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制度管理咨询1【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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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制度管理咨询1【精选推荐】

时间:2023-07-05 18:35:09 来源:网友投稿

制度管理咨询第1篇为了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第一条:集团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管理咨询1,供大家参考。

制度管理咨询1

制度管理咨询 第1篇

为了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集团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职工必须在指定地点签到。

第二条: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负责。

第三条:各部室负责人要严格掌握本部职工的出、缺勤、公务出差及工作时间离岗等情况,坚持按日考勤,并将出勤结果作为考核及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喝酒、睡觉及闲谈聊天,不许携带小孩上班,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职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奖金30%,二次扣发当月奖金50%,三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

第五条:一般情况职工加班提倡奉献,加班者可安排换休。换休限期一般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无效。

第六条:若需要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报加班,同时报人事部,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职工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审批权限:中层以下人员请事假二天以内需本部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教育部备查。部室领导正职请假(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副职请假(出差)需经正职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备查。职工有急事请假应尽快通知单位,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无故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职工请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内工资、奖金照发,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中层下以人员因病休假需持医生的诊断书向部室领导请假,急诊应在最短内通知单位,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部室领导正职向总经理请假,副职向主管经理请假。病休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奖金发50%/月,病休两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

职工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发给生活费,上班时须持健康证明。

第十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三天(直第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生育假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50天。晚育的男职工给护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日在内)。

职工超计划生育,非法结婚及未婚流产的均不给产假,有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无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哺乳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休探亲假及婚假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参加各种文化学习,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占用的`工作时间经请假后可按出勤处理。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制度管理咨询 第2篇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四、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制度管理咨询 第3篇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制度管理咨询 第4篇

1、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2、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教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3、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

4、学生心理档案工作应认真按照学生存档建立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5、心理咨询值班时间应固定不变,值班老师应按时值班,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制度管理咨询 第5篇

第一款 原则

第一条

设计事务所是知识型的企业,设计事务所是以资本和知识支持、并以知识支持为主的企业。协调资本与知识的关系是搞好设计事务所关键所在,反之往往会导致知识型公司人员流动频繁和效益不高。

第二条

合伙制是协调资本和知识关系的一种基本手段。在合伙制企业中,资本持有者和知识持有者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公司的收益应该在扣除成本以后,由资本和知识共同参与剩余分割。

第三条

鉴于本办法试行期间的实际情况,公司采取出资者按资本的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分配剩余,其他均归出知者的剩余分配办法。

第二款 利益处分

第四条

合伙人的收益是在扣除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投资成本和其他成以后的所得。

第五条

直接成本指:合伙人承担自身和团队人员的工资、奖励、福利和经营活动中的所有费用。

第六条

间接成本指:合伙人分担房租、设施使用和水电、电话、综合部门人员的部分费用。

第七条

投资成本指:合伙人向出资者支付的投资费用。

第八条

其他成本指:各种应交纳的税费。

第九条

合伙人对团队成员的工资、奖励和福利必须有一个合法、合理的分配方案,并确定最低收益保障线。如果当月收益不足以支付成员支出和成本费用,合伙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公司提出借款,用以上述支付,借款必须还本付息。如果当月的收入超出了必要的支出,合伙人应当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所有权归合伙人,用于以丰补欠。任何人包括公司无权使用和支配。

第十条

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成员的人事关系由合伙人负责,其人事关系性质同公司是一种委托管理关系。其人事关系原则上同合伙人一起进退,相关约定在用工合约中另行明确。

第十一条

合伙人参与公司的剩余分割是企业内部分配方式的变革尝试,合伙人不承担公司法人在企业经营方面的损益责任。

第三款 公司与合伙人

第十二条

设计事务所是法人,是设计事务所民事行为的责任主体。合伙人的行为在设计事务所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框架下进行,并向公司和公司的代表负责。

第十三条

设计事务所确定的合伙制是一种机制改革的尝试,并不改变设计事务所的实质。设计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确定的合作关系受双方签订的正式契约的调整。

第十四条

合伙人在享受合伙权力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伙人的权力指:合伙人按契约规定享受的在人事、分配和经营业务等方面权力;

合伙人的责任指:合伙人既要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必须维护团队成员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报批业务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经公司批准,然后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约并认真实施;按规定扣除成本、交纳费用后合理分配剩余;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员工接受培训和分享资源的权力;接受公司的协调,特别是在合伙人包括合伙入团队同其他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之间、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支持部门之间发生冲突时。

第十五条

一旦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公司利益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只接受双方契约的调整,不接受公司外部和其他形式的调整;而双方的契约在试行期间,可以以每三个月为一个时间单位,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协商和调整。

第四款 合伙人资格的取得和取消

第十六条

合伙人在向设计事务所提交合伙的书面报告,经设计事务所审查通过并经过三个月的实践后方能确认。设计事务所保留对合伙人资格经常性的考察。合伙人违反规则,设计事务所有权依据事实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处分直至取消合伙人的合伙资格;合伙人如主动提出取消合伙关系,应提前一个月向设计事务所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包括妥善处理好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的成员关系然后离开。

第十七条

设计事务所鼓励合伙人在条件成熟以后离开公司自己创业或到新的公司担任各种职务。公司将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并保证不设置任何障碍。

第五款 试行与修改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并经设计事务所全体员工协商后试行,试行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修改,以此类推。试行期暂定为两年。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

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厂房、机械设备等,各合伙人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中有使用的权利;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抽出、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

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

5、合伙人对于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制度管理咨询 第6篇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二、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三、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
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

四、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五、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及时整理记录好来访人员的个案纪录,以备查阅。

七、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制度管理咨询 第7篇

1、心理咨询员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3、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4、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工作。

7、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8、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11、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2、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人员要阻挡入室。

13、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对师生全面开放、充分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制度管理咨询 第8篇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教师的工作目的是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教师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教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心理教师在对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来访者对工作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教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教师产生依赖。

四、与来访者的关系

心理教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教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的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心理教师应努力保持和来访者之间客观的治疗关系,一旦业已建立的治疗关系超越了客观的界限,应采取适当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

3.当心理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

五、心理咨询室管理办法

1.心理咨询室由学校教导处主管。

2.心理咨询室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心理咨询室的心理咨询员、心理辅导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校委会批准,

4.心理咨询和辅导人员应严格按照职责要求、保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开展工作,对于违规操作的行为,将按照情节的轻重,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 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七、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制度管理咨询 第9篇

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的学生,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一、心理咨询室位置:

基于心理咨询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要求,心理咨询室不宜设在学校办公中心或人员来往频繁的地方,但又要方便学生进出,宜设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在学校领导的精心安排下,我校心理咨询室设于三楼。方便学生进出且相对较为安静隐秘,通风采光效果较好。

二、心理咨询室的管理:

(一)心理咨询室采用预约制度,来访者应在预约时间段内提前通过电话或到心理咨询室与咨询老师预约咨询时间,以保障咨询工作有序进行。

预约时间:上午8:00至11:30(学生可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电话预约或到心理咨询室内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宜定在晚自习时段,如有不便,与咨询老师商量其他时间段咨询。

(二)做好日常心理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信件咨询)工作和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做好对来访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咨询辅导记录。

(三)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五)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
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六)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班主任对适应不良学生的早期发现、原因分析,并实施个别或团体咨询与辅导;

(二)负责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三)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心理治疗机构;

(四)定期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四、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咨询老师必须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二)心理咨询老师必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三)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心理咨询老师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及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同时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四)心理咨询老师严格管理、保存心理咨询工作的相关材料,包括个案记录、信件和其他资料……

五、心理咨询室工作规则:

心理咨询不是说教,是聆听;
不是训诫,是接纳;
不是教导,是引导;
不是控制,是参与;
不是侦讯,是了解;
不是遏止,是疏导;
不是做作,是真诚;
不是解答,是领悟;
不是解决问题,是协助成长;
不是表面屈从,是内心转变。

●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习惯。

●发现病死禽畜要报告,不加工、不食用病死禽畜。

●家养犬应接种狂犬病疫苗;
人被犬、猫抓伤、咬伤后,应立即冲洗伤口,并尽快注射抗血清和狂犬病疫苗。

●在血吸虫病疫区,应尽量避免接触疫水;
接触疫水后,应及时预防性服药。

●食用合格碘盐,预防碘缺乏病。

●每年做1次健康体检。

●系安全带(或戴头盔)、不超速、不酒后驾车能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伤害。

●避免儿童接近危险水域发生溺水。

●冬季取暖注意通风,谨防煤气中毒。

使用健康基本技能

●需要紧急医疗救助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能看懂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会测量腋下体温。

●会测量脉搏。

●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如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远离危险物。

●抢救触电者时,不直接接触触电者身体,会首先切断电源。

●发生火灾时,会隔离烟雾、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逃生;
会拨打火警电话119。

制度管理咨询 第10篇

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的学生,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一、心理咨询室位置:

基于心理咨询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要求,心理咨询室不宜设在学校办公中心或人员来往频繁的地方,但又要方便学生进出,宜设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在学校领导的精心安排下,我校心理咨询室设于三楼。方便学生进出且相对较为安静隐秘,通风采光效果较好。

二、心理咨询室的管理:

(一)心理咨询室采用预约制度,来访者应在预约时间段内提前通过电话或到心理咨询室与咨询老师预约咨询时间,以保障咨询工作有序进行。

预约时间:上午8:00至11:30(学生可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电话预约或到心理咨询室内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宜定在晚自习时段,如有不便,与咨询老师商量其他时间段咨询。

(二)做好日常心理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信件咨询)工作和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做好对来访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咨询辅导记录。

(三)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五)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
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六)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班主任对适应不良学生的早期发现、原因分析,并实施个别或团体咨询与辅导;

(二)负责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三)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心理治疗机构;

(四)定期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四、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咨询老师必须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二)心理咨询老师必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三)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心理咨询老师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及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同时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四)心理咨询老师严格管理、保存心理咨询工作的相关材料,包括个案记录、信件和其他资料……

五、心理咨询室工作规则:

心理咨询不是说教,是聆听;
不是训诫,是接纳;
不是教导,是引导;
不是控制,是参与;
不是侦讯,是了解;
不是遏止,是疏导;
不是做作,是真诚;
不是解答,是领悟;
不是解决问题,是协助成长;
不是表面屈从,是内心转变。

●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习惯。

●发现病死禽畜要报告,不加工、不食用病死禽畜。

●家养犬应接种狂犬病疫苗;
人被犬、猫抓伤、咬伤后,应立即冲洗伤口,并尽快注射抗血清和狂犬病疫苗。

●在血吸虫病疫区,应尽量避免接触疫水;
接触疫水后,应及时预防性服药。

●食用合格碘盐,预防碘缺乏病。

●每年做1次健康体检。

●系安全带(或戴头盔)、不超速、不酒后驾车能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伤害。

●避免儿童接近危险水域发生溺水。

●冬季取暖注意通风,谨防煤气中毒。

使用健康基本技能

●需要紧急医疗救助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能看懂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会测量腋下体温。

●会测量脉搏。

●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如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远离危险物。

●抢救触电者时,不直接接触触电者身体,会首先切断电源。

●发生火灾时,会隔离烟雾、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逃生;
会拨打火警电话119。

制度管理咨询 第11篇

第一条为实现本所日常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负责日常管理及行政事务全面工作。

第三条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行岗位分工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分管日常内部管理及行政事务,内勤人员、财务人员、律师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具体行政事务。各项行政管理均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本所行政管理包括接待、值班、收案、财务、公文、印章、档案、考勤、人事、会议、后勤、安全等行政管理事项。

第五条本所每月不定期召开所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宜。所务会议参加者为:全体在职人员、在职律师、注册律师及相关负责人。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召集、主持,会议决定经与会者多数同意通过。

第六条本所每周

二、四上午为学习日。周二上午为业务学习日,学习新颁行的法律、法规、文件,讨论疑难案件;周四上午为政治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及有关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重要文件。第七条本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日安排律师一至二人负责日常接待、收案、法制宣传、参与信访调解、解答法律咨询、等事务。值班人员应对办事项进行处理并登记。

第八条收案、收费均由本所统一办理,禁止个人私自收案、收费,具体办法见本所“收、结案管理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所重视并加强财务管理,详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对印章、介绍信严格管理,办法如下:

(一)使用印章或介绍信均应有正当理由; (二)须经所主任批准;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明确专人保管,禁止随身携带印章、空白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便函外出;

(五)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所重视公文的日常管理。凡以本所名义制作的报告、请示、函件均应符合相应格式并经副主任审核后交所主任签发。公文应用本所稿纸拟就,以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本所指定专人负责公文的收、发工作,往来公文均应编号、登记,传递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本所重视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规定见“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所重视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规定见本所“人事管理制度”、“招聘、辞退及辞职管理办法”以及“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考勤制度实施“一所两制”,分别为在职人员、在职律师、聘用人员实施正常上下班登记考勤制度与注册律师实施外出去向登记报备制度。

在职人员、在职律师、聘用人员如有请事(病)假或外出(临时外出)的,应履行正常的请(销)假手续及报备登记手续;

注册律师外出的履行外出去向报备登记手续;
全体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履行手续需经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本所根据主管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保密、消防、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并列入本所议事日程,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阿左旗律师事务所。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施行。

制度管理咨询 第12篇

专利合伙人制度介绍

专利合伙人的内涵

__年,达闼科技在成立之初就创立这项名为“专利合伙人”的机制。企业与研发人员的关系由于单纯的雇佣关系转化成为合伙与合伙的关系,合伙人机制也重构了发明人与企业、人才与激励回报、人才与专利资产、发明人与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充分重视了知识型人才的创新意愿和回报体系,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一个健康创新价值交换体系。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奖励机制:

职务发明奖励机制。

职务发明奖励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专利申请奖,专利申请获得受理通知书后,奖励以上职务发明奖金的 40%;取得专利授权证书后,奖励余下的 60%。

高质量专利奖励机制。

专利需要“量质并重”,“以质量牵引数量”。专利合伙人计划规定了:专利如果写入国际、国家标准中且在实施标准时为必须使用的专利(SEP,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或者根据公司《专利管理办法》被认定为其他类型的高价值专利的,按一定金额进行追加奖励,奖励金的50%奖给此专利发明人,其余50%奖给价值提升人员。

专利运用奖励机制

参照按照商业实践以及企业所处的实际经营现状,专利合伙人计划规定:首先,属于对专利侵权企业进行维权产生的经济收入,将此赔偿额的 10%作为奖励金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其中:奖励金的 50%奖给此专利发明人,奖励金的 50%给予维权的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其次,通过转让产生的经济收入,将此经济收入的 10%作为奖励金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其中:奖励金的 50%奖给此专利发明人,奖励金的 50%给予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简言之,专利合伙人的核心是:第一、明确提出来高价值专利导向和运营导向的激励;第二、明确奖励范围不单是发明人,还包含利益相关者;第三、明确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分成比例;第四、明确员工不但在职,即使离职以后计划也依然有效。

企业专利经营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发明人的创新意愿问题

员工为什么申请专利,是企业开展专利创新工作首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经济人假设理论,每一个企业员工都是经济人,也就是以完全追求物质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经济活动的主体。理性选择假设是指经济人在选定目标后对达成目标的各种行动方案根据成本和收益作出选择,对于企业专利创新也一样。企业设计专利激励制度是否需要充分考虑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不好,后续高质量以及运营无疑是“无源之水”。企业传统做法一般会从两个角度来考虑:

第一、通过业绩考核产生专利。但如果员工单纯按照行政命令完成企业考核任务,可能导致产生的专利技术方案与企业战略形成两层皮,脱离了企业核心战略的专利很多可能成为“沉睡专利”。

第二、通过专利激励产生专利。传统的企业激励专利关系有点像“买卖”,企业出钱,员工出专利;如果只奖励申请/授权,可能会导致不能兼顾运营;如果只奖励发明人,可能会导致不能充分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如果只奖励当期行为,可能导致不能兼顾专利经营的长期性。

专利的高价值问题

就目前而言,企业不应该仅仅追求专利数量,更应该谋求获取高价值专利。企业总想以最小化的投入,获取最大化的收益;而员工层面更多会考虑短期利益的获取。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及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拟定企业与员工之间完美创新契约是不可能的,不完全契约是必然和经常存在的。所以,企业虽然以追求高价值专利为导向,但事实不是企业想做就能做的,还要看考虑执行层面的各种因素是否具备。既然存在这个问题,就要正视问题,在基础层面和机制的全流程层面充分考虑这个问题。

专利运营转化的问题

在企业层面,专利生产经营特点非常突出。

第一、周期特别长,在专利申请到成果转化会有20年的周期中,要实现最终专利运营价值实现,需要在研究开发、专利生产与规划、技术和市场选择、专利运营实现等不同环节不断加值和赋能。

第二、涉及到角色特别多,虽然在专利法层面,专利权属于企业,但由于企业是公司法意义上的法人概念,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中往往需要落实在具体的内部组织和内部人员身上。通常,可能会涉及的问题是内部财务费用分担,内部专利维护责任承担,专利技术市场选择主导,专利运营案例发起与操作等不同的人。除了发明人以外,通常还会涉及到企业、利益相关者等各种角色。

专利管理人员的投入产出问题

在很多刚刚开展专利工作的企业里,往往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来从事专利工作,多是由项目管理人员或者行政人员来兼职完成这些工作。但是,企业专利工作非常庞杂,而且程序性非常严格,兼职人员由于工作繁多、不熟悉专利业务,很难关注到专利业务的每一个细节,即使将大部分专利工作委托外部代理机构完成,也会因为外部代理机构不能准确把握本企业的专利政策(或者说由于本企业没有专职人员而根本不存在专利政策)而不能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因此这种由兼职人员从事专利工作的方式只能在初期阶段采用,长期来看企业一般需要建立专门的IP部门来从事企业专利管理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专利管理人员理应将工作职责定位为专利生产,以及专利资产管理与经营。事实上,往往由于机制所限,专利管理人员不得不将更多精力花费在专利生产模块,而导致不能将更多精力放在专利资产管理与经营上。而企业专利管理人员本质是无形资产管理人员,需要有能力管理资产,有意愿将资产价值最大化,有权利享受收益,并且实现利益最大化。

专利合伙人的意义

专利合伙人计划的实质是在企业层面,将员工完成职务发明行为转换成类似投资的行为,只要员工想创新、敢创新、能创新,企业就帮助员工把创新成果转换成专利经营。在个体专利层面,通过激励机制将企业、专利发明人、利益相关者形成共创的共识;在专利激励层面,通过当期发明奖励、后期授权奖励、高价值奖励、远期运营奖励的全链条体系,形成了专利的“价值创造-价值增值-价值分配”循环,并且通过后端的“价值分配”,调动前端的“价值创造”和中端的“价值增值”,实现高价值专利生产的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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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合伙人制度对于企业专利经营管理的影响

专利理念的转变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逐步落地,企业对于专利的认识在不断更新迭代,从传统的唯数量论到追求专利高价值运营,从单纯的专利攻防模式扩展为专利利益共享模式。作为商业实践的主体,企业不应该仅仅站在专利是矛与盾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专利更多应该成为企业间合作共赢的基础。

专利经营的转变

传统的专利创新机制作为企业与员工之间创新成果交付的模式,无法改变专利生产者与专利经营者分离的问题,专利经营始终存在运营转化的制度屏障。专利合伙人机制,将从专利发明行为扩展为专利投资经营行为;重塑了企业与员工的发明利益行为模型,将技术发明转换为投资概念,使得专利经营赋予新的活力。

创新模式的转变

传统的专利创新模式仅仅考虑了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模式中的其他主体因素。专利合伙人机制,将专利创新模式从员工单向职位发明行为变为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多边利益共享,使得专利发明不再是发明人一个人的事儿,裹挟更多人进来,一起把蛋糕做大。

创新意愿的转变

传统的专利创新模式,企业更多以劳动合同或者职业伦理上的角度要求发明人交付成果,发明人存在被动、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专利合伙人机制,使得发明人从要我创造变成我要创造。企业不再需要追着发明人交付专利成果,而是将专利创新变成自觉自愿的事情。

利益分享的转变

专利合伙人机制使得专利从企业“我的”,变成企业和员工“我们的”,并且实现了专利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合理安置划分。

3

高价值专利创造主体是企业,企业推进专利合伙人计划需要回归八个字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知识型员工已经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它要有两个权利:一个是剩余价值索取权,参与利益分享;一个是经营话语权。这两个权利使得专利合伙人制度成为企业专利创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企业要推进专利合伙人计划,需要回归八个字:共识、共担、共创、共享。

共识。推进专利合伙人机制的企业,一定是一个创新与价值驱动的组织。企业与员工达成专利创新的共识,以及利益分享的共识;这样的共识不但是短期承诺,更重要的是长期坚持和文化传承。

共担。企业专利的创新模式,本质为企业出资,员工共享智力成果,缺一不可;所以,专利创造从根本来说,是发端于企业,落实于员工,二者是共担的关系。所以,企业内部需要建立这样的规则,利益分享机制明确,制度层面保障,企业也要信守承诺落实。

共创。高价值专利获取,需要调动各方资源,把每一个人的优势都发挥出来;真正形成“价值创造-价值增值-价值分配”的循环;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建立共创的共识,让企业、发明人、利益相关者形成共创的机制。

共享。不但是简单的利益共享,其实是通过后端的“价值分配”,调动前端的“价值创造”和中端的“价值增值”,实现高价值专利生产的牵引。

制度管理咨询 第13篇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 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 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制度管理咨询 第14篇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制度管理咨询 第15篇

1、自愿性原则

心理咨询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使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心理教育过程中,师生关系完全是平等的,朋友式的.,学生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心理咨询。

2、交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要从尊重信任的立场出发,努力和咨询对象建立朋友式的友好信赖关系,以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3、教育性原则

教育者在进行咨询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中肯意见,始终注意、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要把心理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素质发展与道德品质相互促进,统一发展;
要重视正面的启发教育与积极引导,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

4、发展性原则

咨询过程中,必须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顺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促进学生获得发展;
要以辩证的方法看待学生的特点,正确对待学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鼓励和助学生战胜困难,促进自我发展。

5、坚持性原则

在咨询过程,咨询人员要引导求询学生充分认识解决心理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特别要对心理障碍的矫治问题树立坚持不懈、不怕复的思想。

6、保密性原则

咨询人员有责任对求询学生的谈话内容予以保密,求询学生的名誉和隐私权必须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证。

7、诚信原则

求询学生和咨询人员都必须“诚信”地进行心理咨询,做到“守信、守纪”;
做到“真心、坦诚、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