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十四五耕地保护规划
托普云农
一、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背景
农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为加快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bu日前印发《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下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我国要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建设高标准农田,就是要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农田。假设按1亩高标准农田1000斤产量来计算,12亿亩就能稳定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这约占当前粮食总产量的90%,将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极其重要作用。
《规划》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系统、全面展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规范性要求。对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分7大区域明确了建设重点,提出到2025年累计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
高标准农田的定义是: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水平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合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jiu基本农田的耕地。简单来说,就是建设“田成方、土成型、渠道成网、旱能灌、涝能排、无
污染、产量高”的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主要分为田间基础设施工程、地力建设工程、科技支撑工程。
①田间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田网、渠网、路网、电网等建设,这样能够提升农田抗灾
减灾水平、农田排灌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
②地力建设工程,是展开土地平整、土壤改进与地力培肥建设,实施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这样能够提升农田基础地力和农业生产水平。
③科技支撑工程,是集成包含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施肥、生长环境智能化监测、生产管
理信息化农业物联网技术。从而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应用水平。
三、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
托普云农
耕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业发展之要,粮食安全之基,农民立命之本。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要求,在耕地质量监测板块建设了气象监测系统、土壤监测系统、作物生长监测系统,配备了气象监测站、土壤多参数监测站、移动式作物生长监测站、土壤紧实度测量仪、土壤墒情速测仪土壤样品采集设备,采集土壤、气象环境数据,结合作物长势,实行
综合分析。
通过智能硬件设备,检测盐碱土壤和酸化土壤,同时配合耕地质量保护系统和土壤墒情监测平台,实现对土壤数据的实时统计和分析;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动土壤养分平衡,提
高耕地质量水平,改善土壤生态环境。
2、高效节水灌溉
高效节水灌溉是对除土渠输水和地表漫灌之外所有输、灌水方式的统称。通过科学规划建设高标农田的田间灌溉节水工程,建设智能机井灌溉系统和水肥一体化系统,对水资源数
据,用水情况,灌溉情况等实行科学管理。
系统配备墒情监测设备、水肥一体机,可根据监测的土壤水分、作物种类的需肥规律,设置不同的程序,实行对应作物的、周期性、有计划的水肥轮灌。既能节省农事成本,还能
协助作物生长,提升作物产量与质量,进而增加经济效益。
3、绿色防控
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农业生产的高效性与便利性固然重要,但是生态友好、农田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容无视。根据因害设防原则,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合理布局,在高标农田区域内布置农田天眼、无人机实行绿色防治、灾情监控、统防统治,使用理化诱控技术和科技手段相结合,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害,确保农作物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促动农业增产、增收的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理念,以“防灾减损、提质增效、保障安全”为目标,扎实做好病虫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指导公共服务,加快推动专业化防治和绿色防控,控制病虫危害,大幅度降低化
学农药的使用量,降低农作物药物残留,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生产安全。
4、数据平台建设
数据平台可提供土壤墒情监测、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病虫害监测、灾情苗情监测、气象环境监测等平台,多种平台,可单独查看,也可在数据中心实行联动分析。数据中心就像是人的“大脑”,田间的物联网设施通过数据中心串接起来。高标准农田,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护。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深入发挥了自身数字农业建设优势,提出“1+1+N”的高
标农田建设方案,打造了集“土壤健康、高效节水、绿色农田、环境生态”于一体的高标农
托普云农
田数字化决策综合平台,提升了高标农田的综合生产水平和抵抗自然水平。其中,所有的应用平台都是围绕着唯一的农业大数据中心实行运作,为其提供精确详细的数据支撑。而通过数字化决策平台,就能够直观展示农田的灌溉情况、耕地面积、设备分布情况及环境监测等
数据信息。
当然,要想实现这些数字化应用为人所用,最重要的还是发挥科技力量,提供社会化服务。利用智能农机监管系统、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专家系统、知识库等手段能够实现有据可
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的高标准农田。
托普云农自主研发了土壤环境传感设备与集成化装置,满足对土壤多种物理性质的实时检测与长期监测需求。围绕绿色农田、耕地保护、黑土地保护、土壤墒情监控等行业需求,托普云农以“监测点+大数据平台”的综合解决方案,通过监测点长期监测与云端实时分析。
为我国全域高精度数字土壤数据库建成提供硬件支撑与数据服务。
篇二:十四五耕地保护规划
杭州市钱塘区〃十四五〃高标准
农田建设规划
2023年8月
第一章区域概况
............................................2一、区位条件.........................................2二、自然条件.........................................2三、社会经济条件.....................................3四、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4第二章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目标任务.......................................1第三章资源潜力分析
......................................12一、理论潜力分析...................................12—?
???????????12、1?"")J???????????????????????????????????????????????????????第四章规划布局和任务安排
................................14一、规划布局与任务安排
.............................14二、产业布局.......................................1第五章建设内容
..........................................1一、田块整治.......................................1二、土壤改良....三、灌排设施
?????????11五、生态防护
........................................1七、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科学技术
........................1八、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2九、强化后续管护
....................................2第六章重点建设工程
......................................21一、绿色农田建设工程
................................21二、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21第七章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23、彳?????????????????????????????????????????????????????????????????????????23占二、项目和资金管理
..................................24四、社会效益
........................................25(一)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动传统农业改造升级........25(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25(三)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5五、生态效益
.......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6(-)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现象
...........................26(三)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程度
..........................26第八章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2一、强化质量管理
....................................2二、统一上图入库
....................................2—-、??γd—1C??????????????????????????????????????????????????????????????????2四、加强后续管护
....................................2五、严格保护利用
....................................3第九章保障措施
..........................................32一、组织保障
........................................32二、资金保障
........................................32三、制度保障
........................................331:
前S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V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4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V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田发(2019)11号)、《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3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3年)》、《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3年)》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杭州市钱塘区“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客观评价了钱塘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和成效,阐明了钱塘区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发展成效和面临的机遇挑战,提出今后一个时期钱塘区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空间布局、目标任务,并对建设投资及分年实施计划作出初步安排,分析了《规划》实施后产生效益,提出了建后管护办法及《规划》贯彻落实的保障措施,为今后一段时期钱塘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较为可靠的实施依据。规划期限为2023-2025年。
第一章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钱塘区,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杭州主城区之一,辖区总面积
531.7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436平方公里、钱塘江水域面积约95.7平方公里。钱塘区下辖下沙街道、白杨街道、河庄街道、义蓬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钱塘区人民政府驻河庄街道青六北路499号,常住人口76.92万人。
图1钱塘区区位图
二、自然条件
(一)地形地貌
钱塘区属浙北水网平原,具体为三角湾堆积平原,主要是由杭州湾潮流带入的泥沙堆积而成,表现平坦,高程5~6.3米。区域内水系丰富,围垦区
人工河网系统,呈格子状展布。
(二)水文气象
钱塘区项目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丰沛,光照充足。因季风在进退时间上和持续强度上的不稳定性,常出现冷热干湿异常,导致灾害性天气。每年春末夏初季节,太平洋副热带高压逐渐加强,与北方冷空气相遇,形成静止锋,锋面在流域上空徘徊,易产生笼罩范围广,历时长,总量大的降水过程,俗称梅雨期;夏秋季节,冷空气衰退,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热带风暴和台风活动频繁,其降雨特性表现为来势猛、历时短、雨强大,俗称台风期。梅雨和台风雨为设计流域大洪水的主要成因。
总的气候特征为: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温暖湿润;冷空气易进难出,灾害性天气较多;光、温、水的地域差异明显。年平均气温为16.年平均地面温度为18.3℃o
年平均降雨量1402.5毫米。年平均无霜期24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0069小时。年平均蒸发量1223.7毫米。风向随季节转换,11月到次年2月,北、北西风最多;2月起北、北东风渐盛,3-6月和8月以东风为主;7月多西南风;9?10月多北风。灾害性天气主要是:寒潮、低温、暴雨、台风、冰雹和飕等。
三、社会经济条件
2023年,钱塘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产值1095.7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2.7%。其中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32.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49.1亿元。2023年全年新区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656.9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2.5%,比2019年同比增长
17.2%o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一)“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钱塘区一直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根据2018年萧山区土地变更调查数据,钱塘区江东区域土地总面积63.7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4.47万亩,已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6.78万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78%o“十二五”以来,钱塘区积极响应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钱塘区开展了“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工作,此阶段评估调查结果显示:“十二五”以来,钱塘区江东区域范围内高标建成面积为7.11万亩(其中钱塘区系统存量6.59万亩,下沙乔司权属0.52万亩)
图2钱塘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分布图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稳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
钱塘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三农”工作全局中谋划推动,狠抓各项措施到位,取得显著成效。
1,提升了农田基础设施水平
“十二五”以来,钱塘区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六条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大量的中低产田改造成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田。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有效减少早涝渍等灾害影响,减少粮食生产损失5%~15%;显著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科技水平,能够增加粮食产能10%~20%°真正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钱塘区粮食连续多年的高产、稳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2.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田、水、路、林、土等综合治理,建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行的农田,提高了农业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显著提升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3.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
钱塘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坚持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作为根本目标,让农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得到实在好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全区紧紧围绕优质粮油、蔬菜及其他优势农产品等特色产业发展,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改良土壤,引进良种,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建设了一批优质粮食、优
质蔬菜等生产基地,不仅增加了农民务农收入,而且通过工程建设,扩大了农民二、三产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4.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
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和美化了农田空间格局,理顺了农田平面结构,改善了农田利用方式,是对农田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通过农田灌排工程生态技术措施的推广,使农田生态友好型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美化了农田景观格局。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困难与问题
1.后备资源不足、建设空间受限
钱塘区剩余未建高标准农田潜力并不充裕,且受到国土空间规划等因素的影响,可建设的后备资源明显不足。钱塘区高标准农田补建指标的比重较大,建设任务较为艰巨。
2.物料成本上升,资金压力增大
随着物价水平上涨、农村劳动力工资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将不断上升。尽管国家和省逐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资标准,但幅度不大,跟不上建设成本上升速度,难以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需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难度增加,集中化和规模化生产水平较低。
3、管护机制不全、数字监管滞后
农田建设“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建设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管护资金未落实、农田质量监测和管理手段薄弱等问题较为明显。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效益的发挥。
4.与相关农业产业结合程度不高
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设计仍然仅仅立足于沟、渠、路、桥、涵和灌溉泵站等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没有紧扣项目区的农业产业结构,未能深度融合相关农业园区的建设新标准、新要求,缺乏一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生态农业发展的目标差距明显,不符合当前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形势
高标准农田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既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要求,也是机构改革后落实农田建设“五统一”管理体制机制的现实需要。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起点,也是钱塘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编制“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于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谋划新时代农田建设发展,积极推进钱塘区农业现代化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钱塘区剩余未建高标准农田潜力并不充裕,且受到国土空间规划等因素的影响,可建设的后备资源明显不足。钱塘区高标准农田补建指标的比重较大,建设任务较为艰巨。
第二章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资金和资源整合。鼓励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农田建设和工程管护,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坚持规划引导、科学布局
注重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电力和交通等相关规划,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突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合理配置农田建设任务指标,夯实基础、确保产能,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三)坚持因地制宜,良田粮用
结合实际,把握关键,综合考虑农田基础条件、增产潜力等因素、因地制宜确立重点项目和建设内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强化用途管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高标准农田主要
用于粮食生产。
(四)坚持质量并举、示范建设
以国家刚性任务指标为基本遵循、强化数量和质量管理,推动新建与改造提升同步。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引领作用,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农田工程综合配套,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区示范。
(五)坚持绿色高效、共建共富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农田绿色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升高效生态农业综合效益。建立健全耕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探索绿色转化和共建共富的实现路径。
(六)坚持数字赋能、建管并重
以“整体智治”理念统筹推进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监管。建成项目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明确项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推进数字化管理,加强对工程管护工作的督察指导和监测评价。
三、目标任务
以钱塘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12.2万亩为基数,以“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清查评估核定我区6.59万亩为基准,规划到2025年,钱塘区需规划认定高标准农田4.14万亩;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2.47万亩;并按照每年提升改造已建高标准农田0?5万亩的计划,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已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
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集中力量打
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规划期内,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建设生态型高标准农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有效推进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信息化监管和工程长效管护。
第三章资源潜力分析
一、理论潜力分析
以钱塘区2017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剔除“国土三调"中的建设用地、线性未利用地,剔除已批农转用范围(三调中的批而未用范围)、重大建设项目红线范围、用地需求、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由此取得的地块范围可分为两类潜力:1.已建成7.11万亩高标范围外的地块,作为高标建设的潜力。2.已建成7.11万亩高标范围内的地块,可作为高标提升的潜力。
二、实际潜力分析
在内业理论潜力分析的基础上,就理论潜力分析成果进行上图、制表,开展外业实地核查,外业核查过程中结合实地立地条件,并根据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第三轮试划方案的成果对钱塘区的潜力地块重新进行分析,排除涉及到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地块,经实地调查汇总后,将高标准农
田的建设类型分为三类:(一)认定类
将符合建设标准要求的土地整治(包含耕地质量提升、旱改水、垦造耕地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市级农田提升工程示范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依据其立项和验收文件直接作为认定类区块;或者是农田建设现状较好,基本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的农田,凭借农田现场照片直接作为认定类区块。
(-)提升类
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集中连片但仍有改造提升空间,或者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年久失修需要修缮的,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提升改造,作为提升类项目区块。
(三)建设类
在现有耕地中(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为主),农田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或地力条件较差,需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块,作为建设类项目区块,建设类包含新建类和补建类。
最终分析判定,实际认定类高标准农田潜力为4.14万亩,宜新建高标准农田潜力为2.47万亩,宜提质改造的高标准农田存量为6.31万亩。
第四章规划布局和任务安排
一、规划布局与任务安排
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以农业后备资源丰富,增产潜力显著的连片农田作为规划主区域。根据全区各街道耕地分布特点,结合“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计划在规划期内规划认定高标准农田4.14万亩,新建高标
准农田2.47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0万亩(计划2023-2024年,每年0.5万亩),分布在河庄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新湾街道、义蓬街道、下沙街道6个街道。各街道规划建设情况详见下图下表:
表1钱塘区高标准农田认定类计划表
单位:亩
类别
编号
1#
2#
344#
5#
6#
7#
8#
面积
11132.13359.412522.851938.3184.46172.21161.52308.0803.95684.15098.93323.8584.1634.111251.411762.128921.71991.95361911.416521.365984.2241427.36权属
下沙街道
河庄街道
河庄街道
河庄街道
义蓬街道
河庄街道
新湾街道
河庄街道
义蓬街道
新湾街道
临江街道
临江街道
新湾街道
前进街道
义蓬街道
临江街道
部队
省水利厅
滨江围垦
权属内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小计
17#
18#
19#
权属外
小计
新增
红色地块
合计
表2钱塘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类计划表
单位:亩
类别
编号
1#
2#
面积
1320.512456.41299.66167.955244.52476.941276.53509.561607.45870.521065.631007.34446.73387.05983.4207.11473.35104.23408.175.94667.23280.36244.3680.12200.741129.25156.91971.713590.6624705.7权属
下沙街道
下沙街道
义蓬街道
临江街道
下沙街道
义蓬街道
新湾街道
临江街道
河庄街道
义蓬街道
河庄街道
义蓬街道
前进街道
义蓬街道
前进街道
新湾街道
义蓬街道
河庄街道
义蓬街道
义蓬街道
临江街道
河庄街道
新湾街道
河庄街道
义蓬街道
临江街道
2023年待建
3#
4#
小计
5#
6#
2023年补建
7#
8#
小计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耕地功能恢复后待建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小计
合计
图4钱塘区高标准农田潜力分布图
图例
IIHS?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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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3i2.2高标方■面税认文我面板(ttβ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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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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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增认定高检日值蜕
IS9B4.22142.0∞
二、产业布局
根据钱塘区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农田特点,结合种植习惯
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实现后,主要发展高产优质水稻、小麦、大豆、油菜和新鲜蔬菜。
产业布局还要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大力推进适度规模化经营,着力打造一批“千亩粮仓”、“万亩粮仓”示范区,农业产业示范园,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建成20个“千亩粮仓”示范区,力争建成两个级以上的“万亩粮仓""示范区,打造20个以上的农业产业示范园,并进行打造一个全省标杆性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同时可以把产业布局与休闲观光农业结合起来,实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业附加值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第五章建设内容
按照“路相通,沟相连、渠防渗、林成网”的要求,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方正、土肥沃”的标准,强化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全力构建完善的农田配套设施,高效的农业生产格局,优质的土壤种植基础,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
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地方实际,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
一、田块整治
提高耕作田块归并程度,根据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和宽度,为规模化机械化农业生产打好基础;深翻深松土地,通过客土充填、剥离回填肥沃的表土层,改善农田耕作层,保持耕作层厚度在20Cm以上。
二、土壤改良
采用农艺、生物等措施,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通过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翻埋还田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推广保护性耕作、土壤轮耕等技术,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
三、灌排设施
更新改造灌溉排水涵闸、泵站,做好田间现有灌排体系维护管理工作,提升新建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排涝设计标准和灌溉水利用系数;降低地下水位,消除土壤盐渍化危害;结合农田种植情况,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沟畦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广。
四、田间道路
按照“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优化钱塘区农业生产区路网结构,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埠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达IOO%。
五、生态防护
根据防护需要,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网,主要道路、沟、渠两侧应适时、适地、选择合适的树种设置农田防护林带,提高农田林网建设水平;沟渠两侧、道路两侧做好坡面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六、农田输配电
根据灌排泵站、信息化、田间农业生产、农业设施用地等用电需求,配套建设农用高低压线路和变配电设施。
七、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科学技术
围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目标,大力引进和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提高良种规模化种植水平;集成推广应用作物精确定量施肥技术、病虫害安全高效防控技术、高效农业规模化生产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关键环节的生产机械化,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大力推广高性能植保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实施农业科技
入户工程,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引导和指导农民进行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
八、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积极培育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为依托的多元化专业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水平;因地制宜地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经营、统一服务经营和农民合作经营等方式的农"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规模经营的水平;围绕优质粮油生产和高效农业规模化的发展,完善农业产业发展链条,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九、强化后续管护
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主题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落实管护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监测、监管系统,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
第六章重点建设工程
一、绿色农田建设工程
为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台作用,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投入、融合推进,积极开展绿色农田建设工程。探索建设一批“农田肥沃、设施齐全、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绿色农田。因地制宜推行土壤改良、生态沟渠和田间道路等工程措施,通过开展农田生态保护修复、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提升农田生态保护能力和耕地自然景观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打造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的高标准绿色农田。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打造1—2个省级绿色农田示范区。
二、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结合省市基于绿色农田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打造乔司数字农场项目,按照全要素融合治理的理念,突出实用性、具有前瞻性、体现浙农味,将农田纳入“一张图”管理,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对高标准农田“建、管、用”全链条监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农业农村部门对高标准农田的整体智治,力争在2023年将乔司农场建设成全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并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升级改造,以乔司农场农业基地为基础,结合乔司数字农场项目,高标准实施乔司农旅融合,展示“农耕文化”,结合规模粮油
种植、精品蔬菜种植、特色水果采摘、畜牧生产与加工、酿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打造一个条农业旅游精品线路。
22第七章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根据杭州钱塘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章规定的补助标准,钱塘区按照审计核定的实际投入额的80%进行补助,且最高补助建设类不超过5000元/亩,提升类不超过3000元/亩。配套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每亩增加IOoo元补助。认定类项目不进行单独补助。
补助范围包括前置费(含招标代理费、测绘设计费、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费、项目审计费等)和工程建设费用。
根据钱塘区“十四五”高标准农田的规划安排,经估算,2023-2025年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1.99亿元。
表3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资金投入表
单位:万元
年份
新建高标投资
改造提升投资
150合计
1507054896392023年
2023年
2023年
2024年
5553393391501503002025年
合计
1235475019854二、项目和资金管理
由街道办事处为项目建设单位,同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钱塘区农业农村局(原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自然资源厅下达任务,将任务分解到街道。
街道根据年到下达任务,及时合理地开展项目选址及测绘工作。在政策处理到位的情况下,对照高标农建设地址图斑,选择急需且适宜做高标农田的区块。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
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预算审核、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工作,区级任务下达给各街道办事处后,按建设类项目Ic)Oo元/亩、提升类项目300元/亩的标准预拨。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先组织项目竣工初验,验收通过后提出区级验收申请,区级开展审计、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三、经济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新增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IoOkg左右、改造提升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kg左右,加上优质、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等其他效益,每亩耕地平均每年增收节支500元。规划实施完成后,预期能新增6.61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认定类4.14万亩),改造提升2.5万亩;相比实施前每年增加1723万斤左右,增加农民收入2150万元左右。
四、社会效益
(一)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动传统农业改造升级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的示范推广创造有利条件,促进良种、良法、良田、良制的有效结合,提高规划区农业科技水平。通过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加强规划区农民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同时,在规划区着力引进推广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优良品种和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对区内其他地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推动全区传统农业
的改造和产业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提供良好条件,发展专业大户、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
项目建设依据全区农业资源特色和区域比较优势,围绕培育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着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有力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三)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规划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基本条件,解决了群众的需求,同时带动农民收入增加。项目实施后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民主管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使各种管理更趋于科学、民主,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有利于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良好民风的形成,有利于促进和谐农村建设。
五、生态效益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通过衬砌渠道、配套田间水利工程、新建与改造机电排灌站、推广喷滴灌等措施,可加快流速、减少渗漏、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灌溉效率;通过营造农田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可涵养水分,减少蒸发蒸腾;通过修建农田排水沟渠等措施,可排除过高地下水,保障农田灌溉水质达标。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改善区域内水资源供需平衡状况,提高
水资源利用效率将起到积极的优化作用。
(二)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现象
本规划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部分工程为开挖沟渠、衬砌、整修农田道路和建设农田防护林网等。项目建成后,随着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配套技术的应用、农田林网的完善等,可有效拦截泥沙、保水保肥,有效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三)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程度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小气候,可减轻对化肥和农药的依赖,同时通过推广应用科学施肥、秸秆还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降低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效率。这些保护措施,将大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监测手段,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加快实施化肥农药减施替代工程,推广精准化施肥、施药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既包含生态环境,又能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
第八章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一、强化质量管理
(一)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二)提升耕地质量。依托布设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做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三)加强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统一上图入库
(一)建立数字平台。加快高标准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全省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二)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
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三、规范竣工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现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抽查,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二)规范项目归档。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
(三)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
四、加强后续管护
(一)明确管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相关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二)健全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项目竣工验收要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探索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专业协会等
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的管护模式,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
(三)落实管护资金。各地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工程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对灌溉渠系、喷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地方政府要加大运行管护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探索从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提取工程维修基金,拓宽管护经费来源。在有条件区域,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筹措管护资金,调动管护主体积极性。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探索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
五、严格保护利用
(一)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占补制度,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
(三)确保良田粮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和农民种粮激励政策,压实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稳定粮食生产责任,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第九章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措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为了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区政府领导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分析研究上级相关政策,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乡(镇、办事处)明确相关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机制,具体承担相关项目实施工作。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项目标和措施落到实处,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打好基础,更好地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二、资金保障
按照规划布局和部署,在安排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金时,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稳定规模,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需求。钱塘区本级财政将调整支出结构,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把本级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按照“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原则,加强不同渠道资金的有机整合,连片治理,整体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不断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形成建设合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制定优
惠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开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推广等领域,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效益。
三、制度保障
规范严格、切实可行的制度是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推进的关键。一是选好选准项目。要本着农民自愿的基本原则,对根据规划实施的各类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进行认真评估、筛选、论证,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生产基础、市场环境及资金、技术和乡(镇、办事处)政府积极性、组织实施项目的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因素。坚持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突出示范带动,实现优中选优。二是强化规划设计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规划设计水平,针对农田现状,进行水土田林路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建什么,确保规划设计质量。三是规范项目管理。切实规范项目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行公开竞争立项制、土建工程和物资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制等。四是严格资金管理。严格项目投资计划,实行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严禁截留、挪用、套取项目建设资金行为,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开展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确保各类项目资金真正用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上。
四、管护保障
强化管理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和相关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一是要加强规划管理,在按照规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过程中要强化对具体项目的规划、设计的管理,确保规划设计合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二是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
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公示制、财政报账制等各项制度。三是要完善项目建后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的要求,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健全管护制度。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管护。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维修养护经费,将高标准农田相关设施的日常管理与农村环境综合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相关考评机制,为加强建后管护提供保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探索管护模式,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四是加大考核力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和对街道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并实行必要的激励机制。
篇三:十四五耕地保护规划
“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本规划依据《关于制定省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省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旨在进一步加强战略引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重点,是指导今后五年全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战略性、指导性文件。规划中的自然资源是指全省辖区内的土地、海洋、森林、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目标定位,全面构建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以更加严格的制度深化耕地保护,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实施海洋强省突破,着力构建基础支撑、基础制度、科技引领、安全保障四大体系,精准履责、科学担责、奉献尽责,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上走在全国前列,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坚持以人为中心。始终把维护人群众权益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到自然资源领域、政策制定和管理各环节,健全自然资源利益分配和调节机制,推进全共享。
3.坚持创新。坚持把创新作为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和资源瓶颈的内生动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抓手,不断推动自然资源事业蓬勃发展。
4.坚持系统观念。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必须遵循其内在规律,统筹各生态要素,统筹陆地海洋、城市农村、地上地下等各个方面,远近结合,系统谋划,提升整体效率,努力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5.坚持保护优先。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自然和生态环境。始终把保护放在首位,贯彻到自然资源工作的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底线。
6.坚持高效利用。坚定不移地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促进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高土地、矿产、森林和海洋等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合理需求,增强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7.坚持底线思维。必须在多目标平衡中坚守科学利用底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守生态保护底线。必须把依法依规贯彻工作始终,为各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自然资源利用方式全面确立,利用效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重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根本好转,完善
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全省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高品质的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初步形成。深入落实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发展布局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空间规划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进一步强化,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基本确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完成河湖流域下达任务。
2.高水平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基本确立。重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以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力度持续加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基本建成,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碳汇能力持续增强。陆海联动的生态保护体系基本形成,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3.高效率的自然资源利用方式加快形成。全面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河湖流域下达任务以内。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机制初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持续下降,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5%以上。
4.高质量的服务保障更加精准有力。对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更加完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长效机制基本建成。
5.高效能的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基本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新型基础测绘等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用途管制等基础制度更加健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科技支撑更加坚实,数字赋能扎实推进,基本建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五应用”的自然资源信息化体系。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防治等能力显著提升。
二、全面构建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根据“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发展格局,研究确定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目标定位,落实落细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大力实施空间格局优化策略,加快构建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一)强化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
1.优化细化“3+N”全省主体功能分区。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将全省空间划分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和城市化发展区三类省级主体基本功能区。细化主体功能治理单元,将部分生态极重要、区域面积大、生态敏感度高的乡镇,从主体功能为城市化发展区或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市、区)中划出,纳入重点生态区管理;将人口集聚程度高、产业发展潜力大的部分乡镇、以及特色农产品优势明显的部分乡镇从其他主体功能区中划出,分别按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管理。对自然保护地、战略性矿产保护区和特别振兴区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区域名录管理。
2.加快编制审批“四级三类”空间规划。
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编制各级空间规划,建立省、市、县(市)、镇(乡)4级,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3类规划构成的空间规划编制体
系,将相关专项规划纳入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加强底线约束。编制完成河湖流域、海岸带、都市圈、都市圈等重点区域和流域以及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空间专项规划。
3.实施空间格局优化策略。
(1)大力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大力培育和壮大城市群在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增强都市圈辐射带动能力,提升都市圈发展能级,大力建设蓝绿交融、多元复合、开放联通的廊道网络,努力构建以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都市圈(区)为主体形态,立体化廊道网络串联、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
(2)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快城市中南和城市东山地丘陵区两大生态屏障建设,强化荒山绿化,改善林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公益林比重,全面提升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突出沿海、沿黄、沿京杭运河的生态带修复与保护,因地制宜建设河海防护林生态廊道和生态休闲景观长廊,严控沿线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留足生态缓冲空间。以重要生态绿心为核心,以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为节点,相互串联,构建彼此呼应的网络化生态系统。
(3)强化重点农业空间整治和保护。重点保护城市北、城市西北、城市西南、城市东南等农田集中区,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推进耕地集中连片化,构建完整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加强海域、城市海域、南部海域3个海洋渔业集中发展区保护,优化渔港空间布局,推进一体化的渔港经济区建设。
(二)全力落实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
以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河湖流域战略为引领,统筹谋划保护与开发,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提升河湖下游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打造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1.保护修复河湖流域。
(1)推进河湖流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河湖入海口湿地生态修复与水系连通工程、近海水环境与水修复生态工程,促进河湖与自然保护区之间、自然保护区内部湿地之间水系连通,维护湿地、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加强农田林网和海防林建设,实施引排水沟渠生态化改造、河湖口防护林工程,增强防风固沙能力,遏制土地沙化趋势。依法开展清理整治探矿采矿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建设河湖口河湖流域公园。全面落实勘界立标,推进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以河湖流域河湖流域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优化整合河湖流域自然保护区周边的自然保护地,打造以河湖入海生态系统为特色的河湖流域公园。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开展陆域湿地、潮间带湿地、浅海湿地生态治理,建设珍稀濒危鸟类栖息地、海洋生物综合保育区和特色植被保育区,生态治理外来有害物种,保护河湖流域生物多样性。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植被和珍稀濒危物种观测,建设智慧河湖流域监测监管网络。
2.加强河湖沿线生态廊道建设。
加强各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推进沿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滩区治理,开展湿
地自然修复,保护湿地、水域生态系统和鸟类栖息地、迁徙通道,打造高品质河湖沿岸绿色生态廊道。统筹推进河湖下游沿岸及滩区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绿化与农田林网修复改造,全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3.服务保障河湖流域高质量发展。
(1)支持打造河湖流域开放先行区。探索“双向飞地”“共管园区”等跨区域产业合作新模式。支持河湖两岸跨河大桥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与沿黄省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沿黄城市共建海铁联运中转基地。打造百里风貌带,增强河湖流域下游地区生态屏障功能。
(2)强化自然资源服务保障。科学编制省河湖流域空间专项规划,为培育沿黄城市联动发展新动能、打造河湖流域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提供规划引领和空间保障。开展河湖流域实景三维“一张图”建设,开展河湖干流、重点湾区、重要水库等水下地形测绘,及沿黄区域地表形变监测和高程基准年度复测,为建设河湖长久示范区、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3)积极探索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新模式。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生态惠共赢。挖掘河湖文化内涵,建设河湖流域研学旅游基地,讲好河湖故事;科学开发“河海交汇、新生湿地、野生鸟类”三大世界级旅游资源,打造河湖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
(三)促进落实全省重大发展战略。
围绕全省重大战略实施,强化空间规划引领,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自然资源支撑保障能力。
1.全力服务。
(1)强化综合试验区要素保障。围绕“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总体布局,加大规划和要素保障力度,优先保障“四新”经济项目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优化全省产业园区空间布局,推动土地要素向园区集聚。开展产业用地综合绩效调查,支撑“亩产效益”,促进过剩产能化解,拓展动能转换新空间。
(2)重点支持起步区建设。支持起步区编制空间分区规划,合理确定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布局,在市域范围内合理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起步区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争取河湖流域配置指标。支持起步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直接以市政府名义编制报批,不再按区(县)拆分上报。支持起步区统筹保护水系、岸线、湿地、林地等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城市森林公园和河湖生态风貌带,加强河湖廊道、湿地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
(3)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基础支撑。实施省城市地质调查工程,分级分类开展城市地质调查,优先完成城市地质调查,建设城市三维地质模型,为城市建设提供可靠地质依据。2025年实现全省设区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全覆盖。
(4)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地理信息开放共享政策,探索建立地理信息数据交易市场。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基础建设,推行共建共享和分建共享等模式。支持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地理信息集聚区。
2.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1)坚守农土地权益底线。在村庄规划编制、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
众土地权益,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应登尽登,证书应发尽发。
(2)科学编制和实施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根据实际需求、稳妥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以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等类型村庄规划编制为重点,把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美丽村居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特色风貌塑造、田园综合体以及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统一纳入村庄规划。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构建全域覆盖、层级叠加、舒适便捷的乡村生活圈服务体系。在乡镇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
(3)统筹保障乡村发展用地。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落实和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根据休闲观光等产业的业态特点和地方实际,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宿、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保障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通过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建设农公寓和住宅小区等多种方式,满足农村农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益分配机制和相关税费机制,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与河湖流域重大战略实施的有效衔接。
(4)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抓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河湖流域试点,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探索“土地整治+”创新模式,统筹各类涉农项目和社会资金,实现“土地功能腾挪、城乡面貌更新、群众居住环境改善”有机结合的“1+N”综合效应。
(5)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出台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范围、方式、程序、监管措施等内容,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公示地价体系和建设用地市场。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调节机制,切实维护农权益。
(6)做好乡村振兴测绘和地质调查服务。推广城市乡村振兴“一张图”典型经验,探索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加大中小城镇和农村浅层地温能推广应用。充分利用全省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成果,强化富含有益微量元素的特色土地资源保护和科学开发,为培育发展特色农业提供支撑。推进旅游地质、水文地质调查,服务乡村振兴。
3.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严格实施“项目跟着规划走”。全面梳理《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市、县三级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合理预留空间。
(2)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进一步完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和监督机制。每年第三季度,发展、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确定
下一年度拟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清单,统筹拟定规划和用地保障措施,建立用地报批工作台账。
(3)持续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对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可按设区市单独组卷报批;对立项明确分期建设的,或立项文件未明确、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分期建设的项目,可分期开展用地报批。对涉及的耕地占补平衡、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前置手续压茬同步推进。
(四)支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1.实施差异化城镇空间发展策略。
(1)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土地管理制度,引导空间规模、土地要素向都市圈和中心城市集聚,努力提高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市一体化发展,统筹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促进以市区为中心城乡融合发展。
(2)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小城镇建设。依托交通线、海岸线、河湖、运河等,支持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城市带、节点城市、郊区星城和特色小城,推动县城提质扩容、补齐短板。优先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县城直通中心镇、重点旅游景点的公共交通配套。
(3)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规模,科学编制空间规划,优化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型城镇建设。
(4)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弹性管控机制。科学划定城镇集中建设区和城镇弹性发展区,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下,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可在城镇弹性发展范围内进行调整。
2.支撑高品质城镇生活。
(1)支持便捷化网络化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都市圈内部、都市圈之间以及城镇之间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强化互联互通,在用地支持上加快推进对外交通、城市群交通、都市圈交通网络高效衔接和有机融合,促进城市群和都市圈交通体系一体化。
(2)支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综合考虑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特征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用地供给上作适度的弹性预留。加强医疗、教育、文化、社区、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配套,满足居基本生活需求,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圈”。
(3)支持韧性城市建设。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以及防灾避险场所等设施建设的服务保障,不断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充分考虑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相关设施规划布局,高效应对疫情风险。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蓝绿空间建设,加快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完善多级城市公园体系,织密绿道网络,构建完整连贯的城市绿地系统;打通城市内外水系、绿地、森林,形成蓝绿交织、亲近自然的生态网络。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3.完善住宅用地保障政策。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统筹新增和存量土地,稳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和价格,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
租赁住房。加强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指导重点城市将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存量住宅用地清单全部公开,适当集中公开出让住宅土地,稳定市场预期。
三、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构建以河湖流域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努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
(一)扎实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系统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统筹好处理好绿化与耕地保护关系,加快形成绿化科学绿色高效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大力优化绿化空间。
(1)科学布局绿化空间。依据河湖流域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和空间规划,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绿化相关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生态及绿化空间。围绕全省重点生态功能格局,布局开展荒山、荒地、荒滩造林绿化,沿海防护林完善提升,水库周边、沿河湖岸、交通沿线绿化等重大工程,整体谋划,打造系统化、网络化绿化空间新格局。
(2)持续推进城镇绿化美化。开展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城市增绿和绿化品质提升工程,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绿环、绿心、绿楔、绿廊、绿道,坚定不移保护城市“绿水青山”。结合城市更新,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推进城镇庭院绿化,改善提升居小区绿化,努力实现应绿尽绿。鼓励在城市建成区利用建筑墙体开展立体绿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屋顶绿化。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闲置土地开展造林绿化。
(3)切实抓好乡村绿化。充分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依法依规推进乡村绿化,倡导农村地区开展庭院绿化,支持村居内见缝插绿。依照河湖流域规定,推动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完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对存量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林木的,按照河湖流域统一部署,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审慎、稳妥做好分类处置。构建完善城乡绿道网络,实现城乡绿地连接贯通。
2.规范绿化建设工程管理。
(1)因地制宜实施绿化工程。根据地形地貌、水资源、土壤等立地条件,科学配置林草植被,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乔灌草结合。区分荒山、平原、沿海、村庄等不同绿化需求,分别研究制定相应技术导则。科学设定造林密度、配置方式,积极营造混交林,因地制宜建设生物防火林带。规范工程造林作业设计,切实加强绿化项目施工管理。
(2)强化种苗选育生产使用管理。推广使用良种壮苗,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要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加大乡土树种种质资源普查、保护、收集和良种选育推广力度,提高供给保障能力。制定省优良乡土树种名录。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广使用适应性强、材质好的优良乡土树种。严格境外树种引种,严防带有有害生物的种苗用于绿化。
(3)坚持务实节俭开展绿化。充分考虑绿化成本效益,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进行绿化,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使用全冠苗。严禁采挖移植天然大树、古树名木等具有保护价值的树木。树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防止“一夜成林”“快速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防止在绿化中出现奢侈化、媚外化和过度景观化等问题。
(4)提升绿化造林实效。加强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效果。
3.深入开展全义务植树活动。
建立各级各类义务植树基地,落实公布义务植树地点,完善义务植树管理制度,提高全义务植树尽责率。推动“互联网+全义务植树”网站建设,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丰富全义务植树活动内容。发挥好各级绿化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协同推进部门(系统)科学绿化工作,推动绿化行动进机关、进校园、进营区、进厂矿、进村居。支持农村经济组织和村自治组织以工代赈开展绿化造林、营林护林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共建共管共享,引领形成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4.提升科学绿化管理水平。
强化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推动造林任务和成果落地上图。以工程项目流程管理为主线,建设空间生态修复监管系统,建立生态修复“一个系统、一张图、一本账”。对河湖流域和省财政投资的造林绿化重点工程,推进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全面监测森林资源状况变化。
(二)建立以河湖流域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推动河湖流域公园建设,完成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基本建成以河湖流域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建设。
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设立实体界标和电子围栏,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政策标准,编制实施全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和单个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在整合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基础上,落实“一个保护地、一套
机构、一块牌子”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综合执法体制,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护设施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地内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防治以及林业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物种等生态危害防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2.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
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对核心保护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增加林草植被,治理水土流失;对废弃工矿用地开展生态修复,使破损山体回归自然状态。对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地开展受损岸线、海岛、滨海湿地、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修复,保护海洋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规范生态保护修复用地用海行为。对自然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地开展重要地质遗迹和古生物遗迹抢救性保护,围封、隔离人为活动干扰,保护其原真性、完整性、稳定性。对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地,优先开展景观自然恢复,保护和恢复珍贵景观资源。
3.建立一体化的监测监管体系。
深化保护对象资源调查,掌握基本数据和分布规律,构建本底调查数据库,强化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定期监测。加强智慧自然保护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和河湖流域—省—保护地三级监测监管平台。定期评估预警生态风险,发布保护地内自然生态状况调查监测报告。发布资源利用负面清单,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确保自然资源的规范经营、可持续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
4.实施自然教育体验与社区建设工程。
加强自然保护地访客中心、宣教场馆、野外生态宣教点、自然教育绿色营地和露营地等生态教育、自然体验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引导指示标识、智慧解说系统、科教宣传设施。设计定制自然教育、生态体验项目和路线,组织公众参与资源巡护、野外观测、防火监测、野外宿营等体验活动,在自然保护地指定区域内开展生态旅游,让公众亲近自然、共享高品质的生态产品,增强珍爱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开展生态征收、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探索原有生产活动有序退出、生态移的路径。建立志愿者服务体系,健全自然保护地社会捐赠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建设与发展。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修复。
1.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加快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鼓励推广林业工作站、间林长等做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林长制,支持发展志愿者队伍,积极推动先进经验向制度化、定型化方向发展,建立起以各级林长为主体、间林长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协同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办法细则,推动评价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强化结果运用,把绩效评价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加快建设省级林长制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林长制工作“一网通办”,有序推动市县建立本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到2025年基本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2.全力提升森林碳汇能力。
(1)强化森林抚育。加强退化防护林修复改造,科学设定林分密度,积极配置形成混交林,促进林分健康稳定,稳定提升森林生态固碳能力。
(2)加强公益林保护。严格公益林调整审批程序,加强补偿资金使用监管。坚持和完善林地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在符合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开展森林旅游。鼓励发展商品林。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河湖流域储备林。
(3)实施严格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十四五”期间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定为504万立方米。建立健全森林采伐负面清单,禁止砍伐古树名木,禁止采伐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林木商业采伐。公益林的采伐、生态保护红线内和自然保护地内的林木采伐,按照“采一补二”的原则,采伐的面积和株数要在符合规划的造林区域内予以科学补种,确保实现“越采越多”。
3.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修复。
健全湿地保护地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健全湿地用途管控机制,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禁止擅自征收、占用河湖流域和地方重要湿地,严厉查处违法利用湿地的行为。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通过清淤疏浚、地形地貌修复、岸线维护、水生植被恢复、栖息地营造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强化水源地保护,防治水资源污染,开展已破坏河湖生态系统治理,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水源水质。推动济宁等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1.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开展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摸清野生动植物资源底数。修订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评估制定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加强珍稀濒危物种迁地保
护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规范化建设,建立快速高效收容救护体系。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提高监测和预警能力。广泛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营造全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氛围。
2.规范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
完善多部门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监管体系,规范资源利用行为。建设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系统,提升管理的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3.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修复。
全面落实分级认定和保护要求,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对病危濒危古树名木开展抢救复壮。探索在古树名木集中分布区建设古树名木主题公园。
(五)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重点工程。
以全省生态安全格局确定的重要生态区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1.提升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的科学化水平。
按照突出安全功能、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的次序,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和演替规律,编制实施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政策和标准。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态修复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动态监测监管和后期修复成效跟踪监测评估。
2.创新生态修复投融资体制机制。
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市场化机制建设,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投融资体系。加强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完善生态产品价格的定价机制、市场投融资机制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基金,逐步培育、发展和壮大生态修复市场。
3.创新生态修复技术。
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等相关技术研究,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建设,探索空间开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集成创新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关键技术,形成可推广的工程技术模式,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指标和评价方法,构建生态安全保障技术体系。
(六)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按照河湖流域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以试点为引领,因地制宜,建立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努力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1.统筹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启动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配套政策措施。探索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可持续发展优势,努力创造更多“绿色GDP”。
2.完善纵向和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逐步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因素纳入资金测算分配范围,完善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加快研究制定和实施
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有序退出和补偿办法。完善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提高补偿标准。推动全省重要河流建立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流域上下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
牢固树立节约优先的理念,深入推进资源总量管控、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加快形成集约高效的自然资源利用方式,努力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
(一)深入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以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为抓手,以存量挖潜为重点,健全节约集约政策体系,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1.严格规划管控和计划调节。
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行动,落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健全以增量撬动存量的“增存挂钩”机制。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保障省级重点项目、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关系社会生的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争取在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上孵化和培育更多河湖流域和省级重大项目,并纳入河湖流域保障范围。
2.加强用地标准控制。
健全产业用地标准体系,依据河湖流域、省产业目录,落实鼓励、限制、禁止类供地政策,严禁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土地利用强度低、投
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用地。进一步完善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标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节地技术和模式,细化制定更加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地方标准。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制度。
3.健全土地资源市场配置。
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规则,创新土地分割、合并转让政策和运行模式,规范市场秩序,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推行灵活供地方式,探索土地复合利用,推广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积极探索建立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激励约束机制。
4.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
(1)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力争土地供地率总体水平达到80%以上。完善市、县级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部门联合审批、监管机制,建立信用约束、财税金融、差别化税费等制度措施。
(2)积极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科学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重点引导工业区连片改造。建立全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项目入库规范管理,对再开发过程进行全程监管。规范再开发模式,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原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开发。健全配套政策,从规划审批、财税金融支持、转型升级激励、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等方面制定激励和倒逼措施。强化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典型样板。实施评估通报制度,评估结果作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3)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开展农村建设用地调查评价,鼓励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利用,加大农村闲散地盘活利用力度。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省级农村建设用地节余指标交易平台,建立省级流量指标统筹调剂制度,制定流量指标分类交易办法,支持城乡统筹发展。
5.健全土地利用监管评价体系。
进一步健全土地“批、供、用、补、查”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细化监管内容与监管方式。完善合同约束管理和用地退出机制,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就业等经济社会环境各要素纳入土地供应履约监管内容。完善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对批、供、用信息进行集成,绘制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一张图”。持续开展工业用地绩效调查评估,完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应用。
6.提高城镇土地综合承载能力。
探索推进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制定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范,规范地下空间确权登记,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鼓励城市内涵发展,重点推广城市公交场站、大型批发市场、物流会展和文体中心、城市新区建设中的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综合利用、无缝衔接等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广标准厂房建设。统筹城市各功能区用地,结合产业园区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改造,有序实施新城、新镇和集中居住区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
(二)持续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挥自然资源统一管理体制优势,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科学开发利用林业资源,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林业产业优化升级。
(1)支持木材加工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支持新型绿色低碳制造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推动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升级改造。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河湖流域、行业、地方和团体(企业)标准的制(修)订,以生产标准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2)做优做强经济林产业。加快树种品种结构调整,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建、改建一批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培育发展一批经济林园区和产业集群。引导扶持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
(3)科学规划林木种苗花卉产业布局。建立健全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种苗执法体系、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高效”的林木种苗产业新格局。依靠新技术探索花卉培育与种植、加工、旅游、休闲融合发展新业态和新模式,逐步实现专业化、特色化、现代化,积极推进花卉产业转型升级。
2.大力培育林业新兴产业。
(1)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探索发展林地立体多种复合经营模式,促进林下种植养殖业资源共享、循环相生、协调发展。打造林下经济全产业链,提高产业聚集度,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体系。
(2)加快培育林源药材产业。加强银杏、杜仲、元宝枫、文冠果、皂角、木瓜、酸枣、金银花等林源药材资源培育,开展省级高标准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突破濒危稀缺中药材繁育技术,发展中药材现代化生产技术。
(3)精心打造森林康养品牌。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推动集森林医疗、运动、康复、养生、养老、旅游、教育、文化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积极完善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森林康养环境。
3.积极培育碳汇产业发展。
在河湖流域标准体系基础上,探索研究我省林业碳汇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林业碳汇评估。积极推进省林业碳汇项目进入碳汇交易市场,促进省林业碳汇融入河湖流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省碳汇林业建设。鼓励科研部门和行业机构积极开展林业碳汇和生态产品价值评价课题研究。
(三)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
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找矿增储、合理布局、调控总量、优化结构、资源配置、节约利用为手段,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转型升级。
1.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落实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统筹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大力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区域布局,重点推进城市石墨资源区、城市中南铁及建材非金属资源区、城市西南煤炭资源区和河湖流域(段)油气地热资源区4个分区建设。落实河湖流域级资源基地、河湖流域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加强矿业权投放,加快形成保护优先、功能合理、管控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2.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1)严控总量。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高效利用”的要求,对全省主要开采矿种设定预期性总量调控指标,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对河湖流域确定实行开采总量管控的稀土资源,严格落实河湖流域开采总量指标。到2025年,全省矿产年开发总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年产石油保持在2500万吨左右、煤炭1亿吨、金矿石3000万吨、铁矿石3000万吨、水泥用灰岩1亿吨、建筑用砂石5亿吨。进一步压缩小型矿山数量,推进资源整合,全省固体矿产矿山控制在1000个以内。
(2)严格准入。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结合全省矿山开采现状,提升重点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到2025年,全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5%。支持矿山企业开展高附加值产品研究与开发,推动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延伸。合理制定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储量、开采规模、经济指标等方面,明确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3)节约利用。严格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管理,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和二次能源及有用矿物元素的再利用,推广无尾无废矿山建设。支持开展1000米以下深部开采技术研究。
(4)差别管理。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严禁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设置露天开采建筑石料采矿区。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科学确定开采总量和准入条件,研究推进中深层地热分区分类利用和井下换热技术应用,推进地热资源与油气资源协同开发。实施清洁能源倍增行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
发展天然气、地热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落实“以灌定采、采灌均衡”“取热不取水”等地热开采模式,科学配置、适时投放地热资源矿业权。
3.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1)引领带动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动新建矿山合理布局,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通过建设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加快形成绿色矿业格局。
(2)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到2025年全省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小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
(3)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创新绿色发展管理机制,推动莱州—招远、邹城市、滕州市和平阴县4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强化考核评估,加强典型经验、先进模式、标准规范、政策制度的总结与推广。
(4)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新机制。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协调推进,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相互促进,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制定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5)建设智慧矿山。引导全省矿山企业开展矿山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借助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5G等新型数字化技术,打造全线智能新矿区,实现矿山安全、绿色、高效的智能化管理。
五、以更加严格的制度深化耕地保护
坚决扛牢农业大省责任,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一)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深入贯彻落实河湖流域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有关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等存量问题,按照河湖流域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逐步消化。
充分发挥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强化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化的管控措施,完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2.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充分衔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空间规划,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规范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设施农业用地等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的省级论证。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系统保护相统筹。
3.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依托第三次全国调查成果,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格局、土壤条件和生物多样性等因素,推进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调查,对耕地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建立土地调查监测体系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成果更新,探索构建耕地分类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的作用。有序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和轮作休耕,提升全省耕地质量与生态条件。贯彻落实《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对耕地污染的调查评价,严格污染耕地的准入管控,开展污染耕地治理。
4.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督。
推进智慧耕地平台建设,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监管网络,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全天候动态监测。完善执法监督,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1.完善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通过土地整治或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方式,自行补充所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无法自行补充的,可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代为补充,并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
2.拓展补充耕地途径。
充分运用第三次调查成果,以空间规划为依据,科学分析后备资源潜力,摸清全省耕地后备资源家底。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新增耕地经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空间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根据土地整治规划投资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3.加强占补平衡项目日常监管。
规范项目选址,严格项目验收,健全后期管护,建立管理台账,进一步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备案、核实、挂钩使用、占补考核全程监管。实行补充耕地项目公示制,将补充耕地项目信息、地块照片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利用最新遥感影像资料,持续开展入库补充耕地项目核查,确保储备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三)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1.全面推行“田长制”。
实行分级保护、逐级负责,进一步织密耕地保护网络,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
2.持续实施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依据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继续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政府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资金奖励,调动村自主管理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3.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压实各级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管,努力构建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打好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约谈问责“组合拳”。加大对违法严重地区警示约谈、问责追责力度。
六、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实施海洋强省突破
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提高海洋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
(一)科学高效利用海洋资源。
立足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深化海洋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海洋资源开发硬约束机制,推动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
1.优化海洋开发保护空间布局。
依据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海岸带综合保护和利用规划,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岸带综合管理,统筹陆海空间布局、发展导向和制度安排。优化提升龙头引领作用,打造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引擎。以市为骨干,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建设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不断提升河湖流域高效生态海洋产业带、城市南临港产业带发展水平。推进沿海港口岸线资源统一规划、突出特色、高效开发,提升现代港口功能,建设世界级港口群。
2.严格海洋资源使用管理。
加快健全海洋资源产权体系,完善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推动海域立体综合利用,推广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支持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洋旅游等活动融合发展。严格围填海管控,对合法合规围填海
闲置用地进行集约利用,引导符合河湖流域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存量资源。加强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监管,开展海域使用后评估研究。加强行业用海精细化管理,严控海域开发规模和强度。
3.推广绿色低碳循环用海方式。
大力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加强水产品加工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建设海洋盐业与盐化工等循环产业链。支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建全国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区。扩大藻类、贝类等经济固碳品种养殖规模,放大渔业碳汇功能。
(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着力打造水清、滩净、岸绿、湾美、岛丽的和谐海洋,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1.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
加强沿海防护林、河口、岸线、海湾、湿地、海岛等保护修复,建立系统集成的陆海生态管理模式。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制定省级重点保护滨海湿地名录,建立滨海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的防控治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强化湾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海岸带保护与修复、渤海生态修复和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强、城市、、和滨州五大岛群保护利用,创建海洋类型河湖流域公园。
2.完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机制。
完善海洋自然保护地、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坚持“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建立健全海洋生态补偿政策。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管控,严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规划布局,推进浮标、潜
标、卫星遥感、无人机、应急监测车、专业监测船等综合监测设施建设,加快构筑完善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
(三)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挥海洋科技领先优势,加快海洋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推动海洋经济向深海、远海进军,加快特色化、高端化、智慧化发展,积聚壮大海洋经济新动能。
1.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推动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核心设备自主化,加强第七代超深水钻井平台、深海空间站、海上风电等关键装备研发生产,打造世界领先的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建设河湖流域海洋基因库,鼓励发展海洋生物医药、生物制品和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高附加值船舶制造,建设河湖流域先进船舶制造基地。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河湖流域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河湖流域远洋渔业基地和河湖流域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鼓励发展海洋文化旅游、涉海金融贸易等现代海洋服务业。
2.全面提升海洋创新能力。
发挥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河湖流域实验室引领作用,建设海洋工程研究院、河湖流域深海基地、河湖流域浅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提升“科学号”海洋科考船设施效能,建立开放、协同、高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开展全球海洋变化、深海科学、极地科学、天然气水合物成藏等基础科学研究,在“透明海洋”“蓝色生命”“海底资源”等领域牵头实施河湖流域重大科技工程,抢占全球海洋科技制高点。
3.拓展海洋经济开放合作空间。
打造国际航运服务、金融、经贸、科技等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开放品牌。完善海洋合作平台机制,推动成立海洋合作组织,建设海洋经济合作先导区。深化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海洋与渔业专门委员会框架合作,依托友好城市交流平台,推动地方政府间海洋领域合作。积极参与北极“冰上丝绸之路”开拓、南极全球治理等国际行动,推进大洋与极地渔业、矿产、油气等资源勘探开发合作。
七、加快建设基础支撑体系
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地质调查和基础测绘,为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
到2025年,建立全省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体系。
1.协同推进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
在基础调查成果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调查等专项调查融合衔接的基础上,根据河湖流域统一部署,陆续推进耕地资源调查、湿地调查、水资源调查等专项调查,实现各类专项调查与基础调查的实质性衔接,形成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一张底图”。通过调查成果更新,确保调查数据的现势性。
2.统筹业务需求推进自然资源监测。
统筹业务需求,逐步建立自然资源监测体系。做好以土地利用为重点的各类自然资源年度变化常规监测。开展重点区域监测以及耕地资源、地下水、海洋资源、蓝碳、生态状况等专题性监测,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应急监测,第一时间为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3.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建设。
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实现对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成果的集成管理和网络调用。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数据为核心内容,以基础地理信息为框架,利用三维可视化技术,叠加形成地表覆盖层和管理层,建成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组织对历史数据进行标准化整合,集成建库,形成统一空间基础和数据格式的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历史数据库。
(二)加强建设基础测绘支撑体系。
以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为引领,以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效能为着力点,“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全域全空间、全息全要素、多源多时态、高效高精度、智能智慧化,具有特色的新型基础测绘体系,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灵性化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1.增强基础地理信息供给能力。
实施现代测绘基础体系建设与运维工程、遥感数据获取工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与更新建设工程和实景三维建设工程,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体系。开展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逐步推进省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建设,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基地发展,加快培育测绘地理信息产业领军企业。增强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能力,建设以全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为载体,融合大地、高程、重力、深度四网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加强遥感影像资源建设,建立省市县共享获取机制,定期更新遥感影像资源。开展实景三维建设,立体、精细呈现全省地表形态和城市生产生活空间,形成实景三维展示和分析能力。
2.提升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实施现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地理空间公共基底定位,建成省级地理信息时空大数据中心,推动地理实体与经济、社会、生态等专题数据关联,提升大数据智能分析能力和在线服务水平。面向重大突发事件应对需求,统筹省市资源,健全应急测绘保障预案,提高快速响应能力与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不断丰富测绘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满足人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需求。
3.强化技术攻关和创新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时空大数据深度挖掘等关键技术研究,促进遥感影像智能解译和集群化处理、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新技术在基础测绘中的应用。制定一体化时空数据库、地理实体、实景三维等方面相关标准。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升级,完善科技创新协作与成果转化机制。加大首创性基础测绘项目技术试验、关键技术研究经费投入。统筹发展与安全,升级改造地理信息技术装备体系,推动基础测绘技术装备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国产化。
(三)提升地质勘查服务保障水平。
加大地勘项目实施力度,完善地勘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地勘服务水平,提高地勘支撑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1.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
(1)深入推进基础地质调查。以河湖流域、大汶河流域、重要成矿区(带)等为重点部署1∶5万水文地质、区域地质、矿产地质调查,试点开展重点成矿区带1∶2.5万区域地质、矿产地质调查。
(2)加强海洋地质工作。开展陆海统筹基础性地质调查、重要海岛综合地质调查评价、海湾基础地质与资源环境地质调查评价、近海海洋牧场功能区海底生态地质调查评价、近海矿产资源勘查与潜力评价等工作。
(3)打造“地质+”服务品牌。瞄准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打造多领域“地质+”服务品牌。开展特色
地质镇(村)旅游地质调查评价,打造一批地学研究、地质遗迹、自然景观、人文历史等多要素组成的“地质+旅游
”特色地质镇(村)。
2.实施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以河湖流域紧缺和战略性矿产为主攻矿种,同时兼顾省内优势矿产,规划9个重点调查评价区,以金、稀土、萤石、多金属矿产为主,开展基础性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引导和服务商业性矿产勘查,为寻找河湖流域急需的重要矿产和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资料依据。
3.加强矿产资源勘查。
以全省重要成矿区(带)及河湖流域级、省级重点勘查区为重点,加强已知矿集区、矿区深部和外围找矿,重点开展金、铁、石墨、干热岩等矿种勘查工作。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全过程,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要求,加强对绿色勘查工作动态监管,督促勘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绿色勘查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实现地质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4.加快“透视”建设。
加快推进“透视”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全省地质勘查成果及数据资料,实现对全省地质成果数据的信息化存储和管理,建设全省地质大数据库和三维地质模型,搭建省级地质信息综合利用智能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地质资源和地质管理的智慧化、信息化水平。
八、加快构建基础制度体系
瞄准自然资源管理短板,立足管理效能提升,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建立健全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
1.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
围绕“四级三类”空间规划的实施,着力构建统一的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保障空间规划顺利实施。
(1)法规政策体系。适时启动空间规划条例立法工作。对“多规合一”涉及的突破现行法规的内容和条款,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实施,做好过渡时期法规政策衔接。制定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等管理规定,完善适应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的相关领域配套政策,保障空间规划有效实施。
(2)技术标准体系。修订完善各级各类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和技术规程。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法规政策体系的衔接。推进《省市县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省乡镇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等三项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制定。
(3)编制审批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建立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精简规划审批内容,大幅缩减审批时间。不在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市县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后,加快编制详细规划,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实行空间类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做好能源、交通、水利等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合规性审查和入库审核工作。
(4)实施监督体系。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与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建立全省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建立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对突破刚性管控要求、约束性指标的风险及时预警。建立规划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监督全过程留痕制度,确保规划管理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
2.健全严格的三条线管控制度。
(1)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河湖流域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动态评估优化机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储备区制度,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2)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严格论证。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考核。
(3)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将80%以上的城镇建设用地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加强与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基础设施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任何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不得新增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必要的配套及游憩设施外的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3.加快建立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1)优化用途管制运行体系。土地利用计划和审批制度管理。探索建立覆盖全域全类型、相互衔接的空间用途管制规则。研究制定“刚性”与“弹性”相
结合的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管控制度,实行分类管控,加快建立统一的用途转用许可制度。
(2)强化用途管制监管。开展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对市县空间用途管制实施效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联通各项业务平台,搭建多功能分区预警模块,初步构建四级联动的用途管制监督系统。建立用途管制评估纠错机制,增强用途管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有效落实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
1.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1)稳步推进全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委托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河流湖泊、海域、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明确各类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运行机制,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三维立体登记模式。采用河湖流域统一开发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进行登记,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各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登记成果的统一管理和共享应用。
(2)全力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体系,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应用。开展不动产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持续推进“交房(地)即办证”模式常态化。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探索开展以三维方式设定立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探索开展居住权登记。
继续深化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适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2.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1)推动地下空间有偿使用。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完善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有偿使用、不动产登记等各项制度。
(2)建立完善海域产权制度体系。优化海域产权配置模式,探索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
(3)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转让。继续推进油气探矿权竞争出让试点。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取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事项。
(4)完善林权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林权收储制度,推广林权抵押贷款模式,解决林农融资难问题。推动森林保险扩面增品,建立科学的保险费率拟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5)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和城乡统一的自然资源一二级市场,推进产权流转顺畅有序。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益金分配制度,明确省、市、县三级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
3.加快建设全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1)构建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职责体制。开展全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编制省级以下政府代理行使全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
权的资源清单。根据河湖流域部署,探索通过签署委托书、发布政策文件等形式,明确省、市政府等受托主体和相关管理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全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2)建立全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加快推进全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摸清全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和海洋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夯实全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数据基础。
(3)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工作机制。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完善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监管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水平和能力。
1.加快完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
密切跟进河湖流域立法进度,全面推动清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立法研究和政策储备,积极探索地方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建设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明确土地征收实施范围,规范公共利益审查制度,完善对被征地农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切实规范征地管理措施,完善征地程序。深化“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提升“双基”法治建设水平,扩大“法润自然”普法品牌社会影响力。
2.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制度。
加快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始终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地、违反空间规划、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用海、非法用林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重大、典型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加快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打造高空视频智慧巡查系统和全省自然资源视频资源集中管控系统。推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执法工作前移、重心下沉,形成各尽其责、联合行动、高效规范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新格局。
3.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督察制度。
研究制定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办法,规范督察准备、督察实施、结果确认、约束措施等事项。坚持“依法从严、一严到底”,做实做细“督”和“察”两篇文章,推动各市更好落实自然资源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坚决整治落实督察意见不到位、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等现象,坚决维护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权威。
4.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能力。
(1)深化“放管服”制度。落实“放权、精简、集成、共享”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流程,推进流程再优化再塑造,全力打造自然资源系统“省市协同、区域联动、资源共享”的审批服务一体化新格局。
(2)深入推进依法。完善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层级合理的自然资源领域权责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和相关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3)妥善化解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切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充分发挥争议案件规范管理的作用,结合“双基”法治建设,在源头上探索减少争议的途径。全力化解信访积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检察监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有效衔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九、加快构建科技引领体系
围绕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化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实施以“智慧引领,深地突破,增绿提质,四系协同”为主体的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程。
1.增强自然资源科技支撑能力。
整合土地、地质矿产、测绘地理信息、林业等科技力量,融合协调,开拓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的新领域,完善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空间优化管控、生态保护修复、林草种质资源动态监测等技术体系,为自然资源管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持续实现深地科学研究新突破。
开展地球科学基础理论、深部结构探测和深部找矿技术方法研究,突破深地探测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稀土、稀有、稀散元素及金、铁、晶质石墨等重点矿种成矿规律研究和找矿预测,推进清洁能源探采技术创新,构建城市地下空间精细探测技术与安全利用体系。
3.推进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建设。
科学规范开展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全面实施自然资源标准全链条管理,形成以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有关分技术委员会组成的专业化组织系统。全面梳理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形成涵盖河湖流域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具有特色的自然资源标准体系。集中开展标准实施评估和相关标准的修订,着力解决新领域标准缺失、重要领域标准矛盾交叉等问题,做好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4.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及人才队伍建设。
培育和申报一批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实现创新平台新突破。构建产学研用结合、高效协同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型人才队伍,着力培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加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以一流人才队伍建设带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化科技奖励制度,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形成鼓励创新、尊重创新、重视创新的良好科研环境。
(二)推进自然资源数字赋能。
深入实施“数字赋能”工程,构建“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五应用”的省自然资源信息化体系,努力实现“一网支撑应用、一图纵览资源、一台赋能管理、一链跑通业务”。
1.建立安全高效的自然资源“一张网”。
对现有网络环境进行整合优化,新建涉密内网、完善业务网、优化互联网,形成以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为基础的省自然资源“一张网”。整合优化自然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完善自然资源云、充分使用政务云、适度租用公有云,构筑分层安全防护技术机制及制度规范,实现“全云上部署、全安全管控”的发展目标。
2.建立三维立体的自然资源“一张图”。
围绕自然资源全业务,构建统一标准体系,以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为底版,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为核心,构建“二三维一体化、地上地下一体化、城市乡村一体化、过去现在未来一体化”的自然资源“一张图”大数据体系,实现“全要素覆盖、全时间贯穿、全空间三维”。逐步推进地上地下、陆地海洋全空间三维实景数据的管理与应用。加快推动遥感影像、空间规划、三调、地质勘查、不动产登记等基底数据的脱密脱敏及推广应用,实现与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其他政府部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3.搭建统一智联的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以“一张网”和“一张图”为支撑,按照全省统筹、分级建设的方式,依托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横向联通各相关单位,纵向贯通河湖流域省市县四级,并与其他行业数据中心对接,形成分布式一体化数据、应用管理与服务机制。建设数据管理中心,提供统一的元数据管理、数据智能分析、数据仓库标准和业务标准、数据质量智能监控和数据质量提升等功能。构建自然资源全业务共享能力中心,聚合业务流程引擎、业务知识引擎、AI模型算法等,推动数据资产服务化,以服务化的方式支撑业务应用,促进自然资源全业务协同与共享。
4.建设全面适用的自然资源五大应用体系。
构建调查监测评价应用体系,建设一体化智能监测系统,实现对各类自然资源的实时、快速感知和信息采集。构建空间管控应用体系,持续优化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空间生态修复监管系统、全省统一的“智慧耕保”系统和林业生态综合管理系统。构建资源开发利用应用体系,分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系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系统、矿产资源保护监督信息系统、海洋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全局、全要素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管。构建监督预警决策应用体系,面向自然资源各业务和各自然资源要素,加快实现统一督察、统一预警、统一决策的指挥功能。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体系,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升级自然资源政务管理一体化系统,持续优化自然资源确权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然资源市场交易系统,提高便惠企服务能力。
5.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贯彻落实河湖流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涉密内网和业务网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关键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十、加快建设安全保障体系
始终把人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抓好应急救援,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海洋灾害、自然灾害、矿山和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能力,为平安建设贡献力量。
(一)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
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早期火情处置能力,从源头防范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完善重点区域以水灭火系统。
健全卫星预警、无人机监测、高山了望、视频监控、地面巡护、卡口防火码进山登记等“天空地一体化”的林火监测体系。加强火险天气、火险等级等提前预报和高火险时段提前预警。提升林区防火道路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水平。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完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配备,提升森林消防队伍装备机具化水平。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多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增强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十四五”期间,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二)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
以松材线虫病、白蛾为重点防控对象,以重点防范区域,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打好松材线虫病攻坚,实现“有虫不成灾”,对全省森林不造成重大危害;打好重点区域保卫,确保重要生态区域不发生大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三)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扩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覆盖面,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提升地质灾害预警能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搬迁重大工程建设,最大限度保障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维修加固,确保防治工程安全运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和科普宣传,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四)提升海洋灾害防治能力。
实施海洋预报数字化提升工程,健全海洋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升灾情信息快速获取、研判和管理能力。扎实做好海洋生态预警服务,构建以海洋生态灾害、海洋生态系统为重点的生态预警监测业务布局,推进预警监测体系队伍建设。推进海洋灾害隐患排查、风险区划和重点防御区(防治区)选划,加强沿海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区等防灾能力建设。
十一、保障措施
坚持全面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凝聚全社会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本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落地生效。
(一)加强对自然资源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证的全面领导贯穿自然资源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治“作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整治自然资源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提高履职能力。
坚持好干部标准,在自然资源领域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把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机制,鼓励干部创优争先、干事创业。着力推进模范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领域基层组织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升干部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健全规划实施和落实机制。
以本规划为依据,制定并完善林业发展、矿产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测绘、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构建自然资源规划体系。健全本规划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空间规划的衔接机制,保证各规划之间协调统一,形成规划合力。健全规划定期监测评估制度,督促规划落实,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将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相关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规划协调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合力推动规划落实。
(四)强化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资源国情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意识。创新开展自然资源公益宣传活动。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意见征集、群众监督等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公益组织、企业、个人积极参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治理,提升群众严格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行动自觉。
十二、环境影响评价及实施效果分析
(一)环境影响评价。
1.有利影响。
(1)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格局。规划提出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健全完善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有利于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2)系统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规划认真落实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加强河湖流域和沿黄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通过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加快构建以河湖流域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重点
篇四:十四五耕地保护规划
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28?
【字
号】渝府发〔2021〕44号
【施行日期】2021.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发〔2021〕4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开启“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新篇章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三节
指导思想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第五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构建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优化“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空间格局
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
优化生态安全总体格局
加强生态整体保护
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严格耕地保护责任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
巩固提升耕地质量
第四节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第六章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第一节
提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第二节
强化高质量发展用地供给
第三节
优化土地供应审批管理
第四节
第七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八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九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十章
第一节
第二节加强土地出让统筹管理
推动矿产资源有序绿色开发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强化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推进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强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
大力开展科技创新
加强新型测绘服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深化地理信息综合服务
推进空间资源数据融通共享
推进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化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改革
强化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第三节
建立健全规划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第四节
强化规划自然资源能力建设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增强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合力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宣传引导
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体系,根据国家《“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开启“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新篇章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刻把握、辩证看待新机遇新挑战新要求,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围绕宏观大势主动思考、积极谋划,提高站位、找准方位、明确定位,顺势而为、开拓创新,努力谱写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新篇章。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一主线,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
政府工作安排,立足“两个统一行使”职责,按照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统领、问题导向抓重点、深化改革促创新、责任导向抓落实、民本导向惠民生、法治导向强保障,“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完成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机构重构性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稳步推进中央和市委重大改革任务,大足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全面完成,实现地票交易额302亿元。“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世界银行评价我市登记财产指标排名全球190个经济体前20位,为东亚及太平洋地区最优。
规划统筹引领发展作用明显增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建立,《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初步形成。高标准编制完成“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四山”保护提升、西部(重庆)科学城、广阳岛、“三峡库心·长江盆景”以及交通、市政、历史文化保护等百余项重点专项规划,“一区两群”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效应持续释放。城市发展主轴、高度、密度、色彩等规划导则不断完善,山城步道等山城江城系列特色品牌不断凸显。
自然资源要素支撑持续有力。单列下达贫困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4.4平方公里。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收储复垦任务。成为西部地区唯一的国家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省市,全市“一盘棋”优化资源配置,累计审批用地809平方公里。土地市场平稳有序,推动重庆自贸试验区、综保区、高新区等开放平台落地,有效支撑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全面完成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目标任务,全市页岩气产量累计达到329亿立方米,居全国第1位。
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不断推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力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补充耕地392平方公里,总体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建立健全“增存挂钩”机制,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3%。利用城市边角地新建92个社区体育文化公园,成为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范例。
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开创性进展。持续推进“四山”保护提升,完成缙云山、水磨溪等自然保护区保护修复和长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10公里范围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基本完成。完成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自然保护区以及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岸线一公里和第一山脊可视范围矿业权全部退出,建成绿色矿山170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5%。
系统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深入推进国家重点省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强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险移民搬迁近3万人。强化“人防+技防”,实现“四重”网格化监测预警全覆盖,全市发生地质灾害总数、人员死亡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较“十二五”下降58%、21%、86%。完成国家和市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520处。建成覆盖全市的大地水准面精化,实现全市厘米级实时高精度定位服务。建成全市综合市情系统等系列地理信息服务平台,获批自然资源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成效明显,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相比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尽科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规划用地、要素供给等政策还需强化。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等实践探索还需深化。三是生态系统本底脆弱,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任务繁重。四是耕地保护任务艰巨,“非农化”“非粮化”时有发生。五是自然资源利用较为粗放,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水平总体不高,批而未供、未批先用、闲置土地等问题仍然存在。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开采安全等面临挑战。六是科技创新动力不够强劲,规划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差距。
第二节
发展环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关心、高度重视重庆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纵深推进,为“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新任务、新挑战。
新发展阶段对规划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提出新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是我市发展的主旋律和最强音。自然资源作为生存之基、发展之本、生态之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空间载体,在助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营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环境、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等方面,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还应承担更大使命,展现更大作为。
新发展理念对规划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提出新要求。新发展理念是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在规划自然资源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推进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必须把协调作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重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协调性。必须把绿色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加快探索城乡自然资本增值新路径。必须立足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必须立足市情,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共享发展新成就。
新发展格局对规划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提出新任务。重庆区位优势突出,战略地位重要,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要主动对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科学谋划国际门户枢纽和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等空间规划布局,不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加快补齐功能短板,为全市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规划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提出新挑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核心是要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当前,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但与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要立足“两个统一行使”核心职责,加强总体设计和系统谋划,从整体上推动规划自然资源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切实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第三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树立正确资源观、科学开发观和绿色财富观,学好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走深走实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路径,遵循以人为本的城市哲学、道法自然的城市美学,以及天人合一的价值追求、知行合一的人文境界,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体
系,着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益效率,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智能化推进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提供有力的规划引领和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把握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总体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规划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方向,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城乡功能品质,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增强科技创新动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优化高水平开放空间布局,以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重大改革,着力破解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配置质量和利用效率。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抓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更加注重山
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更加注重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五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基本形成,高质量发展资源要素服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规划自然资源治理效能达到更高水平,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自然与人文、城市与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画卷基本绘就。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控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基本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基本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空间格局更加优化,“一区两群”空间布局优化效应有力释放。至规划期末,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9.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700平方公里以内。
——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更加健全,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碳排放,推动内涵式发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25年,累计审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00平方公里以内,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以上。
——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三带四屏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不断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一体推进,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固碳能力明显增强,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路径更加多元。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1.95万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12.7%,森林覆盖率达57%。
——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统筹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推动城乡空间结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和历史文脉更加协调,自然山水之美、人
文精神之美、城乡特色之美、产业素质之美充分彰显,宜居宜业宜游品质进一步提高,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城市初步建成。
——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进一步筑牢,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6万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24万平方公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明显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治理能力现代化达到更高水平。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精细化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和科技服务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改善。
专栏1“十四五”时期规划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名
称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国土开发强度(%)*
8.759.2预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平方公里)*
—
1.24约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公里)*
2.041.95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
623670约束性
二、资源要素供给与利用效率
累计审批新增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809】
【700】
预期性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23】
【≥20】
预期性
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
15.1≥15预期性
地票交易面积(平方公里)
【105】
【≥73】
预期性
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处)
【34】
【10】
预期性
三、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自然保护地面积比(%)
12.12.预期性
11森林覆盖率(%)
52.55约束性
12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平方公里)
【28】
【24.5】
预期性
13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比例(%)
2≥6预期性
四、发展安全保障
14耕地保有量(万平方公里)*
—
1.66约束性
15地质灾害治理(处)
【1023】
【1112】
预期性
16避险移民搬迁人数(万人)
【2.93】
【≥3.00】
预期性
1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
84.410预期性
备注:1.带*的指标以国家下达为准。
2.带【】为五年累计数,其中生态修复28平方公里为2018—2020年累计数。
展望2035年,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形成,土地、矿产等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章
构建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主动对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持续释放“一区两群”空间布局优化效应。
第一节
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优化主体功能分区。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以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为基本单元划定城市化发展区、农
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三类分区。研究制定不同主体功能区空间资源配置要求、差异化政策措施,引导城市化地区重点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农产品主产区重点保障粮食安全,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保障生态安全,推动形成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粮食安全的农业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编制实施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实施《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主城都市区各区分区规划和其他区县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更好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严禁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全市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构建统一的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完善数据汇聚、集成与智能分析机制。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常态化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健全全市国土空间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适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各级各类国土空间编制技术规程和成果质量规范等技术标准。
专栏2优化主体功能分区
1.生态功能区。以区县为单位划分,包括武隆、城口、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10个区县。以乡镇为单元细化,包括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占比高且不位于各区县城区拓展方向上的乡镇,共计341个,面积3.72万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45.13%。保障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重点考核生态空间规模质量、生物多样性指数、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自然岸线保有率、民生改善等指标。
2.农产品主产区。以区县为单位划分,包括开州、梁平、丰都、垫江、忠县5个区县,面积1.25万平方公里。以乡镇为单元细化,包括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高且不位于各区县城区重点拓展方向上的一般乡镇,共计277个,面积1.93万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23.53%。保障粮食安全,合理保护利用耕地资源,有效供给主要农产品。重点考核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壤环境水质治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等指标。
3.城市化发展区。以区县为单位划分,包括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万盛、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23个区,面积3.45万平方公里。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细化,包括城镇建设适宜等级高以及市级工业园区、市级特色小镇所在乡镇(街道),总计412个,面积2.58万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31.34%。增强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引导城镇合理布局。重点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土地产出效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常住人口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资源环境超载程度缓解率等方面指标。
第二节
建立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
完善用途管控规则。以生态保护和耕地保护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家分区分级管控规则,健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控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强化全域全类型、相互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分区分类研究制定用途管控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控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控方式。
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坚持“计划跟着项目走”和“以消化存量确定增量”,加快建立完善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在符合计划使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计划指标。加强计划指标全市统筹管理,对重大区域战略、新产业新业态、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农民建房、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特别是高质量制造业发展用
地等实行优先供给。鼓励使用地票,差异化增配计划指标。
强化用途管控监督。构建自然资源“调、规、批、征、供、用、建、验、登”全生命图谱,加强规划自然资源全链条、全周期管理。深入开展“互联网+监管”,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重点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越权审批等涉及底线红线问题进行检查,评分结果纳入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
第三节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优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布局。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突出双核引领、区域联动,推动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城市群发展格局。着力优化主城都市区功能布局,全面提升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引领带动双城经济圈发展。强化重庆西扩规划用地倾斜,依托成渝北线、中线和南线通道,夯实成渝发展主轴,加快与成都相向发展。推动渝东北与川东北地区一体化发展,促进渝西地区与川南地区融合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协同对接。推进川渝规划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空间规划协调对接,建立用地供应沟通机制,探索完善跨区域灾害联防联控、资源产权交易、项目利益分享、常态化生态补偿等机制。加强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布局,规划共建成渝对外物流运输通道、航空运输体系和港口,加快建设成渝中线高铁,加密城际铁路网和公路网。加快产业空间协调布局,统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布局。推动创新平台合作共建,统筹西部(重庆)科学城“一城多园”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建,合作共建生态廊道,协同优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共同推进三峡库区、大巴山区等重大跨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统筹规划区域性医疗中心、战略物资储备中心、灾害应急保障设施等。
促进毗邻地区协同发展。把广安全域纳入重庆都市圈范围,定位为重庆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示范区,实施川渝高竹新区、遂潼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等一批跨行政区
国土空间规划。以万州、达州市区为核心,联动开州、开江等区县,规划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推动江津、永川、荣昌与四川宜宾、泸州、自贡、内江等协同发展,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推动产业园区合作,共促沿江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合川、铜梁、潼南、大足和四川遂宁、资阳等协同发展,立足城际交通优势、农文旅资源优势和先进制造业基础,携手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合作共建与联合创新。
第四节
优化“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空间格局
提升主城都市区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加强与各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统筹跨区域人口、资源、生态空间和生产力布局,形成“规划一张图、项目一张表”。加快推动中心城区和主城新区同城化发展,梯次形成“两江四岸”核心区—中心城区—四个同城化先行区—四个支点城市—四个桥头堡城市的空间格局。中心城区重点强核提能级,加快集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国际交往等高端功能,推动组团式发展。主城新区突出扩容提品质,有效承接中心城区产业外溢,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加快建立功能完善的网络化新城。
推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一体化规划、组团式发展、协同性建设,加快构建“一心、一廊、五片”带状网络化城镇空间格局,打造“水系生态”最美岸线、“山系生态”最美林带、“绿色生活”最美环境。加快建设一批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山水城市,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加快“万开云”同城化发展。
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文旅融合发展。立足山地特点、生态资源和民族特色,整合资源要素,规划布局一批对外骨干通道,着力构建“一心、一堡、四节点”城镇空间格局。高水平规划建设风情浓郁、气质独特的精致山水城,加快建设武陵山、大娄山生态屏障和乌江生态廊道。强化全域旅游发展空间、资源供给,推动武陵山区一体化联动发展,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构建以主城都市区为引领,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为支撑的“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创新差异化政策引导机制,支持中心城区优先布局国家级重大战略性项目,强化主城新区建设用地供给。加强生态空间对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的硬约束,推动“一区两群”生态共治共建、产业协调、集群发展。增强“一区两群”交通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等轨道交通为骨干,打通各类“断头路”“瓶颈路”,提升互联互通和服务水平。推进能源、水利、防灾等基础设施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资源共享。
专栏3优化“一区两群”国土空间布局
1.主城都市区。从城市中心向外围,依次形成“两江四岸”核心区—中心城区—四个同城化先行区—四个支点城市—四个桥头堡城市的空间格局,实现多中心、组团化发展。做靓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等城市功能名片,引领带动中部历史母城、东部生态之城、西部科学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北部智慧之城实现特色突出、多元兼容发展,重塑“两江四岸”国际化山水都市风貌。中心城区突出创新链顶端、产业链前端、价值链高端,强化科技创新、现代服务、先进制造、国际交往等高端功能,提升整体发展能级,形成增长的极核。长寿、江津、南川、璧山四个同城化发展先行区,推动与中心城区一体化规划,统筹交通、市政、产业、公共服务布局,着力打造中心城区功能疏解承接地,吸引人口集聚。涪陵、合川、永川、綦江—万盛四个支点城市,打造中心城区向外辐射的战略支点,建设区域性交通枢纽、公共服务中心,提升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对外开放能级,打造辐射周边的活跃增长极。大足、铜梁、潼南、荣昌四个桥头堡城市,立足门户优势和产业特色,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设施配置,吸引人口产业集聚,快速增强综合实力。
2.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构建“一心、一廊、五片”的带状网络化城镇空
间。一心,即万州,在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发挥重要支点作用,建设成为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一廊,即万州、丰都、忠县、云阳、奉节、巫山等6个沿江城市,增强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高水平参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五片,即五个特色化发展片区。“万开云”加快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中心城市;“垫江—梁平”联动周边区县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丰都—忠县”聚焦“三峡库心”,高标准建设长江三峡库区旅游胜地和绿色工业、特色农牧产业基地;“奉节—巫山—巫溪”共同打造高峡平湖特色风景带、长江诗词歌赋文化带和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城口”发挥渝川陕门户优势,共建城(口)宣(汉)万(源)革命老区协同发展示范区。
3.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构建“一心、一堡、四节点”城镇空间。一心,即黔江,建设成为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好“中国峡谷城、武陵会客厅”。一堡,即秀山,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通往粤港澳大湾区、海西地区和北部湾的桥头堡,建设联结渝黔湘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四节点,即武隆、石柱、酉阳、彭水四个特色化节点区县城,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补齐短板弱项,织密织牢民生网,建设独具民族文化魅力的旅游城市;联动周边市县协同发展,高品质打造乌江画廊旅游示范带、武陵山区民俗风情旅游示范区。
第五节
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开展中心城区“瘦身健体”,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规划建设一批产城景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引导创新要素集聚、增强高端服务功能,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强化区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设施提级扩能用地供给,推动垫江、忠县、彭水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促进“两群”地区人口向主城都市区和区域中心城市聚集,形成由超大城市引领发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的网络城镇
群格局。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坚持以产立镇、以产兴镇,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支持小城镇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
精准支持乡村振兴。以县域、镇域为单元,合理确定村庄规划布局,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村规划。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精准投放人才、指标、项目、用地等村庄规划实施要素,创新“村规划+项目清单”实施机制。完善《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加强对村庄风貌的指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过渡期内相关工作要求,增强地票、国土整治、退耕还林等政策协同性、落地性。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提升,有序提档升级脱贫地区基础设置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争取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
全面服务城市提升。系统做好城市更新规划,建立健全城市更新规划、土地、登记等政策体系,精心规划建设中部历史母城、东部生态之城、西部科学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北部智慧之城,加快打造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等城市功能名片。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公共服务提升。高水平打造重庆市规划展览馆新馆。坚持以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综合开发引领城市功能及空间优化。实施小街区规制,推广社区规划师制度。优化国际交往空间。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绿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提升边角地等市民身边公共空间品质。系统推进重点片区城市设计,严格高度、强度、密度分区管控,强化江河岸线管控,构建山城步道、江城桥都等山城江城品牌。强化江城江镇江村滨江地带品质提升,打造独具特色的“江镇江村、山城山居”。
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构建自然资源文化保护和利用体系。建设“山水、人文、城市”三位一体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立重庆“三层五类”历史文化遗产要素体系,塑造“一核三片”文化区域,打造“三江四廊”文化线路。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成重庆市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加强普查成果梳理研究和挖掘阐释。
有序推进传统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持续推进两江四岸核心区、大田湾—文化宫—大礼堂文化风貌片区、开埠文化遗址公园、红岩文化公园、十八梯、湖广会馆、山城巷、磁器口、金刚碑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保护提升。
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编制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持续深化地票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实物产权交易体系,支持依托农村土地交易所开展脱贫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交易,探索区域内节余指标与长三角地区跨地区交易,争取建成全国性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平台。推动城乡融合改革试验,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
专栏4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重点工程
1.构建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主要交通路径、历史文脉廊道、重要水系,串联特色镇村、农业园区、农产品基地等,构建3类13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其中,“大美田园”类2条,依托璧山—铜梁—潼南一线打造平坝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长寿—垫江—梁平—万州一线打造岭谷花木果蔬乡村振兴示范带。“巴渝风韵”类4条,分别依托成渝古道、秦巴古道、酉水古道、渝黔古道进行打造。“山水乡旅”类7条,依托长江沿线打造长江三峡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嘉陵江沿线打造嘉陵山水之旅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乌江沿线打造乌江百里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绕城高速沿线打造都市亲山乐水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三环高速沿线打造山水文化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巫山-巫溪一线打造秀美小三峡乡村振兴示范带,依托武隆—彭水—黔江—酉阳—秀山一线打造武陵世外桃源乡村振兴示范带。
2.塑造山城江城特色品牌。编制完成《重庆市中心城区山城江城特色体系规划研究》,按照山城主要体现“绿色”和江城主要体现“建设”的大逻辑,形成山城
江城“9+9”特色体系。山城系列九大特色品牌,包括山城公园、山城崖壁、山城洞天、山城步道、山城阳台、山城交通、山城夜景、山城博展、山城记忆;江城系列九大特色品牌,包括江城绿岛、江城峡泉、江城绿岸、江城半岛、江城湾区、江城桥都、江城夜趣、江城人家、江城印象。
3.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水平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深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研究,构建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基础的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建立“三层五类”历史文化遗产要素体系,系统保护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组成的三个层级空间遗产,以及世界遗产及主题遗产、文物古迹、历史地段、文化景观、非物质遗产组成的五个类别专项遗产。打造“三江四廊”文化线路,构建长江、嘉陵江、乌江主干文化线路,以及成渝古道、秦巴古道、酉水古道、渝黔古道主题文化线路。塑造“一核三片”文化区域,“一核”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片”即巴渝城镇文化区域、三峡文化区域、武陵山民族文化区域。
4.加强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以轨道交通场站为中心,按10分钟步行可达舒适距离,考虑重庆山地地形特色,以站点600米半径为基础,充分挖掘地上地下空间潜力,打造集工作、商业、文化、购物、娱乐、出行、居住等为一体的混合功能区,实现生产、生活、生态高度和谐统一。
5.推进规划师进社区进乡村。结合全市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选择典型性改造需求的村(社区),优选一批专业水准高、责任心强的规划师,参与规划建设,宣讲规划自然资源政策,为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风貌品质、改进基层治理、建设美好家园提供技术服务。
6.推进城市更新。指导开展城市更新规划试点,创新规划、土地、登记政策,分类提出规划指引,着力补齐短板,推动各区旧城功能重塑和品质提升,助力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第三章
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
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目标,着力构建“家底清楚、权能丰富、权责对等、配置高效、监管有力”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摸清自然资源家底,持续推动自然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
第一节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
建立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加快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法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构建“天—空—地—网”一体的调查监测技术体系,推动实现对自然资源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的现代化监管。强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建设调查监测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立体化共享服务网络,推进调查监测成果统一管理。
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加快建立“1+N”调查工作机制,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组织开展基础调查成果年度更新,统筹全市地理国情、森林、草原、水、湿地等专项调查,加快建设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并实现实时更新,切实摸清全市重要自然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实施地质先行工程,在长江经济带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点区域开展1∶5万比例尺水文地质调查,市域内大宗农产区、特色农业区1∶5万比例尺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覆盖率达到75%。有序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支点城市等重点区域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在生态环境脆弱区、敏感区探索开展生态地质调查。
全面开展自然资源动态监测评价。系统开展市域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常规监测、专题监测和应急监测。常规监测注重全域化,定期开展市域全覆盖自然资源动态遥感监测;专题监测加强精细化,高质量做好专项调查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地下水、生态状况等监测;应急监测突出快速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应急监测体系。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分类、分项统计分析,系统开展综合评价。
专栏5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重大工程
1.“国土调查云”重庆分中心建设。以自然资源部“国土调查云”为基础,在全市规划自然资源一张底图基础上,建设“立足重庆,辐射西南”的国土调查云技术推广应用和创新中心,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打通数据安全与数据应用共享的壁垒,搭建市—区县—乡镇统一的调查监测技术体系、监测系统和调查监测网络,实现规划自然资源
“随手拍”“随手管”和主要数据“随手查”,为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提供软硬件支撑。
2.全市三维立体自然资源时空数据库建设。以调查监测成果数据为核心内容,基础地理信息为框架,数字高程模型、数字表面模型为基底,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为覆盖背景,集成整合地下空间、地表基质、地表覆盖、业务管理等各类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按照统一标准,构建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审批监管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创新全民所有权实现形式。统筹设立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使用权,加强地上、地表和地下建设空间规划统筹。积极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加快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支撑“三变改革”落地见效。积极稳妥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编制市、区县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资源清单,持续开展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探索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
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形成清查技术规范,建立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和清查数据库,分类开展国有土
地、矿产、国有森林、国有草原、国有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评价考核体系。
第三节
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健全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公共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政策。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范围,逐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加快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界定水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完善水权分配制度。加快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确定有偿使用的范围、期限、条件、程序和方式。
加强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管理。构建统一门类、统一“收益池”、统一预算的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基金。合理调整市、区县两级政府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比例,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净收益优先用于资源保护、资产保值增值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自然资源整体性保护、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第四节
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着力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建立以森林覆盖率横向补偿、林票、生态地票等为主的生态资源指标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森林+N”的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多渠道推动广阳岛片区、铜锣山等一批生态修复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示范。综合运用土地储备、综合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促进生态产品供给和价值外溢。鼓励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因地制宜推动生态农业、生态旅
游、生态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自然保护地转移支付力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生态产品、自然资源要素生态补偿等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区域共享。积极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购买生态产品与服务、对口协作等多元化方式建立横向补偿机制。对于供给和消费、保护和受益关系明确的生态产品,开展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
第四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第一节
优化生态安全总体格局
建立“三带四屏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对国土“三调”发现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水资源受限的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逐步进行调整,着力构建“三带四屏多廊多点”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的总体生态安全格局。“三带”聚焦建设长江、嘉陵江、乌江生态涵养带,重点控制沿江开发强度,提高自然岸线保有率,发挥好水质净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四屏”聚焦建设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生态屏障,重点推动高山生态移民、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发挥好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多廊”重点推进建设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云雾山等23条平行山岭,大宁河、涪江、阿蓬江
等37条次级河流等生态廊道,重点保护珍稀鱼类洄游通道和珍稀陆地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维育市域景观生态廊道。“多点”突出保护樵坪山、云篆山等重要独立山体,长寿湖、龙水湖等大中型水库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发挥好水质净化、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结合区县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按照科学、简明、可操作的原则,细化优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引导生态保护红线内人口有序逐步转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和执法督察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5万平方公里。完善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提高补偿标准。
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完善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力争2025年各类自然保护地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和勘界立标。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争取在长江三峡、大巴山等生态区位重要、生物多样性集中、生态保护价值较大的区域创建国家公园。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地,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不低于1.05万平方公里。建立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库。完善分级监督管理职责,实行分区差别化管控。落实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
第二节
加强生态整体保护
加强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加强重要山体廊道保护,建立“四山”等23条平行山岭和寨山坪等67处近城重要独立山体保护名录。编制并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强化林地分级和差别化管理,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
限制天然林采伐,建立健全天然林用途管制和保护监管制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森林防火能力。加强草原资源用途管制,保护好现有的天然草场、高山草甸等草原资源,促进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深化落实河长制,加强江心绿岛保护,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实行湿地面积总量控制和用途管控,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公布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河道名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和岸线保护范围,制定岸线保护规划,按照“三线一路”(即城市蓝线、绿化缓冲带控制线、外围协调区范围线和公共道路)的原则协调与建设用地的关系,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推进长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城市河段及其他重要水体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深入实施“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重塑“两江四岸”生态功能,构建多层次、多色彩的滨江绿带系统。
推进特色自然景观资源保护。严格保护名山名峰、城市景观山体、临江山体、特色岸线、特色地名等特色资源,实施名录管理。保护湾、沱、浩、滩、坪、坝等重庆特色地形元素,挖掘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山系景观、水系景观、林草景观、耕地景观、湖库景观、化石和矿产景观、地质景观等自然资源文化景观。严控大开大挖,禁止随意挖山、填湖、改变河道等破坏地形地貌、山水场景,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构筑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和廊道建设,加强全市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完善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监测体系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及管控机制。规范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强化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建设,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规定,实施长江上游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建立禁捕长效机制。
第三节
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构筑“一核四片”生态系统修复格局。三峡库区核心区生态涵养区以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及相关影响区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水源涵养、水质安全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土壤保持功能。大巴山生态屏障区以大巴山、雪宝山、九重山、大宁河为重点,打造大巴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武陵山生态屏障区以乌江干支流,武陵山、七曜山等为重点,着力提升自然保护地能力,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大娄山生态屏障区以綦江、大溪河、四面山、金佛山等为重点,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进生物多样性优先区、示范区建设。丘陵谷地生态品质提升区以“两江四岸”“四山”“嘉陵江、涪江、渠江生态廊道”等为重点,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示范作用,有效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健康和生态品质,建设高质量农田生态系统,助力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生活都市区、粮食生态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态保护区。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按照突出安全功能、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的次序,科学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三峡库区、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长江、嘉陵江、乌江等生态廊道建设。通过调整规划用途和规划条件、赋予建设用地使用权、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健全科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政策、标准及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动态监测监管和后期修复成效跟踪监测评估,实施全面绩效管理。科学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严控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恢复自然水道,科学建设人工水道、连通调蓄、引排工程,构建多源互补、生态健康的江河湖库水网体系,实现区域丰枯调剂平衡。深入推进广阳岛片区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围绕“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定位,建设高品质生态湾区,到2025年,建成“两点”的承载地、“两地”的展示地、“两高”的体验地。
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石漠
化综合治理、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等工程,高水平推进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建设储备林基地220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57%,森林储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科学推进造林种草,带图斑下达国土绿化任务。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提升森林火灾防御标准。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适度开展生态旅游。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整镇或若干村为单元,差异化实施丘陵—岭谷农业发展区、平行岭谷农业发展区、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高水平实施南川区德隆镇、武隆区和顺镇、涪陵区大顺乡、合川区涞滩镇等12个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建立项目实施多元化投入政策机制,鼓励整合现有涉农资金。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观、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等。
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着力消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存量”,加快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推进自然保护地退出矿山生态修复,科学修复“四山”废弃矿坑,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面积24.5平方公里。建设在建矿山生态修复管理系统,加大在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监督检查力度,深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二合一”审查制度改革,控制废弃露天矿山“增量”。推进秀山、石柱等地电解锰渣、铅锌矿渣等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整治,鼓励开展电解锰渣、铅锌矿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推进周边环境质量改善。
第四节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坚持减碳排和固碳汇并举,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增强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碳库固碳作用。持续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持续增加森林面积,优化森林结构。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提升
草原土壤碳汇能力。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增强湿地碳汇能力。推广耕地保护性耕作,增强耕地碳汇能力。
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完善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和用地政策,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能,推动地热资源科学开发利用,稳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在能源供给结构中的比重。大力推动涪陵、南川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健全页岩气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推动页岩气就地转化利用。
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开展全市碳排放评价,加强气候变暖对我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影响观测及评估。研究将碳汇纳入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范畴。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核算,建立区域碳汇考核评价机制。
专栏6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1.三峡库区核心区生态涵养区工程。开展长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三峡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巫山—七曜山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方斗山—七曜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等4个重点工程。
2.大巴山生态屏障区工程。开展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宁河流域水源涵养、九重山-红池坝亚高山草甸生态修复等3个重点工程。
3.武陵山生态屏障区工程。开展乌江生态廊道建设、七曜山—茂云山—灰千梁子生物多样性保护、山塘盖—麒麟盖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川河盖—平阳盖生态综合治理等4个重点工程。
4.大娄山生态屏障区工程。开展金佛山—四面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綦江—万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大溪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綦江流域生态农田整治等4个重点工程。
5.丘陵谷地生态品质提升区工程。开展中心城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四山”
保护提升、“两江四岸”整治、东部槽谷生态城市治理、西部槽谷城市生态宜居示范区建设、明月山—精华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龙溪河平行岭谷生态农田整治、长寿湖生态品质提升、嘉陵江—涪江—渠江生态廊道建设、云雾山—巴岳山综合整治、濑溪河—小安溪生态综合治理、宝顶山生态景观提升等12个重点工程。
6.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工程。在南川区德隆镇、武隆区和顺镇、涪陵区大顺乡、荣昌区清升镇等4个特色保护类乡镇,九龙坡区铜罐驿镇、合川区涞滩镇、渝北区大湾镇、渝北区木耳镇等城郊融合发展类乡镇,城口县北屏乡等1个搬迁撤并类乡镇,奉节县安坪镇、梁平区合兴镇、潼南区太安镇等3个集聚提升类乡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7.“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在长江干流及三峡库区回水区,嘉陵江、乌江和涪江重庆段两岸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或平缓地区江河两岸外1000米左右),建设营造林200万亩。
第五章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管控、建设,加快形成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切实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第一节
严格耕地保护责任
核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图斑。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全面梳理退耕还林、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和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优进劣出,根据目标任务核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落图。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建立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向建
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转化的管控规则,强化耕地向林地、园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转换管控,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从事非农建设、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每半年开展“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动态监测,及时预警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严格耕地保护监督检查。建设耕地资源调查监测云平台,扩大全天候遥感监测范围,加强对区县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动态监测监管,实行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全覆盖全流程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分类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问题。巩固违建别墅、“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大力开展以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为重点的土地督察,加大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要限期拆除复耕,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限期补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区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推动建立“田长制”,明确“田长”职责设置及区县、乡镇两级政府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将“田长制”实施情况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自查体系。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考核内容,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基层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奖惩机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节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
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推动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补充耕地潜力“双挂钩”,对存量建设用地规模较大、利用粗放、补充耕地潜力不足的区县适当调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多途径拓展补充耕地来源。运用国土“三调”成果,科学分析评价耕地后备资源潜力,逐地块论证土壤与开发条件,确定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探索“工程恢复”土地开发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适度纳入新增耕地来源范围。建立健全土地整治项目监管制度和技术体系,扩大旱地改造水田试点规模,力争新增耕地40万亩、新增水田8万亩。
加强新增耕地核定管理。建立完善新增耕地核定制度和技术规范,统筹做好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和产能核定,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确保新增耕地真实、可靠。补充耕地逐地块落图、拍照入库,及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进行地类变更。
优化占补平衡指标统筹方式。按照“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的原则,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制度。修订并建立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收取标准。完善指标交易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占补平衡指标市场化交易。适度融入新增耕地跨省域调剂机制,优先对脱贫区县富余指标进行跨省调剂。统筹考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耕地资源禀赋、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和用地需求,探索建立跨省域更加开放的占补平衡指标市场交易机制。
第三节
巩固提升耕地质量
全面评估耕地资源资产。加快推进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全面完成国土“三调”耕地等级调查评价,查清耕地质量等级和产能状况。开展农用地质量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制定耕地生态调查评价技术规范,开展耕地生态状况调查评价试点。
探索建立耕地资源损失补偿制度。
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新建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494万亩,改造提升318万亩。完善耕地质量提升政策,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稳定建设健康田园系统。加强林地等周边生态绿色协同保护,探索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修复和完善生态廊道,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加强污染耕地调查评价,严格污染土地准入管控,加强污染土地治理。
统筹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按照国家要求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全面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调查,做好耕地轮作休耕规划,完善耕地轮作休耕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加强轮作休耕耕地管理,加大轮作休耕耕地保护改造力度,确保耕地地类不改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削弱。
第四节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加强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制定《重庆市耕地保护激励补偿办法》,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机制。整合各级涉农补贴,探索建立分级、分类耕地保护基金,制定不同区域、不同地类、不同质量、不同生态环境差异化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体系,率先实行存量水田、高标准农田等优质耕地补偿,逐步覆盖到所有耕地。探索构建永久基本农田易地保护制度体系,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易地保护指标价格形成机制。
实行跨地区耕地资源性补偿调节。统筹推动耕地保护和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推进耕地资源变资产变资本。大力推进占补平衡指标调剂,调剂收益重点用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和乡村振兴发展。统筹脱贫地区补充耕地富余指标,通过跨省域交易获取资源补偿。探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保多奖”补偿机制,实现跨区县域资源经济补偿。探索构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异地补划补偿机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异地补划指标价格体系,推动实现区域资源互补、资金互用、资
产互融。
专栏7耕地保护提升
1.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全面梳理退耕还林、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和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优进劣出,根据目标任务核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落图。
2.实施土地整理工程。按照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以做实新增耕地为核心目标,通过合理布设土地平整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40万亩,新增水田8万亩。
3.开展“旱改水”项目试点。为全面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探索将现有中低产田和低洼易涝地改造为水田,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形成稳定的生产能力,做到藏粮于田。
4.开展耕地资源调查评价与监测。完成国土“三调”耕地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专项工作,优化耕地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资源动态监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第六章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布局合理、适度集中的原则,统筹增量和存量,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提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加强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突出内涵提升式发展要求,严格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完善“一区两群”差别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提高产业用地产出率、公共设施用地使用率。有序控制新城区和开发区扩张,严控农村集体用地规模,严格各类建设用地标准管控和项目审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或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特殊工艺等要求确需超标准用地的建设项目应开展节地评价。加快推进区域整体评估,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到2025年,全市所有工业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引导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鼓励大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利用土地,促进功能适度混合、整体设计、合理布局。
提高存量建设用地供地比重。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政策体系。认真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数量挂钩机制,定期开展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低效土地清理、评估,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数量较多和处置不力的区县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加大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整治,优先保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用地。
积极推进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建立健全土地兼容复合利用和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政策,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管理、统筹开发利用制度,研究构建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创新适应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和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土地政策,支持存量工业用地复合利用、建筑复合利用,允许存量工业用地转型为集工业、仓储、研发、商办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用地。适应山城、江城特色,加强立体开发节地技术、节地模式研究推广,制定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技术规范和论证规则,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
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健全土地开发利用考核评价制度,将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等重要指标变化,有序开展建设用地整体评价、中心城区详细评价、产业园区土地监测统计与专项评价和工业用地专项评价等工作。
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区县创建。探索建立矿产资源、林草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评价体系。
第二节
强化高质量发展用地供给
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供给。加强新型城镇化、新型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用地供给。各区县政府作为重大项目用地责任主体,要统筹协调建设用地组卷、审查、报批等各环节工作,做好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要为重大项目用地预留发展空间,优先安排新增项目用地计划,在项目选址、预审、可研、初设及征地报批阶段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参与、跟踪指导,改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方式,优化临时用地审批,确保项目能依法依规及时落地。发展改革、经济信息、交通、水利、铁路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强化协调,共同做好重大项目用地工作。对重大项目用地供给有效的地区,优先安排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改革试点。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优先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强化标志性、引领性重大制造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支柱产业用地支持,助推“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云联数算用”全要素群、“住业游乐购”全场景集加快发展。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规划用地政策,引导创新要素集聚,增强高端服务功能。加快推动传统园区转型,细化工业用地类别,新增研发用地用于设计研发、企业总部等功能。推动各类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政策叠加、服务体系共建,创新“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等建园方式,支持有条件区县创建国家级产业开发区。布局产业转移集中承接地,促进东部地区和境外产业链整体转移、关联产业协同转移。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供给。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强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设施
农业发展、污水垃圾处理等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点状供地、“农业+”混合用地等灵活供地新方式,做好乡村零星分散用地供给。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加强区域差别化用地支持。建立以人口集聚为导向的要素资源配置机制,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住宅用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加大主城都市区工业化、城镇化主战场用地供给,支持中心城区优先布局国家级重大战略性项目,强化主城新区交通基础设施同城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用地供给。强化“两群”地区特色效益农业、民俗文化生态旅游、脱贫地区用地支持,引导区县城、特色重点镇、特色工业园区、特色旅游开发区、特色农业示范基地等节约集约开发。
第三节
优化土地供应审批管理
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和优化用地审查报批具体环节,着力构建权责一致、科学规范、高质高效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机制。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不得超过规定期限长期使用。探索市级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给综合管理水平高、具备承接能力的区县行使。
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探索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制度。深化土地用途转用模式探索,健全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和点状供地模式,允许不同产业用地类型依法合理转换。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合理选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和弹性年期出让。对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可以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建设进度实行分期供地。
完善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体系建设。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
探索推进林地、草地、园地和未利用地分等定级。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实现城乡基准地价全覆盖、城镇标定地价全覆盖。拓展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加强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管理。
第四节
加强土地出让统筹管理
健全土地出让规划统筹机制。建立土地出让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规划引领土地出让,建立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的引导和管控机制。建立完善项目生成机制,依据规划实施项目库,综合土地成熟度和建设项目实施时序等因素,确定年度可实施的经营性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为年度土地出让工作提供基础。
统筹土地整治出让与规划实施时序协同机制。按照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格局的理念,科学编制土地供应和整治计划,明确土地供应和土地整治总量、结构、空间布局以及重大项目用地、城市重要区域地块出让的时序安排。市、区县土地整治实施机构应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年度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地块整治,区县政府应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计划合理确定供地节奏和时序,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合同履约监管统筹。实行土地出让合同精细化管理,分类确定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研究确定建设项目开竣工违约金和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与规则。区县政府作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的约定内容,及时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价款催缴、开竣工履约督促、闲置土地认定及处置等合同履约监管工作,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的功能实现、运营管理、节能环保等要素,按照各自职责及“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实施精细化监管。
专栏8资源要素供给提质增效
1.重大项目用地支撑服务行动。认真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时序做好用地供给。紧扣我
市加快建设交通强市、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目标,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对构建“米”字型高铁网、多层次轨道交通网、“三环八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市内航空双枢纽协同、成渝四大机场联动”世界级机场群、“一干两支六线”长江上游航运枢纽、多源互补水利网的建设项目实行优先供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实施并联节点化审批,提高建设用地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强专题调度、现场督导、点对点指导,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用地快速审批机制。
2.土地供应监管三年行动。全面清理全市批而未供和已供未履约完毕地块情况,上线运行批而未供土地认定处置系统和土地供应监管信息化管理模块,切实提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数据准确性。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及时追缴土地价款和违约金欠缴,力争三年实现“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减少总量”总体目标。
3.自然资源标准控制和节约集约考评行动。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标准控制制度,开展土地使用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制定保障性住房、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等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典型案例。完善节约集约利用考评制度,开展建设用地利用情况普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投入产出和集约利用程度等情况,实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考核,有序开展区域、城市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以及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七章
推动矿产资源有序绿色开发
立足全市矿产资源禀赋,突出地域优势和资源特色,深入推进矿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布局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和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规模开发与集约利用,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第一节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分区管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强化全国规划对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管控,着力构建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勘查开发定位清晰、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中心城区强化地热矿产资源产业发展,加强地热、干热岩、矿泉水勘查开发利用,强化北碚北温泉、渝北统景温泉、巴南东温泉南温泉等特色温泉产业发展资源支撑,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片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开展浅层地温能开发与高效利用示范。
主城新区强化能源化工建材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继续推进涪陵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带动南川、大足、永川、綦江及周边梁平等区域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提升锶、岩盐等资源整合和规模开发水平,提高建材矿产开发准入门槛。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强化化工建材矿产资源产业发展,加大忠县—万州—云阳岩盐勘查开发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口毒重石资源,支持万州等区县发展新材料、无机非金属环保功能材料产业;积极支持巫溪发展饰面石材产业,提升建材类矿产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
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强化有色黑色化工矿产资源产业发展,加强铝土矿、铅、锌和萤石、重晶石、方解石等开发利用。积极支持酉阳、彭水发展饰面石材产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突出的石材产业基地。
第二节
强化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推进江津、南川等市域周边1∶5万比例尺空白区地质调查工作,力争实现全市1∶5万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开展长江经济带水文地质调查、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生态地质调查。合理部署萤石等重要矿产、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区域综合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在成矿有利区适度开展煤层气等清洁能源调查评价,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促进找矿战略突破。
加大重要矿种勘查力度。加强页岩气、地热、煤层气等清洁能源,铝土矿、钾
盐、萤石等国家战略性矿产,以及石膏等地方产业发展急需矿产勘查开发,统筹划定10个非能源重要矿产重点勘查区和10个地热重点勘查区。加强城口毒重石等优势矿产勘查,合理部署铜、铅、锌等矿产勘查。在重要成矿带、大中型矿区深部及外围,适当开展岩盐、水泥用灰岩等矿产接替资源勘查。禁止勘查开发汞、砖瓦用粘土及其他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的矿产。限制勘查开发耐火粘土、高岭石粘土、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及其他大规模开发可能引发产能过剩的矿产。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实行煤层气探采合一制度。实施矿产资源综合勘查,探矿权人在查明主要矿产的同时,应当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储量计算。建立完善商业性勘查体制,着力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投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勘查领域。加强财政出资勘查项目监管,强化探矿权人、勘查单位信用约束,严格限制违法违规矿业权人取得新的探矿权。
第三节
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明确开发利用与保护方向。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布局,在大中型矿产地、大中型矿山集中分布区,划定南川铝土矿、彭水—酉阳萤石重晶石、中心城区地热等11个矿产重点开采区。优化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保障格局,规划布局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27个。探索建立矿产地储备、储采结合和储备矿产地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煤、铁、铝土矿、锶、毒重石等战略性矿产、重要矿产储备。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加大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探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加强开发利用强度调控。科学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调控指标,严格实施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管理。到2025年,全市地热水开采量10万立方米/天左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总量分别控制在10000万吨/年、35900万吨/年以内。实行矿山数量与开采总量双控,有序推进小型矿山整合,到2025年
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1200个以内。立足市场需求有序投放采矿权,严格控制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矿山新设,合理控制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新设。
优化开发利用规模结构。严格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适当提高部分矿产开发利用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矿业企业重组改造、转型升级,促进资源规模化利用。除确因资源禀赋、矿床规模、开采条件等客观条件限制外,原则上重点开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内新设、整合及增划资源类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中型及以上。加快落后、过剩产能淘汰,依法支持企业投产、达产,提高产能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0%,建筑石料用灰岩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5%。
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健全重要矿种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三率”指标体系。动态调整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优化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研发尾矿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强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低品位、难选冶铝土矿、锶等与优质矿产搭配使用,促进赤泥、煤矸石等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二次利用。建立完善矿产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矿”出让,探索地热等矿产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打捆出让。
加强矿产违法行为发现和制止。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违法行为发现能力,探索在违法采矿高发区、露天矿山布设视频监控、开展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探索将发现、制止矿产违法行为的职责和权限延伸到乡镇、村组,提高采矿安全监管能力。严格把握工程建设和修复治理相关法规和政策界线,对建设工程实施中采矿牟利、以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的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节
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制定市级绿色勘查规范,完善绿色勘查管理制度,推动实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
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在勘查立项、设计、实施全过程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推广物化探无损地表技术,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符合重庆实际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健全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在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用林用草等方面向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企业倾斜。推动巴南(姜家片区)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丰都(包鸾片区)市级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区、国家级绿色矿山、市级绿色矿山典范企业巩固提升。加强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新设采矿权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投产。小型生产矿山按照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管理,逐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市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比例达到60%,其中大中型生产矿山全部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和技术体系,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依法严格控制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完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长效责任机制,新建矿山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区土地和生态损毁的要求,在出让合同中约定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及违约责任,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生产矿山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在开采活动中同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健全矿业权人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矿业权人生态保护修复责任。
专栏9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展狮滩至蒲吕、永荣至吴市、德感至李市、万古至安富、丰盛至三泉、箐口至珍溪、龙塘至兴义、永城至安稳等矿产资源供给区综合勘查评价,实施主城新区中生代三稀元素综合调查评价和黔江青桐—石家河铝土矿、黔江金溪—酉阳天馆萤石等专项调查评价以及地热、干热岩、浅层地温能等清洁能源调(勘)查,加强煤层气、铝土矿、萤石等国家重要战略性矿产勘查和锶、毒重石等优势矿产勘查,开展岩盐等矿产接替资源勘查。
2.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开展蔡家岗幅、柏林场幅、四面山幅等15幅1∶5万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实施长江经济带水文地质调查,推进1∶5万比例尺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生态地质调查。
第八章
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着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挑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实现防灾有方、治灾有法、救灾有略,切实有效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为重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地质安全保障。
第一节
推进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大力推进主城都市区1∶5万比例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全面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基本查明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底数,科学合理划定易发分区、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开展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评价,组织实施条形山岭区重要交通廊道1∶1万比例尺综合地质调查评价,推进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评估。逐步开展重要隐患点、重点区域、高风险区域高精度风险调勘查,突出抓好交通沿线、陡坡崖边等排查。在綦江区、武隆区、巫山县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国家试点,探索隐患点加风险区的“双控”管理模式。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充分利用天—空—地一体化多源立体观测体系和综合遥感技术,实施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和地面验证,降低地质灾害新生突发风险。结合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以识别发现的隐患点和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等区域为重点,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汛期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全覆盖,对重大隐患点实行24小时监测。
第二节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围绕灾险情“什么时候发生”,人防和技防并重,点线面相结合,加强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提升预警精度和时效性。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培训和激励,夯实“四重”网格管理体系,对已发现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严格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工作责任,及时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开发运行重庆地质灾害防治APP,实现地质灾害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告警、预警、处置全流程闭环管控。
加强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加快推进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推广应用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自动化智能化监测预警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初步实现地质灾害实时监测和提前预警。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体制机制,落实专业队伍驻守制度,持续提升精准服务风险区内基层群众和交通、旅游、水利、能源等各行业的能力。
第三节
强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提高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防御工程标准,科学设计防范措施,推进工程治理或排危除险,加大中小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力度,基本完成威胁人员密集区及威胁学校、集镇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受灾害威胁人员。及时维护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确保长期安全运行。加大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力度,提高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补助标准,按照轻重缓急、避让优先原则,以易地建房就近安置、鼓励城镇落户安置等方式,到2025年,完成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3万人。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完善全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早期识别—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风险管控等全链条数据管理。配置激光雷达测量(LiDAR)、地基SAR、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机器人等先进技术装备,提升技术支撑队伍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技术
支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群测群防员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强化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四节
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全面落实区县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地勘技术单位支撑、相关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政府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资金、设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凡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基层政府要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设置危险区域警戒线,严防群众在转移后擅自再次进入,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应急、能源、铁路、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好各系统行政力量、专家团队、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应急物资装备等资源,充分发挥地勘、遥感、测绘等专业人员作用,各司其职,各担其责,共同做好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撤离避险、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和次生灾害防范等各项工作。
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和宣传栏,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险情发生后撤离转移的路线和避让地点。
专栏10地质灾害防治重大工程
1.三峡库区消落带地质安全研究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开展长江干流长寿至巫山段63公里峡谷岩体劣化带勘调查,完成龚家坊—独龙段龚家坊4号和茅草坡2号不稳定斜坡试验性治理,研究消落带成灾失稳机理、生态防护技术以及综合防治与施工技术等。对三峡库区稳定性差的171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综合治理,实
篇五:十四五耕地保护规划
佛山市农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化农业科技支撑和农业品牌创建
优化构建发展平台。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农业土地资源保护。高质量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鱼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加快“菜篮子”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推动农业生产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优质型方向转变。加快智慧农业产业的布局,重视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繁育保育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持续推进古村活化和农业公园建设,支持农业科普教育、农事体验、农业文化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产业。
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着力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4万吨以上。加快构建流通和储备功能完善、品种结构优化、储存方式灵活、承储主体多元、粮食流通和储备安全的流通储备体系。大力发展农业装备设施,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数字化技术与农业产业、农业机械化的深度融合。提升花卉苗木生产,大力发展鲜切花、观赏
盆栽、庭院花卉等优稀花卉苗木,引导花卉生产向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行鱼塘生态循环养殖,推广桑基鱼塘等特色渔业生产模式。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养殖场(示范场)。提升饲料产业规模化水平和专业化水平,加快发展新兴生物饲料等绿色高效饲料产品。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以配合国家在我市种业企业开展白羽肉鸡联合攻关打造畜禽种业“中国芯”为契机,大力发展畜禽种业,全面加强畜禽种业“两场一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
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争创一批国家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提升发展农民合作社,引导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品牌建设,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认定。到2025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3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20家。
深化农业科技支撑和农业品牌创建。推进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扩展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及省内外重点农业院校的合作,解决制约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开展创新型科技服务,共建美丽乡村。加大农业科技攻关,突出加强精深加工、生物工程、生态农业、生态渔业、智慧农业等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推进数字化技术与
农业产业、农业机械化的深度融合发展。强化农业品牌创建,大力培育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融合发展。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试点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试行主体及试行产品合格证使用全覆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全部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菜篮子”基地农产品实现可追溯。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巡查制度,加大水产养殖违禁投入品、畜禽养殖投入品规范管理力度。(TC)
篇六:十四五耕地保护规划
十四五耕地质量提升规划
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持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对保障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质量安全,做特〃绿色食品牌〃,维护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对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
持续增收、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
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省关于全面
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土壤改良和地
力培肥,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提高耕地质量。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十四
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结合工
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一.发展现状
(-)耕地概况
.耕地土壤资源。省属高原山区省份,高海拔和陡坡土地所占比重较大,山地占84%,高原、丘陵约占10%,坝子(盆地、河谷)仅占6%o根据
《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三调〃),耕地全
省8093.32万亩。其中,水田1487.11万亩,占18.38%,主要分布于各
地排灌条件较好的坝区和山麓地带;水浇地268.09万亩,占3.31%,主要
分布于有一定灌溉条件、适宜种植旱作的地区;旱地6338.12万亩,占
78.31%,广泛分布于全省各地。
从全省不同坡度的耕地分布情况来看,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08.21万亩,占全省耕地的11.2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56.60万亩,占11.8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516.31万亩,占31.1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03.28万亩,占27.2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08.92万亩,占18.64%。
.耕地质量等级。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以〃三
调〃耕地为基数,选取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指标对耕地质量
进行综合评价。全省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
等级为5.42等。
一至十等耕地在省均有分布,面积超过1000万亩的等级有4个,依次
为五等地1379.34万亩、六等地1265.42万亩、四等地1179.24万亩、七
等地1118.47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17.04%、15.64%、14.57%、13.82%。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669.23万亩,占全省耕
地总面积的20.62%;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3824.0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7.25%;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
2600.0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2.13%。
(二)工作成效
L全省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集
成一批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酸化改良等高效适用技术模式,确保高标准农田等重点区域技术措施覆盖面积达到90%以上,耕地质量等
级稳升不降。全省耕地质量较2015年底提升0.56个等级,并于2019年
首次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
2.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十三五〃期间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
产的高标准农田1168.59万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
力。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体系,布设覆盖主要土壤
类型的耕地质量调查样点9108个。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
农田2453.76万亩,耕地质量监测点944个。
3,农业资源保护利用有效加强。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深入实施
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加强
田间排灌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农业废弃物资
源化利用。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88.51万亩,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o
4?耕地质量保护制度日趋完善。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
并施行《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办法》《省
耕地质量监测管理办法》,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健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提高耕地质量管理水平。
(三)机遇挑战
.发展机遇。
(1)法律法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制定和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乡村振
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加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有关
条款;连续作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
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等重大决
策部署,为耕地质量提升提供了政策保障。
(2)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多样性资源这个独特基础,作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大决策
部署,大力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
设带来重大机遇。
(3)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
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纳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持续改善产地环境,保护利用耕
地资源,为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厚植发展潜力。
(4)优质农产品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
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速转变,优
质优价的市场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生态优质农产品刚性需求持续增长,亟
需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质量效益。
.面临挑战。
(1)全省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不高,中高坡度耕地
比重过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条件总体较差,投入建设成
本较高,优质耕地资源有限,高等级耕地(一至三等地)面积仅占全省耕
地的五分之一,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2)农业绿色发展质量总体不高。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
护、碳达峰碳中和等刚性要求,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资源环境要
素约束日益趋紧,耕地用养结合不够紧密,耕地土壤和农田生态功能退化,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还没有真正转到数量质量并重上来。
(3)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激励机制还不完
善,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衔接不畅,耕地保护与质量建
设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评价补偿机制还不健全。
(4)监测管理能力依然薄弱。耕地质量监管人员设备不足、监测管护
能力欠缺,难以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一些地区对耕地质量提升
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和资金投入不到位,统一领导、上下联动的工作
推进机制和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有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重
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
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以提升耕地质量为首要目标,分区分类综合管理,降碳减量协同增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耕地质量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粮食安全、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
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坚持系统观念,正确处理耕地质量提升和粮
食安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生态环境的关系,优化重要农产品生产布
局,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协同推进,依法依规、分类分级、循序实施。
——量质并重、保护提升。在严格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耕地
质量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质量红线〃要求,划定耕地质量
保护的〃硬杠杠〃,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因地制宜、靶向施策。与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衔接,以
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根据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现状,分析主要障碍因素,集成推广适用技术模式,有序推进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建立耕地质量提升稳定投入保障机制,发挥
重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地方政府和社会主体积极性,形
成全社会合力参与耕地质量建设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耕地质量提升取得突破性进展,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
升,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农田生态环境质量和耕地质
量调查监测水平明显提高,构建起更为完善的耕地质量提升政策体系和工
作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耕地质量提升道路。
——耕地质量平均等级达到5.17等,重点项目区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措
施覆盖率达90%以上。
——新建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改造提升550万亩。
——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新增高效节水灌溉326万亩,农作物秸
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完成国家下达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指标任务,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1400万亩,耕地轮作300万亩。
——建成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950个耕地质量调查样点9108个。
到2035年,全省耕地质量提升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产能提升和绿色发
展相结合,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形成耕地质量提升政策制度
体系更加完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更加有力,耕地综合效益、粮食生产
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高的新格局。
三、区域重点
(一)区域布局
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和综合农业区划等,结合不同区域耕地特点、±
壤类型分布特征,将省129个县(市、区)划分在3个区域。
高原山地农林牧区涉及省12个州(市)、77个县(市、区),耕地总
面积4978.33万亩,约占省耕地总面积的61.5%;气候类型多样,水资源
较为丰沛,但不同地区、季节和年际之间差异大;农产品种类丰富,以一
年两熟为主,是我省粮食、油菜籽、蔬菜、鲜切花、核桃、中药材、畜产
品主要产区和特色水果重要产区。
农林区涉及省8个州(市)、47个县(市、区),耕地总面积3025.76万亩,约占省耕地总面积的37.4%;气候温暖多雨,水资源丰富,农作物
以一年两熟或三熟为主,是我省优质稻、茶叶、水果、咖啡、澳洲坚果、糖料蔗主要产区和冬春蔬菜重要产区。
林农牧区涉及省2个州(市)、5个县(市、区),耕地总面积89.23万亩,约占省耕地总面积的1.1%;高寒气候,可用耕地少,农业产业发展
受到限制,农产品以一年一熟的青裸、特色畜禽产品为主。
.高原山地农林牧区。
高原山地农林牧区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4.79,是省3个农业区耕地质
量等级最高的区域。其中,五等地占比最高,达到20.76%,四等地、六等
地分列二、三位,占比分别为18.33%、15.85%。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300.09万亩,占高原山地农林
牧区耕地面积的26.11%;主要分布,以水稻土和红壤为主,没有明显障碍
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2735.07万亩,占高原山地农
林牧区耕地面积的54.94%;主要分布,以红壤和水稻土为主,基础地力中
等,灌排条件一般,存在酸化、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943.17万亩,占高原山地农林牧区耕地面积的18.95%;主要分布于昭通、曲靖、大理等州(市),以红壤、黄壤、水稻土和黄棕
壤为主,立地条件较差,土层浅薄,存在酸化、潜育化、瘠薄、障碍层次
等障碍因素。
.农林区。
农林区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6.40。其中,七等地占比最高达到18.87%,
八等地、六等地分列二、三位,占比分别为16.45%、15.27%。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362.66万亩,占农林区耕地面
积的11.98%;主要分布,以水稻土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
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1060.46万亩,占农林区耕地面积的35.05%;主
要分布,以水稻土、红壤和赤红壤为主,基础地力中等,灌溉条件一般,部分耕地存在潜育化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
1602.64万亩,占农林区耕地面积的52.97%;主要分布,以水稻土、红壤
及赤红壤为主,基础地力相对较差,农田基础设施缺乏,部分耕地存在酸
化、瘠薄等障碍因素。
.林农牧区。
林农牧区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6.82。其中,七等地占比最高,达到
19.72%,八等地、九等地分列二、三位,占比分别为17.91%.17.90%。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6.48万亩,占林农牧区耕地面
积的7.26%;全部分布,以水稻土为主。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没有
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28.46万亩,占林农
牧区耕地面积的31.90%;散布于山地坡下处,以水稻土和红壤为主,这部
分耕地地块较为破碎,土壤肥力差,土层浅薄,灌溉能力差。评价为七至
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54.28万亩,占林农牧区耕地面积的60.84%;主
要集中山地中上部,以黄棕壤和棕壤为主,这部分耕地海拔高,且土层较
薄,灌溉能力差,耕地生产能力较低。
(二)技术路径
为解决好基础设施薄弱、土壤瘠薄退化、耕地碎片化、基础地力下降等
主要制约因素,以建管并重、提质增效、改良培肥、生态保育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集成推广〃建、管,效、绿,改、培,保、养〃八个方面的耕
地质量提升技术路径,切实抓好分区分类综合保护治理。
〃建〃:农田建设。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
理,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完善田间灌排和生态防护
工程,增强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管〃:监测管护。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用评价,完善耕地质量
监测网络和管护机制,强化长期跟踪监测,确保建设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
益。
〃效〃:减量增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专业化统防
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少不合理投
入数量,提高肥药利用效率。
〃绿〃:绿色种养。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积极开展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农
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改〃: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优化耕作制度,融合农机
农艺,治理水土侵蚀,改良酸化、潜育化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升
土壤基础地力。
〃培〃: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绿肥种植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平衡土壤养分,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能力。
〃保〃:保水保肥。在适宜区域推行深松深翻整地,打破犁底层,增加
土壤通透性和耕层厚度,实施保护性耕作,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蓄水保
埔保肥能力。
〃养〃:轮作休耕。加大粮豆间套作、稻菜轮作、固氮肥田、绿肥种植
规模,实现耕地用养结合,促进作物均衡增产增效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
L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兼顾油料、糖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重点
县、制种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区域,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
标准规范,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高质量
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
.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
还田,豆粮复合种植,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耕层结构,提高土壤肥力。
开展绿色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研发绿色高效功能性肥料等绿色投入
品,推广适用土壤改良培肥、节水节肥节药、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农业绿色
生产技术。
.推动绿色农田建设。在适宜地区有序推广保护性耕作,减少土壤扰动,降低土壤裸露,防治土壤侵蚀。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因地制宜推行土
壤改良生态沟渠、田间道路和农田林网等工程措施,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
效技术。
(二)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
L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农
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在金沙江、赤水河、九大高原湖泊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域列出农药化肥禁售限售清单并建立销售使用台账。建立健全农业灌溉用
水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以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推进农业灌溉用
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2.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和科学用药,加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力度,推进茶园全面绿色化,鼓励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等优势农产品绿色化生产。在粮食主产区、园艺作物优势产区和设
施蔬菜集中产区,推广有机肥替代、机械施肥、种肥同播、绿色防控等措
施,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和高效低风险农药,不断改进施
肥用药结构和方式。
3抓好农业节水清洁生产。推进农艺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及喷灌、滴灌
等农业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秸秆肥料化,集成推广秸秆
还田土壤增碳技术,改造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装备。以沼液综合利用、有
机肥生产应用为重点,有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提升土壤改良培肥水平
L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坚持分类分区治理,集成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
肥、治理修复等技术,有序推进退化耕地治理。重点在酸化严重区集成推
广施用土壤调理剂、绿肥还田等技术模式,逐步遏制土壤酸化趋势。选取
pH值5.5以下的强酸性土壤区域,开展酸性土壤治理示范,合理施用农用
石灰质物质等土壤调理剂,快速提升土壤pH值;配合实施秸秆粉碎还田或
覆盖还田,绿肥种植还田,施用有机肥,综合治理、改良培肥酸化土壤。
.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支持畜牧养殖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
等重点区域,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推进绿色种养
循环,探索建立粪肥运输、使用激励机制,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推行畜禽粪肥低成本、机械化、就地就近还
田,着力提高有机肥资源还田量。
.推行绿色种植技术模式。在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前提下,坚持轮作为主、休耕为辅,调整优化作物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启动大豆
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试点,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开展轮作,在石漠化等生态严重退化区开展休耕,实现用地与养地相结合,促进耕地
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
.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依据《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统筹考虑气
候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种植作物、项目实施等因素,持续完善以
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为核心、以州(市)级和县级监测点为支撑的四级耕
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体系。按时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以土种为基本单元,按每1万亩耕地不少于
1个的密度,动态调整耕地质量调查样点,按年度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
查评价与数据更新工作。每5年发布一次省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依据《耕
地质量等级》等技术标准,在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
量专项调查评价,对项目区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开展实地取样化验,评价并
划分耕地质量等级、测算粮食产能。
五、重点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新
建项目区耕地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改造提
升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已建高标准农田上有针对性地
开展改造提升。到2025年,新建1500万亩、改造提升550万亩高标准农
田。
(二)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重点支持种粮养殖大县、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区域,集成推广水肥
一体化、喷灌滴灌等农业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节肥节药
技术,提高水肥药利用效率。整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
源化利用,培育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专业化、机械化、就地就近还
田利用运行机制。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326万亩,绿色种养循
环农业试点1400万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
用率达到86%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耕地土壤培肥改良工程
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
体,加强工程建设与农艺农机技术的集成应用,示范推广一批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生态保育等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与先进适用装备,持续开展耕地
土壤培肥改良。〃十四五〃期间,在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区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还田、酸化土壤改良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覆盖率达
90%以上。
(四)退化耕地治理修复工程
在土壤pH值小于5.5的耕地酸化区域,集中连片开展酸性土壤治理高
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合理施用农用石灰质物质等土壤调理剂,推广测土配
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逐步减少化肥等投入品使用量。
〃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下达的退化耕地综合治理任务,建设万亩退化
耕地综合治理修复示范区5个以上。
(五)耕地质量专项监测工程
为跟踪监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区域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耕
地生产障碍因素与设施损毁情况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按照每3.5万亩左右
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的标准,增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对农田
生产条件、土壤墙情、土壤主要理化性状、作物产量、农田设施维护等情
况开展专项监测,持续跟踪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到2025年,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耕地质量专项监测体系。
六、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
涉及农田土地平整,配套建设水电路、堆肥等必要基础设施,肥药减量
和增施有机肥,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等内容,主要目标是提高耕地质量等
级,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所采取的工程措施和技
术模式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实施有利于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绿色发展。影响环境的潜在不利因素主要有:农田道路
水渠等设施建设期,工程占地对自然景观产生一定影响;农药化肥等农业
投入品施用不当,畜禽粪污转运处置期间,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影
响。总体上看,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较小,并在可控范围内。
(二)应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二是积极开展农药化肥使用、畜禽粪污利用业务指导和动态监管,保
障耕地、环境和农作物安全。三是科学设置农业废弃物处置地点,重点推
广环境友好型新技术、新工艺,最大限度降低恶臭气体等不良影响。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提升耕地质量,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贯彻落实的具体
实践,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乡
村振兴战略实绩考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
部门重要的职能职责。各地要切实提高站位,明确责任分工,集聚要素资
源,细化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做好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安排、州(市)组织协调、县(市、区)贯彻落实、乡(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加快形成
省市县乡沟通顺畅、衔接紧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进一步厘
清政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责任,探
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实施方式,构建多层级、多部门、多主体共同抓好耕地质量提升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强化政策扶持
统筹各类项目实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争取把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纳入
财政预算,健全耕地质量提升稳定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耕地质量建设。
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引进转化和推广应用,完善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标
准体系,分区分类总结提炼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生产和
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和技术人才培养,重点配强县乡两
级工作力量,加快形成与当地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专业化队伍。
(四)严格监督考评
省级将各地耕地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等考核事项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范围,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各地要将耕地
质量提升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内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耕地质量提升新路径。
(五)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
耕地质量提升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力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工
作调研和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县乡村干部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观摩交流
活动,客观全面地展示工作成效,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营造合力推进耕地质量提
升的良好氛围。
篇七:十四五耕地保护规划
·政策窗口·“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4)(续第7期第7页) 第二节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坚守1.2亿公顷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立健全耕地数量、种粮情况监测预警及评价通报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种植。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全部上图入库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支持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在水土资源适宜地区有序新建一批大型灌区。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提高黑土地耕作层厚度和有机质含量。推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南方酸化耕地降酸改良治理和北方盐碱耕地压盐改良治理。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等。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监管机制。第三节 保障其他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现代畜牧业。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将猪肉产能稳定在5500万吨左右,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实施牛羊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强奶源基地建设,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稳步发展家禽业。建设现代化饲草产业体系,推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加快渔业转型升级。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制度,保持可养水域面积总体稳定,到2025年水产品年产量达到6900万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盐碱水养殖。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建设渔港经济区。促进果菜茶多样化发展。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南菜北运基地和黄淮海地区设施蔬菜生产为重点加强冬春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以高山、高原、高海拔等冷凉地区蔬菜生产为重点加强夏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构建品种互补、档期合理、区域协调的供应格局。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提升茶业发展质量。第四节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东北平原、长江流域、东南沿海地区为重点,建设水稻生产功能区。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以产粮大县集中和基础条件良好的区域为重点,打造生产基础稳固、产业链条完善、集聚集群融合、绿色优质高效的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以东北地区为重点,黄淮海地区为补充,提升大豆生产保护区综合生产能力。以新疆为重点,长江和黄河流域的沿海沿江环湖地区为补充,建设棉花生产保护区。以长江流域为重点,扩大油菜生产保护区种植面积。积极发展黄淮海地区花生生产,稳定提升长江中下游地区油茶生产,推进西北地区油葵、芝麻、胡麻等油料作物发展。巩固提升广西和云南糖料甘蔗生产保护区产能。加强海南、云南、广东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胶园建设。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发掘特色资源优势,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完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体系。强化科技支撑、质量控制、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产业带。(待续)
摘编自农业农村部网(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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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十四五耕地保护规划
农业和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与应用
十四五规划是中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涵盖了各个领域的发展,其中农业和农村发展是十分关键的一部分。本文旨在对十四五规划中的农业和农村发展进行解读与应用。
一、农业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领域。根据十四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国农业发展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是要服务于人民的,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满足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因此,农业发展必须要重视安全、健康、环保等问题,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农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
2、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当前我国农业产业结构不够完善,以“三农”问题为代表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未来五年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质农产品和生态农业,实现农业增加值提高、农民收入增加。
3、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新的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已经到来,要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增强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
4、保护好耕地资源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未来五年要加强耕地保护,稳步实施耕地保护红线,优化利用耕地资源,加强土地流转,夯实农业生产的基础。
二、农村发展
农村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促进农村发展是提高全民福利水平的重要途径。未来五年我国农村发展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要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道路、饮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
2、用好农业农村发展政策
政策扶持是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未来五年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不断扩大农村的市场化农业经营规模。
3、推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农村产业结构转型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未来五年要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与批发配送业的协同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加强农村人才培养
农村人才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支撑,未来五年要加强农村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乡村人才的素质,并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三、结语
本文从农业和农村发展两个方面分析了十四五规划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内容。展望未来五年的发展,我们应该把握新发展阶段,紧紧依靠创新发展,加强合作互惠,以高质量的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