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6篇)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辽源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辽源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我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到2022年,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继承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与使用能够满足我市中医药发展的需要;初步形成具有辽源特色的中医药资源、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旅游等各种中医药品牌;中医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中医药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1.打造1+4+53+N中医药健康服务圈。即1家三级甲等中医院、4家县(区)级中医院、53家中医馆以及个体中医诊疗机构。市中医院2020年底完成中医大厦建设任务,2021年完成搬迁;龙山区中医院完成新建任务,2021年底投入使用。打造吉林省东南部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诊疗中心、中医药学术传承与人才培养中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中医药成果转化推广中心,辐射带动县(区)级中医院、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协调发展。东辽县中医院2022年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水平,龙山、西安两区中医院与人民医院剥离,不断突出中医药服务特色。到2022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率达100%,配备中医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建设一批省级示范中医馆。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权利。推进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常态化。启动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持续推进中医医疗联合体、医共体和中医专科联盟建设,实现分级诊疗、资源下沉。各级中医医院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指导。
负责部门: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中医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完成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的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远程诊疗、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网上中医医院。
负责部门: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市政数局、市财政局
3.坚持中西医并重原则。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鼓励中医师参与重大疾病诊治。建立中医药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体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成立市级中医康复质控中心。
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推进困难家庭中医药救治。
负责部门: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市残联、市应急局、市民政局
4.强化中医药养生保健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监管。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开展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治未病调摄。鼓励家庭医生提供治未病签约服务。
负责部门: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5.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与使用。建立中医药人才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政策保障,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引进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推进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逐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比例,在招聘工作中,中医药专业比例至少要达到医疗技术专业比例的25%,到2022年,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4人。市职教园区以辽源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通过“3+2”(3年专科教育+2年执业培训)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增设相关专业,围绕我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深化中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强化产教融合,注重传承创新,以中医药技
术技能人才培养助推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开展中医康复技术人才培训,组织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负责部门: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6.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定师承教育管理、考核、评价与保障措施,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加强对跟师学习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确保跟师学习人员有两名以上中医医师推荐参加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提升考核合格率。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师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拜师和跟师学习活动。加强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培养、考核和执业管理。加强传承工作室建设,建立工作室开放机制。推进“真中医”“纯中医”人才培养工程。
负责部门: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加强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规定和管理机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力争每年培养30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全面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推动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进一步推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等项目在我市落
地,实现基层卫生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全覆盖。负责部门: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8.建立评价与激励制度。根据中医药人才成长特点,制
定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和考核标准。建立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到2022年,省名中医入选有新突破,市名中医超过15人,基层优秀中医超过8人。推动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负责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中药材、中药饮片产品质量。9.贯彻落实“梅花鹿+健康产业”政策。依托吉林省訾洲中草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旭睿农业有限公司、辽源市禹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龙山区顺阳种植专业合作社、东丰县中药材种植合作社等企业和产业组织,大力发展集中药材种植、深加工、种苗培育以及健康旅游、产品贸易于一体的中药产业和企业。到2022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中药材农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负责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各县区人民政府10.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控制。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科学划定道地中药材种植区域、规模,鼓励林下道地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推动新型中药材经营主体联合,建设中药材
篇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促进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根据《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资源配置,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优先发展,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强化中医院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做优做强省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统称中医院),扶持推进市县级中医院建设。到2022年,80%市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2008版),至少新增6-8所县级三级中医院,2-4所县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水平。(二)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推进中医药融入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到202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立标准化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综合服务区覆盖率达30%以上。将基层中医医师纳入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重点对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0%。推动名中医工作室在基层建设工作站。建设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每个县建设1个推广基地,强
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药饮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并配备常用中成药。
(三)拓展多样化中医服务阵地。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老年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均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床位,配备相应中医药人员。大力发展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和特色中医专科医院,支持兴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连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
(四)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推进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和基层中医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到2022年,建设20所互联网中医医院。开发和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根据国家部署,建立完善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开展中医药综合统计信息分析。完善省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精准高效动态管理。
二、加强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五)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将更多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鼓励家庭医生提供治未病签约服务。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群众健康教育,大力普及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符
合国家标准的治未病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治未病工作。
(六)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重点支持中医脾胃、肾病、妇科、儿科、肿瘤、心血管、肛肠、骨伤、针灸、皮肤等优势专科、学科建设。到2022年,重点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筛选50个中医优势病种,推广100项中医适宜技术。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落实中西医会诊制度,鼓励开展疑难危重等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的研究。聚焦肿瘤、肾病和甲状腺疾病等,形成3-4个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加快省中医药循证医学平台建设和中医药循证医学项目研究。深入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均设立中医经典病房。
(七)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确保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二级以上中医院全部独立设置规范化的发热门诊,鼓励有条件的中医院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组建省级中医应急专家库,加强国家中医应急救治医疗队和省级中医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强中医防治传染病相关学科建设,挖掘梳理古代医学典籍,总结疫病发生规律,优化古代经典名方,筛选有效的方药。整合资源设立省中医疫病
研究中心。(八)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完善中医药特色康复医疗体系,
重点打造2-3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到2022年,三级中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50%以上二级中医院设立康复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制定并推广心脑血管、糖尿病、肿瘤、骨伤等重大疾病的中医康复方案,鼓励基层康复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用中医适宜康复技术。支持建设中医药医康结合机构,开展老年病和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加强中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到2022年,三级中医院全部设立老年病科,50%以上二级中医院设立老年病科。鼓励中医院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养老服务。
三、狠抓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九)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和种质库。科学规划道地中药材种植区域、规模,扶持道地中药材种植。完善中药材种子种苗和种养标准,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强对分散农户中药材种植、养殖的指导,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中医医疗机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中药材规模化生产,建设标准化规模化中药材生产基地。规范中药资源评估程序,推广中药资源评估方法和技术,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十)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加快修订完善省级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推动中药生产企业装备升级、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促进中药生产工艺标准化和现代化。鼓励已上市中成药开展循证医学等再评价研究,按照国家部署建立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基本药
篇三: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43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意见,加快推进我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继承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医药工作,强化政策导向,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市场培育,有效促进我县中医药服务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逐步构建具有元素和特色的中医药发展模式,做大做强中医药品牌,着力推进我县中医药工作走在前列。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具体实现以下目标:1.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21年中医院医技楼主体完工,2021年投入使用。县医院中医科编制床位占医院编制床位的比例不低于5,中药房达到《综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到2022年,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三级水平,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2.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服务更加完善。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等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到2022年,县中医院建成
治未病优势中心和标准化康复科建设,乡镇卫生院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适应全社会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健康服务需求。
3.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建立名中医培养、评选和动态管理制度,到2022年,培养新时期县级或以上临床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和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老师等人才15名;创新师承模式,深入开展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全县师承培养中医药人才10名;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药人才毕业后继续教育,深入实施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效。
4.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强化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推行科学干预制度。依托县全民健康数据平台,推广中医药智慧健康应用,开展基于信息化支撑的中医药分级诊疗,发展中医药远程医疗服务。
5.中医药各项保障措施有效落地。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部门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职责明确,全县中医药发展管理体系健全。中医药行业监管机制建立,全县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规范。
三、重点任务(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其它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一体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县医院加强中医药特色科室建设,县中医院加强中医药规范化建设,县妇幼保健院开设中医科和中药房,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或国医堂)。(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2.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2021年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推进县中医院强院建设,推广应用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强化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诊疗,不断提高中医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水平。乡镇卫生院和75以上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积极向基层推广10类30项适合基层实践及操作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特别是中医特色护理技术。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3.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抓住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等关键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县中医院培育成护士系统学习中医教学点,开设中医护理技术培训班。建立中西医结合人才进修培养制度,到2022年培养中西医结合骨干人才10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4.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依托远程诊疗系统,实现跨医院、跨区域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推广应用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实施和优化网上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结算支付、药品配送等服务。鼓励探索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治疗模式。以医共体、学科共建、技术联盟等形式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下沉、融合,形成协同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二)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5.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推进以“治未病”为核心的中医特色预防和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到2022年,县中医院治未病科要达到国家标准,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1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中医健康干预服务。积极推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6.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做优做强脾胃病、血液病、肛肠、骨伤、皮肤病、风湿病科,巩固扩大儿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肾病、心脑血管病等专科专病优势,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以癌症、重症肌无力、糖尿
病、肝病等疾病为重点,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到2022年,形成1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强化中医卫生应意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7.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做好养老服务改革和智慧健康养老有关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中医药健康特色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启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服务机构协议合作机制。100张及以上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设置中医康复为特色的医务室,具备防治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诊疗功能,100张以下床位的护理型、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中医诊室,也可与其他医疗机构尤其是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加快城乡社区中医药和社会养老资整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相结合的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慢性病防护和康复护理等技能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体质辨识,建立健康档案。推广使用移动智慧设备和信息终端,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健康养老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8.发展中医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康复机构,推进康复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运营形式。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到2022年,全县中医康复科床位数量增加10。加强县中医院与残疾人康复中心、养老机构等机构合作,开展中医特色社区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机构与中医医院签约合作,并能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医疗康复机构实现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三)推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9.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和传统知识保护。积极实施中医药学术理论和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继承工程,加快推进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健全中医药创新体系。构建新一轮县级中医重点学科动态管理机制,培育5个县级中医重点学科和2个基层中医药优势病种,争创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立多学科、跨部门的中医药科技资整合、协同和创新机制,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服务临床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11.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招聘能中会西的大学生村医到村卫生室工作,纳入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加强基层名老中医及“一技之长”的乡村专家工作室建设,到2022年,再培育10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学术经验继承人、10名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大力开展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培训临床用药和适宜技术,适宜技术应用达到70。设立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村两级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中医医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基层副高级职称;连续工作___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基层正高级职称。(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12.强化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积极实施人才建设计划,加快创新型、知识型、技能型中医药人才集聚和培养,形成良好的引才、育才、用才、留才体制机制和人才环境,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等人才总量超过50人。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内涵建设,实施针对性培训。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以中医全科转岗培训为抓手,推进基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确保全县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20。实施基层中医药人员定向培养,确保基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占全部执业(助理)医师的20。开设中医特色护理培训班,着力推广基层卫生院开展穴位贴敷、穴位按摩等中医特色护理操作。中医人才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按相关政策规定配套。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五)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14.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以中药饮片监管为抓手,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推进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市场抽检,依法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和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将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完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加大对制假制劣行为的贵任追究力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15.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实行中医医疗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推行从患者就医到离院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中医医疗技术把关制度,推行质量控制部门科学干预制度。依照中医药临床诊疗、药物使用指南,规范落实中医药质量控制与绩效工资挂钩,切实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购销、使用纳入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中药配方颗粒风险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及日常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16.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投资力度,在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主体,建立健全健康信息平台。以基本公卫为主要内容,实现与省全县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健全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惩戒等手段,加强中医药服务的全要素、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中医药发展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制订出台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工作领导机制,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强化中医药工作政府领导能力,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认真抓好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纳入“健康”建设考评体系。县卫生健康局要牵头建立和落实中医药发展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县中医药管理体系,强化和完善中医药管理职责,健全和规范中医药管理机构,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明确政府部门在中医药管理的职责,认真履职、强化协同、统筹推进中医药全面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编委办)(三)落实扶持政策。落实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政策,推行符合中医医疗特点的补偿机制,并根据中医医疗机构改革需要和确需保障内容给予重点支持。落实中医药价格机制改革任务,规范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以及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市场价格行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设施空间布局,扩大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四)加强行业监管与服务。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管机制,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发展规范化、专业化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
篇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xxx市中医医院
继承与发扬中医药传统疗法的规划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其有效的实践和丰富的知识中蕴含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继承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满足时代发展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疾病诊疗中的优势,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制定继承与发扬中医药传统疗法的规划。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患者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方针,在继承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努力证实、阐明中医药的科学内涵,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中药产业技术水平。二、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多学科结合”的基本原则,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
展.三、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中医药所具有的创新潜力,弘扬祖国传统医学文化,通过提高院内中医药技术的使用和创新,做大做强中医药事业。
1、加强我院中药使用,提高中药饮片、中成药及院内制剂使用率,做大做强我院中医特色优势,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
2、加强中医技术临床运用管理,建立中医技术运用管理规定,制定各种中医技术操作规程,各科室按照操作规程运用中医技术,进一步提高我院中医技术运用率,突显我院中医特色浓厚、优势突出的新局面。四、组织保证
1、为了保障我院中医药继承发扬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继承发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中医传承与创新发展办公室,负责中医药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2、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办公室在医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传承与发扬的具体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收集整理、汇总资料,将传承与发扬中医药传统疗法
工作做好、做细。办公室人员如下:主任:成员: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中医药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拟定和实施医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3、负责开展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文化的普及推广.4、负责医院专项中医工作的推进和达标。5、负责医院各科室中医药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6、协助组织拟订医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7、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和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的整理研究
工作。8、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和考核工作。9、负责组织对乡镇、社区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10、协助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申报和开展.11、负责指导医院新型院内制剂的研究和开发。12、负责与其他单位的中医药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保障和激励措施
二00九年八月十三日
篇五: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2022年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___加强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___》和《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指南》的文化精神,我院结合实际,制定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_大会议精神为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握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机遇,深入开展“中医管理年”活动,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专科专病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文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发展项目及省市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坚持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努力建设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中医药特色文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塑造良好的医院形象,提升我院的综合能力。二、基本原则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结合我院实际环境建设及软件条件,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协调。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医院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三、主要目标
1、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灵魂,是改进医院各方面工作,增强员工凝聚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医院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中医药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可以用仁、和、精、诚四个字来概括。“仁”,体现了中医仁者爱人、生命至上的伦理思想,以救死扶伤、济世活人为宗旨,表现为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爱护生命。“和”,体现了中医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表现为天人合一的整体观,阴阳平和的健康观,调和致中的治疗观,以及医患信和、同道谦和的道德观。“精”,体现了中医的医道精微,要求精勤治学,精研医道,追求精湛的医术。“诚”,体现了中医人格修养的最高境界,要求心怀至诚于内,言行诚谨,表现在为人处事、治学诊疗、著述科研等方面贵诚笃端方,戒诳语妄言、弄虚作假。医生和护士是直接为病人服务的人,必须确立和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维护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感动人,通过开展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次详细的入院介绍、一张舒适的病床、一个整洁的环境”的活动,为病人提供温馨的服务。各科室要在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
面的工作。2、发扬“爱岗敬业”的主人翁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历来以人为本,尊重人性,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通过爱岗敬业教育让员工知道无论多么平凡的工作岗位,都能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关心___,关心中医医院的发展,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并反馈医疗质量、医院服务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塑造优秀的中医医院形象医院形象不仅是展现于社会公众面前的外部形象特征,更重要的是人们通过对中医医院各方面的了解和综合认识而形成的总体印象。医院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建设,要充分利用庭院、大堂、走廊、候诊区、诊室、宣传栏等区域,从中医药的起源、基本知识、特色疗法、养生保健方法、名医名家介绍、就诊指南等方面,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在全院形成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四、具体内容1、办院宗旨。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创建中医名院。2、院训。仁爱、精诚、传承、创新。3、人文精神。仁爱孝悌、重义轻利、诚实守信、谦和礼让、自强不息。4、核心价值。仁、和、精、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医乃仁术、天人合一、调和致中、大医精诚中医理念。5、服务理念:妙手回春、热情服务、真诚待人、医患和谐。6、质量管理。依法执业、安全高效、精益求精,患者满意。建立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___,制定《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和各科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常规》。7、发展战略。发挥中医优势、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培养名医、打造名科、建设名院。8、宣传口号。传承中医、弘扬国粹;院衰我耻,院兴我荣。
9、医德誓言。“我志愿献身中医事业,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救死扶伤,大医精诚,爱岗敬业,恪守医德,谨遵古训,继承发展,尊重同行,团结奋进,一切以病人为中心,除疾病之痛苦,助身心之___,为中医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奋斗终身。
10、规范医院形象识别系统。我院自___年建立了具有中医特色鲜明的的标识系统,医院将继续规范标识系统的使用和覆盖,从而达到规范医院形象,宣传医院文化的目的。
11、完善医院中医药文化长廊种植“中药百草园”。五、保障措施(一)___保障成立盐源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马正勇成员:沙学华赵明黄水华邓义华徐志祥李健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由___负总责,分管院长为责任人,通过每年召开一次医院文化建设专项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年度医院文化建设工作。院办牵头精神文明建设、职工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工会通过开展多种活动,提高职工对医院精神的认同感,提高职工的文化、技能素质;各职能科室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量化考核标准,不断规范职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使之树立的医院形象得到病人及社会认可。(二)经费保障为确保医院文化建设有效实施,在保证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医院每年另外配套专项文化建设经费。(三)宣传保障
先进的医院文化是医院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是医院
内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要加强医院文化核心理念学习和教
育,努力提高员工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使
全体员工认知认同和接受医院精神、管理理念和价值观念,并养成良
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增强员工参与医院文化建设的自觉性。
(四)激励保障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医院的方
针,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用美好的愿景鼓舞人,用宏伟的事业凝聚人,用一流的工作培养
篇六: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继承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医药工作强化政策导向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市场培育有效促进我县中医药服务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逐步构建具有xx元素和特色的中医药发展模式做大做强中医药品牌着力推进我县中医药工作走在前列
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43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意见,加快推进我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继承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医药工作,强化政策导向,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市场培育,有效促进我县中医药服务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逐步构建具有元素和特色的中医药发展模式,做大做强中医药品牌,着力推进我县中医药工作走在前列。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21年中医院医技楼主体完工,2021年投入使用。县医院中医科编制床位占医院编制床位的比例不低于5,中药房达到《综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到2022年,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三级水平,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
2.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服务更加完善。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等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到2022年,县中医院建成治未病优势中心和标准化康复科建设,乡镇卫生院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适应全社会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健康服务需求。
3.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建立名中医培养、评选和动态管理制度,到2022年,培养新时期县级或以上临床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和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老师等人才15名;创新师承模式,深入开展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全县师承培养中医药人才10名;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药人才毕业后继续教育,深入实施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效。
4.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强化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推行科学干预制度。依托县全民健康数据平台,推广中医药智慧健康应用,开展基于信息化支撑的中医药分级诊疗,发展中医药远程医疗服务。
5.中医药各项保障措施有效落地。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部门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职责明确,全县中医药发展管理体系健全。中医药行业监管机制建立,全县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规范。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其它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一体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县医院加强中医药特色科室建设,县中医院加强中医药规范化建设,县妇幼保健院开设中医科和中药房,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或国医堂)。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
2.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2021年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推进县中医院强院建设,推广应用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强化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诊疗,不断提高中医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水平。乡镇卫生院和75以上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积极向基层推广10类30项适合基层实践及操作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特别是中医特色护理技术。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3.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抓住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等关键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县中医院培育成护士系统学习中医教学点,开设中医护理技术培训班。建立中西医结合人才进修培养制度,到2022年培养中西医结合骨干人才10名。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4.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依托远程诊疗系统,实现跨医院、跨区域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推广应用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实施和优化网上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结算支付、药品配送等服务。鼓励探索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治疗模式。以医共体、学科共建、技术联盟等形式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下沉、融合,形成协同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
5.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推进以“治未病”为核心的中医特色预防和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到2022年,县中医院治未病科要达到国家标准,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1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中医健康干预服务。积极推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6.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做优做强脾胃病、血液病、肛肠、骨伤、皮肤病、风湿病科,巩固扩大儿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肾病、心脑血管病等专科专病优势,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以癌症、重症肌无力、糖尿病、肝病等疾病为重点,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到2022年,形成1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强化中医卫生应意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7.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做好养老服务改革和智慧健康养老有关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中医药健康特色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启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服务机构协议合作机制。100张及以上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设置中医康复为特色的医务室,具备防治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诊疗功能,100张以下床位的护理型、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中医诊室,也可与其他医疗机构尤其是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加快城乡社区中医药和社会养老资整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相结合的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慢性病防护和康复护理等技能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体质辨识,建立健康档案。推广使用移动智慧设备和信息终端,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健康养老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8.发展中医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康复机构,推进康复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运营形式。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到2022年,全县中医康复科床位数量增加10。加强县中医院与残疾人康复中心、养老机构等机构合作,开展中医特色社区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机构与中医医院签约合作,并能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医疗康复机构实现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三)推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9.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和传统知识保护。积极实施中医药学术理论和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继承工程,加快推进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健全中医药创新体系。构建新一轮县级中医重点学科动态管理机制,培育5个县级中医重点学科和2个基层中医药优势病种,争创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立多学科、跨部门的中医药科技资整合、协同和创新机制,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服务临床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1.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招聘能中会西的大学生村医到村卫生室工作,纳入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加强基层名老中医及“一技之长”的乡村专家工作室建设,到2022年,再培育10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学术经验继承人、10名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大力开展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培训临床用药和适宜技术,适宜技术应用达到70。设立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村两级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中医医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基层副高级职称;连续工作___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基层正高级职称。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2.强化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积极实施人才建设计划,加快创新型、知识型、技能型中医药人才集聚和培养,形成良好的引才、育才、用才、留才体制机制和人才环境,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等人才总量超过50人。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内涵建设,实施针对性培训。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以中医全科转岗培训为抓手,推进基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确保全县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20。实施基层中医药人员定向培养,确保基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占全部执业(助理)医师的20。开设中医特色护理培训班,着力推广基层卫生院开展穴位贴敷、穴位按摩等中医特色护理操作。中医人才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按相关政策规定配套。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五)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14.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以中药饮片监管为抓手,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推进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市场抽检,依法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和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将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完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加大对制假制劣行为的贵任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15.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实行中医医疗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推行从患者就医到离院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中医医疗技术把关制度,推行质量控制部门科学干预制度。依照中医药临床诊疗、药物使用指南,规范落实中医药质量控制与绩效工资挂钩,切实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购销、使用纳入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中药配方颗粒风险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及日常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16.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投资力度,在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主体,建立健全健康信息平台。以基本公卫为主要内容,实现与省全县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健全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惩戒等手段,加强中医药服务的全要素、全过程监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中医药发展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制订出台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工作领导机制,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强化中医药工作政府领导能力,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认真抓好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纳入“健康”建设考评体系。县卫生健康局要牵头建立和落实中医药发展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县中医药管理体系,强化和完善中医药管理职责,健全和规范中医药管理机构,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明确政府部门在中医药管理的职责,认真履职、强化协同、统筹推进中医药全面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编委办)
(三)落实扶持政策。落实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政策,推行符合中医医疗特点的补偿机制,并根据中医医疗机构改革需要和确需保障内容给予重点支持。落实中医药价格机制改革任务,规范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以及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市场价格行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设施空间布局,扩大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和规划局、县人社局)
(四)加强行业监管与服务。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管机制,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第三方认证,推进中医药服务标准应用。加强行业组织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县医药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企业自律、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