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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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6篇)

时间:2024-08-11 17:30:09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员个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近年来,党中央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住党员干部这一关键的责任主体,强化党的纪律处分,着力构建了一支纪律严明、忠诚干净、作风优良、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保证了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党员个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反思和整改。

  一、对组织的不重视

  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时,党员个人对组织不重视是一大问题。一方面,他们忽视了组织的作用,没有认真听取和执行组织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某些原因,他们没有勇于向组织反映问题,或者在面临困难时不愿意寻求组织的帮助和支持。这种行为极易出现个人主义、不作为、乱作为、抵触组织的纪律和规定等问题,不利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树立正确的组织观念和观念,正确看待组织,认真听取和执行组织下达的任务和要求,以实际行动表达对组织的信任和支持。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于向组织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党组织也应加强领导,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引导和纠正。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也依

  然突出,这种现象在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中尤为严重。一些党员在工作中过于重视表面功夫,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完美,而忽视工作的实际效果。另外一些党员则过于强调手续程序和排除异己,以及“纸上推进”等现象。这些行为固然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阻碍事业的发展,还会深刻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

  应针对这样的现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惩戒力度,全力推进制度创新,调动党员积极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必须注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的深度剖析,把握主要矛盾,防止机会主义借机偷工减料、不作为、纵容违法经营等情况出现。

  三、违反党的纪律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纲领性的工作。党员个人在执行工作时,如果违反党的纪律,就会轻易惹起对党的不信任感、不满感、抵抗感等情绪,导致党和政府的权威受损。严肃处理党员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对维护党和政府权威、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是必不可少的。常见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公车私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等。

  对此,应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员教育,使党员充分理解违反党的纪律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加强监督和制约,将对党员的惩戒措施进一步从严,以助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深入。

  四、认识不清,思想动态偏向

  一些党员虽然表面上极为忠诚、认真,但却对党的理论和实践认识不足,思想动态偏离,缺乏较为严格的立足点和审视问题的态度,对党中央重大决策、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存在基本的失范和混乱,效果不佳。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在加强党员教育的同时,也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创造一个健康的思想氛围,及时排除思想动态偏离的党员,而对于在思想动态上存在偏差的优秀党员,应引导他们及时纠正。

  五、整改措施

  1.建立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树立正确的组织观念和观念,正确看待组织,认真聆听和执行组织下达的任务和要求,以实际行动表达对组织的信任和支持。在面对困难时,应勇于向组织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优化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引导和整改。

  2.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严肃处理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增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防止机会主义在党员干部中泛滥。

  3.加强对党员和广大干部的政治和业务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增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识,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确保他们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很好

  的引导。

  4.加快深化实施“双重一岗”制度。明确履行工作岗位职责、保障双方权责、做好组织工作监督、发挥组织的作用。

  5.实行书面承诺制,强化约束性,使党员更能用自律来养成完善的行为习惯。同时,要及时、认真、严格地考评党员工作流程,施展党员干部的真正作用。

  6.加大整治力度,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党员,坚决实施严肃处理,防止违纪行为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

  7.开展集体讨论和先进经验交流,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创新的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西部地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效果。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提出的核心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面临的最大政治任务,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员个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解决。我们要从加强组织、强化制度、深化认识和整改措施等多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实效,为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加完善的发展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篇二: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问题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必须的。然而,在实践中,我发现自己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刻。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之魂,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总基调,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要条件。我认识不够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只停留在口号式的阶段,还没有深入思考它的内涵和价值。

  第二,责任心不强。责任是党员干部的本分,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但是在实践中,我常常发现自己的责任心不够,有时候会忘记自己的职责,不够主动地承担起工作中的任务和使命。

  第三,工作态度不够端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在工作中需要时刻保持谨慎、认真、严谨、负责任的态度。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自己有时候缺乏耐心和恒心,遇到问题容易半途而废、放弃治疗。

  第四,工作方法不够先进。现代社会党员干部需要具备先进的工作方法。而作为我而言,我的工作方法还不够先进,有时候会受到传统的思维和工作方式的禁锢,需要进一步更新自己的工作方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我需要深入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价值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其次,我需要时刻保持责任心,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勇于承担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第三,我需要树立

  正确的工作态度,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最后,我需要积极学习新的工作方法和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总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我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自己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不辱使命,不负信任。

篇三: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9篇

  1.领导干部难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一些领导干部对改革不够重视,忽视了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导致基层工作存在问题。

  2.全面从严治党在具体操作层面缺乏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具体操作缺乏可行性,一些地方甚至缺少具体执行的措施。

  3.不同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重心并不相同。在某些领域,职责体系不够完善,相关人员缺乏担当,导致责任落实不够严格。

  4.某些行业领域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现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关键在于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如果责任划分不清,难以形成责任意识。

  5.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起伏不定。有的时候反腐斗争有很强的动力,但不稳定,一旦流程减缓,就难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6.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缺乏切实的措施。一些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缺乏行动,往往只是口头上说,缺少实际的行动。

  7.某些地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假抓、假打、假推进”的现象。指定人员负责,但实际执行缺少足够的切实行动,导致全

  面从严治党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8.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缺乏完善。相关部门缺少具体的职责规范及统一的指导方针,使得责任落实无法得到合理运用。

  9.一些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执行力度不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需要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努力,假如只是言听计从,那么责任落实难以高效。

篇四: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党的纪律没有得到足够的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党员不重视纪律,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缺乏自觉性,影响了党的建设。

  2、党的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督。党的组织是党的基础,但是在实践中,党的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督,存在一些党员不积极参与党的活动,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影响了党的建设。

  3、党的组织缺乏有效的管理。党的组织是党的根本,但是在实践中,党的组织缺乏有效的管理,存在一些党员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影响了党的建设。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强调党的纪律,增强党员的自觉性,让党员更加认真负责的遵守党的纪律;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让党员积极参与党的活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3、加强党的管理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让党员有效的发挥作用,为党的建设做出贡献。

篇五: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存在的不足集合9篇

  1、缺乏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因此,一些责任未能得到真正的承担和推动,难以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2、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不够有效,缺少具体的量化指标和考核方法,难以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进展。

  3、政治责任感不够强

  一些地方和单位中的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不够强烈,存在观念淡漠、态度消极的情况。这样就难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4、措施不够精准有效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需要有全方位、系统化的推进措施,但有些地方和单位的措施不够精准有效,可能存在盲目套用经验、不够灵活等问题,影响了实施效果。

  5、对于问题的处理不够果断及时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实践中,对于一些问题的处理不够果断及时,存在拖延或者选择回避的情况,这样会让问题得以扩大化,破坏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机制不够完善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全面从严治党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缺少必要的制度保障。这样一来,容易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受到干扰和制约。

  7、思想工作不够到位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思想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到位,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理念和内容理解不够深入,缺乏必要的认识和体会,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

  8、制约因素较多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一个长期的工程,而且需要面对较多的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当前社会风气不良、各种权力盘根错节等。如果不能克服这些制约因素,就很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

  9、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计划不够详实全面

  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计划过程中,有些地方和单位计划制定得不够详实全面,对于政治责任的分工和考核制度安排不够科学,给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篇六: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导语: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以下是品才网小编整理的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欢迎阅读参考。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2016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2016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2016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2016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016.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2016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做好问题准备,全面开展“四个对照查”。对照思想查。结合走访慰问、包保帮扶等工作,实地深入基层、深入党员家中,开展谈心谈话、座谈访谈4500多人次,详细了解基层党员队伍思想现状,积极查找在党性意识、宗旨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制度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结合基层党建专项考核,对96个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和规范执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认真查找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不严不实,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对照标准查。围绕“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立足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员实际,进一步细化合格党员具体标准,引导广大党员对标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承接2016整改查。对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列出的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动整改。

  做好推进准备,重点抓好“三个保障”。抓好组织保障。结合农村换届、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优化和理顺基层党组织设置,今年再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选派60名第一书记,全市139个社区通过分类成立党支部等方式,对大学生、复转军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抓好人员保障。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组织管理,确保学习教育覆盖到全体党员。抓好措施保障。总结提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的经验做法,融入学习教育。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直单位把“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主动、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比较淡薄、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作为必须整改的共性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各单位按照“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整改单位,一个整改方案,一个专题报告)要求,逐项对照梳理,提出改进措施,2016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时限责任抓落实,县纪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把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年终考核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不断传导压力和责任。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巩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丰富教育内容,突出警示教育对象的针对性。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股级以上干部、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分期分批组织接受教育,确保警示教育不漏一人,党组织负责人同步讲廉政党课。截至目前,对全县45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全县6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五期党规党纪在线学习成果测试,进一步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

  强化问责追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使“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共有2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约谈2人,批评教育4人,通报批评1人。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洁状况,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干部选拔等工作中严把审查关口,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2016年,县纪委对8个党组织、1490余人次进行了廉洁审查,对38名党员干部提出否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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