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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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15篇)

时间:2022-11-20 13:35:10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15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15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15篇)

篇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稳固马克思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稳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根底,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安康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那么,建立党支部统一指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指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立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指导班子、指导干部目的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

  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p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

  想领域

  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展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平安。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立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

  加强对本单位党员指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的。

  第九、要实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视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分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指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

  策部署、分析^p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

  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开展思想言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

  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承受监

  视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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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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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舆论斗争。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学校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三、职责分工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篇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2021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

  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2021年学校慢性病防控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慢性病防治工作总体要求,积极参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的特点,落实与加强慢性病

  防治知识的普及,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从群体防治着眼,个体服务入手,认真组织实施慢性病干预项目,特制定___年我校慢性病防控工作制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网络、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领导,我校专门成立了慢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责成专门科室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落实。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具体安排、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检查考核等。将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处室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从而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慢性病防治网络和工作队伍。二、摸清底数、建档建卡、实施干预管理。为了实现对慢性病患者的干预与管理,采取多种途径发现慢病患者。通过每年一次的师生体检,及时统计,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然后报县疾病防控中心及时建档管理。之后,配合县疾病防控中心医生严格按照防治方案相关要求及患者的临床评估级别、类别制定个体化随访管理方案,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与干预,填写慢病管理卡(册)。我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干预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二是要求患者定期随访指导,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及用药情况,复查或了解患者血压或血糖控制水平,督促其坚持用药,并根据治疗效果给予相应指导,同时填写慢病管理手册和管理卡;三是实施面对面干预,针对每名患者的病情及其主要病因进行面对面、个体化干预,如指导其戒烟限酒、低脂低盐饮食、适量运动、

  心理平衡以及盐勺、油壶的具体使用方法等;四是开展防治知识讲座,定期邀请专业人士为师生进行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讲解相关防治知识并接受咨询。

  三、广泛宣传,开展教育活动,提高自我防病意识。为提高广大师生特别是慢病高危人群的自我防病能力,根据校内慢性病高危人群特点,利用各种形式如广播、讲座、健康专栏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危险因素。全面落实健康教育课,保证每学期8-9学时,结合地方及学校特点,保证有2课时的慢性病防治健康内容。有统一教案、有教师、有考核。四、开展“小手拉大手”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以“走家庭、走社区”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校园网、宣传展板、家长会等为宣传平台,让学生及家长在学习生活中更便捷、更自觉地提高对慢性病的认识,形成学校、家长、社区的三方全力,建立持久、和谐的健康互动关系。五、改善师生教学、学习条件,经常督促学生学习习惯。努力改善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硬件条件,保证空气清新,无噪音,光线充足,学具合格,课桌椅可调,教室微小气候定期监测。要求教师经常性督促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如注意书写要求,坐姿正确等。六、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认真组织好阳光体育一小时活动,(快乐大课间)活动,保证时间,保证项目,要有检查,要有成效。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重视学校体育工作,上好体育课、组织好大课间及体育活动,春季田径运动会和冬季长跑等。

  八、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对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如近视、龋齿、肥胖、营养不良等,加强监测,努力实施矫治计划。

篇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明确学院党委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职责

  学院党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处级领干是直接责任人,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领导责任。学院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三)加强对本单位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所属意识形态阵地和涉及意识形态活动的管理和督查;(四)根据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情况,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排除隐患;(五)加强本单位涉外交流活动的审查,提高师生的意识形态责任意识;(六)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主责领导:党委书记协助领导:院长、副院长、副书记二、明确学院各级组织负责人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职责

  学院处级领干及各系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为各级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1、学院办公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2(一)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二)关注党外人士的意识形态舆情,按照上级规定和学院党委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依照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少数民族师生、信教师生的教育引导,抵御和防范宗教校园渗透。

  主责领导:某某某协助领导:某某某33、科研工作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主责领导:某某某协管领导:某某某44、某某某学院分工会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一)积极引导教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工会教育引领作用。

  (二)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精心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职工队伍群体心态,传播正能量。

  (三)加强工会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思想引领工作,创建和谐校园。主责领导:某某某协助部门:分工会355、某某某学院团委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一)负责全院团员青年的意识形态教育工作;(二)负责院学生组织的意识形态指导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管理工作;(三)负责学生社团对外交流活动的意识形态审查。主责领导:某某某协助部门:某某学院团委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干部考核评价监督制度(一)学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干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三)院系两级党组织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四)学院党委会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的责任追究

  学院、系党政领导班子、领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政主要领导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四)对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处置不当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干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六)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言论的,造成严重影响的;(七)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八)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九)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十)对本单位举行的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中外联合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一)对本单位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二)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活动的,

  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实际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二)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三)错误决策由领干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干个人的责任。

篇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领导体系

  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向导强队伍,

  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主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联系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全校各科室部门要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校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支部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支部书记要旗帜鲜明

  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

篇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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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篇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一、强化责任意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健全领导体系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

  作负主体责任。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

  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

  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

篇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大局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及时传达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4.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校在行政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5.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6.加强对校园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7.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

  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8.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

  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9.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教师队伍。

  10.严格追责问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1.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1)校长是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副校长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校长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委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2)根据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

  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4)每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

  和工作检查。(5)每年至少与分管级部领导进行一次交心谈心,做

  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6)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12.除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主体责任之外,

  还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1)校长负责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

  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查内容,出现问题,督促整改。(2)副校长协助校长抓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利

  用“三会一课”,加强意识形态教育。(3)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推动理论体系进课堂、进学

  生头脑,加强课堂管理,加强学科渗透,积极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坚决抵制各类错误言论。加强对刊物、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展览会、节庆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等的统筹管理,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4)支部委员、分管德育副校长,坚持立德树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通过活动培育爱国情怀,培养健康人格,推进德育一体化建设,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

  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

  (5)公室主任、工会主席,负责加强全校教职员工的教育与管理,适时进行师德教育培训,切实抓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良好教师形象。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加大依法依规管网治网力度,切实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3.有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2)加强联动协调。要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级部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3)严格追责问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①对上级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②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

  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③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

  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④对所管理的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

  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⑤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

  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⑥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⑦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领导、攻击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管辖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化演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管辖范围内黄赌毒盛行,社会风气不正的。

  ⑧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⑨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篇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篇一: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

  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篇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茂县教育系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

  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篇十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P>  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是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和领导主体,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监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2.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3.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

  岗双责”要求,抓好本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4.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建立健全责任分工体系5.学校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6.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落实的职责。7.学校党委要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

  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8.宣传部职责:承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

  责。具体负责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全体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坚决与否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作斗争。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严格落实师德表现的一票否决制。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强化对校报、校广播电台、校园网及各类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和管理;加强宣传骨干队伍建设;提高网络舆论引导水平,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9.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工作、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10.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意识形态

  工作专题研究,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11.组织部(统战部)职责:加强组织考核监督,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选优配强各级党组织干部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和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引导学生、教职工正确认识、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理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

  12.学生工作部(处)职责: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通过学风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诚信教育,安全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和文化活动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生文化活动阵地的管理,推进校园班级文化建设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不断巩固和强化学生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的骨干力量作用;加强境外助学金的监

  管。13.纪检监察室职责:加强政治监督,将落实、X党委、X

  高校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4.校团委职责:加强各类社团管理。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学生社团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职能,提高学生社团防范和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能力。

  15.人事处职责:切实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奖励计划、加强培训和锻炼、提供科研支持、优化学术评价体系、个性化培养等措施,助力青年教师成长发展。提高政治标准在教师聘用、考核制度中的比重,严格落实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

  16.人事处职责: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意识形态考核在教师聘用、考核

  制度中的比重,严格执行意识形态考核一票否决制。17.教务处职责: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严格教学过程督

  导,杜绝在课堂上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坚守教书育人的政治底线。落实高校教材管理责任制,加强教材引进和使用过程的审查监督,坚决抵制传播西方错误观点的教材进入课堂。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教学纪律和在课堂上散布、传播违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错误观点,泄漏党和国家机密的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8.财务处职责:加强有关项目资金的审查和管理,落实高校涉外资金和资助项目管理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涉外科研合作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金管理。

  19.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职责: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充分发挥意识形态教育主渠道作用,不允许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违背的言论。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格把关、考核,定期进行培训,确保队伍的信念坚定、政治忠诚和业务敬业。

  20.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职责:加强对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加强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遣、

  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出国讲学、讲座、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等各类出国人员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2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考核。重点检查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的情况。22.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每年向校党委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书记抓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23.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

  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24.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领导干部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对、X党委、X高校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2)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3)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5)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6)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26.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篇十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P>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

  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十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P>  (完整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

  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

  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三、职责分工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篇十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P>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最新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校对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精心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展开,特定情况随时非政府校对。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校对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筹办。

  学校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晰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三、积极开展联系活动必须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介绍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汇报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交流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筹办负责管理。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全面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行职责勤勉情况做为民主生活会和家访述廉述学报告的关键内容,拒绝接受监督和评议。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非政府一次,原则上精心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展开,特定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有的关键性舆情和关键性问题、今后的应付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筹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一、各支部负责管理非政府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情况。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必须在全校展开通报。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设立联席会议协同领导小组。副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出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短、各科室负责同志共同组成,也可以根据须要适度减少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筹办负责管理综合协同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筹办负责管理。

篇十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P>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