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8篇)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 宪法学〃材料分析 1.▲【材料分析】王某在初中读书时,由于好打架斗殴,不思进取,成绩不佳,多次被老师批评,2009年初中毕业没有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
宪法学〃材料分析
1.▲【材料分析】王某在初中读书时,由于好打架斗殴,不思进取,成绩不佳,多次被老师批评,2009年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在家赋闲。在此期间,其父因犯强奸罪被判刑。2010年其父托人将他送入职高。因为其父犯罪,使他受到连累,有的同学骂他是杂种,同时,又因学习不好,经常打架斗殴,老师也不喜欢他,这使他心里充满不满和压抑,乃至怨恨这个社会不公平。于是他偷偷写了一张攻击社会主义的大字报,并连夜贴在县政府大门口的墙上,3天后被捕。请问: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为什么?答:王某的行为违反宪法。因为王某是由于家庭和个人的问题,由怨恨而迁怒于政府,进而仇视社会主义。我国《宪法》第1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由此可见,王某攻击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是违反宪法的,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王某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2.▲【材料分析】某地选举人大代表时,张某在3次讨论候选人提名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候选人都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在正式选举中,张某到会场对一些选民说:“我们不选他们(指两个候选人),我要选就选自己。”他先向一些没有带笔的选民索要选票。因为这些选民没有听到张某说要选自己的话。就这样张某共收了33张选票,其在未征求选举人同意的情况下,把两个候选人的名字上打了“×”,在另选人栏下填上自己的名字。经检查,这些选民都不同意选张某。由于他的破坏,两名候选人的选票都没有超过半数,造成选举无效的严重后果。请问:(1)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其他选民的什么权利?该权利的含义是什么?(2)请运用宪法的相关原理对张某的行为进行分析。答:(1)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其他选民的选举权。广义的选举权包含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具有选举代议机关及其代表与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以及被依法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2)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与自由。本案中的张某非法煽动选民不选候选人,以欺骗的手段索取了33张选票并擅自填写上自己的名字,造成选举无效,侵犯了选民的选举权和候选人的被选举权。因此,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应对其他选民的选举权进行救济,以保障公民选举权的实现。3.▲【材料分析】纪某,男,某厂车间干部。陈某,女,某商场售货员。纪、陈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夫妻俩本该恩恩爱爱地生活,可是纪某是封建夫权思想比较严重的人,他一直用“三从四德”来管求妻子。他不但要求妻子工资、奖金全部交给他,而且每日还要为他温酒、炒菜,送到眼前,稍不如意,便非打即骂,甚至有时把陈某关在门外,不准进家。陈某受不了纪某的虐待,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1)纪某的行为侵犯了陈某的什么权利?(2)请运用宪法的有关规定对纪某的行为进行分析。答:(1)纪某的行为侵犯了陈某的性别平等权。(2)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纪某由于受封建的男尊女卑、夫权思想的影响,把妻子看成是自己的仆从和奴隶,一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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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从自己的支配,稍不如意,便拳脚相加,严重地侵犯了陈某的人身权利,损害了陈某的身心健康,违反了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4.▲【材料分析】男青年唐某与女青年于某婚后连续生了3各女孩。唐某是独生子,为了不断“香火”,它便想让妻子再生一个男孩。当于某再次怀孕后,村妇女主任找到唐某,要其协助动员妻子去流产,唐某却说:“计划生育是女人的事,你别找我们老爷们”。而在背后却坚决阻止妻子流产。请问:(1)该案例涉及到我国公民的哪项基本义务?(2)唐某的行为正确吗?请用宪法学的有关规定对唐某的行为进行分析。答:(1)该案例涉及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唐某的行为不正确。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根据《宪法》规定,夫妻双方在计划生育义务的实施中负有共同的责任,都是该义务的主体。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封建的养儿“传宗接代”和“多子多福”等宗法思想的影响,严重地阻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案例中的唐某就是这样的代表。生儿育女、计划生育,不只是丈夫或妻子个人的事,而是夫妻共同的责任。所以说,唐某所谓的“计划生育是女人的是”是非常错误的,是违反宪法的规定和精神的。5.▲【材料分析】转业9天的石东玉,因一起毫不相干的凶杀案被判处死刑,唤起二年执行。未婚妻因此改嫁他人,大姐因为此事而导致精神恍惚,在探监时被火车撞死,小妹出走他乡。6年后,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终于查清此案。1995年4月22日,石东玉被无罪释放。黑龙江省及伊春市很快给石东玉赔偿人民币6万余元,二室一厅居室一套,并安排了工作,使黑龙江第一大赔偿案画上了句号。请问:石东玉获得赔偿是否有宪法上的依据?请阐述之。答:有法律依据。(1)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2)《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3)本案中的石东玉因一起毫不相干的凶杀案被判死缓,冤枉坐牢6年,致使其本人、亲属不仅精神上遭受打击,经济上也造成巨大损失。所以,有关部门在清查错案的同时,及时给予赔偿是完全应当的、合情合法。6.▲【材料分析】某村文化站丢失了一台彩色电视机。这台彩电是村党支部书记冯某为了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而建议购臵的,花了2000多元。冯某在案发次日就向派出所报了案。为了尽快查个水落石出,冯某和村长召开了党支部及村民委员会会议,决定对全村进行普遍搜查。他们动员乡中的160名学生,由冯某和村长带领,挨家挨户地搜查了300多个村民家庭。请问:(1)该案件涉及村民的那些基本权利?(2)冯某的行为正确与否?请结合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答:(1)该案例涉及村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2)冯某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我国《宪法》第3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搜查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冯某虽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但他无权对村民进行搜查。作为村干部,只能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而无权行使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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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材料分析】高成、高莹系兄妹。在高成14岁、高莹11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父亲为了再娶,视他俩为包袱,经常打骂,不给饭吃,不让回家。兄妹俩不堪父亲的虐待,经常不回家,父亲不仅不把孩子找回来,还索性把家门锁上,永远不让孩子回家。兄妹俩有家不能归,无奈便离家出走,靠乞讨和捡破烂为生。现高成兄妹长达成人,他们考劳动致富,不仅盖上了新房,而且还买来了高档家电和家具,日子过得很富裕。高成父亲见子女过得挺红火,就要求高成兄妹俩每月给200元赡养费,并说,如果不给,就到法院告他们。请问:(1)高成的父亲对高成兄妹的虐待违反宪法的相关规定吗?为什么?(2)法院会支持高成父亲向高成兄妹索要赡养费的请求吗?为什么?答:(1)违反宪法。我国《宪法》第49条第3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不仅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对社会应尽的责任。由此可见,高成父亲虐待、不抚养教育高成兄妹的做法是违反宪法规定的。(2)会。因为《宪法》第49条第3款也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义务不能放弃,至于小时候高成兄妹的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这和子女赡养父母没有必然联系。年幼时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子女介意要求父母尽抚养义务,法院支持子女的诉求;年老时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法院应支持父母的诉求。8.■【材料分析】【2013.4】2011年8月,某市主办大型运动会。为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开展“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据当地公安机关介绍,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理出该市。“治安高危人员”包括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者、涉嫌吸毒者、涉嫌卖淫失足妇女、肇事或肇祸的精神病人等。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该市政府“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可能影响“治安高危人员”的哪些基本权利?(2)该市政府对“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的措施是否合宪?为什么?答:(1)影响了“治安高危人员”的平等权和人身自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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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材料分析】【2013.7】2006年11月29日,某地警方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对在专项行动中抓获的100余名涉嫌卖淫嫖娼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吸引了一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请问:(1)本案中涉及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的哪些基本权利?(2)警方公开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是否违反宪法规定?为什么?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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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材料分析】【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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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
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对照检查材料
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对照检查材料学习“讲严立”警示教育后,我认为我们学校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忠诚于党、国家和人民,忠诚于教育事业,忠诚于亲人、同事和朋友,忠诚于本心。要保持对党、国家和人民的绝对忠诚,保持对事业、亲人、同事和朋友的纯洁度、和信任度。二是从“党纪、国法、校纪、家规”等四个层面严守纪律,要明确党的纪律,牢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并付诸行动,结合实际深入学习理解宪法、刑法、民法、教育法、教师法等,要健全、规范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学校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抓落实。三是充分认识到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操守和行为,克己奉公,廉洁修身、齐家,临泉路第一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工要认真思考,从灵魂深处感受到警示,感受忠诚、纪律和政德,不折不扣地抓实警示教育活动。1、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是当前党的干部政治生活中首要任务,要结合专题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十个一”要求,围绕“学”“查”“改”“促”四个关键环节,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例为镜鉴,做到学通学透,查准查实,立行立改,树好政德、当好先锋表率,确保警示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做。2、希望党员教师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要对标达标,挖思想根源,找思想差距,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做立政德、明大德、严私德的人。二要不断提高规矩意识。要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决定;要保证
政令畅通,领会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要有纪律意识,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引导身边同志自觉向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三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努力克服大而化之、一熟了之等现象,把工作从办好事、谋好事提升到落实事的要求上来,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工作实绩,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3、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就是让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修身、修养、修为,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自觉追求,作为修身做人的信条和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铸造“政治定力强”“发展引力大”“人格魅力高”的核心素养,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4、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谨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确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担当作为,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提出的新要求,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方式,展现“新作为”;要注重统筹兼顾,确保“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取得实际成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对照检查材料省、市、县委部署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精心制定方案,扎实有序推进,不折不扣完成每个环节的规定动作。一、及时动员部署7月11日上午,我县召开“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7月11日下午,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的领导小组,强化专题警示教育的领
导,强调以党组为核心,组织开展具体活动。并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对照和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二、深入学习教育紧扣全县党员干部参加“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相关活动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活动。(一)开展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多次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维护党中央的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守纪律、讲规矩》,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学习习近平在全国组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李锦斌、刘惠在省、市“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议上的讲话,学习淠史杭治水记等等。(二)上廉政党课、组织现场教育。7月24日,党组书记张仲举为机关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把握廉政建设底线》。招商局党支部全体党员于7月28到霍邱县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三)学习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局党组、局党支部召开会议,学习市纪委编印的《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书及案件剖析选编》和县纪委编印的《警示教育材料》,尤其是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权俊良、顾胜祥、杨德春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四)认真集中研讨。8月1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率先以鲁炜等案件为反面教材,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把自己摆
进去,以“三严三实”原则审视“不忘初心忘没忘,牢记使命牢不牢”开展集中研讨。于8月23日,对照“六大纪律执行落实方面”再次进行集中研讨。(五)广泛征求意见。局党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以及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法地外,以“六聚焦六整肃”为主要内容,认真审视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进行剖析。(六)严格组织生活。局党支部“讲严立”专题组织生活会于8月1日下午,对照“六聚焦六整肃”标准,党支部书记带头自我剖析,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逐个发言,并对其他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三、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招商局班子成员对照“六聚焦六整肃”和“三查三问”标准,逐项进行深刻剖析,不偏不移,真实地写出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做到言之有据。班子集体和主要负责人的材料上报至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把关,各位班子成员的由主要负责人把关,并提出意见建议,进行修改。8月30日下午,在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政政亲临指导下,成功召开了县招商局“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张仲举代表班子集体作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了思想根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随后,各位班子成员分别作个人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每位同志发言后,其他同志就对其提出批评。大家自我批评直奔主题、不绕弯子,相互批评一针见血、不兜圈子,分析原因深挖根源、不顾面子,整改措施具体实在、不做样子,达到了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一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后,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聚焦问题整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定期盘点销号。二是
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及时对近年来自行制定的制度按照“立改废”要求逐一梳理,2017年2月制定《霍邱县驻外招商联络处管理考核办法》(霍招组[2017]1号),此前出台的《霍邱县政府驻外招商联络处管理办法》(办[2011]114号)、《关于建立驻外招商联络处月例会制度的通知》(霍招组办[2013]7号)文件同时废止。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切实落实一把手监管实施意见和“五不直接分管”要求。三是注重活动实效,将加强作风建设和提升招商工作水平作为检验“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通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对照检查材料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三编十一章142条,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部分新的内容,要求党员干部言、行、思想各方面都必须忠诚于党,和党保持一致,把违反此项要求行为写进纪律处分条例,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通过对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们认识到新条例是总结之前条例的实践经验,根据党章、宪法和现行各项法律,以共产党内部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规章,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从严治党,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作为一名普通基层党员,我们要不断地认真地进行党的各项思想政治学习,严守党的纪律,并
积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从思想深处剖析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来自群众及各方面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贯彻执行到工作实践中,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我们应该始终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员的纪律要求刻在心里,对党的纪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严守党的纪律,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纪律性,树立正确思想观、政治观、世界观。有个别被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他们在反思自己走向堕落的过程时,大多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问题、小事情、小利益开始,认为小事情无所谓、不要紧,从而逐步私欲膨胀,逐步漠视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从思想上、行为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逐步越陷越深,最终违反党纪,乃至国法,造成了对国家对党无法弥补的损失。所以,我们应该时时刻刻警钟长鸣,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从点滴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利益诱惑面前始终不忘党的纪律,不忘初心,坚守本心,做一名知纪、畏纪、守纪的合格党员。
篇三: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资料
一、宪法的内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个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二、宪法的作用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力。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力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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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宪法与一般普通法律的区别作为国家脾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一)内容不同。宪法作为一个国家队的根本法,它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的关系。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法律、法规必须以宪法是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二)效力不同。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任何法律、法规必须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性,应当宣布有问题的法律、法规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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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制程序不同。宪法创制一般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从制定宪法的过程来看,宪法制定者应当是属于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人民,宪法制定权也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或者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人民制定宪法的方式通常表现为一部新的宪法的制定必须由一个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参与议论、提出立宪的建议,然后通过特殊的程序予以通过。根据宪法授权行使修改宪法或者解释宪法权力的国家机关或者特定的主体,必须依照宪法所规定的严格的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的程序,才能对现行宪法作出修正或者解释。如我国现行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法规的创制程序相对于宪法的创制程序而言就比较简单。制定法律、法规或者解释法律、法规的,一般是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专门的立法机关或者是享有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享有较大程度的立法自由裁量权。
(四)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一般是由宪法制定者直接来监督实施。在具体监督实施宪法的实践中,宪法往往将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授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者是专门的国家权力机关。因此,在宪法实施的实践中,为了保障宪法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只有宪法明确授予享有宪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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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国家机关或者是特定的主体才可以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其他的非授权主体只能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承担保障宪法实施的意务,而不能代替宪法制定者来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四、我国宪法的制定与一般法律的区别按照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国宪法也规定了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一)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一般法律提出法律议案的主体则要宽泛的多。(二)通过的人数不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己任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而法律和其他冤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三)公布的机关不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谁公布。实践中,四部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国人大公布的。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五、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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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由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因此,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
(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二)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相抵触、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三)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六、宪法的基本价值宪法的基本价值的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力。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这是因为,对于在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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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施。
七、我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体系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前几部宪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较大调整,规定了符合我国实际的公民权利义务体系,其特点为:(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调整。由原来的第三章提到第二章,放在了国家机构之前、总纲之后。这种前后位置的变化,突出了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反映了公民基本权利与国家机构之间的价值取向,亦即由国家机构管理人民改变为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为人民服务。(二)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有所增加,内容更加充实具体。1954年宪法是14条,1975年宪法只有2条,1978年宪法为12条,而现行1982年宪法则增加到18条。而且内容更加充实、具体、明确。(三)强调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另外,还要求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八、公民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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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于国家的僵硬首要意义的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是一致起共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九、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有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批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类权利是国家保障公民有直接参与政治的可能,表明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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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
2021年干部作风整顿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
2021干部作风整顿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
根据省市和区委统一安排和部署,我积极参加干部作风整顿活动,深刻认识
到开展作风整顿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
一项重要举措。活动开展以来,我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虚心征求和听取干
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现按照活动
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宽松软之弊方面。学习上,对自己要求
不严,特别是理论学习抓的不紧,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
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的不深不透,只是停留在读书看报阅文件等浅层次上,满足
于一知半解,没有真正领会把握核心和实质。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特别是学以致
用上,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坚持理论学习制度不够认真,
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有过缺席情况,虽然是因公请假,但事后也没有及时进行补
学。
2、躲怕推之弊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只关注自己的分管工
作,认为完成自身任务就自我感觉满足,很少站在全局的角度上思考工作、看待问
题,很少为正职出主意、提供参考建议。
二是责任担当不到位。我分管社法委、提案委,虽然能够定期指导工作,分
派调研课题,组织安排视察活动,但很少亲自参与调研视察,多是在政协统一安排
的活动中开展调研视察。确定分管委室、活动小组调研课题时,总是考虑相对容易
的课题,对于一些事关民生、触及负面影响的问题,不敢深层次挖掘,或是仅仅提
出建设性意见,可实质性操作的建议很少。对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的很少,多数都是
以提案办复取代专项监督,致使监督还不够到位,流于形式。
三是日常管理不到位。对分管委室、工作人员抓思想工作不够有力,与干部
职工之间的思想交流不够;对分管人员工作纪律和要求不严格,督促多、检查少,
存在迟到、早退的现象;对工作开展情况和或工作人员身上发现的问题,有怕添麻
烦和抹不开情面思想,赞扬肯定多,直面问题少。
3、虚飘浮之弊。工作作风不扎实,缺乏经常下基层的积极性,缺乏经常走进
群众的主动性,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少,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调
查,缺乏研究,认为政协和乡镇、部门没有直接领导关系,因此坐机关时间多,除
包乡镇、扶贫、企业及政协常规视察调研外,下到基层去了解情况时间少,调研视
察满足于走一走、看一看,听一听汇报。从表面看,是怕增加基层负担,招人厌
烦,实际上还是自己作风飘浮的体现。建立联系走访政协委员制度,与政协委员及
社联人士广交朋友,是做好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自己作为一名政协领导,与
政协委员联系少,组织委员开展活动少,和委员见面多数是在会议上,除部分熟悉
的委员外,很少下去走访他们,听取意见和建议。
4、粗浅慢之弊方面。工作标准不高,责任心不强。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
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工作比较散漫、精神松懈,研究问题不深不细。
对提案质量把关不严,有的提案内容笼统、抽象,缺乏充分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
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提案超出经济发展现状,短期内
难以落实,影响落实率;有的提案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少,要求解决具体行业、部门
问题的多,提案面比较窄,质量不高,缺乏广泛性,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不大。在包保企业工作中,虽然能够及时与企业对接,定期进行走访,但都是调查
了解情况多,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少。
5、庸懒散之弊方面。作为非党领导干部,我在从大任过职,在政府任过职,
在政协任过职,有的部门还不止任职一次,认为自己不论在哪都比较熟悉工作,而
且年龄也大了,到政协就是养老了,存在船靠码头车到站思想,工作就不像以前那
么积极了,责任心也不那么强了,就不自觉地降低了工作标准,开拓创新劲头不
足,满足于按部就班,完成既定工作任务,习惯于老办法、老套路,对工作中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很少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去思考政协工作的新方法、总
结政协工作的新经验。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理想信念有所弱化。认为政协是清水
衙门,有职无权,思想深处存在懈怠情况,无形中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加强
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对十九大精神、系列重要讲话没有真正深入、系
统的研读,没有深入挖掘其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不知不觉中弱化了信念和追求,
逐渐产生了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
2、个人修养有所欠缺。虽然我不是党员,但作为领导干部,对当前面临的四
大考验和四种危险认识不足,精神有所懈怠,放松了应有的警惕,不思进取,安于
现状。整天忙于事务,应付具体事,学习上没有坚持与时俱进和着力改善知识结
构,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透。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方面,片面强调自己只要不
违法乱纪,不犯大错、不出大事,细枝末节不算是大问题,在谨小慎微上不能严格
要求自己。
3、进取精神有所退化。工作上没有给自己树立起高标杆,时有应付凑合自我
满足思想,存在小富即安、小进即满船到码头车到站心理。在一些工作面前,缺乏
攻坚克难和一抓到底的魄力,主要根是缺乏担当思想造成的。尤其是认为自己在政
协工作,凭自己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干工作绰绰有余,凭经验办事,按程式办
事,工作缺乏特色、少有亮点。
4、纪律观念有所松懈。总认为自己也不是大人物,政治敏锐性、政治立场、
政治鉴别力不用时时挂在嘴上,放松了对自己日常言行的管束。有时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坚决、不彻底,遵守工作纪律不够严格,总想只要
不违法违纪就行,只要不往口袋里装就没事。说明自己纪律观念淡薄,不能时刻记
在心上,没有体现在日常的行动上。
三、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1、强化学习,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
念。把这次作风大整顿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的一次好机会、新起点,切实把
作风整顿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以查找问题促整改,以剖析根促自省,以转变作风边
促落实。要沉下心来多学习、勤思考、真省身,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
神,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注重领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在
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
重学用转化,做好结合、转化文章,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使自己站
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思路,转化为促进工
作的措施,转化为为民服务的本领。
2、立足岗位,尽心竭力,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加深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职能的理解,扭转轻视政协工作的错误认识,振奋精神,树立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牢固树立提案工作的质量意识,以围绕中心、反映民心、凝聚人心为理念,妥善处理好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在抓好政协委员培训、拓展知情明政渠道、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等方面多下功夫,指导广大政协委员认真选题,规范撰写提案。着眼于对我区项目建设、产业结构、民生改善、扶贫攻坚、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组织社法委、提案委和分管委员活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参政议政,努力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有参考价值、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建议。
3、脚踏实地,多接地气,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坚持群众路线的有效方法,是提高工作质量,正确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途径。今后,我将胸怀全局,迈开双脚,多到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去,广交朋友,增进友谊,听取各方意见,多做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工作;多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生活最困难的地方,矛盾和问题最集中的地方去,了解群众所想,倾听群众所呼,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成效。
4、严格自律,勤政廉洁,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体系建设的一系列论述,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摆正权与责、公与私的关系,坚持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宽以待人,严于律己,谨言慎行。追求积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纯洁朋友圈,带好分管队伍、管好家人。
以上对照检查不到位、不深刻的地方,敬请各位同志帮助批评指正。某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_重要思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构建和谐__,促进__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
(二)真实公正原则。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注重实效原则。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广泛参与原则。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畅通党员诉求表达渠道。
(五)有利监督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目标要求(一)提高科学执政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和聪明才智,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努力提升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二)提高团结带领群众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务实为民、清廉执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使党组织积极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三)提高促进社会和谐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增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信任和理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维护稳定
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进展及完成情况。(三)干部管理使用方面。主要包括:干部的培养锻炼情况(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后备干部的推荐产生和公示情况;干部管理情况(考核和民主测评、监督、奖惩等);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制度规定情况等。(四)党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换届征求意见和选举、党代表的推荐选举、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党员发展情况(党员发展规划、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党员教育培训,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党内奖励情况(党组织表彰和推荐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情况);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的开展情况;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年度评议及整改情况(各项工作开展前征求意见情况的通报、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情况的通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和查摆问题情况的通报、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出国(境)和外出参观考察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党员违纪案件的处理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情况等。(六)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重大财务支出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及监督电话。五、公开的方法、程序、形式、时限(一)公开的方法分为法定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方法。1、法定公开。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2、主动公开。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违的组织原则的事项,应及时公开。
3、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应做出书面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
(二)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严格遵循“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负责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收集意见-归档管理”的程序,由党内至社会实施公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要组织专人定期收集、梳理、归纳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认真吸收;
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肃对待,并公开处理结果。(三)公开的形式1、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民主生活会等;2、印发文件、通报、简报、工作信息等;3、设立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屏等;4、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四)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随时公开。长期主要指政策措施、正式文件、管理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定期公开主要指党组织的经常性工作;逐段公开是党组织工作目标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工作任务;随时公开是党组织临时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定期公开可分为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公开。逐段公开和随时公开视情况及时公开。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行党组织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协调监督、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党组织书记是
(二)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并落实党务工作监督员、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等三项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纪检监察人员、党代表、老干部、普通党员、群众代表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局将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对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年度党建工作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宣传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努力营造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让党员群众在了解中参与,在明白中监督。要充分尊重基层党员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党员群众在党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同时要积极培育典型,总结先进经验,通过典型示范,推动我局党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篇五: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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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宪法日宣传教育汇报材料5篇》
材料一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x年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等,营造氛围,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班举行12.4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使学生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材料二根据x教执〔20x〕71号《关于开展20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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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学习文件,引起重视根据上级文件通知,校长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老师进行
了学习,使广大教师明白了这次法制宣传的目的、活动的主题、宣传的重点、时间安排、整个活动的安排以及活动要求,为这次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全面部署为了使整个活动有序进行,我校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了《x小学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方案,对我校的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并结合贯彻落实x五普法规划,将《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中小学管理规程》等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三、按照方案,开展活动1.利用显示屏显示标语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2.为了把这次法制教育活动推向高潮,12月4日早会,我校召开了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法制宣传会,教导主任进行国旗下讲话,通过真实案例的讲解剖析,使全体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3.举办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12月4日,我校各班开展了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由于学校在例会上提前进行了安排,各班以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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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起为主题,进一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材料三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我乡严格按照
活动方案,具体的抓好法制宣传日的落实工作,现就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在接到县明传通知后,党委政府立即安排乡综治委牵头,成立由派出、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九家成员单位的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宣传日工作。经过会议讨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如下:1、由乡司法所起草活动方案,并安排成员单位撰写法制演讲稿。2、由党政办负责制作宣传标语、横幅,今年活动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3、由乡文化广播站负责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建设;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等内容。4、由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单位负责在2个街道设立法制咨询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5、派出所人员是法制副校长和指导员,于11月25号组织以上单位到中心校上法制课,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及筹备工作。二、集中时间,突出宣传主题。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宣讲。此次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结合宣传主题,先宣传动员,再组织实施,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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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验收。三、上下联动,不走过场。在11月20日下午召开9个行政村及2个街道工作会议,安排落
实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求每个单位紧扣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张贴标语不少于10条,有活动内容,有活动记录,有舆论氛围,真抓实干,让广大干群都能够得到学习、教育、提高,从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群众受教育,干部能依法行政,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
四、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单位要利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影碟光盘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五、要注重实效,服务社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群众的需求和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从而减少我镇犯罪人员因是法盲而走向犯罪,维护地方的稳定,让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六、安排好总结验收工作。在活动结束之际,普法领导组组织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单位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予以表彰,开展没成效的村或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总之,通过宣传活动,在公民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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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的增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平正义的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材料四按照司法部门的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及时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开展好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我校决定提前启动系列活动,11月初,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系列宣传活动。召集会议,明确参加系列宣传活动的人员、所要宣传的法律法规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行宣传。二、围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利用大课间向中学生宣传宪法日内容。(二)利用主题班会向中学生宣传宪法日内容。(三)利用中学生向家长宣传宪法日内容。(四)中学生利用双休日向社会宣传宪法日内容。(五)司法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联合学校在912余学生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为主要内容,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向参加活动的每位学生发放了1份《未成年人保》单行条文。(六)今年的系列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法律法规单行本400册,法律知识读本200册,法律法规汇编30本,解答法律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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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230人次,出动宣传人员100多人次。所宣传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刑法》、《安全法》、《未成年人保》、《禁毒法》。
总之,我校围绕宪法日工程,结合实际,将系列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圆满完成了宪法日普法工作任务。
材料五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板报、电子屏、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学习宣传活动,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并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号召各班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法律与我同行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宪法日这天我们特邀请边门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边门镇派出所副所长郭峰来到边门镇中心小学,为全校的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带领学生观看视频,短剧表演,法律常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郭所长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自己办案当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讲解法律常识,给同学们敲醒了警钟。同时围绕现在很多校园中存在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分析讲解,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新的认识,虽然这一现象在他们身边偶有发生,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识到它的危害性。他们通过这次讲座,知道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应对办法,同学们受益匪浅。在进行互动的时候,大家踊跃参加,用惟妙惟肖的表演生动地再现了校园欺凌时的场面,同学们在观看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教育。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法律,社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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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和平和秩序,大家要知法懂法,更要遵法,还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利益。
我校在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六: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路线不动遥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尝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pincai网。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材料一、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照自身,发现在守纪律和讲规矩方面做得不够好。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作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工作是我的人生信条,始终把遵守校内外的规章制度作为生活底线,严守国家法规,严守依法执教,严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守教育教学常规,保持为人师范的教育形象,但是在工作生活中还存在好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育改革理论学习不够,理论知识储备不足,思想有局限。平时忙于工作,忙于事务,淡化了理论知识的学习。侧重了对上级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而忽视了专业知识理论学习。学习的自觉性不够,尤其是深入透彻理解知识没有下功夫,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实际教学脱钩,没有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业务知识不足,不能更好的指导教学实践。虽然一
直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但因种种原因搁置一旁,经常给自己找开脱的理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思想,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三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没有将法律知识更好的运用到业务工作中。信息社会发展,工作中面临学生新情况和新挑战层出不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做到依法执教。平时缺少对法律法规内涵的深刻理解,有的法条较深,理解比较困难,学习时存在浅尝辄止的心态,遇到需要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实际工作时,便不能准确、灵活的加以运用。
二、问题的根源
通过“守纪律讲规矩”的学习,剖析思想根源,我觉得我所存在的这些问题,主要是以下这些因素造成的:一是放松了教育理论学习,放松了自身修养的提升。平时业务理论学习,学得不深刻,没有把握教育理念精神实质。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比较欠缺,思想改造不够,思想上或多或少地受到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平时虽然知道自己的诸多不足,但加强自身修养锻炼不够,常找许多借口来回避问题。
二是为学生服务意识欠缺,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是我们教育事业的一贯宗旨,但在实际工作中,仅仅
满足于做好眼前的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过得去,缺少对业务的刻苦钻研和工作上的创新。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工作有些缩手缩脚。学习也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学习。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自己考虑个人得失较多,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自身修养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追求以学生发展己任,为学生忧而忧,为学生乐而乐。在实际工作中,要时时刻刻发挥骨干教师的表率作用,攻坚克难,以身作则。
二是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作为一普通一线教师,一刻也不能脱离学生,一切从学生的发展出发,要与学生打成一片,听取学生的心声。要时刻把鲁迅的“俯首甘为孺子牛”作为自己的人身格言。
第三,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今的世界是知识更新的时代,是学习的时代。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要想保质保量完成各种教学任务,必须具有过硬的专业本领。为此,必须不断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业务的学习,要学深、学透、熟练运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材料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部署,我积极参加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的各种学习读本、文件资
料,并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建立了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基层联系点,并深进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依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认真反思、深入剖析、及时整改。现将对比检查情况报告以下:
一、关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我自1992年参加工作,2004年入党,前后在乡镇、县政府办、妇联、县委办、市园林局工作20余年,于2012年3月调进省XX局工作,在党组织的关心、培养下,一步步成长起来,这一路走过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果断的,政治上是苏醒的。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能保持坚定的政治态度、坚定理想信念,始终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线路、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地与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唆使,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始终与党中心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熟悉上的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伟人的思想、伟人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管在哪一个岗位,都能保全大局想题目、做工作。果断服从组织安排。自参加工作以来,我有过近10次的工作岗位调剂,不论是在乡镇的基层工作
还是州市的业务部分,我都能自觉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不向组织讨价还价。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党的线路、方针、政策,遵守《中国我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做到令行制止,贯彻好上级的各项唆使。严格要求自己,生活简单,不讲排场,不浪费浪费,严格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对比党员标准,仔细查找,深感自己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方面做得不够:一是学习动力不够足,理***底不深。以为学习研究理论是政治家、理论家、高级领导干部的事,就办公室而言,是文秘职员的事。自己只要能美满完成岗位目标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就好了,还学那末多理论干啥。总以工作忙、事务多等为理由,致使理论学习不够,在学习上有时采取应付性的方式,致使理***底不深。二是宗旨意识不够强。坐办公室时间多,深进基层弄调研较少。有时面对题目缺少热忱和耐心,没有冷静思考和换位思惟。反应题目的人本身有一肚子怨气,假如不冷静,不热情对待,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只满足于一般的调和、解释、疏导工作,很轻易使工作堕入被动。三是创新意识不强。身为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本应当创新思惟、创新举措,求得工作新突破。但成天忙于职责范围内常规性的事务性、服务性的实际工作,跑跑跳跳,处理了一些“鸡毛
蒜皮”、“隔靴搔痒”的“小疙瘩”事情,却很少为办公室领导的工作决策出好点子、建好议、参好谋,未能高标准地为领导和群众服好务。在工作中有时左顾右盼,畏手畏脚,缺少开辟创新精神,有时讨论题目没有及时阐明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意见。四是标准要求不高,进取心不够强。以为当上游辛劳,当下游受气,当中游适合,做服务工作,辛劳待遇又低,累死不讨好,有时还受气,不如循序渐进,尽可能不要无事找事,避免领导批评,群众指责。现在做服务工作,也存在只求过得往不求过得硬的思想。
二、关于贯彻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依照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和我局制定下发的《云南省XX局关于贯彻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的实施意见》、《云南省XX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八项措施》的要求。针对初步查找出来的题目,做到能改的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积极解决。一是严格工作程序,促使作风转变。对办公室收文、发文登记、文件资料存档进行了规范要求,严格上放工考勤及请消假制度,办公环境的清洁整洁等风采有了明显转变。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粘贴公务车标识,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云南省XX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从今年8月1日起,我局所有公车全部粘贴标有“云南省级单位公务车”、“严禁
公车私用”的明显标识,并标明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率先在省级单位亮出公车标识。三是加强了食堂和公务接待工作。积极参与简约型机关建设,制作摆放宣传牌、收骨盘22个,提倡勤俭食粮、文明用餐,更换不锈钢餐具300套,组织职工自己动手整理碗筷,营建一个清洁、简约的用餐环境。依照中心八项制度规定、《云南省XX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不浪费浪费,一切从勤俭动身,成效明显,年内公务接待费与往年同期相比降落了0%。四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程序。针对服务中心印刷厂经营管理的题目,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印刷厂财务报账的几点规定》,规范了报账程序,并设置专人负责对印刷厂原料的出库、进库进行登记和进货、承接业务的监督管理,使印刷厂的经营管理逐渐规范。五是抓好办公环境卫生、水、电管理,推动节能型机关建设。组织展开了“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践行绿色低碳出行。抓好用电、用水勤俭管理,使用节能灯具,杜尽白昼灯、长明灯;使用节水装备,加强用水装备平常维护和管理,杜尽“跑、冒、滴、漏”现象。六是清算会员卡,实现零持有。依照要求,及时通知干部职工展开会员卡清退工作,并于8月30日前,未持有会员卡或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向局纪检组作出零持有报告。七是下基层调研,展开民情恳谈。8月12日-14日,我到文山市XX局、马塘镇XX站展开调研活动,召
开民群肯谈会。轻车简从,自付伙食,不添负担,了解实收,虚心听取干部群众对解决“四风”题目的建议,帮助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期看解决的沟渠引水题目。八是带头严格执行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自己开私车上放工,严格接待,严厉财经纪律,清算会员卡,不参与高消费的文娱活动。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谢绝收受礼品、礼金,制止***消费。
但在执行八项规定时还存在以下题目:一是严格公务用车制度仍未完全到位;二是在公务接待工作方面没有完全掌控好标准、要求;三是对反应的题目没有完全解决好,职工中仍有很多意见。
三、关于“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题目
(一)情势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进不系统。学习自觉性不强,紧一阵、松一阵,有时满足于已有的知识积累,存在凭经验、吃老本的思想。二是深进基层调研不够。在下基层调研研究中,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对基层提出的题目落实得不够到位,这是情势主义的表现,必须认真改进XX研究方式方法,多下基层,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解民忧。三是落实不力,效力不高。热中于做表面文章,抓落实不够,当老好人,怕得罪人,没有大胆管理,特别是对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方面,只重视工作的布置,不重视落实中的检查,检查落实流于情势。这是现实
的情势主义,必须改正。
(二)官僚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上顾虑较多,落实不到位。工作中有畏难情绪,感到压力较大,难以应付。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思考很多,下大力气解决的少。这是好人主义在作怪,世界观出了题目,奉献精神不强的表现。下一步要加强学习改进,若不改正将会丧失领导干部形象。二是工作方法有时欠妥当。以为服务中心工作都是些吃喝拉撒琐碎小事,凭经验决策、主观果断、当场表态的现象,有些工作充分商量、充分听取意见包括不同意见还不够。与下面同道的接触交换、谈心沟通少了,广泛听取意见不够。我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历来有话直说,脾气也不太好,有时批评人过于严厉、不留情面,语气重了些,虽然对事不对人,也给部份同道造成了一些误解。性子也有点急,甚么事情一布置,就想早日看到结果,对下属的体谅、理解、关心不够。
(三)享乐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进取精神不强,满足现状。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化,觉得XX工作清贫,无多大奔头,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二是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有得过且过、等待观看的思想。三是工作标准要求低,创新精神不强。一切按布就班,只求过得往,不求过得硬。积极进取,创新精神不够,一切按老一套办,总是怕“出头椽子先烂”,这是价值观不正确的表现,要及时改正。
(四)奢糜之风方面。一方面是对浪费浪费行为监督把关
不严。特别是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题目,有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另外一方面是有攀比思想存在。在碰到题目或有新的政策出台时,会自觉不自觉地跟风,参照他人的做法,没有严格依照规定办事。到基层吃饭不交伙食费,参与过***宴客送礼,规定出来后果断杜尽。这是奢糜之风的思想防线筑得不够牢固的表现,必须完全根除.
四、关于产生题目的缘由分析
深进展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完全清除“四风”方面存在的题目,必须牢牢围绕反对“四风”,深进查找本身题目,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缘由:
一是放松了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学习是令人进步素质的根本途径。客观地讲,这几年由于放松了加强学习,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上显得不够,在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思想上有折扣,没有通过学习,夯实理论根基,特别是对新的经济理论、新的经济知识和新的科学技术也满足一知半解,致使观念落后,缺少解决复杂题目的方法和应变能力,有时处理题目感到知识的短缺。
二是放松了党性修养。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展开早期,习总书记就强调,要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要求我们每位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进步,说到底就是要深进改造主观世界。在现今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进发展,知识经济
信息的到来,全人类的飞速进步,都需要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往的经验教训。摸着石头过河,不想拨尖,不想出众,不在其上,也不在其下的中庸思想,是致使思想麻痹、心态冷漠、工作平淡、学风不浓,长时间处于“自我感觉不错”的状态当中缺少世界观的改造和党性修养锻炼,缺少为党和人民事业忘我奉献、奋斗毕生的寻求精神。
三是放松了宗旨观念的培养。自己长时间在机关工作,很少下基层了解***,时间长了,对群众就冷淡了,感情也就淡化了,长此以往,就产生以为群众素质低的观点,滋生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不良情绪,没有久长牢固地保持农民本质。有时还怕群众、躲群众的想法。对自己的群众观点缺少必要的检讨,导致出现一些被动局面。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进步熟悉,坚定理想信念。第一,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伟人的思想、伟人的理论的学习,特别是要依照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和我局制定下发的《云南省XX局关于贯彻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的实施意见》、《云南省XX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八项措施》的要求,找出自己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进步自己的熟悉,牢固建立辩证唯物史观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步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振奋精神,克服惰性,积极进取,努力向上。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
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主义理想、信念。第二,要建立正确的人生观。有了正确的人生观,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最高利益,才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最有价值的工作,也才能认真解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题目。第三,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于有高尚的思想和情操,只有建立了正确的价值观,才能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腐化。
二是心系群众,勤政廉洁,培养一流作风。要牢固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诚地为群众谋利益,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题目、反映强烈的热门、难点题目,作为展开调研的动身点和立足点,为领导正确决策当好顾问助手,真正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为群众服好务。同时还要养成雷厉盛行的工作作风,办事不拖拉,积极主动,勇于负责,不怕吃苦,在廉政建设方面,按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位合格的我党员。
三是从严要求,服务全局,创造一流业绩。认真学习杨善洲同道的先进事迹,用杨善洲这面镜子对比自己,认真剖析和反思,查找差距和不足,把杨善洲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切实发扬务实作风,始终保持清廉本质。果断克服情势主义、官僚主义、
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筑牢群众观点,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把杨善洲同道的崇高精神渗透到自己的思想深处,使这成为一种精神理念,一种价值寻求,一种工作常态。我决心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依照边学边查边改、不虚不空不偏的要求,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针对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题目,努力加强整改和进步,将题目向群众亮出,自觉接受群众的检查、帮助和评判。切实转变作风,紧密联系实际,严守组织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美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认认真真把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弄好、弄出特点,为机关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转贡献自己的气力。
篇七: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
宪法修改的13处内容对照表
佚名
【期刊名称】《时代潮》
【年(卷),期】2004(000)007
【摘要】无
【总页数】2页(P13-14)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宪法原条文与修改后条文对照表[J],2.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照表[J],3.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照表[J],无;4.宪法原条文与修改后条文对照表[J],5.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照表[J],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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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对照宪法的检查材料
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任何法律法规必须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性应当宣布有问题的法律法规违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资料
一、宪法的内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个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二、宪法的作用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力。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力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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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宪法与一般普通法律的区别作为国家脾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一)内容不同。宪法作为一个国家队的根本法,它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的关系。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法律、法规必须以宪法是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二)效力不同。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任何法律、法规必须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性,应当宣布有问题的法律、法规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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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制程序不同。宪法创制一般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从制定宪法的过程来看,宪法制定者应当是属于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人民,宪法制定权也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或者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人民制定宪法的方式通常表现为一部新的宪法的制定必须由一个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参与议论、提出立宪的建议,然后通过特殊的程序予以通过。根据宪法授权行使修改宪法或者解释宪法权力的国家机关或者特定的主体,必须依照宪法所规定的严格的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的程序,才能对现行宪法作出修正或者解释。如我国现行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法规的创制程序相对于宪法的创制程序而言就比较简单。制定法律、法规或者解释法律、法规的,一般是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专门的立法机关或者是享有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享有较大程度的立法自由裁量权。
(四)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一般是由宪法制定者直接来监督实施。在具体监督实施宪法的实践中,宪法往往将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授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者是专门的国家权力机关。因此,在宪法实施的实践中,为了保障宪法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只有宪法明确授予享有宪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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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国家机关或者是特定的主体才可以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其他的非授权主体只能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承担保障宪法实施的意务,而不能代替宪法制定者来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四、我国宪法的制定与一般法律的区别按照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国宪法也规定了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一)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一般法律提出法律议案的主体则要宽泛的多。(二)通过的人数不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己任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而法律和其他冤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三)公布的机关不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谁公布。实践中,四部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国人大公布的。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五、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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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由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因此,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
(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二)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相抵触、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三)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六、宪法的基本价值宪法的基本价值的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力。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这是因为,对于在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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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施。
七、我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体系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前几部宪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较大调整,规定了符合我国实际的公民权利义务体系,其特点为:(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调整。由原来的第三章提到第二章,放在了国家机构之前、总纲之后。这种前后位置的变化,突出了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反映了公民基本权利与国家机构之间的价值取向,亦即由国家机构管理人民改变为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为人民服务。(二)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有所增加,内容更加充实具体。1954年宪法是14条,1975年宪法只有2条,1978年宪法为12条,而现行1982年宪法则增加到18条。而且内容更加充实、具体、明确。(三)强调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另外,还要求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八、公民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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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于国家的僵硬首要意义的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是一致起共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九、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有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批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类权利是国家保障公民有直接参与政治的可能,表明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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