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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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12篇)

时间:2022-11-18 18:05:05 来源:网友投稿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12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之力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深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12篇),供大家参考。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12篇)

篇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之力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深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储运安全部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储运安全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作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

  陷等.3.建设、施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第五条加油站每周对站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储运安全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储运安全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加油站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加油站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储运安全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班组组织整改,整改负责人为各班班长。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站上,凡加油站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与规定时限内,向公司储运安全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限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储运安全部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五条储运安全部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处罚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加油站负责人处

  罚500元罚款。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

  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部门,处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篇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为了建立公司(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

  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加油站)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3.定义3.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

  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4.职责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公司(加油站)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加油站)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各岗

  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公司(加油站)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有关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工作要点5.1隐患自查开展全公司(加油站)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公司(加油站)性检查活动;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带班领导参加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

  工作。5.2重点部位“九必查”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1)油罐区、加油现场、配电室、发电机房、营业室、

  锅炉房、供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2)工艺技术管理执行情况必查;(3)设备维护保养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4)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

  度执行情况必查;(5)防雷、防汛、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

  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6)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

  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7)企业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及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情况必查;

  (8)安全班前会制度、工资“三挂钩”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9)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情况必查.5。3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班组、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部门;

  部门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公司(加油站)级领导;公司(加油站)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6重大事故隐患管理6。1重大事故隐患申报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县安监局申报,由县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6.2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

  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6。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7。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公司(加油站)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企业销售收入中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四的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篇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内容

  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上级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管理小组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巡查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加油站安全管理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五)登记建档

  加油站应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记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六)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加油站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5、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

  (七)登记建档

  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加油站须对督导检查和加油站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八)工作信息的报告站内安全小组每天及时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

  定时间、内容、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九)隐患整改督办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2、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下达具体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督导检查人员要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Xxxxxx加油站

篇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处理系统

  1、加油站站长全面负责加油站事故隐患的调查和处理。

  2、加油站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站长报告。站长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验证和整改。

  3、站长负责向上级部门申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

  4、加油站专职安全员应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处理,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站长指示专人立即组织整改。

  六、对于较大事故隐患,站长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隐患,在事故隐患排除前,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

  七、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在消除潜在事故隐患之前或期间,无法保证安全,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八、加油站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加油站财产的安全,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

篇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内容

  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上级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管理小组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巡查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加油站安全管理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五)登记建档

  加油站应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记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六)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加油站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5、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

  (七)登记建档

  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加油站须对督导检查和加油站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八)工作信息的报告站内安全小组每天及时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

  定时间、内容、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九)隐患整改督办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2、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下达具体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督导检查人员要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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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内容

  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上级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管理小组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巡查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加油站安全管理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五)登记建档

  加油站应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记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六)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加油站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5、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

  (七)登记建档

  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加油站须对督导检查和加油站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八)工作信息的报告站内安全小组每天及时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

  定时间、内容、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九)隐患整改督办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2、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下达具体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督导检查人员要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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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成立公司(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长效体制,增强事故隐患监察管理,防备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保障职工生命财富安全,拟订本制度。2.合用范围

  公司(加油站)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

  作。3.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

  是指违犯安全生产法律、法例、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许因其余要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

  可能以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

  上的缺点。

  3.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要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顿难度较小,发现后可以

  立刻整顿清除的隐患。

  重要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顿难度较大,应该所有或

  者局部停产休业,并经过一准时间整顿治理方能清除的隐

  患,或许因外面要素影响以致生产经营单位自己难以清除的隐患。

  重要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要事故隐患

  一级重要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许100人以上重伤(包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许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要社会影响,结果特别严重,需所有停产休业整顿,且整顿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要事故隐患二级重要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许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许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顿难度很大,需所有停产休业,经过一段时间整顿治理方能清除的隐患,或许因外面要素影响以致生产经营单位自己难以清除的隐患。3)三级重要事故隐患三级重要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许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许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顿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休业,经过一段时间整顿治理方能清除的隐患。4.职责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公司(加油站)隐患自查带头工作,

  并签发全公司(加油站)性隐患整顿通知单;各部门、各岗位接到《隐患整顿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顿而且对隐患的整顿良行全程追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顿回执单》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公司(加油站)性隐患整顿状况的查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顿通知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隐患整顿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顿而且对隐患的整顿良

  行全程追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顿回执单》报告有关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对隐患整顿状况的查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按期评审改正安全检查表。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本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本的使用登记工作。

  5.工作重点

  5.1隐患自查展开全公司(加油站)性隐患自查每个月许多于

  1次,企

  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身参加全公司(加油站)性检

  查活动;班组每日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

  护设备完满状况,能否存在事故隐患。带班领导参加班组隐

  患自查状况,对发现的重要状况应实时研究整顿;公司安全

  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敦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九必查”公司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油罐区、加油现场、配电室、发电机房、营业室、锅炉房、供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转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履行状况必查;(3)设备保护养护安全制度履行状况必查;

  (4)设备检修作业、暂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履行状况必查;

  (5)防雷、防汛、防建立筑物坍毁、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举措落真相况必查;

  (6)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履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技术状况必查;

  (7)公司应抢营救组织、应抢营救方案、营救物质贮备及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体制状况必查;

  (8)安全班前会制度、薪资“三挂钩”制度履行状况必查;

  (9)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状况必查。5.3隐患排查状况按期报告

  公司成立班组、部门、公司、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

  查自改状况的体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部门;部门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公司(加油站)级领导;公司(加油站)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统计剖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看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剖析表。统计剖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署名。公司发现重要隐患和紧急状况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立刻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6重要事故隐患管理6.1重要事故隐患申报1)三级重要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县安监局申报,由县安监局公示并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整顿;2)二级重要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整顿;3)一级重要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整顿。4)重要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该包含:(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由;(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顿难易程度剖析;(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6.2重要事故隐患专家评估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顿工作中发现重要事故隐患,一定

  拜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立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顿方案的可行性,并拟订事故隐患整顿的技术举措和应急方案。

  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纳的方法和举措;(3)经费和物质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举措和应急方案。

  6.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公司对确立的重要隐患项目成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

  括:(1)评论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建议;(3)隐患治理方案,包含资本概估算状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完工查收报告;

  7.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本公司(加油站)每年取出专项资本,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成立隐患排查专项资本使用计划,依据整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公司销售收入中依据不低于百分之四的比率取出专项资本,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整顿。在提取安全花费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本,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添整顿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展开。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本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隐患治理专项资本的使用登记工作。

篇八: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内容

  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上级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管理小组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巡查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加油站安全管理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五)登记建档

  加油站应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记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六)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加油站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5、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

  (七)登记建档

  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加油站须对督导检查和加油站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八)工作信息的报告

  站内安全小组每天及时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定时间、内容、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

  (九)隐患整改督办

  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

  2、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下达具体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督导检查人员要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Xxxxxx加油站

篇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内容

  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上级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管理小组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巡查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加油站安全管理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五)登记建档

  加油站应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记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六)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加油站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5、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

  (七)登记建档

  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加油站须对督导检查和加油站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八)工作信息的报告

  站内安全小组每天及时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定时间、内容、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

  (九)隐患整改督办

  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

  2、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下达具体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督导检查人员要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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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油站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四、油站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上级区域及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油站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

  1

  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油站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九、油站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十一、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核算员、油站主管和加油员排查本油站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十二、油站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油站负责人签字。十三、油站所属员工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十四、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十六、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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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P>  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处理系统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物体存在可能导致事故或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缺陷的危险条件。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隐患和整改难度较小的隐患,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难以消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油站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调查整改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油站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上级区、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现状及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油站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处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资金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在消除潜在事故隐患之前或期间,无法保证安全,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油站发出预警通知;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油站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处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确保故障排除和潜在事故处理所需的资金专用于特殊用途。

  十一、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会计人员、油站主管和加油员排查本油站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油站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油站负责人签字。

  十三、油站所属员工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四、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

  十六、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应纳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篇十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油站

P>  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之力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深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储运安全部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储运安全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作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

  缺陷等。3.建设、施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第五条加油站每周对站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储运安全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储运安全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加油站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加油站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储运安全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班组组织整改,整改负责人为各班班长.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站上,凡加油站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与规定时限内,向公司储运安全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限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储运安全部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五条储运安全部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处罚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加油站负责人处

  罚500元罚款。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

  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部门,处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