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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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总结(6篇)

时间:2025-08-01 18:20: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事业单位改革总结

  

  2020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

  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

  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

  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

  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

  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首批试点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含附件)....

  淘豆网网友近日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首批试点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含附件)的文档,希望对您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以下是文档介绍:1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首批试点学校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贯彻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精神,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制定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首批试点学校工作实施方案.一、课程改革必要性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中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突出培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为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技能型人才,增强职业学校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二、课程改革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主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国家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建设计划为契机,围绕重点建设专业,积极探索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改革.以教产合2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为改革方向,着力推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带动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三、课程改革发展目标探索建立以突出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培养、理论与实践一体化、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与中高职教育相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探索校企

  深度合作共同开发中职教育课程开发的模式与方法,在全省乃至全国中职学校中形成示范效应;开发10个适应产业需求、办学基础扎实的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教学标准,从“源头”上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并对其它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提供借鉴意义;开发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和实训指导手册;开发重点专业数字教学资源库,建设全省共享的信息化教学资源平台;开发核心教材,建设一批突出能力培养、“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资源丰富的优秀数字化教材;完善专业建设管理制度,在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课程改革基本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兼顾产业需求与学生需求、学生就业与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学生就业需求,又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继续深造学习打好基础,提供保障.2、坚持从职业分析出发,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符合职业标准和职业规范要求,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实行“教、学、做”合一,有效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33、坚持开放性、先进性、示范性原则.坚持校企合作,中高职衔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内涵、提高质量,政府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共同推进;反映企业生产、管理、经营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充分发挥试点学校课改示范辐射作用.五、课程改革主要内容1、确定课改试点学校和试点专业试点学校:进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学校及暑期参加教学培训班的学校为首批试点学校.试点专业:按照重点专业建设对接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确定10个产业需求迫切、综合优势明显的专业开展试点.拟在下列专业进行改革试点:计算机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旅游服务与管理、会计、物流服务与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2、开发试点专业课程体系借助职业能力分析,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示范高职、示范中职参与,共同构建开发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突出职业综合能力培养的中高职衔接的试点专业课程体系,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中高职教育与社会脱节、中高职教育脱节的问题.3、制定试点专业教学规范和课程标准创新教学内容,建立职业学校教学基本规范.改变中职课程结构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分离,课程内容与岗位实际脱离的状况,实现专业人才的培养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

  生产4过程有效对接.4、开展教学模式改革探索适应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模式.突出实践教学,创新实践教学环境,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创新教学方式,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库,形成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过程;增强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习信心和学习能力,提高教育质量.5、创新校本课程建设模式,开发核心教材从学校凝炼专业优势、形成专业办学特色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开发校本课程.并依托企业研发一批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拓展的新岗位需要的校本教材;建设一批突出能力培养、“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资源丰富的优秀数字化教材.6、加强教学管理、教育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校长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课程改革领导能力,形成规范科学的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培养机制.加强校长培养、培训,促进校长掌握现代职业教育新理念、新模式、新手段和新方法.加强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团队、“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和行业专家引领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教科研团队建设.7、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建立长期合作、互利双赢的长效机制.共同开展种类师资培训、共同建设教学研究中心、共同开发教学资源库、共同开展新技术研究、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编制新教材、共同应对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技能型需求的5挑战.8、建立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构建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六、课程改革实施步骤结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步骤开展改革试点.从2011年起至2013年,为期三年.1、2011年8月-2012年5月,课程开发阶段.重点任务:开发课程体系,制定10个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标准.12月上旬召开试点学校校长培训会,工作部署,筹备成立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10个试点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首批课改学校和牵头学校,指定课改工作方案.2、2012年6月-2013年春,课程实施阶段.重点任务:依据10个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主干课程标准;开展系列培训,组织教学设计和教学方式手段改革;边试点边建设课改教学资源库.3、2013年春-2013年底,课程评价和制度建设阶段.重点工作:(1)开展课程评价,探索评价目

  标、评价主体、评价方式多元化,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达到学生发展、教师成长、质量提高的评价目的.(2)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常规教学管理规范到位,并将改革实践中取得的成果总结形成可实施和操作的教学管理制度.(3)充实丰富课改教学资源库.(4)总结交流推广课改经验.6七、课程改革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开展中职课程改革试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制定政策,落实经费,精心组织,顺利推进.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10个试点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首批课改学校和牵头学校,制定课改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各地和试点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家指导机构.(二)校企合作行业企业的全程参与是课改试点成功的重点保证.密切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深化校企合作,探索校企合作双赢的有效机制模式.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10个试点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为行业和中高端企业一线专家,确保课改符合行业企业实际,满足企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需求.(三)明确责任1、省教育厅领导组织全省中职课改试点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在经费、基础能力项目等方面支持改革.全权委托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10个试点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承担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2、省教育学会协助教育行政开展课改各项工作.3、各级教科研机构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在教科研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和咨询服务.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主管单位,积极鼓励支持学7校开展课改试点工作,在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提供基础保障.5、国家示范高职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承担中高职课程教学衔接的牵头责任.6、试点学校是课改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课改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整合教育资源,建立校企合作有效机制;落实课改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牵头试点学校要组织带领相关学校,共同完成课改任务.附件:1.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建设进程表(讨论稿)2.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项目配套培训方案(讨论稿)四川省教育厅职成处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8附件1: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建设进程表(讨论稿)(2011年-2013年)序号主要项目及具体安排负责单位备注项目任务与工作措施完成时间主持单位配合单位(人)1新课改教学团队培训引导教学团队转变观念,树立以服

  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的理念,推动专业和课程的改革,提高教师和教学团队的课程开发能力和执教能力(36所学校165人)2011年8月5日教育厅职成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团队2课程开发一、工作成果1.开发中职专业课程体系,编制10个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教学基本规范2012年4月四川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教科所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首批试点学校2.开发专业主干课程,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2012年7月3.搭建专业教学资源库平台2012年10月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10个专业牵头学校及团队4.形成10个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包2013年3月5.建设一批精品开放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内容之一)2013年6月6.出一批教育科研成果2013年9月备注:上述6项,每一项都采取过程检查、指导,终结评审制度,由四川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承担此项任务.9二、工作措施(一)组织保障1.筹备四川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2.筹备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1年12月教育厅职成处(二)技术保障1,开展课程体系开发与专业教学标准制订的培训(见附件2)2.开展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课程开发的培训(见附件2,)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四川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10个专业教学团队(三)实施保障1.分专业、分课程开展各项工作2.分专业、分课程分别进行过程检查与指导、验收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10个专业牵头学校及团队四川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3精品开放课程评审一、工作思路:以开展四川省中职精品开放课程的评选为载体,推动全省中职学校的课程建设工作.二、工作措施1.以研究为先导,探索课程建设评价目标、评价主体、评价方式多元化,第三方评价机制,制定四川省中职精品开放课程评审办法.2.制定四川省中职精品开放课程评审申请文件.3.组织四川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专家开展四川省中职精品开放课程评审.2013年10月四川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教科所10个专业教学团队革专家委员会104骨干教师培训1.工作目标:提升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能力、提升教师执教能力、提升双师课程开发能力2.面向对象:课程改革首批试点学校骨干教师3.工作措施1)开展教学做一体化的专业带头人培训2)开展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培训3)

  开展课程开发与校本教材建设培训2013年10月-11月教育厅职成处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10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51.总结推广建设成果一、工作目的:推广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成果二、工作措施召开全省部分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听取10个专业负责人说专业,精品开放课程负责人说课程.2013年12月教科所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10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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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类资助方式不够完善,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存在着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问题突出,不能完全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当前,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益兴起,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调整完善科技创新战略和政策,我们必须立足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通过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尽快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改革管理体制,统筹科技资源,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更加聚焦国家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充分发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和保障国家安全中的战略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要简政放权,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对中央财政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科学布局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完善项目形成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需求导向,分类指导,超前部署,瞄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强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升级,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

  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积极营造激励创新的环境,解决好“越位”和“缺位”问题.发挥好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突出成果导向,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遵循科学规律、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氛围.

  二、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一)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在此基础上,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统筹配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预算.各相关部门做好产业和行业政策、规划、标准与科研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在提出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需求,以及任务组织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中的积极作用.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和重点专项设置等重大事项,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报国务院,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

  (二)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

  将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等改造成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由专业机构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各方面提出的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加快制定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明确规定专业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科技领域的项目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制定章程,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接受委托,开展工作.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督、评价和动态调整,确保其按照委托协议的要求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选取.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推进专业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

  (三)发挥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作用.

  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重点专项设置和任务分解等提出咨询意见,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对制定统一的项目评审规则、建设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规范专业机构的项目评审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联席会议委托,对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组织开展评审.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要与学术咨询机构、协会、学会等开展有效合作,不断提高咨询意见的质量.

  (四)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

  科技部、财政部要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绩效、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和专业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等统一组织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绩效评估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结果作为中央财政予以支持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科研成果评价监督制度,强化责任;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科技部、财政部要根据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结果以及相关部门的建议,提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动态调整意见.完成预期目标或达到设定时限的,应当自动终止;确有必要延续实施的,或新设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及重点专项的,由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建议.上述意见和建议经联席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批.

  (六)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要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分散在各相关部门、尚未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信息要尽快纳入,已结题的项目要及时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系统.未按规定提交并纳入的,不得申请中央财政资助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

  三、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

  根据国家战略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将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四)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五)基地和人才专项.

  优化布局,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条件保障能力.

  上述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管理,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中央财政要加大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校自主开展科研活动的稳定支持.

  四、整合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本次优化整合工作针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不包括对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资金.通过撤、并、转等方式按照新的五个类别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整合,大幅减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数量.

  (一)整合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遵循研发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将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

  业科研专项等,进行整合归并,形成一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该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形成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二)分类整合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对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管理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部管理的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共同管理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并进行分类整合,避免交叉重复,并切实发挥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形成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政府引导的支持方式.政府要通过间接措施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支持科技创新的普惠性政策,激励企业加大自身的科技投入,真正发展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三)调整优化基地和人才专项.

  对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合理归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完善评价机制,加强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相互衔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设施开放共享程度,盘活存量资源,鼓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和提供技术服务,促进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现跨机构、跨地区的开放运行和共享.相关人才计划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相互之间的衔接.在此基础上调整相关财政专项资金.

  (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大聚焦调整力度,准确把握技术路线和方向,更加聚焦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强化组织推进机制,控制专项数量,集中力量办大事.更加注重与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分工与衔接,避免重复部署、重复投入.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要聚焦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注重交叉学科,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加大资助力度,向国家重点研究领域输送创新知识和人才团队.

  (六)支持某一产业或领域发展的专项资金.

  要进一步聚焦产业和领域发展,其中有关支持技术研发的内容,要纳入优化整合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根据产业和领域发展需求,由中央财政科技预算统筹支持.

  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持科技创新的资金,要逐步纳入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支持科技创新.

  五、方案实施进度和工作要求

  (一)明确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实施.

  优化整合工作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

  2014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初步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基本建成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在完善跨部门查重机制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五个类别进行优化整合,并在关系国计民生和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先行组织5-10个重点专项进行试点,在2015年财政预算中体现.

  2015-2016年,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的要求和“十三五”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推进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对原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基本完成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五个类别进行优化整合的工作,改革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和组织实施方式;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开放.

  2017年,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不再保留优化整合之前的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修订或制定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资金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各项目承担单位和专业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和管理业务.

  (二)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任务重,难度大.科技部、财政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率先改革,作出表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配合,主动改革,以“钉钉子”的精神共同做好本方案的落实工作.

  (三)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加快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推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强科技政策与财税、金融、经济、政府采购、考核等政策的相互衔接,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激励创新的普惠性税收政策;加快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评价制度,创造鼓励潜心科研的环境条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推动符合科技创新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将技术标准纳入产业和经济政策中,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形成创新的倒逼机制;将科技创新活动政府采购纳入科技计划,积极利用首购、订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军工和民口科技资源的互动共享,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统筹考虑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本地实际,深化地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优化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新]2020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涨工资细则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何香久曾提交了一份建议给公务员涨工资的提案。何香久认为,国家应该大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提高公务员职务工资基数同时,要扩大职务之间工资的差距。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薪酬改革涨工资方案已明确

  据何香久举例,一个正处级干部,从2006年至今的工资总涨幅约为37.2%,平均年增长4.7%,而同期我国GDP增长了74.8%。与企业职工相比,2006年,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是21001元,到2013年,这一数字提高至47593元,同比增长了127%,年平均增长15.8%。核算下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是公务员的3倍多。

  不过何香久的说法很快招致舆论的强烈反驳。反对者认为,何香久忽视了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基数偏低的事实,现在除了一些国企、外企职工的工资较高,民企、私企职工工资普遍偏低。而相对应的公务员工资中,津贴补贴部分,一直处于不明朗的状态。公务员工资之外,还有其他大量的灰色收入。

  早在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说,“毫不含糊地讲,我认为应该为公务员涨工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称,应该在先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前提下,再提公务员涨工资。

  据了解,2013年人社部已经就“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做了专题调研。尹蔚民在2013年年底的人社部工作会议上表示,人社部将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经济观察报最新了解的情况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从今年6月初开始,就在陕西、湖南等地,就公务员工资收入、人事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在湖南常德调研期间,全国人大内务

  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江表示,本次调研是为今后修改公务员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做准备。

篇二:事业单位改革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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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的报告

  我市已进入机构改革组织实施阶段,各涉改部门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计划安排,按部就班、稳妥有序推动改革方案落实。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合力。市委及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严格按照市委动员部署要求,严把关键环节及时间节点,研究部署改革任务,明确机构改革期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及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报告制度,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每月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市委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提出对策及要求。

  (二)摸清改革底数,做好预案统筹。建立机构职责、领导职数、人员编制调整三本台账,形成改革路线图、机构设置图表、改革前后对照表、设置预案情况分析及建议意见等10余项专项支撑材料。按照市县机构改革整体时间节点,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形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详实制定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严格照图施工。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统筹考虑领导职数核定与编制分配,并逐一拟订出各涉改部门职数编制框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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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改部门班子配备、转隶组建和制定“三定”规定的基本遵循。

  (三)抓好动员部署,启动组织实施。根据批复方案,在2019年1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机构改革各项组织实施任务,安排部署各涉改部门开展转隶组建、“三定”制定等重点工作,印发《党政机构职数编制框架建议方案》《市级部门机构和人员转隶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调整工作方案》等10个机构改革一揽子配套文件,确保机构人员迅速到位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各涉改部门开展机构组建、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培训工作,成立3个联络组,分别负责指导联系各涉改部门,收集涉改部门在组织实施阶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二、工作成效

  (一)机构设置更加高效。一是严格刚性约束,严格对标对表市级统筹全市机构设置,未在限额外设立机构。全面清理自设机构,撤销自设机构10个,整合调整职能职责30余项,并纳入台账统一管理;规范管理挂牌机构和派出机构,从严从紧加挂机构牌子数量,较改革前减少挂牌机构8个,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精简整合政府派出机构3个,职责分别由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统一规范内设机构规格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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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整合归并的党政机构综合性内设机构合并为一套,综合性内设机构不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业务机构根据工作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进一步调整规范事业单位,逐步调整涉及“委、办、局”名称的事业单位和撤销无公益职责事业单位。二是突出因地制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凸显全市经济社会特点,因地制宜统筹设置党政机构15个,并完善职能职责配置,切实满足推动我市重点工作的机构设置需求。比如:在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统筹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及加强城市建设工作,设立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二)权责划分更加清晰。一是理顺部门事权关系,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严格对应市级部门,明确市级部门职责划转,明晰权责边界,并作为“三定”规定制定的基本遵循,切实防止部门间推诿扯皮、互相打架。同步开展事业单位职能清理,为下一步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准备。二是完善基层管理体制,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送审稿),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镇街,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满足镇街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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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职数框架更加合理。一是优化编制结构布局,科学制定编制核定原则,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打破编制分配之后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紧随改革后部门职能变化、保障新设机构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编制需求相应调整部门编制50余名。二是合理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精神,从严从紧核定党政群机关部门领导职数,明确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基数,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制定出台部门职数编制框架,作为部门机构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的重要遵循。加强领导职数统筹动态调整,在控制基数范围内,动态调整领导职数16名至职责任务重、管理幅度宽的党政部门,确保全市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由于部分市级部门“三定”规定尚未印发,市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划转尚不明确,导致市级部门之间对应职责划转暂不能确认。建议:市级部门抓紧落实职能职责,及时印发“三定”规定,为市级部门制定“三定”提供参考。

篇三:事业单位改革总结

  

  2020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2020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人社部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下一步,在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将实施联动改革,整体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体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与公务员工资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全一致。未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一方面要与国家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涨跌等因素相适应,另一方面要参考企业管理人员的同期工资水平,两方面综合起来,作为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将是全部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此外,许多事业单位的一些编外人员,也有希望逐步缩小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专家表示,下一步,国家可能会公布一个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在绩效工资方面,对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国家会控制的比较严格;而对非全额拨款,需要创收的事业单位,则会保留比较大的弹性,比如奖惩机制不会全国一致。

  涨工资机制

  从现实考虑,任何一级地方政府获得了现有统筹基金的征缴与支出权限时,都没有意愿将其主动上缴给上一级政府。而中央全额出资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如果不依靠地方的统筹账户征缴,光靠中央财政和央企权益划拨,明显不现实。

  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启动是在2020年,标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国务院颁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20年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到2020年,则要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其中,建立工资正常机制是整个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现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已经开始着手推进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改革。预计在明后两年,人社部将制定并出台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对于《条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人社部方面对外的解释是,《条例》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就已经开始给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是外界对《条例》的误读、误传,但前述人社部专家给出的分析是,现在事业单位涨工资已经有了法规保障,只是涨工资的时间要等到更具体的政策出台之后。

  事实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时,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这也表明,人社部开始酝酿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评价人才方面,全面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际上也是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前奏。

  未来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将主要针对分类改革中留下来的事业单位人员。目前,中编办已经对外公开,现在全国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为3153万。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所有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都有望享受涨工资的好处,其外,人社部、中编办等方面,也会妥善处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结构中,绩效工资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条例》明确指出,在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中,要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据悉,人社部在2020年7月首次提出在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当时设计这一制度的初衷,是要通过绩效考核激励事业单位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改变事业单位日趋严重的人浮于事的作风。

  由于事业单位队伍庞大,种类繁多,情况较为复杂,绩效工资改革在最初两三年的进展都并不顺利。为此,2020年国务院决定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三步走"策略:第一步,从2020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解决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第二步,从2020年10月1日起,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在完成前两步的基础上,再将绩效工资推行至其他的事业单位。

  现在距离提出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已有多年,人社部对外的说法是,该项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但业内人士的看法是,从全国范围来看,绩效工资制度的整体实施效果还很差,即便是在较早实施绩效考核的中小学教师、医院工作人员当中,也有很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事业单位绩效改革难以有效推进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较多,工资变革情况较为繁杂,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很难量化。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压力较大,难以负担改革成本。

  上述人社部专家分析表示,目前国家仅仅规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则,地方在制定具体绩效标准的时候自由度很大,往往容易走样。比如对中小学教师的绩效考核,目前大都是以课时为主,而对于医院大夫、护士的绩效考核,则要考虑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等因素,因此很难划定合理的考核标准。

  (一)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提出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制定各类人员的职责规范人员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结合各校的实际情况,分别下达不同的编制、教学人员的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各校要根据这些要求,核定编制,定编定员,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制定岗位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

  黑龙江某市财政系统人士说:“原来我们市的社保收支缺口省里全额承担,但随着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省里负担的压力越来越大,要把压力传导到地市,规定支出缺口部分的30%省里拿,70%是地市拿。按照这个比例测算,发现我们市去年应该拿出25亿元财政支出弥补社保缺口,但我们市可用的财力不到30亿元。我们所有人得不吃不喝才够拿。”

  据悉,在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高层次人才和普通专业技术人员,人社部正在制定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新政措施。尤其是对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将逐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由主管部门依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以及风险等因素,确定分配办法和收入水平。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难点】

  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这些种类繁多,人员规模庞大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难点。

  事实上,中科院和社科院在2020年被选为进行工资改革的试点。两年已过,这两个"先行先试"的事业单位推进的工资改革依然困难重重。

  2020年12月1日,社科院人士说,院里工资改革基本已经停止,没办法再推进了。该人士透露,停止的原因在于社科院向人保部争取的"一级以上研究员岗位比例达到60%以上"这一要求至今没有得到批复。他称,定岗定薪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最上面的人员级别定不下来,下面都不好做。

  即便是在中科院,推进的工资改革也仅仅停留在定岗定薪的层面,而对于绩效究竟该如何考核,相关的津补贴参考标准如何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由于体制遗留原因,科技部掌管着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众多部委下属的科研型事业单位的工资费用。这一权利,由前国家科委承袭而来。每年,科技部都要对几乎全部部委所属的科研事业单位的支出费用统一匡算,然后上报财政部拨款。

  自2020年开始,我国每年都要调整一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了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北京每月人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050元排在首位。

  管理工作方面,在学院领导的安排下,我分别负责了学院网站、学院工会文体委员和学院行政党支部书记的具体工作,并担任了机自0807和机自0808两个班级的班主任。在日常教学中我注重自身学习的提高,20008年6月顺利完成了山东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并取得了硕士学位。2020年参加了全国数控机床维修的培训并合格毕业。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能够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于奉献。

  胡晓义在回答提问时坦诚确实存在一定压力,但也表示,通过多年改革已经摸索了可行的路径,即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

  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科技部人士称,最近几年来的局面是,国务院部委设置瘦身,但是相应事业单位却在逐年扩编。仅以科技部为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只有两三家,单现在已经发展至近10家。目前,每年科技部匡算出来的国务院部委相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等费用支出已经近500亿。而十年前,才不过几十亿的规模。

  科技部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应该推进,否则都吃财政,只会包袱越来越重。对于那些盈利能力强,能挣钱的事业单位应该剥离出去,推向市场。但他也表示,一步到位推向市场根本做不到。

  事实上,多数部委事业单位都不看好此轮工资改革,某部委的一家事业单位负责人预测,"这一轮改革依旧会胎死腹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近期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并透露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

  有专家认为,中国应该借鉴日本充分发挥私人养老体制作用,不应等到公共养金已经不能维持的时候再发展私人养老金。中国地区差异巨大,完全依赖全国统一的公共养老系统是不现实的,应该考虑实行减税政策鼓励私人养老金的发展,调剂各地区各收入阶层对养老金需求的差异。

  5号工资,职务工资410级别工资476交通补贴440通讯费80工

  粮油补贴6其他特殊津贴187一

  其他一125其他二80统发工资1804住房公积金158工会费3统发实发合计1643。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四:事业单位改革总结

  

  为进一步深化省市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xx市人事局、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内人发[XX]14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府办发[XX]12号)、xx县人事局《关于下发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xx发[XX]4号)和xx县人事局关于转发《xx市人事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的通知〉的通知》(xx发[XX]17号)等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方案。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岗位设置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小组,开始宣传发动。

  1、我校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于XX年4月20日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认真学习《xx市人事局、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内人发[XX]14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府办发[XX]12号)、xx县人事局《关于下发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xx发[XX]4号)和xx县人事局关于转发《xx市人事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的通知〉的通知》(xx发[XX]17号)等通知精神,确保精神吃透、标准吃透。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当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得力人员,扎扎实实做好实施工作。让全体教师明白岗位设置,以岗定人是大势所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推行岗位津贴,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具体体现,以调动广大教师

  积极性为目的的一项工作。

  2、我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能:组织评聘竞聘工作,包括拟定修改方案材料、资格审查、、量化考核、决定聘任等评聘竞聘工作。

  (二)核实工作组组长:

  成员:

  主要职能:量化考核条件核实自评分,中级组:

  初级组:

  (三)监察小组:

  组

  长:

  组

  员:

  主要职能:处理竞聘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分阶段,按步骤有秩序的开展岗位设置工作。

  1、XX年4月22日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和《xx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并报xx县教育局和xx县人事局审批。

  根据上级主管局的部署,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将我校的208名教师纳入岗位管理,计划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入轨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校岗位设置基本情况

  全校核定编制221个,实有教师211人(含3位新分配教师、未评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208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24个,三年内退休6个,共30个;九级岗位32个,三年内退休6个,共38个;十级岗位25个,紧缺26个,共51个;十一级岗位64个,三年内退休4个,共68个;十二级岗位20个。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校长重视,精心组织

  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收入分配,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实施工作。

  积极宣传,认真学习。学校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xx校、xx园全体教师、完小校长召开岗位设置工作会议,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

  XX年

  5月7日,班子学习延教[XX]64号文。

  5月11日,班子学习延委办[XX]15号文、延教[XX]64号文。5月15日,班子、完小校长、xx校、xx园全体教师学习延委办

  [XX]15文、延教[XX]64号文,并张贴在xx校校务公开栏,同时发布在学校上,通知各村小组织全体教师学习。

  5月21日,学校召开班子和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讨论修改。

  6月16日,下发《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到各小学征求意见。

  6月22日,在召开的教代会上,再次学习延委办[XX]15号文、延

  教

  [XX]64号文。

  XX年

  5月28日,参加局召开岗位设置工作会议。

  5月31日,在班子会上传达岗位设置工作会议精神。

  6月2日,召开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①传达局会议精神;②修订《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6月3日,学校班子会,讨论《方案》修订内容。

  6月7日,召开小学、xx园全体教师会议,学习、传达局岗位设置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校岗位设置工作进行布置。

  6月9日,参加局召开岗位设置工作会议。

  6月10日,在班子会上传达局关于岗位设置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发至各村小,xx校发至各年段,班子成员人手一份。

  (二)摸清家底,理清思路

  根据上级要求,以及本次岗位设置工作的需要,对我校岗位设置做前期准备工作,摸清家底,对现在编教师情况,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最基础的数据,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政策和上级要求,进行认真分析,反复核算,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岗位设置的科学合理。

  (三)严格程序,稳步实施

  1、岗位设置

  XX年

  在本次岗位设置工作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1)召开班子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完小校长、xx

  校、xx园全体教师会议5次以上专题会议。

  (2)于5月11日正式成立xx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3)5月11日向全体教师征求岗位聘用办法。

  (4)5月12日前摸清家底,掌握第一手资料。

  (5)5月15日前起草《岗位设置方案》、《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6)5月21日学校召开班子和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讨论修改。

  (7)于5月22日把《xx小学岗位设置方案》、《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送局挂点领导潘副局长过目。

  (8)于6月16日下发《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到各小学征求意见。

  (9)6月21日,对各校的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并对《方案》进行修改。

  XX年

  6月1—3日,修订《xx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及附表三、表四。6月2、3日,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班子成员对《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讨论、修订,并把讨论稿发至各校。

  6月8日,《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上报人事局审批,于6月22日批复,并上送附表三、表四。

  2、岗位聘用

  XX年

  6月22日,召开教代会,讨论并审议通过《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下发至各村小。

  6月23日,xx小学全体教师岗位聘用量化得分一览表公示在校务

  公开栏上,并要求在6月23日—6月29日期间进行核对。

  6月29日、30日,全体教师根据量化得分所处的位置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级别。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7月7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提出拟聘名单。

  7月10日,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组织班子成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教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XX年

  6月11日,根据局召开会议的新精神、新政策,我校对《实施方案》再次进行修订,并把讨论稿发至各校。

  6月12日,摸清XX年7月7日后退休教师10人,三年内退休的教师有16人。

  6月24日,对各校的征集意见进行整理。

  6月25日,学校召开教代会(第七届长七次)讨论、审议并通过《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公示时间6月25日至7月1日。

  6月26日,《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上报教育局,于7月20日批复。

  7月2日,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办法进行量化,核对时间—。7月3日,集中完小校长,对岗位设置工作中教师填写申请表、个人提供材料进行说明和要求。

  7月4日,在完小校长会上,对岗位设置工作再次进行强调和要求。7月5日,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7月21日,公示量化得分排序表。

  7月25日,教师填写申请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提出拟聘名单。

  7月26日,学校拟岗位聘用名单,公示时间7月26日至8月2日。7月28日,再次摸底XX年7月至XX年7月退休的教师共19个(含离岗位待退10人)。

  8月1-2日,填写表六、表七,做岗位设置工作总结,准备上送材料。8月3日,上送受聘人员任职条件审核材料。

  3、开展认定工作,提供有关材料。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延平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3)、《延平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设置审核表》(附件4)、《延平区事业单位附设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5)、《延平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审核表》(附件6)、《延平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核准表》(附件7)

  4、岗位工资确定

  根据新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三、我校岗位设置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1、认识不明确,体现不了岗位设置的作用,推进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是要建立新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通过设定岗位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为学校工作带来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但是认为聘用制只不过是搞形式,加几块钱而已,缺乏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的意识。

  2、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因为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是指在编在册的正式教师,而教师职业又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即年龄越大人越老,各

  方面的能力反而越差,但是又要照顾老教师,这样就成了排资论辈的倾向,从而削弱了竞争力度,如果不照顾老教师,于情于理又说不通。

  3、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太多,学校要做的工作太繁琐,负担太重。在些内容是学校共性的内容,可以统一做好,如岗位说明书、岗位聘用合同书等。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科学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历时半年,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岗位设置工作,专门成立了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

  岗位设置工作关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需要及时化解。学校于9月20日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及有关会议精神,确保精神吃透、标准吃透,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确保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科学制订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xx初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并按要求公布,广泛听取职工对实

  施方案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实施。

  四、组织实施

  进一步学习《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使广大教职工充分理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标、原则、方法和要求,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过程如下: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基本信息。

  2、个人申请。个人向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应聘申请,明确应聘岗位,并交验各种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核。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4、确定拟聘人选。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各岗位的推荐人选。

  5、研究决定。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拟聘用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订合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单位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受聘人员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8、报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五、严格政策,强化监督

  岗位设置工作政策性强,实施过程复杂,牵涉面广。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严格控制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设置,严格有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公示工作,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

  保障全体教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实施。

  总之,我校岗位设置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接指导下,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职工的支持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已经顺利完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放眼学校的长远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又好又快发展。

篇五:事业单位改革总结

  

  事业单位改革有五个特点,预计2020年结束,提前了解

  跟随改革的步伐,各事业单位改革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预计2020年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些进度快的省份,改革进行到尾声,大多数将于2020年底改革完毕。

  改革结束后,事业单位将有这五大特点,抓紧时间了解下!

  提供公共服务

  事业单位的功能大多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所以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

  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

  事业单位多是政府职能派生出来的事务,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向社会提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事业单位的基本社会职能是专业性服务。

  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

  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主要人员是专业人才,基本社会职能是使用科学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经费来源的国产化

  事业单位是有国家财政统一拨款,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随着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越来越多元化,国家财政拨款仍占主导地位,主要来源是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

  事业单位范围涉及科学、教育、卫生、文化、技术、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主体具有多元性,规模具有宏大性。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几大特点,尤其是那些想要报考或者已经在编制内的人,抓紧时间了解一下!

  Ps:体制内晋升对学历有要求,自考、成考本科学历可以用于晋升。

篇六:事业单位改革总结

  

  事业单位改革信息简报202事业单位改革信息简报五篇

  目录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提质增效

  .....................1以编制资源统筹为契机协同推进改革.....................3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6“三抓三促”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9用“三股劲”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1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提质增效

  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职责定位不准确、布局结构不合理、编制分配不均衡等问题,扎实推进县(市、区)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聚焦职责定位问题,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着力破解政事不分、事企不分难题,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根据党政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分类采取行政职能回归机关与机构撤销、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等方式,各县(市、区)共剥离了427个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各县(市、区)通过转企改制或撤销、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等方式,共撤销从事生产经营活—2—

  动的事业单位48家。稳步推进农林垦殖场改革,对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农林垦殖场,行政职能回归所在乡镇,公益服务职能

  交由相关事业单位承担,注销事业单位法人,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规范县(市、区)事业单位设置,要求名称中原则上不得带有管理、办公室等类似字眼,也不得带有明显行政职能、经营职能的文字。

  二是聚焦布局结构问题,提升事业单位履职能力。针对职责交叉重叠、“小散弱”事业单位等突出问题,以优化布局为重点,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切实理顺职责关系,确保优化协同高效。各县(市、区)全面清理撤销规模过小和职能弱化机构285个,坚决撤销培训疗养、机关后勤、部门信息等事业单位89个,大幅整合检验检测、教育考试等领域职责相同相近机构219个,积极向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网信安全、疾控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倾斜。改革后,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总数平均由改革前的200多个减少为70个左右,精简比例达到67.2%,最多的精简比例达到71.8%。

  三是聚焦编制分配问题,提高事业编制使用效率。聚焦县(市、区)存在的事业编制分配不均衡问题,全面贯彻“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优化事业编制配置。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3—

  加强事业编制统筹调剂,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引导资源要素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政务服务、就业创业、社保医保、住房保障、残疾人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用编需求,努力打通公益服务“最后一公里”。着眼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结合

  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等,引导资源要素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倾斜,各县(市、区)平均向乡镇(街道)下划事业编制18个。

  以编制资源统筹为契机协同推进改革

  我区聚焦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以事业编制资源统筹为契机,协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一是突出“控量增质”,保障区域中心工作推进。机构编制任何时候都是稀缺资源,既要“管住把严”,又要“盘活用好”,切实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按照区委、区委编委要求,将编制资源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重点对城运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城区精细化管理以及营商环境建设等服务中心工作的事业单位进行研究,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同时,结合街道管理体制调整,研究向街道补—4—

  充一批事业编制,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把资源配置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

  二是突出“整合撤并”,加强事业单位履职能力。分批分步骤稳妥推进暂缓分类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通过参照市级机构的分类类别、理清单位职责、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等方式,明确2家单位的类别,撤销1家单位的事业单位建制。全面梳理出17家“小散弱”事业单位,明确整合撤并方向,在充分考虑部门工作实际,评估其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后,积极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反复商讨、专题研究后,初步形成整合方案。

  三是突出“撤销剥离”,明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结合区“三资”清理工作,梳理事业单位资产性质,剥离经营行为,推动资产脱钩,回归公益属性。通过核定区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区文化旅游局人事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控制数,盘活低效编制资源。建立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对5家经营类单位逐个研究,分别推进。相关部门每月定期上报改革推进情况,反复推敲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按照稳妥审慎推进的原则,形成改革方案,做好人员双向选择和分流工作。通过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明确挂靠人事关系单位性质,以及梳理职能、重新定位等方式,如期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四是突出“倾斜民生”,发挥事业单位社会建设作用。为—

  5—

  推进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考虑各学校的编制配备情况以及教育发展趋势,用区级机动编制保障学校未来的规划和发展,为学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供支持。与区卫健委商讨牙防所、牙防二所、体检站、血办和计生指导站等职能相近、职责单一或弱化的单位设置整合方案,综合考虑健康促进和老龄工作的职责划归,推进卫生事业资源优化和职能配置。在编制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力度,本年度教育和卫健系统的专业人员招录与去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5%和30%,切实为打造教育高地和卫生大区提供编制资源保障。

  五是突出“科学用编”,提高事业编制使用效率。结合统筹事

  业编制资源,探索进一步合理规范人员编制使用管理。用编计划审批依据适时调整为根据统筹后的空编情况和单位实际发展需求,引导部分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编制。注重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关系,提高事业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全面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力推动群众高品质生活增效赋能。

  六是突出“建章立制”,夯实事业单位管理基础。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区委编委工作规则(修订版)》《区委编办工作细则(修订版)》《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流程(试行)》等文件,研究明确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统筹调剂、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

  —6—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我县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重塑布局体系,优化整合机构,实行政事分开,完善制度机制,着力破解县级事业单位存在的机构散弱、职能不清、运行不畅、政事不分等问题,切实提升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调查研究为抓手,实现精准“把脉”能否准确摸清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成为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一是开展摸底调研。该县采取听取汇报、收集资料、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全县涉改事业单位,开展两次全县性、大规模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调研。二是深入评

  估“问诊”。将调研中采集的650多

  份台账资料和近5000个数据,通过大数据比对、个案分析、经验总结等方式,对各单位存在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形成2篇综合性调研文献。三是实现精准“把脉”。通过前期分析,厘清214个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编制分配、职能界定、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并逐一形成台账,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有效参考依据。

  以上级精神为指引,明确改革路径

  县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牢牢把握中—7—

  央改革精神,才能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任务有落实。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把党建工作贯彻事业单位改革始终,完善落实党在事业单位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牢牢把握上级明确的改革环节,对事业单位职责定位及功能类别全面分析,在省、市明确75个事业单位限额的基础上,推动事业单位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做到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该精简的精简、该加强的加强。三是结合本县实际

  明确改革路径,明确对原县项目办公室等65个事业单位进行优

  化重组,对41个职责相同相近的机构大幅度整合,对37个规模过小和职能弱化的机构清理撤销,对5个以“局、委、办”命名和职能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发展定位,重新规范机构名称。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破除机构积弊

  一是有序推进政、事、企分离,着力破解政事不清、事企不分难题。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率先剥离43个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并划入行政单位。开展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改制转企、撤销事业单位建制等方式,3个经营类事业单位实现事企分开。二是着力推进事业单位功能重塑再造,有效破解机构散弱、职能不清等问题。重新组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推进中心等科级事业单位;继续在应急、人社、林业等领域推进综合—8—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10支执法队伍;对信息网络、城管领域进行系统性优化重构;将职责相同相近机构整合组建股级事业单位,重新确定主要责职和机构名称。同时,为适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民生保障需求,设置精细化工产业服务中心、足球融合发展服务中心等2个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特色机构。三是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着力破解资源分布不均,机构运行不畅等问题。充分调研评估改革前、后事业单位承担职责情况,对全县事业单位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同时,采取“以事定费,以费腾编”的方式,核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图书馆等面向一线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编制,进一步发挥编制资源合用效益。

  以巩固改革成果为目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是加快制定“三定”规定,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以清单方式逐项明确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明确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在干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权限。二是完善事业

  单位章程管理,进一步完善

  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公立医院章程,按照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的要求,明确外部及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理顺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尚未制定章程的,要求按照已出台的章程范本和

  相关规定起草章程。三是完善支持保障政策衔接,出台《事业

  —9—

  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优化编制配备管理办法》《基层公益服

  务类事业单位编制动态调整快速反应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制定人员转隶、离退休干部转接、党组织调整等意见和办法,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明角相应经费保障方式和标准,指导配合涉改单位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三抓三促”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近年来,我省采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改革攻坚三阶段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路径、稳妥推进实施,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一、抓转企改制,促事企分开

  省级结合文化等行业体制改革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市县立足本地实际,针对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专业技术强、具备改制条件的推进转企改制。通过改革,进一步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理顺了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关系,促进“事企分开”,将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交给市场,一批经营类事业单位转换体制机制,转制企业实现战略重组,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经济效益大幅提高。

  二、抓撤并整合,促布局优化

  针对职能弱化、名存实亡或

  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低的单—10—

  位,通过撤销、整合至职责任务相近公益类事业单位、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等方式推进改革。改革后,各地事业单位总量有效精简,布局结构更加优化,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履职提供支撑保障的能力更加强化。利用整合腾空出的事业编制资源,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生态环境、扶贫等事关国计民生等重要领域的人员编制,有力保障了公益事业发展。

  三、抓职能归位,促活力激发

  对部分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剥离经营性职能交由企业承担,重新明确单位职责,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如部分市县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国有林场改革,将有关国有林场承担的生产经营职能予以剥离,强化造林护林等公益服务职能,促进国有林场在生态修复和建设中提升资源管理活力,有效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发挥国有林场在坚守生态红线中的骨干作用。

  用“三股劲”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我们按照“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要求,用好“三股劲”,着力解决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低下等突出问题,稳妥推进并圆满完成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机构改—11—

  革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用“实劲”。为详细了解全市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多次到涉改单位及主管部

  门开展调研,并召集财政、人社及各县(市、区)委编办进行深入探讨,切实摸清其人员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资产状况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基本情况。尤其注重离退休和患病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改革诉求及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问题,进一步弄清改革的难点和重点,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细化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险衔接等配套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强化责任用“狠劲”。针对改革中遇到的人员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履行牵头职责,推动各涉改单位成立了由主管部门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涉改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多次召开市级改革协调会,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委共同探讨改革形式、人员分流、资产处置等方案,明确改革方向、改革步骤、时间节点以及各部门职责,形成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