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新柱案个人对照自查材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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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冯新柱案个人对照自查材料(3篇)

时间:2022-11-29 18:05:1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冯新柱案个人对照自查材料(3篇)关于冯新柱案个人对照自查材料  全文共计970字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心得体会6月22日,局机关全体同志及司法所负责同志参加了局党组召开的冯新柱案“以案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冯新柱案个人对照自查材料(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冯新柱案个人对照自查材料(3篇)

篇一:关于冯新柱案个人对照自查材料

  全文共计970字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心得体会6月22日,局机关全体同志及司法所负责同志参加了局党组召开的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中纪委领导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从严治党方面的重要讲话,再次强调了区委、区纪委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相关重要精神。冯新柱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发人深思、令人警醒,通过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汲取教训,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党员干部,更要时刻严守清正廉洁的底线思维,坚守中国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应该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精神实质,要把“以案促改”的学习整改成效体现在信念坚定和对党忠诚上,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持续夯实信念之基、筑牢思想之堤、补足精神之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将自我价值实现于为人民服务中。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转变作风要以冯新柱案为反面教材,对照冯新柱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自觉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深刻汲取教训,立足本职工作,以案为镜,高标准、严要求的抓好自身所负责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工作和服务中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从严从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从严自我要求,勤奋做事廉洁做人要严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侵蚀和影响,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勉,要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洁身自好,管好自己及家属,加强对身边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反党的各项纪律的人和事做到“零容忍”。常怀律己之心,不断锤炼自我意志、品质和作风,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勤奋工作上,做一个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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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尚的人,做一个党组织和群众信得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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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关于冯新柱案个人对照自查材料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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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委《关于落实省委市委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实施方案的具体整改方案的通知》(城字〔2019〕26号)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持续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专题学习。现将专题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专题学习成效

  一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6月15日下午,局党组书记张薛宏伟同志主持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全系统中层骨干专题会议,全面传达县委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会议精神,学习了县委《关于落实省委市委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实施方案的具体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通知》及《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集中开展了专题讨论。由党组书记带头,各党组成员及中层骨干分别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对冯新柱案的严肃查处,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的部署要求。以冯新柱案为镜、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廉洁自律、保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强化监督意识,以学促改、以改促工,为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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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二是精心组织安排。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求班子各成员提高站位讲政治,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以学促改,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以冯新柱案为反面典型教材,“以案促改”加强警示教育,统一思想认识,给每位党员干部敲响了勤政廉政警钟。要求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增强贯彻的坚决性,不折不扣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以学促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以冯新柱案为镜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以案促改”自查活动。按照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班子民主生活会,围绕冯新柱案件暴露出的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等问题,在扎实学习的基础上,检视自身,主动查找不足,建立具体整改措施台账。对冯新柱反面典型案件和在脱贫攻坚中有关驻村工作队工作通报事项进行剖析,以党组成员和中层骨干自查为重点。通过认真自查,扎实整改,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拥护党中央对冯新柱案的严肃查处,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完善监督制度,提高群众满意率。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利用“网、信、电、访”等形式,广泛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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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做好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回复和反馈信访人。持续深化主题作风建设,严防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夯实打牢群众基础,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明确思路,做好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以冯新柱“以案促改”为契机,在下一步工作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经常性警示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权力制约机制。重点从三个方面抓起。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案为鉴,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把“以案促改”与“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勇于担当”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排查,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权力配置科学化的责任体系,开展经常性的、多形式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通过对反面典型的剖析,让干部认识到腐败害己害人害家庭的严重性。通过教育,要让干部深入到每一个干部的内心,让警钟常鸣。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和担当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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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个带头”,即带头剖析典型案件,带头查找岗位风险,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自我约束权力行使,带头整改突出问题,带头上廉政党课。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不能消极懈怠,要常抓狠抓,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廉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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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关于冯新柱案个人对照自查材料

  冯新柱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漠然视之,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确利用手中权力肆无忌惮为个人谋利益,捞好处,导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犯党的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毫无“四个意识”,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企业主公款宴请和旅游,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收受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接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冯新柱案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与警醒,我们每一个人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意识”是否牢固,都需要我们进行反思与自省,此次警示教育会是一次在再提醒、再教育会议,冯新柱的腐败行为,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培养多年,一个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本应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服务人民,由于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败坏进而堕落成阶下囚,沦为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千古罪人,不但毁坏了自己的前程、自己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毁坏了党在人民

  群众中的关辉形象。这是因为冯新柱在这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重要时期,是社会转型阶段,没有时刻进行理想信念的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宗旨观念淡薄,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价值观发生偏离,堕落为犯罪分子。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干部,务必防微杜渐,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忧心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姿态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不给腐败以可乘之机。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要做到: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员,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联,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

  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决定、检验是非功过。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心系组织重托,心系群众冷暖。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冯新柱的下场警示我们: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透过警示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用心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因此,我们要从冯新柱案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发奋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勤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

  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