面督办工作,定期梳理一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限期办结。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对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要紧盯反映扶贫领域或民生领域的老案积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信访件,通过重点督办、领办、交办、直接查办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扶贫领域重点案件。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要健全纪律审查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对涉及扶贫领域每一件问题线索进行跟进核

  查,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甄别核查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开展批评教育、防微杜渐;对违规问题,要确保依规纠正处理到位。(三)严肃追究责任(2017年11月上旬—2017年12月上旬)。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宿州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灵纪办〔2017〕19号)《灵璧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灵办发〔2016〕39号)《灵璧县脱贫攻坚工作具体问责办法补充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党委、政府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纪委、纪工委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职能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追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对扶贫领域零问题线索、零查处、零问责的乡镇、开发区,县纪委将进行重点督查。(四)建立长效机制(2017年12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由各乡镇、开发区和各牵头责任单位按照落实“两

  个责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既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又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作用,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坚持预防为主。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视对违规违法行为的预防,加强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形成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程序,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奖惩机制并严格执

  行。(三)开展督查督办。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乡镇、开发区,县纪委将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办;对问题线索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县纪委将直接督办。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和直接查办等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乡镇党委、纪委,开发区工委、纪工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巡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实行组长负责制,巡察组人员从县纪委监察局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项巡察每月开展一次,每次从本方案重点查处的扶贫领域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中选定一个专题。通过专项巡察,全面履行监督和再监督职责,着力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各乡镇、开发区对扶贫领域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每月要选取一个专题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五)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监督检查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定期按要求报告本级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监督检查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将作为“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纪委将对各乡镇、开发区问题线

  索定期报告情况适时进行调度、通报,对连续三个月零报告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将严肃追责问责。具体报送要求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建立县乡纪委监督检查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灵纪发〔2017〕22号)要求执行。(六)畅通举报渠道。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公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主动加强与信访、检察、审计、巡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七)强化通报曝光。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和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通过媒体曝光、文件通报等形式,每季度集中通报曝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公开曝光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八)加强分析研判。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和各牵头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向县纪委上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统计报表(附件2);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负责综合汇总所在地区问题线索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附件3),县扶贫开发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县纪委上报本级直接受理或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附件3,不含下级业务部门上报的问题线索);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和各牵头责任单位每季度要结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问题剖析、有对策研究和有意见建议的专题报告,及时向县纪委报送,2017年12月5日前报送纠正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和工作总结。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联系,6月23日前将名单(附件1)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印发《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为了切实发现和解决好我乡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县纪委岳纪[2017]34号文件要求,结合毛尖山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以建立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防控长效机制为目标,紧紧抓住“自查自纠、重点查处、整改落实”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确保我乡如期实现全面脱贫目标,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二、工作内容和重点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与脱贫对象验收、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落实等方面。要在专项整治中,具体排查是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扶贫项目建设验收、脱贫验收中是否有弄虚作假的问题;2、是否存在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3、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4、在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是否有“吃、

  拿、卡、要”的问题;5、是否存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截存或不按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的问题;6、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的问题,是否存在群众举报或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三、方法步骤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17年6月18日—2017年7月10日)。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治理内容梳理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对自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将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报至乡纪委),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否则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二阶段:重点检查抽查(2017年7月11日—2017年8月31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乡纪委将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2017年9月1日—2017年12月10日)。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

  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对一般性问题线索由纪乡委督促相关单位限期纠正整改;对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由乡纪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持查处与整改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剖析问题根源,加强教育监管,推动建章立制,筑牢制度的“笼子”。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今年全乡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保障扶贫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此次全乡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乡政府负主体责任,并成立全乡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各责任领导负第一责任,要按照整治任务及责任分解要求,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带头指导好各村、各单位的整治。(二)强化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创新方法,强化措施,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统一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排查,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三)严肃问责追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督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四)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在全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查清扶贫工作的缺失和漏洞,及时加以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办法,切实从源头上防范扶贫领域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篇八:扶贫民生领域监察监督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简要汇报X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深入调查研究,找准监督重点。由XX区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农业扶贫、民政、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组成扶贫领域专项调研组,全面开展扶贫领域调研工作。一是开展数据分析。

  X月上旬,调研组对X年X月以来扶贫领域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主要收集相对贫困户、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改造户的相关数据,以及扶贫资金使用、发放的相关数据。同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比对,查找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存在问题,发现扶贫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为开展监督检查夯实基础。二是开展实地调研。

  X月下旬,调研组深入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座谈、查阅台账、入户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精准扶贫等扶贫领域的基本情况。

  二创新监督手段,全面摸底排查。为确保摸清全区扶贫领域的底数,XX区纪委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手段,全面细致地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一是开展异地抽查复核。结合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异地抽查复核工作,重点排查扶贫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XX条。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由XX区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组织各村整理本村的各类贫困户名单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动员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各镇街道纪工委牵头开展扶贫领域自查自纠,坚持做到以查促改。三是开展全面排查。在排查范围上,在全面排查相对贫困户的基础上,坚持主动加压,将排查范围延伸到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和危房改造户。在排查力量上,整合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共XXX名干部,组成XX个排查组,深入全区XX个镇街道,通过查阅资料、入户核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扶贫领域"地毯式"排查。四是开展专项暗访。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有力震慑基层党员干部。拍摄了XX镇XX村和XX镇XX村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违纪违法问题的两期暗访片,近期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相关违纪人员已被立案查处。

  三加强执纪问责,确保监督实效。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持100初核。注重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采用通报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处置;对整改不彻底的,采用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置;对坚决不整改、影响较坏的,采用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处置;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处置。今年以来,XX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XX件XX人,结案XX件XX人,正在审查X件X人,纪律处分XX人。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以来,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摸底排查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由于派驻纪检组的干部参与了扶贫对象全面排查工作,派驻纪检组对所监督单位落实扶贫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有点滞后;三是对重点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还不够到位;四是有些镇街道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多次发生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却没有开展专项整治。

  二、下来工作打算一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复核。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排查人员的排查能力,对前期排查的问题全部再核查一遍,对全区重点扶贫项目再核查一遍。委局每个班子成员走访核查X户相对贫困户,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假贫被扶"和"假扶贫"的情况。督促派驻纪检组长核查所监督单位落实扶贫政策情况。

  二强化监督执纪,保障扶贫攻坚。全面初核已发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严惩胆敢向扶贫财物"动奶酪"的行为,重点查处在扶贫救济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和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结对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落实的帮扶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保障XX区顺利完成扶贫攻坚的工作任务。

  三深入调查研究,促进制度完善。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和摸底排查情况,组织财政、农业扶贫、民政、规划建设等扶贫领域的

  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审计、法制等部门,认真分析研判,查找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讨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推广性的解决办法,推动建立完善的扶贫领域监管制度体系。

  我就汇报到这里,请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