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方案
XX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XX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不断推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仍然存在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服务不到位、普及水平仍有待提高等问题。为了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提升儿童的全面发展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到XX年,实现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使全县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5%以上,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1.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与建设
(1)合理规划和布局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学前教育资源覆盖全县每个村镇,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
(2)加强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新建、扩建和改造适应学前教育需要的幼儿园和托幼机构,提升场所硬件设施及安全条件。
(3)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学前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素养。
2.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1)制定学前教育评估和监测体系,定期对学前教育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2)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师的培训和考核,鼓励教师参加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的培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3)推广优质学前教育教学模式,探索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的特色教育模式,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3.学前教育普及推广
(1)加强学前教育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让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学前教育的意义和作用。
(2)建立学前教育入园政策和机制,保障适龄儿童的入园权利,加强对贫困家庭和农民工子女的关爱和扶持。
(3)建立学前教育衔接机制,加强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提高儿童的学习适应能力和学习质量。
4.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
(1)增加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提高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水平。
(2)制定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和有效使用。
(3)出台学前教育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提供税收和其他优惠政策支持。
三、工作机制
1.XX县教育局负责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实施。
2.所有幼儿园和托幼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园和管理,接
受教育局的监督和评估。
3.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领导带头,各相关部门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人参与,定期研究学前教育工作的进展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方案。
4.加强学前教育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四、工作保障
1.加强学前教育监督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加强学前教育研究和经验交流,探索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模式和经验。
3.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教育素质和专业能力。
4.提供良好的幼儿园和托幼机构场所条件,确保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5.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统计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学前教育的各项数据和信息,便于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通过本工作方案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儿童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推动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篇二: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方案
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学前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基础教育阶段。为了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县政府决定制定一项实施方案,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
二、目标确定
1.学前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2.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积达到县域范围90%以上;
3.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保障每个孩子的优质学前教育服务。
三、实施措施
1.建设学前教育基础设施
(1)扩建和改建学前教育机构,确保足够的教育场所;
(2)修缮现有学前教育机构,提升教育环境;
(3)增加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提供更多的学前教育资源。
2.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
(1)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增加学前教育资源;
(2)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给予经费补贴和政策支持。
3.培育学前教育专业人才队伍
(1)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
(2)建立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提供教育培训资源。
4.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1)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好处;
(2)组织学前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知。
5.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1)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监管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
(2)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实施时间表
本实施方案自XX年X月X日起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XX年X月至XX年X月,重点推进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2.第二阶段:XX年X月至XX年X月,重点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和培育专业人才;
3.第三阶段:XX年X月至XX年X月,重点加大宣传推广和监管执法力度。
五、预计效果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推进,预计取得以下效果:
1.学前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
2.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积达到90%以上,保障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学前教育;
3.学前教育质量得到提升,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学前教育服务。
六、实施方案评估与调整
县教育部门将定期对实施方案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方案措施,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和目标的实现。
以上是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需要共同努力,共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七、保障策略
1.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学前教育经费的稳定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学前教育的专项资金,保障学前教育的基本经费需求。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的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体系。
2.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家庭生育二孩,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同时,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学前教育机构办学成本。
3.人才培养: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加大对学前教育专业的培训和研修投入,提高学前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同时,建立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聘任制度,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4.公平公正:加强对学前教育资源的统筹配置,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解决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同时,注重多元化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学前教育。
五、预计效果
通过实施方案,预计在一定时间内将取得以下效果:
1.学前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通过扩建、改建学前教育机构,提供足够的学前教育场所,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学前教育的机会。
2.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积达到90%以上。通过加大对学前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扩大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提供更多的学前教育资源。
3.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通过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4.家长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知度提高。通过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使更多家长愿意将孩子送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
六、实施方案评估与调整
为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县教育部门将定期对实施方案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措施,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目标的实现。
同时,县政府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前教育建设的组织与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学前教育工作,共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实施方案是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多种措施的落实,将为每个孩子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为县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坚实的基础。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未来。
篇三: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方案
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监管弱的问题,努力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创建原则
(一)紧扣标准,明确任务。围绕《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督导评估程序和工作要求,拟定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创建工作方向明、任务清。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针对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三个方面的评估要点,明确创建职责、细化创建措施、建立推进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
(三)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针对创建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抓好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整改力量、强化攻坚克难、重视跟踪督查,确保创建工作落细、落实。
三、创建目标
在2024年6月底前,高质量通过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级评估;在2024年12月底前,顺利通过国家认定。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优化学前教育布局。
结合本县实际,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县域居住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测算学位供求,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
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科学、合理地制定《县幼儿园布局规划》,有序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入园不难、入园不贵。
(二)进一步提升普及普惠水平。
1.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根据《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工作方案》,逐步将符合条件且园舍独立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从小学中剥离出来,设置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根据《县幼儿园布局规划》,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快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快集团化办园模式,力争把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高质量的公办幼儿园。
2.
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其奖励和支持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占比和办园质量。
3.
大力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与管理。将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主渠道,认真落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202*年治理工作方案》,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筹协调规划、建设、教育等部门对小区配套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强化政府保障力度。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并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讨论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工作方案、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并完善幼儿园党的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建指导员全覆盖。
2.
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县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科学安排中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及改造
薄弱幼儿园;积极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县财政局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预算,做到投入到位、收费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3.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起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幼儿身心健康,确保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幼儿园审批制度和年检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实施每四年一轮的覆盖所有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制度。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持续巩固无证幼儿园治理成果,全面消除无证园。加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确保民办园没有上市和过度逐利等行为。
(四)全面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
1.
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全面发展的教育,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持续改善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置班级、控制班额,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
2.
加强队伍建设。县委编办要切实加强编制动态管理、优化编制结构,确保公办幼儿园长、专业教师、卫生保健员等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编制需求,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数与在园幼儿数之比不低于1:15。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定期注册制度,落实幼儿教师持教师资格证
上岗制度和教研工作机制,落实公(民)办幼儿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幼师队伍整体素质。
3.
加大考核力度。县教委要切实建立并落实覆盖所有幼儿园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工作的经常性督导、过程性督导、专项工作督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考核保教质量,充分调动幼儿园办园积极性和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x年7月)。一是成立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的全面工作,制定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及时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组织召开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目标,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幼儿园及时组建相应的创建班子,对标《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照《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找准差距定好措施,拟好时间表、路线图,打表推进创建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x年8月-2024年4月)。一是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好过程督查、年度考核,落实好情况通报。二是县教委对照《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调研和自查,重点对幼儿园园舍、运动场所、设施设备、师资配备、教师待遇、大班额等发展问题进行摸排整改。三是县政府适时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阶段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实施问责。四是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认真开展督
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对学校能够自行整改的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对仅靠学校力量无法解决的重难点问题,汇总后及时报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五是县级有关部门及各小学、幼儿园对照《县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档案(现场)准备清单》,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善档案资料。六是县教委在4月15日前形成自评报告、申报表和政策文件汇编等材料,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市级督导评估。
(三)市级督导阶段(2024年5月-2024年8月)。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接受市级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接受并力争高质量通过市级督导评估(督评程序及办法:指标审核、社会认可度调查、实地核查)。
(四)国家认定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评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审核认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创建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压实各级责任链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上下一心、共同发力,全力推进创建工作见实见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考
核问责制,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年度考核范畴,对进展慢、效果差、影响创建结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篇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方案
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根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完善政府保障机制,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均衡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扎实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目标
坚持国家公共资源优先学前教育,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实现幼有所育,全面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强化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教保育质量,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年底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保教质量保障、社会认可度等四方面均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标准,2022年成功创建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
根据我县城乡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37所,其中,城区布点5所幼儿园;各乡镇布点1所中心幼儿园,共布点12所幼
儿园;农村单设幼儿园布点6所;小学附设学前班14所。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办法,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幼儿园建设,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迅速推进城区双湖峪幼儿园改扩建项目进度,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改扩建的幼儿园按期投入使用,有效增加城区公办园学位供给。
(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保障财政投入。按照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求原则,县财政将各项教育经费投入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困难家庭幼儿资助等严格按标准足额拨付。落实市定补助标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学前一年按每生每学年1500元,除省级示范幼儿园收取每学年差额700元的保教费,其它公办幼儿园均不收取保教费。
2.提高非编制教师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202***年开始,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力争达到全县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差距;民办园教师参照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工资发放标准执行,确保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县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并及时缴纳各类保险。
3.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4号),确保年检合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相同的生均公有经费补助,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房租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4.加大幼儿资助力度。确保低收入家庭幼儿按每生每学年750元发放学前困难补助。增加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困难家庭儿童、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
(三)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1.推动“低、小、散”幼儿园整治。所有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证,对民办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因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2.
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监测制度,落实教育、公安、环保、交通运输、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病、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3.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分类收费定价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严格执行《***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市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标准。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幼儿伙食费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盈利或结余,不挤占、克扣和挪动。幼儿园不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坚决查处不合理的收费和乱收费。
4.
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对照幼儿园等级标准,进一步保障园舍改
造、设施设备添置等经费,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相应等级要求,新建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5.
严格落实监管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精神,每三年对县域内所有幼儿园进行一轮督导评估,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党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聚焦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阵地建设五大建设,真正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四)全面提升保教保育质量
1.
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2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教基二〔2012〕4号),确保幼儿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优化城区公办幼儿因招生政策,通过班级整合、适当增加班级数等途径,使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规定。
2.
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建设。以县教研室为主体,落实区域教研和本园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发挥城镇幼儿园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探索城乡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
配足配齐教师。按《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
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杜绝公办园“有编不补”的情况,确保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2.
严格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在教师调配上优先保障各镇中心幼儿园持证教师人数,确保202***年开始公办专任学前教育教师持证率达到10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选树师德典型,引导践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
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含民办)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幼儿教师每五年培训达到360学时。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培养一批名师,带动全县幼教师资整体素质提升。
4.
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强化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方可任职。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年5月以前)。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县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2***﹞6号)精神,县教育和体育局逐项开展自查,填写《***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查自评表
(202***年度)》,认真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召开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年5月—10月)。明确创建具体任务、推进路线和时间节点,按照指标体系和省市督导意见,认真梳理汇总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各镇、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按月汇总工作进展。同时积累、整理、上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自查自评材料。
(三)重点攻坚阶段(202***年11月—2022年3月)。各镇、各创建成员单位、各幼儿园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完成指标、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整理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指标档案资料。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向市教育督导机构报送自评报告,提交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表、创建工作汇报、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材料、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含问卷)及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结果分析报告。
(四)市级初核阶段(2022年4月—5月)。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向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申请评估认定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报告,同时报送市级初核报告和县级相关申报材料。
(五)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6月—8月)。完成达标情况自评报告、迎评汇报材料和申请验收报告,接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实地督导评估,做好国家督导机构抽查、验收工作。同时
做好成果
巩固、提质升档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和体育局、发改和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镇、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机制体制,按时上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到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要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重大事项,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相关文件;要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列入有关部门、各镇年度考核任务,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要及时加强督查,促进创建工作任务高效落实,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三)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