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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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9篇)

时间:2025-07-30 15:40: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学时继续教育《专业课5》课后作业(答案全)总分:100及格分数:60考试剩余时间:

  0时

  44分

  52秒

  单选题(共10题,每题3分)

  1、《中国制造2025》提出,未来,制造业发展以(A)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任务,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为发展的主线。

  A、规模发展

  B、科学发展

  C、高速发展

  D、和谐发展

  2、根据本讲,(C)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人们在政府的统一管理下用水。

  A、水生态修复

  B、水权交易

  C、取水许可

  D、水价

  3、根据本讲,以下属于灌区型水利风景区的有(B)。

  A、丹江口大坝水利风景区

  B、吐鲁番市坎儿井水利风景区

  C、黄河小浪底水利风景区

  D、徐州潘安湖水利风景区

  4、(D)是制造的第一个工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质量和成本,培育一批工业设计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的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若干高水平的创新设计聚集地。

  A、研发

  B、采购

  C、融资

  D、设计

  5、本讲提到,在实施文化品位与特色发展提升工程中,要发挥三大文化特色,其中不包括(C)。

  A、地域文化

  B、民俗文化

  C、水域文化

  D、民族文化

  6、根据本讲,水利风景区的定义中,水利风景区是以(B)为依托的。

  A、水文化

  B、水利工程

  C、水源地

  D、风景资源

  7、本讲提到,未来制造的过程就是(B)。

  A、生产的过程

  B、服务的过程

  C、研发的过程

  D、采购的过程

  8、制造业必须调整发展的理念、发展的战略目标,《中国制造2025》提出:要建设制造(B)。

  A、大国

  B、超级大国

  C、强国

  D、先进国

  9、根据本讲,在加速制度体系和行业自律建设工程中,要探索水利风景区生态补偿机制和(A)机制。

  A、水权交易

  B、清洁生产

  C、生态旅游

  D、资源保护开发利用

  10、下列有关我国工业基础能力滞后原因的分析中,不正确的是(B)。

  A、基础研究薄弱,很多环节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B、产业发展中,长期“轻主机、重配套”C、缺少全行业的协同,政府投入不够

  D、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不完善

  11、从规模、质量、结构、持续发展这几个维度对全球主要制造业经济体进行制造强国综合指数分析,可将全球主要制造业经济体分为三个阵营。下列各项中,属于第二阵营的是(B)。

  A、美国

  B、中国

  C、德国

  D、印度

  12、本讲提到,在传播水文明的过程中,西安市通过投入30多亿元资金,成功打造了(A)水利风景区。

  A、汉城湖

  B、团结湖

  C、环城河

  D、沂河

  13、本讲提到,新常态的核心是(D),是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迭代更新。

  A、高速

  B、和谐发展

  C、以人为本

  D、变革

  14、本讲提到,水利风景区的概念拓展中,最终要实现三个效益的有机统一,这三个效益不包括(D)。

  A、社会

  B、环境

  C、经济

  D、文化

  多选题(共10题,每题4分)

  1、国家“十三五”《纲要》提出:以提高制造业的(BE)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A、扩展能力

  B、创新能力

  C、出口能力

  D、进口能力

  E、基础能力

  2、现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下有关“新常态”的说法中,正确的包括(ABE)。

  A、最典型的特征是经济增长速度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

  B、在产业发展环境方面,过去是资本短缺,现在是资本充裕

  C、最典型的特征是经济增长速度由过去的中高速增长进入高速增长

  D、在产业发展环境方面,过去是资本充裕,现在是资本短缺

  E、在市场供需方面,现在要更多地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3、2013年,德国提出工业4.0,认为人类经历以机械化、电气化和自动化为标志的三次工业革命后,将迎来以信息物理融合系统为基础,以生产高度(BCD)为标志的第四次工业革命。

  A、标准化

  B、数字化

  C、网络化

  D、智能化

  E、单一化

  4、本讲提到,新时期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呈现的特点包括(BCDE)。

  A、宣传推介没有实效

  B、政府高度重视

  C、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D、评审管理日趋规范

  E、发展理念不断创新

  5、根据本讲,以下属于培育发展的主体类型的有(BCDE)。

  A、海洋型

  B、水库型

  C、自然河湖型

  D、湿地型

  E、水土保持型

  6、根据本讲,以下属于重点延伸的轴线的有(ABCDE)。

  A、大长江轴线

  B、大黄河轴线

  C、大珠江轴线

  D、大松辽轴线

  E、大海河轴线

  7、建设智能化的工厂涉及到实现三个互联与三个集成,其中,“三个集成”具体是指(BCE)。

  A、虚实集成

  B、纵向集成

  C、横向集成

  D、内外集成

  E、端到端集成

  8、根据本讲,以下属于水土保持型水利风景区的有(ACD)。

  A、苏州市旺山水利风景区

  B、黄河三盛公水利风景区

  C、陕西商洛市桃花谷水利风景区

  D、赤峰市南山水土保持示范园

  E、河北衡水市衡水湖水利风景区

  9、根据本讲,工业强基工程要实施5个一,具体是指: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ABCE)。

  A、一个军民融合行动

  B、“一条龙”应用计划

  C、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D、一批规模化生产的大企业

  E、“一揽子”突破行动

  10、工业4.0引发了制造业的全方位变革,其中,在工业4.0时代、智能化生产时代,生产流程的变革表现在(BDE)。

  A、以产品为中心,从而满足市场需求

  B、以用户为中心,从而实现对用户需求的快速反应

  C、生产线总体上是刚性的,大量使用专用自动化设备

  D、生产线具有更好的柔性,可以根据产品需求的变化自适应调整生产工艺,实现多品种混线生产

  E、生产流程对用户开放

  11、本讲提到,拓展传播的六个核心理念包括(ABDE)。

  A、修复水生态

  B、维护水工程

  C、保护水环境

  D、传播水文明

  E、发展水科技

  12、根据本讲,以下对长江流域的描述,正确的有(ABE)。

  A、流域总面积180万平方公里

  B、横跨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

  C、世界第四大流域

  D、水资源总量9653亿立方米

  E、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河流径流总量36%13、本讲提到,工业基础能力关注的四个重点领域具体包括(ACDE)。

  A、核心零部件/元器件

  B、高端研发人才

  C、先进基础工艺

  D、关键基础材料

  E、产业技术基础

  14、本讲提到,探索构建系列制度包括(ABCDE)。

  A、健全督查与公众参与制度

  B、完善水环境保护制度

  C、建立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

  D、完善水资源节约制度

  E、建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

  15、本讲提到,我国工业基础能力的现状包括(BCDE)。

  A、规模较小,门类短缺

  B、能力提升,实力增强

  C、创新不足,受制于人

  D、低端过剩,高端短缺

  E、质量不高,可靠性差

  16、本讲提到,以下属于水利风景区的基本要素的有(ABCDE)。

  A、有多种功能的自然区域

  B、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

  C、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D、有配套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E、有科学高效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17、根据本讲,以下属于申请“水利风景区”的基本条件的有(ABCDE)。

  A、管理权属清晰

  B、安全管理有应急预案

  C、设立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D、水质不劣于V类

  E、规划成果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

  判断题(共10题,每题3分)

  1、目前,我国是最大的汽车生产国,也是最大的汽车销售国,同时,在汽车发动机方面也是一个强国。

  正确

  错误

  2、国家水利风景区范围内的污水处理100%达标排放。

  正确

  错误

  3、本讲提到,水源预警及应急机制属于饮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正确

  错误

  4、河南林州市红旗渠水利风景区,每年可以从景区门票收入中拿出1000万用于水利工程的维护和管理。

  正确

  错误

  5、我国制造业未来的主题主线是:强化创新驱动,实现制造业由过去依靠要素投入转向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新的内生动力的转换。

  正确

  错误

  6、根据本讲,污染物控制联动机制属于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

  正确

  错误

  7、工业4.0引发了制造业的全方位变革,其中,在生产工具变革方面,未来的生产工具将是自动化生产,生产中大量用到的工业机器人更多是一种机械电子整合的机器,按照我们预先设定好的程序进行自动化操作。

  正确

  错误

  8、制造业将进入新一轮的变革期,这一轮变革的核心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正在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地深刻变革制造业的发展理念、技术体系、产业生态和发展模式。

  正确

  错误

  9、本讲提到,水利旅游项目设立应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的规定。

  正确

  错误

  10、飞机发动机是工业皇冠上的明珠,是技术集成度最高、最复杂的一类产品,但中国至今尚没有一款经过适航取证可用的民用涡扇发动机。

  正确

  错误

  11、淮河流域的降水量分别状况大致由南向北递减。

  正确

  错误

  12、开展“一条龙”示范应用,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主机、整机和系统的政府采购中,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国内自主化的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

  正确

  错误

  13、已经被批准为省级水利风景区或已被国家有关部委认定的风景区,可以直接准入申请水利风景区。

  正确

  错误

  14、终端产品创新是指推动“四基”产品由数控一代向机械一代发展,从根本上提高产品的功能、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正确

  错误

  15、海河流域内有扎龙、向海、莫莫格等自然保护区。

  正确

  错误

篇二: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关于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二)乡镇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农业副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三)村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联村领导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6)服从乡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乡农办牵头落实)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乡农办牵头落实)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乡农办牵头落实)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乡工办落实)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乡城建办牵头落实)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乡宣传办牵头落实)7、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乡纪委牵头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乡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乡农办、工办、城建办、党政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乡“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各一级副河长对所联村河道负总责,二级河长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黄江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23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黄江段的整治工作。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黄江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xx年,寒溪河黄江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

  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做到不臭不黑,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河面无垃圾,堤岸无损毁,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搭建及非法畜禽养殖,到20xx年底,寒溪河黄江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

  四、组织机构

  成立黄江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李志东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河长”,李日宏党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农林水务办、经贸办、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组织办、督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工委书记为成员。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李日宏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伦辉、杨炳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河长”主要任务

  对镇内河流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涌长”,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二)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镇内河流、河涌污染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开展全镇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流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河流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镇“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市环委办和相关主管部门。

  6、完善“涌长制”相关信息公开。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涌段长”名单,并在河涌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涌长制”公示牌,明确“涌段长”职责、负责河涌的范围、河涌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镇级部门主要任务

  1、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1)推进内河涌整治工程。确定全镇河流、河涌整治名单,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大力开展河涌两岸及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截污导流、护坡绿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2)建立寒溪河黄江段及其他河涌治理档案。依据不同河流特点,制定相应“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

  (3)设置水质考核监测断面。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23)中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结合镇内河流、内河涌分布情况,划定黄江河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以及各社区的内河涌治理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监测断面的水质应确保能真实反映该河流水质状况。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制定污水处理厂年度建设工程清单、污水处理厂年度升级改造清单。(协助单位:环保分局)2、环保分局:

  (1)负责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配合“河长制”领导小组推动全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的项目审查制度,拒绝电镀、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对河流流域新建的配套项目,有涉水生产工序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引导实施“零排放”,对于需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一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23)Ⅳ类标准。

  (3)加强工业污染管控。制定工业污染管控方案,按照“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的原则,制定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管控方案,结合《水十条》要求,制定“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制定十大行业专项整治清单,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定河流流域沿线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风险排查,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

  (5)巩固畜禽养殖业整治成果。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督促指导全面清理辖区内非法养殖场,防止非法养殖业回潮反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6)做好水质监测。根据各社区的考核监测断面数量和监测频次的要求,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农林水务办)3、城管分局:

  (1)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做好河流及周边区域垃圾清理。加强河道及沿河两岸保洁,防止垃圾向河涌倾倒。

  (2)指导督促各社区拆除、清理河道内和河道两岸堤防安全保护区的违章建筑。(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4.农林水务办: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单元对化肥农药使用,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荒地裸地复绿,协助开展畜禽养殖业整治。(协助单位:环保分局)5、经贸办: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列出淘汰企业清单,优先关停主要河流流域范围的重污染企业。(协助单位:环保分局)6、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加快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污水厂配套截污管网及河流流域范围内次支管网的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负责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许可等。

  7、财政分局:统筹整治项目所需资金。多渠道筹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确保对河道污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等工作的财政投入。

  8、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对已配备用地指标的河涌整治项目办理用地手续。

  9、组织办:建立“河长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制度,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0、督察室:对为完成相关河道整改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问责。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河长”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工作难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河长”开展工作,主动制定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各社区要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社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

  力度,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保障水环境治理内河涌整治项目的投入。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制度。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将“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问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河长制”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定期汇总通报河流治理情况,及时根据任务和进展情况组织督查、协调工作;镇主流媒体要及时宣传并跟进报导“河长制”的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增强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

  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二)河流管养。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河道疏浚。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四)清障拆违。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

  三、职责分工

  境内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总河长”,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河道流经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河长。

  各村应管理好辖区内渠道的卫生并保障畅通,组织开展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物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推动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河长是各村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报告;(6)服从镇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河长办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并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镇督查组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镇、村考核。

  持问题导向和“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原则,根据实际分类施策、层层考核,实施更严格的湖泊管理保护措施。

  二、组织形式

  (一)实施范围。将我乡重要水域补充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范围,做到无缝衔接、全面覆益、网格化管理。全乡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水库、渠道、塘坝、水池等水域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

  (二)组织体系。乡级河(湖)长制工作实行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河长负责制,重要水库、渠道、塘坝等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与河长制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督查、统一考核。乡级河(湖)长制补充实施范围,由流域乡级总河长和补充设置的村级河长负直接责任。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城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一)20xx年11月底前,乡修订完善河(湖)长制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乡级所有水库、渠道、塘坝、水池等水域名录,并分别设置乡、村级河长、库长、渠长、塘长等;主动研究提出乡、村两级河(湖)长制年度目标、问题、任务(措施)责任“四张清单”,在重要水库、渠道、塘坝设立四级河长公示牌。

  (二)20xx年6月底前修编完成乡一河(湖)一档和“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将重要水库、渠道、塘坝的管理保护方案纳入相应“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专章制定,确有必要的也可另行编制。

  (三)到20xx年,全乡水库、渠道、塘坝等水域管理责任落实,各级河长等水域责任人履职到位,水资源保护明显加强,水域管理保护范围基本划定,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域水质全面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进展安排,同步开展实施湖长制各项工作,重心下移、工作

  下沉,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湖长河长的前沿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摸清湖泊、水库、重要天然湿地、渠道、塘坝基本情况,建立名录体系,建立“一湖(湿地、水库、渠道、塘坝)一档”,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塘坝一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基础数据。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将湖长制工作纳入对地方*的绩效考核。实行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人为造成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界对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塘坝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公告、公示牌、标语、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依法公布水环境信息。鼓励、引导民间环保组织有序参与监督,对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塘坝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篇三: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沂南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探索发布时间:2021-09-03T01:36:24.125Z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第4月12期

  作者:

  王咏梅[导读]美丽示范河湖创建是沂南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治水新方针,王咏梅

  沂南县水利局

  山东省临沂27630摘要:美丽示范河湖创建是沂南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治水新方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文立足于沂南县河湖管理工作现状,结合美丽示范河湖创建经验做法进行探索,并提出了建议,为全县河湖治理及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提供样板。

  关键词:河长制湖长制、美丽河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沂南县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并指出“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根据总书记要求,水利部提出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五水共享、四水共治”的治水思路布局。在这个大背景下,沂南县启动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全面推进河湖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模式的提升,不断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沂南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即为典型案例。一、沂南县推进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概况

  沂南县属北温带季风气候区,年均气温12.8℃,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5.2mm,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4.46亿m3。沂南县属淮河流域,境内大小河流众多,沂河、东汶河、蒙河三条主要河流及其支流等。以双泉河为例,该河流属雨洪河流,洪水主要集中于汛期,河道流量随季节变化明显,枯水季节河道流量很小。由于流域内的调蓄能力小,河流较短,干流坡度较陡,峰现时间较短,洪水过程线呈陡涨陡落型。全面实行河湖长制以来,沂南县以“生态健康,人水和谐”为治理理念,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为维护河道健康、河道功能可持续利用提供保障,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全力构建美丽、幸福的生态河湖新格局。

  美丽示范河湖的标准来源于河湖健康评价。2020年8月,水利部于出台《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提出河湖长制背景下的河湖健康新概念,健康的河湖应具有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并且是能够满足社会可持续性发展需求且具有一定社会服务功能的河湖。

  为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以维护河湖健康、实现幸福河湖为目标,山东省政府提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要求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分期分批打造一批美丽示范河湖,出台了《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评价内容涵盖了水文、水生物、水环境、社会服务等指标。2020年3月,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随后制定了美丽示范河湖评定办法及标准。在参考生态河道评价基础上,美丽示范河湖标准又对责任制度体系健全、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显著、河湖文化内涵彰显、社会满意度较高等要素指标进行了明确,从体系建设、河湖管理、生态保护、社会服务四个方面对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提出要求,赋予河湖管理于建设以新的理念与内涵。2020年5月,临沂市河长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级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通知》,对美丽示范河湖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二、沂南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践沂南县立足地域特色,针对河湖治理理念和模式,提出重大水利工程与美丽示范河湖规划同步建设要求,在推进全市河湖治理和水生态修复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治理体制、治理方式、治理技术,采取系统治水模式,标本兼治、城乡同治。1、完善河湖长责任体系,共同管护河道构建了县总河长、县副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级总河长责任体系,各级河长及县乡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明确;全县河湖长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各县级河(湖)长牵头组织落实,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县有关部门,各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负责具体落实;规范开展河道管护范围内执法巡查,与县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共同管护河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河长制宣传,举办多种形式的群众参与活动,并吸纳了部分群众任民间河长、志愿护河员等,设立专门民间河长情况反应渠道和处置意见反馈机制,形成了体系健全、责任明确、监督机制健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2、做好“一河(湖)一策”的编修工作,推进智慧化

  河湖管护在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的基础上,以建设美丽幸福河湖为目标,科学修订“一河(湖)一策”。完成82条县级以下河流、56座中小型水库的方案编制任务,并对16条县级河流进行健康河湖评价试点;深入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完善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举措,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转入“有实”;以市河长办开发的“临沂河湖长”APP进行河湖管理,实现了市、县河长办信息互联互通,智慧化河湖管护初见成效;强化河湖长巡河巡湖履职尽责,结合河湖“四乱”的排查、督导,做到有目的、有重点的巡河,及时协调解决难题、督促问题整改;与县人大、县政协进行了请示对接,邀请13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河湖长工作,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监督。3、聘用河道管护员,落实河湖最后一公里管护

  为加强全县86条河流的日常管理维护,设置河管员岗位243个,从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中进行选聘,共计选岗人数188人。加强河管员队伍建设,加大河管员队伍专业化培训,提高河管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监管考核,强化巡河职责,有效落实了河湖最后一公里管护;建立了河湖日常管护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督促乡镇进行办理。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河湖清违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河湖清违清障作为河湖日常管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4、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完善河湖监管体系

  河湖生态空间管控是河湖治理的重点,水域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的编制为有序恢复河湖生态系统空间提供过了依据,河湖岸线违规开发

  利用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为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对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划定管理范围河保护范围线,设置了管护界碑、界桩及河长公示牌;对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的66条镇级河道和56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对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划界设定标准,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采砂规划编制等工作,提升河湖管护水平,规范河湖水事秩序,完善河湖监管体系,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切实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保障河湖生态健康。

  5、实施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美丽健康河湖

  河湖健康是美丽河湖建设的核心,河湖生态系统的可恢复性、抗扰动性是检验河湖健康的关键要素。在双泉河、铜井河水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通过开展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构建生态修复系统,有效治理水体污染,实现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以双泉河为例,通过水环境综合政治,水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为维护河道健康、河道功能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三、沂南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成效1.构建了城市河湖的生态新格局

  通过河湖水系连通,开展河岸修复整治,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了沂南县这座城市的山泉河湖,恢复河湖自然形态,提高水生物多样性,构建水生动植物群落,逐步修复河湖生态新格局。2.打造了自然优美的河湖景观

  通过实施沿河两岸绿地美化工程,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提高河道景观效果;建设滨水滨岸地带,营造自然优美、水文化气息浓厚的河滨湖景观。

  3.拓展了百姓和谐幸福宜居宜游的生活空间

  通过美丽河湖创建,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系功能全面提升,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美丽河湖,实现人水和谐幸福宜居。

篇四: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在全省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材料

  夯实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为加快实现富民强乡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下面初心为您推荐在全省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材料。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x市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x地处祁连山北麓、黑河流域中游,河流及山洪沟道相对较多,但生态极其脆弱,保护好河湖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牢扛起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狠抓专项整治,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保障水生态安全的重中之重,大力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发现、整治、销号各类问题x个,整治率达x%。关闭退出河道采砂场x家、整顿规范x家,祁连山、黑河湿地保护区采砂场全部关闭退出,河湖库渠水域垃圾随发现、随清理。采取控截污、提标技改、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强力推进山丹河环境整治,水质自去年x月以来持续稳定达标。成功申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国家x亿元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后城市黑臭水体将得到彻底整治。对入河排污口、河流交汇处等重点部位实施在线监控,黑河干流、黑河湿地地表水水质达标率x%。积极推进污水治理和中水回用,新建污水管网x公里,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全部建成投用,城镇污水实现应收尽收,农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x%,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河湖水体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创新工作机制,长效管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打赢碧水保卫战的治本之策,积极探索构建“河长+”多维监管体系,在重点干支渠设立“渠长”、重点防洪河滩设立“片区长”、委派派出所民警担任辖区河道“警长”,利用无人机巡河等多措并举,既有效消除了巡河盲区,又全面提高了巡查的及时性、有效性。把河长制工作与脱贫攻坚有效融合,聘用x多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和生态护林员担任巡河保洁员,聘请x名社会监督员护河管河,有效增强了河湖管护力量和执法力度,形成了共防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责任落实,河湖统管制度体系运行有序。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党政齐抓,同向用力,把建立落实河湖长制作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将全市x条河流及山洪沟道、x座湖泊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范围,设置市、县、乡、村四级河长x名、湖长x名,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河湖统管、体系互通、监管合一的一体化河湖长体制全面建立,做到了“河长全覆盖、责任无盲区”。总河长、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常态化巡河护河,对河湖问题现场落实整改责任,即知即改。严格落实联席会议、督查检查、考核问责、执法联动等x项制度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效解决了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划定x河、x河、x河、x河等重点河流岸线x多公里并进行了公告公示,同时埋设界碑界桩,明确管护红线,各类水体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四、突出头治理,水涵养功能持续提升。

  把实施重大生态项目、整治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修复水生态系统的关键举措,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黑河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集中攻坚,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关停退出工作全部完成;全市x座引水式电站建成不受人为控制的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流量计量设备,实现市级平台在线监控和预警管理,所有废弃物实现分类存储、专业处理,河流水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持续推进“一园三带”造林绿化示范建设,x年完成营造林x万亩,今年计划实施营造林x万亩,“林草护岸、林水相融”的河湖生态长廊基本建成。

  我市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河湖生态修复资金短缺、群众护河意识还需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x书记、x省长讲话要求,进一步强化河湖监管,严格落实各级河湖长及部门职责,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按期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护,努力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篇五: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篇六: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加强湖泊管理保护促进湖泊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陈雷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蓄洪水、提供水源、交通航运、美化景观、休闲娱乐、鱼类繁衍、水产养殖以及提供生物栖息地、维护生态多样性、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维护湖泊健康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流域居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区域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是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国湖泊管理保护的成效和问题

  我国是一个多湖泊国家,也是世界上湖泊类型最多的国家之一。据统计,全国现有湖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939个,总面积8.41万平方公里,湖泊淡水资源量约占全国水资源量的8.5%。其中湖面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湖泊635个,总面积7.72万平方公里,总储水量7421.5亿立方米。湖面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型和特大型湖泊26个,面积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45.8%。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湖泊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湖区泛滥成灾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整修、加固重点湖泊堤防,修建了大量涵闸、排涝泵站,对部分湖泊进行疏浚,极大地提高了湖区防御洪水能力。治太骨干工程体系全面建成,发挥了巨大防洪减灾效益。在洞庭湖、鄱阳湖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垸行洪、移民建镇、退田还湖”,实现了千百年来从围湖造田、与湖争地到大规模退田还湖、给洪水以出路的历史性转变。

  二是湖泊资源科学开发利用取得巨大效益。通过对平原湖泊的综合治理,湖区及周边地区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得到保障,许多平原湖区已经成为农副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合理利用水能资源丰富的高原、山区湖泊发展水电,改善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此外,湖泊水产、航运、旅游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湖泊水资源管理保护迈出重要步伐。开展湖泊水功能区划,依法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为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提供了重要依据。制定了湖泊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实行严格的取水许可管理。不断加大对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湖泊的水污染防治力度。以湖泊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四是部分河湖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和改善。对塔里木河、黑河进行生态治理和修复,使塔里木河下游的台特马湖碧流复归,黑河下游的东居延海生机重现。在湖北武汉、江苏无锡、吉林松原等城市开展湖泊及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为城市湖泊生态保护积累了宝贵经验。对太湖多次实施“引江济太”,累计引水近

  200亿立方米,入太湖近90亿立方米,向下游增加供水148亿立方米,有效提高了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对南四湖、向海、白洋淀、衡水湖、扎龙等湖泊湿地实施应急生态补水,显著改善了生态环境。

  五是湖泊依法管理保护工作不断强化。国家先后出台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涉及湖泊的法律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国流域性综合立法的先河。江苏、武汉、南昌、昆明等湖泊较多的省市先后颁布实施了湖泊开发、保护的专门法规。水利部和各地组织编制了流域综合规划以及岸线利用、河道采砂、湖泊保护等一系列专业规划。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大对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非法采砂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是湖泊管理保护能力逐步增强。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中,对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首次对青海湖、纳木错、艾比湖等西部重要湖泊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容积测量,填补了历史资料空白。一些湖泊成立了跨部门和地区的管理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一些湖泊建立了综合性管理机构,重点湖泊水质水量监测站网进一步完善。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湖泊管理和保护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湖泊萎缩退化形势严峻。部分湖泊水位持续下降,集水面积和蓄水量不断减少,有的甚至完全干涸。二是湖泊污染和富营养化严重。全国被污染湖泊面积居高不下,污染范围从城市小湖泊发展到大中型湖泊,水体富营养化问题严重,水华暴发、水体缺氧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湖泊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由于过多的人类活动,包括围垦、围网、围堤、乱修乱建、滥捕滥捞等,破坏湖泊生态系统平衡,导致湖泊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损害,生态功能严重退化。四是湖区防洪减灾能力偏低。受河道淤积、城镇及圩区面积扩大、河湖面积减少等因素影响,湖区防洪减灾的难度进一步增加。

  二、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的意义重大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加强湖泊管理保护,促进湖泊的健康发展和湖泊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第一,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看。迫切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有效改善湖泊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切实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改善民生看。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尽快改善当前不当开发和环

  境污染对湖泊生态的破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第三,从优化水资源配置、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看。加强湖泊的管理保护工作,对优化水资源配置、增强水资源时空调控能力十分关键、非常重要。第四,从完善防洪减灾综合体系、保障防洪安全看。加强湖泊管理和保护,完善湖泊综合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对保障湖区乃至整个流域防洪安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五,从改善湖泊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看。这是生态文明理念在水环境保护领域中的集中体现,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第六,从实施流域综合管理、推进依法治水管水看。水资源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必须以流域为单元,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逐步实现湖泊流域综合管理,加大依法治水和湖泊综合管理力度,推进湖泊管理保护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全面推进湖泊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湖泊管理保护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以维护湖泊生命健康和可持续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湖泊资源,依法严格规范和约束人类不合理活动,坚决遏制湖泊萎缩和退化趋势,全面改善湖泊生态系统,让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永续为人类造福。

  湖泊管理和保护要做到“六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人水和谐。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关系,牢牢把握开发利用的底线,确保湖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以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更加注重源头控制。在实施湖泊综合治理的同时,积极推动流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立有利于保护水环境和水生态的产业体系和生产消费模式。三是更加注重流域统筹。在遵循流域整体规划与统一布局的前提下,统筹考虑湖泊治理与开发的实

  际需要,努力实现流域与湖泊发展的良性互动。四是更加注重因湖制宜。坚持“一湖一策”,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和具体解决方案,积极构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五是更加注重政策支持。加大政府主导和政策扶持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调动全社会参与湖泊治理与保护的积极性。六是更加注重团结协作。妥善处理好流域与区域、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责任和分工,密切沟通和协调,形成团结治湖、团结治水的合力。

  要科学制定湖泊分类管理和保护对策。城市湖泊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巨大,要加强管理保护立法,尽快制定水域岸线控制规划,划分湖泊岸线的功能分区,保护湖泊水域岸线的稳定和水面不被侵占,同时,强化入湖排污口管理,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开展湖泊水生态修复工作,恢复河湖的流动性。内陆湖泊大多位于河流的中下游,湖泊与流域的水循环关系极为密切,湖泊水体及其生态系统完全依靠流域水系的水量补给,要维持湖泊的水量平衡。江河中下游平原湖泊受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影响,湖泊水量过程改变、水质下降严重、生态系统退化,要合理开发利用湖泊资源,促进水质和水生态的持续改善。湿地湖泊要抓紧制定湖泊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尽快开展流域水量调度工作,特别是枯水季节的水量调度工作,同时,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控制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湖泊水面面积。高原湖泊生态系统比较脆弱,要以有效保护为重点,避免因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导致湖泊生态系统退化,对湖泊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污染较严重的流域,要抓紧进行全面治理。

  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明确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治湖理念,统筹保护与开发、协调生态与发展、平衡流域与区域、兼顾当前与长远,全面构建湖泊管理和保护规划体系,科学确定湖泊治理开发与管理

  保护的总体目标、阶段安排、重点任务、投资规模、保障措施,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第二,坚持预防为主,建立湖泊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在大规模开展湖泊健康评估工作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要积极开展试点,总结规律、积累经验,建立湖泊健康评估的基本方法、技术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最终实施对所有重要湖泊的“定期体检”。同时,要完善湖泊水量、水质和水生态系统监测计量系统建设,加强对湖泊水文水资源、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特性的监测,为开展湖泊动态管理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坚持蓄泄兼筹,构建江湖两利防洪减灾格局。继续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洪道疏浚,加强圩区管理,恢复天然湖泊水域面积。根据蓄滞洪区运用标准和分蓄洪水的要求,合理安排围堤、隔堤、进退洪设施等防洪蓄洪工程建设;根据蓄滞洪区的洪水特点、风险程度和人口分布状况,科学安排安全区、保庄圩、救生台、安全楼等避洪设施和撤退道路建设,建立可靠的蓄洪控制工程体系和有效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

  第四,坚持优化配置,加快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以重要江河流域主要骨干水系河道为基本框架,以重大骨干控制性工程和南水北调等调水工程为主要控制节点和通道,充分发挥湖泊的水资源配置和调蓄作用,多种措施并举,构建我国“四横三纵、东西互济、南北调配”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形成布局合理、连通有序、通畅自然、循环良性、生态健康,引排得当、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格局。

  第五,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湖泊水环境治理和修复。依据水功能区划,科学核定湖泊水域纳污能力,提出分阶段入河、入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加强已建、新建入河、入湖排污口管理和整治,逐步实现清水入湖。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和自然净化功能,综合运用截污治污、底泥清淤、打捞蓝藻、调水

  引流、生物控制等措施,对湖泊水生态系统以及主要入湖河道、河口进行综合治理。加大湖泊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入湖泥沙,防治面源污染。

  第六,坚持依法治水,强化湖泊水域岸线利用管理。抓紧修订河道管理条例,推动有关湖泊管理的法律法规出台,完善湖泊管理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尽快编制和完善重要湖泊水域岸线利用和采砂规划,制订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方案,岸线区划要与现有的防洪分区、水功能分区、农业分区、自然生态分区等区划相协调。统筹各个部门涉湖执法力量,加大湖泊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坚决打击违法设障、非法圈围、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占用湖泊水域、滩地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擅自取水排污行为。

  第七,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湖泊管理体制机制。分级制定湖泊保护名录,建立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湖泊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实行湖泊管理保护绩效目标管理。明确湖泊管理保护机构,充实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巡查和管理设备,有效开展湖泊管理保护工作。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重要湖泊要建立管理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工作的协调性。健全湖泊管理保护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湖泊治理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广泛宣传湖泊管理保护的重大意义,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湖泊,形成湖泊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八,坚持科技引领,加强湖泊管理保护能力建设。深入研究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对湖泊生态系统的影响,强化湖泊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开展重点湖泊生态安全评估,为实现湖泊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湖泊是大自然的璀璨明珠,是人类的亲密朋友。加强湖泊管理保护、促进湖泊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是我国现代化进程面临的重大课题。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关注湖泊、珍爱湖泊、善待湖泊、保护湖

  泊,实现人与湖泊的和谐发展、人与水的和谐相处,让湖泊更好地惠泽民生、造福人类!

篇七: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XX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XX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

  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根据市政协XX年工作安排,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农业和人资环委近期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成立专题调研组,对我市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赴三个县(区),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和畜禽养殖场,重点听取了市(县、区)水务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河流的责任网络全覆盖;

  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县(区)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

  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建立“一河一档”,并针对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等。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等整治活动,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

  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我市沟河湖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河长制取得了一定

  的成效。但由于我市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河长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我市河长制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各县(区)也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是客观审视河长制推进现状,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泯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

  (二)“一河一策”制定没有全覆盖。根据我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已经制定了3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制订工作。但由于我市水环境存在一定特殊性,横河泯沟较多,3级以下河道“一河一策”制订目前还没有列入到计划中来,致使我市沟河整治目前仍处于被动治理状态,部分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清,没有真正发挥出河长制的优势。

  (三)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由于宣传手段老旧,宣传内容呆板,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

  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四)污染顽疾依然突出。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调研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为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划定了禁、限养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畜禽养殖污染依然是群众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不愿增加成本投建粪污处理设备,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仍然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部分存在排污管道进入小区雨水管网。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屡禁不止,排污管道排查难度大。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

  (五)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有些“助理”部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还认为河长制工作就是水务局、河长办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些直接部门虽然参与到河长制主体工作当中,但只是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对于河长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台账资料,包括巡查记录、交办单、巡河图片等等,是自上而下的体制内“自考”,只能看到过程,没有体现治水结果。且由于治水责任划不清,导致责任难以追究。主体责任部门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上下级河长之间职责还不清晰、权限还不明确,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七)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河长制工作涉及许

  多部门,尽管市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且水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而河长会在长期的沟河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不一样,水环境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会随着河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

  三、建议意见

  我市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县(区)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市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市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三)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县(区)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镇(乡)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清水工程。科学布局城区污水管网,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

  (四)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吸取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市、县(区)、镇(乡)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

  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县)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县)区,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生态治水途径,构建健康可持续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沟河淡水养殖,通过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遵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渔业养殖结构,推广产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养殖品种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来提高全市淡水养殖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

篇八: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文)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文如下。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现就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工作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

  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五)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七)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

  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八)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九)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十)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十三)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四)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篇九:探索构建河湖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1.16?

  【文

  号】发改地区〔2021〕1617号

  【施行日期】2021.11.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

  发改地区〔2021〕1617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长江经济带范围内湖泊水系众多,分布有我国五大淡水湖。作为河流生态系统的关键要素,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水量丰富,在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水资源、防洪等安全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沿江省市在大力推进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治理的同时,加强湖泊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湖泊具有水域面积广阔、水体交换缓慢、污染物易扩散等特殊规律,保护和修复较之长江干支流难度更大。加之沿湖工农业和人口、城镇密布,经济发展长期与湖争水争地,城市建设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侵占湖泊生态空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普遍面临生态功能受损、水源涵养能力不足、水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萎缩、蓄洪能力下降等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持续改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经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紧扣长江经济带发展目标任务,紧盯重要湖泊主要问题,以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为重点,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为突破口,江湖同治、水岸同治、流域同治,推进重要湖泊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构建完整、稳定、健康的湖泊生态系统,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对重要湖泊生态系统实施有效保护。根据湖泊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进一步调整优化湖区产业结构布局,以水定产、量水而行,推动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

  统筹推进,一体治理。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江河、湖泊演变规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把握江河湖泊是一个有机整体,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逻辑,统筹考虑江湖生态系统要素,推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总结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实践经验,深入分析不同类型湖泊特点,科学区分湖泊共性和个性问题,抓住湖泊保护治理的主要

  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关键要素,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科学治理、精准保护。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对标对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对湖泊保护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健全湖泊保护治理体制机制,完善湖泊保护治理政策,促进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湖泊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湖泊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完善湖泊保护治理体系。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太湖、巢湖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导致水体黑臭现象,确保供水水源安全。洞庭湖、鄱阳湖、洱海、滇池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巩固提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质稳中向好。洞庭湖、鄱阳湖等湖泊调蓄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构建健康、稳定、完整的湖泊及周边生态系统。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对优美湖泊生态环境的需要相适应,基本达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湖泊保护治理水平,有效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优化空间布局

  (四)加快构建管控体系。紧密围绕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目标任务,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考虑湖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加快编制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流域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识别湖区重要生态系统,有效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各类空间和要素。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因地制宜谋划湖泊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生生物保护等空间。加强重点湖泊流域保护治理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五)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探索推进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构建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

  化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系。厘清不同自然资源类型边界,清晰界定重要湖泊流域等生态空间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积极探索取水权登记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水资源产权制度,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三、积极推进生态保护

  (六)加强水域岸线保护。依法依规划定湖泊管理范围,科学划定湖泊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明确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要求,严格管控可能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项目建设和活动,依法履行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许可,切实落实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围湖造地,有序实施退地退圩还湖。加强湖区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持续规范推进湖泊“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开展塑料垃圾清理,不断巩固清理整治成效。

  (七)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布局实施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推进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湿地自然生境及重要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恢复,促进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完善卫星遥感监控体系,强化湿地监督检查,依法坚决制止围垦占用、巧立名目侵占湿地行为,对有条件恢复的湿地要加快退养还滩、还湿。

  (八)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以洞庭湖、鄱阳湖等为重点,开展湖泊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实施中华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推进迁地和人工繁育保护相结合,加强关键栖息地保护和遗传资源保存。健全湖泊休养生息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湖泊禁渔制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效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依法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加强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治理。加强候鸟保护,改善湖泊候鸟栖息地环境。

  四、深入实施污染治理

  (九)强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披露涉及重要湖泊的问题整改,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方案,狠抓负面典型,强化执法监督。探索建立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组织查摆深层次问题,建立湖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十)加大污染综合防治力度。深入推进实施湖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不断巩固湖泊环境污染治理成果。保障湖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规范入湖排污口建设,强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支持使用有机肥料、绿色农药,提高湖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五、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

  (十一)强化水源地环境保护。以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为重中之重,实施水源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以洞庭湖、太湖等为重点,排查和取缔对水源影响较大的排污口、码头等。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开展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对未达到Ⅲ类水质要求的饮用水水源地要制定并实施供水保障和水质达标方案。

  (十二)提升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合理布局湖区饮用水水源地及取水口,制定并公布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湖区重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升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推进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强化太湖、巢湖等湖泊蓝藻高发期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一湖一策”制定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六、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十三)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湖区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向节约集约利用方向转变。扎实推进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提效,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强化湖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强化水资源论证,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取用水监测计量,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控制。

  (十四)调整完善产业结构。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产业清洁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科学构建湖区产业发展格局。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推动太湖、巢湖等流域造纸、印染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有序推动相关产业向资源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转移,妥善做好退出产业和湖泊禁渔等后续基本民生保障。在太湖、洱海、洞庭湖等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推进生态价值转化。

  (十五)大力推动经济转型。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培育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等产业。在太湖等有条件的湖区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吸纳就业人员。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洞庭湖、鄱阳湖等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动滇池、洱海等发展湖泊旅游,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做强做优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度假康养等特色优势产业,助力推进湖区产业转型发展。

  七、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十六)强化河湖长制。按照统一规划、流域统筹、各担其责的原则,依托河长制、湖长制平台,完善以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湖泊管理体制,完善湖长制组织体系,压紧压实湖泊保护治理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省湖泊湖长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湖泊保护治理跨区域、跨流域重大问题。研究建立跨区域湖泊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区域协作与部门联动。严格湖泊保护治理监管考核,健全巡查检查监管制度

  (十七)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鼓励重要湖泊所在地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

  制,推动重要湖泊及重要湖泊出入湖河流所在地积极探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新方式,协商确定湖泊水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加快形成湖泊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格局。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和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完善补偿资金渠道。

  (十八)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充分应用无人机等现代化监控手段,大力推进湖泊监测现代化、自动化、信息化,不断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和监测效率。建立完善湖泊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客观评价湖泊健康和生态安全状况。加快完善湖泊保护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进联合执法,着力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湖泊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侵占水域、偷排漏排、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打击力度。

  八、强化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原则,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研究制定湖泊保护治理重大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重大问题,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省级层面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系统推进实施,2021年内出台完成本省区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的政策文件。市县层面按照部署逐项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基层实践,确保湖泊保护治理取得新成效。

  (二十)深化问题研究。结合不同类型湖泊的自然特征、功能属性,摸清湖泊保护治理本底情况。针对共性和个性问题,深入开展江湖关系演变、环境污染成因、蓝藻水华机理、高原湖泊保护措施、水生生物保护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稳妥推进实施河湖连通、水利水电、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重大工程,促进江湖关系和谐,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容量。

  (二十一)强化资金支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各级政府合理安排湖泊保护和治理的财政资金,将符合条件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纳入地方政

  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积极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国有企业、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湖泊保护治理。定期评估湖泊保护治理成效,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进一步突出带动示范作用。

  (二十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大重要湖泊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媒介宣传推广湖泊保护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互学互鉴。加强公共参与,大力宣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公众参与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志愿行动,提高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推动形成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的良好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