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2篇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第16号令),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有可能产生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客运管理、货运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防火防爆、职业健康、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3.2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和综合监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的收集、整理、送批、上报,并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3.5各职能部门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
3.6财务科负责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3.7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关领导报告。
4.工作程序
4.1隐患治理的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隐患可能涉及:
a)可能导致客货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b)可能造成员工伤亡、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安全隐患。
c)可能导致事故的设施、设备隐患。
d)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隐患。
e)其他危及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a)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不危及人员伤害,仅对设备、设施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b)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危及设备设施、道路安全和人员伤害。
4.3隐患评估
4.3.1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进行隐患排查,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由安全隐患部
门编写评估报告和管理方案。对危及人身安全、导致设备、设施事故的本部门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编写《隐患评估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管理科,提交安委会审定,落实整改措施。
4.3.2隐患评估的内容:a)评估报告。b)评审意见。c)技术结论。d)隐患治理方案。e)整改进度和责任人。f)资金概预算情况。4.4隐患治理4.4.1一般隐患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般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负责实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安全管理科。4.4.2重大隐患的治理4.4.2.1安全管理科负责编制公司隐患项目治理方案,在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经理批准对重大隐患治理的立项。4.4.2.2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立项后,由隐患治理负责人按照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实施。a)重大隐患治理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b)对不能按期完成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护。4.4.2.3重大隐患的治理由安全管理科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a)竣工后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由安全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运营。
b)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运营。
4.5隐患治理资金管理隐患治理项目,其治理费用列入生产成本。4.6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和考核4.6.1隐患治理验收a)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已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实际效果的验证。b)一般安全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对已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实际效果的验证。5.工作要求5.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各部门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5.1.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5.1.3隐患的治理方案。5.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5.2.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5.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5.2.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5.2.4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5.2.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5.2.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安全管理科应当定期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综合检查,路检路查,车辆和驾驶人资质排查和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机制,针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4安全管理科的监督检查人员,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5.5各部门应当于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处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6各部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登记,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定人、定资金、定时间"的三定原则在各自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实施监控治理。
5.7各部门在事故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科应当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篇二: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济宁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3。定义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4.1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对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负全面责任.4。2公司副总经理(安全)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职能部门、车间或其他管理人员及职工对本单位的生产情况进行隐患排查;
4。3车间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及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4.4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4.5安全科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控制部门,定期组织、督促排查治理防控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认真研究整改。4。6财务科必须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台帐.4。7安全科应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
5事故隐患的报告5.1事故隐患由公司或所辖部门的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5。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5.4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5.5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6整改要求6。1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6.2隐患整改本着四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既: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车间或部门,车间或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拖延,立即整改.6。3整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应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整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不得推诿扯皮,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6.4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认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分管部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实施专人监控,明确责任,杜绝该隐患演变为事故.
6.5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7、隐患整改的费用从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8、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和隐患治理台帐,完
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长期保存.9、考核和奖惩对隐患整改考核,纳入年终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对落实
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评、责任书完成的重要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记入年度安全管理考评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考核.
篇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分部(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各分部(场)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对经理部管段全部施工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和所有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第五条各分部(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挂牌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各分部(场)经理、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等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各分部(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
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第七条各分部(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分部(场)应当每旬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岗位、班组、作业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第八条各分部(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监控和整改机构和整改责任人,实施监控治理。
第九条各分部(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后,分别作出处理;一般事故隐患,由各分部(场)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目录,明确整改时间并落实责任、措施、资金、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分部(场)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涉及各分部(场)外部公共安全等需要当地政府及其部门协调解决或治理的事故隐患,由各分部(场)提出方案报经理部安质部或当地政府协调研究解决。
第十条各分部(场)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作业队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各分部(场)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各分部(场)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各分部(场)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三条各分部(场)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各分部(场)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0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经理部安质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分部(场)依照第十四条规定报送后,由经理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③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六条各分部(场)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第十七条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包括以下内容①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②重大隐患的内容;③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单位名称和作业人数等;④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⑤已采取何种监控措施。第十八条重大事故隐患公示的方式包括①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或设施、设备上悬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公示牌;②在各分部(场)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公示牌;③在各分部(场)的班前会、交班会和宣传栏发布。第十九条各分部(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第二十条经理部以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账,对企业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进行详细登记。第二十一条经理部应及时将各分部(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第二十二条经理部每月度安全质量例会上,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经理部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第二十三条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包括以下内容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②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内容;③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单位名称和作业人数等;④企业整改责任人、跟踪治理督办单位内设机构和督办责任人等。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公告的方式包括①在有关政府网站发布;
②编印《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③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告;④其它。第二十五条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保证重大事故隐患彻底消除。第二十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整改单位向挂牌的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收到各分部(场)申请报告后,应当在5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第二十七条在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重大事故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摘牌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篇四: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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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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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5、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紧急停
(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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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求的:
(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8)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6、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4)紧固部件无松动。(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
(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
(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7、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
8、电焊机等焊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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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置性能良好。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5)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6)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9、厂内机动车辆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10、车间作业环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1)厂内机动车辆应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检测合
(2)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无障碍
格,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
(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防滑。
(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
(3)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标
准,照明灯具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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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设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
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离;各种操作部位、观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
11、液化气钢瓶储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间)领导或公司安全员。特殊情况或一般情况下能即时排除的安全生
(1)现场使用点的液化气瓶存放量不得超过2瓶;使用前和
产隐患可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采取书面报
使用后必须对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泄露。
告的形式,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
(2)储存及使用点应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3)储存及使用点应按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准确、齐全,且灵敏可靠,消防
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员,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五、隐患的整改及验收
通道畅通。
1、各部门(车间)、班组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
四、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应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班组
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根据隐
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
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
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
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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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员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022.04.15
六、奖惩
1、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员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3、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4、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篇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工整改,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对生产运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生产安全部负责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管理。
第五条各分公司、项目部要鼓励、发动全体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第六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对存在比较突出的事故隐患可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七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自己不能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安全有关部门及领导。对于涉及技术性比较强的特殊工序、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还需同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八条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内部承包协议书强化管理,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公司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排查,项目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排查,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巡查。
第九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对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下达“环境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做到“三定、一验收”。
第三章奖惩第十条各级责任人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未建立事故隐患台账,给予单位负责人300——500元罚款;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做到“三定、一验收”的,给予单位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给予单位负责人100——300元处罚,由此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100——3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和管理,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实现本质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检测1、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安全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程序》对分公司生活办公区域、施工现场的安全因素进行识别、评价,把评价出的“重大安全因素”列为重大危险源。
2、分公司对项目部上报的“安全因素调查表”、“重大安全因素清单”进行审查,并要有审查记录。
3、每年年底,各分公司把本公司范围内(包括分公司和项目部)的重大安全因素汇总、调整,报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
4、生产安全部根据各分公司上报的“重大安全因素清单”,进行分析汇总,确定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安全因素清单”。
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1、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根据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安全因素清单”,编写年度集团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2、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年度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结合分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安全因素清单”,编写本公司年度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3、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根据分公司审批的本工程“重大安全因素清单”,结合分公司年度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写本工程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分公司审批。
4、分公司、项目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应急预案演练。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分公司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部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5、项目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完善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的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6、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7、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部应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8、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9、项目部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10、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物体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11、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12、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管理。对在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环境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3、分公司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部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
14、分公司每月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组织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一、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1、安全设施搭设完毕后,先由搭设班组自检。自检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搭设负责人、使用负责人等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2、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班组每天班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在班前安全教育会上强调使用注意事项。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反映,对于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须经项目部组织整改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3、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恶劣天气等组织专项检查。
4、因作业需要临时变动安全设施时,作业班组必须申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意并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采取临时措施后,方可变动安全设施。作业完毕后,安全设施须及时恢复。
二、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护1、设备的大、中、小修,由各分公司每年年底制定大修计划和中小修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然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分公司根据审批的大中小修计划,每月下达设备中小修计划给维修车间,维修车间根据维修计划落实好检修任务并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对于老化、报废的低值易耗设备,班组上报车间,由车间统一报到分公司,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鉴定同意报废后,由分管经理批准方能更换。
4、对于老化、报废的固定资产设备,由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鉴定,每年年底经分公司经理、集团公司进行鉴定后方能报废。
6、每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到专人负责,每个参加检修人员都要明确检修任务、内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在安全基础上完成检修任务。
7、每次检修完毕后,维修人员、维修班长都要在设备检修合格证上签字确认。维修班长要定期召开设备检修总结会,总结经验和教训。
8、设备操作工按规定对润滑点及润滑部位进行加油检查。主要检查易松动部件及部位和安全防护及操作系统。
9、随时观察和掌握设备转运状况,保持设备清洁良好的工作状况,保证设备在工作中不发生故障。
10、下班前清扫擦拭设备外部及工作场地,整理清点。如工器具和附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1、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清扫检查调正各润滑系统及润滑部位,按要求填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12、设备检修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安全设施恢复原状。13、检修地点,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允许在黑暗、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14、停车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在配电箱或柜处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15、学徒工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徒工出事故,师傅要负责。
篇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XXX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落实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员报告。各级领导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排查各店用电线路、灭火器材、喷淋、烟感、灭火毯、烟道清洗情况、设备安全隐患等事故隐患,暂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
四、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分为一般隐患与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一般隐患责令门店主要负责人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追究门店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生产事故的隐患。此类事故由安全员负责,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此类事故由主管领导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确定治理措施、负责人、资金来源、治理期限。并在隐患整
改前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
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六、应当每季、每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首月的10日前网上进行自查自报。
七、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员立即组织整改。八、隐患整改过程中的防范措施1、对排查出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2、确定隐患整改工作要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3、确定隐患整改的负责人、主管部门对整改工作全程负责,掌握隐患的成因、预防事故的措施、排除隐患的方法和步骤4、确定治理整改安全隐患要采取全程监控,对短期内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严格管控,全时值守,确保隐患治理过程中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十、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一、事故隐患报告备案制度。1、安全员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向领导及时反馈。2、安全员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登记备案登记制度。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对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归档。3、隐患整改完成后的报告要求确定隐患整改报告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主要成因、整改责任人、整改情况等。4、确定报告要实事求是,对隐患形成的主要原因应进行主客观责任分析,确定报告对今后加强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工作措施和整改意见。十二、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十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XXX公司2021年1月10日
篇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
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二、定义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三、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四、内容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3、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录入政府相关管理系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4、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办公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报告中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5、事故分析(1)、事故分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专门人员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和规律;研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究部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管理者的责任;积极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落实评析会议决定的事项。(2)、凡是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和特别典型以及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道路交通事故,要组织开展事故分析会议。(3)、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主持召开评析会议。(4)、事故分析会议成员由本单位上级领导、事故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与事故相关单位的领导参加。(5)、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议对道路交通事故从人、车、交通环境、安全管理等4个方面进行评析:
人的方面:通过对事故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总结规律,提出整改意见。
车的方面:通过对车辆安全技能的检验、分析、研究、落实车辆安全管理方面的措施。
交通环境方面:重点分析非交通占用道路、违章占道等对交通环境产生的影响。
交通管理方面:研究源头管理、路面管控、社会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6)、事故调查分析
组织专门人员,参与和指导事故现场勘查或复勘查、调查取证和检验鉴定等工作;组织对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及其他原因的调查;组织对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各种因素、问题的调查。
篇八: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建立企业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管理。三、事故隐患的含义和分类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四、职责1、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协调解决各类安全隐患。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各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等各级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报告。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
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五、隐患排查1、组织级别企业应根据排查类型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排查组织
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有限空间作业、使用液氨制冷的作业等专项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按照专业类别及职责划分;——新装置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阶段专项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按照职责分工;——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2、排查周期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确定日常、综合、专业或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包括:——日常隐患排查周期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内容和各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车间)结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项隐患排查:——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a)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b)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c)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
对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与公辅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
根据行业特点对有限空间作业、冶金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等所涉及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在连续运行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d)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行业季节特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等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等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等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中毒等为重点。e)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排查,特别对节日期间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及物资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f)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委托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g)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排查。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3、常规排查方法(1)通常以安全员及专业特长人员为主体,到各种作业场所,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条件、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2)各车间安全的日查、周查、月查采用常规检查法,车间领导、兼职安全人员看、听、闻和一定的辅助工具、仪器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制止或限期整改,并由责任人在检查单上签字确认。(3)安全检查表法1)安全检查表为了寻找管理过程和现场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把生产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各环节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组成顺序编制成表格,以便进行系统的检查和评审。2)企业的定期检查和各项安全检查都要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表格由各专业组织安全检查的单位依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表,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检查时,要严格按置表内容和要求认真检查填写和会签。(4)仪器检查法1)设备、设施的缺陷和作业环境条件的真实信息和数据,通过仪器、仪表检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和测量,才能发现不安全隐患,为整改消除隐患提供依据而采用的检查方法。2)本法一般由各车间自行组织进行,车间没有手段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设法进行安全检查。(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1)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应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整改、查事故处理。2)查思想是查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看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牢固树立,通过检查会议记录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活动的时间、安全工作记录以及与领导和职工谈话等,对单位领导重视安全生产程度作出评价。3)查领导是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是否做到“五同
篇九: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目录
1目的......................................................................12适用范围..................................................................13引用文件..................................................................14责任分工..................................................................25管理内容..................................................................2
5.1术语和定义..........................................................25.2排查频次............................................................35.3组织实施............................................................35.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46重大隐患判定标准..........................................................57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57.1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67.2一般隐患治理........................................................67.3重大隐患治理........................................................67.4隐患治理及验收......................................................7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89文件管理..................................................................810隐患排查的效果...........................................................811目标责任考核.............................................................912持续改进.................................................................912.1评审...............................................................912.2更新...............................................................912.3沟通..............................................................10
1目的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
通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
目的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油站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保障专项使用及隐患举报奖励的管理。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5)《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6)《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青发〔2013〕20号)(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修订)>等4项规范规则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
1
意见》(安委办〔2016〕11号)(1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
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
4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加油站成立由站长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负责加油站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以及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
组长:副组长:成员:组长对加油站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工作,根据组长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指挥下开展隐患排查各项工作。
5管理内容
5.1术语和定义
(1)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隐患分级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
(3)隐患排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4)隐患治理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5)隐患信息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5.2排查频次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同时进行。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频次为每季度一次,专业(电气、消防、主要设备)排查为每月一次。
5.3组织实施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
5.3.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和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隐患排查与一般的日常安全检查或安全巡视二者互为补充,隐患排查必须做到有组织体系、有排查标准、有排查记录、有排查整改方案、有整改效果验证等“五有”要求。
(1)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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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2)专业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
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站区及建筑设施检查、职业健康防护安全检查。(3)季节性检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①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②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暑降温为重点;③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④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4)日常检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
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5.3.2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5.3.3治理建议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1)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2)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3)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5.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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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能立即
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加油站根据经营特点,以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为基础,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2)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3)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5)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4)危害因素辨识结果有较大变动或识别出新的危害因素。
6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①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②涉及重大危险源的;③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⑤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⑥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7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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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反馈、验收等环节。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
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7.1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加油站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1)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2)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活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3)加油站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4)加油站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发现日期、基本情况、类型等级、治理情况等内容,并妥善保存。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至少保存1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至少保存3年。
7.2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7.3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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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报告书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4隐患治理及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4)各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站长签署意见后传达给安全管理人员,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站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加油站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加油站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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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全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下属单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5)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9文件管理
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单独建档管理。
10隐患排查的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1)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2)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4)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5)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6)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控制措施;(7)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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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1目标责任考核
(1)加油站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2)鼓励本加油站广大员工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工作。(3)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4)给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属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②在加油站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③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6)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7)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岗位、定职责、定绩效),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8)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100元。
12持续改进
12.1评审
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本加油站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12.2更新
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2)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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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5)自身提出更高要求;(6)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7)其他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12.3沟通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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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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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生命财产平安,确保公司的的平安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平安生产法"、"**省平安生产条例"、"**省重特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市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3.定义3.1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4.1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对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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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负全面责任。4.2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职能部门、车间或其他管理人员及职工对本单位的生产情况进展隐患排查;4.3车间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平安员、技术员、班组长及职工进展事故隐患排查;4.4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平安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4.5平安科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视、控制部门,定期组织、催促排查治理防控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认真研究整改。4.6财务科必须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台帐。4.7平安科应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展统计分析上报。
5事故隐患的报告5.1事故隐患由公司或所辖部门的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5.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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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平安措施和应急预案。5.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戒备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顿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顿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5.4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和人员平安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顿作业、加强监测等平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5.5经治理后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应当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6整改要求6.1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对隐患进展整改不得拖延。6.2隐患整改本着四定三不推的原则进展,既: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车间或部门,车间或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拖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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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整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应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整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不得推诿扯皮,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6.4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认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分管部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实施专人监控,明确责任,杜绝该隐患演变为事故。6.5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7、隐患整改的费用从平安专项资金中列支。8、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和隐患治理台帐,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长期保存。
9、考核和奖惩对隐患整改考核,纳入年终平安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对落实
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年度平安管理考评、责任书完成的重要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到达平安整改要求的,记入年度平安管理考评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在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责任制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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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P>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二、隐患整改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三、隐患建档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四、隐患整改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
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2]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
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八条、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3]1、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组织各部门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治理公共安全隐患,景区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做好事故上报、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三定”方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5、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行政审批或者验收;
6、定期开展对本部门、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7、依照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以及培训、考核工作,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8、按职责权限组织制定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事故统计上报。
舟山华东桃花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承担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景区安全生产形势,拟定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指导、协调景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3、组织景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体系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4、组织拟订本景区旅游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5、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事故隐患,负责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二、森林防火、安全巡查、通讯联络、安全救护职责1、负责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依法对公共场所进行备案登记,指导场所及其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协助督促场所维护自身秩序,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和灾害事故进行现场处置。2、负责景区灭火救援、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工作;拟定消防安全责任。3、负责景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制定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篇十二: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P>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5、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5)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8)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6、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4)紧固部件无松动。(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7、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二)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三是顾客、消费者____的事故隐患。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一)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实,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二)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定期____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三)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一2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进行彻底整改。
(四)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应对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四、排查的重点(一)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运行。(二)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三)经营期间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四)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五)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六)电源插座是否靠近易燃物品;(七)在营业结束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等安全情况,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新安水库管理处____年____月____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