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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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7篇

时间:2022-10-23 17:45:06 来源:网友投稿

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7篇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xx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xx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施方案》(xx联防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7篇

篇一: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监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 xx 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 xx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施方案》(xx 联防指办〔20xx〕19 号)及《xx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x 新冠防指发〔20xx〕55 号)要求,从严从紧从细做好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做严一线、做实二线、做强全线,从严从紧落实“以防为主”的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加强疫情监测预警,不断提升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

 二、 工作措施 (一)落实有序恢复营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性场所按75%的人流比例有序开放,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性场所按 75%的客座率有序开放堂食。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格落实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合理设置不交叉的出入通道,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农贸市场要在入口处安装自动测温仪、自动消毒门,各经营主体都要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经营场所“一日一清洁一消毒”卫生管理措施;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做好通风消杀工作。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善环境卫生,提高防控水平。

 (二)加强公共场所管控 . 1. 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督促农贸市场落实主体责任,除落实前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外,还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要把好产品货物来源的“追溯关”“自查关”“贮存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查验并留存生猪产品“两证一报告”,禽类及肉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执行“三全三专四不得”要求,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进行一周一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严格执行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规定,强化食品溯源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市场举办方和食品销售者要依法规范持证照经营,明码标价,严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严禁借疫情防控之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

 . 2. 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鼓励建立餐饮预约就餐制度,提倡非接触点餐、结账,倡导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举办大于 50 人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要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坚持“红事”“白事”从简。督促餐饮单位按许可核准的经营项目从事外卖供餐服务,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匹配。外卖配送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护要求。顾客自取或外卖的餐食,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专用食安封签或一次性使用的封闭外包装,防止运送过程污染餐食。

 . 3. 加强药店监管。不断强化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全力织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网”“监测网”“监管网”“处置网”,使用“八桂药店智慧监管系统”,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做好实名登记、核验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做好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药品 GSP 管理的规定,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做好处方药销售审核登记工作、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等有关规定。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劝导就医、疫情监测、及时报告等各项防控制度。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检查,以冷冻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农贸市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对象,以生鲜水产品及其制品、畜禽肉等为重点品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

 二是要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摸清相关生产经营者的底数,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登记建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出厂销售记录等制度和“三专三全四不得”的管理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准确记录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信息、核酸检测结果、业经消毒证明、货物来源去向和货物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并按要求录入广西冷链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八桂集中仓”),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体系,按规定实施“首站赋码、进出扫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的管理模式,确保全程追溯。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有关防控措施,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一周一核酸检测。

 三是进一步规范市场冻品交易,严格执行全面检疫制度,做到应检尽检,严防疫情传播,规范市场管理完善溯源体系,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强化对冻品仓储物流、市场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清理和整顿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强市场秩序和价格监管 紧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价格,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检查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疫情期

 间重要民生商品、各类防疫物资价格稳定。督促市场开办方和食品销售者依法规范持证照经营,明码标价,严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为防疫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哄抬物价、价格垄断、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保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杜绝麻痹思想。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督查落实,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范疫情反弹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防控督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明确属地监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督促各相关行业和相关市场主体强化对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督促企业组织开展相关疫情防控行动。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从严从重处罚,对监管人员履职不力的将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防控意识。动员和引导相关行业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同时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利用市场 LED 显示屏、公示栏等,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开展疫情防控措施、食品安全等宣传。

 。

 (四)强化联防联控,做好信息报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市场监管局。

篇二: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乡开展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 XX 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具体工作安排,建立行业部门负责、属地配合机制,精准执行“四早”措施,做好重点场所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做到精准防控、科学防控。

 二、工作步骤

 (一)摸清人员底数

 全乡各行业管理单位必须建立行业监管从业人员台帐,台帐包括经营单位名称(分单位类别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切实掌握 XX 乡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实际情况和具体分布,各行业主管部摸排、整理最新行业人员花名册,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下午下班前至 XX 处,联系电话:XX(工作时间),为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做好积极充分准备。

 (二)信息系统监测

 由 XX 乡卫生院和 XX 乡第二卫生院将核酸检测结果与摸底结果进行对比,将未按时履行核酸检测的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名单推送给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执法组。

 (三)加大监督力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及动员和组织工作,通过打电话、上户等方式将核酸检测时间、地点、相关要求通知到人到位。重点场所从业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更新花名册并上报乡政府。针对不按时按量完成核酸检测的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提示、警告无效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要求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移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重点行业检测人员类别分工

 1、交通运输场所(包含快递、物流、大小货车)从业人员,按照“四类场所”监测预警规定组织摸排、组织好所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由 XX 负责,对接联系市交通运输局,其中:物流和快递人员每天 1 检;

 2、商场、超市、加油站、交易市场、废品收购站从业人员,由 XX 负责,对接市商务局,实行每月 1 检,其中加油站从业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应检尽检;

 3、棋牌室(麻将馆)、宾馆从业人员由 XX 负责,对接市公安局,实行每月 1 检,其中宾馆每日 1 检;

 5、网吧、KTV、娱乐场所、各村居图书活动室从业人员,由 XX 负责,对接市文广新旅局,实行每月 1 检;

 6、小餐饮(包含咖啡馆、茶座)、农贸市场,外卖平台送餐、冷链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药店从业人员,由 XX 负责,对接市监局;外卖每天 1 检,冷链和餐饮从业人员 3 天2 检,其他人员每月 1 检;

 7、XX 光荣院、XX 敬老院从业人员由 XX 负责,对接市民政局,实行每月 1 检;

 8、乡各所学校老师、学生人员,校车由乡各校园长负责,对接市教育局,实行分次分批检和每周 1 检;

 9、在建工地(含水利工程项目等)等建筑业场所由 XX、XX 负责,对接市水利局、住建局,实行每月 1 检;

 10、乡环卫保洁人员由 XX 负责,实行每月 2 检;

 11、全乡企业出 X 返 X 从事商业活动人员,由 XX 负责,对接市商务局;根据每天最新管控措施,严格督促并落实疫情期间关于对人员核酸检测的规定;

 12、美容院、理发店由 XX 负责,对接市文广新旅局,实行每月 1 检;

 13、XX 乡卫生院和 XX 乡第二卫生院要为重点人群和抽检人群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同时做好各自卫生院的从业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14、各村居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村居群众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四、乡直各单位工作分工

 1、XX 农商行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信息摸排、台帐及定期核酸检测督促,实行每月 1 检;

 2、XX 农商行负责本单位从业人的信息摸排、台帐及定期核酸检测督促,实行每月 1 检。

 五、核酸检测地点

 1、XX 乡卫生院

 2、XX 乡第二卫生院

 六、核酸检测时间

 根据 XX 市统一规定,每天上午 8:00——11:00 期间。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实施

 各行业部门、分工人员要按照本方案实施专人专班负责监测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大宣传倡导

 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加大防疫宣传力度和频次,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居民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做到防疫不松懈,全力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附表:

 1、20 类人员聚焦性场所清单

 2、XX 乡 XX 村重点从业人员信息花名册(XX 业)

 0 20 类人员聚集性场所清单(第一期)

 序号

 场所类型

 1

 各级行政服务中心

 2

 咖啡馆、酒吧和茶座

 3

 写字楼

 4

 商场和超市

 5

 农集贸市场

 6

 棋牌室(麻将馆)

 7

 宾馆

 8

 影剧院

 9

 歌舞娱乐场所

 10

 医疗机构

 11

 建筑业(工地)

 12

 码头

 13

 公共浴室

 14

 体育场馆

 15

 游泳场所

 16

 文化馆

 17

 游艺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

 18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

 19

 图书馆

 20

 银行

 X XX 乡 乡 X XX 村重点从业人员信息花名册X (XX 业) )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名称

 地址

 手机号码

 已做过几次核酸

 备注

 备注:其中 XX 业里填写餐饮、超市、快递、物流、大小货车、校车、美容美发、药店、

 养老院、在建工地、保洁员、冷链、农贸场所、娱乐场所、企业出 X 近 X 从业人

 员、棋牌室、宾馆、加油站、废品收购站或其他,依次分好类别登记造册。

篇三: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1 -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调整部分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范围和检测频次的通知》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及早发现疫情苗头,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着力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制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防控专班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

 二、工作目标 科学统筹各方力量,合理调配核酸检测资源,强化部门联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真正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少一次,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

 三、检测策略 (一)一日 1 检重点人群 1. 医疗机构全体人员(工作人员、住院病人、陪护、保洁、 安保和实习见习、研究生、“120”急救转运及从事非急救转运工作人员、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等);

  - 2 - 2. 进口冷链食品和其他进口货物在运输、流通等过程中有接触的人员; 3. 新冠疫情防控中从事流调、消杀、标本采集检测等工作人员; 4.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5. 入境旅客接驳转运(含“快捷通道”)工作人员; 6. 医废运输处理人员; 7. 有疫情时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含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8. 省内或与接壤的省份发生本土疫情时,往来涉疫管控地区保供运输车辆的货运司机。

 (二)两日 1 检重点人群 1. 无疫情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住院病人、陪护、保洁、安保和实习见习、研究生、“120”急救转运及从事非急救转运工作人员、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等)外的其他岗位工作人员; 2. 有本土呈阳 XX 者时,国内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一线从业人员; 3. 直接接触国际邮件快件的驾乘、装卸、消杀等人员; 4. 无疫情时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含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5. 其他往来非涉疫管控地区车辆的货运司机;

  - 3 - 6. 农贸(批)市场工作人员和超市生鲜、果蔬及冷冻柜台工作人员。

 (三)三日 1 检重点人群 正常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含咖啡厅、茶社、仅从事外卖经营的餐饮单位等)从业人员。

 (四)一周 1 检重点人群 1. 直接接触国际邮件快件的其他人员; 2.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3. 棋牌室、麻将馆、KTV、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网吧、音乐厅、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等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

 (五)一周 3 检重点人群 1. 公安监所工作人员; 2. 司法监所的监管区外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

 (六)一周抽检 25%,每月一轮的重点人群 1. 进口冷链食品以及其他进口货物在销售等过程中有直接接触的销售人员; 2. 邮政快递行业其他从业人员及外卖相关工作人员; 3. 城市管理人员(含环卫人员等); 4. 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 4 - (七)一日抽检 20%的重点人群 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

 (八)一周抽检 5%的重点人群 1. 商场、超市、书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宾馆、招待所等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2. 建筑工地工作人员。

 (九)一月 1 检重点人群 1. 无本土呈阳 XX 者时,国内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一线从业人员。

 (十)其他频次重点人群 1. 发热门诊患者,必须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 1 次; 2. 门诊手术患者,手术前 24 小时内检测 1 次核酸; 3. 急诊手术患者,在不影响抢救的前提下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 1 次核酸; 4. 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操作前 24 小时内检测 1 次核酸; 5. 普通门诊患者中,出现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新冠相关症状的患者,应至少检测 1 次核酸; 6. 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院前 24 小时内检测 1 次核酸。

 四、工作职责

  - 5 - (一)镇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统筹负责全镇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负责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推进、会办、督导等工作,督促各专项组、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具体实施方案,关注社会舆情,回应群众关切;督促卫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对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

 (二)各村(居)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对属地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地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明细组织框架,要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岗位,未检测人员要写书面材料单位备案处理。督促各单位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对“应检尽检”人群检测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发现“应检尽检”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对“应检尽检”人员做到“有人管理、有人通知、有人落实、有人监督”。各专项组、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掌握辖区内重点人群底数并动态更新,及时督促重点人群进行检测,加强检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次,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对检测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规范进行处置。镇联防联控指挥部要督促各专项组、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各自负责的重点人群及其所在单位开展巡回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发生、蔓延的,

  - 6 - 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各专项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优化适合行业特点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及时督促各成员单位掌握本行业人员底数,督促本行业建立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台账,并做好人员底数动态更新工作,持续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指导、督查。要加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推动力度,进一步摸清人员底数,并动态实时更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检测率,提高预警监测水平。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重点场所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督促员工按时、按规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做好对检测异常人员相关处置工作,对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的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五)个人要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主动及时做好个人防护参与核酸检测,对检测异常的,接受有关传染病防控调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五、工作机制 (一)日报告制度。各专项组要统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在每日 10 时前,经各专项组组长把关签字后,向卫健中心数据统计组报送前一日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情况,并对

  - 7 - 报送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二)周通报制度。卫健中心每周通报各专项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并报告镇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及时通报、督办。

 (三)月点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镇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将定时召开点调会,听取工作汇报,督办各地落实情况。

 (四)专班督查制度。疫情应急处置期间,由各专项组对所管辖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对未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不及时改进的严肃追责。监督检查专班负责对全镇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对因组织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感染防控不规范等导致疫情发生、蔓延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四: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1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2022 版)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2022 版)》(内防指[2022]8 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的通过“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重点人群、重点环境、重点场所阳性情况;及时掌握“四类药品”销售情况,针对异常情况及早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二、工作方式通过多部门、多机构、多人群共同开展“应检尽检”,应用多手段、多渠道组成多点触发监测网络,按照“人、物、环境”同防,采取症状监测和主动监测相结合、固定哨点和流动监测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三、工作内容(一)应检尽检

 - 2 -1.重点人群(1)医疗机构就诊人员各医疗机构对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所有就诊患者、不明原因肺炎患者、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新入院患者(包括住院期间离院外出患者)及入院患者陪护人员要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风险职业人群①开关期间的口岸闭环管理人员(包括与入境人员、入境货物、涉疫环境直接接触人员以及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消毒人员等)、边检一线工作人员、海关一线工作人员,启用期间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和服务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包含第三方工勤辅助人员等),每天开展 1 次核酸检测,每周采集 1 次鼻咽拭子(替代 1 次咽拭子)标本。②对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包含第三方工勤辅助人员等),院前急救机构从事转运确诊、疑似病例的所有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企业监管人员,环卫一线工作人员(包括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等相关工作人员),闭关期间的口岸工作人员、边检一线工作人员、海关一线工作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合理分配每日检测任务,确保每 3 天完成 1 轮此类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 3 -③对医疗机构(包括未收治确诊病例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影像、检验等科室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包含第三方工勤辅助人员等),疾控中心从事流调溯源、病原检测、现场消毒等一线工作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包括直接从事国际旅客、进口货物和航空器相关服务和保障的一线工作人员),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口岸工作人员家属,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合理分配每日检测任务,各类人员中每个岗位人员需合理分配检测比例,确保每周完成 1 轮此类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④对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合理分配每日检测任务,各类人员中每个岗位人员需合理分配检测比例,确保每 2 周完成 1 轮此类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⑤对公立医院其他科室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包含第三方工勤辅助人员等),实行每周抽样检测,每次人员抽取比例为 25%。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合理分配每日检测任务,各类人员中每个岗位人员需合理分配检测比例,确保每 4 周完成1 轮此类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诊所工作人员,实行每周抽样检测,每次人员抽取比例为 25%,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合理分配每日检测任务,各类人员中每个岗位人员需合理分配检测比例,确保该人群每月核酸检测全覆盖。

 - 4 -⑦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师生及卫生保健、安保、保洁、食堂、宿舍管理员等服务保障人员,实行每周抽样检测,每次各类人员抽取比例为 25%,教育局合理分配每日检测任务,确保每月核酸检测全覆盖。⑧对污水处理一线工作人员、热力公司一线工作人员、液化气配送一线工作人员等生活保障人员,实行每周抽样检测,每次人员抽取比例为 25%,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合理分配每日检测任务,各类人员中每个岗位人员需合理分配检测比例,确保该人群每月核酸检测全覆盖。⑨对农贸(集贸)市场从业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外卖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机场、汽车站等一线工作人员,实行每周抽样检测,对每类人群每周抽取不少于 30 人进行核酸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合理分配每日检测任务,各类人员中每个岗位人员需合理分配检测比例,确保该人群每月核酸检测全覆盖。必要时对风险职业人群增加检测频率。2.重点场所(1)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组织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每周抽取 10 家销售、使用冷链食品的商户进行环境检测,不足 10 家的全部进行检测,重点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内外包装表面,以及运输工具、冰箱、冷库、仓库、货舱、

 - 5 -货柜、车厢、集装箱等接触频次较多部位进行采样。按照“批批检、次次检”原则,做到检测全覆盖。(2)进口非冷链货物及环境。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组织商务(口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每周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货物及其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和货物存放场所开展抽样核酸检测,每周抽取 10 家商户进行检测,不足 10 家的全部检测,冬季低温条件下可增加检测频次和抽样数量。(3)境外高风险国家(地区)的邮件快件及环境。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组织邮政管理、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每周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地区)的邮件快件物品外包装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每周抽取 100 件,低于 100 件的全部检测,同时对该邮件快件涉及到的储存仓库、分拣设备、处理场地、运输车辆进行抽样检测。(4)医疗机构(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环境。对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环境每周开展核酸检测。重点对预检分诊、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门诊病房的环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科室至少采集地面、墙壁、物体表面各 2 份样本。(5)大型农贸(集贸)市场相关环境。对冷链食品批发销售的大型农贸(集贸)市场的环境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重点对冷链食品摊位、存储场所、垃圾及污水等进行采样监

 - 6 -测。每周抽取农贸市场、售卖海鲜的市场(超市)各 1 家,每个市场至少抽取 5 户商家进行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足 5 家的全部进行检测。抽取时优先抽取售卖冷链食品及进口冷冻食品等风险较大食品的摊位。(6)大型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污水检测。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周对大型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开展污水检测,重点对污水管道、排水渠、污水井等进行采样监测,各 2 份样本。(7)集中隔离场所环境监测。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每周开展环境核酸检测。重点对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生活区,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通道门把手、垃圾、台面、清洁工具等部位进行采样检测,每周每个点至少采集 2 份样本检测。(8)口岸区域联检单位执勤场地及执勤用房等环境。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每周组织人员对阿日哈沙特口岸联检单位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等区或进行采样检测,重点采集台面、座椅、门把手、卫生间等高频接触部位及票据传递窗等物品可能污染区域,每个点至少采集 2 份样本检测。3.重点机构当出现 1 例及以上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组织相关部门,对

 - 7 -养老福利机构、监管场所、人员密集型场所(如生产车间、商场超市、酒店餐馆、培训机构等)、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重点机构的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对相关环境进行核酸检测,直至调整低风险地区为止。4.口岸、边境地区邻国毗邻地区出现严重疫情时,对阿日哈沙特口岸所在嘎查居民每周开展 2 次核酸检测,对边境非口岸所在嘎查居民每周开展 1 次核酸检测。离开我旗人员需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症状监测1. 重点场所监测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对出现上述症状者,要记录发病情况,及时转送至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结合流行病学史进行排查。2.学校和托幼机构检测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 号)要求,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老师。午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

 - 8 -是否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对出现上述症状者,要记录发病情况,及时转送至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结合流行病学史进行排查。3.公共场所监测建立并严格执行机场、客运站、商场超市及影院剧场、图书馆、健身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的体温监测制度。各有关机构一旦发现发热人员(体温≥37.3℃),要立即向旗疾控中心报告,及时转送至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结合流行病学史进行排查。4.社区监测各苏木镇对纳入社区(嘎查)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做好发热、呼吸到症状等监测。发现 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立即向旗疾控中心报告,及时转送至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结合流行病学史进行排查。(三)病原监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输入病例、入境物品及相关环境阳性样本送到呼伦贝尔市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序列测定,如测序结果为奥密克戎等新型变异株,要立即报告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专家研判疫情传播风险,强

 - 9 -化针对性防控措施,坚决果断开展疫情处置。(四)药品销售监测依托“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内蒙古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对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销售情况和购买者相关信息开展实时监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向旗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专班报送“四类药品”销售情况分析报告,同时要加强日常实时监控,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出现本土病例后,销售上述药品时,要实名登记销售,包括买药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相关信息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由医疗防控组部署相关苏木镇,追踪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五)舆情监测公安、网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舆情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出现涉疫相关舆情信息,立即向旗卫生健康委报告,由旗疾控中心快速核实信息真实性,如情况属实,要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四、组织实施(一)摸清底数、动态更新。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尽快摸清辖区内“应检尽检”工作中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底数,

 - 10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摸底情况及时报送旗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专班,建立“应检尽检”数据库,明确各类人群、场所、机构检测频次和范围,并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和维护,为顺利组织实施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奠定基础。(二)制定计划,分类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检测计划,合理安排检测数量,科学确定检测周期,按照周期内“不重样”原则,确保重点人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在计划周期内实现全覆盖。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检测计划建立台账,留存每日检测人员详细信息,当天核对,避免漏检、替检情况发生。(三)查漏补替,补采补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人员检测的查漏查替工作,对漏检或替检的人员,组织做好补采补检工作,确保做到不落一处、不漏一人。(四)及时上报,定期研判。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每周五将监测、检测数据上报至工作专班。建立疫情风险研判机制,每周组织各部门专家,通报各部门应检人员漏检情况,及时发现各部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中的风险点,寻找预警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防控建议,撰写疫情风险研判报告上报至旗工作

 - 11 -专班。工作中发现的漏检、替检等问题上报至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实时对问题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五、保障措施(一)专班推进,明确责任。建立卫生健康、商务(口岸)、市场监管、海关、边检、公安、教育、民政、交通运输、纪检监察机关等多部门参与的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本方案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并细化本部门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序组织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并要建立每日检测台账,留存检测人员详细信息,每日将漏检、替检情况上报至旗工作专班。(二)加强管理,信息支撑。各行业主管部门运用“内蒙古口岸城市应检尽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重点人群、物品和环境的核酸检测核实、汇总和对比;及时掌握核酸检测的频次、进度和结果。(三)加强调度,督办督查。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定期调度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核实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漏查、替检现象。对于发现第一次漏检、替检的,给予其所在单位

 - 12 -警告提醒,并及时督促补检;发现二次者,要将督办通知单“一单双送”一份送行业主管部门,一份送纪检监察机关,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追责问责。

篇五: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22 疫情防控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方案(共三篇)

 第一篇

 X XX 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立足“早发现,打小仗”,根据 XX 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XX 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试行)》(X 指〔2022〕1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级统筹,乡镇(开发区)实施;五天一轮,加密重点;均匀抽样,日检日清;确保质量,规范运用。

 二、检测范围 (一)空间范围 1.衡山镇 辖区内全部行政村和社区(12 个社区、10 个行政村)。

 2.其他乡镇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人员聚集区,具体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检测范围。

 (二)人员范围 上述区域内常住人员(主要指机关单位职工、企业员工、

 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部分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漫入上述区域连续 5 天及以上的人员纳入检测范围,重点是社会面活动人员。

 三、职责分工和核酸检测频次 (一)衡山镇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明确如下:

 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由县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一检;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保洁、保安、医废处理)两天一检。

 2、教育机构人员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学生每天按不小于 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每天需覆盖所有教学班级,每周实现全覆盖一次;教职员工五天一检。

 3、其他重点行业人员:交通机构工作人员及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由县交运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由县邮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养老机构、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农贸市场、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大型商超、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监所、宾馆、酒店、足浴店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各类景区和文娱场所从业人员由县文旅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

 检。

 (二)县直机关单位职工由县直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由县科技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各类工矿场地人员由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属地乡镇依据主体责任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三)上述行业以外的人员由各属地乡镇统一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四、日常核酸检测工作内容 (一)明确采样方式 按 5 天一个轮回,每月 1 日、6 日、11 日、16 日、21日、26 日开始一轮,每逢 31 日当天不检测。以应检人员身份证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组,分别对应不同采样日:原则上 1、6 对应每轮第一采样日,2、7 对应第二采样日,3、8 对应第三采样日,4、9 对应第四采样日,0、5 对应第五采样日(尾号为 X 的以倒数第二位数字为准)。采样点开展半天集中采样服务,时间为 7:00 至 12:00,可根据时令变化调整采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应采样日未检者可自行前往县医院、县中医院、就近乡镇(开发区)卫生院付费补采。

 日常检测均采取扫码登记和 1:20 混管采集。各采样点要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不走“回头路”等要求。

 (二)合理设置点位 在小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学校和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采样台。原则上按覆盖人口 2500 人设置 1 个采样台,采样点要尽可能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地,相对固定设置。有条件的乡镇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流动采样队伍,以满足特定人群的核酸检测需求。

 (三)科学匹配队伍 在县疫防办统筹协调下,各乡镇要有效组织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参与采样工作。采样人员要经过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包保干部、乡镇工作人员和社区(村)工作者、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和服务保障工作。每个采样点配备采样人员 2 人,辅助人员应不少于 3 人。

 (四)实行统收统分 全县设置 2 家核酸检测样本分拣中心(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并分别承担负责本医共体集团分院核酸采样管统一分配和样本收集检测。各乡镇要安排专人专车,专司样本收集、冷藏转运,不超过 2 小时转运一次,确保样本在采集后 4 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

 (五)提升检测效率 县卫健部门合理统筹调剂全县核酸检测力量,满足检测需要。必要时,可协调第三方检测力量参与。县卫健部门要

 督促检测机构不积样,在接收样本后 18 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报送数据,确保居民采样后 24 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不出具纸质报告)。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同步报告县疫防办(疾控中心),严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漏信息。

 (六)严格质量把控 各乡镇要规范核酸样本采集、冷藏、转运等工作;避免出现异常管;落实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县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要加强检测质量督查,县卫健部门要督促各检测机构定期做好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结果运用 县疫防办会同统计、数据管理、经信等部门和通讯运营商建立应检人员数据库(包括区域外漫入连续 5 天及以上的人员)。除在校期间的学生外,核酸检测范围内的人员每 5天应至少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连续 5 天未检测的人员,将其安康码赋为黄码(提前给予弹窗提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要落实人员安康码查验责任,使安康码异常人员社会面活动受限。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 县疫防办要加强日常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外来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统筹衔接,加强能力建设,规范结果运用,

 及时协调解决核酸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一名党政班子成员专责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本单位人员按规定主动参检。各乡镇要做好现场采样秩序管理,明确包保干部牵头负责采样点日常核酸采样工作。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小组、县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

 (二)协同联动 卫健部门负责保障核酸检测能力,做好采样、检测服务和采样人员业务培训及感控监管,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数据资源部门负责未按规定检测人员的安康码弹窗提示和赋黄码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及时保障检测费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康码亮码查验以及相关人员参与核酸检测的督促监管工作。

 (三)宣传引导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带头参加核酸检测。县融媒体中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明确核酸检测的意义,以及不参加核酸检测会带来的不便和后果。要切实加大对采样时间、方式、点位、编组规则等内容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自觉主动按要求参与核酸检测。

 第二篇

 X XX 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区 域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一、检测范围 1 主城区 鼓楼街道、西市街道、小华山街道、平桥乡、XX 高新区全域,城南镇梅花社区、东方红社区、凤凰河社区、淠滨社区、陡步河社区、宝丰村,新安镇丰泰卡地亚湾小区、江湾城小区、凤凰南北苑小区、关塘小区、关塘村、石塘小区、石塘村; 2 主城区以外的区域 其他乡镇驻地的街道(村、居)人员聚集区。

 上述区域内停留 5 天及以上的人员纳入检测范围。

 二、检测频次 普通人群:五天一轮(有 31 日的月份该月 31 日不检测)。

 重点人群:

 1.区医疗机构人员: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一检;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两天一检,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

 2.教育机构人员:学生每天按不少于 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每天需覆盖所有教学班级,每周实现全覆盖一次;教职员工五天一检。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

 3.其他重点行业人员:冷链接触人员,物流快递外卖从

 业人员,养老、儿童福利、殡葬机构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环卫、保洁、医废处理一线从业人员,大型商超、宾馆、影院、游乐等场所从业人员两天一检,其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由隔离专班自行组织实施,其余从业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名单操作,落实就地就近参加采样或者协调属地流动台上门采样。

 以上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按上级最新要求适时调整。

 三、日常核酸检测工作内容 1 明确采样方式 按 5 天一个轮回,以应检人员身份证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组,分别对应不同采样日。身份证尾号 1、6 的在每月 1 号、6 号、11 号、16 号、21 号、26 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 2、7 的在每月 2 号、7 号、12 号、17 号、22 号、27 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 3、8 的在每月 3号、8 号、13 号、18 号、23 号、28 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 4、9 的在每月 4 号、9 号、14 号、19 号、24 号、29 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 5、0 的在每月 5 号、10号、15 号、20 号、25 号、30 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 X 的,每五天内任选一天参加检测,间隔不超过 5 天。采样点一般开展半天集中采样服务,时间为 14:00 至 19:30,可根据时令变化调整采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应采样日未检者可前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定

 点场所付费补采。

 日常检测均采取 1:20 混管采集。各采样点要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不走“回头路”等要求。

 身份证最后一位数字 每月核酸检测日 1、6 1 6 11 16 21 26 2、7 2 7 12 17 22 27 3、8 3 8 13 18 23 28 4、9 4 9 14 19 24 29 5、0 5 10 15 20 25 30 尾号为 X 的 每五天内任选一天参加检测,间隔不超过 5 天 有 31 日的月份该月 31 日不检测 2 合理设置点位 由乡镇街负责在小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学校、集镇、机关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采样台,原则上按覆盖人口 2500 人设置 1 个采样台;要尽可能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地;每个固定台设置不要相连相近,分布科学合理。在每次检测前,属地负责将条形码、采样管、

 防 护服、转运箱等物资补充配备到位。

 3 科学匹配队伍 由区卫健委组织医务人员参与采样。所有采样人员应经过区卫健委组织的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由乡镇街负责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和服务保障工作。每个采样台配备辅助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 1 人为乡镇街或村居工作人员。采样与信息登记人员要提前匹配,每次采样工作开始前提前到岗。

 4 实行统收统分,规范数据统计 由区核酸检测组设置核酸检测样本分拣中心(具**置:区老妇幼保健院内,九中对面),统一收集样本、统一分配至检测机构。各乡镇街安排专人专车,专司样本收集、转运,不超过 2 小时转运一次,及时将样本冷藏转运至区样本分拣中心,同时负责物资领取。区分拣中心接样后及时安排专人专车送达检测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统计采、检各类数据,规范上报。

 5 提升检测效率 区卫健委对全区核酸检测力量进行合理统筹分配,必要时,可协调市级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力量,以确保满足核酸检测需要。各检测机构应确保不积样、不空机,在接收样本后 18 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报送数据,确保市民采样后 24 小

 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不出具纸质报告)。各检测机构如有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同步报告区、市两级疫防办(区、市疾控中心),严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漏信息。

 6 严格质量把控 规范核酸样本采集和条形码粘贴,避免出现采样管漏液、无咽拭子或咽拭子数量不足的现象,尤其注意采样管码信息绑定,未绑定成功的不能进行采样;切实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出现交叉感染;区临床检验质控中心配合市中心加强检测质量督查,各检测机构要定期做好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四、结果运用 区疫防办会同统计、数据管理、经信等部门和通讯运营商建立应检人员数据库(包括区域外漫入连续 5 天及以上的人员)。除在校期间的学生外,核酸检测范围内的人员每 5天应至少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连续 5 天未检测的人员,将其安康码赋为黄码(提前给予弹窗提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要落实人员安康码查验责任,使安康码异常人员社会面活动受限。

 第三篇

 X XX 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市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市六区和 XX高新区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七大机制”和“四早”“五快”要求,坚持条块联动,以区(县、市)为主体,以行业主管部门为支撑,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努力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有效防范病毒隐匿传播和疫情扩散风险,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安全运行。

 二、实施范围 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和 XX 高新区开展。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凡进必检”。全体市民和来甬人员进入市六区和 XX 高新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必须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包括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铁路站、地铁站、汽车站、酒店、宾馆、校外培训机构、影院、浴场、美容院、足浴店、KTV、歌舞厅、酒吧、网吧、棋牌室、桌游室、游艺厅等公共场所。凭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乘坐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各公共场所相关人员要对无法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

 并引导其就近核酸检测;市公安局要及时对此类人员的场所码赋灰码。

 (二)增设采样点位。各地要依托基层治理网格,以一级网格数的 70%为基准,设立核酸采样点位,市中心城区按照步行 1...

篇六: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方案 两篇

 第一篇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立足“早发现,打小仗”,根据 xx 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xx 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试行)》(x 指〔2022〕xx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级统筹,乡镇(开发区)实施;五天一轮,加密重点;均匀抽样,日检日清;确保质量,规范运用。

 二、检测范围 (一)空间范围 1.xx 镇 辖区内全部行政村和社区(12 个社区、10 个行政村)。

 2.其他乡镇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人员聚集区,具体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检测范围。

 (二)人员范围 上述区域内常住人员(主要指机关单位职工、企业员工、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部分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漫入上述区域连续 5 天及以上的人员纳入检测范围,重点是社会面活动人员。

 三、职责分工和核酸检测频次

 (一)xx 镇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明确如下:

 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由县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一检;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保洁、保安、医废处理)两天一检。

 2、教育机构人员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学生每天按不小于 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每天需覆盖所有教学班级,每周实现全覆盖一次;教职员工五天一检。

 3、其他重点行业人员:交通机构工作人员及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由县交运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由县邮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养老机构、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农贸市场、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大型商超、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监所、宾馆、酒店、足浴店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各类景区和文娱场所从业人员由县文旅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二)县直机关单位职工由县直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由县科技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各类工矿场地人员由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属地乡镇依据主

 体责任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三)上述行业以外的人员由各属地乡镇统一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四、日常核酸检测工作内容 (一)明确采样方式 按 5 天一个轮回,每月 1 日、6 日、11 日、16 日、21日、26 日开始一轮,每逢 31 日当天不检测。以应检人员身份证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组,分别对应不同采样日:原则上 1、6 对应每轮第一采样日,2、7 对应第二采样日,3、8 对应第三采样日,4、9 对应第四采样日,0、5 对应第五采样日(尾号为 X 的以倒数第二位数字为准)。采样点开展半天集中采样服务,时间为 7:00 至 12:00,可根据时令变化调整采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应采样日未检者可自行前往县医院、县中医院、就近乡镇(开发区)卫生院付费补采。

 日常检测均采取扫码登记和 1:20 混管采集。各采样点要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不走“回头路”等要求。

 (二)合理设置点位 在小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学校和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采样台。原则上按覆盖人口 2500 人设置 1 个采样台,采样点要尽可能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

 地,相对固定设置。有条件的乡镇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流动采样队伍,以满足特定人群的核酸检测需求。

 (三)科学匹配队伍 在县疫防办统筹协调下,各乡镇要有效组织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参与采样工作。采样人员要经过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包保干部、乡镇工作人员和社区(村)工作者、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和服务保障工作。每个采样点配备采样人员 2 人,辅助人员应不少于 3 人。

 (四)实行统收统分 全县设置 2 家核酸检测样本分拣中心(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并分别承担负责本医共体集团分院核酸采样管统一分配和样本收集检测。各乡镇要安排专人专车,专司样本收集、冷藏转运,不超过 2 小时转运一次,确保样本在采集后 4 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

 (五)提升检测效率 县卫健部门合理统筹调剂全县核酸检测力量,满足检测需要。必要时,可协调第三方检测力量参与。县卫健部门要督促检测机构不积样,在接收样本后 18 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报送数据,确保居民采样后 24 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不出具纸质报告)。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同步报告县疫防办(疾控中心),严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漏信息。

 (六)严格质量把控 各乡镇要规范核酸样本采集、冷藏、转运等工作;避免出现异常管;落实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县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要加强检测质量督查,县卫健部门要督促各检测机构定期做好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结果运用 县疫防办会同统计、数据管理、经信等部门和通讯运营商建立应检人员数据库(包括区域外漫入连续 5 天及以上的人员)。除在校期间的学生外,核酸检测范围内的人员每 5天应至少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连续 5 天未检测的人员,将其安康码赋为黄码(提前给予弹窗提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要落实人员安康码查验责任,使安康码异常人员社会面活动受限。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 县疫防办要加强日常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外来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统筹衔接,加强能力建设,规范结果运用,及时协调解决核酸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一名党政班子成员专责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本单位人员按规定主动参检。各乡

 镇要做好现场采样秩序管理,明确包保干部牵头负责采样点日常核酸采样工作。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小组、县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

 (二)协同联动 卫健部门负责保障核酸检测能力,做好采样、检测服务和采样人员业务培训及感控监管,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数据资源部门负责未按规定检测人员的安康码弹窗提示和赋黄码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及时保障检测费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康码亮码查验以及相关人员参与核酸检测的督促监管工作。

 (三)宣传引导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带头参加核酸检测。县融媒体中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明确核酸检测的意义,以及不参加核酸检测会带来的不便和后果。要切实加大对采样时间、方式、点位、编组规则等内容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自觉主动按要求参与核酸检测。

 第二篇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市六区和 xx

 高新区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七大机制”和“四早”“五快”要求,坚持条块联动,以区(县、市)为主体,以行业主管部门为支撑,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努力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有效防范病毒隐匿传播和疫情扩散风险,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安全运行。

 二、实施范围 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在 xx 区、xx 区、xx 区、xx 区、xx区、xx 区和 xx 高新区开展。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凡进必检”。全体市民和来 x 人员进入市六区和 xx 高新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必须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包括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铁路站、地铁站、汽车站、酒店、宾馆、校外培训机构、影院、浴场、美容院、足浴店、KTV、歌舞厅、酒吧、网吧、棋牌室、桌游室、游艺厅等公共场所。凭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乘坐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各公共场所相关人员要对无法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其就近核酸检测;市公安局要及时对此类人员的场所码赋灰码。

 (二)增设采样点位。各地要依托基层治理网格,以一级网格数的 70%为基准,设立核酸采样点位,市中心城区按照步行 15 分钟到达采样点、排队等候不超过 30 分钟的要求,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确保全市采样点位数不少于 7000 个。重点加强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客运枢纽、大型物流中心等场所的采样点设置。以乡镇(街道)数为基数,统筹设置 24 小时服务核酸采样点。加强早上和晚间采样服务,其中早上 6:00-9:00 和晚上 17:30-21:30 两个时间段采样点的数量占总采样点数量的 50%以上。

 (三)提升采样能力。各地要加强核酸采样力量配置,充分发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机构)、药店等技术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经培训后充实到核酸采样队伍;每个采样单元按照采样人员、信息录入人员、采样辅助和服务保障人员“1:1:1:3”的比例配置。要改善核酸采样点硬件设施,适当配备检测屋和移动检测车,优化采样流程,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四)加强岗前培训。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核酸采样人员采样、个人防护和感染防控等知识的岗前培训力度,督促采样人员严格落实手卫生、个人防护和医废处置。各级机关工委要组织发动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参与核酸采样辅助工作,并加强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五)加快样本送检。推行 20:1 混采,有效降低样本

 量。根据不同样本类别,分类确定送检时序。按照“快转运”要求,建立样本中转转运机制,采取专车与市场化相结合方式,建立高效转运体系,确保样本在采集后按规定时间送达。

 (六)提高检测效率。全市范围内所有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基地、气膜实验室、方舱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均要根据分配方案承接核酸检测任务,接收样本后在尽可能短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并推送数据,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查询到核酸检测结果。

 (七)落实“四方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实现本行业系统从业人员应检尽检。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动员网格员、楼道长、居民骨干等多方力量参与采样点现场工作,确保核酸采样点高效有序运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市场主体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常态化核酸检测规定。公共场所、入 x 通道等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扫码查验核酸检测措施,确保不漏一人。

 (八)强化数字赋能。大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将本区域内的所有采样点在百度和高德地图上予以标注,方便群众查询。各地应做好采样点校准和“忙闲”状态打卡工作。同时,将核酸检测数据与人口库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形成全市待检测人员专题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并赋能各区(县、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要统筹抓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宣传、网信、信访、机关工委、公安、经信、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大数据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各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亲自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市六区和 xx 高新区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业务指导、采样培训、检测服务和质量监督;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公安部门负责场所码赋码;经信部门负责防疫物资保障;交通部门负责核酸样本送检相关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动员物业管理人员参与核酸检测保障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公园、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内采样点设置和标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集中后的处置;信访部门负责相关投诉的受理、转交办以及咨询解释等工作;机关工委要做好机关干部的组织动员;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及时处置舆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官方媒体公布核酸采样点地址、服务时间等信息,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予以动态调整;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

 焦点问题,准确澄清不实传言,纾解群众焦虑情绪,营造人人同心抗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成立检查指导工作组,督促相关单位对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切实筑牢防疫屏障。

篇七: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四早”措施,提高呈阳感染者早发现能力,尽早阻断病毒传播链条,经 XX 区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应检尽检重点人员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涉冷链人员等13 类应检尽检重点人员。

 (二)其他重点人员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健身运动场所(馆)、网吧、饭店(餐馆)、宾馆(民宿)、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KTV、洗浴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灸馆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学校、教育行业相关人员(含学校教职工、各类培训机构教师、工勤人员);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邮政快递业等从业人员;建筑业及重大项目等从业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港口码头周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

  二、核酸检测抽检频率和 人员比例

 (一)应检尽检重点人员

 按照《XX 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二)其它重点人员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每 2 周抽检 1 次,按照 1:10 混检方式进行检测。抽取 10%的人员进行检测,每半年实现人群全覆盖。

 2.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抽检频次。

 三、核酸采样点位设置及要求

 各街道(镇)至少设立 1 个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点由各街道(镇)或相关单位(企业、学校等)负责设置和管理。采样点应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由街道(镇)综合考虑核酸检测人员数量、人口分布、交通环境、天气因素等情况选择集中采样点位置。固定采样点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200 平方米,采样点需提供电源和网络,室外场地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其他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点设置详情见附件 1。

 四、核酸采样人员配备

 各采样点由属地街道(镇)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

  卫生院)各设立负责人 1 名。街道(镇)采样点负责人主要负责场地准备、组织发动、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医疗机构点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指导采样、调配人员、协调采样物资等工作。采样点采样人员、信息录入人员、打包及标本运送人员由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负责,其它人员由属地街道(镇)负责。

 五、核酸抽检启动时间及具体采样安排

 1.启动时间:XXXX 年 X 月 24 日,市民凭“其他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凭证”进行检测。

 2.固定采样点工作安排:周一至周日,每日下午 13∶30--16∶30,工作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上门临时采样点工作安排:对于学校、工地、政机关每 2 周采样一次,一次半天。

 4.采样方式:口咽拭子。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四方责任。各街道(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核酸检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街道(镇)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管理制度,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和场

  所重点人员的核酸抽检。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认真组织人员,按时开展核酸检测。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3。

 (二)有序引导群众。加强宣传引导,有序组织。需要核酸检测的人员请提前扫码做好登记,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智能手机,按时、有序到达地点开展核酸检测;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存 1 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