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集锦2(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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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集锦2(精选文档)

时间:2023-07-05 12:45:09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1篇一、总经理安全责任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集锦2,供大家参考。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集锦2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篇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
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资料。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付经理安全责任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三、项目技术负责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四、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十五、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项目班组长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本事。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项目工人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进取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进取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6.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十九、电焊工安全责任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十、机修工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二十一、材料员安全责任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

二十二、炊事员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篇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办公用车,污泥车,施工车辆等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方可出车,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一、二级维护保养,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状况出车。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人和物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厂区、项目施工地段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6、严禁工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人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治安保卫工作的条例精神,参照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车站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支持。站长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

三、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公室通报。

四、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全车站员工要认真落实做好车站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以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车站消防职能部门。

3、对车站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五、安全办职责

安全办作为车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有:

1、在车站办公室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监督、检查本车站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站长负责。

2、组织车站管理人员、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每月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站长汇报。每季召开安全例会一次。

4、制订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各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5、监督各部门落实做好新上岗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落实部门对违章操作人员的处理,如发生火警和火灾后,轻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例,根据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6、制定本车站防火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防火、灭火训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xx。

7、负责灭火器材的有计划购置,分配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8、负责本车站重点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4篇

为贯彻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院长为医院安全第一负责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护理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
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忠。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5篇

(一)安全生产组织制度

1、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组织

(1)酒店总经理是酒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酒店领导,担任酒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酒店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指挥,全面负责。

(2) 酒店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酒店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协调和处理;
以及对本制度的实施行使监督职能。

(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各部门经理,担任该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可在班组指定安全生产负责人,并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细、抓好。

2、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

(1)领导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的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或措施。

(3)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4)负责对本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3、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4、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向酒店总经理和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执总、店务会成员组成)报告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总的要求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不出人身安全事故。

1、做好班前班后防火、防毒、防盗、防伤,防其它灾害及事故的“五防“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熟悉本岗位的环境、生产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常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程操作。

3、必须严格保持生产环境和设备的整洁,使用部门的员工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于班前班后做好设备的交接班以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4、所有设备必须保持95%以上的完好率。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要及时保修和修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未经请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除或移动生产设备的位置。

5、凡属高空作业(包括客房抹窗),必须扎安全带。

6、厨房热油开炸时,要注意掌握控制油温,防止油锅起火。

7、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地方或仓库及重要部门(包括发电房、空调房、电话总机房、厨房、施工场地等)。

8、有关物资仓库管理和防火工作要求,请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9、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结合起来,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0、凡外单位来本酒店施工,必须首先到保安部备案(由工程部负责通知)。本单位或外单位因施工需要动火的工程,必须到消防中心办理动火证,并按XCG046制度要求执行。

11、厨房、餐厅、仓库、施工场地,必须健全安全用电制度,人离即关灯、关电、关气、关水、关门窗。客房内的电源插座要经常检查,如有松动或损坏要及时报修。

12、用液化气炉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前检查气管、气瓶、阀门有否漏气、发现漏气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工程部维修。

13、各部门和班组内(包括客房)及员工值班室,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乱拉电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酒店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带人到客房、厨房或其它生产工作部位参观、会客。

1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带人(包括家人、亲戚、朋友等)在客房等地方过夜。

(三)安全生产和检查制度

1、酒店的电器设备、包括电路、空调机、抽风设备、排气设备、管道气表、水阀等,每年由工程部组织全面检查保养两次;
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组织清洗两次。

2、 防火设备,由消防中心负责组织检查,具体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办理;

3、 餐厅接待500人以上的大型酒会或重要接待任务,要事先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派员前往协助食品卫生的检查或留样工作,并通知保安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4、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设备和对本规定执行情况,每月组织检查1—2次。

(四)全店危险点重点控制制度

1、酒店运行部门分别列出火、毒、盗、伤危险点,以便于加强重点监控。

2、各危险点必须做到员工时查、班组日查、部门周查、酒店月查。

3、保安部每日巡检,总值班经理日巡查,应把危险点作为重点,以保证全店安全。

4、危险点的监控,重在加强执行力,狠抓落实,破坏一切产生火、毒、盗、伤等恶性事故的形成条件。

5、对于危险点控制的好人好事和麻木懈怠人员将按《XX酒店奖惩条例》给予奖惩。

一、酒店爱卫会的组成及职能

酒店卫生工作的管理由酒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统一组织协调。

1、爱卫会组成

爱卫会由主任一名(由酒店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组成,下设爱卫会办公室,负责酒店日常的卫生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对卫生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和GB/T 14308-20XX标准。

(2)制定酒店的卫生管理制度、长短期卫生目标及实施计划。

(3)协助总经理对酒店各部门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协调酒店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5)主持审议酒店各部门年度卫生指标执行及完成情况。

(6)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卫生工作指标执行和完成情况。

二、检查制度

1、各班组每天进行日常检查。(制定部门的规范)

2、质管部每周四周例检中,清洁卫生作为重要内容。

3、专职质检员每日巡检。

4、对检查情况进行书面(口头)通报。

5、按《质量管理奖惩条例》奖惩。

(五)总值班经理制度

1、为保证酒店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及时处理各类问题,酒店设立总值班经理。总值班经理须按《酒店总值班表》参加值班,因事调班须得到执行总经理批准。

2、在值班室值班时,必须拉开窗帘,打开门,留意室外周围情况,晚上12:00时后才可关门休息。要随时协助夜班各岗位人员处理夜间出现的问题。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睡觉,并保持座机和手机的畅通。

3、在值班时间内,值班经理要到部门、班组、酒店大院巡查,指导及协助各部门处理经营接待、安全保卫、设备运转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检查各部门值班情况。各岗位员工要服从值班经理的领导,保证酒店接待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4、总值班经理要熟悉酒店的各种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或险情时,值班经理要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组织指挥工作。

5、做好宾客投诉的处理工作。对宾客投诉,值班人员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值班经理到部门、班组巡查的去向应通知总台人员,以便及时联系。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工作,对重大问题、宾客投诉以及处理情况要做好记录,第二天晨会通报值班情况。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6篇

一、晨会内容

1、参加人员: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正式、试用业务员)

2、晨会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开始

3、晨会地点:会议室

4、晨会主持:全体员工轮流主持

5、晨会内容流程:

①晨操〈大堂或自己座位旁〉结束后入会议室

②主持人问好、报日期、考勤、唱公司司歌

③信息动态三则:公司政令宣导及当天有关金融、保险新闻或国内外大事新闻提要等

④专题时间:通报业务进度、喜讯报到、心得分享、专题报告或轻松小品(由主持人安排内容与主讲)

⑤业务联系:各管理部门和各营业部经理级汇报业务联系

⑥欢呼结束

二、晨会要求:

1、晨会期间要求精神饱满,并严格按照公司礼仪规定着装,既男士着浅色、净色衬衫;
深色西装;
系领带。女士身着职业套装;

2、晨会期间严禁交头接耳及制造其它噪音;

3、晨会期间须关闭手机或把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三、晨会考勤及处罚措施

1、一般员工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4次,每周不超过2次,超过次数者按迟到论处;

2、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晨会,无正当理由迟到或不到者将每次分别扣罚30元;

3、一般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晨会的需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4、试用员工(包括试用业务员)在试用期间有10次以上晨会无故迟到或不到,不予转正;

5、办公室负责晨会总考勤,并将考勤情况公布在会议室。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7篇

一、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 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 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 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 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 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 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 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 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 个人卫生

一、 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 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 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 区域卫生

一、 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 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 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 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 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 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 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C、劳动纪律

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 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 不得**,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 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 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 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 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 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8篇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在提高企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发动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具体,执行认真,检查经常,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推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结合本酒店具体情况,健全群众性的安全管理组织。

第二条 负责制定酒店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三条 组织、协助制定或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认真做好新职工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每季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抓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换发证工作,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操作制度。

第五条 定期对酒店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协助解决问题,特别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各种机械设备作重点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条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因工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和处理,同时要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按期实现。

第七条 做好季节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按规定督促职工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发放保健食品;
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第八条 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协议的签定工作。

第九条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十条 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通报上月奖罚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 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开展的情况。

第十三条 酒店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冷冻机房、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四条 对检查出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如发现重大的事故隐患,检查人员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按店规处理。

第十五条 对酒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劳动部门规定,做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的送审工作;
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认真做好基建过程中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 针对酒店的特点以及季节变化情况,对安全用电、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寒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大检查,并参加节日前的安全保卫检查。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十七条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隐患为内容,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为的事故隐患发生。

第十九条 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一般要求当天给予整改,凡事故隐患或苗子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整改要及时,整改率达到100%的部门则给予一定的奖励,整改不及时或低于100%的则给予一定的处罚。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坠落高度基准面。

3、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落到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着落点。

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心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第二十三条 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二十四条 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单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外的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 审批手续和要求

在登高作业前,必须按分级管理要求,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登高作业审批表。高处作业前必须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分级管理部门要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作业。

第二十六条 高处作业审批范围和权限

1、登高在石棉瓦、纤维板瓦、玻璃钢瓦、油毛毡屋或棚以及长期被酸雾腐蚀和年久失修的房屋,登高二人以上(含二人),或登高 5m以上(含5m)必须经店领导批准。

2、登高一人在5m以下,由工程部领导批准。

3、电工登高一人在5m以上,由电工主管批准;
夜间登高,由酒店夜间经理批准。

4、审批者必须对安全负责,应深入现场落实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指挥或监护。参加作业的人员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外,应互相配合协调,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5、登高作业审批表由安全管理人员签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一式二份, 一份由作业部门留存,一份留底备案。

第二十七条 高处作业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不准进行作业:

1、作业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症、严重贫血、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缺伸张僵直及视力低差(近视600度)等禁忌症者;

2、未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审批表的;

3、露天遇雨、雷电、大雾、严重冰冻、下雪和6级大风的天气;

4、没带安全帽,没系安全带和无人在场监护的;

5、脚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穿皮鞋、塑料底鞋、拖鞋及携带笨重工具的;

7、平台没有固定防护栏,夜间没有足够照明的;

8、临时性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通道跳板没有足够的宽度和强度的;

9、石棉瓦、纤维瓦、油毛毡、玻璃钢瓦长期被酸雾腐蚀、年久失修等屋面,无安全防护措施的;

10、高处作业周围的电源线没有绝缘遮拦;
被登高的大型机械设备、行车等没有切断电源的;

第二十八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的安全要求:

1、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不准酒后作业;

3、在离地面 2m以上(含2m),无固定栏杆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电工调换照明灯、熔丝除外,但使用的梯子必须有人扶好);

4、作业面上下不准同时垂直作业;

5、未经检查的简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墙顶不准攀、踏;

6、凡拆下的实物、需要安装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抛上、掷下;

7、竹梯严禁两人同时攀登或站立作业;

8、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站在竹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第二十九条 需要经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空中管道、仪表、阀门等,应设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台,不准使用移动梯子。

第三十条 使用竹梯和人字梯的要求:

1、梯子脚应有防滑装置(劳动车外胎包脚),人字梯中下梯档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铁丝加固;

2、竹梯上端加一根牢固的备用绳,使用时要用绳子系紧,防止操作用力时上端滑动坠落;

3、梯子不能有缺档、开裂和霉烂、虫蛀现象,如有上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要及时处理掉;

4、人字梯中间两侧应有长铁钩钩牢,防止突然张开或收拢;

5、梯子长度不够时,不能用凳子、台子、箱子、桶等作为垫具使用,也 不准将两只竹梯接长使用;

6、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度为宜,两脚受力面必须均匀;

7、竹梯子必须专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离开岗位;

8、梯子必须实行分级管理、编号、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不准到 处乱丢乱放。

动用明火作业的审批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确保宾客和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酒店必须制订和落实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在禁止区域动火,必须提前24小时向保卫部门书面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三十三条 保卫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派专职人员到实地安全检查,并要有书面记录。落实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批准动火。

第三十四条 动火期间保卫部门要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并随时注意各种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动火。

第三十五条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劳动局下发的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 二、三级动火,保卫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向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汇报,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动火审批手续,并指定2人以上专职人员现场监护。

第三十七条 凡未经保卫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批准在酒店动用明火者,一律视为违反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造成重大隐患事故者要处罚。

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酒店工程、基建、动力等部门在发包工程项目的同时必须签订酒店装修改造工程安全协议书和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三十九条 协议书一式五份一份送酒店工程部一份由承包单位留存一份报工程经理室一份送所在区劳动部门另一份存档

第四十条 发包部门应对承包单位进行店纪、店规和安全生产教育

第四十一条 发包部门要督促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挂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十二条 承包单位因工程需要动用明火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间双方必须要有监护人员监护

第四十三条 承包单位要严格贯彻酒店装修改造工程安全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和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的条款

第四十四条 其他事项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腐蚀品、放射物品、氧化剂等五类

第四十六条 任何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时必须指派专门车辆、司机和随车押运人员装卸时应妥善包装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撞击、重击、重压和倾倒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装运夏季装运应尽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间进行

第四十七条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区别性质科学分类合理储存在非燃烧材料建成的干燥、阴凉、通风良好并具有防晒、防火、防潮、防高温的专用房屋内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在自己部门内任何地方;
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通知酒店保卫部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应受时间和数量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管理、保管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各种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应严格执行验收手续发现标志脱落包装缺损、不严或重量误差等情况应立即上报部门领导妥善处理

第四十九条 库房使用明火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还必须会同保卫部等部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第五十条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为了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下列对象应受表扬和物质奖励:

1、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2、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发生者。

3、同违章行为作斗争或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者。

4、事故发生后,奋力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者。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连续半年以上无事故的集体或个人。

第五十二条 下列对象应受到处分和罚款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2、发生轻伤、重大险肇事故的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3、瞒报事故者,谎报事故者。

4、无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5、违章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进行调查、登记、统计上报,不得拖延隐瞒。

第五十四条 凡轻伤事故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必须按规定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报酒店工程部经理室。

第五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报告酒店领导,同时配合有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第五十七条 虽未造成重大事故,但已构成险肇事故,应组织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关规定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员工工作时间考勤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第六十条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并按照劳动部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 妥善安排好职工休息休假,做到劳逸结合。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9篇

时间:每周一到周六8:30

地点:二楼大职场

参会人员:支公司在职全体营销人员

为营造和谐稳定、积极向上的支公司氛围,共同维护职场环境秩序,了解合众人寿的动态,提高展业技能,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做如下约定:

一、业务员:15公里以外的,一个月最少出勤12天,15公里以内的,一个月最少出勤20天(后附名单);
主管:一个月最少出勤20天;

二、按时参加生命人寿及肥城支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及培训,并全程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如婚丧嫁娶,需提前请假,实行三级请假制度,请假一律使用请假条,(业务员需各自所属营销经理,分区经理,总监签字,营销经理需各自所属分区经理,总监,朱总签字后,送至内勤张谦处,方视为有效,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病假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三、凡是参加早会、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会议室内必须着职业装;

四、扣款额制按如下标准进行:

1、按照上述约定,凡出勤不足者,业务员/营销经理/分区经理/总监每次扣款20/30/50/100元/人/次;

2、会议迟到及早退:业务员/营销经理/分区经理/总监每次扣款5/10/20/50/元/人/次;

3、公司组织的重要的培训、会议无故不参加者,业务员/营销经理/

分区经理/总监每次扣款40/100/200/300元/人/次;

4、所有会议、培训不按要求着职业装,每人每次5元;

5、会议、培训期间电话铃声响起、接听电话、收发信息、来回走动5元/人/次;

6、中支或分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按照中支或分公司培训、会议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7、扣款将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用于本支公司的增员、培训、激励活动、职场布置、全勤奖等项目开支,扣款明细将于下月初张贴于本支公司职场显著位置以供监督,扣款直接在工资中扣除。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0篇

1、院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同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内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单位内的重大事故隐患。

6、单位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部门。

7、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1篇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职责工程师组织验收;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我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地的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总监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1、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贴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2、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xx的规范标准;

13、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2篇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
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
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
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
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
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
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
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3篇

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
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
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
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

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2;
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M2;
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
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M2;
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M2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
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

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者,每人罚款10元;
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
一次发现10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
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

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

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

a、火灾隐患

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

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4篇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 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5篇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舰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6篇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

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九、幼儿厕所、洗手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十一、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十二、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

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炉子周围不可置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十三、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十五、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十六、电源插座应放在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十七、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7篇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
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
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4、开除留用;
5、除名。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8篇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9篇

雨季安全生产制度为确保雨季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季节生产的`特点我们重点要抓好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防雷击措施

(1)在过滤间、曝气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场点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8平方毫米;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须检测一下,达到合格标准。

(2)在野外作业遇雷雨时,要在屋顶下方稍有空间的房屋或金属房中躲避,一般的简易帐篷或小棚没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没有躲避的场所,应蹲下两脚合拢,尽可能站在不吸湿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单独的树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触高处的金属物体或与其相连的金属物体,如栏杆,避雷接地线等。

2、防触电措施

(1)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及时更换。

(2)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线,需由持证电工接线。作业时要穿工作服配带绝缘鞋、手套、扎好安全带,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3)电器开关,配电盘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电箱、配电柜的门要齐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围杂草要清除。

(4)各种电器必须保持绝缘良好,配齐插头、开关、安装触电保安器后方可使用。

3、雨大非紧急生产任务严禁出车。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0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xx〕1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推进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是企业每年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向社会和职工公开承诺;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向企业和职工承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所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的职责要求,负责本区域内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承诺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通过信息网络、新闻媒体、企业宣传橱窗等途径向社会和职工公示,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年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履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并有效监督安全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禁止违章指挥,禁止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禁止职工冒险作业。

(五)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提升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六)自觉推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或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安全生产;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有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八)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范要求正确佩戴、使用;
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九)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规定应当承诺报告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明确各个层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承诺事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第八条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第九条各级安委会应当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作为企业申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必要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第十条鼓励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1篇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明确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减少格雷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经营与文明建设。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 凡进入我公司签定协议合同的专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网络,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工程负责人就是安全责任人。

二、 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进场前进行上岗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杜绝“三违”现象,职工安全“三级教育”率达100%。

三、 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定期检测,检测率达100%。各种机械、器具,不准带病作业;特种,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率达100%;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必须听从工程总包方有关责任人的同意指挥调度。施工中与其他工种密切配合施工、制定措施,不对其他工种造成事故隐患,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四、 施工现场的电器线路必须严格按规范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运作。严禁冬天电炉取暖及明火操作,确保安全。

五、 坚持检查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有上岗安全证)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做好台帐记录,重大事故立即报告领导。

六、 在施工中或建筑工地的区域内,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家属区。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及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工地。进场工人发现不带安全帽、不按安全规程操作,经教育不改的甲方有权给予200元-xx元/人次的处罚。做到无死亡事故,无急性职工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事故等发生。如一旦出现事故,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逐级上报。严禁隐瞒不报工地,发现后按安全法及地方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 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中由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施工中由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或工艺上要求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需向建管局、环保局申报批准后方可。

八、 本责任书在签定的协议,合同中作为附件同等生效。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2篇

一、成立本部门治安、安全、防火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治安、安全、防火责任人,责任上墙,实行目标管理。

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规定,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科对治安、安全、防火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及时研究和解决本部门治安、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治安、安全、防火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范、防火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现金、票证、物资、计算机等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完好有效。

六、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值班人员要做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果断处理问题。

七、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学校保卫部门指出的安全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无条件执行,对重大隐患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主管领导和保卫处,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八、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火灾、刑事、治安案件,要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及有关领导,如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人员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九、雇佣临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检查身份证,加强管理,教育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所管理的房屋,无合法手续及未经单位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批准,禁止居住。

十、按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方针,加强对要害部位的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十一、举办大型群众性**等活动,事先按程序报告学校审批,落实安全责任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活动安全。

十二、将安全、防火、治安工作纳入内部考核、考评内容,对本部门在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3篇

第一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4篇

生产厂长/经(副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生产厂(副)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督导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的贯彻执行。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组织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好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8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10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5篇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
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安全教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