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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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6篇

时间:2022-10-18 11:10:07 来源:网友投稿

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6篇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22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6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6篇

篇一: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2 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整改、有力防范化解影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在校师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全力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3 年 1 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把维护校园安全提到重中之重,摆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体布局中统筹谋划推进,抓好全县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平安校园”,严防因学校幼儿园安防措施不到位引发暴力伤害在校(园)师生、儿童的恶性案件,严防因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涉校(园)重大案事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努力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压紧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安保责任制,始终把安全作为办学治校的前提和基础,切实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分级分类明确安全责任人员,细化值班巡逻、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方案,完善校园保卫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将校园安全纳入校长、园长履职评价体系,指导建立完善校园安全考核机制。

 (二)巩固提升校园安防建设质效。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回头看,全面检查验收评估,坚持“一校一台账、一校一方案”,针对性提出限时整改要求。要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队伍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安全检查,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要按照省委平安办转发《省公安厅省数据资源局等单位〈深化“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前哨”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逐校细化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抓紧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前哨”系统前端人像卡口布建,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按照《XX 省公安厅 XX 省教育厅关于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和《XX 市公安局、XX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

 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加快推进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强化警校联建,提高校园安防工作效能。要结合“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持续巩固深化校园安防建设成果,指导辖区校园加强安防信息化建设,依托公安大数据精准赋能,提供信息研判支撑,打造智慧校园安防升级版。

 (三)动态清零校园安全问题隐患。教育部门要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会同有关部门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列名挂账、督促整改、盯办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定时间、一盯到底,确保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无死角无遗留。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保安员身份信息核查和动态评估机制,对发现的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在相关违法犯罪前科等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指导学校及时调离,依法稳妥处置。

 (四)防范化解重大涉校矛盾纠纷。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校闹”联动整治等工作,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严防风险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引发重大涉校敏感案事件。要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

 测预警机制,努力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公安机关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会同政法委等部门深入摸排校园周边各类风险人员,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涉访滋事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将发现掌握的因性格偏执、受挫失意、长期上访未果等导致怨恨社会、言行失常乃至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纳入视线,加强联系走访,积极开展疏导劝解、法制教育,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对“校闹”案事件要依法及时出警,维护学校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权利。

 (五)着力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支持社会治安专项工作组针对校园周边交通乱象、治安隐患、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小商店、快捷酒店等重点场所清理整治,及时查处抽奖类游戏“陷阱”和向学生销售香烟(电子烟)、问题食品、有害玩具、淫秽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严防有害影视剧内容向校园和学生渗透,坚决清除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色情、暴力等不良因素,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公安机关进一步健全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领导、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

 家长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要优化警力配置,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违法,引导车辆和人员有序通行。要针对“双减”政策实施后学校延迟放学等新情况, “一校一策”合理调整护学安排,严防成为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

 (六)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法治教育。教育部门要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丰富拓宽素材资源,坚持寓教于乐,注重生动性、趣味性、体验性,制作录播相关生命安全与预防违法犯罪题材的音视频资源,依托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为学校有针对性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提供支撑。要指导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反邪教、防性侵、防诈骗、防交通伤害、防网络沉迷、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身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指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督促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快心理辅导室建设,把学生心理健康作为衡量教育发展、办学治校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七)依法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对涉校涉生案件保持高度敏感警觉,坚持重大案件提级侦办、挂牌督办、现场指导,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健全完善涉校案件分析研判和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强化一案双查,既要对案件倒查,也要对有强制报告义务但没有进行报告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倒查。对案件侦办、日常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公安提示函,切实推动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指导建立健全涉校案事件舆情导控机制,一旦发生涉校突出案事件,按照“三同步”要求,快速启动有效引导,严防发生连锁反应和负面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八)创新推广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积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通过试点磨合固化完善,全面助推校园安全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加快推进校园安防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培育一批可复制的创新典型,构建并固化内外结合、整体防控、智慧助力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探索寄宿制学校实行学生宿舍安全大包干,继续夯实宿管制度,推动楼栋长和楼层长制建设,分别由校领导担任楼栋长,班主任或骨干教师担任楼层长,直接负责宿舍楼的隐患

 排查、矛盾化解、安全防范等工作,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物色责任心强的学生作为信息员,第一时间能反馈宿舍内发生的各类案事件情况。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实行“一校一档”动态掌握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及时开展稳控化解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组织部署。县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工作主线,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工作的紧迫性,结合工作发现掌握的短板不足,花大力气、下狠功夫,以“一抓到底”的精神认真改进解决。要把“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细化工作台账清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准确把握规律特点,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问效。县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抓好任务分解,加强闭环管理,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将近年来发生过涉校案事件、排查出安全隐患的地方和学校列

 入专项督导,推动各项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将“护校安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完善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追责问责制度,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倒查问责。

 (三)紧盯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整治。县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在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涉校安全稳定风险预警处置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发现、主动防范风险能力水平。巩固中小学幼儿园“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成果,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紧盯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风险,加强部门配合,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发力、一抓到底、动态清零。紧盯校园周边顽瘴痼疾,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积极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四)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县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会商研判,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校园安全各项措施,切实为校园办学安全托底。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涉及校园安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推动将校园安全重大事项纳入党政工程,着力推动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切实发挥好制度优

 势,不断强化工作合力。

篇二: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园安全三年行动计划

 ?

 幼儿园安全发展标准化建设升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幼儿园安全教育发展和“安全发展标准化建设升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本工作计划参照新塘教育办公室《开展辖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

 首先,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满足人民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治本”的原则。它侧重于解放思想,第一次尝试,并持续运作。以创建“安全第一学校”为载体,巩固和提升安全校园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创新能力,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实现“十二五”教育规划创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环境。

 坚持“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政治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敲响警钟,不断把握”的思想。坚持“以规范制度管理为重点,以培育良好行为为重点,以监督检查为重点,以隐患整改为重点”的工作思路。遵循“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的原则 ?

 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是以开展“安全发展标准化建设升级工程三年行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为基础,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来确保校园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改革、发展、稳定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 ?

 二是要把实施“安全发展标准化建设促进工程三年行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与实现幼儿园跨越式发展、完成幼儿园各项任务相结合,把加强内部科学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师生法制教育与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全面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切实推进校园安全建设。

 第三,要做好准备,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评估工作。

 三、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安全行动”所创造的成果,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提升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为我校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实现“十二五”教育规划,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环境。

 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更好地落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规范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教育和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年度工作: ?

 1.第一年(九月三十日 ?

 根据标准和评价规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计划,持续排

 查和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和标志,丰富校园防控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幼儿园安全工作水平,为上级组织的评价做好准备。

 2.第二年(1 月-12 月)将在第一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建立- ?

 首先,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满足人民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治本”原则。它侧重于解放思想,第一次尝试,并持续运作。以创建“安全第一学校”为载体,巩固和提升安全校园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创新能力,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实现“十二五”教育规划创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环境。

 坚持“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政治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敲响警钟,不断把握”的思想。坚持“以规范制度管理为重点,以培育良好行为为重点,以监督检查为重点,以隐患整改为重点”的工作思路。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

 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是以开展“安全发展标准化建设升级工程三年行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为基础,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来确保校园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二、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 ?

 二是要把实施“安全发展标准化建设促进工程三年行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与实现幼儿园跨越式发展、完成幼儿园各项任务相结合,把加强内部科学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师生法制教育与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全面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切实推进校园安全建设。

 第三,要做好准备,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评估工作。

 三、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安全行动”所创造的成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提升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为我校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实现“十二五”教育规划,创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环境。

 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更好地落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规范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教育和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年度工作: ?

 1.第一年(九月-十二月): ?

 (1)成立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安全发展标准化建设升级工程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构; ?

 (2)在 ?

 根据标准和评价规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计划,持续排查和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和标志,丰富校园防

 控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幼儿园安全工作水平,为上级组织的评价做好准备。

 2.第二年(1 月-12 月),在第一年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建立以下机构:(主要)副参谋长: ?

 (安全管理人员)成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发展标准化建设升级工程三年行动的具体实施。荆轲,一个为家人到处工作的刺客,有一颗漂浮的心,没有根。然而,高建礼的声音却成了他愿意留在燕的理由。虽然它是第一次被看到,它仍然是一样的。也许所有的相遇都是前世注定的。无论是早上还是晚上,在合适的时间遇见你是最美丽的相识。他去过很多地方,他去过无数次,但没有地方能留住他的脚步,只有今天的高建礼的声音让他舍不得离开。从那时起,两人的心灵就相投了。他们唱着歌,在燕国交易会上兴高采烈,举着灯,高谈阔论。笑着笑着,悲伤着,流泪着,即使这些神经质的状态,被市场哗然,但对朋友来说,又如何?生活很少是知心朋友。快乐和悲伤的关系是什么?让我们开心点。出生在乱世,遇到一个如此了解自己的人是如此难得的幸福。然而,这个快乐的知己日永远无法逃脱那个时代的残酷。荆轲永远、永远、永远都不应该成为刺客。如果不是,他怎么会被愚蠢的太子丹派来刺杀秦王呢?永远消失了。如果荆轲不是刺客,他就更不可能漂浮在漂浮的帐篷里,没有地方住。也许他不能见见高建礼。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风在沙沙作响,水很冷。一旦强壮的人走了,他们就不会回来了。”知心朋友高马德的离去让监利感觉像一把刀,

 整天独自歌唱,生活在痛苦中。在如此懒散的生活中,没有人理解他。对他来说,他厌倦这种孤独和悲惨的生活。他本可以藏在野外,远离喧嚣,但他也选择了一条不归路。当他去咸阳宫为贵客演奏时,他终于被认出来了。他不害怕,但很平静。因为他心里知道,这是宫里沾着他的知己荆轲的血。如果他能死在这里,那就是命运。然而,与他的愿望相反,秦王没有杀他,并给他一个好时机。相反,他瞎了眼睛,让他死去。在一次又一次的心伤中,他用铅填充建筑并模仿荆轲,希望最终与秦王同归于尽,但是他的内心非常清楚,他根本不能伤害秦王。他之所以这样做,向石头扔鸡蛋,只是因为他想快乐地死去。这只是一种寻求死亡的方式。几千年后,后人记得水有多冷,风有多苦。“风在沙沙作响,水在冰凉,当强者离去,他们将永不回头”这句话有多痛苦和无助?几千年后,水的变化,风的变化,雪的变化,年复一年,这个令人心酸的故事也如此经久不衰。我不禁想起博雅的死,因为博雅的死是对她知心朋友的感谢。世界上有一种知心朋友,名叫博雅和子琪。还有一种侠义知己,名叫荆轲和高建礼。俗话说: ?

 "君子为知己而死。"这可能是世界上最高的友谊!生命是漫长的,朋友很容易得到,朋友很难找到。知心朋友是一种我们需要用生命来珍惜和保护的感觉。然而,在这个时代,爱情似乎越来越便宜,从友谊到陌生。如你遇到知心朋友,别忘了珍惜。单词模型 ?

篇三: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推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确保 2022 年底前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达到规定标准,结合省公安厅、教育厅,市公安局、教育局指导意见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监管、整体推进,坚持协同配合、共建共治,切实加大投入,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效能,逐步构建系统、科学、智慧、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要严格按照各级关于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的原则,健全公共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形成防范、化解、处置风险的合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确保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要有针对性地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

 制,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学生安全素养,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设目标 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压实区位“属地管理”责任、公安机关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指导和监督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做到学校安全责任链条全覆盖、无盲区、无断点。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主责,强化落实校园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使用安防系统加强内、外部安全管理,会同多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实现校园风险隐患智能感知、及时预警、即时响应、迅速处置。要切实实现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安保组织体系更加严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内部安全管理更加科学、安防系统建设更加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更加高效、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健全。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落实专职保安员配备、物防设施建设、智慧安防系统建设、“三支队伍”建设“4 个 100%”的要求。

 1.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 100%。

 按照《省学校安全条例》《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鲁公通〔2019〕38 号,以下简称《安全防范通知》)的要求,校园保安应当为专业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保安员应取得保安员证,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且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目标任务:2019 年底前,局属学校(幼儿园)、民办学历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 100%;2020 年底前,各镇街所属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 100%;2021 年底前,各镇街所属民办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 100%。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2.封闭化管理率达到 100%。学校要设置高度不低于 2 米的防攀爬、防冲撞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各出入口要配备必要的物防、技防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目标任务:2019 年底前,公办中小学校、民办学历学校封闭化管理率达到 100%;2020 年底前,全区公办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 100%;2022 年底前,全区民办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 100%。)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3.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达标率 100%。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

 目标任务:2019 年底前,局属学校(幼儿园)、民办学历学

 校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 100%;2020 年底前,各镇街所属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要达到 100%。

 安装的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标准如下:(1)一键式紧急报警要自带校门口及周边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接警中心联通,即报警时校门口及周边监控实时画面能在公安部门110 指挥中心平台同步弹出。(2)视频监控系统(含学校各部位及学校围墙周边)要做到全覆盖,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列入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单位的保存时间不少于 90 天。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4.加强校园安全“三支队伍”建设,“专兼职安全员”“护学岗”“护校队”设置率达到 100%。

 建设校园专兼职安全员队伍,通过培训持证上岗,使校园专兼职安全员队伍成为本校安全工作的“明白人”、校际间安全检查的“专业人”。要强化公安民警、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队伍建设,建立区统一规划实施、属地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要推进学校护校队伍建设,集中学校体育教师、后勤人员等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定期组织安防训练,建成校园安全应急处置的重要储备力量。要按照 2019 年 9 月公安部、教育部校园安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城镇地区要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

 岗”制度,配齐配强执勤警力,把校园门口、学生上下学(含晚自习)必经路段列入巡逻必到点。在警力紧张的偏远农村要依靠村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工作。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在上下学(含晚自习)高峰时段将巡逻警力向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倾斜,确保每所校园及周边地区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目标任务:2020 年底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专兼职安全员”“护学岗”“护校队”设置率达到 100%。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二)全面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 5.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原则,建立健全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将安保工作作为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党政领导、单位负责、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 6.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智慧安防建设,不断强化校园安全

 防范制度建设。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和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有章可循、有迹可查。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强化校园安全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每月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三)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7.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预警防范。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公安部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排查发现、及时化解、提前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切实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要有效整合公安大数据和社会大数据,加强信息碰撞比对、深度挖掘和智能研判,及时推送有关信息并进行预警提示,提高防范涉校案事件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8.加强校园周边巡控力度,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严查严管,切实提高巡逻警力的管事率,对在校园及周边游荡、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一律进行严格盘查,发现有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带离现场进行继续盘问;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要果断依法予以拘留;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要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约束、管理、救治措施。对涉及校园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提高打击处置效能。对重大案件,上级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提级侦办;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生幼儿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形成气候影响校园稳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分局 9.强化校园周边乱点整治工作。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文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小卖部、饮食店、游商浮贩向学生售卖“三无”食品、电子烟、非法出版物、不健康刊物、口袋本、贩卖危险性仿真玩具、管制刀具、危爆物品等情况;治理学校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安危险人员等特殊人群,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规范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优

 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有效保障学生及接送人员安全顺畅出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10.强化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警务室民警联系中小学幼儿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及时通报校园警情,及时应对处置师生报警求助,提高校园安防工作效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分局 (四)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1.制定专门应急预案。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分级分类制定细化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牵头部门、规范处置程序,完善案事件报告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保障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开展快速高效处置。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12.开展常态应急演练活动。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安全防范通知》要求,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教职员工要明确职责任务、熟知处置流程,提高第一时间参与应

 对处置突发案事件的能力,使学生、幼儿掌握基本的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和修订完善。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13.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对各类涉校园安全信息的搜集掌握、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线索,及时采取防范处置措施。建立健全学校舆情处置制度,增强重大案事件发生后的舆情应对能力。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涉校园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14.加强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构建“多位一体”新型校园安全教育模式。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 15.选派优秀公安民警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公安机关要选派

 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初、高中由派出所领导担任法制辅导员,幼儿园、小学由社区民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法制辅导员的系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确保一批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公安民警被选派到学校开展此项工作,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分局 (五)着力提升监督指导效能 16.健全监督指导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公安机关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公安、教育部门要建立校园安全研判会商机制,健全校园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 1 次校园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随时通报校园安全风险;各属地派出所及其辖区学校分管安全负责人每月召开 1 次碰头会,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 17.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教育、公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和督导,并及时在教育、公安系统范围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责任督学要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处理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公安局分局分管负责人、区教育和体育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

篇四: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序号 任务名称 具 体 要 求一、全面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1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原则,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

 将安保工作作为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党政领导、单位负责、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2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  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教育部门要推动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足额保障,并将保障校园安防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

 要会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督促学校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有关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

 建立完善学校专职保安员薪资保障机制,着力改善队伍年龄结构和履职能力。

 进一步规范保卫队伍日常教育和考核评价,加强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培训,校园专职保安员的技能培训及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 2 次。

 2019 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 100%;2020 年底前,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 100%;2021 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 100%。3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  设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学校主要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

 2019 年底前,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 100%;2020 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 100%;2021 年底前,全部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

 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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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任务名称 具 体 要 求4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  设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深化“智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进一步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

 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推动已安装的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

 公安机关情指等部门要推进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

 2019 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 100%;2020 年底前,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 100%,各县(市、区)至少确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各 1 家“智安校园”安防建设示范点;2021 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 100%。5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督促学校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和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有章可循、有迹可查。

 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

 强化校园及周边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制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车辆维护,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二、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6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巡  防公安机关巡特警、交管、治安等部门要结合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指导推行弹性聘请保安力量机制。

 要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加强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建立地市统一规划、区县推进实施、属地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

 2019 年底前,城市“护学岗”设置率达到 100%;2020 年底前,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 100%。7强化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  设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

 公安机关治安、警保、科信、情指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警务室或治安岗亭民警联系中小学幼儿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及时通报校园警情,及时应对处置师生报警求助,提高校园安防工作效能。8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预警防范教育部门要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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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任务名称 具 体 要 求8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预警防范公安机关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排查发现、及时化解、提前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公安机关治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切实落实动态管控措施;科信、情指等部门要有效整合公安大数据和社会大数据,加强相关信息碰撞比对、深度挖掘和智能研判,及时推送有关信息并进行预警提示,提高防范涉校案事件能力。9强化校园周边治安整  治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规范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要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置学生、幼儿、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有效保障学生及接送人员安全顺畅出行。10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情指、治安、刑侦、网安等要认真履职,对涉及校园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提高打击处置效能。

 对重大案件,上级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提级侦办;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生幼儿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形成气候影响校园稳定。三、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11制定专门应急预案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分级分类制定细化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牵头部门、规范处置程序,完善案事件报告制度。

 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保障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开展快速高效处置。12开展常态应急演练活  动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 1 次应急演练,使教职员工明确职责任务、熟知处置流程,提高其第一时间参与应对处置突发案事件的能力,使学生、幼儿掌握基本的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

 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和修订完善。13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  制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涉校园安全信息的搜集掌握、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线索,及时采取防范处置措施。

 要建立健全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重大案事件发生后的舆情应对能力。

 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涉校园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和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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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任务名称 具 体 要 求四、加强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14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构建“多位一体”新型校园安全教育模式。15选派优秀公安民警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公安机关要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制辅导员。

 要加强对法制辅导员的系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确保一批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公安民警被选派到学校开展此项工作,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五、着力提升监督指导效能16健全监督指导工作机  制教育部门要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公安机关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随时通报校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17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  施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市、县教育、公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和督导,并及时在市、县范围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各级责任督学要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处理并通报属地教育部门。六、机制体制建设18强  化资金保障教育部门要结合国务院部署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中央财政相关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支持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19强  化阶段推进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强化协作配合,立足于突出问题解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本地校园安保工作实际情况,将实施行动计划与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力有序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制度防“五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网建设,确保 2022 年前实现全面达标。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政工宣传、办公室、科信、督察、警保、情指、巡特警、刑侦、交管、网安、反恐、法制等部门,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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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及市安委会安排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一区三高地、五个新毕节”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组)领导、行业负责、学校主责、

 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学校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可能对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专项整治范畴,科学预防、系统应对、不留死角。

 ——坚持分类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落实“管教育必须管安全、管学校必须管安全、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按业务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区域、地方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的实际,区分风险的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

 ——坚持“五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精准治理,更加注重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学校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切实解决思想认识

 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全面排查大中小学(幼儿园)威胁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隐患,深入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原因,集中攻坚力量进行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基础,维护工作成效。实现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明显减少、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杜绝发生影响恶劣的涉校涉生事件。

 四、主要任务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贵州、毕节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精神,巩固学习成效,提升行动自觉。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落实具体工作的抓手,持续深化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继续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将其转化为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开展的行动指南。二是组织对“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行再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一根弦,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能落地生根。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

 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面完成“3 个 100%”的基础上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校园专职保安人员整体素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全封闭管理,提升一键式紧急报警反应处置速度,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覆盖并接入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校园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二是保障校内建筑安全,对校舍、围墙、校门、厕所等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固定不牢、墙体开裂、地质灾害等隐患展开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治,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 D 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校园在建工程要加强安全监管,设立警示标识和警戒线封闭施工,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三)关爱学生健康成长

 一是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查、干预工作机制。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素养。对问题学生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案”,协调配合家长(监护人)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正,全方位进行干预帮助。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动员家长(监护人)将其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机构医治,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二是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重点管理。对家庭离异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学生、父母一方服刑学生、家庭突发变故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毕业班学生、留守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易地搬迁安置点学生等重点群体的

 信息排查、收集,逐一梳理,及时研判。开展安全、生活、情感、学习、行为养成等“五关爱”活动,寒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大走访”活动,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动向。

 (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月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按照标准和要求配备消火栓、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完善消防安全标识,保持楼梯间及人员安全疏散通道出口通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符合要求。对全校教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二是预防校园欺凌。加强巡逻查防,切实抓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置。建立学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发现的学生矛盾纠纷,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及时开展教育和疏导工作,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学生矛盾调解不及时、不彻底而导致矛盾激化。三是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加强对教职工及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管,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抓实抓细“四个五”访谈排查,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的平时监测和考核,细化监督管理。四是治理校园电信诈骗、校园贷。通过典型案例对师生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家长(监护人)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信息保护意识。开展涉校涉生网络诈骗等线索摸排,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五是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

 陪餐制度并明确陪餐人员职责,落实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业务培训,实行“一年一检”,着装持证上岗;继续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扩大互联网+智慧化监管覆盖面,严把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留样、分餐等关口。六是严把意识形态安全关口,今年是政治大年恰逢冬奥会、二十大召开,严格落实“十个纳入、十个必查”工作机制,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配齐配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专任教师,开齐开足思政课。对外发布所有信息、稿件需制定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对教材、图书、教辅资料、校园(班级)文化布置以及校园网站等是否涉及宗教、政治等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五)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一是发挥学校“三防”建设功能,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和学生进出询查登记制度,落实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在校门口开展交通、治安值日制度。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重点人员管理,排查摸清刑释解戒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患者、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情况,落实有效管理措施。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治理,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二是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各类学校使用校车的要建立校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未经年检车辆、无资质驾驶员驾车接送师生。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劝阻学生、提醒家长(监护人)遵守交

 通法律法规,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校园周边有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各级各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学校(幼儿园)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道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范和减少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

 五、进度安排

 从 2022 年 2 月至年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 年 2 月 15 日前)。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召开培训动员会,全面推进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开展,迅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会,结合《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综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进(2022 年 10 月底前)。对照《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任务清单》的主要任务类别,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全面落实《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实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自身能

 力不能完成整改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帮助解决。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学校全面组织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督查情况,厘清工作思路,将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和学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等形式,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三)评估验收(2022 年 11 月底前)。配合省级评估验收工作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地各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评估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形成评估报告。

 (四)总结提升(2022 年底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分析共性和突出问题,健全并推动落实相关制度。并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成果在全市教育系统推广运用,大力推进成熟定型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等具体制度出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持续发力,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持续调动各专项整治小组的工作职能,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能圆满收官。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减灾防灾日”“国家禁毒日”“119 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不同时间节点,通过“开学安全第一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班会、校会、广播、宣传栏、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印发宣传手册、一周一提示等方式对师生及家长(监护人)广泛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防地质灾害、消防安全、防煤气中毒等宣传教育,并适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二是通过毕节教育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安全告知书》等,提醒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责任。三是紧盯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关键时间节点,利用微信、QQ、“一周一提示”、签订安全协议等方式,强化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离校期间的监管,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交通、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四是针对每年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学业压力大,容易产生焦虑情绪的实际,对学生开展身心健康宣传教育和排查干预,多多进行户外活动放松身心减轻压力,防止学生因负面情绪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暗访问责。一是根据《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县级领导干部包片暗查暗访教育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化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部署情况以及校园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三张清单”工作机制要求,落实整改各个环节,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对校园安全工作中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推进迟缓、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按

 照《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造成学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为深入贯彻落实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会议”和 12 月 10 日“全市校园安全座谈会”精神要求,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取得实效,1月 27 日市教育局制定印发《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于 2 一 7 月重点针对学生心理健康、师德师风、校园欺凌、食品卫生等 12 个方面的风险全覆盖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影响全市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篇六:幼儿园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1 -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安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为建设实力生态智慧幸福新南召做出新努力、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放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控源头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开展校园安全专

  - 2 - 项整治,推动各部门、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涉师生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健全,校园安全形势明显向好,校园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高质量发展,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学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参加集中警示教育。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搜集、下载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对话谈心活动,主要领导要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要与业务股室

  - 3 - 负责人谈,要通过谈心交流,指出安全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二)全面完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体系。一是落实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指导督促辖区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二是行业监管部门要对照部门职责,常态化对师生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校园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县督查中心、综治中心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通报、警示、约谈、问责等工作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三)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即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类推进实

  - 4 - 施。深化提质扩面学校建设,实现由“有”向“好”的转变。全面推行乡镇以上成建制学校开展建设,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进行试点。通过努力,教育系统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不少于 12 个课时。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119 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12.2 交通安全日等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各小学幼儿园要以安全教育平台为依托,以学校网络教育资源为突破口,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开放课程,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实施安全教育教师校本培训,结合本校

  - 5 - 实际开发校本安全教材、安全教育优质课,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各学校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分级分批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五)实施“一校一警”校园及周边安全保障工程。法院负责对涉校涉生案件进行调解、审理,为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处理涉校涉生事件提供准确、可靠的法律支持。检察院负责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选聘优秀检察官、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县公安负责在学生上下学等敏感时段在校门口、治安重点防控区设置护学岗,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并及时对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的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处理,做到让群众及广大师生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司法局负责对校园周边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依法对涉校、涉生案事件进行调解,及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学校要参照“一村一警”服务模式,将包校干警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制作成卡,悬挂在大门口醒目处,便于学校、师生及家长互联互通。县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将把“一校一警”校园及周边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平安南召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与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相

  - 6 - 结合,确保此项工作能得到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县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教体局)

 (六)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教体局牵头落实平安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雪亮工程”建设攻坚提升活动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此外,还要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心理健康安全防范)建设,确保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实现“四个100%”(专职保安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视频监控配备和联网),确保三年行动完美收官。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变验收制度,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筑、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消除校园内 D 级危房、危墙、违章搭

  - 7 - 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应急、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五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涉校涉生案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执纪执法部门提出的安全事故防范建议要认真听取,并贯穿在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责任单位:县政法委、教体局、公安、司法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宣传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

  - 8 - 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成效。三是集中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县教体局、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县教体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中小学校)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县卫健、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各中小学校)

 3、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县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实施&lt;校车安全管理&gt;办法》,依法规范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妥善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

  - 9 - 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要指导、督促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以及校车第三方监控平台等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提高监管水平,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校车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法严查严处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应急管理、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政府、有校车的中小学校幼儿园)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无塔供水器、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 10 - 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属地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幼儿园)

 5、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卫健、文广旅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要加强校园周边 200 米安建设,加强对安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政法委、教体局、公安、司法局、城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属地乡镇政府)

 6、加强其它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县委政法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