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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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10篇

时间:2022-11-18 09:45:11 来源:网友投稿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10篇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价格执法要点解析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粮食安全、国有粮库监管、涉粮腐败问题作出指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10篇

篇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价格执法要点解析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粮食安全、国有粮库监管、涉粮腐败问题作出指示批示。2021年8月以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指导下,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职责,多措并举全力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工作沟通对接,靠前开展监督。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国家粮储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工作沟通,派员靠前跟进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粮储局自查自纠、粮食流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深化粮食购销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力配合专项整治。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梳理分析涉粮问题特点。结合日常监督、调研检查和涉粮腐败案件查处情况,系统梳理我国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情况和粮食购销系统12个方面问题的特点和表现形式,深入分析粮食监管体制机制漏洞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交专题报告,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领导同志批示肯定。三是建立工作落实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关于配合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明确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深化改革、发挥监督合力等4方面12项具体工作措施。与国家粮储局建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沟通会商、问题线索移交、定期通报情况3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篇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综合施治、行纪衔接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对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按照3%比例开展延伸检查,严厉打击2020年1月以来粮食购销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计量违法行为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做到检查全覆盖、问题全查处、整治全闭环,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保证计量器具量值精准,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二、整治重点(-)重点对象。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生产区主要收购点;经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二)重点地区。整治覆盖全县范围。(三)重点时段。在秋粮收购季节重点组织现场巡查,在收储完成时节重点组织检查库存情况,在轮储时节重点组织检查销售情况。(四)重点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

  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等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整治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摸清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主要收购点以及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底数及其粮食购销经营等基本情况,建立相关台账。(二)梳理违法违规问题清单。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应结合已了解的情况,梳理近年来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的粮食购销领域问题,作为执法对照检查依据。(三)开展"拉网式”综合检查。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股所联动,充分整合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予以一次性"拉网式"综合检查,对辖区内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进行延伸综合抽查,避免多头检查,加重企业负担。(四)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每个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主要收购点和被延伸抽查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检查一家建账一家,问题发现一个登记一个,整改处理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检查覆盖到位、问题查处到位。(五)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平台,建立与粮食主管部门线索移送机制,用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审计成果,深挖细查粮食购

  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问题线索,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做到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对检查发现的倾向性涉嫌垄断行为线索,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催办。县局将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加强跟踪催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前期摸排、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20日前)各市场监管所切实加强前期摸排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本辖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名单报送县局执法稽查股,以便汇总报送市局。(二)集中查处、督导抽查阶段(2022年1月20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拉网式”综合检查,各相关业务股室协同推进,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局派驻纪检组。市、县两级将适时组织重点督导抽查。

  (三)总结提升、完善机制阶段(2022年1月底前)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情况,查找自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报送相关案件情况。

  五、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全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清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

  要举措,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为粮食市场保供稳价、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履职尽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共同开展摸底调查、联合检查、抽查等行动,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与粮食储备部门的沟通配合,实现政策制定与监督检查有效衔接;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和其他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加强行纪衔接,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重点难点问题共同会商研判,提升专项整治的效果;加强条线之间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

  (四)及时沟通反馈,做好总结上报。各市场监管所每月25日前报送"一账一表一报告",即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统计表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2022年1月I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

篇三: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粮食购销领域以案促改心得体会以案促改既是对典型案件的有效利用,更是以案为鉴,防控风险于未然。

  以案促改,核心在案。如何细致梳理窝案、重复案等典型案件发生的全过程,找准案件的关键环节,剥离发案的偶然因素,深挖其中的共通问题,发现岗位廉政风险点,构成可整改的漏洞或问题清单是以案促改的核心工作。抓住此项核心,为强化干部教育,完善管理方法,堵住制度漏洞等工作供给可参考、能借鉴的鲜活例子和改善方向。

  以案促改,关键在促。如何将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与实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互印证,并在各机关单位中以思想上的学习教育、作风上的自查自纠、制度上的完善健全等方式加以整改是以案促改的工作关键。促进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参与其中的自觉性与进取性,深刻理解典型案例反映出来的廉政工作症结所在,结合机关单位的职能与权责,岗位的定位与特点,做到有则改之,防微杜渐。

  议案促改,目标在改。以案促改的目标是从制度、思想、作风等方面齐发力,以前车之覆辙为省自身之镜鉴。结合案件深刻剖析自身,查找漏洞与不足,从根本上逐渐完善制度、提高思想

  认识,从制度和思想因素上根除违纪行为发生的土壤,标本兼治,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

  只要我们找准核心,抓住关键,咬定目标,相信以案促改工作必须能取得良好成效。

  粮食购销领域以案促改心得体会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高站位、细部署、严排查,强化措施,堵塞漏洞,有力有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底数。先后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粮油流通储备管理中心、县为民粮油储运储备有限公司、县军粮供应站等4个涉粮业务管理部门及3个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进行多次调研,全面摸清涉粮领域各单位、企业人员构成、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卢氏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工作专班,设立专门办公室。工作开展过程中,又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召开4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开展警示教育,促整改强震慑。选取全县粮食系统违纪案例,先后两次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以案促改,进行警示教育;督促系统各成员单位组织收看电视专题片《零容忍》

  改。坚决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剖析典型案件、带头查找岗位风险、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自我约束权力行使、带头整改突出问题),突出重点行业、关键环节,与打好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真正把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常态化。事前抓教育预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事中抓从严惩治。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事后抓建章立制。坚持正本清源、源头治理,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从身边案件中汲取教训,认真反思,深入剖析,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篇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以案为鉴,深刻反思,严把粮食入库质量

  为切实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粮食系统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我们应该严格遵照以下指示:一是要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自觉从通报的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要全力推动以案促治,聚焦粮食购销领域易发多发问题和环节漏洞,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升粮食购销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其次我们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实理论学习,抓牢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要务实开展“回头看”和“南阳涉粮事件”大讨论,确保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不断深化对中储粮工作政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认识;要深刻检视反思,深挖问题根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范化解政策性粮食管理风险,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凝神聚力守住管好“大国粮仓”;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格政策落实,严格风险防控,搞好为农服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高标准做好夏粮收购工作;要切实监督负责,辖区纪检和监督执纪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明确监督任务,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实施全过程监督。

篇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河南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案件读后感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去年9月以来,上蔡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用铁的纪律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压实工作责任下好专项整治“先手棋”“专项整治重在‘惩’,关键在‘改’,核心在‘治’,从严从重惩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务必取得持久性成效。”2021年9月17日,上蔡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该县纪委监委成立由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局等作为成员单位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制订《上蔡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发出28份《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并公示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与此同时,进一步督促涉粮主管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粮食管理和监管职责,按照“人、责、粮、库”全覆盖、无遗漏原则,系统梳理、逐个盘点,全面摸清辖区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库权属、仓容、轮换等基本情况,为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打牢基础。强化监督检查打出专项整治“组合拳”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严查腐败紧密结合,打出一套“组合拳”,扎实有序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健全长效机制,把当下改与长久治结合起来。先后开展2轮自查自纠,督促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对所辖国有粮食企业开展全覆盖清查,全面掌握粮食库存数量、库点布局、企业信息等基本情况,集中排查

  粮食储备企业在储备规模、职能划分、库点资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部纳入问题清单,严格对账,逐项销号,切实抓好问题纠治。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粮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全县涉粮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应查尽查、一查到底。截至目前,发现问题36个,整改34个,处置问题线索43起,初核36起,立案27起,党政纪处分37人。

  抓好后续整改打赢专项整治“主动仗”为有效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始终把推动建章立制放在重要位置,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查找治理体系存在的风险和制度机制漏洞,针对性提出监察建议,为促进整改、完善治理打下基础。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提出整改建议50余次,下发监察建议5次,在不同范围开展以案促改27次,推动整改问题100余条,督促涉粮单位制定和修缮制度25个,实现了“提出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导—结果运用”的监督闭环。“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安全事关国运民生。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将‘三不’一体推进要求贯穿落实到专项整治全过程,探索‘根治系统性腐败’的有效监督之策,坚决守好百姓‘粮袋子’。”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篇六: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2022年粮食销售问题整治工作方案___年以来销售出库的省、县两级地方储备粮均纳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专项治理范围。二、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一)治理目标。对___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检查和排查,重点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买卖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严查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排查重点1、___年___月前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列为“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___做出决策;2、___年___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3、是否存在承储库点购买本库竞价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规行为;4、承储企业是否配合买方查验所拍政策性粮食;5、承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___政策性粮食出库;6、是否公示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7、是否在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拖延出库进度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礼三,副组长:黄小敏,成员:黄荣奇、温祖文、黄景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秘书股。(二)抓好落实。收储公司要认真对照排查重点自查自纠,___月___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和自查报告逐级上报,中心专治办要及时了解专项治理进度和有关情况,搜集数据资料,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局。(三)严肃纪律。专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被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2022年粮食高产创建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逐步完善粮田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落实各项农业技术措施,全面建成规模化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以片带面,逐步实现吨粮县。二、规划布局(一)实施规模到___年,全县建成___个___万亩以上的高产创建示范方,其它各镇(街道)分别建立相应示范区,带动全县粮食生产。全县___个___万亩以上高产创建示范方规划方位:1.东到后商村路,南到支二沟,西到商河界,北到阳信界。面积___万亩。

  2.东到庆淄路,南到辛一路,西到淄角界,北到安家沟。面积___万亩。

  3.东到杨集干沟,南到归仁(与大年陈交界),西到大路村(与姜楼交界),北到___国道。面积___万亩。

  4.东到幸福河,南到徒骇河,西到马夹河,北至淄胡路。面积___万亩。

  5.东到庆淄路,南到惠归路,西、北与阳信交界。面积___万亩。(二)产量目标。到___年全县粮田面积稳定在___万亩,夏、秋两季单产合计超过___公斤,粮食总产达到___亿斤(___万吨)。其中:小麦种植面积稳定在___万亩,平均亩产达到___公斤,总产达到___亿斤。部分重点镇(街道)平均亩产达到___公斤,其他镇(街道)力争达到___公斤。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___万亩,平均亩产达到___公斤,总产达到___亿斤。部分重点镇(街道)平均亩产达到___公斤,其他镇(街道)力争达到___公斤。三、建设内容(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争取沟、渠、田、林、路、电综合配套,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科技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做到田块规划整齐,对部分沟渠进行衬砌,或铺设地下输水管网,并配备灌溉所需电网。目前,各片区已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同时开展粮食高产技术培训。李庄片区、淄角片区实施田间路、沟渠、林网、建筑物等配套设施,总面积达到___万亩左右。投入资金___万元,主要来源为千亿斤粮食工程、小农水项目等。

  分年度实施进度:___年:进一步完善李庄片区、淄角片区建设,面积达到___万亩以上;辛店片区开始路、渠、林网等配套建设,面积达到___万亩以上。投入资金___万元左右,主要来源为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干渠整治等项目;___年:完善李庄片区、淄角片区;辛店片区建成中心示范区___万亩以上;石庙片区、孙武片区开始建设___万亩以上中心示范区。总投资约___万元,主要来源为整合各类项目资金。___年:完成李庄、淄角、辛店片区建设;孙武、石庙片区基本建设成型;各片区产量基本达到指导要求。总投资___万元,通过整合各类项目等提供资金。___年:___个片区全部建设完成,达到高产创建示范方的标准要求,每个片区面积___万亩以上,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产量达到指标要求,各片区能在当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集成技术模式。以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示范区内建立一处新品种和新技术试验展示田,重点安排小麦、玉米新品种展示和高产栽培技术所需要的相关试验。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小麦重点选择济麦22、泰农18、维麦8、良星99等增产潜力大、抗逆性强的品种以及___17、师栾02-1等专用优质麦品种;玉米重点选择郑单958、登海605、浚单20等耐密型优质高产良种。片区内全部推行统一供种,良种覆盖率达到___%。对粮田推广机械化作业,定期进行深耕深松,争取___年实施一遍。示范区内开展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选用优良品种等技术;小麦推广宽幅精播、播后镇压、浇越冬水、氮肥

  后移、节水栽培、一喷三防等技术措施;在玉米生产上,重点推广一增四改、缓控施肥、适当晚收等技术措施。各项技术有机结合,实现各项粮食增产技术全覆盖。

  (三)农业技术指导培训。结合农村劳动力培训“___”、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等农业项目,大力___实施“百乡、千村、万户”农民培训工程,实现“万亩区有技术专家、千亩片有技术骨干、百亩田有技术标兵”的目标。积极协调多方教育资源,对各镇(街道)农技人员、各行政村技术带头人、高产示范方的农民群众等进行技术培训。对农技人员、技术带头人等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由各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统一辅导;对于示范区群众,通过各级技术人员、技术带头人深入田间、村组,进行宣传指导。同时,相关部门要通过印发技术宣传资料、开展电视宣传、网络宣传、赶科技大集、制作墙体广告等形式,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技术宣传培训,保证培训到位。

篇七: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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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价字100号)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更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确保我区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平稳有序。二、整治主要任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本次专项整治重点

  突出对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一经查实,从严处置,绝不姑息。

  (一)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检查。(二)检查内容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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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标准化室牵头,各所配合)

  4.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执法大队牵头,各所配合)(三)检查步骤1.摸排阶段(2021年9月底)。各市场监管所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对辖区内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摸排,摸清底数,为下步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摸排底数于9月底前报送区局。2.检查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专项检查开展以后,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检查内容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多渠道编写违规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3.整改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问题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整改情况不定期回查,直至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要根据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好下步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

  4.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5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检查发现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粮食购销领域重点监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巩固好执法监管工作成果。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整治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价监竞争、执法大队、标准化室等各条线要协同推进。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严防监管缺失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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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对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各基层粮库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二)注重工作衔接。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服从统一安排,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与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粮食购销相关政策及时会商、精准把握。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提醒告诫,引导粮食经营者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要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平台,及时处置涉粮投诉举报,公开曝光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和警示效应。

  (四)做好总结报告。各所每月20日前报送一次当月工作进展

  情况,分别汇总当月价格、计量检查工作和线索移交情况,包含检查单位数、立案结案数、退还没收罚款金额等。2022年1月底前上报检查阶段工作报告,2022年5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全部结束之后,报送工作总结报告。遇到重大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报告。

篇八: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保持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特制定我市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一)各级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按照在地原则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二)xxxx年以来销售出库的代储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粮等均纳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治理目标。对xxxx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检查和排查,归纳分析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买卖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严查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排查重点。对xxxx年已经销售出库的政策性粮食进行自查自纠,以今年轮换销售的地方储备粮为排查重点,对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排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xxxx年x月前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列为“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

  2、xxxx年x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交易的意见》(赣市农粮〔xxxx〕xx号)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时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是否存在承储库点购买本库竞价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规行为;

  4、承储企业是否配合买方查验所拍政策性粮食;5、承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6、是否公示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7、是否在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拖延出库进度的现象;9、各级粮油批发市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纠纷是否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对存在问题是否及时向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三、工作步骤此次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自查自纠阶段(xxxx年x月-x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xxxx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认真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附件)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台帐。政策性粮食在拍卖

  成交后,粮油批发市场要及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在本地交割的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成交合同企业名单、数量和对应的购买企业名单,对无法协调解决的商务纠纷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反馈。在自查中要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情况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齐。

  (二)上级检查阶段(xxxx年x月-xx月)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县(市、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要加强督导,督促承储企业及时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并掌握、收集专项治理情况及数据,形成工作总结和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于xx月xx日前报市局监督检查科。

  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各有关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省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抽查,抽查将重点关注销售出库工作不力、客户和群众举报较多的县(市、区)。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xxxx年xx月-xx月)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着重从体制机制和加强管理上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学习贯彻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经贸〔xxxx〕xxxx号),制定实施细则,为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策性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出库质量标准,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购销合同,保证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顺利有序。为抓好专项治理,市局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局长xx任组长,市局纪检组xx、副局长xx任副组长,市局调控科科长xx、监督检查科科长xx、监察室主任xx、市粮油实业集团总经理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副主任,xx为成员。

  (二)精心布置,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认真抓好落实。要切实抓好对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的组织实施,了解专项治理进度和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各县(市、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责成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时要严格执行粮食行政执法有关规定,严格程序、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树立粮食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公开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积极倾听群众反映和诉求。

篇九: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实用范文】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主动履职担当,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如下。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各项监管任务,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案件,加快形成知法用法、依法监管和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组织实施(一)实施主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并适时开展督导;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领域、地方储备粮、除中央储备粮和周转储备以外的其他中央事权粮食、原粮质量卫生以及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查处;各垂直管理局(以下简称“垂管局”)负责辖区内中央储备粮、周转储备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查处。(二)实施范围。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三、工作任务(一)梳理问题清单。要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群众投诉举报以及信访等渠道反映的辖区内涉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辖区内多发易发问题和企业,特别是对影响区域粮食安全、种粮农民获得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高度关注,建立快速执法通道,依法依规依职责进行严肃查处。(二)明确执法重点。1.收购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二是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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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三是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四是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2.储存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二是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3.销售出库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二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4.运输环节。重点关注: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运输工具的行为。

  5.政策性粮食经营方面。重点关注:一是虚报粮食收储数量。二是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三是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四是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五是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六是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七是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八是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九是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方面。重点关注: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行为。

  (三)严查涉粮案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强化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送达与执行、结案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对辖区内重大涉粮案件,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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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挂帅,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全力以赴开展调查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保障力度,配齐配全执法人员、设备以及必要的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确保重大案件查处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影响国家或者区域粮食安全、性质恶劣的重大涉粮案件,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视情提级管辖,组织力量直接查办。

  (四)依规处罚追责。对查实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给予粮食经营者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粮食和储备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对粮食和储备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由上级粮食和储备部门通过相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五)发挥警示作用。要加大对重大涉粮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选择通报一批辖区内的重大典型案件,发挥预警教育作用,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坚持用身边的案件教育粮食经营者,及时梳理典型案例、新发案件,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切实让粮食经营者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违法违规之念。在严厉惩治的同时,要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粮食经营者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阶段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至12月底。分4个阶段。(一)部署启动。2021年6月上旬前,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对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宣贯、解读;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具体实施。2021年6月中旬至2021年11月底,各地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等,开展专项行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适时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导。(三)总结验收。2021年12月上旬前,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完成本辖区专项行动的总结验收,汇总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并形成总

篇十: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增强制度保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__大”和市委__精神,以制约和监督粮食企业内部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逐步建立起与粮企经营发展相适应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防控廉洁风险的新机制,实现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使制度建设成为保证清正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的“防火墙”,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三、进度安排1、__年,承储省级、市级储备粮的粮库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部分数字粮库,探索建立网上电子监察系统。

  2、__年,各中心库、骨干库、军粮供应站全面建立起廉洁风险防控

  机制。3、__年,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并与市、

  县(区)各粮食行政机关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接。全市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基本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四、主要措拖1、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动员会、座谈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职工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深化廉政教育。结合“学习伟人践行五德作表率”主题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勤廉文化进粮库活动,把崇高品德内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营造浓厚的勤廉文化氛围。

  3、明确查找方向。明确重点部位,全面查找风险。全市各国有粮食企业要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主管人、财、物、资金、项目分配处置等为重点岗位,以资金项目安排、粮食购销、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产处置等工作为重要环节,逐一分析查找岗位风险。要突出找准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

  要找准粮食企业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4、多种方式查找。通过自查、互查、专项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按照职能分工和工作范围,查找风险点,分析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对风险系数较大的职权、岗位、工作事项、工

  作环节进行专门的摸底清查。认真排查和分析履行职能过程中廉洁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清廉洁风险的来源,增强对风险的掌控度。

  5、优化工作流程。结合粮企实际,认真梳理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流程以及管理制度,要着力从储备粮轮换、存储、贸易、计量检验、财务、实物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重要方面实施风险评价,梳理出需要重点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点,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制订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6、建立防控制度。按照省粮食局《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参照刘桥库、洪泽粮库等内控手册,通过对流程图、制度及风险点、防控措施的汇编整理进一步编制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企业内部权力运行机制的《粮库内控手册》,形成缜密完善的内控机制。

  7、推进厂务公开。对企业干部任用、财务报销、工程建设、经营决策、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按照省粮食局要求,今后在粮食物流园建设、数字粮库和中心粮库建设等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试点单位在创新项目评选、达标粮库评选等问题上,明确提出企业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承担国家和地方储备粮的所有企业,没有按序时进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将取消该企业承储国家和地方储备粮资格。

  五、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粮食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国有粮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和勤廉文化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

  粮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总体要求,突出部门职能,把廉洁风险防控融入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各种形式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机结合起来,深查细找,建章立制,努力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专项检查,务求实效。聘请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干部职工勤政廉洁情况,市局牵头成立检查评估小组,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县(区)粮食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指导和推进工作,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