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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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制度6篇

时间:2023-07-05 13:35:08 来源:网友投稿

2023控烟制度第1篇第一条为了控制吸烟,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控烟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控烟制度6篇

2023控烟制度 第1篇

第一条为了控制吸烟,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吸烟”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第三条控制吸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限定场所、分类管理、个人自律、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温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温岭市卫生健康局是本市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控制吸烟工作。

第五条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一)教育部门负责对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烟草烟雾危害健康教育;

(二)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文化、文物保护、体育、旅游、娱乐、健身、网吧及其职责范围内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商场(店)、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场所、食品生产经营的控烟工作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五)民政部门负责对全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公园、园林绿化等市政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七)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等机构及其他法定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其管辖区域内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第七条鼓励创建无烟单位和全面无烟环境,并将控制吸烟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八条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九条每年5月31日所在星期为本市控制吸烟宣传周,集中开展烟草烟雾有害健康宣传活动。

倡导烟草制品销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烟草烟雾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十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控制吸烟场所分为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

禁止吸烟场所实行全面禁烟,不允许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限制吸烟场所可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者划定固定的吸烟区,场所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禁止吸烟场所包括: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福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的室内区域;

(二)托幼机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等供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动的室内、外区域;
除本项所述场所之外的其他供成年人学习、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和室外教学区域;

(三)金融、邮政、通讯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的室内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科技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各种公共场所电梯内区域;

(七)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电瓶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轮渡船、火车及其等候和售票的室内区域;

(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室内区域;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第十二条限制吸烟场所包括:

(一)各类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等餐饮服务的室内区域;

(二)各类宾馆、酒店、旅馆、民宿、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

(三)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娱乐等公众休闲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

鼓励在限制吸烟场所设置无烟餐厅包厢、无烟客房、无烟楼层等无烟场所。

第十三条限制吸烟场所设置的固定吸烟室或者划定的固定吸烟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设置有关吸烟设施和明显标识、引导标志,并在吸烟区(点)显著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标识或者图片;

(三)与禁止吸烟场所有效分隔,并安装单独的通风、排风设施;

(四)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通道至少10米以上。

第十四条控制吸烟场所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烟工作。

控制吸烟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建立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设立控制吸烟劝导员,做好控制吸烟劝导、宣传教育;

(二)在控制吸烟场所的出入口处及其他明显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警示语和举报、投诉电话;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得张贴、悬挂、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四)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非吸烟室或者非划定吸烟区吸烟的,应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
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非吸烟室或者非划定吸烟区的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有权要求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履行禁止吸烟管理职责,对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可以举报和投诉。

第十六条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断购买者年龄的,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自觉听从劝阻;
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蒂。

第十八条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控制吸烟标识。禁烟警语和标识应当大而清晰,至少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警示标识、警示语句、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等内容。

控制吸烟标志的制作与张贴要求,参照《台州市禁烟标识和警示语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执行。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自行印制符合规定的控制吸烟标识。

第十九条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第二十条全市设置公开统一的举报电话12345,将市民的举报和投诉按照执法分工,转给各相关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

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得阻碍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入该场所履行控制吸烟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请志愿者担任控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销售限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予以配合。

鼓励媒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销售限制等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控制吸烟咨询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治疗。

第二十三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公职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且不听劝阻,扰乱正常的经营、工作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场所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识的,由公安机关、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乱扔烟蒂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吸烟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31日起施行。

2023控烟制度 第2篇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校园”,为广大师生创建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一、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四、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五、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校园”标志,教学楼、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走廊、厕所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六、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七、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八、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门卫责任。

九、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5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2023控烟制度 第3篇

第一条 为倡导健康生活,提高身体健康指数,教育和引导师生确立健康生活的观念,根据《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禁烟范围:南京外国语幼儿园仙林分校所属公共区域,包括教室、公共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活动室、宿舍等室内外公共场所。

第三条 适用人员:全校教职工、幼儿及其它人员。

第四条 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除了不主动向领导和客人(含幼儿家长)敬烟外,要告知幼儿园的禁烟规定并劝阻吸烟。

第四条 校长办公室为幼儿园日常监督管理部门,各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人。

第五条 医务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吸烟有害健康、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或图片展览活动。

第六条 在幼儿园北大门、东大门、南大门及各主要建筑物入口处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立2――3个吸烟室,禁烟区不提供烟缸等烟具。

第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处以人民币50元/次罚款,由财务室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按捐款处理。

第八条 此规定从4月10起执行。

2023控烟制度 第4篇

1、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对控烟工作定期研究。控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考核;

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努力创造无烟办公、禁烟场所的文明办公环境,利用会议、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职工进行控烟宣传,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

3、每个职工都要较好履行劝阻职责,劝阻外来人员不吸烟,对外来吸烟人员、接待者要明确提示来者尽量不在楼内吸烟,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

4、领导班子要带头不吸烟,做控烟工作表率;

5、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设立醒目、足量、固定、统一的禁烟标志;

6、保证工作场所环境整洁,地面无烟蒂、烟灰;

7、积极参加县卫计局组织的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2023控烟制度 第5篇

吸烟危害健康已是全世界公认的事实,被动吸烟有人可能会遭到与吸烟者同样的病症,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减少吸烟的危害,特制订《上海市三新学校控烟管理制度》,望家共同遵守。

一、控烟规章制度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本校范围内的一切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走廊、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体育馆、等一切公共场所均张贴禁烟标志,教师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不设烟具。

4、设立控烟志愿者,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工作;
对外来人员,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进行劝阻和提醒。

5、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控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学生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控烟奖惩办法

1、不遵守学校控烟制度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优秀评选,不能参加职称晋级评审。

2、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每次扣绩效奖(基础奖)50元,直至扣完为止,并通报批评。

3、学校各处室、备课组、年级组内若有人员违规定吸烟者,应接受教育与处理,处室、年级组当年度不能评为文明组室。

4、对来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对来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5、吸烟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控烟监督、执行部门

1、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监督。

2、学校卫生室加强控烟工作宣传和健康教育。

3、控烟志愿者和工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及其考核。

四、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2023控烟制度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更好地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我校积极响应上级控烟活动的号召,认真学习对照《杭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让控烟成为人人皆知的自觉行为。

二、具体条例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学校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健全网络组织,由校长亲自挂帅,制定规章制度,校办、工会、总务处、教导处等部门进行实施,严格实行禁烟规定。

2、领导带头,人人参与控烟活动。学校领导带头控烟,齐抓共管控烟工作,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主人。

3、积极开展控烟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黑板报、广播、升旗仪式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增加师生控烟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使禁烟工作变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

4、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教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禁止吸烟,不放烟具,不向外来人员敬烟。

5、学校鼓励吸烟的教师在适当的时间内戒烟,提倡吸烟者之间不互相敬烟。设立专门吸烟室,保持吸烟室通风环境良好。吸烟的教职工要做到在学生面前或有学生在的场所不吸烟。

6、校园内小卖部禁止销售香烟。

7、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师生评优的一项指标。对吸烟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完全戒烟的,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
教师不遵守控烟制度并多次被督查人员发现的当年度不能评为优秀级、先进班主任等;
学生不遵守控烟制度的该学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

8、学校主动和家庭配合,开展学生劝阻家长戒烟活动,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如《致家长一封信》倡导学生规劝家长戒烟、禁烟。

9、严禁学生在校内外的`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吸烟。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及表现,由教导处负责依法对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