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供大家参考。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提高我局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正常的经济、政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XX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XX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全市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预案》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导致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与上级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相冲突的,按照上级部门预案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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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是指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4.1事件分类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可划分为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人为破坏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反动宣传、煽动和**等破坏活动。
(1)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
(2)事故灾难是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者是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
(3)人为破坏是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主义活动等事件。
1.4.2事件分级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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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I级(特别重大):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主管或运营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区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本部门的控制能力,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
(2)II级(重大):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主管或运营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区性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Ⅲ级(较大):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主管或运营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部分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Ⅳ级(一般):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主管或运营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
1.5工作原则
(1)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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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协调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根据职能,各司其职,加强科室间、单位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3)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要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依靠科学、平战结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2组织体系与职责
发生Ⅰ级、Ⅱ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局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转为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我局自建重要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单位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参与重要信息的研判、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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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总结评估工作,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1)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主管和运营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科室(单位)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按紧急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各重要信息系统主管科室(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应确立即时联系方式,避免因信息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的信息通报与指挥协调通信渠道中断。
(3)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主管科室(单位),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①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②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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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③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④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3.2预警处理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事发科室(单位)应立即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2)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通报信息后应及时组织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报级别,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1)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科室(单位)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报。
(2)各科室(单位)在接到信息系统发生或可能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后,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动态。对Ⅲ级或Ⅳ级的突发事件,由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报区公安分局。对II级或I级和有可能演变为II级或I级的突发事件,除将有关情况报区公安分局外,要及时为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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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小组处置工作提出建议方案,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支援力量,支持事发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应急指挥
(1)本预案启动后,有关领导迅速参与指挥工作。
(2)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调集和配置应急处置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统一指挥全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4.3信息处理
(1)事发科室(单位)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的报告和发布工作。要及时编发事件动态信息供领导参阅。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研判各类信息,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计划方案。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上报的信息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发。
4.4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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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2)密切关注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采取措施,对媒体关于事件以及处置工作的不正确信息,进行澄清,纠正影响。必要时要开通咨询热线,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接受群众咨询,释疑解惑,稳定人心。
4.5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要迅速召开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由领导小组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实施应急处置和紧急支援的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工作协调,努力控制事态扩大发展。
4.6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以解决,将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科室(单位)要迅速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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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各容灾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本预案启动后,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治安问题时,立即向区公安分局通报情况,由区公安分局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统一协调和指挥,做好治安应急保障工作。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有关信息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等。
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增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组织能力。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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