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1 相信很多人对《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还记忆犹新,也让“白落梅”这个名字和众多的读者永远的连在了一起。作者的文风的确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因此有读者有读者称其文“落梅风骨,秋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在最深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1
相信很多人对《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还记忆犹新,也让“白落梅”这个名字和众多的读者永远的连在了一起。作者的文风的确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因此有读者有读者称其文“落梅风骨,秋水文章”。日前,读到《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这本作者的最新作品,更加坚定了我的看法。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这本书让人关注至少来自三个方面。一个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人,白落梅。她也有这种自信。在写作过程中,作者曾在自己的个性签名上写到:多少繁华成旧梦,人间重现白落梅。作者写这本书后曾许下一个心愿:愿山河静美,盛世长宁。可以说,作者与这本书的主人公仓央嘉措是真正可以“隔空对话”的。作者写过林徽因,写过张爱玲,写过纳兰容若,都是足以表明作者的慧眼和仓央嘉措的幸运。
第二方面,就是这本书的传主——仓央嘉措。法名罗桑仁钦仓央嘉措,是*历史上著名的诗人、政治人物。如果说他作为*是永远活在藏族人民心中的,那么他作为诗人又是可以活在全*甚至全世界人民心中的。所以书中说,那么多转世的*,我们偏偏记住的是仓央嘉措。那是因为他是一位情僧,一位动人心魄的情僧。通过本书,我们进一步了解了他的身世,我们就会觉得更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读者难以忘怀的不是他的宗教高度,而是他对红尘深沉的眷念,对情爱的不能割舍。
第三个方面,就是仓央嘉措的诗歌作品了。这本书附有《仓央嘉措诗歌全集》,这是*诗歌历史中的永恒经典。仓央嘉措作为一个宗教界的首领,他不仅没有以教规来约束自己的思想言行,反而根据自己独立的思想意志,写下了许多缠绵的“情歌”。他的诗歌大多是描写男女爱情的忠贞、欢乐,遭挫折时的哀怨,充分表现了他短暂而传奇一生的爱与憎、苦与乐、行与思、感与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追求自由美好生活的愿望,主题积极深刻,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达到了一流诗人的水准。这些唯美、清新的诗句在当前浮躁的大背景下,无异于有一种世外桃源的独特美,也更加容易激发读者心里的那根“情弦”。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2
仓央嘉措虽然一度大热,但一直没起心要读一读。直到有人说仓央嘉措的一生其实是阴谋的一生,我才想也许可以去翻翻。在航班延误的机场,百无聊赖,总是不可避免要买本书。也是因为不愿看太费脑子的书,才想起看仓央嘉措。真正下决心买下,却是因为前言里白落梅写到年少时曾喜爱过席慕容。我想,既然年少时都喜爱过同样的言语,想来口味和脾性应该不会太过令人失望。
买回后,一直没有时间去读。直到前几日的飞机颠簸得一直嗜睡的我都难以入睡,才从包里翻出来,草草看了半本。不知道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对这些小情绪已经免疫还是对文字的要求已经越来越高。我大略翻过后觉得这本书可以束之高阁了。
仓央嘉措的诗,本全是藏语,现存看得懂的也都是翻译作品。看了两个译本,其中一个版本倒是挺好,只是不知是译者的好还是作者的好。我想,对翻译本的抵触,也许也是因为自己英文太差,所以一直对外国作品提不起兴趣的原因。所有的诗里就只有那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深得我意。
诗虽然不尽如人意,但是仓央嘉措的传奇一生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太多的"故事,让我越来越宿命。原来每个人都逃不开自己的宿命,却又不甘心地总要苦苦挣扎。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
倒是书里有句话让我呆了一会“这世间从来没有完美之事,就如同月圆月缺,花开花落,聚散离合。当你倾心投入,想为一个人,为一件事不顾一切时,必然要接受命运的惩罚。”我想,那么多人渴望飞蛾扑火,无数人走在追求惩罚的路上,或许就是因为没有受过惩罚的人生本就是一种缺憾。因为从来没有完美,所以苦苦追寻。若真看得那么透彻,就真的可以立地成佛了。
仓央嘉措的悲哀,在于他本是佛,却执念人世的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世间之事,不外如此。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落梅的文字,唯美,干净,不带任何杂质,可以让我不安的心得到宁静。在这样一个忧伤的秋天,落梅的文字给我带来了太多的心灵慰藉。这本书去年读过一次,今年又再次温习,依然看的潸然泪下。仓央嘉措,人世间的活佛,爱情里的圣僧,可是却最终被爱情所埋葬。坐在布宫,他是雪域高原最大的王;走在街头他是时间最美的情郎。
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都有太多的人带着虔诚的心走上那片高原去寻找他在人间留下的足迹。八廊街玛吉阿米小酒馆则是这场梦开始的地方,亦是终结的地方。每到夜晚人声鼎沸,有多少痴男怨女在这里上演人间无数的悲欢离合。这一年,达娃卓玛嫁人了,这一年,仓央嘉措的梦醒了。他是王,可是却终究不能给一生挚爱一个承诺,世间所有男人都可以给的承诺,谁负了谁,已经不在重要。一转身,既是永别。命运,让我在最深的红尘里与你重逢,可是我却无法仅仅拥抱你,我们匆匆别离,转身沧海,静守天涯。
或许正如诗中所作,第一最好不相见,从此便可不相恋。所有的缘分都开始于那一眼,那一眼看穿了我们的前世今生,那一眼注定我们一生纠缠,无论爱恨,宿命轮回已将我们仅仅缠绕。红尘如泥,惟愿与君共白头。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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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扩展1)
——《在困难的日子里》读后感3篇
《在困难的日子里》读后感1
不论国家和我们个人眼前遇到多少的困难,遭到多大的不幸,我们决不应该丧失信心,我们要努力奋斗,要勇敢牺牲,手拉着手克服困难,使我们的青春无愧于我们伟大的祖国,伟大的时代。
路遥是我最爱的作家。在他所写的小说当中,我最喜爱《在困难的日子里》这篇中篇小说。读完后,我的心情汹涌澎湃,激动不已,眼泪盈眶。与其说它是一名贫困高中生艰难的生活经历和复杂的心情感受的画卷,不如说它是作者在艰苦困难日子里的一段感人肺腑的人生经历。
小说深刻而细腻地描写了主人公以优异成绩考上高中。面对城市里同学们舒服荣耀的生活,不为他们所诱。他坚定自己的信念,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忍受着饥饿和寒冷的考验,追寻自己人生的独立和自由。然而,在经历了和吴亚玲、郑大卫间的互相痛苦到最后三人建立起深厚的友谊。
主人公是一位性格坚强刚毅的人。在困难面前,他毫不低头,更无半句怨言,不被命运所压倒。他不爱嗟来之食,人穷志不穷,时刻扞卫自己的自尊,用勤劳的双手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当吴亚玲暗中给予他金钱和粮食时,他懂得*衡理性和欲望,拾金不昧。当饥饿和寒冷无情地向他袭来时,他坚持自己的节操,忍受生活的艰难。当他们三人遭到同学们的流言蜚语时,他勇于牺牲,敢于退出,成全别人的恋爱。他不仅是一个积极上进的人,而且是一个自强不息的人。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拼命追求物质的享受而忽视了精神的文明。当困难、失败、挫折向我们袭来时,我们往往逃避而不敢面对现实甚至于一蹶不振。我们缺乏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人生观。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是美丽的花朵,国家的栋梁,社会的未来。我们为什么要选择消极的态度去回避问题呢?我们就不能坐下来冷静地思考一下,分析一下,找出解决的办法?失败不是我们的错,但我们不能选择错误的态度。假如我们积极探索,我们会发现明天会更好。
现在有很多同学,他们不珍惜美好的生活,不努力学习,甚至于没有感恩之心。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多少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热汗换来的,他们却浪费光阴。他们上网聊天,玩游戏通宵达旦,淡化了学习知识的兴趣。父母的钱来之不易但他们却花钱如流水一般,追求品牌,毫不犹豫。他们真的应该锻炼一下自己挣钱,体会一下赚钱的辛苦。只有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的果实,才是最甜蜜的。
掩卷沉思,《在困难的日子里》还告诉我们很多…路遥虽然远去了,但他的著作却永远打动着人们的心…
《在困难的日子里》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路遥写的《在困难的日子里》。
四十中的暑假作业就是要读一本书,还要做读书批注,由于我选的书很薄,到现在我已经读了两遍了,我读得非常慢,每天读一个小时,总共有十四章,两遍也就是二十八章,老爸说读完书最好是写读后感。
整本书讲了在1961年那个困难的年代“我”正好要上高中,而且以全县第二的成绩考上了高中,但是爸爸没法供“我”上学了,但是村里人都说“我”能考上高中是一个好兆头,最后在村里人的帮助下,“我”终于上了高中。
在高中“我”上的是一个“火箭班”,也就是最快的班,但班里的同学的父母不是食堂主任,就是武装部队的主任,反正就是富人。“我”在学校里吃不了多少东西,因为“我”没有钱,但“我”在一片地里发现了好多土豆和玉米,“我”高心极了,在一个废弃的砖窑里藏了起来,顺便烤了几个土豆和爆了点儿爆米花吃掉。但是第二次和第三次去的时候“我”发现有人故意往砖窑里放了好多钱,但“我”没有把那些钱花掉,而是交给了老师,最后发现这是“我”的同学吴亚玲偷偷放的。
为了帮助“我”吴亚玲还让“我”到武装部队干活,这样就能赚好多钱,这次“我”领了她的情,和她一起去干活,工钱非常多。强烈的自尊让“我”难以接受同学的帮助,最后“我”不得不退学,但“我”刚走到山里,在一个洞里休息的时候郑大卫、吴亚玲、周文明还有李老师找到了“我”,说又给“我”重新办了入学手续,同学们还给“我”捐助了好多钱,于是“我”又上了学。
作者的精神感动了我,尽管作者非常穷,但是捡到了钱也不会花掉,虽然自己没有多少吃的,但还给了流浪的母女俩,而且作者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学习还这么努力。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比作者当年好多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感觉这本书写得非常好,大家以后可以读一读。
《在困难的日子里》读后感3
多接触一点崇高,我们就多一点拒绝诱惑的力量,减少一些堕落的机会。
——题记
最早接触的路遥的作品,是他的著名长篇小说《*凡的世界》,那时我上高三。读这本书之前对路遥其人其书并无半点了解,只是一位同学大力向我推荐此书,好像错过就是终生遗憾一般,就借来一看,谁知竟欲罢不能,手不释卷茶饭不思挑灯夜战一宿未眠把此书看完。虽头晕眼花,饥渴难耐,却感觉精神焕然一新,充满力量,如受过一场洗礼一般,心中涌动着一种被崇高的人性感染后的激情。在高三那段日子里,这本书给了我巨大的精神力量,让我有一种直视并战胜困难的勇气。
今年,我教的这一届学生正处在初三这个人生重要的关口,面临着升学的巨大压力和沉重的课业负担,不少同学对此有畏难心理。为了让他们能多一些战胜困难的勇气,为了能给他们精神上“补点钙”,我利用几个早读和自习给学生读了路遥的中篇小说《在困难的日子里》。原本还担心学生对此类对他们而言显得有些“过时”的文章不感兴趣,但在我读完第一章后,我发现担心是多余的。不少学生一下课就围着我,追问后面的情节。经典的作品注定有穿越时空的力量,我和我的学生一起被故事中的人物所吸引所感动了。
优秀的文学作品,总是能通过它它塑造的人物形象,给人以启迪和思考,给人以精神力量。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生活在*的六十年代,出身贫寒的少年。贫穷,是他最大的敌人。家中身有严重风湿病的父亲自顾不暇,连一粒米也不能给他,在别的同学下午放学后去吃饭休息的时候,饥饿迫使他只能走向荒野,捡一些野菜野果为食。即使这样,对命运也从不抱怨,更没有自暴自弃,甘于堕落。我想,对于这样一个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少年,从庄稼地里偷点东西吃我们也都可以善意的谅解吧,但出于自尊,出于对人性的坚守,他宁愿饿死,也没有做一次让自己良心受到谴责的事。他在饥寒交迫中奋发,在其它同学酣睡时,他却在一个破砖窑里苦读,并在期末取得了年级第一的成绩。当他遇上一对逃荒的可怜母子时,他毫不犹豫把自己的食物全部给了他们,甚至当同学为了帮他,故意让他在没人的地方拾到钱和粮票时,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他又都交给了老师。可以想象,对于每晚只有一碗稀饭喝,挣扎在生存线上的他,金钱和食物的诱惑有多大;难以想象,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多大的决心和勇气?从他身上,我在思想上一次次地受到震撼,在灵魂上,一次次地得到洗礼。我都触摸到了这个崇高的心灵,并深深地为之感动。
面对困难和诱惑,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但人性的高贵与否也在这个选择中得到显现。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枝有思想的芦苇”。我想,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对崇高的追求,对人性的坚守。孟子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几句千古名言,正是对这种追求和坚守最好的诠释。当然,直视困难,战胜困难无疑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所以有些人在这个过程中逃避了,退缩了,堕落了。但凡是最终战胜困难与诱惑的人,无不在精神上感到一种成功的愉悦和对生命美好意义的.强烈感受。这种成功的愉悦感的大小和你经历过的痛苦恰成正比。
苦难是人格的试金石,面对苦难的态度最能表明一个人是否具有内在的尊严。以他的尊严对抗着沉重的苦难,他没有倒下去,痛苦反而成了他性格的催化剂,让他更加坚强,弗兰克说得好: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证明了人在任何时候都拥有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以崇高的人性把自己从苦难中救赎出来,而他在苦难中对崇高的坚守将给一代代的人以永远的激励和精神滋养。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扩展2)
——在困难的日子里读后感3篇
在困难的日子里读后感1
翻来这书,带着一种敬畏的心态静静地阅读。
全篇没有华丽却每个角落不透露着朴实亲切,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很有爱。读了第一章就被文字中一种无形的线牵引着,那是一种坚强的毅力,和农民朴实无华的质朴给了我强大的亲和力,似乎自己都被灌注了力量。“贫穷我可以忍受,但是精神上的贫穷我不能忍受,因为那是真正的贫穷。”奋斗对于每个人的意义不同,从他的文字里我读到了农民孩子奋斗的意义。
似乎给了迷茫的孩子指引了方向,在艰难的环境下靠着无穷的毅力和骨子里的自尊心奋斗着。往往不优越的条件会激发强大的人更强大的力量,没错。奋斗没有尽头但是有理由,那就是无比强大的内心向往。
读到感动处,不可避免的眼睛晶莹的闪烁。不是自己矫情,是共鸣。就像是一位能读懂你内心的老人走进你的内心最容易感动处,轻轻地划了一道波澜……
在困难的日子里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路遥写的《在困难的日子里》。
四十中的暑假作业就是要读一本书,还要做读书批注,由于我选的`书很薄,到现在我已经读了两遍了,我读得非常慢,每天读一个小时,总共有十四章,两遍也就是二十八章,老爸说读完书最好是写读后感。
整本书讲了在1961年那个困难的年代“我”正好要上高中,而且以全县第二的成绩考上了高中,但是爸爸没法供“我”上学了,但是村里人都说“我”能考上高中是一个好兆头,最后在村里人的帮助下,“我”终于上了高中。
在高中“我”上的是一个“火箭班”,也就是最快的班,但班里的同学的父母不是食堂主任,就是武装部队的主任,反正就是富人。“我”在学校里吃不了多少东西,因为“我”没有钱,但“我”在一片地里发现了好多土豆和玉米,“我”高心极了,在一个废弃的砖窑里藏了起来,顺便烤了几个土豆和爆了点儿爆米花吃掉。但是第二次和第三次去的时候“我”发现有人故意往砖窑里放了好多钱,但“我”没有把那些钱花掉,而是交给了老师,最后发现这是“我”的同学吴亚玲偷偷放的。
为了帮助“我”吴亚玲还让“我”到武装部队干活,这样就能赚好多钱,这次“我”领了她的情,和她一起去干活,工钱非常多。强烈的自尊让“我”难以接受同学的帮助,最后“我”不得不退学,但“我”刚走到山里,在一个洞里休息的时候郑大卫、吴亚玲、周文明还有李老师找到了“我”,说又给“我”重新办了入学手续,同学们还给“我”捐助了好多钱,于是“我”又上了学。
作者的精神感动了我,尽管作者非常穷,但是捡到了钱也不会花掉,虽然自己没有多少吃的,但还给了流浪的母女俩,而且作者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学习还这么努力。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比作者当年好多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感觉这本书写得非常好,大家以后可以读一读。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扩展3)
——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
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1
这真是一本具有魔力的书!从见到它的第一天起,我就对书里的秘密充满好奇;自从我翻开了它的第一页起,我就对书里的故事充满迷恋。
小说关注的是一个鲜为人知的领域——乡下孩子在城里的艰苦生活。
它讲述了顾家宝、陆星儿、向华萍、陆强明等来自乡下的孩子以各不相同的方式来到城里,又开始了各不相同的生活。顾家宝是一个天资聪明、勤俭好学、正直善良的学生,他跟随父母走进城里,为了为父母减轻负担,同样也为了父亲的手指,而开始了利用课间、剩余时间捡破烂的生活,然而这一行为也受到了路修文等城里人的渺视,但最后还是得到了大家的信赖。同为乡下孩子的陆强明,却爱慕虚荣,一直努力讨好路修文,因此与马东林纠缠上一些瓜葛,还把路修文逼上险境。而自高自大、不懂得尊重别人的路修文在经历过一场绑架案后,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不但让我开启了一段精彩的心灵之旅,也让我徒然明白了一些道理,第一:做人,心一定要宽,心越宽广了,人活得也一定会更快乐;做人,心若不宽,则人而不悦。第二:人要勤俭好学,不要爱慕虚荣,如爱慕虚荣,则会引
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第三:我们应学会尊重,只要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去尊重你。第四:同样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们不分城里城外,不对他人有轻视、渺视。
读书吧!书,会给你答案。读书吧!书,会给你知识。读书吧!书,会给你笑容。读书吧!书,会给你乐趣!让我们读书吧!书,会给你意想不到的精彩!
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2
假期里,我读完了王巨成的《笑容在阳光里》这本书。书中从顾家宝捡破烂、路修文等人的讽刺、陆强明的所作所为等事,反映了顾家宝宽宏大量、机智勇敢的好品质。
书中讲到:陆强明和路修文联手,为了竞争班干部,竟将同学们的教辅偷偷地扔进垃圾箱,当顾家宝捡垃圾时再指出,当同学们看到自己那已经又脏又烂的教辅时,顾家宝的"头上就有了“子虚乌有”的“贼帽子”。可顾家宝面对险境,没有认输,而是默默的调查这究竟是谁的所作所为,最终获得了同学们的理解,通过此事我知道了:当自己受了委屈时,要看情况行事,但不要认输,要认真思考、调查,证明自己的清白。
书中还说:陆强明为了报复,请豁耳朵“修理”了路修文。他拼命地隐藏事实,但顾家宝看出了他慌张的心情。在顾家宝真诚地询问和帮助下,陆强明才说出了实情。顾家宝第一时间将线索报告给了警察,于是路修文很快就被解救了出来,并与顾家宝成了最亲密的好朋友。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要*等地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能让人感到亲切、真实。
我觉得《笑容在阳光里》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很喜欢这本书。
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3
读了《笑容在阳光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静,它使我看到了城里人对乡下人的优越感和瞧不起。
这本书关注的是一个较少人关注的领域——乡下孩子在城里。陆星儿、向华萍、马东林、马东亮……向下少年以各自的方式走进城市,开始了他们的新生活。顾家宝是一个踏实勤奋、善良正直的学生,他随父母走进城市,由衷的热爱城市,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也为了父亲的手指,他利用课余时间捡破烂,这一行为遭到了以路修文为首的城里学生的嘲笑然而他不畏冷嘲热讽,从容地走自己的路。而陆强明截然不同。
读完了这本书,我想:陆强明和顾家宝同是乡下孩子,可他为什么巴结路修文,瞧不起顾家宝呢?大家都在提倡人人*等,可他们却瞧不起乡下孩子。其实,有些乡下人比城里人的品格更好,可他们却把乡下人当贼。
乡下人把种的米呀菜呀……带到城市给我们吃,如果我们看不起他们,多伤他们的心呀,也可以说,我们城里人根本离不开乡下人,如果没有乡下人种的米,我们就没有饭吃。乡下人也需要城里人的帮助,两个地方的人是互助互补的。
合上书,我不禁想起了有一次,我在路上看到有一个乞丐,人们走到他身边,都捂着鼻子,皱着眉头,露出厌恶的眼神,避而远之,谁也不想碰到他。就在我失望至极时,有一个人走过来,放了20元在他的碗里,还和他说起话,他一点也不因为乞丐的身份卑微而讨厌他。
其实人人都*等,主要看你的心态,如果你善待别人,那他也不会亏待你的。
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4
这本书是我在五月底的时候买的,当我一看到这本书,就喜欢上了它,于是就迫不及待的买了下来。
这本书介绍的是几个来自乡下和城里的学生形成了对比。主人公是一位来自乡下的一名学生——顾家宝。他来到城里后,用课余的时间捡破烂,卖钱,他从一个令人讨厌、瞧不起的“小人”,变成了一位令同学们都羡慕的好榜样,好学生。这一切全部都是由顾家宝勤奋刻苦、善良的品质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而与顾家宝产生巨大的差距是——陆强明。但是他和顾家宝一样都是乡下人,可他却一直对自己的农村身份感到羞耻、厌恶,他非常想成为一个城里人,于是便和身为城里人的路修文成为好朋友,在同学面前做出城里人的派头。
路修文也是一个骄傲自大、不尊重别人的人,他总是瞧不起乡下的人,甚至对陆强明也有那么一丝瞧不起。
在这本书中,顾家宝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他不会像陆强明那样。顾家宝不追求那些巨大的名利,不渴望成为人们心中那颗“闪耀的星。”
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5
今天,我要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它的书名叫做《笑容在阳光里》。
这本《笑容在阳光里》的作者是王巨成,它的姐妹篇是《穿过忧伤的花季》。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顾家宝、陆星儿、马东亮、陆强明、马东林这些乡下的少年以各自的方式来到了城里生活。顾家宝善良、正直又勤奋,他十分热爱城市,从容、淡定地走着自己的路,最终得到了其他同学的尊重。同样是乡下孩子,可是陆强明却爱虚荣,不断地用金钱在同学们面前装饰自己,因此和大坏蛋马东林产生了瓜葛,还差一点点把路修文害死了。而骄傲自大、不尊重别人的城市孩子路修文在经历了这件事情后也成长了不少。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的一个人就是顾家宝。我觉得,他是一个榜样,一个所有孩子的好榜样。他为了减轻爸爸妈妈的负担,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捡破烂。这种行为遭到了不少同学的嘲笑,可是,顾家宝忍下了这一切的嘲笑,不怕冷嘲热讽,所以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我还十分喜欢他的善良、正直,各他的踏实、勤奋。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乡下孩子一点都不会比城市里的孩子差。
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6
我看完了《笑容在阳光里》这本书,这本书讲了在故事的开头,有一个叫顾家宝的名字印入了我的眼帘,他在他们学校的垃圾桶里捡垃圾,他把所有垃圾桶里的饮料瓶、旧书本之类的东西掏出来,似乎那都是一些宝贝,掏迟了,就被别人抢去了,这时候一个手上拎着双肩包、埋着时尚碎发的男生挤了进来,那个时尚男生收回了迈出去的脚,正要再说一句什么,被一个声音抢了先,“我的天,捡破烂竟然捡到学校来了!”······
在大家七嘴八舌的“声讨”声中,门卫老大爷手抓一把扫帚,匆匆地来了。“谁让你到学校里捡破烂的?出去,出去!”有一个叫路修文的男孩,还对顾家宝说:“我手中的瓶子值几分钱?你要不要?”路修文还把一半的饮料倒了,对顾家宝说“给你——”······
读到后面的时候,路修文别绑架了,绑架他的人正是以前砍掉顾家宝爸爸的手指的“豁耳朵”,他还在火车站偷过一位妇女的钱包,他知道路修文家很有钱,就叫路修文爸爸拿十三万元做赎金,最后“豁耳朵”被抓起来了,从这起,路修文改变了对顾家宝的看法,他们从冤家变成了好朋友。
这本书真好看啊!
笑容在阳光里读后感7
我生在一个美满和谐的家庭,从未感受过社会上的风风雨雨的竞争,也从未知道受到的鄙视与嫌弃。《笑容在阳光里》一书让我深深地体会和了解了乡下人的坚持、坚定和势力。
书中讲了一个乡下娃顾家宝来到城里,为了减轻父母负担,每天下课就捡破烂,但受到了城里人修文的冷嘲热讽,却也从不畏。最终,她尽力就下了被绑架的路修文,从中路修文也陡然明白了什么……
顾家宝的真诚令我感动。虽然路修文*日里对顾家宝的尽是冷嘲热讽,但他却从没计较过这些,同学遇到了困难,尽一切势力帮助他。有句名言说的好,“山不厌高,水不厌深”,这真可以形容顾家宝对路修文的真诚呀!
顾家宝不跟同学较劲,一心一意地为大家好。而路修文,他在这些时间也领悟了不少并悔改了。想到这一点,我真是自愧不如。又一次,我因不想抄古诗而吧字写得很烂,惹得妈妈很生气,跟妈妈吵了一架,导致妈妈在床上睡了一天,想起来还有点内疚。
有一样东西,它看不见,只有用心才能体会到——那就是真诚。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扩展4)
——《在人间》的读后感3篇
《在人间》的读后感1
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
多度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
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
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
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在人间》的读后感2
在人间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伤害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了碦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在人间》的读后感3
这次,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母亲去世后离开外祖父家的生活。他在鞋店当过学徒;在姨婆家学习绘图、搞卫生;去船上当洗碗工赚钱;在船上的厨师斯穆雷、裁缝的妻子、“玛尔戈王后”??的帮助下,阿廖沙爱上了阅读,一有机会他就读书,经常在老婆子睡觉时偷看书;他还在圣像作坊里做过学徒,虽然他都经历了各种困难,但最终都风*浪静了,因为它克服了。后来,他怀着上大学的期望去了喀山。 读完的时候,我的感想有很多。当时的苏联那么乱,阿廖沙能这样*稳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我喜欢他坚强的品质;我很讨厌也很反感阿廖沙的姨婆(老婆子),她说话总是带着一种训斥的语气,为人不和谐,比外祖父还坏,她还用木头抽过阿廖沙一顿??但阿廖沙没有记仇于老婆子,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依旧我行我素。我觉得绘
图师人也不错,有时会为阿廖沙打抱不*,他教阿廖沙绘图(画画),他做事很耐心,很讨厌妻子天天向他“撒娇”(为一点小事打抱不*)。在这部曲中,外祖母有时会出现,她没有变,依旧是关心人的,呵护人的,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老婆子是外祖母妹妹,她总是当着阿廖沙的面大声训斥、奚落外祖母,她凭什么呀,说难听点,就是缺德。
这部曲总体来讲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等着大家去阅读哦!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扩展5)
——便当里的头发读后感3篇
便当里的头发读后感1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许多书,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回味无穷。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让我感动,我每读一次,心灵都会被触动一次。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便当里的头发》。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贫困的年代里,很多同学连中午带个像样的便当到学校的能力也没有。一位同学总是带着黑黑的豆豉,而且,他每次吃饭时,总是先从便当里捡出头发,然后再若无其事地吃下去。别的同学都感到恶心,悄悄地议论他,认为他的妈妈一定是个邋遢的人。有一次,“我”去他家作客,才发现他的母亲竟是一位双目失明的盲人!
每当我读到这里,都会感到鼻子一酸,,眼前的字变得模糊起来……我想:虽然这个同学的便当里每天都有头发,却是母亲小心翼翼为他装的便当,那不只是一顿午餐,而是母亲满满的爱心!在温暖的母爱面前,一根头发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的生活和他比起来,简直有着天渊之别。每天饭菜可口,营养丰富。只要我有胃口,妈妈会变着花样为我做好吃的。只是,我已经习惯了妈妈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不懂得珍惜妈妈的爱,更不知道感恩,甚至还乱发脾气,简直像一个刁蛮的小公主。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香喷喷的饭,忽然发现饭里有一根头发。我尖叫一声,拿起头发,气呼呼地去找妈妈,愤怒地说:“看!这是什么?”妈妈连忙说:“对不起,可能是我不小心掉进去的。”我生气极了,把筷子一摔,说:“我不吃了!”转身跑进了卧室。
每当我读到《便当里的头发》这个故事时,就为自己的表现感到惭愧。故事中的那位同学真是一位爱妈妈的孩子,宁可迎着全班同学鄙视的目光,每天从便当里捡出头发,也从不责怪自己的妈妈,他是一个知道感恩的孩子,妈妈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能再给妈妈增加烦恼。而他的妈妈,从不知道便当里有头发这件事,依然每天幸福地为儿子装着便当。和这位同学比起来,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想:如果我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我一定不会让妈妈难堪。可是,这种事情以后再也没有发生过。
爱是阳光,爱是空气,它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的身边有各种各样的爱,让我们用心感受身边的"爱、珍惜身边的爱吧!
便当里的头发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便当里的头发》这篇文章,老师让我们写读书的感受。
读了《便当里的头发》这篇感人的故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件发生在贫困时代的故事。有一个同学每天吃的便当永远是黑黑的豆豉和夹着一丝丝头发。同学们觉得这位母亲很恶心。后来同学们去了他家后才知道他的母亲是个盲人。母亲在看不见的情况下,每天精心为儿子准备便当。便当里每一根头发都凝聚着母亲的爱。这种爱永远比什么都强。
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一位盲人母亲,在看不到光明的时候,每天在黑暗里,小心翼翼精心为儿子准备便当。这种母亲的爱是多么伟大!多么无私!我们没有理由去计较这位母亲精心准备的便当,但我们可深深体会到母爱的伟大!母爱的无私!那边当不仅仅是一顿饭,更是母亲深深的爱,这应该是最美味的便当!因为里面满满的全是母亲的爱!这个故事太令人感动了!
联想我自己,都觉得惭愧,母亲为我做了很多,条件这么好,我都没能深深体会到母亲的爱,我觉得实在是不应该。
我读了《便当里的头发》这篇文章,给了我做人的机会。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妈妈感受到我的爱,就从以后每一天做起!就从现在做起!我今又一定要体会母亲伟大、无私的爱。我一定要努力学习,来回报这一切。
便当里的头发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做《便当里的头发》。
这篇文章讲的是:在一个很贫困的年代,那里的很多同学都没有一次像样的午餐。一个同学的同桌每次吃饭都要从饭盒里拣出几根头发。这个班上的人都说他的妈妈很无用。有一次,同桌邀请我到他家里玩。到了他家后,我愣了,原来他母亲是个盲人。
“有一个同学的同桌每次吃饭时都要从饭盒里拣出几根头发,然后若无其事的吃饭。”读了这样一句话,我感觉浑身不舒服。因为他每次吃饭都要从饭盒里拣头发,那头发有多脏啊。每一个有能力的母亲都会为自己的孩子做一顿卫生的饭。由此可见他的妈妈有多邋遢,多无用。
我又往后读:有一次,学校放学早,他想让我去他家玩,我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跟他去了。我跟着他到了一个很偏僻的村庄。来到了他们家。见到了他的母亲。原来,他的母亲是一个双目失明的盲人。读到这里,我有感而发:“他的母亲居然是个盲人,怪不得他的午饭里有头发呢!他的午饭虽然是黑黑的豆豉,但那是他妈妈亲手做的,又是亲手为他装上的。看来之前我们不能说他母亲无用,应该说他母亲很伟大。她的眼睛都失明了,还为自己的儿子做午饭。那不仅仅是午饭,而是母亲装满的爱心。惨杂的头发,也一样是母亲的爱。
母亲的爱是伟大的,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是爱自己的孩子。我长大以后一定要爱母亲,不让母亲受到一点点的伤害。只有这样,我的母亲才会健康,才会长寿。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扩展6)
——《游戏里的科学》读后感3篇
《游戏里的科学》读后感1
我这些天一直在看一本叫做《游戏中的科学》的书, 这本书很有趣,里面记载了很多的小游戏,而这些游戏中又包含了很多的科学道理。
我今天就给大家来做一个小游戏吧,这个游戏叫做“水火交融”,我想大家听了这个题目肯定会想:俗话说水火不相容,水火根本不能在一起,又怎么能互相交融呢?嘿嘿,别急。让我来教你!
首先要在大玻璃瓶中注入适量的水。再把铁钉插入蜡烛中下部,以固定好蜡烛。然后把蜡烛放入水里,只留一小部分在外面,最后再用火柴点燃蜡烛。过一会儿,你会发现,尽管书面上的蜡烛渐渐燃尽,但是在水中的火却还在继续燃烧。
这个游戏也告诉了我第一个科学道理,那就是:蜡烛燃烧形成的蜡液经水冷却后构成了一层很薄的外壁,这层外壁将水和火焰隔离开来,这样火焰遇水时就不会熄灭了,而是继续燃烧。因此,我们就能看到水火交融的奇景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并且它十分好看。你看了吗?
《游戏里的科学》读后感2
我喜欢科学,自从读了《游戏中的科学》这本书,我就知道了许多科学知识:把一个望远镜放在开着窗户的窗台上,拉下窗帘,留出一定的缝隙,让阳光正好能射入镜头,然后,用一面镜子放在望远镜另一端的一个镜头下,使太阳的图像反射到室内的墙壁上......
我觉得《游戏中的`科学》这本书很好看,它告诉了你科学的一切,要注意些什么,不能怎样等知识,所以我觉得《游戏中的科学》我们应该看一看。
之所以很好,就是因为只要我们看了,就可以知道些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所以,我爱科学,更爱《游戏中的科学》这本书!
《游戏里的科学》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游戏中的科学》,我对这本书 十分感兴趣,因为它能让我们边玩边学。
它給我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在庆祝活动中,我不在冷默,积极表演它教的科学小魔术,引起起台下阵阵掌声,老师也表扬我有了进步,我就像吃了蜂蜜一样甜。这可要归功于这本《游戏中的科学》呢?
有一次,我做失败了,在大家面前出了丑,我伤心欲绝,就在这时,我想起了书中的小朋友做了好几次都失败了,但他毫不气馁,奋起直追,终于成功了,我想起对自己说:“他没放弃,我怎能为这么一点小事而放弃呢?”我不在灰心,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成功了,我欣喜若狂,一蹦三尺高,我大喊:“我没放弃,我成功了。”
通过这本《游戏中的科学》让我明白了只要有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意志力,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到。这本书是哥哥介绍个我的,现在由我介绍给你们,希望你们遇到困难永不放弃,充满必胜的信心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到你们。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扩展7)
——天堂里的微笑读后感3篇
天堂里的微笑读后感1
在成长的过程中,有快乐,有喜悦,有悲伤,有愤怒,当然也少不了烦恼。在这几种心情之中,少了哪一项都不行,就像做菜的调料一样,少了一味调料都不会是成功的佳肴。成长过程中的烦恼也是其中的一味调料,它在成长过程中也是不可少的。
在《天堂里的微笑》这本书中,有悲伤和泪水,也有父母对孩子的爱。那位得了癌症的母亲,为了给孩子最后的鼓励,毅然地从医院搬回了家,最后导致病情恶化,离开了人世。但是孩子仍相信,母亲一直看着他,看着他长大,在时间的尽头等着他。这篇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也打动了每一个人。每一颗心。这位母亲用生命守护着孩子,让他安心长大*。在父母的关爱中明白了是与非、对与错,在不知不觉中慢慢长大。让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磕磕绊绊走下去,摔倒了就爬起来,即使是受伤,大不了休息好了再上路。
我觉得,这便是童年,有苦,有眼泪,也有甜。我觉得,这不但是作者的童年,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有父母的爱,有同学和朋友的关心,有老师的关怀。走进这本书,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体会到童年的酸甜苦辣,体会到童年的七彩斑斓,让童年更加富有滋味和色彩。
有爱陪伴,成长的"步伐是不会停止的!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扩展8)
——在人间读后感
在人间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间读后感1
《人间词话》它其实本身便是读后感。表面上,它脱离了原词,便成了只言片语;实际上,它又的确能独立存在。说它字字珠玑形容,绝不为过。
初读《人间词话》,是读词论;再读,便是读境界。“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境界,是艺术的极致追求,也是全书的关键词。
境界一词是王国维先生所写的精神核心所在。“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此句如金石掷地,沁入心脾。如青莲居士的旷达之境,创下“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千古气象呢。如欧阳修深沉之境,写下“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的慨叹。似稼轩的豪放之境,谱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塞上绝唱。如李后主幽婉之境,弹奏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幽怨之曲。似容若的落拓不羁,发出“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之言。
在《人间词话》中古人造境不外乎以下三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三个境界则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之异曲同工。此境妙在“顿悟”。欲成大事者,必先披荆斩棘,百折不挠。第三境界犹如不速之客,让成功的灵感乍现。此感在迷惘之后,在不经意间,空然降至,让人豁然开朗,绝处逢生。给人以开阖的意境。
欲成大事者,必须下定决心在自己的路上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百折不回。然而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却具有更丰富的内涵。成功的灵感或许就在于你莫名奇妙的一个回头,冥冥中有个方向指引着你。
对比自己,我怕是连第一个境界都没尝遍滋味。在这里,我只是根据所看之书比对着自己九牛一毛的人生经验来对我未来的见解抛砖引玉。我想,当我垂暮之年,饱尝人生百态之后会有更多不同的感慨吧。
在人间读后感2
这本《人间真情》主题丛书讲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的事情。
如《十一朵康乃馨》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兄弟想送给妈妈一打康乃馨,可好不容易攒好的钱,一不小心弄丢了。这两人商量去花店打零工。那好心的老板娘把他们留了下来,叫他们按地址给人家送花到家里。于是兄弟俩想出办法,每送花到一家就恳求得到一朵康乃馨,最后终于把十一朵康乃馨凑齐,送给了妈妈。
我印象最深的还有《奇迹的名字叫父亲》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位父亲带着女儿坐船去和美国的妻子汇合,可谁知船突然剧烈的摇晃起来,使正在用腰刀削苹果的父亲摔倒了,刀子插入了他的胸口,他为了不让女儿担心,对她说:“没事儿,只是摔了一跤。”以后的三天,仿佛一切如常。可在抵达终点的前夜,他把女儿叫到身边,对她说:“明天见到你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她,我爱她。”当时女儿很不解,但没在意。
第二天,女儿见到妈妈,没管爸爸就飞奔了过去,就在这时,周围一片惊呼。女儿一回头,看见父亲已经迎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口,刹那间染红了整片天空。
检查尸体的时候,人们发现:那把刀无比精确地洞穿了他的心脏。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多活了三天,而且不被任何人发现。
这件事是医学史上的奇迹。一个人给这奇迹起了个名字:他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皆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那时只听他大喝一声,然后一字一顿地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最令我感动的是深沉、伟大的父爱和感人肺腑的母爱。
在人间读后感3
人间失格~丧失了做人的资格,这是主观的一句叙述,作者就是这样一个自卑到绝望的人,读书我总觉得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角度和侧重点都是自己主观的感悟,没有对错,只有是否合适,这本书我觉得要有阳光心态的外向的人去看蛮好,因为长生之花,最绚烂美丽的生物多生长在腐朽,潮湿阴暗的接近死亡与绝望的地方,但是我觉得的它的存在就代表着一种希望,人性都是有弱点的,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松的去面对自己的阴暗面,读这本书前,我不理解抑郁能给人带来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天真的以为只是自己主观的恐吓自己,自损,怯懦,但是看了作者很多的心理描述,我觉得它真的可能是一种病,跟感冒一样,需要治疗,不是主观上单纯对自己的恐吓,也不是一两句那么简单,有人说这是一本致郁的书,我觉得看起来相对轻松,因为很多人的视角可能更多的是同情,怜悯,虽然有很多跟自身相似的阴暗会让人觉得不舒服,但是整体上像是在读别人的故事,没有融入其中就很难有那种震慑和伤害,毕竟多数人还是正常的,不过过于低沉的,可能会带来困扰。
不过总结一下我还是觉得,人间失格是作者觉得自己丧失了做人的资格,因为自己的软弱,曲意逢迎,从小就变态的心理人格,但是也告诉了我们,这都是他自己以为,所以做人要有一个强大的人格自信 积极,事情总会解决,相信自己才是一切力量的源泉,水不尽因有源,人生需要战斗的事情太多太多,修行就是培养一个坚强的意志,用于承认自己的弱点,接受他,努力变的强大。
在人间读后感4
是沈从文的关门弟子,“*最后一个士大夫”;是西南*的天才学生,逃课偷懒却才气逼人;是文人中的美食家,再*淡的食材在他的勺中也胜过如何任何珍馐……汪曾祺这一本《人间滋味》依然延续了轻松有趣的文风。书页上跳跃的文字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
书中更多讲述的是一些地方的果蔬。譬如水中爽脆异常的花菜和气味浓郁的山韭,无一不写的鲜美诱人。再低落的心情,想必只要读一读这本书,都会烟消云散的吧。
汪曾祺写了许多令人愉悦的文章,却并没有得到愉悦的人生。同古今中外的许多文人墨客一样,他也是怀才不遇。从老家江苏到昆明求学,又到成都任教,曾辗转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他的生活中奔波多于安定。骨子里又还保留这文人的清高正直,所以家境始终贫困,连吃肉都是有数的。但是,这又如何?买不起较贵的肉,便吃些嫩滑的牛肝菌,还不忘借“少放葱使人晕倒”作调侃;吃得只是咸鸭蛋,却怡然自乐地道:“论咸鸭蛋还是高邮的好”;吃得杂便自诩:“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他尝尽人间百态,心中却只留蜜糖。
做人为何不做汪曾祺?日日笑口常开,摔一跤也只是打一个哈哈。何必在春天之际也要哀吟一句“杨柳岸晓风残月”?人生是要靠“过”的,你将它过得欢欣,自然觉得自己幸运。如果整日怨天尤人,这一辈子还能找出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是《记承天寺夜游》中被贬仍以“水中藻荇交横”为乐,成就了苏轼;也是《桃花源记》中战火连天仍期盼“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成就了陶渊明。自古乐观为主宰,没有乐观,何以生存?
人间世事万千,我们能改变的却寥寥无几。若整日以泪洗面,你便必定短寿。倘若你活得如汪曾祺一般快乐洒脱,再糟的人生也是一首史诗。热忱诚然可贵,历尽千帆的热忱更加可贵。何不细品“人间滋味”呢?
在人间读后感5
蒙蒙细雨,沙沙滴下,像一根根透明的银针,从天上掉下来,装点千山万壑,又似璀璨的珍珠,纷纷而落,镶嵌着绿野大地。在阴天总有种失落感觉,心情也随之下沉,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世界。
我总在窗前捧起一本书,千丝万缕,思考生命。最近,我在读老舍的《烟火人间》,颇有感触。
这本书里有许多生动的人物,有的命运坎坷,有的待人朴实……
他们各有各的生活和职责。全书包括爱情、婚姻、北漂生活、婆媳关系等,文章语言生动幽默,深深地吸引了我。
重读经典,回首往昔。我感到经典作品的魅力。让我们从经典出发,千百年来,一代代*人从浸润着书香的童年走来,怀揣着中华文化永恒的印记和诗书特有的气质走向世界。
我们的时代难道不需要经典了吗?
人之初,性本善……《三字经》流露出古代先贤的智慧。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诗经》里写出了爱情的美好。
从先秦诸子那里,我领悟到了许多。为人处世,君子之道,我从那里找到了答案。
或许有人问:那么久远的思想文化,现在还管用吗?其实,思想家们一直影响着我们。比如什么是人生?什么是永恒?因为这些都永恒的问题,它们是属于全人类。每当我们想起经典文化,我们便知道什么是答案,它们永远不会变。
重读经典,我们仿佛走过了历史的长河,经历了许多重大事件。经典重读也是人类认识自我的一种方式,是人立身的根基,而有了根基的人才能立足社会。
每读一本经典,便是将生命重新领悟一遍,《烟火人间》也是如此。一个人的民族身份需要与其经典的滋养,让我们去领悟和培养一个民族深沉的情感。
当今社会科技迅速发展,人们感到财富带来困惑压抑的时候,那就让我们重读经典吧。
在人间读后感6
雄鹰忍受一次次从峭崖上摔下的痛苦,才有了飞翔天际的一刻;河石接受一次次海浪的撞击,才有了浑然光滑的形体;雨燕接受一次次风雨的打击,才有了高歌飞翔的本领。一沙一世界,一歌一天堂。
渴望成功,追逐成功,*凡的我们必须花两倍甚至数倍的精力,忍受常人不能忍受之寂寞,之痛苦,并且咬紧牙关,不半途而废,认准方向,成功定会向我们走来。
当我读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部小说,我被这部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破产出外谋生的经历。他在鞋店,圣像作坊做过学徒,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非常沉重而且苦闷的生活,但他每天都用剩下的时间来读书,有时甚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慰藉,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作品,并且心中始终向往着新的生活。
当你读完这段文字,也许你会被高尔基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所感动,也会为高尔基为了读书所遭受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是的,无论是他的毅力、惜时、持恒,还是他面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都照耀着我前行。
他的毅力告诉我:毅力不能放在嘴上说,它是沉默中一小步一小步不间断的跨越,它是意志力支撑下的持久的行动。檐上水滴之力微不足道,但它却能穿透石块;愚公年老力衰,子孙势单力薄,但他们却敢于向巍然的太行、王屋两山开战;兔子跳跃迅捷,乌龟爬行缓慢,但龟兔赛跑乌龟竟能折桂。这看似不可思议事情由于毅力的支撑而变成现实。也许你的力量很小,但只要你拥有了锲而不舍的毅力,便没有不可征服的高峰;也许你的智力驽钝,但只要你拥有了坚忍不拨的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行百里者半九十,”坚持到最后一刻的才是胜者,让我们从小事做起,磨炼自己的意志,锤炼我们的毅力,为自己的人生写出最美的篇章。
在人间读后感7
最近读了《人间芳菲》——《红楼梦》中的植物世界这样一本书,感觉它对读《红楼梦》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我们对红著中一些诗词知识作更深入的了解。
以前读《红楼梦》只重视其故事性,而对于诗词却是一带而过,有的也不甚理解。有了这本书的诠释,就会有想再次重读《红楼梦》的冲动,因为在原著里体会在本书中了悟的东西实在是一种乐趣。
在此书中详细解释了《红楼梦》中一些诗句的典故,对我们学习*的历史文化知识是非常有帮助的。比如,我们所熟识的一个词“书香”,大多数人都知道就是书中带着某种香味儿,可具体是什么植物产生的香味,却很少有人了解。而这本书中就有所解释:在《红楼梦》中有个绛云轩,“绛云”就和一种植物芸香有关。因为古人常在书籍中放芸香草驱虫,夹有芸香草的书籍打开清香袭人,称为书香。由此使读者了解到原来书中的香味来自于芸香草,而绛云轩的含义也由此得到了诠释。
《红楼梦》中有许多景致与竹子有关。宝玉有诗云:“秀玉初成实,堪宜待凤凰。”如果我们不知道秀玉是什么,和凤凰有什么关系,那这句诗就无从理解。而当我们读了此书后,就会了解这里的“秀玉”指的是竹子,传说中凤凰吃的是竹子开花后的果实。经过这样的解释,这两句诗的美感就会油然而生。每当看一本好书时,就像漫步在美丽的沙滩捡拾贝壳一样兴奋。而我在读这本书时从头至尾贯穿着这种兴奋的感觉。因为我捡到了好多的宝贝!
在此我只简单的举了两个小例,而更多的宝贝还在书中等待有心人去发掘。我只是抛砖引玉,把心得与朋友们分享一下,写下此篇小文,也许认识比较浅显,但我觉得把一本好书像朋友一样推荐给大家认识,就是我所喜的。
在人间读后感8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
多度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
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却在打工的时候想尽办法借书看。他过早地接触这些人情世故,过早地接触一些猥亵、龌龊的事。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
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在人间读后感9
《在人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在人间读后感10
行者无疆。四周山色临窗透,一夜溪声入梦清。一叶飘落而知秋,一叶勃发而又春。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却又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由此可见,出门远行,价比千金。国子监、胡同、泰山、天山……这些孕育着一方文化的地方,其魅力并非文字可承载。汪曾祺就像一个拿着大口袋的寻宝人,来到一个大宝窟,只能带走其中一二藏在自己的字里行间。宅在屋子里的作家如同没有阳光雨水滋润的种子,即便深埋于沃土之下,也无法生根发芽,更别提枝繁叶茂了。艺术永远是源于生活,不懂得热爱生活,发现生活之美的人,也无法写出动人的文字。
北*是汪曾祺先生人生的过客,但是他对这里的了解比我这个常住人士要多得多。关键就是他懂生活,懂发现。街边小草,枝头小鸟,也是锦绣山河中的一滴墨。关注这些一草一木,我们在能更好的诗意地栖息在这个世界中。
接触到汪曾祺写的小说还是在学“端午的鸭蛋”的时候,他朴素而形象,生动而有趣的语言吸引到了我。特别是描写吃鸭蛋的时候,写到筷子一戳,红油就流出来时,我的口水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我开始更多的关注他。
不出所料,《人间草木》这本书依旧是他那令人舒适的风格。他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常事,却比我们多了一双更会发现美的眼睛。像“故乡的元宵”这篇文章,他会发现故乡元宵时唱的歌前面都有个“格炸炸”,会发现烧香的老妈妈鞋底的牛屎,会发现外地没有的习俗“看围屏”,他的发现,都是些很与众不同的东西,别人在欣赏烟火,他在观察烟火的声音。这里可以体现出他的敏锐。
在人间读后感11
《在人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文学璀璨星河之中最为灿烂的一颗。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19世纪俄国的社会状态,从一个小男孩阿廖沙的视角,来反映出人民对自由强烈的渴望和对幸福安宁生活的向往。
当我轻轻合上最后一页书,小主人公阿廖沙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怜悯不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他家境贫穷,幼年丧父,寡居的母亲没有能力抚养他,不得不把他送到外公家过活。
童年时期的阿廖沙仅仅上过三年学,不幸的事情再次发生了,母亲也离开了这个人世。这个只有十岁的男孩不得不用自己瘦弱的身躯独自打拼,在险恶的社会环境中挣扎着活下去。他前后当过洗碗工、佣人、搬运工等等,生活是何等艰辛?
与其他同龄人不同的是,阿廖沙非常热爱读书。书籍,仿佛是一道光,照亮了他前行的路;书籍,仿佛是一把火,点燃了他心中的希望。书籍,成为他最好的朋友与陪伴。那些苦闷的日子,因为书,阿廖沙硬是过成了节日。工作之余,每天他都让自己陶醉在书的世界里。
最让人敬佩又感动的是黑夜中他自制油灯与书作伴,周围人们的愚昧和打压并不曾影响到他对书的热情。他对书,仿佛就像蝴蝶对花朵那般痴迷。
反观我们自己,虽有一个良好的读书条件,甚至拥有学习各种才艺的条件,却不自觉、自律,十几岁的阿廖沙能同许多著名人士、知识分子打交道,我们却面对着考卷心痛、叹息!为什么会这样呢?
阿廖沙哦,你充满着苦难与不幸,可你也充满着坚强与自信,尊严与勇敢,正直与抗争,善良与博爱,勤奋与好学!
你那勇往直前的信念,将引导我日后的学习、工作与生活。
在人间读后感12
今天下午,我们谢叠山小学迎来了一次有关“感恩励志”的演讲会。在场的老师同学家长们个个泪流满面,感动极了,可见这次演讲会很成功呀!这是一名叫“樊涛”的演讲师。据我所知,他们这个团队在全国举行了三百多次的演讲会。他讲的很生动,语调和肢体语言也十分丰富。
其中有一个环节,让在场许多人都落下了冰凉的泪珠。樊老师说:“请在场所有人,低下你们的头,闭上双眼让思绪飞出操场,仔细回想你童年的故事,”大家依照着,“你们是否依然记得父母带你回家是的眼神?你们是否依然记得你曾赌气离家出走?你们是否依然记得父母在不见是那你不见时那冰凉的泪珠……可你们想想,你又有多久没有仔细看看你的父母?”他话音未落,大家都自愧不如。泪水页开始在我眼眶中打转,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了,两行滚烫的泪珠从脸颊上流下,滴落在鲜艳的红领巾上。
听我这次演讲,我感触很深,感恩父母,感恩师长,感恩身边每一个人。父母将你抚育*,老师铸造你灵魂成长,人们也在你身边帮助你……所以你要以最真挚的爱回报他们,哪怕只是滴水之恩,也当涌泉相报,还得感恩祖国。可小小的我们怎么报答这如此之大的祖国呢?从今天起好好读书,奋发图强,不让九一八那段屈辱的历史重演。制出将来之少年者,则*少年之责任也。我们要努力学习!振兴中华!报效祖国!
我想,这次演讲一定唤起了大家学会感恩!我一定不会忘了这一个半小时,因为这短短的一个半小时让我受益匪浅,学到的东西也会一生受用不尽。
在人间读后感13
《人间告白》这本书,是金鱼酱(本名李锦,80后插画师、作家)写给爱人的承诺,留给世界的情歌。作者通过行云流水的描述将她与心爱的小忽从竹马青梅、懵懂无知阶段的相识相遇一直到相互搀扶、陪护到生命的尽头的爱情故事展现给读者。让我们甚至,死亡固然可怕,但是如果之于爱情,则显得分外苍白无力。可能,死亡带给相爱的人仅仅是肉体上的分离,但是爱的精神依旧相伴相依,永不分离。
作者金鱼酱会主动分享自己的日常点滴与静谧时光,即使在小忽逝去之后,他并未堕落消沉,并未向柳永所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依旧努力乐观,依旧带着阳光深爱着现在生活中的点滴,依旧勇敢与坚毅。现在社会中,能够在阳光下生活的人很多很多,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独面黑暗的勇气。记得一位名人曾将说过:真正的勇敢,就是敢于直面黑暗和痛楚,靠自己的力量治愈伤口,再去重新拥抱阳光。金鱼酱用自己的行动切实做到了。“我决不放弃生活,即使魔鬼关上了我们幸福的窗户,我也会努力去找到另一扇可以打开的门。人只有明白了什么是爱,才会更加懂得珍惜爱,也会想要把爱分享给别人。”或许,金鱼酱的确在另外一个时空与小忽依旧在一起,她真正的找寻到爱的真谛,纵使相逢应不识,却依旧感受到对方心房的跳动,这是真正的死生契阔、与子成悦。
初读《人间告白》之时,可能感情细腻的你就会情不自禁,感情越是细腻越能够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带有阳光般的温暖气息,就会让我们对于爱情无比向往与坚毅追求。或许这就是金鱼酱在自己特殊经历之后的醉人感受。“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出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每一天,都是我们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要好好珍惜生活,人间一趟,爱最珍贵。
在人间读后感14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认为,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帮助,它可以教会我们坚强、学会忍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小孩成长的历程。这个小孩子就是我们的——小阿廖沙。小阿廖沙从小就开始接触小市民那种恶习,不过,可以看出,小阿廖沙非常讨厌这种小市民风气。小市民最喜欢吵架、给别人制造丑闻。而且,小市民还非常自私,自私一点儿也就算了,可是,他们不仅自私,而且,他们还保守、贪婪!不过还好的是 小阿廖沙并没有受到什麽影响。可是,小阿廖沙生活在这些人当中时常感到郁闷、处处感到压抑。
在《在人间》里,小阿廖沙接触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厨师——斯穆雷、码头装卸工人、洗衣女工——纳塔莉娅、格里戈里……这些好人告诉了小阿廖沙这个社会有多麽好,不过,也告诉他这个社会有多险恶……很多有益于小阿廖沙以后到社会上闯荡的一些忠告。其实,有时候,坏人也可以告诉我们很多道理,比如:这个世界上不是你想像的那麽容易,并不是你想怎麽样就怎麽样的世界,知道吗?……所以,我觉得,坏人有时候也会帮我们的大忙呢!
在那个连看书、读书都认为是 “歪门邪道”的小市民圈子里,小阿廖沙为了读到一本书,受尽了屈辱,他年纪小小,就要出去打工,打工的那个老板也属于小市民圈子里的人,也认为读书是一种耻辱,所以,一当他发现小阿廖沙晚上做完事之后在看书,便把小阿廖沙呵斥了一顿,并再也不让小阿廖沙在他家看书了。小阿廖沙只好做罢了。不过,小阿廖沙为看书受到的苦是非常多的,比如说:什麽打骂呀;什麽用鞭子抽呀,都不在话下。甚至可以说,小阿廖沙什麽苦他都受过,什麽累他都 “享受” 过。他还只个跟我们一样的小孩子呀!
我很敬佩小阿廖沙,因为,为了看书,他可以不顾一切的克服困难。为了自己的梦想,他受尽了屈辱!我敬佩他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他的坚强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在人间读后感15
我要为大家介绍的书是“世界是晴天”这本书是我妈妈软磨硬泡试图在网上购买,笔者出生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黄金—威—霍尔特。
霍尔特的书里我们经常可以出现一些祖父母的形象,是因为霍尔特的祖父母对她影响具有深远。每当霍尔特问问题时,祖父母永远都是不会只给她一个非常简短的答案了事。他们会告诉她这是一个故事,让她自己领悟到了答案。
这本书的主要特点:虎十一,十二岁女孩的英雄;主儿11虎女士祖母,雄厚的实力,冷却老太太;科琳娜11虎的母亲,智力水*,五个六个孩子;马洛尼11虎的父亲,有的智力低下;以上十一年阿姨阿姨虎,生活在大城市。
泰格对自己的生活环境充满了各种困惑,她想不明白我们为什么他们自己的爸爸妈妈是个智障。泰格觉得父母很丢脸,可是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更丢脸。泰格想逃离学习这种社会生活,可外婆告诉她:“泰格,你妈妈工作也许学生头脑进行简单,但是她的爱却是一个纯粹的,爱从她的身体里流淌出来,就像通过一条水流很急,却没有得到任何能够阻挡的河一样。”
从她的话中,我想到了我身上发生的事。那年冬天,一个母亲感冒了,谁知道像猪一样笨我扭了脚。于是妈妈冒着严寒,忍受着痛苦,送我去了医院。
在呼啸的风声中,我仿佛听到奶奶对我耳语:你妈妈的爱是纯洁的,爱从她的身体里流出来,就像一个很快的速度,但是没有什么能阻止河流。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在妈妈的怀抱里,我感到温暖和快乐。
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不管是什么爸爸妈妈,但他们对我们无私的爱,伟大的,纯洁的。
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读后感3篇(扩展9)
——在人间读后感
在人间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间读后感1
初读《人间词话》,是在暮春时节的一个午后,窗外柳丝低垂,紫燕轻喃,独自倚靠在窗前的榆木榻上,沏一壶香茗,在茶香缭绕中,细细品读,任思绪在在字里行间慢慢流淌,而窗外,那投射进来的一米阳光,暖暖的,缓缓的,从榻首移到榻尾,恍然间,仿佛过了半个世纪。
我喜欢诗词,也喜欢读一些《诗词鉴赏》之类的书籍。但是《人间词话》是迄今为止我所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评。严格说来,《人间词话》算不上一本书,充其量是一篇读书笔记。但在这篇笔记中,王国维老先生洋洋洒洒,挥斥如意,对由唐至清的诗词曲赋逐一进行了评点,高屋建瓴,切肯中要,显示了深厚的国学功底。全文由始至终沿着“词以境界为最上”这一主线,重点围绕“造境与写境”,从“人与境”、“情与境”两个方面着手,阐述了词境的“虚与实”、“远与近”、“动与静”、“大与小”、“粗犷与细腻”、“豪放与婉约”,总结出诗词的“三重境界”亦即“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的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以及“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在这本书中,王国维先生如同一个博学的评委,为读者点评了词品的高低、词境的大小、词句的优劣以及词人的长处与不足;如同一个娴熟的讲解员,给读者讲述了由盛唐至早清*诗词曲赋的发展史;如同一个高明的导演,向读者展现了“大漠孤烟直”、“寒波澹澹起”、“马鸣风萧萧”、“乱红飞过秋千去”、“红杏指头春意闹”等一系列气象万千,风格迥异的雄伟画面;如同一个出色的主持人,让读者认识了疏狂的李白、沉稳的王维、豪放的苏轼、柔弱的李煜、温婉的李易安、凄楚的纳兰容若等一大批才情出众、气质各异的伟大词人。翻开书,我们眼中看到的是一行行流淌着的文字,掩上卷,我们眼前浮现的是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
王国维先生是我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国学大师,他一生中在考据、哲学以及文学评论等多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成就,他博学多才,自视颇高,尤其对自己写词的功夫颇为自得。他曾说过这么一段雄视百代的话:“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余阙,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我们姑且不论他的词是否真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高明,但既然作为大师的他自己都敢这么讲,那么估计他写词的水*也绝不会太差到哪里去,他写的《人间词话》也就能抓住重点,切中要害,评价得当,因而成为*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著作,在学界享有崇高的地位,得到很高的评价。如朱光潜在《诗的隐与显—关于王静安〈人间词话〉的几点意见》一文中说:“近二三十年来,就我个人所读过的来说,似以王静安先生的《人间词话》为最精到。”;王攸欣在《选择、接受与疏离——王国维接受叔本华、朱光潜接受克罗齐美学比较研究》一书中说:“王国维寥寥几万字的《人间词话》和《红楼梦评论》比朱光潜洋洋几百万字的体系建树在美学史上更有地位。”。
总之,《人间词话》是王国维文学评论的代表作,它虽为论词而作,但不限于词,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它以其见解之新颖,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和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而为*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九二七年,五十岁的王国维先生在北京颐和园投湖而死,虽然他的死因至今尚众说纷纭,但《人间词话》确成了人间绝响。在这里我想引用杜甫的两句诗作为本文的收笔,权当作对《人间词话》这本书的简要评价。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在人间读后感2
《人间词话》,其实本身便是读后感。表面上,它脱离了原词,便成了只言片语;实际上,它又的确能独立存在。用字字珠玑形容,绝不为过。而珍珠本身,不事雕琢,无需镶嵌。
初读《人间词话》,是读词论;再读,便是读境界。“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境界,是艺术的极致追求,也是全书的关键词。
词尤文也。小学生作文,要求结构清晰、语句通顺;中学生作文,要求文采华美、情感真挚;高中生作文,要求观点正确、立意新颖;文人作文,讲求视角宏大、境界高深。
境界是文章的精髓,却往往被人忽视。为文如登山,绝大多数人在山腰徘徊。这是一种局限,也是一种无奈。有些人,是自赏;有些人,是自欺;有些人,是无力;有些人,是无方。自赏,是被眼前山花所迷,忘却追求山巅之绝境;自欺,是自知低俗而不愿承认;无力,是听闻别有佳境,却身心俱疲,无力攀登。无方,是有心向上,精力十足,却难窥路径。其中,当是自赏与自欺者居多。无方者,往往将精力放在阅读积累、技法探析等文字的外在形式上,而忽略了内求自省。他们不懂得,再多的名言佳句、再妙的写作技法、再新的选材角度,都是*面拓展,不能真正立体建构自己独有的艺术境界。
江上之舟往来如梭,乾隆应是看到了盛世繁华,法磐却只看到两艘船,一为名,一为利。在游人眼中,不过是转瞬即逝的景致。至于划舟的人,应该是无心于欣赏或思索,看到的只是自己苦苦挣扎的人生。同样的事物,观者的身份不同,体会也不同。同样的写作对象,用不同的格局去写,便是不同的意境。
意境是虚构的精神世界的花园,作者作为导游,将读者引入自己的意境,便是共鸣。
境界有大小。“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心怀家国者为大。“少游词境最凄婉,‘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则变而凄厉矣。”感怀自身者为小。
境界有虚实。营造意境,便要“写境”与“造境”。“写境”重写实,“能与花鸟共忧乐”。虽然生动真实,但易流于浅白。“造境”重想象,“以奴仆命风月”。虽然瑰丽神奇,但易失于空洞。文章是理想与现实的反映,“写境”与“造境”相结合,便可回避无本之木的尴尬,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界。
境界有高下。《人间词话》中,最为人们熟知的,莫过于三种境界。“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第一境,凄清孤独,不为人知,前路漫漫。第二境,上下求索,不悔不弃,历尽磨难。第三境,豁然开朗,空灵顿彻,无心偶得。
这是艺术的三种境界,也是人生的三种境界。人一生所悟甚多,“吃一堑,长一智”是凡夫之悟;“退步原来是向前”是智者之悟。每一种悟里,也都有这三种境界。悟之境界,便是人生境界。
境界有有无。“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我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有我之境,从“我”的角度去写景状物,外境随着人的心境而变化,作品带着作者个人的感情色彩。无我之境,“我”的心境与自然融为一体,物我两忘。这是道家的“天人合一”,是儒家的“仁”,也是佛家的“空”。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放下自己,才能包容万物、关爱他人,也才能真正建构与他人共赏的艺术境界。境界有大小、境界有虚实、境界有高下、境界有有无,文章境界,便是人生境界。
在人间读后感3
四言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又律、绝,律、绝敝而有词。此古往文学演化,先真朴而趋工巧,王国维先生对于古代诗词进化有着极深的了解,他直接道出了进化的本质:后人写作会泥于原有的风格与形式,而不能写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于是就开拓了新的领域以自解脱。依我拙见,诗与词虽诗在前,词在后,却难以评价两者优劣,因文体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总各有千秋,未尝有文体能达到万事所具的地步,在我看来词之所以情感更为随性自然,与它的表现形式也是密不可分的,它不再拘泥字数的整齐划一,因而更为随性所欲。
文学体裁之所以一代代的衰落、更迭,是因为当一种文体在文学界流行起来,有太多的文学作者去尝试和使用,这样的后果一方面可以使这种文体发展的越来越繁盛,产生许许多多的堪称瑰宝的优秀作品,但一段时间之后,几乎所有新奇的方式都被用尽,后人再也无法写出更加超越的作品,有新意的作品,所以这种文体会陷入衰落。与此同时一些善于创造的想要有更宽阔展示空间的文人,就创造了新的文体,以发挥更多的聪明才智,创造新文体的辉煌时代。以此类推,代代更迭。这种再*常不过的的文学界的更迭现象,王国维却能看到它的本质原因,并且分析得极为到位,这让我本人很佩服。同王国维一样我不赞同文学后不如前,我认为无论四言,楚辞,古诗,律绝还是词,它们的地位都是*等的,它们代表了每个时代每种文体中的最高水*。至于为什么会被取代,绝对不是因为文体本身有什么缺陷,而是因为它发展到了极盛极高的难以超越的完美水*,所以文人只好另辟蹊径罢了。所以我认为文体之间是不可以被比较的,他们只是形式不同,时代不同,“不以是而分优劣”。
对于王国维阅世深浅论,大多数人持反对观点,认为诗人应该将事实与艺术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李后主不经过国破家亡之痛何来“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等佳句?哪能以*词?但我个人认为,这其中的阅世并不一定特指参与世俗事务,有人生经历。阅世深者,即知识面广,所见人生更多元,接触各行各业的人物,其作品多反应世态众生,生动形象地刻画人间沧桑。而所谓阅世浅者,应是保持自己与生具来个性,用真性情写真感受,无所顾忌直抒胸臆的人。亦或阅世仅是一种创作取材的手段,阅世有时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阅世后是否对其进行进一步思考以“镌诸不朽之文字”。归根结底,艺术上没有绝对的事物,凡事都是相对的。
王国维说“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此句话介绍的是由古而来的文体的转变。王氏在以后为我们解释文体“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为解脱而作他体。
不难想象,文学的发展必经过三种境界:一为新起,二为繁荣,三为衰败。而此正是由于长期发展文体再无创新,文人再无乐趣于其中,所以后衰。这也体现了自古以来*人就某一方面的深入发展缺乏创新性。
但话不能绝对。以宋代为例,宋词是这一时代文学的最高成就的体现,但你并不能就此否决宋代在诗的方面仍然有不可磨灭的成就。
幸好王国维在最后总结中提到“就一体论”,表明了单个文体在自生发展历程中始盛中衰的现象。
“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王国维的这两句话颇具争议,且多集中于后一句话上。
李后主是南唐亡国之君,如果没有经历了国破家亡的惨痛,怎能使他写出忧愤深广的词来?主观之诗人,正是要经历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磨难,才能有对人对事的深切之感,故能“真切如此”;而若阅世愈浅,那么性情之真就只是无痛*而不能为世人千古传诵了。
客观之诗人,更多的是对材料的整合,故需要多阅世,这样才能丰富材料内容。但对他们而言,就不需要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么?所以客观之诗人亦不可缺少真性情。
在人间读后感4
《人间词话》是著名国学大师王国维所著的一部文学批评著作。接受了西洋美学思想之洗礼后,以崭新的眼光对*旧文学所作的评论。表面上看,《人间词话》与*相袭已久之诗话,词话一类作品之体例,格式,并无显著的差别,实际上,它已初具理论体系,在旧日诗词论著中,称得上一部屈指可数的作品。甚至在以往词论界里,许多人把它奉为圭臬,把它的论点作为词学,美学的根据,影响很是深远。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是晚清以来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
这是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的极大评赞。在学习的生活中,我早就听身边的朋友和老师介绍过这本书,趁着空当我便也仔细的品读了一遍。
《人间词话》写得很有见地很有特色。这是我个人的最大感触。书里面大多穿插着诗词、注释和评论。咋一看很凌乱很散的样子,其实不然。就像一篇散文一样只是形散而神不散罢了。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人生的三种境界:
一,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三,梦里寻她千百度,漠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后人归之为:知、行、得三境界。
由王国维的三境界论,推崇的很多,有人效仿“三境界”的划分法:知之、好之、乐之;丰之恺认为:“物质、精神、灵魂”这是人生三层境界;有人认为,人生三境界不外乎是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也有人说为知、为己、为人;有人认为理想、事业、爱情等等,林林总总,琳琅满目。
而我和一些人一样喜欢将它喻为“立志”、“勤奋”、“成功”三个阶段。第一境界为立志,也是最初层次的境界。西风刮得绿树落叶凋谢,诗人独上高楼,登高极目远眺,找到出路。第二境界为勤奋,即表述如何去奋斗的。为了伊人,人瘦了、憔悴了,但始终不后悔。第三境界为成功。经过打拼、努力、千辛万苦地奋斗,终于水到渠成,获得了成功。
人之成功,都必须经过立志、奋斗。成功是每个人的梦想,是每个奋斗的目标。立志是前提,奋斗是保障。我们常说“有志者,事竟成”。越王勾践,为了成就自己的理想,经历百倍挫折,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楚国是个小国,在强大秦国面前十分弱小,但他们通过努力,终于吞并了秦国。此可谓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没有志向,一切努力是徒劳的。只要有志气,朝着奋斗的方向努力,我们就会找到我们的成功的归属。我们立志不难,但需要认清我们自身的形势,因材制宜地确定奋斗目标。
没有勤奋,一切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朱熹有“业精于勤荒于嬉,形成于思毁于随”之古训,今有“空谈于国,实干兴帮”鉴言。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来的。原北京大学校长季羡林给成功下了个定义:天资+勤奋+机遇=成功。天资是先天性,机遇是可遇而不可得的,唯独勤奋是掌握在我们手中的。如果不勤奋努力,天资再聪慧都无济于补,机遇再多都白驹过隙,难以抓住。
成功是预期的实现值,虽有预见性,但却隐含未知性。我们理解王国维的三种境界,最重要就是要躬于行、亲于践,努力把握好今天,以曾国藩“日以学为业”的精神,加强学习,多于锻炼,提高能力,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奋斗。
因为,奋斗其乐无穷。
是的。一旦有了寄托和目标就会奋力拼搏,因为是自己愿意的,所以不管遇到什么,都会是兴奋而执著的,这条道路上兴许痛苦却是快乐的。
当你到达一定的高度时,是孤独的,能理解你的又有几个呢。不然伯牙怎会为子期断琴,故知音难遇。特别是君王,一个人站的太高,是寒不胜寒的。而后,寻寻觅觅,泠泠清清,终于漂泊归于宁静,却发现原来一直追寻的在你不经意间朝你微笑,这一直寻找的就是你的眼前。
人生一世,如此而已。
读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收益颇深,可惜只是浅尝辄止,甚至可谓囫囵吞枣。想到如此,心生遗憾。望有闲时,再细斟读。
在人间读后感5
我已经很久没提笔了,昨天本是我的生日,很想写点什么,可一直没有想写的东西。虽然我的生日就这么*淡的,不为人知的过去了,但在我心里,不断的勉励自己,对于美好人生的向往和对将来幸生活福的追求不能停止,虽然这是一种心灵的追求,没有任何物质的表示,但在我心里,也是满满的礼物,一份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今天一早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天使在人间》的小说,它是一部奥黛丽赫本的儿子描述他母亲的小说,属人物传记篇。对于奥黛丽赫本,我本知之甚少,只是听到很多身边的人对她的热烈喜爱。而我仅仅是对《罗马假日》里那个清纯可爱的小女人,一个拥有美丽迷人的容貌所喜欢。读完此篇,我更想说,她是这样的女人:一个欧州美丽迷人的天使,一个温柔优雅的女人,一个辉煌和坎坷同在的女人,一个善良和对爱执着的女人,一个终得幸福的女人。
了解奥黛丽赫本的人都知道她有两次坎坷的婚姻经历,但对于我,更吸引我的是她的好友格里高利派克对她的纯真友情。派克是《罗马假日》的男主角,那个银幕上的情侣,深深在烙印在世界上喜欢它的观众心里。而生活中,是派克在暗中帮助他,支持他,很大程度上,是派克带给她一个辉煌的开始。所以在1954年3月,赫本因该片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赫本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得语不成句,但她却没有忘记告诉世界:这是派克送给我的礼物!派克也有自己的婚姻,但派克对奥黛丽的友情,是那种最真挚最纯洁的。1954年9月梅厄和赫本在瑞士结婚。远在美国的派克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送给赫本的结婚礼物是一枚蝴蝶胸针。这枚胸针赫本非常喜欢,一直珍藏在她的身边直到去世。
1993年1月20日,赫本在瑞士的家中去世。人们万万没有想到,已经77岁高龄的派克在妻子的陪同下,也千里迢迢地赶来参加了赫本的葬礼。要知道,1991年退休之后,派克就极少出门。
葬礼上,已是白发苍苍的派克老泪纵横,他哽咽地说:能在那个美丽的罗马之夏,作为赫本的第一个银幕情侣握着她的手翩翩起舞,那是我无比的幸运。他低下头,在赫本的棺木上轻轻印下一吻,深情地说道: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在场的人无不唏嘘落泪。
赫本走了,派克送她的那枚蝴蝶胸针依然完好无损地珍藏在她的首饰盒里。20xx年4月24日,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赫本生前衣物、首饰慈善义卖活动。那天,派克亲自前去买回了那枚陪伴赫本40年的蝴蝶胸针。当他干枯的手握住胸针时,他触及了赫本那美丽的心跳,他觉得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20xx年6月12日凌晨4点,派克在他的比弗利山庄的寓所里,闭上了眼睛。
读到这里,心情无限感慨,人生中难得有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哪里,都心存惦记值得尊敬的朋友。从这一点上说奥黛丽赫本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个真情真义的好友直至终生。
在奥黛丽赫本对于爱情深情投入,却又让她无比失望的时候,她电话给派别,伤心地说道:在这个圈子里,婚姻真难维持啊!请你相信我,我是把婚姻、家庭生活放在第一位,而把事业放在第二位的。我本来想白头偕老,但太难了,太难了!。对于爱情,她的理念是白头偕老,是那种对爱情忠诚的无比向往,是一种可以相互扶持和理解的爱情伴侣。
两段未能让她如愿地走到终结的婚姻生活,并没有磨灭她对于生活的热情和对爱情的渴望,终于,迎来了她人生中的第三个男人,一个她自称:灵魂伴侣的男人,一个和她一起度过了*静和美的晚年生活直至终老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老去,没有一个人不需要伴侣,但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也许有的人一生都难以拥有真正的感情,而最难得的就是那种可以相互理解,相互扶持,风雨同舟,相互尊重的人生伴侣。因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生活,一种*凡而又不失温馨的人生。奥黛丽赫本的晚年,将自己的爱无限的奉献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自己的善良来关爱世界,也赢得了她想追求的爱情生活。可以说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在人间读后感6
爱不是逃避地去赴死,是一种赴汤蹈火后的理智觉醒。看完《人间告白》以后,我十分诧异,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爱情故事。虽然这根本算不上童话,一个女生和一个男生结婚了,他们是彼此的初恋,深爱着对方,美满的婚姻生活随着孩子的降临锦上添花。然而,在孩子不到一岁的时候,男生检查出晚期癌症,只有三个月的寿命,最后强撑了一年多,还是离开了人世。这本书,就是妻子金鱼对丈夫小忽最真挚的告白。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品尝到真爱,被一个人细心呵护着,并且能嫁给自己的一生所爱?从这个角度看,金鱼是幸运的,让人嫉妒的。但,又有谁能够承受丈夫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罹患绝症,独自一人承担养家育儿的责任,那么想,金鱼是勇敢的,令人怜惜的。
我关注金鱼的微博,发现她是一个容颜姣好,有少女气息的妈妈,很多人会问:为什么不重新开始呢?金鱼会喷这些人,继续表达她对小忽的思念。对于这点,我非常理解,那么刻骨铭心的一段经历,怎么可能说忘就忘?放下那段过往,如同剥离内心的一层皮肉,如果金鱼认定了小忽是自己的挚爱,那反而是怀念容易,放弃艰难。
起码在自己身心疲惫的时候,想着天边还有人守护着自己,心里会生出无限的温暖和勇气,再加上还有花生,他们爱情的结晶。记忆或许会随着时间淡却,但思念不.tbxv.com会,只会愈发浓厚。也许金鱼有天累了,想通透了,或者遇到另一个MrRight,才会放下;又或者,这一生都会沉浸在这样一段爱恋中,无尽回味,不觉疲倦。
我想到了唐顿庄园里的大表哥和玛丽,第二季结尾马修在圣诞夜向玛丽求婚的那一幕,让人心神荡漾。然而,马修躲过了战争,却死于一场交通意外,此时玛丽刚生下他们的儿子。失去挚爱如晴天霹雳,玛丽没有哭哭啼啼的,她剪了短发,作为继承人,她开始规划唐顿庄园的未来。她一直放不下马修,马修是独一无二的,她也遇到待她真心,和她门当户对的男人,然而她都一一拒绝了。
直到她遇到了亨利,一个优雅洒脱的赛车手,她被亨利深深吸引,即使亨利和她地位悬殊,她无法抵抗内心的汹涌爱意。最后她选择嫁给他,在婚礼前夕,她来到马修的坟地,安*着,短短数语,没有嚎啕大哭,干净利落地挥别。
年轻时候在爱里浮沉,疑惑时会拼命看书,祈求在文字里寻找答案,迄今为止,感情观影响最大的:一个是庆山(安妮宝贝),一个是素黑。很多人会说安妮宝贝的书矫揉造作,不否认她书中一些情境的雷同,但有段话我至今深感认同:在路途上想起爱来,觉得最好的爱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会落空的东西。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且以永日》
《莲花》以后,她的小说逐渐成熟,每当我需要思想冷静的时候,她是最好的一剂良药。然而那样的自己,内心过于冷僻,之后我遇到了素黑,她的书,是一缕暖阳,她教会我:真正的爱是美好的,是值得付出和感恩的,以及学会爱自己,是活在世间最重要的事情。真正的爱应不该让人觉得疲惫,让人颓废,好的爱情、对的人,会为我们的生活开启一扇窗。以及认清那些在逐渐消耗你内力的爱情,放下心中的我执和贪念,果断地割舍。读后感m安妮改名庆山后,她书里的爱情也逐渐高尚起来,不在沉溺于决绝,变得柔软和宽容。
等到我年纪渐长,忽然明白爱是一种能力,懂得辨别好的爱和不好的爱,学会杀伐决断和温柔宽厚,是感性和理性的一种融合。若是能像金鱼那样遇上小忽,也算三生有幸,教会一个人爱是什么不容易,即使离去,她也会代替他留在人间,好好守护自己和其他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生生不息”吧。
在人间读后感7
让内心的灵魂来取代生命的世俗!----题记
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要怀有一片属于自己心灵的净土,在这个追名逐利的世界里,要保持你自己的目标与原则;在这个物质的世界里,要永远做一个内心真正*静真正高贵的.人!
初读<<人生最美是清欢>>是因它的文艺书名,与林清玄这个在我心中曾万分羡慕的真正艺术家。
我羡慕他,因为在这个连写个书都会功利化的时代,他仍选择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我敬他,敬他内心真正的*静;我敬他,敬他以他的事例以他的感想,让生活在这个事与事比成功比成功,人与人比钱财的时代里的人们,找到了他们的真正有意义的生活;我敬他,敬他如雪一般的情感给这个世界逝去了不少污渍。它也许不会像市面上的心灵鸡汤那般让人读后热血澎湃,取而代之,在人生最美是清欢的阅读中,我会不由自主的放下手中的事,悠闲悠闲的走在被鹅卵石铺满的小路上,欣赏无限风光,领略无数美好。
生活催我们奋起,现实唤我们拼搏,未来迈着匆匆的步伐向我们赶来。作为历史的传承者,父母眼中的期盼我们都不想让它消逝去,好像现在的人都会被生活生活的压力逐渐褪去他们个性的张扬,生活的靓丽,以及会产生一种又一种的情绪,生命从此不再*静。我还记得书的第一页的那一段经历使我心里的情愫多了几分又几分,像担心天上的会不会消失又希望它们消失,可第二晚还是会迎面出现。当然乱扔垃圾的现象与的出现不可比拟。现在的人为了缓解生活的压力,对前途的担忧,对未来的畏惧,都会去游览名胜古地以来表达自己内心的*静。但是,去一个人山人海,摩肩擦踵,水泄不通的景点就是内心*静了吗?通过<<人生最美是清欢>>这本书,我觉得,内心的*静应是在于饮一壶岁月酿的美酒,看几眼这个世界的美好了,听几首喜欢的歌,在这个拼搏的时代,还有生命的意义要去享受。我们不应该只注重学名功名,更应该培养的是内心的*静。
每当我经过一个柜台一个书架一个老人以及一个破旧的报刊,心里像水波似的荡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看着老人那骆驼的背,双手不时撑着老人镜的聚精会神的看着报纸,心里不禁宿舍酸涩几分。可能老人的一生都在文学上面,又或是退休之后为了生活一年,烈日炎炎,白雪皑皑都如天使般守护这个报刊这些书。我每当经过这样的报刊都会去买一本书,不是为了所谓的同情心,而是为了赞美他们这种不被世界功利化的,内心*静而高贵的生活态度。
也许,那是生活的最高境界。里,我会时常去老人的报刊里取暖。他会因为我去而烧多几块锦炭灰,我想,要是每个人都这么为他人着想,内心不会为了功名与物质的存在而被污染的人,这世界还会出现为了一己私利叛离人道的人吗?这世界还会出现为了升职加薪贿赂上级的人吗?还会有为了所谓一生荣华富贵一生艰辛却无疾而终的人吗?我们要为了未来拼搏,要为了梦想奋斗,要为了生活努力,但我们不应该被世俗所影响了我们的未来,不应该被功名利益所挡住了梦想,不应该让自己焦急万分却又碌碌无为。
这一次读<<人生最美是清欢>>不再是因内心的焦虑而去寻找*静。
这本林清玄的书不仅仅教会了我要内心*静,要成为一个拥有灵魂的人。还教会了我以乐观的态度对待整个世界。
“让微笑成为一种习惯。”这句简短的话一直伴随我到现在。有时候,微笑就像是一种法力,它会让你在焦急的时候*静下来,它会让你在面前更加活跃,消去一些矛盾,擦去一些隔阂,散去一些不悦。每当我看到跳广场舞的们,总会羡慕她们脸上的笑容,无时无刻不给予我们正能量。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子度过的:内心*静的态度,精神里高贵的灵魂,脸上洋溢着的笑容。
每每看到《人生最美是清欢》,每每听到林清玄,心里洋溢着的是*静的态度,以爱之名拥抱整个世界,让内心的灵魂取代生命的世俗。
在人间读后感8
每次翻阅这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压抑和撕心裂肺的源于作者的嘶吼。仿佛看见了作者将自己血淋淋都内心撕碎,缝进了字里行间。整本书最为痛苦的,并非身处地狱的纯粹之痛,也不是独居天堂的落寞之忧,更多的是在不断寻找反思自己时的无可归属感。
整本书讲述了叶藏的一生,相对于悲悯这个词而言,贯穿全文的更多的是反思与寻找自我的过程。而反思所带来的绝望才是叶藏混混度日的原因。
作者用荒诞的手法,透彻的刻画了当时社会对于亲情的漠视,家人之间的欺骗与虚伪,校园内的无聊与无越,社会的冷酷与欺诈。将爱与恨,痛苦与幸福二者融合而非放在对立面,将人间与失格、罪与罚的辩证置于文章的高潮。这种荒诞与现实的碰撞,给予读者了痛击心灵的一次庄严审问。
主人公叶藏就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一个性格悲剧与命运悲剧的融合体。整本书讲述了叶藏的一生,相对于悲悯这个词而言,贯穿全文的更多的是反思与寻找自我的过程。而反思所带来的绝望才是叶藏混混度日的原因。他既是个无赖,又是一个似神一样纯洁的好孩子。敏感脆弱的"性格迫使了他努力迎合别人,也造就了带着面具生存的结局,从一开始不被理解,到最后没有归宿被众人耻笑都为叶藏挂上了“异类”的代名词,而这个代名词深深的烙在了小叶藏的身上,使他不得不拖着沉重的脚铐,在这个社会里选择了极端的生活方式,走完他悲剧的一生。叶藏所恨,不过是这个时代对他深深的排斥,而叶藏所爱,也无非是对他的认可与了解。他迷过三个女人,并非同时能献出一个物质的东西或者具有一个特殊的性格,而是拥有将他从人类与异物的边缘扯回来的能力,防止他掉入堕落的深渊。
说到堕落,不得不提到的是叶藏的朋友掘木。掘木的出现是叶*生的一个转折点,是他带领叶藏去了解所谓“吃喝嫖赌”,让叶藏学会了在自我麻痹中抒发自己内心的苦闷。掘木本人也可以是名正言顺的成为一个“坏孩子”,可掘木温柔的答谢妈妈做的年糕红豆汤时,叶藏发现连最淘气最浪荡的掘木也有自己内心拼尽全力想去守护的的人时,他的“异类感”似乎将小叶藏吞没了,而当良子因为善良而被侵犯时,掘木的所做所为更近一步的将叶藏击垮。
叶藏所爱的三个女人也改变了叶藏的命运。第一个女人了解叶藏的痛苦,叶藏爱她委屈低微的样子,因为这种感觉让叶藏背负的异类感减轻;第二个女人爱叶藏爱的深沉,使其体会到爱的温情,把叶藏从怪物与人的边缘拉回;第三个女人至纯至美,人畜无害的样子让叶藏体会到了天真的美丽,让叶藏明白了自己仍有做人的资格。他们都给了叶藏寻找自己时一个方向,让叶藏的异类感消减,给了他希望。而随着叶藏逐渐对人间有所爱恋的时候,第一个女人与他自杀未果,他成了所有人指责的对象,第二个女人的女儿虽小却从未接受他,因不忍心打扰她的幸福叶藏选择离开,他再一次失去了光明,第三个女人正因她的洁白无瑕遭人玷污,叶藏开始寻找罪到极致的含义。这三起三落,犹如巨石一样砸在叶藏的背上,让叶藏感受到无法言喻的痛苦。
若进行一个夸张的比喻那么我不禁联想到了深渊。对于叶藏来说,他既不像凝望深渊的人所有的恐惧,也不像掉落深渊的人所体验的绝望的悲怆。更多的,叶藏就像是那个深渊一样。更多的复杂的心情,更在于无法将自己与世人融合,对自己的无限未知所带来的恐惧。在他超然物外的生活态度下,我们却仍能看到一个积极向上,阳光的男孩。叶藏似一个漂泊的旅客,路过无数的人,却始终未找到自己的渡口。他的一生并非救赎,更不是所为厌世,最多的是理解自己,自渡的过程。从深深的不属于这个世界,到之后去尝试理解世间这个词的含义,再到最后一切的崩塌。这一切的一切,归根与身处人间与失格的泥潭却无法自拔,世人与异类的定义中迷失。
有一句话久久在我脑海浮现:“生之为人,我很抱歉。”
在人间读后感9
《人间告白》是插画师金鱼酱的作品。新*录了她和爱人小忽的故事,他们的爱情从校服到婚纱,从一见钟情到相伴相守,直到命运打破了他们原本*凡幸福的生活……
他们之间甜甜的恋爱,真的是羡慕到我了。看着看着,我就酸死了。好想去谈下恋爱;我是否以后也会遇到这么好的女孩;我是否可以做到像书中的那个男孩一样,一心一意的去爱、去包容她。
为什么我这么惧怕死亡;看到生离死别,总是带着畏惧,害怕身边的人或者自己突然之间就得了什么病,突然之间就要离世。我也无法想象,若是在我中年时,就患有癌症,我的那个她、父母、亲人、孩子该怎么面对我的离世。我是他们的依靠,若是倒了,她们会有多难过?我又会有多不舍?面对病魔的折磨,是多么的痛苦?死,到时是否是一种解脱?还是说,即使这么痛,依然会像书中的小忽一样,坚强的支撑着?我想会吧!是想对人世间多一分留恋,想多陪伴下我爱的人跟爱我的人……
有人问,世界上真的有纯洁的男女友谊吗?
我想说的是,没有的。如果有,那是因为你是被偏爱那个。你很幸运。也很希望你能发掘他/她的喜欢。若是他/她不是你的菜,我恳请你放过她/他。别让他/她再傻傻等下去了。没有结果的。
因为我就是那个等着的人。
我也想找一个满眼都是我的女孩。但有个人告诉我,“要是你满眼都是另外一个女孩,怎么可能发现那个满眼都是你的女孩呢?”看到这句话,我才突然之间醒悟。我呀!是时候应该放下了。不然怎么发现的了那个满眼都是我的女孩呢?虽然说我觉得这个女孩从来没有出现过。但我相信我能找到一个满眼都是我,我满眼也是她的女孩。这么可爱的女孩,我一定不会忍心去伤害她。只不过现在大家都迷路了,我在哪里的变优秀,让自己发的光更亮一点。好让她尽快的发现我,来到我的身边……
“以前的我从未真正体会过失去是什么滋味,现在,我一夜间明白所谓失去就是那个你习以为常又很熟悉的人,从此不会出现在你触手可及的那个地方了,并且是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如果你能意识到这份失去是什么滋味,或许你还会感悟到并不是每个人、每段感情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很多人、很多事一旦失去就意味着永远,所以不留遗憾才不枉此生。遗憾多了眼泪也就多了,眼前这最年轻的今天不是用来哭泣的,该好好地珍惜生命、珍惜感情,也该深刻地反省,学会仰望生命,学会敬畏死亡。”这是书的的一段话,看了之后,我确实是觉得,应该要珍惜眼前人。
很多时候,被偏爱的总是有持无恐。无论亲情、友情、爱情,都是需要去付出,去维护的。不能等到它即将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看了《皮囊》、《云边有个小卖部》、《人间告白》,都有说病魔对人的折磨,让人天人两相隔。病魔确实是一种很恐怖的东西,我现在就想去医院的ICU看看,去亲身感受一下这种伤痛。也想让我明白,拥有健康的身体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去辜负父母给的健全的身体。
即使生活中遇到些困难,也能想到,我还有一副好的身体,这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
如果未来,我有孩子的话,我想在孩子小学四年级左右,带孩子去医院ICU。让孩子知道,其实他/她是多么的幸运,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让他/她懂得感恩父母,并让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及作息习惯。
在小孩六年级结束后,我要带他/她去凌晨的菜市场。让孩子感受到他/她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父母养他/她,真的付出了很多了。也为了让他/她有个正确的金钱观。
在小孩初三那年寒假,我要带他/她去春运时的车站。因为初中快结束了,他/她也快要离开我的怀抱,是时候应该要学会自立了。也是为了让他/她明白,无论身在何方,父母依然是他/她坚实的后盾。
在人间读后感10
几年前在陪谭总在彼岸书店喝茶时,闲来无事在书店里随意找本书读,看到叶嘉莹先生对顾随先生讲课的笔记《*古典诗词感发》,本来只是想用几首熟悉的诗词打发一下时间,没想到读来酣畅淋漓,一下午看了大半,就索性买了带走了,书中对诗词的揣摩对我这种除了在小学、初中、高中后再没接受过更高语文教育的人是一个全新的角度,一时间心潮澎湃。书中多处引用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印象深刻,但最近几年看专业类的书多,看文学类的书较少,今年适逢读专业书有些瓶颈,厌书情绪上升,正好找来经典品味品味,果然药到病除。
王国维先生不愧为国学大家,书不厚,酣畅淋漓,多处让人不由得拍腿较好。
文中论文体兴衰更替:“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亦难于其中自出新意,故遁而做他体,以自解脱。一切文体所以始盛终衰者,皆由于此。故谓文学者不如前,余未敢信。但就一体论,则此说固无以易也。”聊聊数语,道尽*文学文体更替之缘由曲折,宋词到元曲也是一以贯之,文体之间有继承性、连续性,也有革新,才有*古典文学的波澜壮阔,一浪又一浪。
王国维先生对词推崇以“境界”分高下:“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由名句。”那什么是境界呢?“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无境界。”境界就是真情流露,有感而发,而不是无聊凑骚,“境界”二字着实精妙,读书笔记王国维先生的“境界”可运用到所有领域,合乎天理、地道、人性本真的就是有境界,否则就是无境界。以境界而分,王国维先生认为北宋的词有境界,南宋无境界,南宋词人中,能和北宋并驾的只有辛稼轩一人。
境界分造境和写境,即理想与写实两派,“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又道:“自然中之物,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论述实在精妙,“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就是理想与写实的交融的代表作品。
境界又分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我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而王国维先生似更推崇无我之境,这可能是因为无我之境需要忘我,需要的境界更高。
境界有大小之分,但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但宏大的诗词似乎更容易得到读者的认可,苏东坡的“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辛弃疾的“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读起来比“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肯定带感很多。王国维先生贬李清照、温庭筠之词似乎也有受境界大小的影响。
有无境界,除了词作者本身的水*高低之外,与词作者的品格关系更大。“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永叔、少游虽作艳语,终有品格。方之美成,便有淑女与倡伎之别。”
王国维先生根据境界,崇五代北宋之词而贬南宋之词,祖李煜、崇谢灵运、欧阳修、苏轼、秦观、辛弃疾而贬温庭筠、韦庄、柳永、姜夔。
国学大家能根据自己的标准褒贬分明,而不是含糊折中,正应了文中所说“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虽然有些观点在后世看来有些偏颇,很多作者的很多作品也是一流之作,但能直抒胸臆、嬉笑怒骂间指点江山,读来让人酣畅淋漓。
在人间读后感11
高三那年读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有的只是无处安置的愤怒。丑角不能够赢得别人的信任,也不能使他人真正快乐;对拒绝别人怀有恐惧;极端消极避退美好的可能;每个故事只是刚刚开始就没了下文;没有目标和希望,悲观,颓废,绝望,生无可恋等等让我对其感到厌恶。
半年后对传统文化不再感兴趣的我却也不再讨厌人间失格,因对其产生了同理心。时代的车轮从未像现在这样走得如此迅速,我们大多数人都在持续焦虑,面对的挑战越来越多,自然挫折也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它会让我们产生强烈的自卑感,最终忍不住自暴自弃,于是抑郁的人变的越来越多也变得再正常不过。
叶藏把自己装进壳子,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自我,与现实彻底割裂,他渴望爱,渴望幸福,也试图去寻找爱,寻找幸福,但每一次爱和幸福出现,他又开始逃避,甚至自我毁灭,一步步走向悲剧的深渊。结尾的时候作者借金桥小酒吧的老板娘之口概括了叶藏:我们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幽默风趣。只要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前者是指世人眼中的印象,后者才是原本真实的。就像心理学家荣格所说,所有人内心的无意识深处都存在着一个永远的少年原型。叶藏不就是一个充满理想的,永远的少年吗?他对幸福人生懦弱但执着的追求,又何尝不是我们自己内心深处那个充满恐惧,又渴望实现的自我呢。
时间再过去半年,我注意到了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句话。于是我意识到了他的罪恶感大多来自于社会道德。比如他在社会中扮演的儿子这个角色,他的父亲对养儿防老这个概念不是很强烈,但很在意个人意志及荣誉的延续。他完全没有尽到该有的责任,毫无疑问他是体制内的失败品。所以一直以来,他不得不害怕自己家庭背叛他,逃避他,甚至批判他,事实也确实如此,只是他到最后也依旧留恋和依赖。
世间不过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而已。如果没有枯木引导叶藏进入深渊,叶藏会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呢?我想不会,他花一生也难以治愈自己的童年。他不信任别人,也没有成全过自己。他内心空虚,无时无刻不在寻求外界刺激,试图借助某事某物使他的精神和情绪活动起来。他只需要被人拉一把就会跌入深渊,获得救赎却要走很远的路,事实上他算不上不幸,只不过谈不上幸福罢了。
故事的最后,他说一切都会过去。这句话莫名刺痛了我。27岁的叶藏头发花白,看起来已经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寒冬来临,坐着烤火的时候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诡异的模样比死人的面相还要难看,似乎他坐在火盆边伸手烤火的间隙,生命就会自然消亡一样。从疯人院出来的他在世人的眼里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资格。疯人自古有之,但随着现代精神病学的诞生,尤其是随着佛洛依德学说的推广,我们开始把疯狂的人看作是有精神疾病的人。于是,疯子成了正常,理性和秩序的反面,是需要被规训被惩罚被治疗的人。其实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但这要跟谁去说呢?过去的路黯然无光,未来也难以被照亮。
现在我开始关注意识形态对个体的影响。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感觉就像在空中鸟瞰在十字路口行走的自己一样。人间失格所讲述的故事主要发生在1930年期间,当时日本整个国家社会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冷漠的家庭和动荡的社会,让叶藏过早的认识了是人的本性,并对这种本性产生了深深的绝望,他拥有极强的自尊心,追求内心深处的至善至美,但又太容易受伤。敏感的神经使其逐渐封闭自己的内心,于是他失去了爱的能力。
但当我用这种方式对自身进行思考的时候总感觉不对,似乎有个声音告诉我:个人永远不可能将自己对文化的认知同塑造自身的文化的意识形态对话,有关这方面的思考不过是自身的偏见而已。我无意亵渎你的感情,但也许你的记忆有所偏差。
人间失格促进了我对美的认知,虽说认知也存在阶段性,我现在对线性时间中对过去存在的事物的认知也许和以后有所不同。但当下感觉得到的极美之物在这一个阶段里不由分说地主宰了我。令我全身心地感动,所以它应该是我终身的神祇。
在人间读后感12
之前在蒋方舟的《东京一年》里有匆匆带过一笔,她说太宰治年幼时眼睛就看到了空虚,耳朵就听见了死亡的诱人笛声,发觉人生长梦本没有意义,于是年纪轻轻就写下了《人间失格》,同时一次次起身准备自杀,终于成功。
没有刻意去读这本书,只是蒋方舟的这段话却在我心底偷偷扎下了根。直到发现实验室书柜橱窗里安静躺着这本书的时候,我内心的渴望才又被唤起。
这本书是沉重压抑的,我却抱着休闲轻松的心态去读,甚至有时候还会一阵发笑,这真是对这本被称作文学金字塔之巅著作的亵渎,我不由地怀疑自己真的没有同情心并对别人不幸的遭遇幸灾乐祸吗?仔细思忖,我觉得那时那地我可能也会像书中那群笨女人一样前赴后继地扑向他,不为情色只为彼此心中的温柔善良。
可是今时今日,我思考更多的是,是什么让太宰治变成这个样子的?
小叶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锦衣玉食,群佣环绕,从小就爱看书,在这样的一个家庭却没能让他生活的快乐。因为太过于少年老成,也可能是从小就很聪明的缘故,小叶早早就看透了人情的虚伪,因此也变得更虚伪。这种虚伪和圆滑世故不同,小叶从小就懂得博众人笑,并且从不敢与人辩论,胆小懦弱的唯人是从。就连父亲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也唯唯诺诺的笑着不敢回答,后来意识到这样使父亲生气了,竟夜里睡不着觉偷偷去改礼物本子上父亲原想给他买的礼物。我想他父亲可能根本不是因为这个生气吧,可能是怒其不争或是想要而不敢说而生气,再或者真是他猜对了父亲的意思。
因为小叶的善良或是搞怪装傻,佣人在他面前也从不设防,堂而皇之的议论他父亲,而在他父亲面前又表现的卑躬屈膝阿谀奉承,这些让他看到人性的丑陋,但他不会去告密的。同样他自己也是戴着一副虚假的面具面对世人的悲戚。这也是一种消极避世吧,没想到竟发生在一个几岁的孩童身上。这也为小叶日后的人生造成悲剧,日日夜夜流连于烈酒与女人之间。
小叶人生的转折点是在家庭没落后吧,那时他开始沉沦虚度,沉眠于酒池肉林。他小时候是那么聪明功课不努力也可以考到最好,只是惧怕人类而变得妥协、盲目、虚度。作者说他自身的孤独气味成为日后被女人乘虚而入的诱因之一。如此看来作者并不喜欢他们,但是秉持一向讨好众人的本性,仍然心有厌恶的接纳她们,以致于他的妻子被人侵犯他也视若无睹,选择逃避。
当然,小叶的女人缘确实不错,这也是让我读的老是发笑的原因之一,还有就是他那沉重的思想包袱,在我看来也是滑稽的,我能理解他但是不敢苟同。在我看来,或者小叶作者本人也是很不理解的是,只要和他接触过的女性都为他沉沦。有愿意陪他殉情的,结果他活了下来,不过完结此文后,作者最终还是和人殉情而死。那些可爱的笨女人,也是深受生活的折磨,想从小叶身上寻找慰藉,殊不知小叶早已对一切皆感麻木,只是需要她们的钱财苟活。这是我的认知,但从作者眼里他是被乘虚而入的。
不可否认,作者还是有点本事的,他还是懂得利用自身吸引女性的优势,来为自己谋福利的。作者长得应该是帅的,不然不会使这么多女人所折服。他的老婆也是他撩来的,虽然那是他惯性的撩妹技能。为了获得药店老板娘的药物,他出卖自己的色相,他用肉体换取自己所需,这里可以知道他并不是个疯子。可是因为他不会和人辩论而被人误为疯子关进疯人院。接回到老家后,他被哥哥安置在一间茅屋和一位六十岁的丑女佣作伴,两三年里这位老女佣曾多次以怪异的方式侵犯他。这三年后他才27岁。活的如此窝囊不堪,或许死亡真的于他是最好的解脱。
在人间读后感13
1962年10月,周立波在京会见外宾。张祖道摄
写作是讲究“规矩”的,有的是显在的,教科书上进行了长长的罗列与训诫。有的是隐含的,大家都在遵守,“日用而不知”。这些“规矩”往往被视为度量衡,对一部作品的成色和价值进行框定与确认。但总有人甘当“破坏者”,不按“规矩”出牌,成就文学另类书写的同时也在开拓文学表达新的空间。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这是惯有的“规矩”。周仰之写的这本《人间事都付与流风》(团结出版社20xx年1月出版)有个副题,即《我的祖父周立波》,她在给《暴风骤雨》《山乡巨变》的作者周立波立传。一般而言,这样的写作往往是“端着的”,特别是直系晚辈似乎更有必要小心翼翼、深思熟虑,掰着指头悉数传主的人生点滴与事业成就,进而控诉传主遭遇的不公对待,设法藏掖、过滤“负面”,即便是偶尔涉及也试图强行“洗白”,说是“为历史正名”,总之指向明确,就是立起一个大写的人。周仰之在称呼祖父时就显示出不一般的勇气,要么是“立波”,要么是他的原名“绍仪”。称呼的不同往往意味着写作姿态的转变。整部传记语气*和,富有强烈的谈话感,作者把自己和读者摆在同等位置,以文字营造出促膝交谈的气氛。对于祖父,周仰之是仰视的,“立波是那个时代精英中的精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但得知祖父在情感上过度消耗了祖母的善意,她坦承“对他的佩服打了折扣”。对于祖父的无情无义,“我作为他的孙女真无话可说”。这样的写作体验是痛苦的,甚至备受煎熬,因为作者清醒地自白“也许我犯了春秋责备贤者的错”,但与所谓的“戏说”无关,与“解构”也不是一码事,因为事实就在那里,绕开、盲视不可取,遮蔽、粉饰更不应该,于是只得遵从写作的本初意义。这样的写作看似在破坏“规矩”,其实不过是在回到真正的“规矩”本身。通过她的笔,作家周立波是可以触摸、感知的,读者能体味到人性的复杂与多端,她以这部作品也立起了一个无限接近“真”的人。
写作上“犯忌”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其多重的配套。作者理工科出身,而且长期旅居海外,这又是她的首部作品,算不上文学中人。周立波的创作生涯丰富立体,与时代政治潮流有着或明或暗的牵连,他的文学活动特别是与文学界的交往掌故千头万绪,周仰之自知难以驾驭。于是她一开始就真诚地亮出底牌,告诉读者自己是“外行人”,不太懂写作的章法,“没有受过专门的文史训练”,很遗憾“看来一辈子也不可能弄明白这件事了”,有的内容跳过吧又觉得不妥当,“有点太圆滑”,那就硬着头皮进行所谓的“研究”,不过还是不忘叮咛读者“不想看跳过去即可”,三番五次,甚至有点过头了,成了无谓的絮叨。她始终想把握好一条原则,即只谈自己知道的、自己想到的。
她跟随着自己的兴致走,在正常的叙事中途往往横生出枝蔓,宕开一笔,进行历史补白与生活补白,喜欢把自己摆进去,说说她的人生阅历与所见所闻,讲讲中美文化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谈谈她的生活感受与生命感悟,有时还跳脱出来苦口婆心地劝世、警世,甚至把自己的丈夫、兄弟、女儿“强行”拉进故事里,富有间离效果。她*放写作姿态,不断地在示弱,“有小船不堪重载之感”,总是在表达歉意,很诚恳地说着“水*有限”。对于纪实类创作而言,这样的写作姿态值得赞许。毕竟现实过于的庞杂、立体、繁复,尽管下了苦功夫,花了大力气,但人可能还是逃脱不了“盲人摸象”的“魔咒”,难以掌握事实的全貌、穷究事物的本质。而且在这个时代,单向的灌输不再奏效,纪实类作家面对的是“新读者”,他们有现代思维,有媒介素养,有个性意识,有自己的视角与发现,有自己的思考与态度,你尚未就事实发言,他们或许已经知悉一二,“你若端着,我便无感”,“你谦卑一尺,我先敬一丈”。所以说,纪实类创作要敢于、善于示弱,明了自己的局限。周仰之自觉地放弃了全知全能视角,给自己找准了一个恰当的位置。于是,她的这本写给祖父的传记显得别致而不一般。(王国*)
在人间读后感14
我一直觉得书店是个好地方,又安静又有情调,还能与各类作家的作品来个偶遇,往大了说去,还能遇到自由的精神和心向往之的远方。
在书店我就看到了这本《人间滋味》,上面画着一只我最爱的大闸蟹,一看又是汪曾祺写的,遂买之。以为汪曾祺是根据他钟爱的美食而写的回忆或者故事,结果发现他写的不仅仅是关于那些和食物有关的回忆,还从食材本身出发,谈论了地理人文和社会形态。
汪先生起初是以小说名世,写散文按他的说法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但是到了晚年,他的小说写的越来越少,散文反而成为了他的主业。他散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自由,因此作品“既有旧文人的影子,但又有一种现代的难以名状的人生体验”,并“力图把现代生活韵律古典化”。鉴于他散文独特的风格,《汪曾祺散文集》便按其内容的不同,分类分册出版了《人间滋味》《人间草木》《人间小暖》《人间有戏》等。
我所购买的这本《人间滋味》便是他所写的吃食了,许多人都写过谈吃食的文章,如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唐鲁孙谈天梯鹅掌,沈宏非谈最难将息等。但要论写家常吃食,汪先生是独一无二的。天梯鹅掌、雅舍谈吃还有花蟹鲍鱼,都未免有一点贵族化了。但要说到咸菜、臭豆腐、萝卜、苋菜等,却是老百姓家常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了。
与其他谈吃的作家不同,汪先生谈吃食,不喜去细考它们的出处,而更关注食物本身的滋味。之前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总觉得欠烟火气,既不能作为食单,又不能勾起食欲,因为写的更多是“吃”的理论而非实际感受。汪先生的吃,写得更*易近人更接地气,又不流于俗套,往往感到仿佛亲尝其味。大家都知道他是高邮人,连我这种*时对咸鸭蛋没有特别爱好的,看到文中所说“*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还是眼馋了一把。
他写甜,“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写臭,“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写鲜,“以茶油炒,鲜嫩腴美,不可名状,或以少许腊肉同炒,更香。”写香,“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说,酸甜苦辣咸,最好是什么都要尝一尝,什么都要试着去接受。
汪先生不仅喜爱品味食物的滋味,也关注其背后的文化。书里提到最多的几句话就是北方人对待某种食材如何,而南方人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无论是豆腐脑该咸的还是甜的,月饼里到底该不该放肉,元宵节吃的是汤圆还是元宵,番茄炒蛋要不要加糖……
我最佩服汪曾祺的便是,明知他是高邮人,通篇文章看完,却不知道他到底算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偏袒的菜系,什么食物都能侃侃而谈,就连他自认不擅长喝的茶,他都能写两三篇文章,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所关注的食物背后的文化,应该说就是民俗文化,所以在他的吃食散文中,就蕴藏着一种醇厚的生活境界。汪先生赋予这些饮食以风致和光彩,因此他所写的食物和口味,便就包含着人生的性情与哲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食物也就蕴含了一方人的性情。在《苦瓜像瓜吗?》一篇中,他写以苦瓜自喻的“苦瓜和尚”石涛这个人物,就寄寓了一种不随流俗的孤傲之气;在《口味、口音、兴趣》中,他写一位母亲为了不吃牛肉的孩子去外地能适应生活,专门买了牛肉跟他讨教做法,写这样的饮食态度就寄寓着人的胸襟与度量。“口味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酸西辣,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我想即便是放在当下,放在那些所谓不再固步自封的年轻人身上,也是很难像汪曾祺那样去接受那么多元的事物。他在书里写到人就是要什么东西都要吃一下,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就和读书一样,我想你们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
在人间读后感15
在*现代历史上,有几位才女是经常被人们提及的,比如张爱玲,比如萧红,比如林徽因…前两位是不折不扣的作家,成就斐然,而林徽因的墓碑上写的,却是"建筑师林徽因之墓",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读后感。
的确,将林徽因列入作家行列尚不多见,然而林徽因与*现代文学的不解之缘,却是人所共知的。除了那一段与诗人徐志摩理不清的情感传奇,她自身温婉清丽的文学天赋,也把她与*现代文坛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因此,我们不妨从一个作家的角度,去重新理解、认识林徽因。
把林徽因定为作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基于她的创作,虽然文学对于林徽因来说,并非主业,著述数量不多,却不为小格局所困,其造诣并不亚于现代文坛的诸多名手,而她作为建筑师的特殊素养和身份,以及颇受追捧的秀外慧中的才女气质,也奠定了其在现代文坛的独特地位和价值。
林徽因的文学创作,多集中于上个世纪的30年代,这时的她正是开始成熟但依然多梦的时期。《你是人间四月天》将林徽因创作的诗歌、散文、小说择精汇编成集,形成纯粹的文学读本,集中体现了林徽因的创作成就和文学才华。
诗歌是林徽因创作最多也是成就最高的体裁,书中收录了25首诗作,其温润柔美的风格,充分反映了女性细腻、深情的特征,在色彩缤纷的现代诗坛,如一朵"梦期待中的白莲",典雅端庄、不同凡响。她善于在人与自然的交流中挖掘诗性,以寄托情怀,立意便是高格,而意象运用之娴熟,意境创造之幽长,已是现代诗风中较为出色的了,其中新月诗歌的影响,可见一斑。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
情感用排比的手法一波波袭来,伴以音乐般的明快节奏,使作品不仅美而且易于吟咏,朗朗动人。如果在文人分类中再给林徽因定位,则她首先应该是一位诗人。
散文的创作更能明晰地窥视林徽因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感情,所收四篇作品中有两篇是怀念徐志摩的,可见这一题材在林徽因创作及读者心目中的重要,读后感《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读后感》。虽然这些文字在表面已是煎熬过后的沉静、理智,但字里行间的感伤及凄婉之情昭然若揭,令人感动。也许徐志摩对她来讲只是一个"朋友"--一个能倾注如此赞誉的特殊"朋友",但众人却为他们之间勾勒出一幕楚楚动人的情感悲剧,这一空间实在具有太大、太永久的诱惑力,而且确有动人的故事蕴藏其间,引得读者不懈地进行更为生动的、理想化的补充和演绎。这是文坛一段暧昧不清的情感纠葛,为她与徐志摩之间灵魂深处的契合,留下了不解之谜。其中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心灵缠绵,只有他们自己才能解答,惟其如此,这一段情缘才具有了朦胧而不确定的意境之美,才让人对林徽因的一段段动人文字咀嚼再三、品味再三。而作品之中关于文学问题的见解,则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林徽因的确是一位文学家,她身上有着文人专有的素质和眼光,而非是牵强附会,附庸之举。
小说之于林徽因,与其说体现的是一种创作,不如说更多的是展示了她的一种文学素养。她掌握了小说的真谛和理论,比如她在《文艺丛刊小说选题记》一文中说道:
…一个作者,在运用文字的技术学问外,必须是能立在任何生活上面,能在主观与客观之间,感觉和了解之间,理智上进退有余,情感上横溢奔放,记忆与幻想交错相辅,到了真即是假,假即是真的程度,他的笔下才现着活力真诚。
这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创作论述,她对文学的理解是具有理论基础的。然而,她却未能讲出更加精彩动人的故事,她似乎更加注重表现一种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