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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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16篇

时间:2022-11-09 20:50:09 来源:网友投稿

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16篇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16篇,供大家参考。

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16篇

篇一: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的所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按投资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维修项目等.1。3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内容。1。4本办法制定原则为实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全过程是指自编制项目立项申请开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全方位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经济和技术指标实行全面的目标控制。2.项目前期工作2。1由市场部负责项目论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或方案论证。2。2由市场部负责办理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报建及土地征用等手续.2.3计划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分工及要求详见《长庆事业部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2。4所有项目未经立项及设计批准,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2。5项目立项后,由市场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2.6对所有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的要求: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2。7所有实施项目必须按年度报审投资计划。3.招投标管理3。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及《长庆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2招标范围:3.2.1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由公司组织招标,在公司委托后可由事业部组织招标;3。2.2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市场部组织招标.10万元项目由市场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3。2.3除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以外,均实行招标。3。2。4招标前图纸审查及交底。市场部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及交底,在确认图纸中内容明白无误后,进入招标程序。3。3项目评标须采用评分制,建立统一评分标准.3.4招投标组织工作.由长庆事业部组建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通常由长庆事业部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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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及标书编制,评分标准的制定,标书的发放和保管,投标单位资质核查,评标会的组织,并确定合理的标底。3。6评标.3。6。1招标评委由招标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或邀请的有关专业人员组成。3。6。2新建、改扩建项目招标评委包含项目经理部成员。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超过五分之二.3.6。3在评标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3。7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或转包。如需将工程非主体部分分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注明。3.8维修项目中超过2万元的项目,在基地服务部明确计划内容、费用后,提交市场部审核同意后执行.4.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4.1项目的划分:原则规定新建项目以有独立设计文件、并能独立发挥能力的地面建设工程为项目,其它建设项目以单项工程为项目。4。2为保证已确定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事业部将依据项目的划分,成立以下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4。3公司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成立项目经理部,由事业部抽调各单位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实施,项目经理由事业部任命;4。4事业部投资维修项目由基地服务部下设基建办公室组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基地服务部确定项目负责人.4。5项目经理部、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4。5.1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以及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采办等全面控制与管理。4.5。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中乙方预算的初审及工程拨款与结算的办理。4。5。3负责项目管理,行使甲方管理权,做好项目实施工程中各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在投资、质量、工期等方面达到合同要求。协调施工单位、监理、政府建设职能部门关系。4。6项目经理及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代表是甲方项目建设现场的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协调、控制,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管理目标。5.工程施工合同管理5.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完成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与中标单位依照中标通知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合同审查审批手续。5.2合同应重点突出建设工程的三大指标控制,即质量控制(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供应物资质量)、工期控制(设计周期、施工工期、物资采办供货期)、投资控制(概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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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控制、物资设备采办供货资金控制)。5.3在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条款,凡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按约定的处罚条款执行。签订合同要有依据,应满足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工期明确,合同条款齐全、清晰、准确,不可有模棱两可的词句和不合理的附加条件。5。4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允许擅自修改、撤消有效合同。6.施工管理6.1施工准备6。1.1开工令办理。由施工单位提交书面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审查并确认已达到开工条件后,报市场部签发开工令.6。2施工管理。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程序施工;严密组织施工队伍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每个环节的技术资料、档案等都必须符合存档规定,做到真实齐全准确。详见《基本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细则》.6。3施工过程中变更的管理。由于设计、施工或施工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设计图纸变更、现场施工变更或施工材料代用,均应由上述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监理核实后,报市场部。市场部与设计单位会商批准后方可实施。原则上变更部分不得突破项目投资.6.4施工质量管理。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对施工的关键环节实行旁站监督。6。5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提出书面申请,市场部将组织公司或事业部各单位进行验收。7.项目投资管理7.1由市场部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费用。项目工程费用要专款专用,严禁计划资金列支计划外工程项目.7。2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根据项目工程量和合同要求,乙方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期间可申请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并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持甲方、乙方、监理等已签字的已实施工程预算书到事业部相关部门办理预付款及进度款。7。3结算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结算及办理转资手续。7.4决算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向市场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说明项目完成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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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进行工程成本与投资效果分析,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等。7。5结算、决算资料审计手续办理,在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经过工作量核实后加注初步审减意见,由市场部核准。7。6维修项目审计移交事业部纪检监察部办理;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由市场部送交公司审计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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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第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批第六条根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第七条项目单位应委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

  我部。(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发

  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能源节约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等。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审查意见。

  (三)初步设计(含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应对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工程方案的可靠性和投资规模的合理性进行优化和细化。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

  第八条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百分之十,或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应重新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审批权限,规划财务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初审或审批。

  总投资估算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第三章项目实施和监管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程序、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结算)、决算和竣工等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组建项目实施机构,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制。项目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进行招

  标。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工程监理制。按照有关规定,项

  目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单位应与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项目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按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二)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三)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确定;(四)已取得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第十五条建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项目单位应于每年6月和12月将项目进展情况报规划财务司。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建设资金。违反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七条项目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工程洽商协议等,经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确认后,及时与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第十八条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报规划财务司,或由规划财务司转报财政部门组织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前,应进行项目档案验收。第二十条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单项工程验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项目单位在完成项目单项验收后,应报请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竣工

  验收,或由项目审批部门委托组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基建、财务、行

  政等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和落户手续,交付使用。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除以上各项规定外,项目单位还应根据所在属地

  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各阶段相关手续。第二十二条利用自筹资金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部属社会团体基本建设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环发〔1999〕266号)同时废止。

篇三: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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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一条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四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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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5、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进行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6、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14天内,由工程部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申请验收。7、竣工验收后的14天内,由工程部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备案。8、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完工工程的保护和维护。第五条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第四章工程移交

  第六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单体已竣工并经质监站、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正式给排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已接通,电话具备装机条件;3、单体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4、室外围墙完成,形成封闭环境。第七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程序1、工程部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

  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后的30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验收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3、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1)单项工程移交单;

  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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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房屋移交单;3)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交物业公司);4)竣工图纸一份(交物业公司);5)房屋钥匙。4、移交验收的程序:1)工程部与物业公司根据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逐项检查核对;2)验收检查后对存在的质量缺陷提出书面验收整改意见;3)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在14天内完成整改工作;

  4)整改完成后经物业公司复查合格,参加验收人员在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移交单返回监察部签收,移交工作完成;

  11)验收时间:根据工程规模确定验收周期,原则上1-7天完成验收工作。第八条工程的提前移交:根据公司确定的计划,部分单位工程需延期竣工的(如天然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依公司确定的进度计划而定),工程项目可在竣工验收后先期移交物业公司,移交程序同前。剩余工程在竣工并通过综合验收后按上述程序一并完成验收和移交。

  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第九条工程移交物业后,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物业公司提出维修申请经工程部签字确认后安排维修,维修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出。物业公司负责对保修期内的维修进行记录,并作为对工程质量的考评依据。保修期内维修率=发生维修的次数/(房屋总套数+公用设备设施总件数)。公用设备设施指:电梯、消防、给排水系统、天然气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等,以物业公司设施设备台帐为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

  第3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简要内容

  开竣工日期

  接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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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工程部:(盖章)

  物业公司:(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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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简要内容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验收单位(参加人签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竣工日期

  监理公司

  合同或委托单编号竣工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

  移交单位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部

  技术部

  第5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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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

  日

  日

  年

  月

  年

  日

  土地承包合同书

  月日

  年月

  发包方:甲:(

  )

  承包方:乙:(

  )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四十八顷村的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

  交付甲方年承包费,合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

  四邻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合同到期后,乙方要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期限的承

  包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

  任。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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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签字:(

  )章

  乙方签字:(

  )章

  2015年月日

  第7

篇四: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1.1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的所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按投资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维修项目等。1.3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内容。1.4本办法制定原则为实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全过程是指自编制项目立项申请开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全方位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经济和技术指标实行全面的目标控制。2.项目前期工作2.1由市场部负责项目论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或方案论证。2.2由市场部负责办理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报建及土地征用等手续。2.3计划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分工及要求详见《长庆事业部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2.4所有项目未经立项及设计批准,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2.5项目立项后,由市场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

  2.6对所有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的要求: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

  2.7所有实施项目必须按年度报审投资计划。3.招投标管理3.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及《长庆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2招标范围:3.2.1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由公司组织招标,在公司委托后可由事业部组织招标;3.2.2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市场部组织招标。10万元项目由市场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3.2.3除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以外,均实行招标。3.2.4招标前图纸审查及交底。市场部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及交底,在确认图纸中内容明白无误后,进入招标程序。3.3项目评标须采用评分制,建立统一评分标准。3.4招投标组织工作。由长庆事业部组建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通常由长庆事业部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人员组成。

  3.5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及标书编制,评分标准的制定,标书的发放和保管,投标单位资质核查,评标会的组织,并确定合理的标底。

  3.6评标。

  3.6.1招标评委由招标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或邀请的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6.2新建、改扩建项目招标评委包含项目经理部成员。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超过五分之二。

  3.6.3在评标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7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或转包。如需将工程非主体部分分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注明。

  3.8维修项目中超过2万元的项目,在基地服务部明确计划内容、费用后,提交市场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4.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4.1项目的划分:原则规定新建项目以有独立设计文件、并能独立发挥能力的地面建设工程为项目,其它建设项目以单项工程为项目。

  4.2为保证已确定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事业部将依据项目的划分,成立以下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4.3公司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成立项目经理部,由事业部抽调各单位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实施,项目经理由事业部任命;

  4.4事业部投资维修项目由基地服务部下设基建办公室组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基地服务部确定项目负责人。

  4.5项目经理部、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4.5.1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以及工程所用材料、设

  备的采办等全面控制与管理。

  4.5.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中乙方预算的初审及工程拨款与结算的办理。

  4.5.3负责项目管理,行使甲方管理权,做好项目实施工程中各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在投资、质量、工期等方面达到合同要求。协调施工单位、监理、政府建设职能部门关系。

  4.6项目经理及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代表是甲方项目建设现场的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协调、控制,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5.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5.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完成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与中标单位依照中标通知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合同审查审批手续。5.2合同应重点突出建设工程的三大指标控制,即质量控制(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供应

  物资质量)、工期控制(设计周期、施工工期、物资采办供货期)、投资控制(概算控制、预算控制、物资设备采办供货资金控制)。

  5.3在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条款,凡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按约定的处罚条款执行。签订合同要有依据,应满足有关技术

  标准和质量要求,工期明确,合同条款齐全、清晰、准确,不可有模棱两可的词句和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5.4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允许擅自修改、撤消有效合同。

  6.施工管理

  6.1施工准备

  6.1.1开工令办理。由施工单位提交书面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审查并确认已达到开工条件后,报市场部签发开工令。

  6.3施工过程中变更的管理。由于设计、施工或施工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设计图纸变更、现场施工变更或施工材料代用,均应由上述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监理核实后,报市场部。市场部与设计单位会商批准后方可实施。原则上变更部分不得突破项目投资。

  6.4施工质量管理。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对施工的关键环节实行旁站监督。

  6.5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提出书面申请,市场部将组织公司或事业部各单位进行验收。

  7.项目投资管理

  7.1由市场部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费用。项目工程费用要专款专用,严禁计划资金列支计划外工程项目。

  7.2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根据项目工程量和合同要求,乙方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期间可申请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并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持甲方、乙方、监理等已签字的已实施工程预算书到事业部相关部门办理预付款及进度款。

  7.3结算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结算及办理转资手续。

  7.4决算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向市场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说明项目完成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

  况,进行工程成本与投资效果分析,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等。

  7.6维修项目审计移交事业部纪检监察部办理;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由市场部送交公司审计部办理。

篇五: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校完工建设工程项目满足设计功能指标要求,保证工程量和工程质量,为工程结算提供依据,避免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的范围:基建处组织的公开招标、内部招标或会议研究确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单位分包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均属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的范围。第二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组织机构由学校主管基本建设的领导负责,成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基建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专人负责并组织实施。工作小组机构组成:基建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审计处及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其职责是:依据招、投标文件、合同的规定及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工程量进行确认;对甲供材、设备进行校验;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含甲供材料、设备等)予以揭露,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对未满足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期限的工程提出处理意见;对验收工程存在问题影响造价的,提出结算修正性意见,并通报相关部门。第三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验收工作小组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验收工作小组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后,经审查对

  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验收工作小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通知施工单位。

  四、验收工作小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分别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2、审阅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竣工验收

  申请单、工程验收单、工程项目交工报告、竣工图纸、审计申请单、竣工决算报告等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和工程量并予以界定,并作出验收工作记录.

  4、对工程质量和管理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工程验收小组对工程验收的结果提出处理意见。验收后,数量、质量满足了合同或标书规定的为合格;数量或质量未完全满足合同规定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工程验收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需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工程验收小组重新对工程整改内容进行复验.

  6、施工单位对工程验收工作小组的验收结果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7、将工程验收结果、处理意见、工程造价修正意见等提交

  审计审核认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此前,基本建设工

  程项目未按本办法进行工程验收、结算的将视情况予以补充。

  第五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大中修改造项目验收按照本办法执

  行.

  附件:

  1、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单

  2、工程完工验收单

  3、工程验收整改通知单

  4、工程结算书

  5、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定申请表

  完工项目验收申请单

  序号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由我单位施工的

  项目,合同编号为

  。该工程已于

  年

  月

  日完工。经由监理公司和甲方代表初验,现已基本具备验收条件。故特向

  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初验结果如下(原始记录附后)

  内

  容

  初部验收情况

  施工单位自检:

  ①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情况,是否

  按要求完成施工

  ②工程质量、进度、工作量完成

  情况1③甲供材及甲供设备情况

  ④设计变更情况

  ⑤准备竣工图

  ⑥存在何问题

  ⑦其它

  项目负责人:

  2监理对工程内容的认定意见

  监理单位:

  负责人:

  3甲方项目负责人意见

  甲方项目负责人:

  4使用部门负责人意见

  使用单位:

  负责人:

  5竣工档案、资料、图纸交付情况负责人:

  6工程负责部门意见

  本申请单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监理一份。

  经办人:

  经办日期:

  工程完工验收单(正面)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编码

  合同标的额

  合同执行日期

  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

  验收编号

  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编码: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归属的单项工程名称及金额:合同中对违约的规定

  验收内容及标准(如幅面不够另纸说明):

  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编码:

  提出部门工程验收纪录:

  提出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工程完工验收单(背面)

  验收小组提出的处理意见:

  工程款支付调整数额

  需增付工程款

  需减付工程款

  按合同额支付

  调整后支付额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主管单位验收意见:

  审计处意见:

  工程名称:初验日期:

  工程验收整改通知单

  施工单位:

  你单位承建的

  工程,经我方验收上存在以下问题:

  请在

  年月日前完成整改,之后再申请验收.

  工程验收工作小组

  年月日

  施工单位签收:

  年月日

  本通知单一式三份,甲、乙、监理方各执一份。

  工程(结)算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合同编号:

  工程项目代码:

  工程结算价:

  元

  建设单位名称:

  验收编号:

  合同总价:

  元

  变更总价:

  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审核人:施工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单位编制人:审计部门:

  编制日期年月日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定申请表

  审计处:现将工程的预(结)算书报送你处,请予以审定.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验收编号

  预(结)算书名称

  预(结)算书金额

  预(结)算书编制单位

  签定合同价

  送

  预(结)算书编制依据

  审

  预(结)算书审定额

  部

  门

  审核人:

  签章:

  年月日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工程负责技术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审计意见

  结算单位意见

  审计认定,此项工程预(结)算工程总造价

  元。

  审减(增)工程量

  ,审减(增)金额

  元。

  负责人:

  审计员: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送审部门:

  年月日

篇六: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榆阳区运管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贪污腐-败,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财政资金,包括单位自筹的资金、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本所兴建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尊重基本建设规律,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四、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

  五、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为:

  一、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研究;

  页脚内容1

  二、申请,立项;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四、进行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五、开工建设;

  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造价结算。

  需到上级政府部门审批或招标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工作分工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依照其性质及内在联系,分为前期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三大部分。根据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原则,在所长领导下,各个环节的工作采用“一个制度管理、一个机构招标、一个领导主管、一个部门主办”的模式,有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分工和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推进。

  第六条前期工作阶段从项目建议起至取得施工许可时止,包括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以及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包等业务的对外发包工作。

  施工阶段从工程发包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日止,包括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监督,以及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施工过程问题协调、工程款拨付管理、工程验收与移交保修管理等。

  第七条各类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主办部门按如下办法确定:

  房屋建筑工程、道路、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维修工程、园林建筑工程、信息化智能工程以及土石方工程等,主管领导为分管建设工作的所领导班子成员,主办部门为机关事务股。

  第八条项目主管领导对项目建设管理负组织领导责任,其权责如下:

  一、负责制订项目的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页脚内容2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二、主持项目有关会议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四、协调有关部门关系,争取上级拨款;五、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范高效率地开展工作;六、主持工程验收和移交工作;七、向所领导和班子会议报告项目工作情况。第九条项目主办部门是项目推进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如下工作:一、根据本所发展要求或本行业工作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二、协助办理项目有关的行政审批手续;三、筹备组织项目有关业务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起草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四、协助项目分管领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六、参与设计评审、工程招标和工程验收。第三章承包商资格管理第十条承接项目的承包商必须依照《公司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地位,且具备国家资质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业从业资质,无不良记录。第四章合同管理

  页脚内容3

  第十一条项目的所有承包业务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合同一般由机关事务股负责起草填制,送所办公室审核后,由承包商先行签署,再由机关事务股指定专人送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和盖章。合同签署后,机关事务股应及时分送到财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章施工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的施工过程必须委托监理公司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是施工管理的首要任务。项目主办部门和项目主管领导应各司其职,利用多种手段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应当按照规定足额列入预算。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分工范围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主办部门应当依照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采取有效方法严格监督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责令返工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处罚。

  第六章工程验收

  第十六条工程验收按如下办法进行管理:

  一、申请工程验收的基本条件:

  1、工程已经全部完工,施工方自检合格;

  2、竣工图纸及质量保证资料等准备齐全、规范;

  二、验收组织办法:

  1、工程验收由机关事务股组织,项目主管领导负责主持,参加单位包括运管所领导、所办公室、机关事务股、财务部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启用后的使用管理单位等。

  页脚内容4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工程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外观验收、质量保证资料验收、工程量计量和工程系统试运行四部分。有关参验单位应当各司其职,根据设计图纸和国家验收规范认真进行验收。3、验收完毕应当召开总结会议,并制发会议纪要。4、到区里报建的工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5、未经验收的项目,一般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七条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即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移交。第十八条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承包方责任的,使用或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项目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督促施工方维修。施工方不履行保修责任时,依照合同保修条款严格处罚。第七章监督措施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主管领导应当向运管所领导班子会议作出书面说明:1、出现不合格工程的;2、拖延工期超过合同工期的三分之二以上的;3、项目造价超出计划投资额的20%以上的。

篇七: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的所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按投资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维修项目等。1。3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内容。1。4本办法制定原则为实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全过程是指自编制项目立项申请开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全方位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经济和技术指标实行全面的目标控制.2.项目前期工作2。1由市场部负责项目论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或方案论证。2.2由市场部负责办理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报建及土地征用等手续。2。3计划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分工及要求详见《长庆事业部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2。4所有项目未经立项及设计批准,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2.5项目立项后,由市场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2.6对所有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的要求: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2.7所有实施项目必须按年度报审投资计划。3.招投标管理3.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及《长庆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2招标范围:3.2.1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由公司组织招标,在公司委托后可由事业部组织招标;3.2.2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市场部组织招标。10万元项目由市场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3。2。3除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以外,均实行招标。3。2。4招标前图纸审查及交底。市场部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及交底,在确认图纸中内容明白无误后,进入招标程序。3。3项目评标须采用评分制,建立统一评分标准。3。4招投标组织工作.由长庆事业部组建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通常由长庆事业部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人员组成。

  147

  3.5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及标书编制,评分标准的制定,标书的发放和保管,投标单位资质核查,评标会的组织,并确定合理的标底。3。6评标.3。6.1招标评委由招标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或邀请的有关专业人员组成。3。6。2新建、改扩建项目招标评委包含项目经理部成员。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超过五分之二。3。6。3在评标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3。7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或转包.如需将工程非主体部分分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注明。3.8维修项目中超过2万元的项目,在基地服务部明确计划内容、费用后,提交市场部审核同意后执行。4.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4。1项目的划分:原则规定新建项目以有独立设计文件、并能独立发挥能力的地面建设工程为项目,其它建设项目以单项工程为项目。4.2为保证已确定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事业部将依据项目的划分,成立以下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4。3公司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成立项目经理部,由事业部抽调各单位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实施,项目经理由事业部任命;4.4事业部投资维修项目由基地服务部下设基建办公室组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基地服务部确定项目负责人.4。5项目经理部、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4。5.1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以及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采办等全面控制与管理.4.5。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中乙方预算的初审及工程拨款与结算的办理。4。5。3负责项目管理,行使甲方管理权,做好项目实施工程中各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在投资、质量、工期等方面达到合同要求.协调施工单位、监理、政府建设职能部门关系。4。6项目经理及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代表是甲方项目建设现场的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协调、控制,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管理目标。5.工程施工合同管理5.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完成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与中标单位依照中标通知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合同审查审批手续。5.2合同应重点突出建设工程的三大指标控制,即质量控制(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供应物资质量)、工期控制(设计周期、施工工期、物资采办供货期)、投资控制(概算控制、

  149

  预算控制、物资设备采办供货资金控制).5。3在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条款,凡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按约定的处罚条款执行。签订合同要有依据,应满足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工期明确,合同条款齐全、清晰、准确,不可有模棱两可的词句和不合理的附加条件。5。4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允许擅自修改、撤消有效合同.6.施工管理6.1施工准备6.1.1开工令办理。由施工单位提交书面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审查并确认已达到开工条件后,报市场部签发开工令.6。2施工管理。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程序施工;严密组织施工队伍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每个环节的技术资料、档案等都必须符合存档规定,做到真实齐全准确。详见《基本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细则》.6。3施工过程中变更的管理。由于设计、施工或施工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设计图纸变更、现场施工变更或施工材料代用,均应由上述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监理核实后,报市场部.市场部与设计单位会商批准后方可实施。原则上变更部分不得突破项目投资。6.4施工质量管理。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对施工的关键环节实行旁站监督。6.5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提出书面申请,市场部将组织公司或事业部各单位进行验收。7.项目投资管理7。1由市场部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费用。项目工程费用要专款专用,严禁计划资金列支计划外工程项目.7.2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根据项目工程量和合同要求,乙方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期间可申请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并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持甲方、乙方、监理等已签字的已实施工程预算书到事业部相关部门办理预付款及进度款。7.3结算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结算及办理转资手续。7。4决算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向市场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说明项目完成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工程成本与投资效果分析,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并

篇八: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管理办法

  13.1竣工验收管理

  13.1.1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管理内容1、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1、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分阶段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工作;2、负责完成为保证本工程顺利通过最终竣工验收而所必须

  的相关分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规划、质检、人防、防雷检测等)的全部工作;3、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负责组织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报送并进行正确性审核及签字确认;4、负责组织竣工图编制并进行最终审核并签字确认;5、负责配合项目审计公司开展工程审计工作;6、负责办理向甲方的工程整体的移交工作;7、配合相关公司的进驻,负责组织对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和设备使用培训;8、负责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目标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效益评价、项目影响评价和项目持续性评价等。13.1.2竣工验收准备1、组织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竣工验收

  小组,编制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各施工单位限期完成。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2、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和配合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质量评价,整理各项交工文件及技术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准书、土地、规划批准文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工程概(决)算书、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提出交工报告。3、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对工程的收尾、修补、成品保护、资料整理、场地清扫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竣工收尾工作满足有关要求。4、完成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将按工程建设验收标准的规定先内部组织预验收,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达到了验收的要求,对各项文件、资料认真审查,通过预验收,找出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并分析、汇总预验收意见及资料。13.1.3组织现场竣工验收1、在内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单位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2、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会同政府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各单体的验收工作。对于单位工程

  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可进行分阶段竣工验收;3、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质量等情况核查合格后,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参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作为竣工验收依据。13.2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13.2.1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且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6、节能建筑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节能材料、施工工艺);

  7、住宅采暖系统按分户设计与计量;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已交纳各项税费;9、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

  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11、有公安、消防、环保、供暖、供气等部门出具的认可

  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

  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1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经监

  督工程师和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13.2.2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要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2、项目管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施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其它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项目管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

  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13.2.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4、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及完整的监理资料;5、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报告;6、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9、公安消防、环保、供暖、供气等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

  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的相关资料和文件;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2、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4、国家、省、市法规、规章和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和文件。13.2.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文件、资料:1、竣工验收备案表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6、城建档案馆签发的交工技术档案预审合格证。

篇九: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一条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四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页脚内容1

  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5、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进行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6、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14天内,由工程部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申请验收。7、竣工验收后的14天内,由工程部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备案。8、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完工工程的保护和维护。第五条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第四章工程移交

  第六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单体已竣工并经质监站、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正式给排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已接通,电话具备装机条件;3、单体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4、室外围墙完成,形成封闭环境。第七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程序1、工程部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

  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后的30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验收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3、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1)单项工程移交单;

  页脚内容2

  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2)房屋移交单;3)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交物业公司);4)竣工图纸一份(交物业公司);5)房屋钥匙。4、移交验收的程序:1)工程部与物业公司根据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逐项检查核对;2)验收检查后对存在的质量缺陷提出书面验收整改意见;3)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在14天内完成整改工作;

  4)整改完成后经物业公司复查合格,参加验收人员在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移交单返回监察部签收,移交工作完成;

  11)验收时间:根据工程规模确定验收周期,原则上1-7天完成验收工作。第八条工程的提前移交:根据公司确定的计划,部分单位工程需延期竣工的(如天然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依公司确定的进度计划而定),工程项目可在竣工验收后先期移交物业公司,移交程序同前。剩余工程在竣工并通过综合验收后按上述程序一并完成验收和移交。

  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第九条工程移交物业后,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物业公司提出维修申请经工程部签字确认后安排维修,维修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出。物业公司负责对保修期内的维修进行记录,并作为对工程质量的考评依据。保修期内维修率=发生维修的次数/(房屋总套数+公用设备设施总件数)。公用设备设施指:电梯、消防、给排水系统、天然气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等,以物业公司设施设备台帐为准。

篇十: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13.1项目移交准备1、移交双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人员组成双方机构中包括:委托方的相关人员;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2、资料准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图纸、合同、协议、音像文件等)。3、制订移交计划在移交准备期内,为保证项目的顺利交接及移交后的正常使用,我方将和委托方方共同制定、确认移交计划,并促使移交计划的顺利执行。移交计划包括:1)明确所有移交内容;2)根据移交内容制定各子项内容的阶段安排、里程碑表;3)双方负责部门和人员;4)移交过程中的制度和规定;5)移交协议;6)正式移交。13.2项目移交内容

  1、项目管理单位移交项目内容1)红线内项目主体移交;2)资料移交。2、红线内项目主体移交包括主体、配套设施和室外工程的移交。3、资料移交项目工程建设期各个阶段的所有资料、文件、书面材料、设备手册及合同均须移交给委托方及有关部门。1)工程资料——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2)其它资料;3)项目管理单位保证所有移交资料做到真实、完整、齐全、有效,资料编目清楚,装订规范;4)财务移交——包括项目的财务档案、项目决算报告等相关文件的提交。13.3项目移交时间及移交时的状态1、移交时间移交协议约定移交时间。自移交之日起,项目的一切权益属委托方所用。2、移交时的状态

  我方承诺按照协议要求进行项目移交时,移交过程中,

  项目将:

  1)项目设施场地整洁有序;

  2)移交资料齐全。

  附:元宇宙(新兴概念、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元宇宙(Metaverse)是整合了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通过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链接与创造的,与现实世界映射与交互的虚拟世界,具备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元宇宙本质上是对现实世界的虚拟化、数字化过程,需要对内容生产、经济系统、用户体验以及实体世界内容等进行大量改造。但元宇宙的发展是循序渐进的,是在共享的基础设施、标准及协议的支撑下,由众多工具、平台不断融合、进化而最终成形。它基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经济体系,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上密切融合,并且允许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世界编辑。元宇宙一词诞生于1992年的科幻小说《雪崩》,小说描绘了一个庞大的虚拟现实世界,在这里,人们用数字化身来控制,并相互竞争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到现在看来,描述的还是超前的未来世界。关于“元宇宙”,比较认可的思想源头是美国数学家和计算机专家弗诺·文奇教授,在其1981年出版的小说《真名实姓》中,创造性地构思了一个通过脑机接口进入并获得感官体验的虚拟世界。2021年12月,入选《柯林斯词典》2021年度热词;12月6日,入选“2021年度十大网络用语”。12月8日,入选《咬文嚼字》“2021年度十大流行语”。所谓“元宇宙”,英文叫做Metaverse是一个虚拟时空间的集合,由一系列的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和互联网(Internet)所组成。元宇宙不是真正的世界,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元宇宙是未来的虚拟世界(现在还不存在)。元宇宙是一个29年前就被提出的概念,但是随着近几年吸纳了日臻成熟的AI、游戏引擎、AR/VR、区块链等技术成果后,在A股市场上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元宇宙概念股)。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元宇宙市场都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但是在目前,“元宇宙”仍停留在概念炒作阶段,我们需要仔细分辨,不建议盲目炒作。所以从现实来看,个人觉得,元宇宙

  是为了探索人类中短期的出路。我们不必纠结于元宇宙的具体概念,只需要明白,他是为了人类在大规模的传染病,战争,地外小行星冲击,剧烈气候变化的时候,能够在元宇宙里继续生活、工作、娱乐。当然,和所有新技术一样,元宇宙也逃不过“加德纳技术成熟度曲线”,现在应该还在爬升阶段,需要的是每一层发力。同时我还观察到一个很要命的现象,现实的流动性越差,这种“空气”项目就越火爆。

篇十一: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P>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管理办法

  12.1竣工验收管理

  12.1.1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管理内容1、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1、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分阶段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工作;2、负责完成为保证本工程顺利通过最终竣工验收而所必须

  的相关分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规划、质检、人防、防雷检测等)的全部工作;3、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负责组织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报送并进行正确性审核及签字确认;4、负责组织竣工图编制并进行最终审核并签字确认;5、负责配合项目审计公司开展工程审计工作;6、负责办理向甲方的工程整体的移交工作;7、配合相关公司的进驻,负责组织对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和设备使用培训;8、负责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目标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效益评价、项目影响评价和项目持续性评价等。12.1.2竣工验收准备2、组织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竣工验收

  小组,编制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各施工单位限期完成。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3、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和配合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质量评价,整理各项交工文件及技术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准书、土地、规划批准文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工程概(决)算书、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提出交工报告。4、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对工程的收尾、修补、成品保护、资料整理、场地清扫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竣工收尾工作满足有关要求。5、完成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将按工程建设验收标准的规定先内部组织预验收,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达到了验收的要求,对各项文件、资料认真审查,通过预验收,找出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并分析、汇总预验收意见及资料。12.13组织现场竣工验收1、在内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单位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2、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会同政府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各单体的验收工作。对于单位工程

  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可进行分阶段竣工验收;3、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质量等情况核查合格后,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参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作为竣工验收依据。12.2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12.2.1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且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6、节能建筑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节能材料、施工工艺);

  7、住宅采暖系统按分户设计与计量;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已交纳各项税费;9、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

  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11、有公安、消防、环保、供暖、供气等部门出具的认可

  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

  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1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经监

  督工程师和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12.2.2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要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2、项目管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施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其它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项目管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

  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12.2.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4、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及完整的监理资料;5、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报告;6、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9、公安消防、环保、供暖、供气等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

  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的相关资料和文件;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2、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4、国家、省、市法规、规章和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和文件。12.2.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文件、资料:1、竣工验收备案表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城建档案馆签发的交工技术档案预审合格证。

篇十二: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P>  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电站〃)的项目建设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验收程序,确保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结合光伏电站实际情况,特制走本管理规走。

  第二条本规定重点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中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规走适用于光伏电站项目新(扩)建工程的移交生产验收。

  第四条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应首先通过各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才能进入移交生产验收。

  第五条光伏电站逆变器试运行后应尽快进入240h(或约走的时间)预验收测试工作,全部逆变器通过240h预验收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在两周之内进行移交生产验收。如有个别(不超过2台)逆变器因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调试和试运行,可按期进行移交验收工作。

  第六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可以在

  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

  第二章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由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工程移交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工程部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向生产运营部提出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申请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生产运营部应及时筹办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第八条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成立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验收组设组长1名(新风投公司总工程师1副组长2名(基建项目负责人(站长\新风投公司安全生产部部长)、组员若干名。其成员由新风投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部门人员、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人员、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设计单位、各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和制造厂列席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第十条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职责:(-)主持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工作;(二)审查工程移交生产条件,对遗留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三)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第三章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7-

  (-)设备状态良好,安全运行无重大考核事故;(二)对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己全部消除;(三)各种运行维护管理记录薄齐全(分公司生产运营部、维护部负责);(四)相关运行规程、设备使用手册和技术说明书及有关规童制度等齐全(五)安全、消防设施齐全良好,且措施落实到位;(六)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器具齐全完好。第十二条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如下:(-)工程总结报告1•项目公司的建设总结;

  2•设计单位的设计报告;

  3•施工单位的施工总结;4•调试单位的设备调试报告;

  5•光伏电站的生产准备报告;6•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

  7•质监部门质量监督报告。(二)文件、资料的准备

  1•施工设计图纸、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变更设计联系单等)及有关资料;

  2•施工记录及有关试验检测报告;

  •3・

  3.监理、质监检查记录和签证文件;4.各单位工程完工与单机启动调试试运验收记录、签证文件;5•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6•工程项目各阶段的设计与审批文件;7•逆变器、变电站等设备产品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合格证件等;

  &施工合同、设备订货合同中有关技术要求文件;

  9•生产准备中的有关运行规程、制度及人员编制、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新风投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

  10•有关传真、工程设计与施工协调会议纪要等资料;11•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12•工程建设大事记;13.设备、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器具清单;14.逆变器实际输出功率曲线及其他性能指标参数。第十三条验收检查项目:(-)清查设备、备品配件、工器具及图纸、资料、文件;(二)检查设备质量情况和设备消缺情况及遗留的问题;

  •4・

  (三)检查逆变器实际功率特性和其他性能指标;(四)检查工程投运的生产准备情况。第十四条验收主要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认真检查;(二)对遗留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对生产单位提出运行管理要求与建议;(四)在〃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上履行签字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是根据光伏电站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随着光伏电站的发展将继续完善。

  第十六条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内容与格式见附件。第十七条本管理规走由光伏电站制订并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2014.01.15)起实施。附录: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内容与格式XX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前言(简述移交生产验收主持单位、参加单位、验收时间与地点等)。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及位置

  -5-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四)工程完成情况(五)建设征地补偿情况二生产准备情况三、设备备件、工器具、资料等清查交接情况应附交接清单。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五、对工程运行管理的建议六、验收结论七、验收组成员签字

  •6・

篇十三: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P>  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移交清单0348调试记录齐全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试运及整体启动试运0349主变压器试验均应按照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且合格491绝缘油试验或sf6气体试验03492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03493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03494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03495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连接片可拆开者及铁心有外引接地线的绝缘电阻03496非纯瓷套管的试验03497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03498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03499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034910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034911绕组连同套管的长时感应电压试验带局部放电试验034912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034913检查相位

  新能源项目工程基建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以下简称分公司)新建新能源项目工程基建移交生产验收(以下简称“基建移交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新建项目投产后能够形成稳定的生产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三级单位全资和控股的新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生产(基建)管理部是公司基建移交生产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1)负责基建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和发布。(2)指导、监督基建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召集启委会成员对10MW及以上项目工程开展基建移交生产的验收工作。(3)负责组织开展基建移交生产的经验交流和培训。第四条三级单位单位管理职责(1)负责单位新建电站基建移交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2)负责本单位新建电站基建移交生产工作的过程监督和管理工作。

  (3)负责本单位新建电站基建移交生产所涉及的基建单位和运维单位的监督考核。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五条基建移交生产验收条件(1)基建合同完成率95%以上,土建主体工程全部结束,电气安装工程全部投运。(2)项目最后一台风机通过250h试运行或全部光伏发电单元整套启动72h试运行,无影响安全生产运行的尾工和缺陷。(3)生产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运行维护人员已通过业务技能考试和安规考试,具备电站生产运行管理能力。(4)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生产资料整理分类基本完成,具备进行查证核实的条件。(5)项目自查得分不低于95分,基本具备基建移交生产申请条件。

  第四章验收工作程序第六条基建移交生产验收工作程序(一)10MW以下新能源项目三级单位项目启委会收到总包单位基建移交生产验收申请后,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办理移交手续并报备分公司。(二)1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

  三级单位对具备基建移交生产条件的项目进行自检,自检完成后向启委会(分公司负责成立1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启委会)提交基建移交生产验收申请,启委会组织开展基建移交生产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下发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意见批复文件,三级单位负责办理移交手续并报备分公司。

  (三)验收组复查验收得分不低于95分且无影响项目开展基本生产的缺陷和尾工,项目满足基建移交生产条件。

  (四)三级单位负责落实项目基建移交生产后的缺陷和尾工等工作。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办法自2017年月日起施行。附件:附件一:项目并网前验收申请表附件二: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意见书附件三:工程移交生清单示例附件四:工程基建移交生产检查表附件五: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附件一:项目并网前验收申请表

  项目基建移交生产申请表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本期建设规模

  :

  发电工程项目已经按《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有关《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新能源工程

  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完成了全部光伏发电单元整套启动72h并网试运行,

  符合基建移交生产的基本条件,现正式提出申请,请于

  年月日前予

  以验收。

  附件:《

  发电工程项目基建移交生产检查表》

  特殊要求及说明:

  申请人:

  申请单位盖章:日期:

  附件二: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意见书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意见书

  验收主持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

  生产运行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验收地点

  验收时间

  验收内容:XXX工程移交生产一、验收依据二、工程概况

  1、名称、规模、位置

  XXX工程,核准文件及文号,容量XXXMW,位于XXX。

  2、主体、投资

  本期工程建设XXXkV升压站,主要生产设施(箱变等),可研总投资为XXX

  万元。

  3、设计、监理、参建单位、主要设备供货方

  建设及生产运行单位:XXX公司

  监理单位:XXX公司

  设计单位:XXX公司

  施工单位:XXX公司

  调试单位:XXX公司主设备厂家:XXX公司4、建设、实施、控制(重要工程节点、安全质量控制)X年X月X日XXX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建设,X年X月X日第一次带电并网成功,期间完成XXX土建施工(例如箱变基础浇筑,110kV配电室主体、室内电缆沟、GIS组合电器室、无功补偿室、…等)。自工程开工至并网发电,安全质量控制点(例如未发生一起质量问题,质量工作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工程按照确定的目标顺利完成)。三、基建完成情况阐述风机吊装、组件安装、光伏设备安装、道路、集电线路(含箱变)、升压站土建、机电设备安装、整套启动验收、…。例如(箱变基础浇筑于X年X月X日全部完成;建设X回XkV集电线路汇入XkV升压站,工程于X年X月X日完成;升压站主体工程(例如:并网开关柜、箱变、无功补偿室、GIS室等)于X年X月X日完成;XkV主变设备安装于X年X月X日完成;GIS设备安装于X年X月X日完成;无功补偿设备安装于X年X月X日完成;XkV开关柜安装于X年X月X日完成;本工程通过X质量监督中心站X次质量监检,X年X月X日召开项目启动验收会议.),基础等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基本具备交付生产使用条件。四、设备试运情况阐述电站运行方式、主要设备运行情况主变、GIS、开关柜、接地变、站用变、无功补偿装置,站用电系统、直流系统、综合自动化、继保、通讯、…。

  (例如:XXX电站由X条XkV集电线路汇入到XkV配电室,经XkV主变升压后经X设备,再通过XkVX线接入至X电网公司XkVX变。电站XkV主变设备于X年X月X日进行调试并于X年X月X日投入运行;XkV组合电器(GIS)设备于X年X月X日完成调试并于X年X月X日投入运行;XkV开关柜于X年X月X日调试完成,于X年X月X日投入运行;无功补偿设备于X年X月X日调试完成,于X年X月X日投入运行;直流系统、继电保护设备、综合自动化系统于X年X月X日投入运行;调度通信通过调度数据网设备及SDH、PCM设备经OPGW光纤实现数据传送,与县调的通信电话有X部,X部为直通,X部为拨号,均有录音功能。X年X月X日升压站一次受电成功,于X年1月X日X台进入X小时试运行。设备试验项目完备且实验结论合格,目前X电站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异常。)五、生产准备情况

  阐述组织机构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例如:X光伏电站组织机构完备、职责分工明确,值长X人,运行人员X人;人员取证情况:进网许可证培训X人次、电工证培训X人次、值长证培训X人次,登高证X人次,…。依照生产准备大纲内容准备情况。(例如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安全规程、应急预案、生产运行各种制度以及设备台账、生产报表、工作日志和记录,生产维护工器具、安全工器具、个人维护工器具以及应急物资,配置齐全并建立设备清册和台账,典型操作票制定,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生产设施、应急物资及后勤保障、…情况),基本满足、具备光伏电场的运行维护需求。

  六、遗留缺陷及尾工项

  七、验收结论

  验收项目

  分值扣分实际得分

  基建工程

  30

  -

  -

  设备试运

  30

  -

  -

  生产准备

  40

  -

  -

  合计

  100

  -

  -

  验收组认为:XXX项目满足基建移交生产条件,具备基本生产条件。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

  三级单位基建部门运营部门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工程(基建移交生产阶段)启动验收会员会签字表

  姓名

  单位

  签字

  附件三:工程移交生清单示例一、工程资料移交清单序号名称

  数量

  基建部门:

  生产部门:

  二、设备移交清单序号名称

  规格

  数量

  基建部门:

  生产部门:

  三、专用工器具移交清单

  序号名称

  规格

  数量

  基建部门:

  生产部门:

  四、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序号名称

  规格

  数量

  基建部门:

  生产部门:

  附件四:工程基建移交生产检查表

  (一)工程建设部分(30分)

  序号11.11.21.31.41.51.622.12.22.32.42.5

  2.6

  2.72.8

  检查内容变电站土建工程建筑物基础、主变基础的混凝土及钢筋试验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屋面隔热、防水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层顶、门窗无渗漏现象墙面砌体无脱落现象;开关柜室防火门是否符合要求照明器具、门窗安装是否符合运行要求电缆沟、楼地面与场地无积水现象;室内外给排水系统良好接地体外露连接体及预埋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5kV线路工程/送出工程/电缆工程电力线路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标志是否齐全、正确、清晰电力线路终端接头安装是否牢固;相色是否正确电杆组立、拉线制作与安装、导线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良好;接地线规格正确、连接可靠;防腐层完好在冰冻、雷电、鸟害严重的地区重点检查是否加设防冰冻、防雷电、防鸟害的措施电缆线路的标志、符号是否完整;外露电缆是否有下沉及被砸伤的危险;电缆线路与铁路、公路及排水沟交叉处有无缺陷电缆保护区内土壤、构筑物有无下沉;电缆有无外露;可能受机械或人为损伤的地方有无保护装置裸露电缆的外护套、裸钢带、中间头、户外头有无损伤或锈蚀;

  分值

  0.30.30.30.30.30.3

  0.30.30.30.30.3

  0.3

  0.30.3

  扣分

  扣分原因

  2.92.10

  2.11

  2.12

  2.13

  2.14

  33.13.23.344.14.24.34.44.54.6

  4.7

  户外头密封性能是否良好;户外头的接线端子、地线的连接是否

  牢固;终端头的引线有无爬电痕迹;对地距离是否充足

  通过孔洞的电缆是否拉的过紧;保护管或槽有无脱开或锈烂现象0.3

  充油电缆油压是否正常;与构架绝缘部分的零件有无放电现象

  0.3

  检查电缆分支箱等有无放电声、是否进水、锈蚀;绝缘气体压力值是否正常

  0.3

  安装有保护器的单芯电缆是否出现阀片或球间隙击穿或烧熔现象

  0.3

  户外与架空电缆和终端头是否完整;引出线的接点有无发热现象和电缆铅包龟裂;靠近地面电缆是否被撞碰等

  0.3

  电缆垂直部分是否有干枯现象;电缆附件是否有渗油、漏气现象;油、气压是否合格

  0.3

  设备安装

  设备安装方案齐全。

  0.3

  设备安装记录完备;

  0.3

  设备螺栓固定良好;

  0.3

  资料

  项目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0.3

  监理单位工程监理验收报告

  0.3

  电场生产准备工作报告

  0.3

  合同工程结算汇总报表

  0.3

  可研(审定稿)

  0.3

  单位、单项工程验收结论、

  0.3

  主要设备是否按合同约定移交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合格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0.3

  4.8

  调试记录齐全(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试运及整体启动试运)

  0.3

  4.9

  主变压器,试验均应按照《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

  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且合格

  4.9.1绝缘油试验或SF6气体试验

  0.3

  4.9.2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0.3

  4.9.3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

  0.3

  4.9.4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0.3

  4.9.5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连接片可拆开者)及铁心(有外引接地线的)绝缘电阻

  0.3

  4.9.6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0.3

  4.9.7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

  0.3

  4.9.8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

  0.3

  4.9.9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

  0.3

  4.9.10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0.3

  4.9.11绕组连同套管的长时感应电压试验带局部放电试验

  0.3

  4.9.12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0.3

  4.9.13检查相位;测量噪音

  0.3

  4.9.14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0.3

  4.9.15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0.3

  4.10

  电器装置,试验均应按照《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

  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且合格(注:低压电器包括电压为60~

  1200V的刀开关、转换开关、熔断器、自动开关、接触器、控制

  器、主令电器、起动器、电阻器、变阻器及电磁铁等)

  4.10.1测量低压电器连同所连接电缆及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

  0.3

  4.10.2电压线圈动作值校验

  0.3

  4.10.3低压电器动作情况检查

  0.3

  4.10.4低压电器采用的脱扣器的整定

  0.3

  4.10.5测量电阻器和变阻器的直流电阻

  0.3

  4.10.6低压电器连同所连接电缆及二次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0.3

  4.11

  盘、柜及二次接线绝缘符合要求;操作与联动试验正确

  0.3

  4.12

  电缆,试验均应按照《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

  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且合格

  4.12.1测量绝缘电阻

  0.3

  4.12.2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

  0.3

  4.12.3交流耐压试验

  0.2

  4.12.4检查电缆线路两端的相位

  0.2

  4.12.5充油电缆的绝缘油试验

  0.2

  4.12.6测量金属屏蔽层电阻和导体电阻比

  0.2

  4.12.7交叉互联系统试验

  0.2

  4.13

  接地装置

  4.13.1接地装置的电气完整性测试

  0.3

  4.13.2接地阻抗

  0.3

  4.14

  箱变,试验均应按照《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

  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且合格

  4.14.1绝缘油试验或SF6气体试验

  0.3

  4.14.2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0.3

  4.14.3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0.3

  4.14.4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

  0.3

  4.14.5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连接片可拆开者)及铁心(有外引接地线的)绝缘电阻

  0.3

  4.14.6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0.3

  4.14.7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0.3

  4.14.8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0.3

  4.14.9检查相位;测量噪音

  0.3

  4.15

  GIS,试验均应按照《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

  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且合格

  4.15.1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

  0.3

  4.15.2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0.3

  4.15.3密封性试验

  0.3

  4.15.4测量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

  0.3

  4.15.5封闭式组合电器内各元件的试验

  0.3

  4.15.6组合电器的操动试验

  0.3

  4.15.7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

  0.3

  4.16

  无功补偿装置试验均应按照《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

  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且合格

  4.16.1电抗器(注:1干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1、2、5、9

  款规定进行检查;2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1、2、5、6

  款规定进行检查;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第3、4、

  7、8款;3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1、2、5、6、7、

  9款规定进行检查;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第3、4、8、10、

  11、12款)

  4.16.1.1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0.3

  4.16.1.2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0.3

  4.16.1.3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

  0.3

  4.16.1.4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

  0.3

  4.16.1.5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0.3

  4.16.1.6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0.3

  4.16.1.7绝缘油的试验

  0.3

  4.16.1.8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0.3

  4.16.1.9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0.3

  4.16.1.10测量噪音

  0.3

  4.16.1.11测量箱壳的振动

  0.3

  4.16.1.12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

  0.3

  4.16.2电容器

  4.16.2.1测量绝缘电阻

  0.3

  4.16.2.2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及电容值

  0.3

  4.16.2.3耦合电容器的局部放电试验

  0.3

  4.16.2.4并联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

  0.3

  4.16.2.5冲击合闸试验

  0.3

  5

  消防工程建设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0.5

  6

  水、环保工程建设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0.5

  7

  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0.5

  8

  其它

  0.5

  合计

  (二)设备试运部分(30分)

  序号1

  1.11.21.3

  1.4

  1.51.6

  22.12.1.1

  2.1.22.1.3

  检查内容

  分值

  风机(组件)安装、运行

  风机(光伏方阵)、电气设备、箱变电缆电气连接安全可靠;接地牢固;有防震、防潮、防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

  0.3

  焊接防腐应完好,支架规格型号、外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0.3

  液压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齿轮箱等无漏、渗油现象,且油品符合要求,油位正常

  0.3

  设备调试及监控系统,各类控制信号传感器部件应齐全完整;连

  接正确;无损伤;其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应符合合同中技术要求;0.3

  机组与中央监控、远程监控设备安装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全设施至少应有安全防护隔离、爬梯防坠落装置、防火器材;照明灯具完好

  0.3

  检查光伏实际功率特性和其他性能指标,机组试运考核期间未发生任何部件损坏情况,未发现光伏出力不足的情况.

  0.5

  变电站设备安装、运行情况

  主变压器

  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事故排油设施

  应完好,消防设施安全可靠;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接地0.3

  应可靠;散热装置齐全可靠

  冷却装置运行正常;储油柜、冷却装置、净油器等油系统指示正

  确;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远方操作0.3

  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主变过载能力(5%)是否在设计范围内

  0.2

  得分

  现场检查记录

  2.1.4母线铜牌热缩绝缘;高压出线封闭

  0.3

  2.1.5异常和缺陷情况

  0.3

  2.2电器装置

  电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电器外观完好,绝缘器件无裂

  2.2.1

  纹;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绝缘良好;相色正确;电器接零、接地可靠;电器排列整齐;连接可靠,接触良好,外表清洁完整;

  0.3

  断路器无渗油,油位正常;操动机构的联动正常,无卡涩现象

  组合电器及其传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涩;开关操动机构、

  2.2.2

  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靠,动作灵活可位置指示正确;无渗漏;电抗器支柱完整,无裂纹,支柱绝缘子的接地

  0.3

  应良好;避雷器应完整无损,封口处密封良好。

  低压电器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标志

  2.2.3清晰;通电后操作灵活可靠,电磁器件无异常响声,触头压力,0.3

  接触电阻符合规定

  2.2.4

  电容器布置接线正确,端子连接可靠;保护回路完整,外壳完好无渗油现象;支架外壳接地可靠,室内通风良好

  0.3

  2.2.5

  互感器外观应完整无缺损;油浸式互感器应无渗油,油位指示正常;保护间隙的距离应符含规定;相色应正确,接地良好;

  0.2

  2.2.6异常和缺陷情况

  0.2

  2.3盘、柜及二次接线

  2.3.1

  固定和接地应可靠,漆层完好、清洁整齐;手车开关柜推入与拉出应灵活,机械闭锁可靠;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准确,连接可靠

  0.3

  2.3.2

  电器元件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接线准确;固定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柜内一次设备的照明装置齐全

  0.3

  2.3.3盘、柜及电缆管道安装后封堵完好;防火封堵标志齐全;应有防0.3

  积水、防结冰、防潮、防雷措施

  2.3.4异常和缺陷情况

  0.3

  2.4母线装置

  金属加工、配制,螺栓连接、焊接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2.4.1规定;母线配制及安装架设应符合设计规定,且连接正确一接触0.2

  可靠

  2.4.2

  所有螺栓、垫圈、闭口销、锁紧销、弹簧垫圈、锁紧螺母齐全、可靠;油漆应完好,相色正确,接地良好

  0.2

  2.4.3

  瓷件完整、清洁,软件和瓷件胶合完整无损;充油套管无渗油;油位正确。

  0.2

  2.4.4异常和缺陷情况

  0.2

  2.5电缆

  2.5.1

  电缆终端、接头安装牢固,弯曲半径、有关距离、接线相序和排列是否符合要求且接地良好

  0.2

  2.5.2

  电缆沟内无杂物;盖板齐全、照明、通风、排水设施、防火封堵标志齐全

  0.2

  2.5.3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是否完好

  0.2

  2.5.4异常和缺陷情况

  0.2

  2.6低压配电设备

  2.6.1设备柜架和基础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

  0.2

  2.6.2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照明配龟箱等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

  0.2

  2.6.3手车、抽出式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涩、碰撞现象

  0.2

  2.6.4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

  0.2

  2.6.5设备部件齐全;安装连接应可靠

  0.2

  2.6.6异常和缺陷情况

  0.2

  2.7防雷接地装置

  2.7.1

  设备构架接地引下线无腐蚀、裂纹、变形,且与地网连接良好;固定牢固

  0.2

  2.7.2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接地端子固定牢固;等电位连接完好、可靠;设备外壳可靠接地

  0.2

  2.7.3

  主变外壳、铁芯、中性点引下线无腐蚀、裂纹、变形,且与地网连接良好,固定牢固

  0.2

  2.7.4

  封闭母线的外壳接地装置无腐蚀、裂纹、变形,且与地网连接良好,固定牢固

  0.2

  2.7.5

  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和电缆桥架等可靠接地

  0.2

  2.7.6户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

  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接地引下线无腐蚀、裂纹、变形且与地网0.2

  连接良好,固定牢固

  2.7.7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可靠接地;

  0.2

  2.7.8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接地装置无腐蚀、裂纹、变形,且与地网连接良好,固定牢固

  0.2

  2.7.9避雷器接地引下线与地网连接良好

  0.2

  2.7.10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线中未串联其他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0.2

  2.7.11整个接地网外露部分的连接应可靠;接地线规格正确;防腐层应完好;标志齐全明显

  0.2

  2.7.12避雷针(罩)的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0.2

  2.7.13运行情况,异常和缺陷情况

  0.2

  3箱变/厂用变安装、运行情况

  3.1箱变电压等级、铭牌出力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柜门与平台高差0.2

  合理

  3.2周围环境整洁、无渗油;照明良好;标志是否齐全

  0.2

  3.3

  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散热器及风扇是否齐全;配置油枕、呼吸器、吸湿器和瓦斯继电器

  0.2

  3.4主要表计、显示部件是否完好准确;母排绝缘防护

  0.2

  3.5箱变低压侧加装三相电度表计量表;是否安装防护隔离

  0.2

  3.6熔丝保护、防爆装置和信号装置等部件是否完好、动作可靠

  0.2

  3.7

  压力释放阀、负荷开关、接地开关、低压配电装置等电器和机械性能是否良好、避雷装置间隙配置合理、高压开关配置断路器

  0.2

  3.8箱变底部电缆沟是否具备通风和达到排水标准

  0.2

  3.9箱式变压器运行情况,异常和缺陷情况

  0.2

  4开关站(GIS)安装、运行情况

  4.1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的位置指示器指示正确,并与当时实际运行工况相符

  0.2

  4.2

  现场控制盘上各种信号指示、控制开关的位置及盘内加热器指示正确;加热器能按规定投入或切除

  0.2

  4.3照明、通风系统,防火器具完好无缺、工作正常

  0.2

  4.4各种压力表、密度计、油位计指示正确

  0.2

  4.5隔离开关、接地隔离开关触头接触良好

  0.2

  4.6断路器、避雷器的动作计数器指示正确

  0.2

  4.7外部接线端子、熔断器无松动、无过热、指示正常

  0.2

  5在GIS设备附近无杂音、无异味

  5.1

  各类配管及闸门、绝缘法兰与绝缘支架开闭位置指示正确,无损伤、无锈蚀

  0.2

  5.2设备本体及操作机构无漏气(SF6气体、压缩空气);无漏油(液0.2

  5.35.45.55.65.7

  66.1

  6.1.1

  6.1.26.1.36.1.46.1.56.1.6

  6.1.76.26.2.1

  压油、电缆油)

  电缆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发热;压力释放装置防护罩无异样;其释放出口无障碍物

  0.2

  所有设备清洁、完整、标志完整

  0.2

  各类箱、门关闭正常、无脱落

  0.2

  外壳、支架、瓷套金属外壳温度不超过规定;无锈蚀、无损失、无裂纹、无破损

  0.2

  设备异常和缺陷情况

  0.2

  无功补偿装置安装、运行情况

  电抗器

  0.2

  电抗器上下汇流排应无变形和裂纹;电抗器线圈至汇流排引线无

  断裂、松焊;电抗器包封与支架间紧固带螺丝不存在松动、断裂;电抗器整体外观清洁,完好无缺损;电抗器包封间导风撑条完好

  0.2

  牢固

  接线桩头螺丝无烧伤痕迹,接触良好;紧固件螺丝紧固无松动;器身及金属件连接件、螺丝无变色、过热现象

  0.2

  防护罩及防雨隔栅紧固件、螺丝完好、紧固、无破损

  0.2

  通风道无堵塞,器身卫生无尘土、脏物,无流胶、裂纹现象

  0.2

  器身表面涂层完好无龟裂;器身表面无浸润现象

  0.2

  铁芯铁芯应紧固无松动、无过热现象;瓷瓶无异常、干净;线圈无变形,绝缘良好;螺栓齐全紧固;油漆完整无变色

  0.2

  支座绝缘及支座绝缘良好,支座紧固且受力均匀;绝缘子接地良好

  0.2

  电容器

  连接电容器金具检查金具应使用铜螺母,且无烧伤损坏,连接紧0.2

  固

  6.2.2固定金具检查,使用铝制金具,无裂纹,尺寸合适

  0.2

  6.2.3电容器本体的查,套管应完好,本体无膨胀、渗漏油

  0.2

  6.2.4

  外观检查,引出线端连接用的螺母、垫圈应齐全;外壳无显著变形

  0.2

  6.2.5瓷件检查瓷件应完好无破损

  0.2

  6.2.6导电杆检查无弯曲变形

  0.2

  6.2.7电容器接地检查接地应可靠接地螺丝应紧固

  0.2

  6.2.8电容器编号检查编号应向外

  0.2

  6.2.9电容器铭牌检查铭牌应完整

  0.2

  6.2.10联接母线检查母线应平整无弯曲

  0.2

  6.3SVG设备

  6.3.1每个链接电压差、温度在要求范围之内

  0.2

  6.3.2外观检查,引出线端连接用的螺母、垫圈应齐全

  0.2

  6.3.3瓷件检查,瓷件应完好无破损

  0.2

  6.3.4铭牌检查,铭牌应完整

  0.2

  6.3.5联接母线检查,母线应平整无弯曲

  0.2

  6.3.6

  经常检查室内温度注意室内温度不应超过40℃;通风情况;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0.2

  6.3.7SVG柜体无异常振动、发热,损坏、变形及异味

  0.2

  6.3.8电路板及原件无松动、破损、变形、腐蚀

  0.2

  6.3.9散热型材及机组周边无异物温度正常

  0.2

  6.3.10冷却装置正常

  0.2

  6.4设备的异常、故障和缺陷情况

  0.2

  6.5检查是否满足电网公司要求

  0.2

  77.17.27.37.47.57.67.77.87.9

  7.10

  88.18.1.18.1.2

  8.1.3

  8.1.4

  8.1.5

  综合自动化系统

  运行显示灯:显示灯正常;系统时钟:时钟对位

  0.2

  供电模块工作电压:工作电压正常

  0.2

  定值检查:定值区与定值通知单相符

  0.2

  遥信动作检查:与调度核对模拟量和状态量无误

  0.2

  插件检查:插件无过热现象

  0.2

  监控主机基本硬件情况:主机硬件清洁,无积灰

  0.2

  监控主机连接线检查:连线无松动

  0.2

  遥控命令及保护定值获取可实施遥控命令及获取保护定值

  0.2

  主机系统检查:主机系统无病毒,系统软件运行良好

  0.2

  通信可靠性检查:每天检查确保包括调度电话通信通道和设备、

  继电保护或安稳装置通信通道、远动信息通信通道以及风电场内0.2

  的任一条光纤和通信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保护装置

  运行环境:记录保护运行现场的环境温度,要求5℃<环境温度<30℃

  0.2

  装置面板及外部检查:运行指示灯、显示屏无异常;检查定值区号与实际运行情况相符

  0.2

  装置内部设备检查:各功能开关、方式开关、压板投退符合运行状况

  0.2

  绝缘状况及防尘:直流检测装置误报警;保护装置运行指示正常;端子排无放电现象;装置无积尘

  0.2

  数据采样:模拟量和开关量采样与实际工况相符;注意设备运行方式发生变化(如开关跳闸、倒排)时开关状态的变化情况

  0.2

  8.1.6

  通讯状况:GPS对时、与监控后台、保护信息子站的通讯正常;数据传输正确。

  0.2

  8.1.7通道运行情况:装置无通讯异常报警,通讯误码率无增加

  0.2

  8.1.8差流检查情况:检查主变、线路和母线差流,较投运无较大变化0.2

  8.1.9

  装置动作情况:装置有无启动记录及异常动作记录;及时分析记录内容;发现设备隐患及时处理

  0.2

  8.1.10封堵情况:防火墙、防火涂料符合要求

  0.2

  8.2二次回路

  8.2.1运行环境:端子箱密封良好;端子排无积尘、无凝露

  0.2

  8.2.2绝缘情况:交、直流回路绝缘良好,端子排、元器件无放电情况0.2

  8.2.3

  二次回路红外测温:TA回路端子排接线压接紧固,无松动、放电、过热情况

  0.2

  8.2.4电缆封堵状况:电缆孔洞封堵良好

  0.2

  8.2.5

  TA二次接地状况:TA二次绕组有且只有一个接地点;接地点位置按反措规程要求装设;接地线压接良好,无放电现象

  0.2

  8.2.6

  TV二次接地状况:TV二次绕组有且只有一个接地点;接地点位置按反措规程要求装设;接地线压接良好,无放电现象

  0.2

  8.3设备的异常、故障和缺陷情况

  0.2

  9直流装置

  9.1直流系统:充放电装置应完整、外观清洁

  0.2

  9.2蓄电池

  9.2.1壳体清洁,密封良好

  0.2

  9.2.2柱极极性无误,无变形、盐沉积

  0.2

  9.2.3连接条、螺栓及螺母齐全,无锈蚀松动

  0.2

  9.2.4漏液安全阀阀体完好,无漏液

  0.2

  9.3直流馈电屏:外观完整、清洁

  0.2

  9.4UPS

  9.4.1主机柜尘、污垢等,空气流量、异常噪音

  0.2

  9.4.2

  柜体检查检查:所有柜体温度;检查UPS机柜的运行情况;检查外置温湿度指示表的读数是否满足运行要求

  0.2

  9.4.3

  机柜的地面积尘情况和防尘防水措施检查:检查机柜地面积尘情况和防尘防水措施

  0.2

  9.4.4检查UPS系统各面板故障报警信息检查,及时处理故障报警

  0.2

  9.4.5连接处检测:连接处有无松动,腐蚀现象

  0.2

  9.5异常、故障和缺陷情况

  0.2

  10设备损耗

  10.1

  在10-80%不同负荷情况下综合厂用电率、主变损耗、无功补偿设备损耗、线路损耗、箱变损耗

  0.3

  10.2

  要求综合主变损耗按S11高配置要求;变压器损耗达到S11中等偏上要求;集电线路损耗达到3-5%之间;统计无功补偿自耗情况

  0.3

  合计

  (三)生产准备部分(40分)

  序号11.11.21.322.1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1.102.1.112.1.122.1.132.1.142.1.152.1.16

  检查内容电站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电站生产组织机构是否设置批准电站生产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电站岗位职责是否划分明确电站生产管理基本制度是否建立并执行电站日常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成运行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交接班管理制度是否制定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是否制定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是否制定操作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工作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外包工程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生产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企业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制度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生产运行分析及生产例会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后勤管理办法

  分值扣分

  111

  0.10.10.20.20.10.10.10.10.10.10.10.10.10.10.10.1

  现场检查记录

  2.1.17其他

  0.1

  2.2

  电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成

  2.2.1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2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0.1

  2.2.3安全检查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4反违章专项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5危险源辩识与评价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6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0.1

  2.2.7场内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8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9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0.1

  2.2.10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0.1

  2.2.11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1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14职工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15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2.16生产事故分类标准与事故调查制度

  0.1

  2.2.17应急管理制度

  0.1

  2.2.18职工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0.1

  2.2.19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0.1

  2.2.2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0.1

  2.2.21其他

  0.1

  2.3

  电站运行及维护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成

  2.3.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3.2设备维护检修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3.3各项技术监管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3.4设备异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3.5设备备品件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0.1

  2.3.6其他

  0.1

  2.4

  运行规程是否编制

  2.4.1主系统运行规程

  0.2

  2.4.2主变压器运行规程

  0.2

  2.4.3箱式变电站运行规程

  0.2

  2.4.4高压开关柜运行规程

  0.2

  2.4.5GIS运行规程

  0.1

  2.4.6无功补偿系统运行规程

  0.1

  2.4.7站用电系统运行规程

  0.1

  2.4.8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0.2

  2.4.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0.1

  2.4.10通讯系统运行规程

  0.1

  2.4.11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规程

  0.1

  2.4.12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运行规程

  0.1

  2.4.13集电线路运行规程

  0.1

  2.4.14其他

  0.1

  2.5

  检修规程是否编制

  2.5.1主变压器检修规程

  0.2

  2.5.2箱式变电站检修规程

  0.2

  2.5.3高压开关柜检修规程

  0.2

  2.5.4低压开关柜检修规程

  0.2

  2.5.5GIS或配电系统检修规程

  0.2

  2.5.6无功补偿系统检修规程

  0.2

  2.5.7风力发电机组检修规程

  0.2

  2.5.8继电保护系统检修规程

  0.2

  2.5.9直流系统检修规程

  0.2

  2.5.10通讯系统检修规程

  0.2

  2.5.11线路检修规程

  0.2

  2.5.12其他

  0.2

  2.6

  满足发电安全生产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2.6.1高空坠落应急预案

  0.2

  2.6.2人身触电应急预案

  0.2

  2.6.3火灾应急预案

  0.2

  2.6.4交通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0.2

  2.6.5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0.2

  2.6.6升压站突发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0.2

  2.6.7防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0.2

  2.6.8其他

  0.2

  2.7

  电站生产管理流程和工作流程是否编制

  0.2

  3

  电站生产及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

  1

  4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通过培训和能力考核

  4.1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通过安全培训及考核

  0.5

  4.2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通过技术专业培训

  0.5

  4.3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通过实习实践

  0.5

  4.4

  电站人员是否通过上岗考核考试

  0.5

  4.5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通过能力考核评价

  0.5

  4.6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具备发电运行经验

  0.5

  4.7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全面了解设备状况

  0.5

  4.8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独立具备操作能力

  0.5

  4.9

  电站维护人员是否具备独立处理故障的能力

  0.5

  4.10

  电站生产管理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管理经验

  0.5

  5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取得上岗任职资格

  5.1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经安监局培训取得登高证、电工证

  1

  5.2

  电站生产人员是否通过所辖调度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

  0.5

  5.3

  电站三种人批准文件

  0.5

  6

  电站所需的各类报表、台帐、记录是否齐全

  6.1

  各类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6.1.1值班员运行日志

  0.4

  6.1.2值长日志

  0.4

  6.1.3交接班记录

  0.4

  6.1.4调度命令记录

  0.2

  6.1.5设备缺陷记录

  0.4

  6.1.6机组、箱变巡视检查记录

  0.4

  6.1.7机组告警、故障信息记录

  0.4

  6.1.8设备检修记录

  0.2

  6.1.9工作票记录

  0.4

  6.1.10操作票记录

  0.4

  6.1.11故障跳闸记录

  0.2

  6.1.12避雷器放电记录

  0.2

  6.1.13安全生产活动、培训记录

  0.4

  6.1.15蓄电池单体电压测量记录

  0.2

  6.1.16钥匙借用记录

  0.2

  6.1.17其他

  0.2

  6.2

  各类生产统计报表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6.2.1电量日报、限负荷日报

  0.5

  6.2.2生产调度周报、缺陷周报

  0.5

  6.2.3营销月报、各类生产指标月报

  0.5

  6.2.4安全月报、安全月简报

  0.5

  6.2.5技术监督季报

  0.5

  6.2.6各类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0.5

  7

  电站生产必备的技术资料是否准备齐全

  7.1

  设计施工图纸

  0.5

  7.2

  各设备图纸、手册、说明书、合格证等随机资料

  0.5

  7.3

  各系统设备的合同技术条款(复印件)

  0.2

  7.4

  各系统设备调试记录、报告

  0.4

  7.5

  设备安装记录

  0.2

  7.6

  设计变更清册

  0.2

  8

  电站生产必备的安全工器具是否配置齐全

  8.1

  安全工器具

  1

  8.2

  安全标示牌

  1

  8.3

  设备标示牌(调度命名、双重编号)

  1

  9

  电站生产必备的检修工具是否配置齐全

  2

  10

  电站生产维护需要的备件是否购置齐全

  10.1

  电站设备厂家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备件及附件

  1

  10.2

  电站生产维护需要的备件是否购置齐全

  1

  11

  电站生产使用车辆是否配置落实到位

  1

  12

  电站生产人员现场办公设施是否交付使用

  1

  13

  电站生活设施及后勤保障体系是否配置完备

  13.1

  电站生产人员生活设施是否完善

  1

  13.2

  电站生产人员生活应急保障是否考虑

  0.2

  13.3

  是否制定解决生产人员后顾之忧的相关政策

  0.2

  合计

  附件五: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新能源项目工程基建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备注

篇十四: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P>  工

  程

  移

  交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1目的

  为做好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工作,提高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整体移交水平,结合光伏电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GB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GD001-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GD002-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GD003-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NB/T32001-2012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NB/T32012-201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2.7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2.8GB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2.9GB/T50795-201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10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11GB/T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2.12GB/T50866-2013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2.13GB/T29319-2012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2.14NB/T32013-2013光伏发电站电压与频率响应检测规程2.15NB/T32015-2013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检测技术规程2.16GB/T30152-2013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2.17GB/T29321-2012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2.18JGJ203:2010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2.19DB11/T881-2012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2.20GJ/T264-2012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3职责3.1经理主要职责

  3.1.1负责召集相关人员组成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3.1.2负责督促工程部组织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3.2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主持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工作。2负责审查工程移交生产条件。3负责办理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手续。3.3工程部主要职责3.3.1负责向公司提交附表13“验收申请表”。3.3.2负责督促相关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3.3.3负责协助验收小组对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成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经理任组长,组织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厂家、基建单位及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检查。4.2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4.2.2接到工程部提交的附表13“验收申请表”后,经理组织人员成立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4.2.3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原则上先单位工程验收,再整体验收。验收小组组长应及时通知验收小组成员参加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工作。4.2.4验收小组在验收时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清单。设备质量情况、设备消缺记录及相关遗留问题。运行监控系统及操作设置。保护、联锁的试验及定值设定的正确性。安全标示、安全设施、指示标志、设备标牌。消防设施、设备。

  运行场地、场所环境。

  4.2.5单位工程验收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对单位工程进行100%验收,填写附表14“单位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单”,验收标准如下:

  单位工程(太阳能发电系统、箱变、变电站设备、变电站土建、线路、基础(组件、箱变)、道路)移交生产应提供单位工程必要的资料、记录、试验报告等材料。

  变电站设备

  a技术资料、图纸齐全,调试报告、试验报告(绝缘测试、耐压试验、油样试验、冲击试验等)齐全并符合《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相关技术要求。

  b设备运行正常无异音、无振动、无渗漏,气压、油位、油温在允许范围内。

  c设备外观清洁,铭牌、巡视线路标识、标示牌、围栏、接地引入设置符合要求。

  d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综合自动化、远动设备、计量设备、通讯、网络设备工作正常,安装符合规程要求。

  e变电站相关保护装置及动作装置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相关保护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提供相关保护装置试验合格报告。

  光伏发电系统

  a移交前一个月的每块太阳能组件合格率不应低于100%。b外观清洁,运行时无异音、无油污、无损坏,通过试运行验收。c远程及就地控制系统正常、通讯正常,出力与功率曲线相符,各部件工作正常,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内。d技术资料、图纸齐全,相关调试报告、试验报告符合采购合同技术要求。e备品、备件、工器具、易耗品等种类与数量与合同相符。箱变外观清洁,运行中无异音、无油污,接头部分无过热、放电现象,防火封堵合格,内部加热除湿装置运行正常,变压器检验合格并提供相关试验报告。站内线路a无妨碍运行的安全隐患,通过电力质检中心站的验收,杆塔无倾斜,拉线调整适当。b避雷器、支柱绝缘子安装牢靠。c杆号、相色标示清晰,导线、光缆、避雷线间距符合要求。d电缆路径标示清晰,终端标牌齐全。e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光伏电站道路、变电站土建、基础(组件、箱变)a应满足达标投产要求,场地平整,各种契证完备。b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全部完成。c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d基础(组件、箱变)无裂纹,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4.2.6整体验收对项目整体验收时,填写附表15“工程整体移交生产验收表”,验收标准如下:机构、人员配置及培训a根据项目核准情况及投产容量,按照《生产准备管理制度》规定,确定光伏电站机构设置。b根据生产运行模式、规模和容量,按照《生产准备管理制度》规定,配备生产人员。c按照电监会和国家电网公司对入网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以及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光伏电站人员应具备设备厂家、光伏电站实习经验;技术人员应熟悉初设,熟悉相关设计及设备图纸;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管理文件

  按照《生产准备管理制度》要求,完成《光伏电站制度汇编》、《光伏电站规程汇编》、《光伏电站预案汇编》的发布、实施。

  设备移交

  a交接准备:根据设计文件、设备合同按系统或专业编制设备清册,内容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制造厂家、出厂日期、投运日期等。

  b现场交接:按设备清册与有关单位在现场进行设备(含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随机资料)交接,签字确认。如有损失,损坏或存在缺陷,应明确处理意见。

  c设备质量情况检查:包括启动、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光伏系统、变电设备及集电线路有无带缺陷运行。

  技术档案

  接收的技术档案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编目。

  a施工设计图纸、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资料)及有关资料。

  b施工记录及有关试验检测报告。

  c监理、质监检查记录和签证文件。

  d各单位工程完成与单次启动、调试及试运行验收记录、签证文件。

  e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

  f工程项目各阶段的设计与审批文件。g光伏系统、变电站等设备产品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合格证件及设备厂家联系方式。h光伏系统、变电站等设备维护检修记录、设备台账。i施工合同、设备订货合同中有关技术要求文件。j生产准备中的有关规程、制度及人员编制、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k有关传真、工程设计与施工协调会议纪要等资料。l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m项目公司与电监会、电网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并网安全性评价,电力业务许可证和当地物价局的电价批复文件。n工程建设大事记。辅助生产设施、设备、器材相关辅助生产设施、设备、器材必须提供合格证书及相关试验合格报告,辅助生产设施、设备、器材的移交应满足安全、生产和基本生活要求,包括:足够的安全工器具、劳保及防护用品,必要的车辆、检修工具、仪器仪表、消防器材及备品备件,现场设备安全标识规范、齐全,配备必要的视频安保监控系统。a安全工器具

  为确保人身安全,新建、扩建光伏电站需按《工器具管理制度》要求配置安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经过所在地电网公司入网许可,并经检验部门检定合格。安全工器具须编号专人管理,定期检验。

  b检修工具、仪器仪表、电动工具及起重器具

  为保证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工作正常开展,应配备必要的检修工具、仪器仪表、电动工具及起重器具。包括光伏发电系统检修专用工具、电气设备检修调试专用工具、仪器、辅机检修专用工具、观测仪器等,相关工具、仪器应是按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的合格产品。

  c备品备件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根据设备厂家的意见、建议,制定备品备件储备定额计划,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事故备品、辅助设备事故备品、电气设备事故备品、一般备品备件和消耗性材料等,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台账。

  d消防系统

  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配置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期检验,并出具相关检验合格报告。

  e监控系统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应具备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接入能力,应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光伏电站监控数据与互联网连接时,应采取可靠、必要的隔离措施,避免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监控系统遭到破坏。

  f通信系统

  光伏电站通讯及信息报送系统工作正常。

  4.2.7验收发现的缺陷由验收小组填写附表16“工程移交生产缺陷整改通知单”,由验收小组及相应供应商双方签字后,工程部组织供应商进行整改。

  4.2.8整改时间节点到期后,验收小组对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填写附表17“工程移交生产复查报告”,并将整改证据存档。

  4.2.9根据以上验收情况,验收小组编制附表18“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报告”,经验收小组组长批准,工程移交生产工作完成。

  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检查与考核。安、

  崔鸿超

  。

篇十五: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P>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第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

  算)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批

  第六条根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委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发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能源节约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等。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审查意见。

  (三)初步设计(含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应对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工程方案的可靠性和投资规模的合理性进行优化和细化。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

  第八条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百分之十,或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应重新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审批权限,规划财务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初审或审批。

  总投资估算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第三章项目实施和监管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程序、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结算)、决算和竣工等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组建项目实施机构,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制。项目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材料设备采购等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工程监理制。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单位应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项目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按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确定;

  (四)已取得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五条建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项目单位应于每年6月和12月将项目进展情况报规划财务司。

  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建设资金。违反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项目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工程洽商协议等,经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确认后,及时与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报规划财务司,或由规划财务司转报财政部门组织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前,应进行项目档案验收。

  第二十条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单项工程验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项目单位在完成项目单项验收后,应报请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或由项目审批部门委托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基建、财务、行政等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和落户手续,交付使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除以上各项规定外,项目单位还应根据所在属地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各阶段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利用自筹资金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部属社会团体基本建设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精品文档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环发〔1999〕2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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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及后续工作管理办法

P>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为做好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工作,提高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整体移交水

  平,结合光伏电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2.1GB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2.2GD001-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

  法(试行)2.3GD002-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

  告编制办法(试行)2.4GD003-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办法(试行)》2.5NB/T32001-2012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2.6NB/T32012-201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2.7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2.8GB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2.9GB/T50795-201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10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11GB/T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2.12GB/T50866-2013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2.13GB/T29319-2012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2.14NB/T32013-2013光伏发电站电压与频率响应检测规程2.15NB/T32015-2013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检测技术规程2.16GB/T30152-2013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2.17GB/T29321-2012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2.18JGJ203:2010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2.19DB11/T881-2012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2.20GJ/T264-2012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3职责

  1

  3.1经理主要职责3.1.1负责召集相关人员组成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3.1.2负责督促工程部组织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3.2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主持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工作。2负责审查工程移交生产条件。3负责办理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手续。3.3工程部主要职责3.3.1负责向公司提交附表13"验收申请表"。3.3.2负责督促相关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3.3.3负责协助验收小组对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成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经理任组长,组织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厂家、基建单位及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检查。4.2工程移交生产验收4.2.1光伏发电系统360h试运行通过且具备移交生产条件后,工程部向经理提交附表13"验收申请表",申请开展工程移交生产验收。4.2.2接到工程部提交的附表13"验收申请表"后,经理组织人员成立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4.2.3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原则上先单位工程验收,再整体验收。验收小组组长应及时通知验收小组成员参加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工作。4.2.4验收小组在验收时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4.2.4.1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4.2.4.2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清单。4.2.4.3设备质量情况、设备消缺记录及相关遗留问题。4.2.4.4运行监控系统及操作设置。4.2.4.5保护、联锁的试验及定值设定的正确性。4.2.4.6安全标示、安全设施、指示标志、设备标牌。

  2

  4.2.4.7消防设施、设备。4.2.4.8运行场地、场所环境。4.2.5单位工程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小组对单位工程进行100%验收,填写附表14"单位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单",验收标准如下:4.2.5.1单位工程(太阳能发电系统、箱变、变电站设备、变电站土建、线路、基础(组件、箱变)、道路)移交生产应提供单位工程必要的资料、记录、试验报告等材料。4.2.5.2变电站设备a技术资料、图纸齐全,调试报告、试验报告(绝缘测试、耐压试验、油样试验、冲击试验等)齐全并符合《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相关技术要求。b设备运行正常无异音、无振动、无渗漏,气压、油位、油温在允许范围内。c设备外观清洁,铭牌、巡视线路标识、标示牌、围栏、接地引入设置符合要求。d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综合自动化、远动设备、计量设备、通讯、网络设备工作正常,安装符合规程要求。e变电站相关保护装置及动作装置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相关保护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提供相关保护装置试验合格报告。4.2.5.3光伏发电系统a移交前一个月的每块太阳能组件合格率不应低于100%。b外观清洁,运行时无异音、无油污、无损坏,通过试运行验收。c远程及就地控制系统正常、通讯正常,出力与功率曲线相符,各部件工作正常,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内。d技术资料、图纸齐全,相关调试报告、试验报告符合采购合同技术要求。e备品、备件、工器具、易耗品等种类与数量与合同相符。4.2.5.4箱变外观清洁,运行中无异音、无油污,接头部分无过热、放电现象,防火封堵合格,内部加热除湿装置运行正常,变压器检验合格并提供相关试验报告。

  3

  4.2.5.5站内线路a无妨碍运行的安全隐患,通过电力质检中心站的验收,杆塔无倾斜,拉线调整适当。b避雷器、支柱绝缘子安装牢靠。c杆号、相色标示清晰,导线、光缆、避雷线间距符合要求。d电缆路径标示清晰,终端标牌齐全。e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4.2.5.6光伏电站道路、变电站土建、基础(组件、箱变)a应满足达标投产要求,场地平整,各种契证完备。b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全部完成。c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d基础(组件、箱变)无裂纹,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4.2.6整体验收对项目整体验收时,填写附表15"工程整体移交生产验收表",验收标准如下:4.2.6.1机构、人员配置及培训a根据项目核准情况及投产容量,按照《生产准备管理制度》规定,确定光伏电站机构设置。b根据生产运行模式、规模和容量,按照《生产准备管理制度》规定,配备生产人员。c按照电监会和国家电网公司对入网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以及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光伏电站人员应具备设备厂家、光伏电站实习经验;技术人员应熟悉初设,熟悉相关设计及设备图纸;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4.2.6.2管理文件按照《生产准备管理制度》要求,完成《光伏电站制度汇编》、《光伏电站规程汇编》、《光伏电站预案汇编》的发布、实施。4.2.6.3设备移交a交接准备:根据设计文件、设备合同按系统或专业编制设备清册,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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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制造厂家、出厂日期、投运日期等。

  b现场交接:按设备清册与有关单位在现场进行设备(含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随机资料)交接,签字确认。如有损失,损坏或存在缺陷,应明确处理意见。

  c设备质量情况检查:包括启动、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光伏系统、变电设备及集电线路有无带缺陷运行。

  4.2.6.4技术档案接收的技术档案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编目。a施工设计图纸、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资料)及有关资料。b施工记录及有关试验检测报告。c监理、质监检查记录和签证文件。d各单位工程完成与单次启动、调试及试运行验收记录、签证文件。e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f工程项目各阶段的设计与审批文件。g光伏系统、变电站等设备产品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合格证件及设备厂家联系方式。h光伏系统、变电站等设备维护检修记录、设备台账。i施工合同、设备订货合同中有关技术要求文件。j生产准备中的有关规程、制度及人员编制、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k有关传真、工程设计与施工协调会议纪要等资料。l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m项目公司与电监会、电网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并网安全性评价,电力业务许可证和当地物价局的电价批复文件。n工程建设大事记。4.2.6.5辅助生产设施、设备、器材相关辅助生产设施、设备、器材必须提供合格证书及相关试验合格报告,辅助生产设施、设备、器材的移交应满足安全、生产和基本生活要求,包括:足够的安全工器具、劳保及防护用品,必要的车辆、检修工具、仪器仪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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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备品备件,现场设备安全标识规范、齐全,配备必要的视频安保监控系统。a安全工器具为确保人身安全,新建、扩建光伏电站需按《工器具管理制度》要求配置安

  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经过所在地电网公司入网许可,并经检验部门检定合格。安全工器具须编号专人管理,定期检验。

  b检修工具、仪器仪表、电动工具及起重器具为保证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工作正常开展,应配备必要的检修工具、仪器仪表、电动工具及起重器具。包括光伏发电系统检修专用工具、电气设备检修调试专用工具、仪器、辅机检修专用工具、观测仪器等,相关工具、仪器应是按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的合格产品。c备品备件新建、扩建光伏电站根据设备厂家的意见、建议,制定备品备件储备定额计划,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事故备品、辅助设备事故备品、电气设备事故备品、一般备品备件和消耗性材料等,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台账。d消防系统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配置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期检验,并出具相关检验合格报告。e监控系统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应具备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接入能力,应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光伏电站监控数据与互联网连接时,应采取可靠、必要的隔离措施,避免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监控系统遭到破坏。f通信系统光伏电站通讯及信息报送系统工作正常。4.2.7验收发现的缺陷由验收小组填写附表16"工程移交生产缺陷整改通知单",由验收小组及相应供应商双方签字后,工程部组织供应商进行整改。4.2.8整改时间节点到期后,验收小组对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填写附表17"工程移交生产复查报告",并将整改证据存档。4.2.9根据以上验收情况,验收小组编制附表18"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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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经验收小组组长批准,工程移交生产工作完成。5检查与考核5.1本制度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检查与考核。安、崔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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