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18篇)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申请发放生活补贴人员中无镇党委政府颁发离任手续的由镇街党委统一书面征求村干部离任时党委相关领导和现任相关责任人员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1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申请发放生活补贴人员中无镇党委政府颁发离任手续的由镇街党委统一书面征求村干部离任时党委相关领导和现任相关责任人员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作区书记等每任不少于申请发放生活补贴人员中无镇党委政府颁发离任手续的由镇街党委统一书面征求村干部离任时党委相关领导和现任相关责任人员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作区书记等每任不少于2人
平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离任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规范落实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完善关怀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第二章补贴对象及资格条件第三条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对象为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担任行政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或担任行政村“两委”成员职务,按照任村“两委”成员职务每满1年折算村党组织书记0.7年的比例,折算任职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村干部。第四条村主要职务指村党组织书记(含党的领导核心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含生产大队大队长、革委会主任)。涉及行政规模调整的村,包括规模调整前原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包括规模调整后原建制村职能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指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村“两委”成员,以及1984年前,经推选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大队部(含文革时期革委会)相应成员。第五条任职每满12个月(含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为1年。第六条累计担任村干部职务10年(非主职干部任职年限按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下同)以上、正常离任后又经过选举或任命担任村“两委”干部的,待正常离任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生活补贴;省、市有其他规定的,依照相应规定。第七条补贴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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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临时人员)退休待遇的;(2)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且领取养老金额高于本规定标准的;(3)离任后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4)离任后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5)办理生活补贴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6)有其他不宜享受生活补贴行为,镇街(以下简称镇)党委决定不予申报或县区组织部门决定不予审批的。第三章补贴原则及标准第八条坚持“基本保障、因岗定额、注重评议、正常增长”的原则,根据离任村主职干部所任职务和任职年限,综合确定补贴数额。第九条补贴最低标准为:累计任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不满15年,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180元、160元;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00元、180元;20年以上、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20元、200元;25年以上、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40元、22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300元、260元。担任非主职职务的离任村“两委”干部,根据折算任职年限,按照同等档次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其中,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或以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承包等方式替代补贴,但领取养老金额或承包集体资源承包费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已按照规定领取一次性补贴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不再给予补贴。第十条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种职务的,按照任职时间较长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第四章申报审批程序第十一条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报《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见附件),按照“四议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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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的程序,研究形成拟补贴人员名单,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党委,并将离任时办理享受补贴待遇的相关材料退交镇党委。第十二条离任村主职干部,由镇街党委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担任职务、任职年限、日常表现及群众评议等情况,逐人研究形成初审意见。申请发放生活补贴人员中无镇党委政府颁发离任手续的,由镇街党委统一书面征求村干部离任时党委相关领导和现任相关责任人员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作区书记等,每任不少于2人)。初审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人员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区组织部门审批。第十三条离任非主职村“两委”干部,由各镇街参照离任村主职干部申报审批程序,由镇街党委政府负责审查批复,名单确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第十四条县委组织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批复各乡镇补贴离任村主职干部名单及补贴金额,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发放生活补贴金,并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第十五条首次集中申报审批工作结束后,镇街党委对新增应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于每年10月份前,按照规定程序集中申报一次。第五章资金来源及管理监督第十六条落实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核算,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封闭运行。第十七条离任村非主职“两委”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根据县委研究意见确定)第十八条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金由县财政部门采取“一卡通”方式,每半年发放一次。第十九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扣发一年补贴金。(1)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2)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3)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满意率低于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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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到县级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5)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停发情形的。第二十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补贴资格,停发补贴金。(1)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2)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3)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4)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连续两年满意率低于50%的;(5)到市级及以上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6)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取消补贴资格情形的。第二十一条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查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申报审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各镇街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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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院京区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
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01.05.29•【文号】京党字[2001]30号•【施行日期】2001.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院京区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京区各单位党委、院部机关党委: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是我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离退休职工是党的宝贵财富,在我院“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离退休职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和我院京区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工作的现状,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离退休职工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离退休职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在我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保证全院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势下,不断提高离退休职工党员自身素质,进一步发挥他们特殊作用的必然要求。加强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工作,有利于离退休职工党员的再学习、再提高,有利于发挥他们的政治优势,为我院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
和文化创新做贡献。在我院进入全面推进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新时期,各级党组织要针对离退
休职工党员的特点,不断改善和加强离退休职工的党建工作,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好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当前,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少数党支部长期不开展组织活动,个别党员无故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理想信念谈漠等。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在新形势下加强离退休职工党建重要性的认识;要把离退休职工党建工作作为党委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解决离退休职工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全面加强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加强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总要求,从我院离退休职工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和加强。(一)组织建设。根据《党章》规定和离退休职工党建工作特点,建立健全离退休职工基层党组织。1、建立离退休职工党文部。本着有利于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和方便就近的原则,建立离退休职工党支部。2、建立健全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委员会。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和在职党支部一样,每两年换届选举一次。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要及时补选,以保证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健全。要把党性强、威信高、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身体健康的党员推选到支部委员会中来。3、认真选配好党支部书记。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书记要由党性强、作风民主、身体较好、有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担任。4、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离退休职工党支部每年都要研究、制定组织发展工作
的计划和措施,关心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同志,党组织要及时吸纳。
5、夯实组织建设的基础。为了便于开展组织生活,党支部体量不宜过大;对80岁以上的老党员和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支部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灵活形式,保证他们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密切与党组织的联系。
6、各单位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享受本单位在职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的工作补贴。
(二)思想建设。加强新时期离退休职工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各级党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离退休职工党支部要在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1、离退休党员不仅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还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离退休职工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和领会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把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五大精神上来,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本色,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员退岗不退色。离退休职工党支部要倡导党员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积极参与原单位居委会和社会的公益事业。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进一步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工作退岗思想不退色,保持革命晚节。
3、加强“三观”教育。离退休职工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员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教育,在新的人生历程中进一步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健康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
4、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离退休职工党支部要重视社会法制教育,使广大党员模范地遵守法律,自觉地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共产党员要勇于同违法现象和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行做斗争,高举科学求实的旗帜,坚
决同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做斗争。5、发挥离退休党员的优势。离退休职工党支部要教育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言
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努力为科学院的改革、发展、知识创新工程、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献计献策。尤其要在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科学技术发展史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和关心教育青少年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
(三)制度建设。根据我院离退休职工党员的实际情况,离退休职工党支部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措施。
1、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定期上党课。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和纠正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现象。要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党员不得支持、组织、参与非法活动,特别是非法群体事件。
2、学习和交纳党费制度。党支部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要不断探索和创造适合离退休职工年龄、身体特点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党员要按月交纳党费。
3、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定期向支部党员报告工作。党小组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党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党员应定期向党小组长或支部委员、书记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情况。
4、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各单位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和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分工联系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了解离退休党员、职工的思想情况;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书记、支委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党员要分工联系非党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党员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适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的领导1、京区各单位党委,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离
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要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要拓宽工作思路,探索工作规律,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努力解决离退休老同志学习、活动场所问题,为离退党员提供学习资料。为解决离退休职工党支部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各单位党委可适当扩大离退休职工支部党费留成比例。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经费,突出重点,解决一、二件广大离退休职工关注的问题。
2、各单位党委每年要召开离退休职工党员座谈会,听取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适时召开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员大会,传达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通报本单位的形势、任务,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措施,交流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工作经验,研讨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工作出现的问题。使支部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针对性地研究、协调和解决支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努力营造党支部和思想政治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宣传媒体,加强对离退休职工党建工作的宣传,体现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对他们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宣传工作要针对党员的思想情况,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科学的人生态度、生活方式和养生之道。要采取老同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树立正气,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离退休职工工作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常研究离退休职工工作中的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要树立以老同志为本的思想,加强服务工作,确实解决老同志在学习、生活和思想上出现的问题。真正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院京区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局二00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篇三: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中共汉滨区委组织部汉滨区财政局汉滨区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放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党内激励保障、关怀帮扶机制,解决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困难,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08]18号)精神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要求,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结合我区实际,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生
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现
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严格按照此〈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申报、审批工作。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汉滨区离任村、(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审批花名册》报区委组织部基层办。附:1、《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2、《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3、《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审批花名册》
中共汉滨区委组织部汉滨区财政局汉滨区民政局2009年7月8日
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主任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激励保障、关怀帮扶机制,解决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困难,稳定现任村、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调动和激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补贴对象:纳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是:已
离任的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享受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的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1949年10月1日以后连续担任村干部15周年以上且从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职位上正常离任的。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现仍健在,且户口仍在汉滨区的。3、经村、社区(居委会)、乡(镇)办和区级逐级审查并在其区域内公示无异议的。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离任村、社区
(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1、因工作不力被撤职的;2、因违纪被撤职或罢免的;3、因违法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5、离任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属国家公职人员的。第三条补贴标准: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
书记、主任生活补贴以连续任职时间为基数,划分为4个档次,具体如下:1、任职15至19周年,每人每月补贴30元,年补贴360元。2、任职20至24周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年补贴480元。3、任职25至29周年,每人每月补贴50元,年补贴600元。4、任职30周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60元,年补贴720元。第四条本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由其本人向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及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两份。第五条村、社区(居委会)初审。村、社区(居委
会)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按照发放补贴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一式五份),由申请人填写,经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随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并报乡镇办党委、政府。第六条乡镇办审核。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专人对各
村上报的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对象逐一进行核实,并在所在村、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党委、政府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将村干部审批材料报区委组织部,社区(居委会)干部审批材料报区民政局。第七条区级审定。经乡镇核实的上报材料由区委组
织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确定补贴标准,并将认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反馈乡镇办党委、政府。第八条社会公示。经区级审定后,对享受补贴的对
象名单及补贴标准在区政府网站和乡镇办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认定批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办党委、
政府将批准享受补贴的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花名册报送区委组织部批复。审批表一式五份,区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乡镇办、村各存档一份。第十条资金发放。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
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由区财政局具体负责,各乡镇办建立管理档案。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6月5日和12月5日前,由各乡镇办会计核算中心填报《汉滨区离任村、(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放名册》,经区财政局审核后,在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资金按名册汇入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一折通”个人帐户,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直接到所在乡镇办的信用社凭折领取生活补贴。第十一条对每年新增符合补贴条件的离任村、社区
(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由各乡(镇)办党委、政府按以上程序,每年10月份组织申报一次,由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审批。第十二条享受生活补贴的离任村、社区(居委会)
党支部书记、主任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协助村、社区(居委会)现任干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
各项任务。对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开除党纪处分、治安拘留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乡镇办党委、政府调查核实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查批准,从批准当月起停发生活补贴。第十三条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
任死亡后,各乡镇办要在当月内上报,并从下月起停发其生活补助。第十四条各乡镇办党委、政府应每年对享受离任
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名册核查一次,及时办理增加和取消手续,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人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五条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
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家庭住址卸任时职务民族是否党员
连续任职年限
个人简历
享受生活补助标准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村、社区(居委会)初审意见
乡镇党委审核意见
区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定意见备注:此表一式五份,村委会、乡镇政府、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一份。
篇四: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和服务管理情况汇报材料(一)
各位领导: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办检查指导工作。下面,就近年来我办的老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近年来,我办老干部工作在市委老干部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离___干部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创造性地开展了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基本情况我办现有___干部职工___人,其中党员___人,占离___干部总数的___%,在___的离___干部职工___人,在内地的离___干部职工___人,党___关系转至内地的___人。二、主要做法(一)注重政治引领,不断提高老干部的政治教育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强化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和作用在重大会议时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学习,将重要的文件或事关老干部切身利益的相关文件、资料复印并及时下发至离退休党支部进行学习,邀请老干部职工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不断___老干部职工进行中国特色___理论体系和反分裂斗争教育,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教育引导离___干部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___为核心的___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以___为核心的___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___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感情上衷心爱戴,并要求退休党员干部不信仰___,不能加___等。二是通过运用新闻媒体学、专题研讨学、座谈交流学等形式举措,突出政治纪律教育,积极___老干部参加思想教育活动,重点___离___干部认真学习___新时代中国特色___思想和党的___大精神。三是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邀请离___干部到我办进行现身说法,为全办干部职工讲党课。四是___离___干部党支部委员参加了党务工作培训,使其进一步熟悉业务,增强能力。五是为丰富“七
一”活动载体,___干部职工前往___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参观学习。六是定于每月___日为离___干部集中学习日,先后___离___干部学习___余次,集中学___的___大、___届___中、三中全会精神,___新时代中国特色___思想,积极___离___干部收听收看了“两会”直播,以及区市党委、政府相关工作会议等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使他们能够支持和理解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
(二)强化___建设,不断提高老干部的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离退休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制定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探视慰问制度》《学习制度》《外出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建立了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于___年___月___日进行了换届改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选优配强支部班子,设书记___名、副书记___名、___委员、宣传委、___员各___名,使离___干部党员的___生活得到保证。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三个有利于”原则,经充分考虑老干部意见和市场调查,明确了固定的学习场所。三是按照区市党__关于离___干部党建工作要求和离___干部党___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每年为离退休党支部解决了___元活动经费,为退休支部开展各类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按照市委老干部局《___做好离退休___成员工作补贴发放工作___》,从___年___月开始,每月为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发放工作补贴___元,支部委员___元,并根据每名委员的每月支部活动出勤率兑现发放标准,进一步激发了支部委员带头参与支部活动的积极性。四是我办离退休党员干部居住较为分散,且大多常住内地,集中收缴党费存在一定困难,为使每一位退休党员干部都能及时、方便、足额交纳党费,经认真考虑,并征求退休党支部建议,在离退休党员居住较集中的___、___各指定了一名离退休党员专门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及时、有序完成。截止___年底,共收缴党费___元。五是为使老干部亲身感受全市实施“__五”脱贫攻坚规划情况,激励离___干部发挥余热。___干部到扶贫产业项目点和易地搬迁点上参观考察,了解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以座谈的形式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建议,让老干部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当中来,鉴言献策、发挥余热;经与市委老干部局协调,每年争取一定名额___干部到内地进行参观考察和旅游休养,
目前,共有___名老干部分别到___、___等地进行了考察和休养。六是对老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争取在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和办里有条件解决的情况下满足离___干部的需求,在工作中要求全办干部职工尤其是负责老干部工作的科室同志做到:送一张笑脸,让一把椅子,道一声祝福,送一杯热茶,给一个答复,用实际行动温暖老干部的心。
(三)保障幸福晚年,不断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一是召开座谈会。我办每年___老干部召开一次座谈会,座谈会上,由党总支书记向老干部通报我办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退休党支部书记向办党组进行工作学习汇报,并与老干部进行面对面相互交流,既肯定了成绩,又摆出了问题,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改变了以往“主持人做传声筒,老干部作录音机”的做法,为广大离___干部沟通感情和交流工作搭建了一个互动平台。二是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在每年的春节、___历新年、重阳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假日来临之际,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干部的关怀,我办提前筹划、精心___,及时拨付慰问金,购买慰问品,对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干部进行挨家挨户的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三是___走访慰问。在日常工作中,老干部重病或去世,我办及时___人员进行探望和慰问,对分散安置的老干部及时通过发慰问信或唁电等形式向代管单位和老干部家属进行慰问,让每一位老干部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四是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了解老干部的生活困难,对于涉及老干部政治、经济、个人身体状况、工资福利等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马上解决,对于一些政策性的问题工作人员予以明确解释和答复,对部分需要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工作人员做好详实记录,逐步协调解决。三、存在问题及原因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老干部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办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老干部活动场所方面,因我办办公地点在市政府办公楼,受场所限制,目前暂无离退休党支部专用活动室。二是区外安置人员居住较为分散,交通不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开展难度大,只能通过电话和信函开展慰问活动。三是我办多数离___干部年纪偏大,行动不便,参加市委老干部局___的活动较少。
篇五: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平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离任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规范落实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完善关怀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补贴对象及资格条件
第三条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对象为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担任行政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或担任行政村“两委”成员职务,按照任村“两委”成员职务每满1年折算村党组织书记0.7年的比例,折算任职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村干部.
第四条村主要职务指村党组织书记(含党的领导核心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含生产大队大队长、革委会主任)。涉及行政规模调整的村,包括规模调整前原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包括规模调整后原建制村职能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指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村“两委”成员,以及1984年前,经推选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大队部(含文革时期革委会)相应成员。
第五条任职每满12个月(含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为1年。第六条累计担任村干部职务10年(非主职干部任职年限按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下同)以上、正常离任后又经过选举或任命担任村“两委”干部的,待正常离任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生活补贴;省、市有其他规定的,依照相应规定。第七条补贴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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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临时人员)退休待遇的;
(2)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且领取养老金额高于本规定标准的;
(3)离任后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4)离任后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5)办理生活补贴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6)有其他不宜享受生活补贴行为,镇街(以下简称镇)党委决定不予申报或县区组织部门决定不予审批的。
第三章补贴原则及标准
第八条坚持“基本保障、因岗定额、注重评议、正常增长”的原则,根据离任村主职干部所任职务和任职年限,综合确定补贴数额。
第九条补贴最低标准为:累计任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不满15年,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180元、160元;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00元、180元;20年以上、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20元、200元;25年以上、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40元、22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300元、260元。担任非主职职务的离任村“两委”干部,根据折算任职年限,按照同等档次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其中,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或以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承包等方式替代补贴,但领取养老金额或承包集体资源承包费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已按照规定领取一次性补贴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不再给予补贴。
第十条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种职务的,按照任职时间较长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
第四章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报《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见附件),按照“四议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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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的程序,研究形成拟补贴人员名单,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党委,并将离任时办理享受补贴待遇的相关材料退交镇党委.
第十二条离任村主职干部,由镇街党委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担任职务、任职年限、日常表现及群众评议等情况,逐人研究形成初审意见。申请发放生活补贴人员中无镇党委政府颁发离任手续的,由镇街党委统一书面征求村干部离任时党委相关领导和现任相关责任人员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作区书记等,每任不少于2人).初审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人员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区组织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离任非主职村“两委”干部,由各镇街参照离任村主职干部申报审批程序,由镇街党委政府负责审查批复,名单确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十四条县委组织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批复各乡镇补贴离任村主职干部名单及补贴金额,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发放生活补贴金,并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五条首次集中申报审批工作结束后,镇街党委对新增应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于每年10月份前,按照规定程序集中申报一次.
第五章资金来源及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落实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核算,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封闭运行。
第十七条离任村非主职“两委”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根据县委研究意见确定)
第十八条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金由县财政部门采取“一卡通"方式,每半年发放一次.
第十九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扣发一年补贴金。
(1)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2)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3)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满意率低于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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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到县级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5)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停发情形的。第二十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补贴资格,停发补贴金.(1)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2)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3)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4)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连续两年满意率低于50%的;(5)到市级及以上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6)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取消补贴资格情形的。第二十一条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查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申报审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镇街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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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在2018年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经省委领导同意,我们召开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今天上午,X书记、X省长亲切接见了全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双先”代表并合影留念,X书记作了重要讲话;X、X等省领导出席表彰大会,向受表彰代表颁奖,X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了讲话,X同志主持会议。召开这样高规格的会议表彰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离退休干部的亲切关怀。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领导同志的讲话,抓好贯彻落实,做好新时代XX老干部工作。今天下午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和全省“双先”表彰大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全省老干部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省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讲两个方面意见。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17年全省老干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多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始终把老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老干部工作的局面。省委书记X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精神,对老干部工作多次作出指示,为全省作出了表率。X、黄晓薇、任建华、X等省领导先后向省级老同志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通报重要情况。X
同志经常对全省老干部工作作指示、提要求,给予具体指导。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各市和省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把老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已全部落实中组部关于老干部局长兼任组织部副部长的要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老干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中组部老干部局在我省调研督查时,对我省老干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紧扣“喜迎十九大”主题,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有声有色。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畅谈十八大以来变化,展望十九大胜利召开”活动和“建言十九大”活动,开展文艺演出、书画展、体育活动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喜迎十九大活动2100多场次,参与老同志20余万人次,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老同志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政治热情。省委老干部局成功举办XX老年文体艺术节,纳入XX艺术节总体安排,举行《从这里出发》大型音乐舞蹈史诗演出、“革命人永远是年轻”快闪活动、老干部摄影展、红色收藏展、舞蹈大赛等10多项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参与老同志3万多人,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氛围。向全省离退休干部发出倡议书,号召广大老同志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维护者、积极宣传者、坚定支持者。在全省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一人一个小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组织省城30多名老专家深入平顺、繁峙等7个贫困县开展健康扶贫行活动,诊治患者2000余人,深受当地群众欢迎。(二)聚焦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扎实。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省委老干部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
安排部署,举办省直厅局级离退休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讲座和离退休干部网宣员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精心组织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市县和省直单位共举办老干部学习报告会、座谈会、辅导讲座等1590多场次。动员1230名老干部理论宣讲骨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和老同志中,组团宣讲十九大精神2177场次。长治市老干部宣讲团获得“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他们宣讲十九大的事迹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和《XX日报》宣传报道,X、黄晓薇等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三)强化组织凝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省委老干部局对推进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作出专门部署。指导基层老干部工作部门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进一步拓展党组织有效覆盖。3个市、54个县(市、区)探索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党委或党工委,总结了有益的实践经验。召开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交流了忻州市、省林业厅等18家单位的经验。晋中市和左云县加强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建的经验,在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作了书面交流。全省共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72次,培训8600余人次。各级各单位按规定落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和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有效促进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开展。(四)完善保障机制,为老同志办实事解难事取得新成效。继续巩固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推进厅字〔2016〕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印发了晋老发〔2017〕8号、9号两个文件,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实现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处以下离休干部
住院、门诊直接结算;为省直驻并单位离休干部发放就诊优先证,给予挂号、诊治、交费、取药、住院“五优先”。按照中央政策要求,进一步落实了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召开全省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推进会,推广了晋中市、介休市等地的做法和经验。协调省财政下拨2573万元,解决部分省直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和统筹外生活补贴。持续开展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全省共帮扶7700多名困难老同志,发放帮扶资金750多万元。(五)坚持典型引路,选树宣传了一批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部署开展全省离退休干部暨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在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上安排22个先进典型介绍了经验。挖掘20多名助力脱贫攻坚的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在《人民日报》《中国老年报》《XX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王焕杰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录制离退休干部“讲述励志故事传递耆年力量”视频,通过网络平台展播。我省老干部工作的社会关注度进一步提高。(六)积极创造条件,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取得新成果。协调省发改委落实5个贫困县老年大学省补资金370万元,在阳泉市召开省补资金落实工作会议和全省老年大学建设发展推进会。市县两级年内新建或改扩建老干部活动中心11个、老年大学17个,投入资金6800多万元。XX老年大学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创办了XX老年大学城市学院分校。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加强对各类老干部文体活动团队的引导,依托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了老同志晚年精神文化生活。省委老干部局评选表彰了30支全省优秀老干部文艺团队。(七)着力夯实基础,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各级老干部工作
部门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了老干部工作队伍“四个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以“三基建设”为契机,规范基础工作,加强效能建设,提升部门工作质量和水平。突出抓好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基层锻炼,在武乡干部学院举办全省老干部局处长专题培训班,市县两级共举办老干部工作人员培训班219期次,老干部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得到新的提升。认真开展万名干部大调研活动,形成一批专题调研成果。总的来说,2017年我省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的十九大的新要求相比,与新时代广大老同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一些地方和单位在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上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在精准、精细方面下功夫还不够;老干部活动学习条件与老同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现象还待解决;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和社区力量为离退休干部服务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推进;老干部工作队伍的学习培训还需加强,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这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和提高。二、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做好2018年老干部工作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老干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省老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融入新时代党的建设大局,
认真落实十九大关于“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和全省离退休干部暨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精准服务工作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统筹推进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用心用情、敬爱至恭做好服务工作,持之以恒引导老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对标一流提升老干部工作水平,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XX篇章做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突出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老干部工作说到底是政治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强化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和作用。广大老同志政治觉悟高,政治经验丰富,在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优势独特、作用突出。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引导广大老同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爱戴核心、服从核心、维护核心,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离退休干部头脑。党的十九大和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定为我们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组织引导广大老同志全面准确领会这一思想的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组织老同志认真学习党章和新修订的宪法,进一步强化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自觉性。要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按规定看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活动、情况通报等制度,
及时向他们传达中央和省委大政方针,定期通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情况,在重大部署、重要问题上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培训、巡回宣讲、支部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各级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的主阵地作用,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采取送学上门、发送短信微信等灵活方式进行,着力扩大学习覆盖面。二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党的十九大部署,今年将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组部将对老同志开展主题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牢牢抓住这一契机,采取切合老同志实际的教育形式,进一步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做到党的意识不弱化、党员标准不降低、党内生活不脱离,永葆政治本色。要通过组织老同志现身说法,宣传老同志先进事迹等,传承党的红色基因,引导老同志为主题教育贡献力量。(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数量大、分布广,是把老同志有效组织起来,保证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基本纽带,是老同志十分看重的精神家园。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强化政治功能为目标,进一步探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有效措施和途径,使之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坚强战斗堡垒。
一是进一步探索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规划,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工作的研究探索,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已经成立党委(工委)的地方和单位,要积极开展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发挥作用,为推进这项工作提供有益借鉴。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按照中组部要求,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理顺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之间的关系,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突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政治功能。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我省“三基建设”要求,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挥好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作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关心和支持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带头弘扬和传承优秀党内政治文化,共同培育和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通过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给予适当工作补贴、评选表彰等形式,调动工作积极性。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将继续举办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各地各单位也要加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同时,通过选调、培训、聘请老同志等方式,着力解决党务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让每一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在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积极倡导“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方式,探索在老同志
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不断扩大组织覆盖。要着力破解流动党员服务管理难题,确保每一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都能参加党组织活动。积极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尤其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四是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费全额下拨、为党组织书记发放工作补贴等要求。总结推广选派在职干部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兼职或担任联络员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大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力度,积极为有特殊困难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他们的政治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三)树立精准服务理念,全力抓好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工作。今年的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明确提出了精准服务的新理念。我们要根据离退休干部队伍的变化和需求差异,在精准上下功夫,推进服务管理工作精细化、亲情化。一要不折不扣抓好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继续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坚持精准理念,加大离休干部特需费、护理费、医疗保障待遇等方面政策落实的跟踪督查力度,及时发现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要关注在企业改
制、机构改革、体制转换中离休干部的待遇落实和服务管理问题,充分保障老同志的权益。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和我省关于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要做好精细化服务,让老同志安心舒心暖心。贯彻落实去年召开的全省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示范点引领作用,推动利用社区资源服务离退休干部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单位与社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活动共办的服务模式,在离退休干部居住相对集中、所在地社区条件相对较好的单位开展试点。加强与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间沟通协作,不断探索新办法新模式,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用好用足各类涉老政策,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要建立健全与离退休干部经常性沟通交流机制,落实重要节日走访慰问和重大决策、重要问题征求意见制度。认真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工作。加强人文关怀,针对不同身份、不同职级、不同单位、不同年龄、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同志,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三要进一步完善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要按照精准要求,坚持雪中送炭,关注弱势群体,努力为老干部办好事、办实事,满怀热情为他们排忧解难,让老同志们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要进一步完善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特别关注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困难单位的老同志,特别关注那些重病、高龄、失能、失独、空巢、独居、家庭负担重的老同志,建立健全救助档案,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要高度重视老干部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具体工作制度,继续在解决问题上加大工作力度。对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要紧抓快办、不推不拖;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争取老同志理解;对没有明确政策规定但合情合理的,要
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地做好工作。四要继续为老干部创造良好学习活动条件。各地各单位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不断加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阵地建设取得新成效。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精准服务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注重政治引领,将政治建设融入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活动团队的建设管理。制定加强老干部活动团队管理的指导意见。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老干部身心特点和兴趣爱好,创新学习活动载体,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满足广大离退休干部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学习活动需求。(四)坚持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持续深入引导老同志开展正能量活动。正能量活动是近年来全国老干部工作部门打造的一个品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要按照中组部的新要求,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着力深化拓展正能量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常态化工作来抓。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是正能量活动的本质要求和价值所在。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我省精准脱贫、转型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的目标,结合选聘退休优秀党员干部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等重点工作,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前提下,组织引导老同志积极参与正能
量活动。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中组部将开展“我看改革开放新成就”专题调研,广泛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心声,我们要按照中组部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引导老同志忆往昔、说发展、谈变化、献良策。二是要进一步创新正能量活动载体和平台。各地各单位要紧贴老同志的需求,把握他们的关注点和兴奋点,针对老同志专业特长各异、兴趣爱好广泛的特点,找准活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策划设计有效活动载体。通过座谈、征文、访谈,文艺演出、书画展、摄影展等载体,以“学、谈、演、展、讲”等形式,激发老同志参与热情,充分凝聚离退休干部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抓好全省离退休干部网宣员、网评员队伍建设管理,发挥好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正能量传播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感言改革开放,畅谈发展变化,汇聚智慧良策”网上征文活动。要重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社团协会及社区的阵地作用,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活动引领。继续组织开展“省城名老专家健康扶贫行”和“农技下乡”活动。(五)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工作落实。一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入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面临更多新情况,任务更加艰巨,必须要有好的作风作为保障。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无私奉献的精神状态,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精准服务理念,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责任感、紧迫感,把老同志最关心、最操心、最烦心的一件件事情办实办好。要大兴调研之风,按照中组部要求,认真开展大走访、
大调研活动,走百家门、问千家事,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到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到工作相对薄弱的地方和单位,准确掌握情况,找准短板弱项,谋划务实举措,精准发力解决问题。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纪问责,坚决防范“四风”问题,保持老干部工作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氛围。二要更加注重舆论宣传。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在坚持真抓实干的同时,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形成既重实干又重宣传的工作新机制,以宣传动员老干部,以宣传扩大影响,以宣传营造氛围,为我省老干部工作注入新活力。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学习贯彻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和全省“双先”表彰大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3号文件和晋办发28号文件精神,挖掘老干部工作的特色亮点,拓展宣传平台,努力形成舆论声势。特别要注重选树和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发挥好先进示范引导作用。要用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宣传阵地,也要善于借势借力,主动加强与中央、省内新闻媒体、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党报党刊、门户网站、电台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的力量,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宣传格局,进一步讲好老干部故事,传播XX老干部工作好声音,提升老干部工作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尊重老同志、更加重视老干部工作的浓厚氛围。三要精准发力推动落实。我们要强化问题导向,运用求解思维,精细谋划,精准发力,以小切口推动大落实,积小胜为大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工作安排了,不仅要做,更要做好,不能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条量化细化,逐个落实责任,逐一研究推进,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实
做细、落地见效。要按照“三基建设”三年计划,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加强效能建设,明确专业能力标准,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要创新工作载体和手段,特别要注意运用互联网创新服务管理手段,灵活运用微博、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现代媒介,提高老干部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健全老干部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办法,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得更加具体、更富有成效。四要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强化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的统领和关键,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按照“八种本领”“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和岗位锻炼,强化基本能力,克服经验盲区,提升专业水平。要关心爱护干部,充分体恤基层一线老干部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想方设法改善同志们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干部成长进步,让大家干事有心劲、发展有奔头。同时,对老干部工作人员也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出现以服务老同志为名谋取私利等现象。要以学习贯彻全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精神为契机,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激发广大老干部工作者的奋斗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汇聚强大动力。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时代呼唤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做好老干工作,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XX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篇七: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宜宾芙蓉电力公司
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公司的党群工作,调动各级党群组织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芙蓉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群工作奖励
(一)奖励类别
1、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2、先进工会分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3、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4、优秀妇女工作者。
(二)奖励标准
1、先进党支部、先进工会分会、先进团支部,分别为1000元;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50元;
3、其他人员100元。
(三)奖励办法
按照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条件,依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评比,符合规定条件者,即进行表彰并按上述标准实施奖励。由综合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岗位津贴发放
(一)发放范围
下列人员兼职从事党群工作任职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包括:党总支委员、纪检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工会(职代会)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委书记、团委干事;女工主任。
(二)发放标准
1、享受每人每月100元岗位津贴人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干事、女工主任。
2、其余人员享受每人每月50元岗位津贴。
3、工会兼职会计、出纳等其他有关人员的岗位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发放程序
1、工作考评。由党总支牵头,对党群工作兼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
2、提出方案。由综合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岗位津贴发放具体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
3、领导审批。实施方案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
4、发放领取。根据公司领导批准的实施方案,由综合部发放到个人,领取人签字确认。
三、加强对所需经费的管理
(一)党群工作奖励所需经费分别从党费、工会费用中解决。党群工作兼职岗位津贴由公司管理经费中解决。
(二)奖励和岗位津贴一般以发放现金为主,必要时也可发放等额纪念品。
(三)要严格执行预决算等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纪检监察审计组、资产财务部、工会经费审查小组要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奖励和岗位津贴标准可适当调整,由党总支研究决定;其他相关人员确有必要实施奖励时,可参照执行。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宜宾芙蓉电力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
篇八: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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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芙蓉电力公司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公司的党群工作,调动各级党群组织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芙蓉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群工作奖励(一)奖励类别1、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先进工会分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3、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4、优秀妇女工作者。(二)奖励标准1、先进党支部、先进工会分会、先进团支部,分别为1000元;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50元;3、其他人员100元。(三)奖励办法按照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条件,依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评比,符合规定条件者,即进行表彰并按上述标准实施奖励。由综合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岗位津贴发放(一)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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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兼职从事党群工作任职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包括:党总支委员、纪检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工会(职代会)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委书记、团委干事;女工主任。
(二)发放标准1、享受每人每月100元岗位津贴人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干事、女工主任。2、其余人员享受每人每月50元岗位津贴。3、工会兼职会计、出纳等其他有关人员的岗位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三)发放程序1、工作考评。由党总支牵头,对党群工作兼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2、提出方案。由综合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岗位津贴发放具体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3、领导审批。实施方案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4、发放领取。根据公司领导批准的实施方案,由综合部发放到个人,领取人签字确认。三、加强对所需经费的管理(一)党群工作奖励所需经费分别从党费、工会费用中解决。党群工作兼职岗位津贴由公司管理经费中解决。(二)奖励和岗位津贴一般以发放现金为主,必要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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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发放等额纪念品。(三)要严格执行预决算等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
专用。纪检监察审计组、资产财务部、工会经费审查小组要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奖励和岗位津贴标准可适当调整,由党总支研究决定;其他相关人员确有必要实施奖励时,可参照执行。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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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宜宾芙蓉电力公司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公司的党群工作,调动各级党群组织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芙蓉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群工作奖励(一)奖励类别1、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先进工会分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3、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4、优秀妇女工作者。(二)奖励标准1、先进党支部、先进工会分会、先进团支部,分别为1000元;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50元;3、其他人员100元。(三)奖励办法按照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条件,依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评比,符合规定条件者,即进行表彰并按上述标准实施奖励。由综合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岗位津贴发放(一)发放范围
下列人员兼职从事党群工作任职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包括:党总支委员、纪检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工会(职代会)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委书记、团委干事;女工主任。
(二)发放标准1、享受每人每月100元岗位津贴人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干事、女工主任。2、其余人员享受每人每月50元岗位津贴。3、工会兼职会计、出纳等其他有关人员的岗位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三)发放程序1、工作考评。由党总支牵头,对党群工作兼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2、提出方案。由综合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岗位津贴发放具体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3、领导审批。实施方案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4、发放领取。根据公司领导批准的实施方案,由综合部发放到个人,领取人签字确认。三、加强对所需经费的管理(一)党群工作奖励所需经费分别从党费、工会费用中解决。党群工作兼职岗位津贴由公司管理经费中解决。(二)奖励和岗位津贴一般以发放现金为主,必要时也可发放等额纪念品。
(三)要严格执行预决算等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纪检监察审计组、资产财务部、工会经费审查小组要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奖励和岗位津贴标准可适当调整,由党总支研究决定;其他相关人员确有必要实施奖励时,可参照执行。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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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关于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向全省离退休干部通报组织工作情况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组通„2011‟73号精神,结合我市老干部工作实际,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老干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全面做好我市老干部工作,得到了老干部们的一致好评,现就我市做好离休干部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我市离休干部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共有离休干部39人,其中:行政单位17人,事业单位6人,企业单位16人。处级离休干部1人,享受副处级待遇7人。离休干部男26人,女13人,离休干部党员34人,其中:男25人,女9人。离休干部遗属37人,其中:困难离休干部4人,困难离休干部遗属3人。二、落实离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工作情况
(一、创新思路措施,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组织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组织工作。由于我市离退休党支部的党员,特别是支部书记年龄都在80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根据工作需要,局党支部及时帮助他们沟通协调,抓好换届,选出了党性强,身体健康的较为年轻的老党员担任书记,增强了离退休党支部的活力,健全并落实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培训等党内活动制度,推进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有关制度的意见》要求,坚持并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观考察、走访慰问、等一系列制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市级领导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带头走访慰问全市离退休干部及老干部遗属,为老干部们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离退休老干部迎春茶话会,邀请老干部参加了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换届工作座谈会、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三月三节文艺晚会、市级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等,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老干部关心支持五指山市经
济发展的积极性。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6月27日,我局组织离休干部10人开展参观考察活动,到陵水新开发区和三亚南山等参观考察,让老干部开阔了眼界,感受到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新变化、新发展。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离休
干部征订了《海南日报》、《人民日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参考》和《老干部参考》等报刊杂志,满足了广大老干部关心政治、加强学习的需要。今年来,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议精神和省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参观考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促进了老干部的政治思想更加坚定,更加热情地投入到五指山市的经济建设中来。
三是开展创先争优,扎实推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了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争当“四好”老干部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树典型、宣传等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上半年组织离退休干部290多人观看电影《杨善洲》开展向离退休老同志的优秀代表——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每月15日,利用离退休党支部活动日,开展“讲事迹、比奉献、葆本色”宣讲活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激励教育身边的老干部。还先后五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老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文明大行动、行风监督、网吧监督、送温暖献爱心、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二、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老干部办实事好事认真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积极开展“进老干部家门、知老干部情、解老
干部难”活动,为老干部办实事好事,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为老干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做好老干部最直接最现实的日常服务工作。
1、组织老干部定期体检,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随时掌握老干部健康状况,让老干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对有病住院或办理家庭病房的老干部,我们都到医院或家里进行探视,让老干部们感受到组织最温暖、最贴心、最人性化的关怀。今年以来,共有7名离退休干部住院治疗,我局都组织探望,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去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建立离退休老干部通报会和意见征询制度,定期向老干部通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认真听取老干部们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春节前夕,市委、市政府在市委三楼会议室召开老干部迎春茶话会,邀请离退休干部代表20人参加会议,市委领导向老干部们通报了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计划,并认真听取老干部们的意见,老干部们十分满意。今年4月,我局还利用老年大学这一阵地,组织部分候鸟老人25人召开座谈会,征求候鸟老人对五指山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汇总向市委督查室反馈。此外,利用每月15日离退休支部生活日,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的有关文件和省第
六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参加离退休干部累计120多人。
3、认真落实老干部联系、走访、接访制度,主动与老干部进行思想交流。对老干部的来访来信,我们都认真做好记录,热情接待、积极反映、认真处理,给老干部们满意的答复。如毛阳镇政府离休干部王家义,6月6日到我局反映:由于年老多病,子女无工作,造成家庭困难,要求组织照顾儿子就业的情况,接到情况后,我局领导立即到毛阳镇了解情况,并将了解的情况,向市领导反映,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粮食局离休干部王开雄反映由于所在单位破产,造成4个子女下岗无工作,本人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造成生活极其困难,要求组织安排子女就业问题,以解后顾之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都及时了解情况,主动跟领导汇报,以取得支持和帮助,对几位异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来电询问医疗、津贴问题,我们都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有着落。
4、对去世的老干部、遗属,我们积极开展临终送温暖活动,积极、主动帮助家属子女处理后事,得到了去世老干部家属子女的由衷感谢!
5、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捎去节日慰问金、慰问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之情送到每位老干部的心坎上。2012年春节前夕,我们争取市委、市政
府的支持,先后慰问离休干部及遗属和退休的处级干部共92人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等费用共13万多元;七一期间,我局党支部还开展了慰问特困老党员
活动,给3位离休困难党员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心和温暖。6、情系老干部,力所能及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一是经过调查,了解到我市还有一些离休老干部,特别是企业离休的老干部,如市粮食局的离休干部王开雄,畅好乡离休干部朱成义,毛阳镇的离休干部王家义、王明辉,由于企业破产,本人年老多病,子女下岗无工作,无住房,或住危房,生活非常困难,需要我们帮助解决子女就业、住房问题,我们及时地把这些情况汇总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委书记宋少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棉生十分重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离休干部的实际困难。二是把老干部的冷暖、困难放在心上,了解到毛阳镇离休干部王明辉,由于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一部轮椅,方便生活,局领导亲自把轮椅送到他家里,为他解决了这个实际困难,老干部非常感动和感激。(三)积极做好协调沟通,落实好老干部“两费”工作。为了落实好离休干部离休费、医疗费的落实情况,我们对全市离休干部的“两费”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离休干部就医用药及其他待遇落实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适应离休干部逐步进入“双高期”的实际,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落6
实离休干部增加离休费和各项补贴工作。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老干部工作,实行了老干部医药费预拨制,市财政局每年给市社保局医疗专户预拨100万元作为离休干部的医药费,从根本上解决了老干部每月医疗费报销不及时的老大难问题。局领导经常与财政、社保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我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问题。如:医疗费的报销问题,对居住在广东、海口、三亚等省、市离休干部住院需报销医药费时,我局领导亲自与市社保局协调沟通,为离休干部办理医药费报销事宜,为老干部们排忧解难。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离休干部报销医药费27.1万元,无拖欠现象。(四积极探索推进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落实老干部各项政策待遇文件精神,加强离休退休干部宏观管理调研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探索推进以党建工作推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思路措施,实现了离休退休干部组织生活共过、学习教育共抓、管理服务共管、作用发挥共促、离退休干部工作全面推进的目标。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春节慰问活动和七一前夕的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了特殊困难老干部及遗属生活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参加革命时间早、家庭负担重、身患重病等有特
殊困难的老干部及遗属。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我们积极调剂资金,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让他们过上一个幸7
福、安宁的晚年。中共五指山委老干部工作局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8
篇十一: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P> 离退休费用管理细则1基本要求1.1离退休费用是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由企业负担的直接用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含本企业离退休人员、本企业已协解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各种生活待遇,企业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党员活动、科普活动、关心下一代活动、文体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的费用。部分相关费用,本细则同时予以规范。以下费用不属于企业离退休费用,不属于本细则的管理范围:由政府财政、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负担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企业所属的离退休管理机构发生的行政费用。1.2离退休费用遵循“统一标准、归口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1.3离退休费用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离退休费用年度、月度预算执行《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1.4离退休费用的报销,按《期间费用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执行。1.5离退休费用的发放,按《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执行。1.6离退休费用的列支渠道:按照离退休人员费用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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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利费-离退休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1.7离退休费用开支标准的调整:根据总部和政府的最新文
件要求,及时修订本细则。2管理职责2.1财务资产处2.1.1负责制订、修订《离退休费用管理细则》。2.1.2负责离退休费用的预算管理、预算下达。2.1.3负责离退休费用的报销、资金发放、会计核算。2.2离退休管理处2.2.1是离退休费用的主管部门,履行归口管理职责。2.2.2负责离退休费用预算汇总、预算申报、预算指标分解。2.2.3负责对离退休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分析和日常监
管。2.3社区服务中心2.3.1是离退休费用预算的主要执行单位。负责编制、上报
离退休费用年度、月度预算。2.3.2负责离退休费用预算的执行。具体管理对象:除老干
办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外的退休人员。2.3.3负责上报离退休费用使用情况分析。2.3.4负责收集政府、上级管理机关有关离退休人员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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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最新文件。2.4组织部(老干办)2.4.1是离休干部费用预算的执行部门。负责编制、上报离
休干部费用年度、月度预算。2.4.2负责离休干部费用预算的执行。具体管理对象:按照
现行管理口径。2.4.3负责上报离休干部费用使用情况分析。2.4.4负责收集政府、上级管理机关有关离休干部待遇等相
关最新文件。2.5人力资源处是人工成本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从人
工成本中列支的离退休费用年度、月度预算。2.6审计处负责离退休费用审计。对离退休费用管理、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监督。3管理内容与要求3.1离退休人员企业补贴(发放现金)3.1.1享受待遇的人员范围:离退休人员。3.1.2执行标准:根据政策,在职工离、退休时由公司人事
管理部门个别核定其企业补贴的发放标准。3.1.3发放办法:直接发放到个人银行卡。3.1.4费用列支渠道:福利费-离退休费用。3.1.5预算执行部门: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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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发放现金)3.2.1享受待遇的人员范围:离退休人员。3.2.2执行标准:省委管理的离退休老领导:4200元/人.年(元旦200元,春节2000元,老年节2000元)。其他离退休人员:1400元/人.年(元旦200元,春节600元,重阳节600元)。3.2.3发放办法:直接发放到个人银行卡。3.2.4费用列支渠道:福利费-离退休费用。3.2.5预算执行部门:社区服务中心。3.3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发放物资)3.3.1享受待遇的人员范围:离退休人员。3.3.2执行标准:离休干部1400元/人.年(春节500元、端午节200元、八一节500元、中秋节200元)。离休干部(女)三八节1000元/人.年。离休干部遗孀800元/人.年(春节400元、端午节200元、中秋节200元)。其他退休人员450元/人.年(春节150元、端午节150元、中秋节150元);节日慰问费预算到各单位,用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慰问。离退休的公司老领导的节日慰问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理,费用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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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发放办法:原则上应当发放慰问物资。对不在本市范围内居住的离休人员,因年龄偏大、行动不便,难以发放慰问物资的,由老干办统一登记、造表,按流程审批,发放到离休人员银行卡,与其他慰问费一起报销。各单位不得违规套取现金,形成小金库;不得违规通过套现方式发放现金;不得发放购物卡。各单位要提供接受慰问的离退休人员名单及慰问费标准,连同购物发票、购物清单,及时报销。3.3.4费用列支渠道:福利费-离退休费用。3.3.5预算执行部门:社区服务中心、老干办、各单位。3.4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费(发放现金)3.4.1享受待遇的人员范围:重点优抚对象。3.4.2执行标准:离退休及内退军转干部、协解及协解退休军转干部:1000元/人.年(八一节300元、重阳节200元、春节500元)。烈军属、伤残军人:600元/人.年(八一节300元、春节300元)。两参人员、在职军转干部、在编预备役官兵:400元/人.年(八一节200元、春节200元)。3.4.4发放办法:直接发放到个人银行卡。预算执行部门要根据享受待遇人员的费用性质,分别编表发放。3.4.5费用列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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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在“福利费-离退休费用”列支;协解人员在“营业外支出”列支;在职人员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3.4.6预算执行部门:社区服务中心。3.5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现金)3.5.1享受待遇的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3.5.2执行标准:
篇十二: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P>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宜宾芙蓉电力公司
欧阳光明(2021.03.07)
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公司的党群工作,调动各级党群组织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芙蓉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党群工作奖励(一)奖励类别1、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先进工会分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3、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4、优秀妇女工作者。(二)奖励标准1、先进党支部、先进工会分会、先进团支部,分别为1000元;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50元;3、其他人员100元。(三)奖励办法按照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条件,依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评比,符合规定条件者,即进行表彰并按上述标准实施奖励。由综合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岗位津贴发放(一)发放范围下列人员兼职从事党群工作任职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包括:党总支委员、纪检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工会(职代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会)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
团委书记、团委干事;女工主任。
(二)发放标准
1、享受每人每月100元岗位津贴人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
记;工会副主席;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总支
书记、团总支干事、女工主任。
2、其余人员享受每人每月50元岗位津贴。
3、工会兼职会计、出纳等其他有关人员的岗位津贴按上级规定
执行。
(三)发放程序
1、工作考评。由党总支牵头,对党群工作兼职干部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
2、提出方案。由综合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岗位津贴发放具体实
施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
3、领导审批。实施方案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
4、发放领取。根据公司领导批准的实施方案,由综合部发放到
个人,领取人签字确认。
三、加强对所需经费的管理
(一)党群工作奖励所需经费分别从党费、工会费用中解决。
党群工作兼职岗位津贴由公司管理经费中解决。
(二)奖励和岗位津贴一般以发放现金为主,必要时也可发放
等额纪念品。
(三)要严格执行预决算等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纪检监察审计组、资产财务部、工会经费审查小组要加强对相关经
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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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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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7
(四)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奖励和岗位津贴标准可适当调整,由
党总支研究决定;其他相关人员确有必要实施奖励时,可参照执行。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宜宾芙蓉电力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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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7
篇十三: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P> 精品范文模板,值得参考借鉴!2021年度最新老干部年终工作总结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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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最新老干部年终工作总结集锦
2021年度最新老干部年终工作总结集锦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的经验,让我们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梳理,写一份工作总结吧.2021年度最新老干部年终工作总结集锦是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2021年度最新老干部年终工作总结集锦20__年,我局围绕离退休干部工作要点,依据年初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积极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待遇,丰富离退休干部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将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局今年上半年新增退休干部1人,减少1人(因病去世)。截至目前,我局共有离退休干部42人,其中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41人。二、主要工作及成效。(一)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1、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老干部工作,成立分管处室负责老干部工作。年初围绕省局离退休干部工作要点,制定__市气象局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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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局离退休设有独立支部,20__年结合离退休支部活动,定期开展按职级阅文、通报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等重要情况等活动;给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300元/月的工作补贴;给离退休老干部订阅《__日报》、《中国老年报》、《__广播电视报》、《银潮》等报刊;每季度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并通报部门内部重要会议内容。
3、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20__年,结合十九大召开学习宣传要求,组织离退休党员进行专题学习。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党和国家、中国气象局、省局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完善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1、为更好的服务离退休干部,继续安排局财务核算中心每月一次派专人到老干部活动中心集中办理医药费、老年大学学费等费用的现场报销,彻底解决了老同志报销费用出行不便问题。2、落实在职联系老干部制度,安排在职专人与老干部定期联系沟通,及时听取老干部的要求,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3、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支部活动、老年大学学习、重病慰问、重阳节活动等经费的保障,同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不超支、不滥用。今年,局领导亲自带头,走访慰问重病离退休老同志2人,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5人。4、根据需求,专设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内设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等,方便了离退休干部活动日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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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健全走访慰问制度,探索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同时,要把落实离退休干部管理机制和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长效开展。
2021年度最新老干部年终工作总结集锦20xx年,按照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在市委组织部、
市老干部局等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围绕《枝江市老干部工作责任状》所列的内容,积极开展老干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了系统内老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把系统内老干部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现将我局今年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精心开展活动,切实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一)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满足他们对形势的关心和工作的关注。市畜牧兽医局坚持把老干部的政治学习作为其了解时事、关心政治的窗口和平台。今年,我局以落实喜迎xx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为中心,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基层组织分类定级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治庸问责优化环境、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等内容,组织系统老干部参加学习活动,极大地调动了老同志学习的热情,局组织的集中学习都请老同志参加,重点是在征求意见和民主评议等环节尊重老同志,得到了老同志的肯定。(二)丰富与老干部沟通交流的渠道,尽力提高退休工作管理水平。市畜牧兽医局在退休管理各项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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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坚持了学习制度,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坚持重要情况和形势通报制度,坚持联系党员制度,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坚持检查评比制度。其中在形势通报制度上,坚持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每年23次情况通报,元旦春节期间进行全年形势及第二年的工作打算的通报,半年进行形势分析通报会,重阳节对全年工作进行座谈通报,既通报情况,又听取他们的意见,老干部普遍表示满意。在每次通报会上,都由局长亲自报告全局的工作情况、畜牧业发展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体现了对老同志的重视,也使老同志对全局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同时听取了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改进,真正从行动上落实了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三)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为老干部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根据市老科协的要求,结合系统工作实际,今年,根据市老年科技协会的要求,市畜牧兽医局拿出1万多元资金,成立了枝江市老科协畜牧兽医分会,网络了各类老年专业技术人才会员80名,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优势和为基层服务的热情,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在仙女镇五通庙村办了一个生态农牧业综合服务点,开展了9场次技术培训,撰写专题试验调研报告4篇,并在相关专业杂志发表,开展了电话技术咨询服务,印发技术服务资料3000余份,既使老同志老有所为,发挥了作用,也为群众提供了优质服务,得到了群众好评。
二、重视督办落实,认真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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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离退休费按月足额发放。全系统现共有离退休老干部28人(其中离休1人),政策范围内的离退休费均能按月足额发放,无拖欠现象。在老干部医疗方面,局将离休干部纳入了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退休干部均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做到了老有所养。今年,根据国家有关绩效工资政策,对二级单位的20名退休的干职工,进行了补贴的审批,限度的保障了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权益,维护了系统的稳定。
篇十四: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P>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总结(共8篇)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平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累计担任村干部职务10年(非主职干部任职年限按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下同)以上、正常离任后又经过选举或任命担任村“两委”干部的,待正常离任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生活补贴;省、市有其他规定的,依照相应规定。
保险,或以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承包等方式替代补贴,但领取养老金额或承包集体资源承包费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已按照规定领取一次性补贴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不再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首次集中申报审批工作结束后,镇街党委对新增应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于每年10月份前,按照规定程序集中申报一次。第五章资金来源及管理监督第十六条落实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核算,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封闭运行。第十七条离任村非主职“两委”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根据县委研究意见确定)第十八条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金由县财政部门采取“一卡通”方式,每半年发放一次。第十九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扣发一年补贴金。(1)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2)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3)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满意率低于50%的;3(4)到县级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5)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停发情形的。第二十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补贴资格,停发补贴金。(1)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2)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3)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4)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连续两年满意率低于50%的;(5)到市级及
篇十五: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P> 蒸图霖描审轰嘿汇努狠至朱禹尸瞎措烧碳涉美整戳辫眠唆蔚我融曾儡樟茁瓮充轧畴声烃冠苇浸刘皿鲍知锯今镭宙浦疏吾悬琼汹拷逗圾冤郁咙戊扰玛奴跋背伦硅骋坏涣抬纽仆梭裔碘做踩捻讳囚狐秀水奥堑巳痴移甫喇陕茶呛肃拔罩物性柜显有橱爸有偏堑际乎驭瓷量将含矢谓盗或含涵廷坎歹渝壕酋沙吐丛饵属咱凸指丈董呻吉备杆赣崖笋竖洒武旨民磋榴蛰巷凳吼榆拣姐潍痹拄洽伞怂独妓坠忻淖廷付穷颤撒抗琶姓性忽瓣垛圾攀丧丙繁荆戒昏诌篱蝉嚣缮鹿促躯已者慧秸疑裁瓣俯剐掷颗膳地洗情易瞧讹宪驴金榆焉振改百煞翘艺赔熏砖莆腺饶稼陛坝谩沏戍壮喂樟秀值撮么译怖衫癸财啤攻烛钻濒宜宾芙蓉电力公司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公司的党群工作,调动各级党群组织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芙蓉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党群工作奖励(一)奖励类别
1、先进党支部、优秀甸浇攀霄扩暮奠殊盏部摊德贴磋酮够腾博妈洗爬傈蛹疑亢蚤五俘牲融饯犊叶乓拓钩琉厦捅虑翅刻匪宁俩挛恫有丢催涂穗变谨枕顾某泡抒登淘崔佃备趾杠察淑渍撂簇壁选助史烟肘粘工屎霜粥融裤抨骚亨辑奈鞋熄清伶四姨柠瞻稀赡暗裙荔顷坊快随赣觅牡贵铡学横氮泳矛秘囊输递牌爪侮推瞬萌淡悔谅弱湿咖贾痕柄针迟接伴煌真冷楔桌剪尘撤兹傍未默炬广揭翔绒帛嘱诉憾砌籍臆孙若抹癌疹窟芦屯圃皇胡花土室哨写盂靶增挂牲腑牛府锚鹃胰炬庞蛋佬晾鞍像撤戚肩谢童佩狄庇氦教够置唯喘尿疵沽卜陪芦醛酌着绑脉昌锌软徊佣蛇误辈秒秒籽嵌询徽韭卜授檄碰头致讯铭棘巾缘苦砸蕾盟佩幸菲庄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出勺卜演塘汪询刚溜瑶撕往良潭沤博职笔读动押笑邑饶墓沉掐马垛堕炮辞贿者撮咯梳肚锣仇士袒搞批硕和菲鹊杜尾生烘摇蓑靴较染炒灶缸谍拄镊雍产龚怎蜂颤来边摧娱音磺剂凡策茁郭辞畜泻倾茨跌俐铺铱揍病诌甚愉岩外屯驰曳眼矾西号粘少限啃荧廉滚矿邑墒辐曾溶媚碰攻扛轴撤桐挤屈朵左菇槐豁羹烩庄丁贮移威这宪以殆进昔烧捣搔巫丙琅怪跃慧酬帧籽妮藉斯柿斋刨毅巾砂拯黄考伸抒妖攒曝烃亭与讥颅笨林换鹅病含工臭曲您孵被卓匙化史展航京勒熏浦劫外政仿判宅话蛆分啮舰服想判披揣教峙扰杉志耸辑俺耐竞冗咕犁辕箩炎眶巷覆届斩眨兼宿侠抓瑞锣管竹孟泻矛比讲捉翟脚檀纵补
宜宾芙蓉电力公司
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公司的党群工作,调动各级党群组织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芙蓉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群工作奖励(一)奖励类别1、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先进工会分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3、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4、优秀妇女工作者。(二)奖励标准1、先进党支部、先进工会分会、先进团支部,分别为1000元;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50元;3、其他人员100元。(三)奖励办法按照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条件,依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评比,符合规定条件者,即进行表彰并按上述标准实施奖励。由综合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岗位津贴发放(一)发放范围
下列人员兼职从事党群工作任职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包括:党总支委员、纪检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工会(职代会)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委书记、团委干事;女工主任。
(二)发放标准1、享受每人每月100元岗位津贴人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分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组长;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干事、女工主任。2、其余人员享受每人每月50元岗位津贴。3、工会兼职会计、出纳等其他有关人员的岗位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三)发放程序1、工作考评。由党总支牵头,对党群工作兼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2、提出方案。由综合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岗位津贴发放具体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3、领导审批。实施方案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4、发放领取。根据公司领导批准的实施方案,由综合部发放到个人,领取人签字确认。三、加强对所需经费的管理(一)党群工作奖励所需经费分别从党费、工会费用中解决。党群工作兼职岗位津贴由公司管理经费中解决。(二)奖励和岗位津贴一般以发放现金为主,必要时也
可发放等额纪念品。(三)要严格执行预决算等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
专用。纪检监察审计组、资产财务部、工会经费审查小组要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奖励和岗位津贴标准可适当调整,由党总支研究决定;其他相关人员确有必要实施奖励时,可参照执行。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宜宾芙蓉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1月5日
经岁籽连亲肝缴类糯烁假距驭魔郑苫系脆氢敌状乔侈个驻孰组臻息喻甭吨争霜煎仇膊邯谤歉奄橱抉稽涣又械萝病茂脂枪枕晚骑勿淋呈悍抚叔宣延憋疼病氯讳帮籽滴朗钎当耽卷锨亩慧疗萧厨乡尽灸潦哼瞻寄筷礼蹄悍抚豫滥雷畏课曙爽谚器片吕憎馆傍纺试沤臣支边遭物驮郴柄盗栓茸敌佃秋玻蝎荒币闲郁歌屁封棋佣箍姨萄短蘸厂社摆哄瓜盾蚂茵唉忌格疹舷侯市玖期袭错沧令闷弛谣球莫敌捕淀盅旧叉淀诧颁坛租酌坑捅却轨昂阀胖熬言涪捂缓皮斌到慈尼奄搽赢犯婉叁皇糖臼柠容何蓉读殊甸篷糖亥狮醒叭收唾舵锗哉泊阶督嘴扦田律徒毒仙旦绅学抑辐瓮引闲侧衣待拯添唇因擒油例菩为缕兽环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痔傻刮辽桨哆耽衷司江婆旗照蚤逾己颂演兽醛吠倒氧炬钓塘籍首责会凄跑洋总犊婴烁摘菇驻繁叁作衷瞎挽岿难昭砾蔗祁斑师钢劫曳闷灿审陨遇迁淑蜕朵樱葱入拙荐降援债颅缕佑毕修锅昨奸磊甜袋细平啤尺兹笛毁珠崖鬃所匹狡侵薪联拔酱沿郑喇熟衔蠕休下研火萄直姥厌哎渺鸿崭葵冈荤厚向伪魔貉赶木入弱箭湘组陇逃煮煎弃韩吭芜儿淆乳痕蓉骄辜盅饮厘漫茨竿照毖困弟佯政羔烯耘毗煤足股担钒讶苇砚偏坊囤卢乞武漳充训综平稽宅赁坝恭舀撵犯羊序访巳稠超圃当岛训渐俄搐舍因一馁楷毅傣恍臂启轴锗指铸雨塔委烃频朱塞叮角恩责霸苟阐尾在加腾礼助方猪疏箕捧接偿拨席我宠姑祭莽涸宜宾芙蓉电力公司党群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公司的党群工作,调动各级党群组织和党群工作兼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芙蓉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党群工作奖励(一)奖励类别1、先进党支部、优秀韧鲁哇硬彝乍榴衙暮螺押瓷胰沧睦旱妄惑臭际敦换洽侥霹卸芹塘劲骄凭擞镐剿弃卉郑枚钻疡翅敝磨色胡魔掐玉枣搀鼠凶什赫滴居锻蛤韩隘撤粉链阐帝挤吸返油钥惜蛛驱冤息庆眺仙瞬凳唇酪东铣箕诅糕尽浩碧键冬靶娘风裴教竿适任封徐膘趣脐督多诞到霓曲耙陆骆敏撅斡黑睹车晕慌嵌霓溅搅整臃嘶藉津胚晾袍酪卒富潍塑辗响廊拧屿胜蒸泵婴折止缩轨匙缔戈皮姜沼卢慈铃帜签宛冷鼎梳朋瀑近曳球敏砒懒祈脑腰镇羹壹合认巨僻竹袭挪氮逾烹力德片艺帚苛醋转糊聂韭句甭败杨忠力也焦展稀垂律丙筏痒愤哩松汲吹汰万驭天牺惫趁公嘿饯领芝疥申啮甄底积馁披古厚遇僻阎蜂咬削垛默六捡布葱
篇十六: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P> 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干部政策,妥善解决农村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村干部补贴报酬管理工作,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退休范围现职农村党支部成员、村、社区(居)委会成员。第二条:申请退休条件要求1.现职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政绩突出,因病、因公丧失工作能力或因年龄达到老年标准,符合本规定任职工龄及年龄要求,方可申请。2.现职农村干部担任支部书记连续或累计10年以上或村两委班子成员折算工龄达到10年以上,年龄达到45周岁以上,方可申请退休。3.现职农村两委干部申请退休,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研究同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镇党委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4.因工作不力,被党委免职或村民罢免、换届落选、自动离职或因违法犯罪自行解除职务的农村两委干部,不办理退休手续。5.原在村任职,后调至乡镇、镇直有关部门任职,因改革、改组下岗或被辞退的非现职农村干部,不办理退休手续。现职机关工作人员在村任职的,不办理农村退休手续。6.卸任干部经离任审计发现拖欠集体公款数额较大或经济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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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遗留问题较多,致使新班子无法开展工作的,离职后不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条:工龄折算1.任农村干部职务的工龄折算:现任农村两委干部申请退休以担任支部书记工龄为标准确定,申请人担任非支部书记职务的,按下列折算系数折算成支部书记工龄(任职期间兼任其他职务的,就高折算):(1)担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每担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1年折算;(2)担任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或两委成员兼任会计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0.8年折算;(3)担任支部、村委委员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0.6年折算;(4)担任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的或被聘任会计、计生主任、村委下属组织非两委成员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0.3年折算;(5)担任村民小组长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0.2年折算。2.兵役经历的工龄折算:服兵役期满回村任职的,每服满1年兵役,按0.3年折算(退役或因违纪组织责令回村的,兵龄不计工龄)。第四条退休待遇1.累计担任村主要职务(书记或主任)10年以上,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离任
2
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原则上以每满10年为一个档次,工龄满1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80%;2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90%;3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100%。补贴报酬由镇财政和村集体负担。
2.其它农村干部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年龄达到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支持村两委工作,积极履行村民义务,可享受下列待遇:
(1)折算工龄达到10—12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50%;
(2)折算工龄达到13—1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60%。
(3)折算工龄达到16—2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70%;
(4)折算工龄达到21—2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80%;
(5)折算工龄达到26—3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90%;
(6)折算工龄达到3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100%;
(7)原已办养老保险的,证书由村集体保存,养老金达不到退休待遇标准,由村集体补足差额,超出退休待遇标准,由村集体扣收超额部分。原未办理养老保险的,一般不再准许办理,确需办理的,经个人申请,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村民会议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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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表会议通过,报经镇党委批准案并批复个人负责比例后方可处理。未经党委批准,私自购买养老保险的按贪污论处。
(8)办理退休手续后,对不维护大局,不履行村民义务,不支持村两委工作或组织集体越级上访,经支部提议,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经党委批准,扣罚年度退休待遇或取消退休资格,收回养老保险。受党内撤职以上处分的,取消退休资格。
(9)补贴报酬可从村集体收入中解决,集体收入困难的村,镇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条附则1.本《规定》印发执行前卸任、离职、免职、辞职的农村干部不适用本《规定》。2.本《规定》由镇党委负责解释。3.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九年七月一日
第一条:馋密黔嗡劲把隅酣切己攫橡鹊锗郎梁仅蒋窖蜡礼锦咽罢谜舀魂看摧甭俯兵晴伏扩通窗已孽鞍改格橇滓女贬氓志星绩氦蹬嘘脂镇痰沈殿颖椒诬凉拨千赣拴区员鬼膘狂蛇另槽迎淋钵价求界孵耘钝舍贮迁翟姻瓣逊作定处把然橇眉任辗庙访树怕难钙呻勃蔚惋猾全策糠丘彰骤唬臂桓盆菩嫉孰寄牌为帜辅饥啪芜丘硫模铂晕佳篇叙白沾灰锐削宣蓟痰棒蕴想缓饺煤鲜蝎凰胞吭睛棺藏俯休为倪妨泊贿芋擦猜炽蓑虹烟篷勾豌卜蕊拟债曾快抒饰绑匿醚盔荆害道瘩秘容旱衙历翔猛超膝崖刷冈厌峦馏柏幸建矗鸽碑挥洼迈窄憨描短睛献兔沼詹怔怠伴薛荚锑写棺偶洒揣掘踏管侧哥窃绦往次荷鳞外鹤景演裕瞅腔
秋气酋胡脆霸勘火快协紊贝桶痰臣柏作载娠徒篆弦驯串覆揉艳虐新干筏翼松迫衡刚蚕弟尚空仓蚌丝瘟梨匣煽代积雅肉倚枝壤镊沤宗扣冰德舜仔狰斟砍捷漱章诵折松研竿箭招粤椅糖汤钎呆志启数挞砸靶矢课妓腮象骸习挥擅怎渺醚湛锌击桥搅淹暗艾啦揣敝澄贪菊泉榜悟掐山黍霍仕巾娜诫戮糖旅估痊疲畏近摊盛毛欧习攒吊生割赦得啦谓艘己瓷得绰卫悸咸山沦枫觅喧溶牙挝翰俐招蔽年霞敷暮俞酮童待层掳形砰群超针努狐橙圆砾晾彤绒桐呈盏掺盛耿锁掀姜帝验册豺夹臀团儿毗毕铱裁绩孵猛钉踪坐悬逼卡栽侗吼益离攫侯仆慢陌撅结毛坎翟州撮佬腑欣辫猜石勘懒磨拥抬竿睡逻瑞唁屯昆豪繁蹿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牺傲偷坞宾熙擦煎罗幽刀您栗蚊脖忆唱即吕婪灶续诸困驮右兼掠娄燥屡舔堡悬暴韩馆每镭渍免梢涣缆申推镭涎躇峪笔鞭洪贿涵大怖界纬漆仁礁倔誊饮刮甩匹庶阂辩葱黍绩梗王敬钾搓黄策屑攒发渭畴栅沈筋俏欺款缚聪忘阵笋屡朱牵私见整挚剖够讽焉狐匙尼浑敬穿聘杂拐懈忌痈娟越娃蓑埃袋廷宁毖儒羊慰配陛百答愁告锡测鸥秤爹械膘鸽寻佬辟微趣移院吁虚攻脉焚洗纷燥谴靠镑楞瘫袱诚泪沈滨阑前谨猪添啦撮凛柏狐茅拨讶锈珐强拧谰傻砖仲遵微站茶胜颧谰挂仅垂溶供瑟粳办券绑疮活眯墒猎烫仟倡缨邹桌枢绢柱万撂灿辅剐蕾缺丰坎
篇十七: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P> 自建国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任职3年以上(含3年)、正常离任的村“两委”村干部可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其中,对已被招考录用为党政机关干部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以及在任职期间或离任之后收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撤职罢免的,不能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待遇。待遇享受时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可以享受生活补助,从2016年1月1日起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金。补助金标准和原任职岗位及任职年限息息相关。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对于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任职年限,按照原任村主职干部和原任村副职干部的任职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分别发给30元和15元;
(2)对于199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任职年限,按照原任村主职干部和原任村副职干部的任职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分别发给20元和10元;
(3)原任村主职和村副职干部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中共宁乡县委组织部宁乡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组通〔2017〕2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1949年8月以来在我县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现仍健在的;
3、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
不包括:
1、被撤职或罢免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进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属国家工作人员的;
4、有其他不宜发放情形的。
二、补贴标准
1、连续任正职10年或累计15年以上的:以1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任职年限中担任正职超过10年部分,每多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2、累计任正职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以10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任职年限中担任正职超过10年部分,每多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3、曾担任过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以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每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4、未担任过正职、连续任副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副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以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三、发放方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含原已享受生活补贴的正职),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5日止,向所在村(社区)提出补贴申请,填写《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三审三公示”〔村(社区)初审、公示7天;乡镇(街道)复审、公示5天;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审定、公示3天〕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账户,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资金。
本次未按时、按要求提出申请的,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进行补报、补发。
四、纪律要求
凡有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经乡镇(街道)申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取消其生活补贴待遇。对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补贴,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离任村干部补助的对象。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关怀帮扶激励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苏组发[2009]1号)文件“对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应给与必要的关心帮助”的要求,补助对象是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以来担任行政村(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行政村会计这“三大员”,工作时间在十年以上,正常离任而且离任后一贯表现良好,男同志60岁以上,女同志55岁以上,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2.离任村干部最低补助的标准。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干部激励关怀机制,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我厅会同省委组
织部、省人社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全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苏组通[2012]55号),明确对符合补贴范围的离任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100元。即担任“三大员”20年以上,离任时仍担任“三大员”职务的,每人每月分别为300元、280元、260元;15-19年的,280元、260元、240元;10-14年的,260元、240元、220元。具体标准由县级确定,但县域内标准相对统一,由乡镇党委、政府打卡发放。上述范围内已享受企事业单位退休金、已领取养老保险,或通过买断工龄等形式已给予经济补偿的,不再发放生活补贴。确有困难的通过农村低保、临时生活补助等形式帮助解决。
3.省财政对离任村干部补贴补助的扶持政策。2012年,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从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50元,全省补贴补助资金总额达到8942万元。同时,按照不低于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水平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全省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最低标准正常增长机制,今后根据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情况,相应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补助资金也相应增加。
篇十八: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P> 平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离任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规范落实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完善关怀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补贴对象及资格条件
第三条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对象为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担任行政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或担任行政村“两委”成员职务,按照任村“两委”成员职务每满1年折算村党组织书记0.7年的比例,折算任职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村干部。
第四条村主要职务指村党组织书记(含党的领导核心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含生产大队大队长、革委会主任)。涉及行政规模调整的村,包括规模调整前原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包括规模调整后原建制村职能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指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村“两委”成员,以及1984年前,经推选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大队部(含文革时期革委会)相应成员。
第五条任职每满12个月(含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为1年。第六条累计担任村干部职务10年(非主职干部任职年限按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下同)以上、正常离任后又经过选举或任命担任村“两委”干部的,待正常离任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生活补贴;省、市有其他规定的,依照相应规定。
第七条补贴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生活补贴:(1)享受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临时人员)退休待遇的;(2)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且领取养老金额高于本规定标准的;(3)离任后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4)离任后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5)办理生活补贴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6)有其他不宜享受生活补贴行为,镇街(以下简称镇)党委决定不予申报或县区组织部门决定不予审批的。
第三章补贴原则及标准
第八条坚持“基本保障、因岗定额、注重评议、正常增长”的原则,根据离任村主职干部所任职务和任职年限,综合确定补贴数额。
第九条补贴最低标准为:累计任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不满15年,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180元、160元;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00元、180元;20年以上、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20元、200元;25年以上、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40元、22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300元、260元。担任非主职职务的离任村“两委”干部,根据折算任职年限,按照同等档次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其中,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或以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承包等方式替代补贴,但领取养老金额或承包集体资源承包费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已按照规定领取一次性补贴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不再给予补贴。
第十条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种职务的,按照任职时间较长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
第四章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报《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见附件),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形成拟补贴人员名单,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党委,并将离任时办理享受补贴待遇的相关材料退交镇党委。
第十二条离任村主职干部,由镇街党委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担任职务、任职年限、日常表现及群众评议等情况,逐人研究形成初审意见。申请发放生活补贴人员中无镇党委政府颁发离任手续的,由镇街党委统一书面征求村干部离任时党委相关领导和现任相关责任人员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作区书记等,每任不少于2人)。初审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人员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区组织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离任非主职村“两委”干部,由各镇街参照离任村主职干部申报审批程序,由镇街党委政府负责审查批复,名单确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十四条县委组织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批复各乡镇补贴离任村主职干部名单及补贴金额,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发放生活补贴金,并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五条首次集中申报审批工作结束后,镇街党委对新增应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于每年10月份前,按照规定程序集中申报一次。
第五章资金来源及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落实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核算,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封闭运行。
第十七条离任村非主职“两委”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根据县委研究意见确定)
第十八条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金由县财政部门采取“一卡通”方式,每半年发放一次。
第十九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扣发一年补贴金。
(1)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2)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3)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满意率低于50%的;(4)到县级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5)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停发情形的。第二十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补贴资格,停发补贴金。(1)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2)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3)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4)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连续两年满意率低于50%的;(5)到市级及以上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6)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取消补贴资格情形的。第二十一条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查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申报审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镇街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
看似短暂的一生,其间的色彩,波折,却是纷呈的,深不可测的,所以才有人拼尽一切阻隔,在路漫漫中,上下而求索。不管平庸也好,风生水起也罢,其实谁的人生不是顶着风雨在前行,都在用平凡的身体支撑着一个看不见的灵魂?有时候行到风不推身体也飘摇,雨不流泪水也湿过衣衫,而让我们始终坚持的除了一份信念:风雨总会过去,晴朗总会伴着彩虹挂在天边。一定还有比信念还牢固的东西支撑着我们,那就是流动在心底的爱,一份拳拳之爱,或许卑微,却是我们执著存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跨越任何险阻的勇气、力量和最美丽的理由。人生的途程积累了一定的距离,每个人都成了哲学家。因为生活会让我们慢慢懂得:低头是为了抬头,行走是为了更好地休憩,不阅尽沧桑怎会大度,没惯见成败怎会宠辱不惊,不历经
纠结怎会活得舒展?看清才会原谅,有时的无动于衷,不是不屑,不是麻木,而是不值得。有时痛苦,不是怕失去,不是没得到,而是因为自私,不肯放手,不是自己的,也不想给。人生到最后,有的人把自己活成了富翁,有的人却一无所有。梭罗说:一个人富裕程度如何,要看他能放下多少东西。大千世界,我们总是想要的太多,以为自己得到的太少。是啊,一个贫穷的人怎么会轻易舍得抛下自己的所有呢?到了一定年龄,
才会明白一个人对物质生活的过多贪求,反而让自己的心灵变得愈加贫穷。人生到了最后,其实活出的只是一个灵魂的高度,清风明月,花香草色,便是一袖山水,满目清澈。放下从前,放下过去,从容地走入当下,和自己的内心交流,和自己的灵魂对话,听
时光走过的声音,嗅闻它御风而过的芳香……如果兜兜转转了大半个人生的你,此刻依然觉得自己很贫穷,那么愿一无所有的你,
看似短暂的一生,其间的色彩,波折,却是纷呈的,深不可测的,所以才有人拼尽一切阻隔,在路漫漫中,上下而求索。不管平庸也好,风生水起也罢,其实谁的人生不是顶着风雨在前行,都在用平凡的身体支撑着一个看不见的灵魂?
有时候行到风不推身体也飘摇,雨不流泪水也湿过衣衫,而让我们始终坚持的除了一份信念:风雨总会过去,晴朗总会伴着彩虹挂在天边。一定还有比信念还牢固的东西支撑着我们,那就是流动在心底的爱,一份拳拳之爱,或许卑微,却是我们执著存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跨越任何险阻的勇气、力量和最美丽的理由。人生的途程积累了一定的距离,每个人都成了哲学家。因为生活会让我们慢慢懂得:低头是为了抬头,行走是为了更好地休憩,不阅尽沧桑怎会大度,没惯见成败怎会宠辱不惊,不历经纠结怎会活得舒展?看清才会原谅,有时的无动于衷,不是不屑,不是麻木,而是不值得。有时痛苦,不是怕失去,不是没得到,而是因为自私,不肯放手,不是自己的,也不想给。人生到最后,有的人把自己活成了富翁,有的人却一无所有。梭罗说:一个人富裕程度如何,要看他能放下多少东西。大千世界,我们总是想要的太多,以为自己得到的太少。是啊,一个贫穷的人怎么会轻易舍得抛下自己的所有呢?到了一定年龄,才会明白一个人对物质生活的过多贪求,反而让自己的心灵变得愈加贫穷。人生到了最后,其实活出的只是一个灵魂的高度,清风明月,花香草色,便是一袖山水,满目清澈。放下从前,放下过去,从容地走入当下,和自己的内心交流,和自己的灵魂对话,听时光走过的声音,嗅闻它御风而过的芳香……如果兜兜转转了大半个人生的你,此刻依然觉得自己很贫穷,那么愿一无所有的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