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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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4篇

时间:2022-11-03 19:55:08 来源:网友投稿

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4篇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4篇,供大家参考。

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4篇

篇一: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自我剖析材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实践新成果,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为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建,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目前,中央巡视组对中央国家机关基本实现了巡视全覆盖,各部门正在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我们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激发改革创新动力,通过解决巡视发现的机关党建共性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落到实处。

  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有一些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四个意识”上还存在偏差,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上还不到位。比如,一些党员干部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挂在嘴上,当作口号喊,做“两面人”,没有真正落实;有些部门对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履行部门职责担当不够等。对这些问题,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研究解决。一是要深化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和重大举措。“四个意识”不强,党的政治属性就难以保持,党的组织力量

  就难以体现。“四个意识”不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问题,是必须达标、强化的问题。我们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解决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底色问题。二是要做到知行合一。“四个意识”强不强,关键看行动。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体现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体现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上,体现在敢于担当、恪尽职守上,体现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上,用具体行动来诠释“四个意识”。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增强“四个意识”,源于思想自觉,也需外在督促约束。机关党组织要把“四个意识”作为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来看待,进一步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和所属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四个意识”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处理。

  二、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抓党建作为主责主业

  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我们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出发,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总体上是好的,但与中央要求相比,还存在层层弱化、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比如,有的部门党组(党委)从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党组(党委)书记全年没有听取过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一些部门机关“两委”委员职责、任务、分工不明确,成了“挂名”委员等。对这些问题,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上下联动,共

  同发力解决。一是要督促部门党组(党委)把党建责任履行好。工委将根据中央要求,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尽快促成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这方面,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中央国家机关不能落在后面。二是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抓实。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承上启下,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环节,不能出现“中梗阻”。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发展,不断细化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清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考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些部门把党建考核纳入单位工作整体考核,提高分值和权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种做法值得借鉴。三是推动机关纪检组织加快聚焦主业、强化主责。机关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加大“三转”力度,挺纪在前,运用好“四种形态”。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将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向纪工委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和述职述责制度,督促各部门机关纪委认真履职。

  三、不断提高完成“两大核心任务”质量,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职责和核心任务。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部门中心任务和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抓党建,为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但与形势任务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两大核心任务”虚化、机关党建工作实效性不足的问题。比如,一些党组织就党建工作抓党建,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结合不紧,服务中心

  质量不高;一些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理解不够、研究不深,单纯业务工作思想、党建工作负担论根深蒂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从组织和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一是服务中心具体化。总的看,服务中心,就是要通过保证监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来把准中心工作的正确方向,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凝聚党员干部力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正风肃纪、防范风险。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深入研究破解机关党建工作在哪些方面服务中心、如何服务中心等问题,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在中心工作中的功能定位、服务载体。二是建设队伍组织化。机关党建工作把建设队伍职责真正履行实、履行好,必须走管党建与管人事相结合、管思想与管晋升相结合、管服务与管监督相结合的路子,实现建设队伍组织化。如何组织化,就是实现部门机关党委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由同一名党组(党委)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干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机关司局和支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这是大势所趋,是方向。在去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个问题作了深刻论述,强调“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推行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一个部门抓,分属两个部门的要由一个领导管”。这一重要论述对我们机关党建工作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三是工作融合机制化。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需要有机融合,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也需要有机融合。要着力构建工作融合常态长效机制,比如建立党建工

  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不同层面的“一岗双责”制度,等等。

  四、积极克服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两个领域”党建短板,切实做到“全覆盖”

  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灯下黑”现象突出,成为明显的短板。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把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组织作为一个专项工作来抓,用一、两年时间达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下一步,工委要和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加强协调联动,尽快解决“两个领域”的“两个覆盖”问题。一是把“两个领域”的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机关、直属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同等重要、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止出现“木桶效应”。二是创新组织形式尽快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针对社会组织不同情况,要积极采用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组织关系挂靠、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有效方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三是强化党组织功能作用尽快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组织覆盖是基础,工作覆盖是根本。要围绕有效发挥“两个领域”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来开展工作,突出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政治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事业发展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各项工作之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切实维护中央国家机关良好形象。

  五、着力补强机构编制人员“三大保障”弱项,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机构、编制、人员“三大保障”问题,是这些年来一直困扰机关党建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解决起来制约因素很多,但也不能知难而退、畏惧不前,我们要努力有所突破。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来努力。一是深化对机关党建基础保障研究。比如,要通过调研,搞清楚到底如何设置党建工作机构,才更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如何根据部门干部职工数量确定科学的机关党委编制,以确保机关党委正常有效运转;如何根据党建工作需要科学选配党务干部,如何建设一支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等等。二是深入推动机关党建组织创新。近两年,一些部门已经做了一些新探索。比如,高法院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选任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专门协助所在部门党组织书记落实日常党建工作任务;审计署把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成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为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组织保障;安监总局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工作机构增设组织机构和领导职数,增配相应人员,在直属单位推动建立党群工作部门和纪委办公室,按在职党员人数百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力度得到大大增强。各部门机关党委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争取党组(党委)支持,创新机构设置、增加工作力量。三是深入推动机关党建

  制度创新。比如,即将印发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就是指导和规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的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为解决机关纪委编制力量薄弱的问题,建立了党员干部到机关纪委挂职锻炼制度,达到了强化纪检工作力量和锻炼使用干部的双重目的。各部门要善于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制度创新改进工作的具体路径。四是大力提高党务干部专业化素质能力。工委将继续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各部门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到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上锻炼成长,建立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定期交流制度,确保党务干部带队伍的活力。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机关党建工作正面临难得的机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给我们提供了深层动力,十八届六中全会给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给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以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深刻理解、深入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关系,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贯通到全面从严治党中,把改革和法治思维贯穿到机关党建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实现机关党建的新突破、新进展,不断开创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自我剖析材料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五、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的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加强。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

  第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12年的3.1%下降到的1.28%,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群体党员占比增幅明显加大,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比明显回升。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的6.2万多名。四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重点做好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向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三,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为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从去年开始,各地自上而下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许多参加述职的书记表示,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六、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以及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

  败案件。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第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推动巡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巡视针对性更强。聚焦中心、攥紧拳头,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巡视覆盖更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三是巡视方式更灵活。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探索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创新“一托二”巡视方式,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巡视。巡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效起到了震慑、遏制和

  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篇二: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在全局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此次活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明确了目标任务: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实施方案》确立了重点内容:一是强化党性党规教育,要求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二是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落实责任;三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四是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五是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河南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即在基层着力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工作、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等四项基础制度,在县级以上机关着力完善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拨任用、反腐倡廉等四项基础制度;在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建立和完善权力规范运行、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紧盯“微权力、微腐败”,严肃处理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了解,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许廷敏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并提出要求:一是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局党组和各支部(党委)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

  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二是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大对问题整改力度,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三是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在全局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支部(党委)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四是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五是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据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分为安排部署、自查推进、监督检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要求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

  习教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该局党组将组成专项督查小组,督促检查各支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年底将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黄山区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责主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点、线、面”三个结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主要做法一是突出重点——强化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黄山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带头“定责”,把握切入点。每年通过召开区委专题会、常委会、全委会,分析研究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书记与14个乡镇和78个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定到岗、责任定到人、措施定到位。带头“履责”,紧扣着力点。班子成员每年与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开展一次谈话,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把脉问诊、提醒敲钟;到基层调研、督查工作时,一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要求、明确目标、细化责任。20XX年以来,区党政班子成员先后约谈7批252人,检查54个区直单位、14个乡镇及32个村。带头“考

  责”,夯实落脚点。每年由区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对乡镇和区直单位集中考核时,采用口头和书面相结合方式进行述责述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干部、服务对象的测评打分,并对各地各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进行“三位一体”评议,作出综合评价、分出等次、奖优罚劣。三年来,共通报表彰12个乡镇、20个区直单位,对4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成绩予以“减分”、14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降档”、5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把握主线——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线来抓,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20XX年以来共修订完善出台各类反腐倡廉制度20余项。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分清界线。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季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季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在全市率先创新出台《乡镇及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述责述廉暂行办法》,今年初随机抽取5个乡镇和7个区直各单位党政正职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目前,正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约谈办法》,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扎牢责任篱笆。改进监督管理制度,筑牢防线。制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工作暂行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

  突出监督重点。出台《村干部报酬“三位一体”保障和激励机制实施新则》、《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暂行办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和保障。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守住底线。坚持把制度立起来,把纪律挺起来,修订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禁止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暂行规定》、《乡镇干部住乡值班暂行规定》等,做到立规从严、正风肃纪,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三是抓住负面——强化纪律审查,加强震慑教育。区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加大覆盖面。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着重从政府采购、招投标、建设领域、民生工程、政策性住房、惠农资金等重点领域中查找案件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震摄作用。20XX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423件次,立案108件,涉及科级干部23人,给予党纪处分90人、政纪处分16人。近年来,重点查办了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汪某,原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刘某,区林业局局长李某等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增大影响面。通过组织力量,对近年来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开展深入剖析,查找制度、执行、监督等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30余个;同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与区四套班子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高等级风险点

  一同汇编成《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手册》,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培训教育教材,做到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起到很好效果。两年多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教育主题班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多场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让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力督促聚焦主责主业,扩大监督面。积极探索向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20XX年通过改革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无盲点,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在全市率先出台《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将14个乡镇、25个区直重点派驻纪检组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有效解决基层办案人手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对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的185个减至9个,精简95%,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聚焦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二、取得成效通过两年多来的不断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上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得到巩固,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是增强了责任意识。通过细化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等具体内容,使各级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必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牢固树立起“抓好是本职、不

  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担当意识,争当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有关制度、规定,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三转”,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精减行政权力和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不仅硬化了责任落实机制,使压力层层传导,还规范了权力运行,保障了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地生根。三是起到了警示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查办腐败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转发上级通报、开展专项督查、实行诫勉谈话、下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既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自律意识,又防止了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使全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得到保护和发展。四是促进了地方发展。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实现2位数增长;成功蝉联安徽省第三届文明城市,首次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芙蓉社区、甘棠社区分别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荣获“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区,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村12个。

  三、不足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纪律意识在心中还没有真正立起来;甚至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落实从严治党就是和干部过意不去。二是工作实践上的不足。有的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责任传导、层层压实不够有力;有的在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理念思路和方法举措上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制度建设上的弱项。监督问责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和硬性规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四、对策建议一要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当前,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要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层层科学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三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

  

  

篇三: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市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一是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常委会在学习中思考、实践中感悟,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有可靠保证。为此,常委会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在深化“两学一做”中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宣讲会、上党课等形式,既把自己摆进去、又扎实推动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行动,切实深化“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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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常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

  三是加强统一领导、深入研究部署。市第七次党代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深入部署,强调“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对各级党组织履责尽责提出明确要求,凝心聚力打好责任落实主动仗。今年以来,常委会16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研究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年中对管党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协调、推进;年末由常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各部门检查考核,真正做到直接主抓、紧抓不放。四是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大力宣传王华、赵亚夫先进事迹,通过党纪教育馆、清廉**网等载体加强宣教,对167名新任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大力开展“立规矩、正家风、倡廉洁”家风建设等活动。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问题10批次、34起,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五是带头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常委会班子成员严格遵循和带头落实党章、《准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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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要求,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身作则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全面抓落实。

  二、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健全机制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龙头,把责任层层压实,全面向基层延伸。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和体系。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加强统筹推进。市委与各辖市区党委和部门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督促和问责追究,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强责工程”。在全市部署实施“强责工程”,突出“以单定责”,形成6大类责任清单并覆盖市县乡三级;突出“按单履责”,以清单划定责任边界、明确履责要求;突出“照单问责”,实行“四查一考”机制倒逼责任落实。通过“责任清单正向明责、责任追究反向约束”,坚持双向发力,构建清单化、项目化落实的工作格局,受到中央纪委肯定。今年全市共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履责不力的32起34人和6个领导班子实施责任追究,通报典型案例5起。三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结合群众路线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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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出台61项制度规范;结合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内监督、权力运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等规范性文件90余项。建立健全年底“双报告”、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在市经信委、市质监局试点开展了“两个责任”落实全程纪实工作。

  四是着力强化权力制约。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紧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制约、规范执纪审查等方面,结合**实际,出台配套制度规定近20项。探索制定《关于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的暂行办法》,发挥办案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针对具有典型性的36件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55个。

  三、从严管理干部,切实履行选好用好干部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各个关口。把好干部选任关。把“20字”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格依法规范选人用人,坚持组织把关必严,充分发挥综合研判的基础作用。在辖市区党委换届前,完成所有辖市区、78个机关部门和36个企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实现处级研判工作全覆盖。顺利完成市县乡三级党委班子换届工作,班子整体结构和功能进一步加强。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关于防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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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带病提拔”、加强干部德和政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职数预审制度,对全市179个批次职数进行预审,纠正不符合规定18批次。加强干部专业化建设。选派第二批16名紧缺专业型干部到北京市西城区、上海市虹口区和本市重点企业挂职学习,系统培养市属国企“百名红领”。实施年轻干部“181”培养计划,遴选64名以80后为主体的优秀正科职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实施90后年轻干部专项培养计划,选派12名年轻干部进行跨区域、跨领域交流任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形成严管干部的工作体系,打造《周末“家”说》干部展示平台,加强日常化、经常化了解识别干部。制定出台推动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的有关文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结合起来,推动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奋发干事创业。

  四、大力纠正“四风”,切实履行作风建设责任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不放,以“效能革命”引领推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前三季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174万元,综合下降16.3%。全市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参改人员19498人,取消并处置车辆1176辆,年节支7615万元。全面启动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明年4月份可全面完成。优化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坚决做到“七个严格、七个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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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省内公务接待用餐一律禁酒。因公出国(境)严格计划管理、团组审批,实行公开公示和全程监督,压缩无实质性出访团组17批48人次。狠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9个方面,分批开展挂牌督办,今年以来挂牌督办问题线索46件,查处3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深入开展会所专项整治,涉及巡视整改的10家重点场所已全部整改到位,各产权单位逐个建档、长效管理。深化“效能革命”。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成立深化领导小组,大力整治执行不力、庸懒散拖、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今年已对涉及懒政怠政等方面的10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中党纪处分3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高强度、快频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派出督查组558个(次),督查下级单位1786个(次),提出整改意见158条;共派出暗访组407个(次),到重点场所组织暗访检查972次;共对436个单位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共查处违规问题59起、处理8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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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支持纪委“三转”,切实履行领导和支持办案责任

  市委加大对执纪审查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当好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坚强后盾。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及时听取汇报,协调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干扰、消除杂音,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支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支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定期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支持纪委优化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办案基地建设。对过去纪委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将绩效考核、效能革命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纪委转到其他职能部门。带头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常委班子成员分别与相关当事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形成书面记录、签字背书、归档留存,绝不遮丑护短。今年实施信访监督213件次,其中信访谈话87件次,信访函询69件次;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占63.5%,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占31.6%,移送司法机关占4.9%。开展谈话函询211人,为11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反映。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257件(次);立案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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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同比增长32.1%,其中县处级17人,乡科级8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70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0万元。严肃查处了原市住建局副局长邓峰、原市交通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杜伟国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六、狠抓问题整改,切实履行保障巡视和加强巡察责任

  切实加强保障巡视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巡察监督内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销号。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要求“对整改情况再督查、对深层次问题再发现、对重点领域再加压”,亲自牵头研究制定常态化督查方案;各牵头常委和分管市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工作加强协调督办;各专项小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迅速行动,狠抓查漏补缺、立卷归档、达标销号。集中力量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逐一梳理、精准发力,665件信访件办结658件,办结率98.9%。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清退办公用房转化问题,对商务A区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采取招租销售等措施加大去化力度,目前去化率100%。到目前为止,对两级巡视反馈意见确定的4个方面21项11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销号,整改落实率100%;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明确点到的10个重点问题,从处置典型案例入手,坚决整改到位并从机制上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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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我市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巡察工作规划,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巡察工作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就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1月23日起已组织5个巡察组,对10个单位开展第一轮巡察,重点在发现突出问题、强化成果运用、形成有力震慑上发挥作用、务求实效。

  虽然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看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理解不够透彻,行动还不够自觉;有的地方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作风问题仍存在顽固性,有的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仍然存在,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的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重要抓手,以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为关键点,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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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专题]。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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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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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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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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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

  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学人智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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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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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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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生态。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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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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