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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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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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4篇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 xxx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20—7202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4篇,供大家参考。

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4篇

篇一: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

xx 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2020 —7 2027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 xx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xx 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为保障,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不断提升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更好地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工作目标

 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大力度,依法保障教育资金优先投入,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内涵提升,优化结构、强化特色、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力争 2027 年底前,

 我县义务教育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标准,并通过评估验收。

 三、规划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0 年 1 月—2022 年 12 月)部署推进,夯实基础 制定并启动 xx 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发展现状,确定创建规划和达标举措。聚焦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推进教学创新,深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评价,着力强化教学管理。

 (二)第二阶段(2023 年 1 月—2025 年 12 月)集中攻坚,跨越发展,逐项对标落实《xx 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是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基本完成“资源配置”中 7 项指标,即落实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4.2 人以上、5.3 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 1 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 0.9 人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4.5 平方米以上、5.8 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 平方米以上、10.2 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

 初中分别达到 2000 元以上、2500 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2.3 间以上、2.4 间以上;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 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 0.45。

 二是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完成“政府保障程度”中的 15 项指标,即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每 12 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 1 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 96 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 90 平方米;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 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 45 人、50 人;不足 100 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 100 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 6000 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 5 年 360 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 10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 100%;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

 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 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 85%。

 三是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完成“教育质量”中 9 项指标,即落实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 95%以上;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95%以上;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 0.15。

 四是社会认可度达到 85%以上。

 五是杜绝“一票否决项”,即杜绝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设置重点学校或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弄虚作假行为等。

 (三)第三阶段(2026 年 1 月—2027 年 12 月)攻坚克难,通过验收 一是组织专项督导。组织人员对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攻坚克难、查缺补漏。

 二是总结发展成果。以材料汇编、专题片等形式呈现“一校一品”和县域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迎接评估验收。按时申报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

 四、推进措施

 (一)全面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因地制宜加强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和中心小学建设,使教育布局更加合理。做好城镇新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新建居民区与配套的中小学(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二)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认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积极争取项目,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均衡配置各种教育资源,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条件达标。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扩容升级,着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发丰富、优质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交通、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加大校园及

 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至 2027年,全县所有完全小学、初级中学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无差异。

 (三)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均衡配备。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实行每 5 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着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义务教育学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并达到学历要求,力争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创新农村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或培训,着力提升农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认真落实省属高校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从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开展校长和教师德能测评工作,将德能测评结果应用到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等方面,把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实施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增强校长和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建立健全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机制,全面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支)教服务、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中小学跟班学习制度和县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制度,

 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与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合理流动。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以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为重点,构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推动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教师待遇,逐步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对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四)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和教师培训等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需资金,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三个增长”。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社会捐赠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使用规范、安全。

 (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建立注重培养过程、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

 相关信息,有效解决择校问题。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区分重点校(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实验班,坚决纠正中小学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全县义务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认真落实县域内各类文化、科技场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场馆育人作用。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 1 小时,培养学生健康、竞争、合作、助人的人文素质,鼓励学生表现自我、彰显个性、提高交流沟通能力。

 (六)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建立多种形式的家庭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确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 95%以上。继续办好特教学校,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抓好随班就读,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 95%以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 xx 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十九大精神关于发展教育的政策,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可度,争取全社会对义务教育的支持,营造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监测体系。通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过程评估检测机制,定期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义务教育发展动

 态,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强化教育督导。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将县直相关部门、乡镇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篇二: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

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1-2025)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 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5 号)、XX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的通知(X 政教督办〔2021〕22 号)和《XX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XX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的通知》(X政教督办〔2021〕13 号),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力有序推进,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为保障。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不断提升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更好地

 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发展目标 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大力度依法保障教育资金优先投入,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内涵提升,优化结构,强化特色,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力争到 2025 年年底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全部达到评估标准,并顺利通过市、省评估和国家评估验收。

 三、规划步骤 (一)第一阶段(1 2021 年):部署推进,夯实基础。制定并启动 XX 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发展现状,确定创建规划和达标举措。聚焦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推进教学创新,深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评价,着力强化教学管理。

 (二)第二阶段(2 2022 年 年 1 1 月至 4 2024 年 年 2 12 月):集中攻坚,跨越发展,逐项对标。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1.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基本完成资源配置中的 7 项指标。即落实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

 中分别达到 4.2 人以上、5.3 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 1 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 0.9 人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4.5 平方米以上、5.8 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7.5 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2000元以上、2500 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2.3 间以上、2.4 间以上。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 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 0.45。

 2.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完成政府保障程度中的 15 项指标。即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每 12 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 1 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 96 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 90 平方米;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9 年一贯制学校、12 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 2500 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 45 人、50 人;不足 100 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 100 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

 经费不低于 6000 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5年 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 10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 100%;城区和乡(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 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 85%。

 3.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完成教育质量评估中的 9 项指标。即落实全县初中 3 年巩固率达到 95%以上;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95%以上;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

 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 0.15。

 4.社会认可度达到 85%以上。

 5.杜绝一票否决项。即杜绝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行为;设置重点学校或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弄虚作假行为。

 (三)第三阶段(5 2025 年):攻坚克难,通过验收。

 1.组织专项督导。组织人员对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攻坚克难,查漏补缺。

 2.总结发展成果。以材料汇编、专题片等形式,呈现一校一品和县域优质均衡发展, 3.迎接评估验收。按时申报,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以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为重点,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问题,科学制定县域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机制。实施城区学校扩容工程,到 2025 年规划新建城区中小学校 10 所。改进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推行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等灵活多样的办学

 形式,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

 2.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均衡配置各种教育资源,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对标对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县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

 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创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扩容升级,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发丰富优质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国家网络信息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确保网络健康安全运行。

 4.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县域中小学一键报警装置、进出口道路警示标志、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实现全覆盖;加强交通、食品、卫生、消防、疫情防控、集体活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均衡教师资源配置

 认真落实《XX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

 见》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并达到学历要求,力争高学历教师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着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1.切实加强师德建设。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优化城乡教师结构。把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实施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增强校长和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

 2.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通过招教、特岗教师、归雁计划、全科教师培养等方式补足、调剂、减压、引进,优化教师队伍,特别是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缓解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不断提高教师待遇,逐步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3.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以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为重点,构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支)教服务、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中小学校跟班学习和县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教师优质资源共享和均衡配置。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对在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且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4.创新教师培训培养模式。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完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提高培养层次,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优化教师发展环境,为县域义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打下人才基础。

 (三)推进素质教育内涵提升,全面提高义务办学质量

 1.加强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加强德育基地建设,提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网络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家校教育联系,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工作格局。

 2.提高办学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杜绝各类形式的选拔性入学考试,坚决纠正中小学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有效解决择校问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验,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

 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以“大课间”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创新形式开设艺术教育课程;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校本课程,打造特色课程,改良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中小学生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3.深化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师生道德水平、课程开设完整性和课程改革覆盖面等指标进行科学考核评估,每年对全县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

 4.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做到一校一品。落实县域内各类文化、科技场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场馆育人作用。

 5.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

 助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继续办好特殊教育,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帮扶相关政策,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标。

 (四)压实政府各部门职责,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定期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在制定城镇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时,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县政府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教育、财政、编办、人社、住建、公安、残联、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组负责制定推进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对创建工作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健全机制,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政府常务会、职能部门工作推进会议,了解创建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题。

 3.加大教育投入,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依法落实国家

 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规定。足额征收和依法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五)建立督查机制,强化教育督导 1.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实施年度评估考核。两...

篇三: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

21 年淮南市督导办工作总结淮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 年,督导室遵照省、市政府教督委的部署和局党委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深入扎实开展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助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均衡发展、内涵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制定《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依据国家及省文件,起草了切合淮南实际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21 年 8 月以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二、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为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职能,以市教督委的名义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对市教督委成员单位重新进行调整,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成员单位调整后的淮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对市直学校挂牌督学进行了充实调整。三、继续做好督政考核工作一是牵头做好省政府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照考核指标进行任务分工,建立了旬通报、月调度、对账销号的制度。

 二 是做好 2020 年省反馈我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整改报告在提请市分管领导审

 阅后,及时上报省教督委办公室 。

 三 是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教育重点工作交账任务的通知》,制定了《淮南市落实 2021 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交账任务工作方案》,建立月通报和对账销号的制度,圆满完成教育重点工作交账任务。

 四 是采取“网上评价”与“现场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高质量完成 2020 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市级复查工作。四、获省督导奖补资金并科学分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1 年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奖励补助资金安排精神,依据2020 年淮南市教育督导评价和教育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对2021 年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进行分配,并印发《淮南市 2021 年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五、强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1 年 4 月份先后对大通区、八公山区进行优质均衡创建市级复评,印发《八公山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市级过程性督查反馈意见》。根据安徽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编报要求,印发了淮南市《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推优规划,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六、扎实开展各类教育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按照国家、省教育督导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二是开展了五项管理的专项督查,形成了 “五项管理”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工作通报 ;三是联合法规科开展了市属学校

 校园安全专项督导;四是印发了《市属学校挂牌督学 2021年随访督导主题的通知》,按照“一月一主题”的总体要求,组织市本级挂牌责任督学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随访督导工作;五是开展了 2020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工作;六是督促指导寿县做好 2021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七是圆满完成市属学校第四轮三年发展规划(2018-2021)终结性督导评估和第五轮三年发展规划(2021-2024)编制工作;八是牵头做好省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七、积极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督导室积极申报,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家进行审核、评委会审议等程序,《淮南市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考核标准及实施》最终成功入选全省首批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八、深入学习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组织部分省、市督学集中学习安徽省《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并结合督导实际认真开展研讨与交流。

 2022 年淮南市督导办工作要点淮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 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年度教育中心工作,聚焦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督实教育重点,督深教育难点,督出教育公平,切实发挥教育督导问责“利剑”作用,着力保驾护航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一、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省教督委的要求,如期完成教育督导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和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制度,严肃约谈、通报、激励问责制度,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二、持续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督导工作持续加大“双减”工作的督查、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充分发挥专兼职督学的作用,采取明察暗访、网络监测、投诉举报线索核查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导。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典型问题加大通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多发的县区和单位进行约谈和问责,对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三、切实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和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更高标准做好市政府履行

 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和提升工作。完善督导评估和考核的程序及方法,增强针对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开展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主要工作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工作、乡镇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四、统筹指导推进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按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总体规划,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有序有力地做好创建梯队的县级自评、市级初核工作,形成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创建氛围。对照新修订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有计划地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引导督促各县区切实规范办园行为。五、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在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的基础上,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宣传工作,对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系统谋划,实行定期调度,建立对账销号制度,扎实推进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督促指导首批申报国家督导评估的八公山区做好迎接国家认定和省级评估相关工作。深入调研,持续推动条件较好的县区申报创建,为我市推进优质均衡树立标杆。六、统筹做好各类专项评估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对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校园安全、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书记)2021 年度绩效考核、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市教体局部署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其它科室开展相关

 工作。七、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落实挂牌督导工作要求,指导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强化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常态和专项督导。增加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内容,在做好常规督导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五项管理”“双减”“五育并举”“科学保教”等方面开展督导工作,规范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行为,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八、着力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成市督学换届工作。加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创新督学聘用方式,落实好专兼职督学比例设置要求。组织开展市、县两级督学培训,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健全和完善市级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

 寿县督导工作 2021 年总结及 2022 年计划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 年,寿县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特别是市教督委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扣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应有职能,在督政、督学、监测评价等工作中不缺位、有作为。一、寿县教育督导 2021 年工作回顾(一)认真做好四项重点工作专项督导1 1. . 推动 “ 五项管理 ” 工作全面落实寿县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五项管理”工作部署,县教督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五项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寿政教督〔2021〕7 号),把“五项管理”专项督导作为2021 年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2021 年 5 月 10 日,县教体局召开了全县中小学落实“五项管理”专题推进会,强调“五项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目标要求。通过专项督导检查,各学区、学校均对“五项管理”予以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方式拓展宣传范围,印发“五项管理”宣传反馈单,强化宣传效果,实现了“五项管理”宣传工作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全覆盖,家长知晓率达到 100%。专项督导检查,有力地推进了“五项管理”政策落地落实,突出了学校立德树人的办学导向。2 2. . 做好教育履职市级省级督导考核

 寿县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履职“省考”和市对县区教育局目标管理“市考”工作。县教督委办公室以迎接“省考”为核心,对 10 项一级指标、42 项二级指标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召开迎评专题会,压实迎评职责任务。2021 年 3 月30 日,市复评组深入寿县开展 2020 年度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市级复评。市复评组充分肯定了寿县在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投入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也客观公正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建议。3 3. . 强力 推进 “ 双减意见 ” 快速落地寿县提高认识站位,把“双减”工作纳入今年督导的首要工程,拟定时间表和任务图,实施压茬督导,建立学校自查、学区管理中心及责任督学挂牌入校督导、县级专项督评的三级推进机制。2021 年 9 月中旬,县教体局组织 8 个督导组深入学区、学校对“双减”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推进整改,确保“双减”工作有效落地。4 4. . 开展首席教师试点工作专项督导2019 年 5 月,教育部确定寿县为全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县。寿县以此为契机,创新思路推进试点工作,遴选 101 名乡村首席教师,以学区为单位组建区域教师研修成长共同体,成立了 24 个学区首席教师工作室,开展合作研修、抱团取暖、共同成长。寿县将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实施专项督导;2021 年 12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5 日,县教督委办公室会同教体局人事股、教研室对 24 个学区首席教师工作室及首席教师的工作进行了年度督导考核。

 (二)扎实做好各项常规工作综合督导1 1. . 扎实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督查县教督委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分别在春学期、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对全县 277 所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和 91 所幼儿园(含民办园)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保卫、疫情防控、校园周边治理、校园欺凌、防诈骗等。通过全面深入的综合督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现了重大责任事故零发生。2 2. . 扎实 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寿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专家小组,对全县 91 所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并对督评中不合格的幼儿园,下达了整改督办函,开展了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截至 2021 年底,寿县完成了第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县级督导评估工作。3 3. . 持续 开展不同主体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寿县建立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教育工作以及学区、学校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机制,制定了《寿县 2021 年度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教育工作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方案》和《寿县 2021 年学区学校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方案》,并依据各类考核的结果实施奖惩。到 2022 年 1 月 20 日,寿县完成了对 25 个乡镇政府、21 个县直部门教育工作 2021 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以及25 个学区、17 所县属学校 2021 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工作;

 两大类考核结果分别由县政府和县教督委办公室、县教体局进行表彰。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不仅促进了全县教体系统积极进取、奋力拼搏,为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贡献,而且促进了乡镇政府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积极主动地履行教育职责。(三)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督导工作任务1 1. . 顺利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021 年,教育部确定我县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县教督委办公室以正式监测时间为节点,倒排工作日程,周密部署,规范操作,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8 日,圆满完成了监测工作任务。寿县在 2021 年国家义务质量监测实施工作中表现优异,被授予“县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2 2. . 完成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改革文件的起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教督委办公室结合寿县实际,经过充分酝酿、会商,起草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寿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进入上会审议阶段;正式文件将以县两办名义印发。3 3. . 完成 《 寿县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拟订目前,这个文件也已进入上会审议阶...

篇四: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总结

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有关说明 达标要求 A1 资源配置 B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C1.小学达到 4.2 人以上;

 C2.初中达到 5.3 人以上。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小学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初中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

 资源配置每所学校至少6项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 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 0.45。

 B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C3.小学达到 1 人以上;

  C4.初中达到 1 人以上。

 “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是指县级及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称号的教师。

 B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C5.小学达到 0.9 人以上;

  C6.初中达到 0.9 人以上。

 “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指体育、音乐、美术、艺术的学科教师数之和。

 B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C7.小学达到 4.5 平方米以上;

  C8.初中达到 5.8 平方米以上。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是指学校中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面积之和(不含体育馆面积)。

 B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C9.小学达到 7.5 平方米以上;

  C10.初中达到 10.2 平方米以上。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指学校中的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之和,运动场地面积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B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C11.小学达到 2000 元以上;

  C12.初中达到 2500 元以上。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教学仪器值和教学设备值。

 B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C13.小学达到 2.3 间以上;

  C14.初中达到 2.4 间以上。

 “网络多媒体教室”指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等多媒体教学内容向全体学生展示功能的教室。如,班班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教学录播系统、电子备课室、移动学习终端教室等。

 A2.政府保

  障程度 B8.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C15.县级政府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划;

  C16.规划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得到认真落实。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指城镇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乡村要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同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B9.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C17.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C18.县域内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C19.县域内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

  C20.县域内城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是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按《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执行。

  “县域内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是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备初中按 1:13.5、小学按 1:19、特殊学校按 1:4 的标准;对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班师比核定编制数,确保每个班不少于 1 名、每个教学点不少于 2 名编制;

  “县域内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是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现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一安排。

  “县域内城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是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功能教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器材等,按《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配备。

 B10.所有小学、初中每 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 1 间以上 C21.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 平方米;

  C22.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 90 平方米。

 B1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 C23.小学、初中规模不超 2000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 2500人。

 A2.政府保

  障程度 B12.义务教育学校班额 C24.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

  C25.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 人。

 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B13.村小和教学点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C26.不足 100 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 100 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B14.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C2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 6000 元。

 B1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 C2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B16.教师培训课时 C29.教师 5 年 360 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 100%。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龄满 5 年的,自评估年份倒推,5 年累积培训课时不少于 360学时;工龄未满五年的,年培训课时不少于 72 学时。

 B17.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配置 C3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A2.政府保

  障程度 B18.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 C3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20%。

 “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是指“在同一学校任教 6 年以上的教师,男 50 周岁以下、女45 周岁以下;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申请交流轮岗的专任教师。”

  “骨干教师”是指县级及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称号的教师。

 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B19.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持有证上岗率 C3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 100%。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义务教育在岗专任教师数/在岗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100% B20.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 C3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 100%、95%以上。

 城区包括主城区、城乡结合区,镇区包括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

 B21.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C3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向农村初中倾斜”是指向农村初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略高于城区和镇区。

 B22.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教育 C3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 85%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是指成立留守儿童关爱领导机构,县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人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职责明确;

  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校随迁子女数/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100%。

 A3.教育质量 B23.初中三年巩固率 C36.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 95%及以上。

 初中三年巩固率=(毕业生数—毕业年级三年转入学生数+毕业年级三年转出学生数)/(毕业年级三年前初一时在校生数—毕业年级三年死亡学生数)*100% 教育质量

  9 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B2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C37.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全县在读残疾儿童少年总数/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100%;

  全县在读残疾儿童少年总数含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习、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以及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

  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有县残联提供数据。

  残疾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

 B25.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C38.所有学校制定章程;

  C39.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一校一章程”。农村小学可以中心校为单位制定、城镇集团化办学可整体制定章程;

  “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需符合《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B26.教师培训经费安排 C40.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教师培训经费”是指教师参加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开支;考核年度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费预算安排数和实际支出数均要达到 5%。

 B27.教育信息化运用 C41.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C42.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是指各学科教师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熟练使用电子白板教学、利用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开展教学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习诊断和教学评价。

 A3.教育质量 B28.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 C43.所有学校德育工作达到良好以上;

  C44.所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学校德育工作达到良好以上”是指严格落实德育课程、课时,扎实开展仪式教育、纪念日、校园节(会)、社团、团队等德育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劳动实践、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校外实践活动。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是指学校树立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校史陈列馆、图书馆、宣传橱窗、文化石等应彰显教育性、艺术性、特色化;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有序;校园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性校园文化艺术、科技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运动会。

 教育质量

  9 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B29.课程开设和教学及实践活动 C45.课程开齐开足;

  C46.教学秩序规范;

  C47.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课程开齐开足”是指按照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和标准执行。

  “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是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列入课表,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B30.无过重课业负担 C48.无过重课业负担 “无过重课业负担”要求小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 6 小时、初中生在校时间不超过 7小时;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课间和必要的课后自由活动时间,整体规划并控制各学科课后作业量。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 10 小时、初中生 9小时睡眠时间。

 A3.教育质量 B31.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 0.15。

 C61. 四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

  数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体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语文__级、校际差异率__;艺术__级、校际差异率__;

  科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德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C62.八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

  数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体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语文__级、校际差异率__;艺术__级、校际差异率__;

  科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德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每年监测两个学科)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主要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在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等学科中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监测。

  教育部参照我国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借鉴国际通行方法,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Ⅰ(待提高)、水平Ⅱ(中等)、水平Ⅲ(良好)和水平Ⅳ(优秀)四个水平段。“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指样本县监测结果报告反映的抽测科目上学生的学业成绩平均分达到国家划定的水平Ⅲ临界分数以上。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样本县),监测采用了“校间差异占总体比例,即校间差异比”来反映县域内学校之间教育质量的均衡。校间差异较小的临界值为0.1,校间差异较大的临界值为 0.2。“校际差异率低于 0.15”指样本县监测结果报告反映的学生有关学科成绩校间差异数值低于 0.15。

 教育质量

  9 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